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3183-2020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指甘肃省通信业共建共享协调管理办公室
3.1.1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应遵循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考虑建
edi标准3.1.1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应遵循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考虑建 设方案。
3.1.2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在本标准未做特殊要求时,均应
体建筑物的要求相同。建筑物在规划报建时,建设单位应及时与 当地政府市政服务大厅对应窗口沟通,获取满足此标准的通信基 础设施布点方案,预留相应空间及设施资源
车站等)、天型场馆、多单位业主共同使用的商住楼、党政机关、学 校、商业区等建筑楼宇类重点场所宜建设室内分布系统基础设 施。
3.1.4通信基础设施的设
环境类别等应与主体建筑物相同,且应设置在结构安全等级和耐 火等级均不低于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标准设防类别的主体 建筑物。
3.2.1用于机房供配电系统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 关电气产品安全规定及设计要求 3.2.2电气等配套装置的安装应牢固可靠、标志明确 3.2.3电缆敷设前应进行绝缘测试,并应在检验合格后敷设 3.2.4电缆桥架、线槽和保护管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
3.2.1用于机房供配电系统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国
定。在活动地板下敷设时,电缆桥架或线槽底部不应紧贴地面。 3.2.5移动通信机房应进行防雷与接地装置和接地线的安装及 验收。接地装置焊接应牢固,并应采取防腐措施,且接地电阻值 应满足标准相关要求。 3.2.6通信基础设施验收由共建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 位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 3.2.7移动通信机房设置应满足本标准相关要求。 3.2.8屋顶设施设置应满足本标准相关要求。 3.2.9 机房内交流配电箱应预留安装到位,电源弓入应满足本标 准相关要求。 3.2.10建筑物内基站、室分机房未与弱电井相连时,机房与弱电 并之间应设置弱电金属线槽,并应与建筑物接地网可靠连接 3.2.11基站机房和室分机房内、馈线窗外侧、屋顶预留柱墩应预 留接地引出点。
3.2.10建筑物内基站、室分机房未与弱电井相连时,机房与弱电 并之间应设置弱电金属线槽,并应与建筑物接地网可靠连接 3.2.11基站机房和室分机房内、馈线窗外侧、屋顶预留柱墩应预 留接地引出点。
3.2.13基站机房和室分机房的地面、墙面、屋面、门等的安装验 收标准均同主体建筑。
4.1.1规划报建时,对于共建办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建筑 物,须预留通信基础设施安装机房或空间,具体位置及尺寸需由建 设单位与当地共建办共同根据项目拟建设位置网络覆盖情况商榨 指定,并须与规划报建的方案一致。
4.1.2移动通信机房主要包括基站机房、室分机房两大类。两类
机房合并建设时由共建办根据通信需求进行统筹规划,可合设的 机房面积不应小于分别设置的面积之和,同时须满足本标准中对 该类机房的其他要求。
4.1.3移动通信机房宜与建筑物弱电间贴建或与电梯机房贴建,
4.1.4建设单位选取移动
震动源,严禁设置在有水房间的下方或贴建;不应跨越建筑物的变 形缝、伸缩缝等:不应贴近有高温作业的区域:不应设置在有明火 作业的功能房间上方;不应设置在建筑物的不同防火分区内。
4.1.5移动通信机房门净宽不应小于1.05m,门净高不应
关规定:机房内不应设吊顶。
4.1.9除机房门、馈线洞外,机房墙体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确有需要时,应采用固定的乙级防火门窗。 4.1.10移动通信机房内不应设置上下水、喷淋、中央空调和水暖 设施。机房应具备安装独立空调的条件,机房外应留有空调室列 机安装位置,并配有空调排水口。 4.1.11移动通信机房上方不应有卫生间、厨房等有给排水设施 的房间。
4.1.12移动通信机房地面活荷载应大于等于6kN/m,蓄电池布
置区域活荷载设计不应小于10kN/m,室内分布弱电间楼面活荷载 应大于等于2kN/m。
4.1.14移动通信机房灯具光源显色指数不应小于80:灯吸顶安 装,机房内设手动控制开关。
4.1.14移动通信机房灯具光源显色指数不应小于80;灯吸顶安
4.2.1基站机房平面形状宜采用矩形,有效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30m。
4.2.2基站机房预留选址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不同制式移动通信需求,选择合适高度建筑物作为基 钻机房预留备选点;宜选择建筑物大屋面、裙楼屋面、建筑物中间 设备层,最佳高度为高出附近(80m~300m内)建筑物和植被5m 10m; 2为了减少基站机房对建筑物造型及结构的影响,便于设备 安装和线缆布放,基站机房宜与屋面信息基础配套设施就近建设 优先建于建筑物屋面,宜与局部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楼梯间、设
备间等附属用房贴建; 3屋面无局部突出的附属用房时,基站机房宜建于弱电间上 方; 4屋面无局部突出屋面的附属用房且弱电间上方无法建设 时,基站机房宜设在顶层并与弱电间贴建: 5基站机房选址不宜在温度高、有粉尘、有油烟、有有害气 本、有腐蚀性气体、易燃易爆、电压不稳及重污染等的环境中: 6基站机房宜远离电磁十扰场所,不宜设置在变压器室及配 电室的相房间,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7基站机房宜远离加油站、变电站等: 8基站机房不应贴近强震动源 9基站机房内严禁穿越给排水、暖气等有水管道,且不应设 置中央空调。 4.2.3基站机房土建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站机房房顶如设计为非上人屋面活荷载不宜小于0.5kN m,上人屋面活荷载不宜小于2.0kN/m; 2基站机房的外墙做法应与主体建筑相同,外墙体及屋面不 宜采用龙骨板材、彩钢板等耐久性差的建筑材料: 3除基站机房门、馈线洞外,机房墙体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 口;确有需要时,应在门窗洞口内侧采用防水建筑板材封堵: 4基站机房外装饰材料宜选用普通涂料、面砖或热反射涂 料。 4.2.4基站机房线孔预留应符合下列规定:
2.4基站机房线孔预留应符合下
1建于屋面的基站机房外墙应预留两个馈线洞,馈线孔洞应 位于机房相邻的两面隔墙,并保证至少有一个馈线洞面向屋面开 阔处,孔洞尺寸推荐400mm×400mm,洞底距机房地面高度宜为 2.3m,馈线孔洞预留后应做防水封堵; 2因特殊原因,基站机房未能与弱电间、电梯机房合建贴建
时,应在弱电间、电梯机房与室分通信间之间设置桥架,桥架内应 预留不小于200mm宽度的专用空间。 4.2.5基站机房附近应预留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预留安装空 间不宜小于(长×宽×高)1.2m×0.5m×1.0m,距基站机房距离不 宜超过3m,应考虑空调室内机冷凝水的排放,并设排水管及地漏。
4.2.5基站机房附近应预留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预留安装空
4.3.1室分机房宜设置在室内覆盖区域的中心位置,宜靠近弱电 竖并位置,机房与建筑物外的通信管道应有弱电桥架或线槽连通; 穿越单体建筑物墙体的通信接入管道应满足电信业务的接入需 求,合用地下室的群体建筑接入管道不应少于两个方向的接入路 由。
竖井位置,机房与建筑物外的通信管道应有弱电桥架或线槽连通; 穿越单体建筑物墙体的通信接入管道应满足电信业务的接入需 求,合用地下室的群体建筑接入管道不应少于两个方向的接入路 由。 4.3.2机房内应预留进线孔洞,孔洞尺寸根据桥架尺寸确定。 4.3.3建筑物内每50000m须设置1个室内覆盖系统机房,有效使 用面积不应小于40m,当建筑物面积不足50000m时,按照 50000m计算。
B.4室内分布弱电间须符合下列
1室内分布弱电间宜靠近所覆盖区域中心位置,在满足工艺 要求的情况下,可设在建筑物弱电井; 2室内分布机房到室内分布弱电间(弱电竖井)以及室内分 布弱电间(弱电竖井)之间、连接各楼层的室内分布弱电间(弱电竖 井内应预留弱电桥架,规格不应小于200mm×100mm; 3建筑物楼层内应敷设弱电桥架,路由应遍及楼内主要人员 活动区域,并应与室内分布弱电间(弱电竖井)保持连通,弱电桥架 规格不应小于200mm×100mm; 4室内分布弱电间(弱电竖井)内墙壁上应预留无线通信室 内覆盖系统设备及器件的安装位置,通信设备安装位置易与弱电 竖井桥架在同一侧,墙面宽度不宜小于3m,室内分布弱电间(弱电
竖井)宽度不宜小于1.5m; 5建筑物单层面积小于3000m时,各层建筑面积合计按每 3000m设置一个室内分布弱电间: 6建筑物单层面积大于3000m时,每增加3000m增设一个 室内分布弱电间(不足3000m的部分按照3000m计算)。
5.1.1移动通信机房用电应为380/220V交流电,机房用电负荷等 级不应低于主体建筑物最高用电负荷等级,通信机房的交流基础 电源标称电压应为380V,额定频率为50Hz。
5.1.2移动通信机房内均宜配置交流配电箱,并将相应的线缆剪
5.1.2移动通信机房内均宜配置交流配电箱,并将相应的线缆敷 设至该配电箱。 5.1.3移动通信机房预留用电负荷容量应根据机房面积及远期 扩容需求确定,基站机房预留用电负荷不应小于20kW.室分机房 预留用电负荷不应小于50kW。 5.1.4每个室内分布弱电间预留用电负荷不应小于7kW。 5.1.5移动通信机房用电应采用直供电建设方式,可设置单独的 计量装置
5.1.3移动通信机房预留用电负
扩容需求确定,基站机房预留用电负荷不应小于20kW.室分机房 预留用电负荷不应小于50kW。 5.1.4每个室内分布弱电间预留用电负荷不应小于7kW。
预留用电负荷不应小于50kW。 5.1.4每个室内分布弱电间预留用电负荷不应小于7kW。 5.1.5移动通信机房用电应采用直供电建设方式,可设置单独的 计量装置。
5.1.4每个室内分布弱电间预留用电负荷不应小于7kW。
5.2.1高压电缆和低压电缆在室外不宜同沟敷设,同沟敷设时应
5.2.1高压电缆和低压电缆在室外不宜同沟敷设,同沟敷设时应 分开两边敷设,二次信号电缆与一次电缆同沟敷设时二次电缆需 采用屏蔽电缆
宜与照明电源同一回路:电源插座回路应带漏电保护
6.0.1建筑物或住宅小区内的所有通信机房之间应具备适合线 缆敷设的通信管道、电缆桥架,并与弱电竖井连通。 6.0.2建筑物或住宅小区内部的通信基础设施管线系统应与公 用通信网管道互通的人(手)孔相衔接。 6.0.3住宅小区或建筑群内部各建筑之间应有管道连通。 6.0.4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预留应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通 信业务接人需求。 6.0.5地下通信管道的总容量应根据管孔类型、线缆敷设方式 以及线缆的终期容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应根据敷设的线缆种类及数量选用 可选用单孔管、单孔管内穿放子管或多孔管; 2每一条光缆应单独占用多孔管的一个管孔或单孔管内的 个子管; 3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容量应充分考虑移动通信覆盖、建筑 智能化等配套需求预留足够管孔资源。 6.0.6建筑物红线内的光缆管道宜与红线外各电信业务经营者 的管道资源双向衔接(其中一路为备用保护路由),确保红线外的 光缆能够进入建筑物。并满足后期发展需要,单向管线数量和管 径须符合表6.0.6规定:
表6.0.6单向管线数量和管径表
6.0.7地下通信管道建设应满足《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 准》GB50373、《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 规范》GB50846中的相关要求。 6.0.8导管穿越沉降缝或伸缩缝时,应做沉降或伸缩处理。 6.0.9通信导管、槽盒与其他管线的最小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有关规定。 6.0.10每层电梯井应预留馈线孔并与走廊上方桥架连通,馈线 孔直径不应小于50mm,预留的馈线孔均应采用防火板材封堵。
8.1.1规划基站为落地塔榄方式时,预留基站建设场地应符合下 列规定: 1郊区、乡镇、农村、铁路沿线等对景观要求较低、场地较开阔 的区域地面站原则上宜以三管塔为主;利用地形优势建设增高架必 须充分考虑近远期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共享需求,预留场地不宜小于 8m×13m; 2城区、居民小区等有一定景观需求的区域、场地受限区域 宜以单管塔为主,路灯杆、景观塔等美化塔型次之,预留场地不宜 小于6m×8m; 3城市广场、体育场馆、公园、景区等有较高景观需求的区 域,建议优先选用景观塔,或可根据城市规划自定义塔型,预留场 地不宜小于6m×8m。 8.1.2落地塔榄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设地面杆塔的预留场地应符合规划要求并应满足地面 杆塔后期施工安装场地平整、路通、电通、水通的要求; 2建设地面杆塔的预留场地应避让边坡、河浜、地下暗浜等 不良地质条件; 3站址应远离加油站、变电站、强电磁十扰区域: 4站址宜设置在建筑群绿化带、道路旁等; 5站址不应设置正下方有燃气、供水、电力等管线的区域
1建设地面杆塔的预留场地应符合规划要求并应满足地面 汗塔后期施工安装场地平整、路通、电通、水通的要求; 2建设地面杆塔的预留场地应避让边坡、河浜、地下暗浜等 不良地质条件; 3站址应远离加油站、变电站、强电磁干扰区域: 4站址宜设置在建筑群绿化带、道路旁等; 5站址不应设置正下方有燃气、供水、电力等管线的区域
8.2.1在楼面规划建设通信
8.2.5规划建设不同方案的基站时,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9.1.1移动通信机房所在建筑物的防雷与接地保护应符合《建筑 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相关要求。 9.1.2进出建筑物的各类金属线缆应设防雷、过电压、电保护 各级电涌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 范》GB50343的规定
9.2.1通信基站机房、设备间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和汇流排,应符 合《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的规定。 9.2.2机房应预留不少于两处与建筑物接地连接的接地端子 9.2.3通信机房所在建筑物的接地系统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根 居设备的最小接地电阻值进行设计,接地电阻值应小于等于102。
9.2.1通信基站机房、设备间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和汇流排,应符 合《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的规定。 9.2.2机房应预留不少于两处与建筑物接地连接的接地端子 9.2.3通信机房所在建筑物的接地系统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根 据设备的最小接地电阻值进行设计,接地电阻值应小于等于102。 9.2.4 应在下列部位预留接地连接板(LEB): 基站机房内和馈线窗外墙面正下方100mm处应各预留 处; 2 室分机房内; 3楼层竖井内室分设备安装处; 4 安装一体化机舱的柱墩。
1基站机房内和馈线窗外墙面正下方100mm处应各预留 处; 2室分机房内; 3楼层竖井内室分设备安装处: 4安装一体化机舱的柱墩。 9.2.5接地连接板应就近与结构梁、柱、墩内作为接地弓下线的 主筋焊接连接。接地引入线采用不小于40mm×40mm的热镀锌扁 钢,并作防腐蚀处理。
9.2.6当交流电源从建筑物外引入机房时,宜采用电缆穿钢管理
地引人或采用铠装电缆埋地的引人方式,钢管或电缆金属铠装层 应就近接地
10.0.1通信设备安装场所宜整洁、无灰尘。 10.0.2 施工区域的井道、楼板、墙壁等严禁出现渗水、滴漏现象。 10.0.3设备安装位置应远离高温、易燃、易爆、易受电磁干扰、强 窝蚀的环境。 10.0.4室外安装环境应易于设备固定,建筑墙体应坚固完整
10.0.1通信设备安装场所宜整洁、无灰尘。 10.0.2 施工区域的井道、楼板、墙壁等严禁出现渗水、滴漏现象。 10.0.3设备安装位置应远离高温、易燃、易爆、易受电磁干扰、强 窝蚀的环境。 10.0.4室外安装环境应易于设备固定,建筑墙体应坚固完整
11.1.1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分项 工程完成后应进行检验。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11.1.2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应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 合格,严禁进行下一项工程
11.2.1移动通信机房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安全等级、抗震设防 烈度、承载能力等,须满足《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5003中的 相关要求。 11.2.2移动通信机房建设预留位置须满足报装时共建办要求及 使用要求。 11.2.3移动通信机房须满足建筑节能的相关要求。 11.2.4移动通信机房的净使用面积,须满足使用要求,与项目报 面动
11.2.1移动通信机房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安全等级、抗震设防 烈度、承载能力等,须满足《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5003中的 相关要求。 11.2.2移动通信机房建设预留位置须满足报装时共建办要求及 使用要求。 11.2.3移动通信机房须满足建筑节能的相关要求。 11.2.4移动通信机房的净使用面积,须满足使用要求,与项目报 批面积一致,基站机房实际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室分机房实际 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0m,净宽度不应小于4m。 11.2.5移动通信机房门净宽不应小于1.05m,门净高不应低于 2.10m;机房梁底净高不应低于2.80m。 11.2.6移动通信机房配有单独的用电计量装置,并配有独立的 供电线路和交流配电箱。 11.2.7移动通信机房预留不少于2个接地端子,防雷接地电阻值 小于等于102。
11.2.5移动通信机房门净宽不应小于1.05m,门净高不应低于 2.10m;机房梁底净高不应低于2.80m。 11.2.6移动通信机房配有单独的用电计量装置,并配有独立的 供电线路和交流配电箱。 11.2.7移动通信机房预留不少于2个接地端子,防雷接地电阻值 小于等于100。
11.2.8移动通信机房预留电力负荷容量,满足使用要求,且基站 机房不应低于20kW、室分机房不应低于50kW.弱电间预留电力负 荷不应低于7kW。 11.2.9移动通信机房应与弱电间、电梯机房之间设置桥架,并垂 直上下连通,桥架宽度不应小于200mm。 11.2.10除此外,室分机房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与建筑物外的通信管道有弱电桥架或线槽连通,穿越单 本建筑物墙体的通信接入管道应满足标准要求: 2建筑物内每50000m须设置1个室内覆盖系统机房,有效 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0m地质灾害标准规范范本,不足50000m的,按照50000m计算: 3室内分布弱电间设计符合本标准相关要求
11.3.1建筑物红线内的光缆管道宜与红线外各电信业务经营者 的管道资源衔接,确保红线外的光缆能够进入建筑物,管线数量 管径等须满足本标准相关要求。 11.3.2建筑物或住宅小区内的所有通信机房之间应具备适合线 缆敷设的通信管道、电缆桥架,并与弱电竖并连通。 11.3.3建筑物或住宅小区内部的通信基础设施管线系统宜与公 用通信网管道互通的人(手)孔相衔接。 11.3.4住宅小区或建筑群内部各建筑之间应有管道连通。 11.3.5通信管道的总容量、孔径、数量满足本标准相关要求 11.3.6 建筑物预留管线汇聚点,预留空间满足本标准相关要求。 11.3.7建筑物配线管网预留管径、预留桥架专业宽度、施工工艺 满足本标准相关要求
11.4通信塔稳验收标准
11.4.1 规划楼面通信塔榄时,对应的建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结
构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烈度、承载能力等须满足本标准相关要求。 11.4.2通信塔榄预留建设场地位置布置合理,与项目报批面积 一致,须满足本标准及使用要求。 11.4.3所有塔型及基础的建设须预留防雷接地端子,防雷接地 电阻值小于等于102。 11.4.4所有规划塔榄建设预留场地须与项目报批面积一致,预 留场地须满足本标准相关要求。 11.4.5所有规划塔榄建设站址预留基础、预留接地端子须满足 本标准相关要求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严格煤矿标准规范范本,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得”; 3 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 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得”; 3 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 规定”或“应按...执行”。
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CB50057 《高结构设计标准》GB50135 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7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8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GB50373 9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 10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847 12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GB51120 13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GB51194 14 《无线通信室内覆盖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51292 15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抗震设计标准》GB/T51369 16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 17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5003 18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T5054 19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YD/T1051 20 《通信机房防火封堵安全技术要求》YD/T2199
....- 通信标准
- 相关专题: 移动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