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TM 00017.1-2021 电站用马氏体耐热钢08Cr9W3Co3VNbCuBN(G115).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T/CSTM00017.12021
7.2.2有害元素的含量(熔炼分析)应符合表6的规定。
7.3.1管件可以采用锻制、弯曲、挤压、穿孔、推制、模压、拉拨、焊接、机械加工等一 种或儿种组合方法成形,但不应使管件产生有害缺陷。 7.3.2热压弯头的原材外径与弯头直径之比不宜大于1.1。推制弯头外径与原材外径之比 不大于1.5。 7.3.3模锻管件主截面总锻造比不小于5。 7.3.4三通不应出现因工艺不当而造成的影响使用性能的肩部内壁凹沟;不允许对产生肩 部内壁凹沟的三通进行补焊处理。 7.3.5对热成形用加热炉的要求参照7.4.3执行。 7.3.6管件热压成形的加热温度范围为1060℃~1080℃,不宜超过原材料出厂的正火温 度,成形温度不低于600℃,热压成形后自由冷却。
7.4.1管件按正火(或淬火)加回火处理交付。推荐的热处理工艺见表7。 7.4.2管件宜采用电炉进行整体热处理,也可采用燃气炉或燃油炉处理,不得采用煤炉、 重油炉进行管件热处理。每炉应在管件本体上至少布置一组热电偶,热电偶应与工件本体 直接接触。 7.4.3管件热处理炉应具备自动控温功能,并按周期或在新建、大修后进行炉温均匀性和 波动校验,有效加热区的测定按GB/T9452执行,炉温均匀性和波动校验参照GB/T 10066.4执行,热处理炉炉温均匀性应小于土15℃。测温热电偶应进行周期检定。
7.4.1管件按正火(或淬火)加回火处理交付。推荐的热处理工艺见表7。 7.4.2管件宜采用电炉进行整体热处理,也可采用燃气炉或燃油炉处理玩具标准,不得采用煤炉、 重油炉进行管件热处理。每炉应在管件本体上至少布置一组热电偶,热电偶应与工件本体
表7G115管件的推荐热处理制度
8.1.1成品管件应逐件进行外观检验。 8.1.2管件内外表面应光滑,不应有氧化皮、毛刺及其他附着物,不应有裂纹、重皮、折 叠、结疤和离层等缺陷
8.2.1成品管件逐件进行形状与尺寸检验,检验内容见表8,并应满足6.2、6.3、6.5的要 求。 8.2.2管件任意部位壁厚不小于管件相应部位的设计最小壁厚,且不得小于所连接直管允 许的最小壁厚。
8.3.1管件应逐件进行光谱分析,确认材质无误,检验方法参见DL/T991执行。 8.3.2如采用火花或电弧的光谱仪进行检验,应在检验完成后立即去除检验部位的烧蚀斑 痕。
8.3.1管件应逐件进行光谱分析,确认材质无误,检验方法参见DL/T991执行。
8.4.1所有管件成品应逐件进行无损检测。
8.4.1所有管件成品应逐件进行无损检测。 8.4.2管件超声、磁粉或渗透检测范围见表9。管件超声检测应按NB/T47013.3进行,I 级合格。热压三通、锻制三通及弯头的超声波检测也可参照DL/T718执行,I级合格,验 收标准。磁粉、渗透检测应按照NB/T47013.4、NB/T47013.5进行,I级合格。
表8形状和尺寸检验内容
T/CSTM 00017. 12021
表9超声、磁粉或渗透检测范围
8.5.1.1管件应逐件进行硬度检验,每件至少测3个部位,检验位置要求按DL/T695执 行。 8.5.1.2一般采用便携式里氏硬度计按GB/T17394.1对管件进行硬度检验。如对检测结果 存在争议,可采用便携式布氏硬度计按DL/T1719进行校核,以校核结果为准。 8.5.1.3硬度检验打磨深度通常为0.5mm~1.0mm,并以不粗于120#的砂轮、砂纸精 磨。 8.5.1.4如管件硬度超出控制范围,在原测点适当打磨较深位置进行检验,打磨后的管件 壁厚不应小于最小设计壁厚,并在原测点附近两处和原测点成180°位置再次检验,如仍超 出控制范围,则不合格。
8.6显微组织和晶粒度
8.6.1.1管件应逐件进行显微组织和晶粒度检验,显微组织检验方法按GB/T13298、 DL/T884执行,晶粒度评级方法按照GB/T6394执行。 8.6.1.2弯头检验位置在中性层位置,热压三通在肩部或腹部,异径管在小头位置,封头 在顶部检验。
应从管件本体或能代表同批管件性能的随炉试样上取样,按GB/T228.1、GB/T229进行 室温拉伸、冲击试验。同材质、同熔炼炉、同热处理批次管件抽一组,按表10要求验收。如 有特殊要求,管件应按GB/T228.2进行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测试,高温强度应符合附录A 要求。
表10管件的力学性能
a如屈服现象不明显,可测量Ro.2代替Rel。
管件表面深度不大于壁厚5%且不大于0.8mm的零星机械划痕、凹坑等缺陷,可采用机 械或打磨方式去除,且与周边表面圆滑过渡,清除缺陷后的壁厚不应小于管件相应部位的最 小设计壁厚。
管件缺陷不应采用补焊方式进行处理。
低应力钢印、电蚀刻、喷码等方法进行标志,标
管件标志至少需包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标志TS、工程名称、厂名或厂标、产品编号、 接管规格、材料牌号。永久性标志至少包括产品编号、接管规格、材料牌号。如购买方或用 户另有要求,按协议要求执行。
标志位置应在管件的侧面中心线附近且易于观察的部位,并避开管件高应力区。
管件包装前应除去杂物、氧化皮、锈等:油漆涂层应均匀,无气泡、起皱。坡口应涂防
T/CSTM 00017.12021
锈涂料。包装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坡口和细小引接部分的防护,保证管件在运输过程中不 发生窜动或滚动,符合运输要求。
管件出厂时需提供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a)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编号; 制造厂名称、工程名称; c)标准编号; d)产品名称、材料牌号、接口规格、设计参数、制造工艺、开具日期: 原材料熔炼炉号、化学成分; 管件外观、尺寸、硬度、显微组织和晶粒度、无损检测、力学性能的检验结果; 9)交货状态; h)独立于生产部门的管件制造商授权代表的签字。
瓦楞纸箱标准需提交用户存档的其他技术资料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a)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及验收记录、报告; b 管件最终图纸、计算书; 管件热处理报告; d)管件检验记录、报告。
附录A (规范性) 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
表A.1列出了08Cr9W3Co3VNbCuBN(G115)管件的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0.2)
园林标准规范范本表A.108Cr9W3Co3VNbCuBN(G115)管件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
附录 B (资料性) 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起草单位:钢铁研究总院、北京国电富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宝武特种冶金有限公司、 上海昌强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大唐郓城发电有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 有限公司、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河北宏润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 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正东、陈正宗、丛相州、包汉生、彭杏娜、徐松乾、赵海平、高杰、蔡文 河、杨华春、王炯祥、梁宝琦、王建泳、梁军、雷丙旺、徐大伟、王斌、李永清、王延峰、徐彤、苗井 泉、刘帅、姜海峰、张涛、毛敏、杨文佳、毛桂军、李文亮,
....- 相关专题: 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