YD/T 5242-2018 通信用光电混合缆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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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线路路由方案的选择,应以工程设计委托书和通信网络规 划为基础,进行多方案比较。工程设计应保证通信质量,使线路安 全可靠、经济合理且便于施工、维护。 4.1.2光电混合缆适用于短距离或无中间复接的线路敷设,其导 体截面积应根据供电电压、传送距离和被供电设备功率合理选择; 采用远程供电方式时,输送电能的距离宜不大于3000m。长距离 线路或需中间复接的线路宜采用传统的电缆和光缆单独布放的 形式。
4.1.3应根据敷设场景的不同,选用型号、规格适合架空、壁
4.2光电混合缆的性能要求
4.2.1光电混合缆应选用符合YD/T2159《接入网用光电混合 缆》、YD/T2289.3《无线射频拉远单元(RRU)用线缆第3部分:光 电混合缆》规定的产品。设计中应根据施工环境工程标准规范范本,选择合理的 缆型。
4.2.2光电混合缆充许的拉伸力及压扁力的机械性能要求应
1.G表示1km光电混合缆的重量,单位为N 2.短暂拉伸力/G条件下短暂拉伸力的取值范围为1500N~3000N。 3.缆派生型式的拉伸和压扁性能要求和其对应的主要型式要求相同。
1.G表示1km光电混合缆的重量,单位为N。 2.光电混合缆允许的短暂拉伸力通常为1km缆的重量,当小于400N时按400N要 求,当大于3000N时按3000N要求。 3.光电混合缆允许的长期拉伸力通常为0.5km缆的重量,当小于200N时按200N 要求,当大于1500N时按1500N要求。
1.G表示1km光电混合缆的重量,单位为N。 2.光电混合缆允许的短暂拉伸力通常为1km缆的重量,当小于400N时按400N要 求,当大于3000N时按3000N要求。 3.光电混合缆允许的长期拉伸力通常为0.5km缆的重量,当小于200N时按200N 要求,当大于1500N时按1500N要求。
1.混合缆的温度附加衰耗为适用温度下相对于20℃下的光纤衰减差 2.分级代号为A的级别不适用于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护套的混合缆
用光电混合缆》中4.3.5和YD/T2289.3一2013《无线射频拉远单 元(RRU)用线缆第3部分:光电混合缆》中4.3.5的要求,具体要 求见表 4. 2. 5
表4.2.5光电混合缆的电气性能要求
4.2.6填充式光电混合缆应满足的渗水性能要求:1m水头加在
4.2.7光电混合缆阻燃缆的燃烧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2.7光电混合缆阻燃缆的燃烧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1.阻燃性:应通过GB/T18380.12《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 的燃烧试验第12部分:单根绝缘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1kW预混合型火焰试验方法》规定的单根垂直燃烧试验;当用户需 要时,应能通过GB/T18380.35《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 试验第35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C 类》规定的C类成束燃烧试验。 2.烟密度:应通过GB/T17651.1《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 烧的烟密度测定第1部分:试验装置》和GB/T17651.2《电缆或光 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第2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规 定的烟密度测定试验,燃烧烟雾应不使透光率小于50%。 当用于进局、机场、地铁站等公共场所及隧道、综合管廊等地 下空间时,还应符合下述要求。 腐蚀性:应通过GB/T17650.2《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 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第2部分:用测量pH值和电导率来测定 气体的酸度》规定的燃烧释放气体的测定试验,燃烧产生气体的 oH值应不小于4.3,电导率应不大于10uS/mm
4.2.7光电混合缆阻燃缆的燃烧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4.2.9应结合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确定光电混合缆中的导体载
4.3.1光电混合缆路由方案的选择,应以现有的地形地物、建筑 设施和既定的建设规划为主要依据,并应充分考虑城市和工矿建 设、铁路、公路、航运、水利、传输管道、土地利用等发展规划的影 响,同时应符合GB51158一2015《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的
5.1~5.3节关于通信线路中光、电缆路由的各项规定。 4.3.2路由穿越河流时,宜选择在过河点附近可供敷设的永久性 坚固桥梁上通过,在没有桥梁并能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利用定向 钻孔或架空等方式敷设光电混合缆过河
4.3.2路由穿越河流时,宜选择在过河点附近可供敷设
4.3.3路由选择应避免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1.应避开含有酸、碱强腐蚀或杂散电流电化学腐蚀严重影响 的地段。 2.无防护措施时,应尽量避开白蚁危害地带、热源影响和易遭 外力损伤的区段
4.4光电混合缆的敷设方式和要求
4.4.1光电混合缆敷设方式的选择,应视工程条件,环境特点和 线缆类型、数量等因素,以及满足运行可靠、便于维护和技术经济 合理的原则来选择
4.4.2城镇内的光电混合缆,宜采用管道敷设方式,并应充分考
4.4.4光电混合缆在各类管材中穿放时,管孔内径不宜小于光电 混合缆外径或多根光电混合缆包络外径的1.5倍。敷设安装后, 管口应封堵严密
4.4.4光电混合缆在各类管材中穿放时,管孔内径不宜小于光电
4.4.5架空光电混合缆宜采用附挂吊线架挂方式,每条吊线宜只
从下往上的顺序,光电混合缆应采用子管保护,宜使用专用管孔, 不应与其他已穿放光缆的管孔混合,穿放子管宜采用颜色醒目的
子管。 4.4.7在隧道、沟、浅槽、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布
7在隧道、沟、浅槽、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布 力管道,不应有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穿越。
光电混合缆敷设的一般要
5.1.2施工前应进行路由复测,丈量出准确长度。复测中对于因
外界条件变化或人为障碍的增加等因素而影响光电混合缆的敷设 安装或危及安全的段落,可对路由进行调整和修改。复测的任务 及方法应满足GB51171一2016《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第4章关 于线路路由的要求。
5.1.3线缆敷设应符合GB50168一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1.线缆型号、电压、规格、走向、路由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线缆外观应无损伤。 3.线缆放线架应放置稳要,缆盘应有可靠的制动措施。 4.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由合理配盘。 5.敷设前需对线缆性能进行单盘检测,线缆布放完毕,应检查 光纤是否良好,电缆馈线是否良好,端头应作密封防潮处理,不得 进水。 5.1.4敷设线缆时,在敷设前24小时内的平均温度以及敷设现 场的温度不应低于一20℃
场的温度不应低于一20℃
5.1.5管道缆沟、交叉跨越管道及直埋缆沟的深度、宽度、弯曲半 径等应符合通信线路工程标准,确保通道畅通,排水良好。 5.1.6施工中应保证外护套的完整性和线缆金属部分的防腐层 完整。 5.1.7敷设应顺直,不可有明显扭绞和交叉,出线位置应准确,预 留弧长一致,并作适当的绑扎。光电混合缆的最小静态弯曲半径 和动态弯曲半径应符合4.2.3中的要求。 5.1.8在敷设安装中,应根据敷设地段的环境条件,在保证线缆 不受损伤的原则下,因地制宜地采用人工或机械敷设,并满足以下 要求: 1.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加强件(芯)上,布放线缆引力不应超过 线缆充许张力的80%,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得超过充许张力 的100%。 2.为防止在牵引过程中扭转损伤,牵引端头与牵引索之间应 加人转环。 5.1.9光电混合缆的增长和预留长度应结合工程实际,宜符合 表5.1.9 的规定
5.1.7敷设应顺直,不可有明显扭绞和交叉,出线位置应准确 留弧长一致,并作适当的绑扎。光电混合缆的最小静态弯曲半 和动态弯曲半径应符合4.2.3中的要求
5.1.8在敷设安装中,应根据敷设地段的环境条件,在保证线缆 不受损伤的原则下,因地制宜地采用人工或机械敷设,并满足以下 要求:
1.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加强件(芯)上,布放线缆引力不应超过 线缆允许张力的80%,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得超过允许张力 的100%。 2.为防止在牵引过程中扭转损伤,牵引端头与牵引索之间应 加入转环。 5.1.9光电混合缆的增长和预留长度应结合工程实际,宜符合 表 5. 1. 9 的规定,
表.5.1.9线缆预留
注:对引入建筑物,直埋电缆因地形及埋设的要求,电缆沟、隧道、吊架的上下引接,终 端、接头等所需的预留量,应按设计要求
5.1.10线缆不得系挂在避雷网或避雷带上敷设。 5.1.11光电混合缆线路在施工及维护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电压 和电流的检测。
5.1.12在下列地点,线缆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或加装保
1.线缆进入建筑物、隧道,穿过楼板及墙壁处。 2.从沟道引至电杆、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 距地面高度3m以下部分。 3.可能有载重设备移经线缆的区域。 4.其他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 5.1.13光电混合缆敷设完成后,在线路连接前都应及时进行电 缆敷外观检查测试导线的绝缘由阻测试光纤单元的光纤衰
5.1.13光电混合缆敷设完成后,在线路连接前都应及时进行电 缆整体外观检查,测试导线的绝缘电阻,测试光纤单元的光纤衰 减,确保光电混合缆的现场安装敷设质量。
5.1.14光电混合缆敷设在有周期性振动的场所,应采取下列
1.在支持线缆部位设置由橡胶等弹性材料制成的衬垫 2.使线缆敷设成波浪状且留有伸缩节。
5.2光电混合缆光电分离
5.2.1光纤弯曲半径应符合4.2.3条的相关要求,光纤单元应根 据施工的实际需要预留,并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 5.2.2光电分离时对光纤单元施加的拉力应作用于光纤套管,套 管剥离长度应满足盘留至ODF熔纤单元的走线距离。 5.2.3光电分离处,分离出的导线应外观无损伤、绝缘良好,应通 过绝缘软管保护,沿走线架或其他线缆固定设备布放至电源设备 接线端子处进行成端
3光电混合缆的局内敷设安
时,应缠绕包扎阻燃带作防火处理,进线孔洞应使用防火泥堵塞, 不得渗水、漏水。
5.3.2局内敷设宜采用人工布放方式。布放时上下楼道及每
..Z 楼道反母1 拐弯处应设专人,按统一指挥牵引,牵引中保持线缆呈松弛状态 不得出现打小圈和死弯。
5.3.3局内光电混合缆应使用尼龙扎带绑扎牢固并挂上小称
5.3.5局内光电混合缆经由走线架、拐弯点(前、后)应予
采用尼龙扎带或绳索,不得使用铁丝等金属线直接捆绑。上下走 道或爬墙的绑扎部位,应垫胶管,避免线缆受侧压。沿竖并布放的 光电混合缆应绑扎在加固横铁或引上线梯横铁上。线缆的布放应 整齐美观,垂直上升段应分段(段长不大于1m)绑扎,上下走道或 墙壁处应每隔50cm用尼龙扎带绑扎。
5.3.6局内光电混合缆敷设完成后,对于光电混合缆进线穿越的
5.3.6局内光电混合缆敷设完成后,对于光电混合缆进线穿越的
5.3.7局内光电混合缆预留盘圈应绑扎固定在设备机房或进
5.3.8光电混合缆进入基站机房时应从预留线孔引入或重新钻
.4光电混合缆的管道内敷设安装
5.4.1敷设线缆前,应进行疏通,清除杂物,管道内部应无积水, 且无杂物堵塞。穿线缆时,不得损伤护层,可采用无腐蚀性的润滑 材料。
5.4.2线缆穿管口应具备一定的喇叭口,以保护线缆,线缆布放 宜采用人工敷设方式,有条件时也可采用机械牵引敷设。当采用 机械牵引敷设时,应在连接处加装防捻器,以防扭伤缆芯。
5.4.3线缆在人(手)孔内宜用颜色醒目的保护管保护。
5.4.3线缆在人(手)孔内宜用颜色醒目的保护管保护
.3线缆在人(手)孔内宜用颜色醒目的保护管保护。 .4人孔内线缆应挂有特制小标识牌,标识牌各挂一块,要求 装牢固和清晰,标识牌上应有“高压用电,危险!”等醒目警示 。
5.5.7光电混合缆引上安装时,宜穿放在引上钢管子管内,子管 应延伸至吊线下50cm处并绑扎在电杆上,顶部应做好封堵,要求 在引出处挂有特制标识牌,标识牌上有“高压用电,危险!”等醒目 警示字样
5.5.8架空光电混合缆应挂设醒目的标识牌,在标识牌上标印
“高压用电,危险!”等醒目警示字样
.6光电混合缆的直埋敷设安
光电混合缆的直埋敷设安装
1.直埋线缆的上、下部应铺以不小于100mm的软土或沙层, 上部应覆盖宽度不小于线缆两侧各50mm的保护板,保护板宜采 用混凝土或砖块。 2.城镇区域线缆直埋敷设时,宜在保护板上层铺设醒目标 志带。 3.城郊或空旷地带,沿线缆路径的直线每间隔100m处、转弯 处或接头部位,应竖立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5.6.3光电混合缆埋深要求应符合GB51158一2015《通信线路工
5.6.4直埋敷设的光电混合缆,严禁位于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正 下方。直理光电混合缆与其他建筑物的最小净距除应符合GB 51158一2015《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中表6.2.14的规定外,还 应符合表5.6.4的规定
表5.6.4直埋光电混合缆与部分建筑设施间的最小净距
5.7.1光电混合缆线路中不应有接头,如采用接头时,必须具有 防爆性,不宜在施工现场对光电混合缆内的绝缘导线进行接续。 导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规定,铜导线与光纤间应实现电气隔绝。
1.绝缘状况良好,无受潮,塑料电缆内不得进水,光纤衰减连 续、均匀。 2.附件规格应与绝缘导线、光纤单元一致,零部件应齐全无损 伤,绝缘材料不得受潮,光纤熔接材料、密封材料应符合相应规范 要求。 3.施工用机具齐全,便于操作,状况清洁,消耗材料齐备,清洁 塑料绝缘表面和光缆单元的溶剂宜满足相关工艺要求。 5.7.3光电混合线缆接续时应连续操作,缩短绝缘暴露时间,剥 切时不应损伤线芯和绝缘层。 5.7.4光电混合缆接续时应采取加强绝缘、密封防潮、机械保护 等措施。
5.7.5光纤接续的要求如下:
1.光纤接续应在光电分离后进行。 2.光纤接续应避开交通要道口,应尽量避免在转弯、桥梁等不 稳定地段设置接头。 3.光纤接续宜采用熔接法,固定接头的衰减应满足GB51158 2015《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中表6.6.1的要求。 4.光纤接续应按GB51171一2016《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中10.1节和10.2节规定的操作要求;光缆各连接部位及工具、材 料应保持清洁,确保接续质量和密封效果
6.1.1架挂光电混合缆的钢绞线吊线每隔300m~500m应利用 电杆拉线或避雷线接地,每隔1km左右应加装绝缘装置进行电气 断开。
6.1.2光电混合缆在出局端时和进入远端设备前,应加装相应
防雷器,防雷器的选择应符合GB50689一2011《通信局(站)防雷与 接地工程设计规范》第9章中关于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 计的要求
高(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6.5节关于直流远供系统的防雷 与接地的要求,
6.1.4通信高压直流电源系统的直流输出应采用悬浮方式,正、
电混合缆的金属构件,在接头处不可作电气连通,各金属构件间也 不可作电气连通
求不低于:在光电复接箱内光缆金属构件应与光缆专用防雷接地 装置相连,然后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的多股铜芯电力电缆,就 近引接到机房的第一级接地汇接排或小型局站内的总接地汇 接排。
6.1.7光电混合缆的金属加强芯、屏蔽线以及金属铠装层在ODF
6.1.7光电混合缆的金属加强芯、屏蔽线以及金属铠装层在ODF
胶带缠扎,ODF内光缆金属加强芯固定装置应与ODF绝缘。
6.2.3光电混合缆在室外敷设过程中,每隔100m应设置醒目的
外架设的复合材料,宜采用白色底漆,并标注红色电力线标识,用 红色字体注明“高压用电,危险!”字样。 6.2.5局内光电混合缆应与其他线缆分开布放,其间距应符合表 6.2.5的规定。
6.2.5光电混合缆与其他线缆的净距
6.2.6应在以下位置且不限于以下位置装设标识牌,标识牌应醒 目标印“高压用电,危险!”等警示字样: 1.各局(站)内进线室、走线架、机房ODF、局(站)外引上点; 2.管道光电混合缆人(手)井内、管道接头盒上;
3.光缆剥离之后,对应光纤和导线上; 4.新建架空杆路和吊线; 5.光电混合缆在进入机房后的进线孔处、ODF/ODB成端
6.2.7标识牌悬挂到位后,设备方可加电运行
7.0.1线缆标识应清晰、正确,应选用不宜损坏的材料,标识牌的 装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标识牌规格宣统一,标识牌应能防腐,挂装应牢固。 2.标识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应写明光电混合缆型号、规格 起地点及线缆长度,标识牌的字迹应清晰且不易脱落。 7.0.2线缆编号宜以交换传输中心为近端,按从北向南、从东向 西顺时针方向,从01开始分段编号;也可以从布放光电混合缆的 A端开始编号,在B端结束,
8.0.1光电混合缆线路工程的验收应符合GB51171一2016《通信 线路工程验收规范》第14章关于工程验收的要求、GB50168一 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第8章关于工 程交接验收的要求以及GB51120一201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 工程验收规范》第9章关于工程验收的相关要求。 8.0.2光电混合缆线路工程的中继段竣工及验收测试应包括下 列内容:导线间绝缘电阻测试、环回电阻测试、导线对地绝缘电阻 测试、光纤纤序对号、中继段光纤线路衰减系数及传输长度、中继 段光纤通道总衰减、直理线路对地绝缘电阻。测试数值应满足设 计要求。 8.0.3光电混合缆线路所有应接地的接点应与接地极接触良好; 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8.0.4光电混合缆接地线应采用多股铜芯电力电缆,其截面积不 应小于主04的机宝
表8.0.4电缆终端接地线截面积
8.0.5光电混合缆终端与电气装置的连接民用航空标准,应符合GB50149《电 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8.0.5光电混合缆终端与电气装置的连接,应符合GB50149《电
本规范条文中执行有关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 A.0.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A.0.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A.0.2 表示严格路基标准规范范本,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A.0.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A.0.4 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月 “可”。
GB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689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 51120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 GB 51158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GB 51171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GB/T29839 《额定电压1kV(U㎡=1.2kV)及以下光纤复合 低压电缆》 GB 51194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 GB 51215 《通信高压直流电源设备工程设计规范》 GB/T18380.35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35部 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 验C类》 GB/T18380.12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12部 分:单根绝缘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1kW 预混合型火焰试验方法》 GB/T17651.1 《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 第1部分:试验装置》 GB/T 17651.2 《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 第2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 GB/T 17650.2 《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 验方法第2部分:用测量pH值和电导率来测 定气体的酸度》 GB 501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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