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307-2019 电冰箱用化霜加热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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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可忽略不造成电压下降的辉光放电。

    5.3.4.1用于化霜类的钢管加热器出厂检验时冷态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100MQ2,在密封试验、过载能 力试验、寿命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值均不应低于5MQ2。 5.3.4.2用于化霜类的铝管、片状热器出厂检验时冷态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300M2,在密封试验、过 载能力试验、寿命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值均不应低于10MQ

    主规定的条件下,应能承受30次循环过载试验而不发生损坏。 寸于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100W的元件,过载试验的输入功率为额定值的1.33倍; 寸于额定输入功率超过100W的元件园林养护管理,过载试验的输入功率为额定值的1.27倍或1.21倍加 2W,两者中选取较大者。

    设计用于与食品和饮食用具接触的元件外壳或涂层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除非制造商对此要求进行声明,否则视为非食品和饮食用具接触的元件。

    5.5有害物质限值的要求

    应用于电子信息产品中的元件的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国 办法》和GB/T26572的规定。 除非制造商对此要求进行声明,否则视为非用于电子信息产品中的元件

    5.6.1.1钢管、铝管加热器不得有显著的、非正常加工生产所造成的机械伤痕或局部膨胀。 5.6.1.2钢管、铝管加热器弯曲处不得有皱纹、凹凸、裂纹和破裂现象。其铝管加热器直径大于5mm 以上的铝管,弯曲处扁平率不小于70%,直径大于4小于等于5的铝管,弯曲处扁平率不小于80%。 5.6.1.3片状加热器的加热线应排列整齐、粘接牢固,不允许有虚粘现象;导热体应平整、光洁、色泽 均匀,不得有破损和缺角。 5.6.1.4涂层、电镀层、塘瓷层、金属或非金属的喷镀层或渗铝层应均匀牢固,不应有气泡、剥落或局 部堆积现象。

    5.6.2 ±一般结构

    5.6.2.1钢管加热器发热体与引出线之间(包括端部)、铝管加热器发热体(加热线)与引出线之间(包 括端部)片状加热器发热体(加热线)与引出线之间应密封(若有协议,端部可采用临时的密封措施或 不密封,且密封性能不做考核)。片状加热器最小弯曲半径不小于5mm。 5.6.2.2钢管加热器引出棒在管内部分的长度不应小于表4的规定值。

    表4引出棒在管内部分的长度限值

    “指元件成形后的管外径。

    若元件的横截面为异形,则其对引出棒几何尺寸的要求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考核。 .3元件的外径尺寸偏差不应超过表5的规定值,

    表5外径尺寸偏差限值

    若元件的横截面为异形或有特殊要求,则其对外径尺寸的要求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考核。 5.6.2.4对本标准有规定的尺寸公差按规定进行考核,其余有公差要求的尺寸按其要求进行考核,未标 注公差的尺寸按GB/T1804一2000的V级进行考核。

    元件正常工作时的管体温度不应超过已证明的、该材料能够安全使用的限值。其中化霜用的钢管加 热器正常工作时的管体有效发热表面温度不应超过394℃;铝管加热器正常工作时的管体有效发热表面 温度不应超过130℃:片状加热器正常工作时的有效发热表面温度不应超过80℃

    5.6.4.1钢管加热器引出装置应能承受拉力为自身抗拉力的70%,但不大于1000N且历时3min的拉 力试验,不发生位移和断裂现象。试验时不得使用爆发力。 5.6.4.2钢管加热器焊接有接线片的引出装置,应对接线片施加拉力值为200N、方向为轴向且历时 3min的拉力试验,试验时不得使用爆发力。试验过程中,焊接片不应断裂或脱落。 5.6.4.3铝管、片状加热器发热体(加热线)与引出线之间应能承受36N历时60s的拉力试验,试验 后不应断裂或脱落。 5.6.4.4对于装有接地插片、端子及引出线有接插件的元件,其接插件应符合GB/T17196连接器件连 接铜导线用的扁形快速连接端头安全要求。 5.6 4.5 加热线应能承受 36 N历时 60 、的拉力试验 试验后其永久性伸长率不得大于 8%

    市.6.4.4对于装有接地插片、端子及引出线有接插件的元件,其接插件应符合GB/T17196连接器件连 接铜导线用的扁形快速连接端头安全要求。 6.6.4.5加热线应能承受36N历时60s的拉力试验。试验后,其永久性伸长率不得大于8%。

    市.6.4.4对于装有接地插片、端子及引出线有接插件的元件,其接插件应符合GB/T17196连接器件连

    元件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通电时间应达到制造商声明的使用时间。 通过6.11.1、6.11.2 的试验要求进行判定,

    元件中封口材料等非金属部件应有相应的耐燃收

    有接地装置的元件的接触电阻不得大于10mQ。

    5.6.9.1盐雾试验后钢管加热器金属部位不得发生材料腐蚀性凹坑、无法有效清除白

    洗)异常斑点和生锈现象。 5.6.9.2盐雾试验后铝管、片状加热器允许表面出现氧化物斑点,但不允许出现明显的腐蚀性 腐蚀后的粉末状物质。

    后铝管、片状加热器允许表面出现氧化物斑点,但不允许出现明显的腐蚀性凹坑和受

    按照6.16进行高温试验后,其绝缘电阻、电气强度应符合5.3.3、5.3.4要求。

    按照6.17进行耐寒试验后, 电气强度应符合5.3.3、5.3.4要求。

    元件的涉及通电的相关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环境温度为(20土5)℃,无风无强烈辐射,相对湿度不大于85%(温度为25℃时),大气环 境处于海拔2000m以下,或其他符合技术文件规定的条件; b)电源电压允许误差不超过士1%; c)元件装在器具内或在模拟条件下进行; d)在所有的试验中,测量仪器或测量装置都不应明显地影响测量值; 除非另有规定,规定多个额定电压或一个(多个)额定电压范围的元件,应用所规定的范围内 的最不利的电压进行试验,一般默认额定电压范围上限(最大值)为其最不利的电压; 试验场所内应无易燃、易爆物品与气体; g 试验人员应做适当的安全防护,并应采用适当的装置对元件进行固定和防护,以避免测试过程 中因高温或电气保护不足,对人身产生伤害或对周围环境产生破坏; h)应无人员经常在试验场所内活动。 试验用仪器仪表的精度或误差应符合下述要求: a)用于型式试验的电工测量仪表,其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0.5级;用于出厂检验的,不应低于1.0级, b)测量温度的仪表,其允许相对误差要求不超过土1%。 C 测量时间的仪表,其允许误差要求不超过土0.1S。 d) 测量长度的量具,其允许相对误差要求不超过土0.5%。 e) 测量湿度的仪表,其充许相对湿度误差要求不超过土1%。

    6.1.2试验用仪器仪表的精度或误差应符合下

    a)用于型式试验的电工测量仪表,其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0.5 b)测量温度的仪表,其允许相对误差要求不超过土1%。 测量时间的仪表,其允许误差要求不超过土0.1s。 d)测量长度的量具,其允许相对误差要求不超过土0.5%。 e)测量湿度的仪表,其允许相对湿度误差要求不超过土1%。

    6.3.1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测量

    元件在正常状态下工作,试验电压应调整到使输入功率等于最大额定输入功率的1.15倍,待运 犬态后,测量泄漏电流,测量方法见GB4706.1一2005中13.2,测得结果应符合5.3.2的要求。 主:管状元件试验前允许排净元件内的潮气。

    6.3.2密封试验后的泄漏电流测量

    试验应在元件不连接电源,并做完密封试验后进行。 试验电压为额定电压的1.06倍,在施加试验电压(功率稳定)10min后测量泄漏电流。测量方法 见GB4706.1一2005中16.2,测得结果应符合5.3.2的要求,

    6.4.1冷态电气强度试验

    按GB4706.1一2005中16.3的规定进行。元件应经受历时1min、频率为50Hz或60Hz的 波的电压,试验电压根据表3确定,电气强度试验设备的整定电流为5mA,试验结果应符合 求。

    6.4.2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试验

    .3.1的试验后立即按GB4706.1一2005中13.3的规定进行,在5s内进行。元件应经受历时1min 0Hz或60Hz的基本正弦波的电压,试验电压根据表3确定,电气强度试验设备的整定电流为 试验结果应符合5.3.3的要求。

    6.4.3密封试验后的电气强度试验

    .7.2试验后,元件应经受历时1min、频率为50Hz或60Hz的基本正弦波的电压,试验电压根 角定,电气强度试验设备的整定电流为5mA,试验结果应符合5.3.3的要求。

    试验时,元件管体与绝缘电阻表不得通过大地构成回路。绝缘电阻表应接在元件任一引出装置与管 体之间。施加500V直流测试电压测量绝缘电阻,在施加测试电压1min后进行测量,试验结果应符合 5.3.4的要求。

    使元件接入电源,调节电压使输入功率达到规定值,元件在正常工作状态下通电1h,然后 10.5h至室温(允许强迫冷却),通、断电循环30次,应符合5.3.5的要求。

    6.7.1元件外壳密封试验

    入常温水中3h,并使元件的两个引出线至少露

    6.7.2元件端部密封试验

    在6.7.1试验后,元件按照GB4706.1一2005中15.3的规定进行完潮湿试验后,立即依次进行6.3.2、 6.4.3和6.5的试验

    6.8元件引出棒长度测量

    通过观察元件的X光片等适当的方法,对引出棒在元件内部的长度进行测量,测量结果 6.2.2的要求。

    元件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待元件表面温度稳定后,对其最高温度点进行测量。测量使用热电偶 通过锡焊、铜焊等方法固定在导热体相应部位进行测量。将所得结果以25℃为基准进行校准,所校准 温度值应满足5.6.3的要求。 注:试验时应无温度控制或保护装置对元件进行限温。

    6.10.1钢管加热器的拉力试验在相应拉力试验装置上进行,应符合5.6.4.2及5.6.4.4的相应要求。 6.10.2铝管、片状加热器的拉力试验在相应拉力试验装置上进行,应符合5.6.4.3、5.6.4.4的相应要求。 6.10.3加热线的拉力试验:将加热线试件一端固定在能慢慢提升的专用夹头上,加热线一端固定在有 36N拉力的重锤的下夹头上。在两夹头之间适当位置做两个标记,并测量两标记之间的距离。将上夹 头慢慢提升,至重锤离地面一小段距离,停止提升并保持60s,再将重锤降到地面,取下试件60s后, 测量两个标记间的距离。照此连续做三次,按公式(2)计算出永久性伸长率,应符合5.6.4.5要求。

    式中: 永久性伸长率; 试件提升后标记距离平均值,单位为毫米(mm) 试件初始标记间距离,单位为毫米(mm)。

    6.11.1常规寿命试验方法

    对元件施加1.08倍的额定电压,通电60min、断电20min为一个周期,在断电期间应冷却至室温 必要时采取强制冷却),实验1000个周期,应符合5.3.1、5.3.2、5.3.3、5.3.4的要求。 元件寿命试验施加的额定电压,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持续循环通电、断电,每个周期内通电、断电时 间与实际正常使用状态的工作时间相同或基本吻合,且加压后的元件表面负荷应满足附录A的规定。

    6.11.2加速寿命试验方法

    /T12719日用管状电热元件加速寿命试验方法

    6.12材料的耐燃性试验

    按照GB4706.1一2005中30.2进行: 结果应符合该标准相应的要求。 若从元件上取下的非金属材料不足以进行试验,则允许取相同的材料,通过额外的制样后进行试验。

    6.13粘接剥离强度试验

    用150mm长的PVC发热线在200mm×30mm的热熔胶铝箔上成型,制作三个试样。将试样夹在 拉力试验机上,然后以200mm/min的分离速度进行测试,具体方法按GB/T8808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 离试验方法执行,结果应满足5.6.7的要求。

    用双臂电桥或低电阻测试仪进行测量,应符合5.6.8的要求。

    元件施加额定电压20min、断电10min为一周期,进行两个周期后,按GB/T2423.18的要求, ,停止16h,进行两个周期,应符合5.6.9的要求。

    钢管加热器去除引线装置,在温度(250土3)℃高温箱中不通电环境下放置24h;铝管加热器除去 引线装置,在温度(150土3)℃高温箱中不通电环境下放置24h;片状加热器在温度(90土3)℃高温 箱中,不通电环境下放置24h。再置于常温环境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凡提出交货的产品,均应按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试验。每个产品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或在产品上有厂方规定的合格标志方能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按表6的规定进行

    表6出厂检验项目对照表

    7.3.1型式检验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7.3.1型式检验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7.3.1型式检验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型式检验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a)试制的新产品; b)设计、工艺或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c)停产一年以上,再恢复生产;

    表7型式检验项目对照表

    7.3.4经型式检验后的产品不得作为成品交货

    型式检验依照以下规则判定:表7序号6、7、8、9、10、11、12的7项检验项目为致命性缺陷 现一项不合格,则判该型式检验不合格。其余的检验项目出现一项不合格,应加倍抽样,对不合 且进行复检,如果仍有不合格,则做不合格论处

    7.4允许覆盖测试的情况

    具有相同材料、加热介质、电热丝和绝缘介质,且结构形式一致,但表面有效负荷不同的同一批次 元件允许合并试验。 该批次元件依表面有效负荷值从大到小排列,最大表面有效负荷值80%~100%的元件作为同一单 元,余下的元件依此继续划分。允许仅对每单元中最大表面有效负荷的元件进行试验。当该试验合格时, 该单元内规格的元件,也可认可为合格。

    订货方有权检查产品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交货时按出厂检验项目验收,若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时,

    要求增加检验项目。若检验合格则连同试样一起

    8.1.1元件上应有耐久而明显的标志,标志的内容应包括:

    .1元件上应有耐久而明显的标志,标志的内容应包括: a)制造商名或代号或商标; b)产品型号; c)出厂年月; d)额定电压及额定功率。

    包装箱外应有耐久而明显的标志,标志内容包括: a) 制造商名称; b)产品名称及型号; c)元件的数量; d)净重、毛重; e) 采用的标准编号: 箱子尺寸,长(mm)×宽(mm)×高(mm); 装箱编号; h)轻放、防晒、防雨、防潮; i) 出厂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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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元件应装在有合适衬垫的包装箱内塔吊标准规范范本, 箱内应有合格证、装箱清单、使用说明书等。 包装协议进行

    元件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到冲击振动及雨雪直接淋袭

    放在空气流通、无腐蚀性气体且不会受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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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化霜加热器最高表面负荷使用值

    化霜加热器最高表面负荷使用值应符合表A.1的要求。

    给水标准规范范本化霜加热器最高表面负荷使用值应符合表A.1的要求。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化霜加热器最高表面负荷使用值

    表A.1最高表面负荷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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