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3131-2017 戈壁沙漠地区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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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4光伏组件倾角

    光伏组件所在平面与水平面的买

    钢结构设计图纸由若干个光伏组件或太阳电池板在机械和电气上按一定方式 组装在一起并且有固定的支撑结构而构成的直流发电单元。

    光伏方阵内先汇流后逆变的配电模式。 2.0.10光伏发电站

    利用太阳电池的光生伏打效应,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 能的发电系统。

    2.0.11并网光伏电站

    直接或间接接入公用电网运行的光伏电站

    并网后,由调度站确认,并向调度站转移后停指令权限的过 程。归调后没有调度指令,不得随意操作

    2.0.13 支架基础

    支撑、固定太阳能发电站光伏组件、聚光集热装置、定日镜等 的支架的基础

    桩杆上连接一个或多个螺旋状叶片并通过在桩顶施加扭矩 旋拧钻入土中形成的一种可承受竖向和水平向荷载作用的桩

    2.0.15叶片间距比

    螺旋桩螺旋叶片间距与叶片直径的比值

    3.0.1开工前应具备的条件:

    1在工程开始施工之前,建设单位应取得相应的审批许可文 件,并具备“三通一平”的基本条件; 2施工单位的资质、特殊作业人员资质、施工机械、施工材 料、计量器具等已报审查完毕: 3施工图经过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方案已审批; 4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要求布置施工临建设施 完毕; 5工程定位测量应具备条件。 3.0.2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 经鉴定和不合格的设备材料。 3.0.3对进场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其合格证、说明书、测试记 录、附件、备件等均应齐全。 3.0.4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 时,应满足产品要求的专门规定, 3.0.5隐蔽工程部分,必须在隐蔽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中间检验 及验收记录。 工试验记录应齐全

    3.0.7土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4光伏支架微型短桩基础工程

    4.1.1本规范适用于戈壁沙漠地区地面太阳能光伏组件、聚 热装置、定日镜等支架微型短桩基础中灌注桩与螺旋桩的施 验收。电站内其他类型的微型桩基础以及其他建(构)筑物基石 技术要求按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热装置、定日镜等支架微型短桩基础中灌注桩与螺旋桩的施工和 验收。电站内其他类型的微型桩基础以及其他建(构)筑物基础的 技术要求按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4.1.2戈壁沙漠地面太阳能发电站灌注与螺旋微型短桩基础的 施工应遵守当地环境和水土保持的要求,减少对地表植被和表层 土的破坏,做到安全可靠、确保质量、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 理,减少土石方的挖填,保护地表植被和表层土;应综合考虑上部 支架结构的类型与使用功能、荷载特征、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 件、施工条件与工期要求等因素,注重地方经验,因地制宜。 4.1.3戈壁沙漠光伏支架灌注与螺旋微型短桩基础的施工在满 足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同时,宜优先选用和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 材料、新设备,优先采用螺旋桩、型钢桩等环保型、便捷型基础。 4.1.4戈壁沙漠场地光伏支架灌注与螺旋微型短桩基础在正式 施工前,应在拟建场地内选择具有不同地表、地形、地貌特征的代 表性区域进行现场试验,确定施工工艺的可行性和验证设计参数 的可靠性。对岩土性质不同的区域,向设计单位提供多种桩型的 选择建议和意见,可在施工过程中依据不同阵列支架区域的岩士 mE

    4.1.2戈壁沙漠地面太阳能发电站灌注与螺旋微型短桩基础白

    施工应遵守当地环境和水土保持的要求,减少对地表植被和表层 土的破坏,做到安全可靠、确保质量、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 理,减少土石方的挖填,保护地表植被和表层土;应综合考虑上部 支架结构的类型与使用功能、荷载特征、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 件、施工条件与工期要求等因素,注重地方经验,因地制宜。

    4.1.3戈壁沙漠光伏支架灌注与螺旋微型短桩基础的施工不

    4.1.3戈壁沙漠光伏支架灌注与螺旋微型短桩基础的施工在满 足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同时,宜优先选用和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 材料、新设备,优先采用螺旋桩、型钢桩等环保型、便捷型基础。

    4.1.4戈壁沙漠场地光伏支架灌注与螺旋微型短桩基础在正式

    施工前,应在拟建场地内选择具有不同地表、地形、地貌特征的代 表性区域进行现场试验,确定施工工艺的可行性和验证设计参数 的可靠性。对岩土性质不同的区域,向设计单位提供多种桩型的 选择建议和意见,可在施工过程中依据不同阵列支架区域的岩土 特征,选用不同的桩型和工艺。

    4.1.5微型短桩基础施工应具备下列资料:

    微型短桩基础布置场区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微型短桩基础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记录; 3 微型短桩基础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4 钢材、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及其制品的合格证及质检报 告; 5 微型短桩基础布置场区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调查 资料; 6试验性施工的有关资料及检测报告。 4.1.6微型短桩基础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与职业 建康有关的法律、标准的规定,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方针。 4.1.7光伏支架微型短桩基础的施工、试验、检测与验收除应符

    健康有关的法律、标准的规定,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治理”的方针。

    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2.1微型短桩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和构(配)件进场时应对品种

    4.2.1微型短桩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和构(配)件进场时应对品种、 规格、外观和尺寸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及相 关性能的检验报告,对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的必要性能指标由现场 取样进行复检。原材料和构(配)件进场后应分类进行保管,对钢 材、水泥等材料应存放在能避雨、雪的干燥场所,并应做好各项防 护措施

    4.2.2微型短桩结构用钢筋

    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 及《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的有关规定。灌注 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微型灌注桩宜采用细石混凝 土,也可采用水泥砂浆,水泥砂浆的强度不应低于30MPa。特殊士 及使用环境中的材料强度等级和耐久性要求应进行试验论证。

    4.2.4对采用热浸镀锌进行防腐的钢桩,进场时应进行镀锌层厚

    4.2.4对采用热浸镀锌进行防腐的钢桩,进场时应进行

    进场时应进行镀锌层厚 度检验,局部厚度不宜小于60μm,平均厚度不宜小于80μm。成 品螺旋钢管桩的质量检验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2.4成品螺旋钢管桩质量检验标准

    注:表中“D”代表螺旋桩钢管公称直径;“T”代表螺旋桩钢管设计壁厚; “L”代表螺旋桩钢管长度。

    4.3微型短桩阵列布置要求

    4.3.1同一阵列支架宜采用同类型微型短桩型式。 4.3.2微型短桩基础进入土层的有效长度,对于密实的砂卵石地 基不应小于0.8m,对于砂土层不应小于1.3m。 4.3.3桩基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非挤土桩的中心距不应小于 桩身直径的3倍:螺旋桩中心距尚应大于叶片直径的2倍。 4.3.4无特殊要求时,微型短桩基础的顶标高宜高出地面不少于 100mm。当场地地形起伏较大时,微型短桩桩顶宜采用具有高度 调节功能的构造,便于支架立柱安装高度的调节。 个别区域微型短桩桩顶或部分阵列会高出自然地面较多,而 产生的水平荷载或弯矩较大时,可在桩顶处加设混凝土护墩或整体

    现浇地坪,采取可靠措施保证支架连接牢固,避免支架立柱晃动。

    4.4.1施工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应由业主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共同参与的图纸会审,会审纪要应经各方签字确认,连同施工图等 作为施工依据,并应列入工程档案; 2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相应的成 本、进度、安全、环境等管理措施;施工机具及工艺应根据桩型、规 格、土层情况、地下水位等条件进行选择,无经验时应进行试打施 工后确定,应尽可能选择便携式简、小型机具,以减少对戈壁沙漠 地表的破坏; 3微型短桩施工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相关规定,依据平面布置图,测定桩位轴线方格控制网和 高程基准点,测定各个方阵的控制点;定位控制点和水准点应设在 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开工前,经复核后应妥要善保护,施工中应经 常复测; 4施工所用的机械、仪表、器具应经鉴定合格后使用,且应定 期检查和保养,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机械、仪表和器具; 5开工前应结合工程实际和环境特点,制订施工安全、职业 建康、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的措施方案和对策预案,采取永临结 合、因地制宜的方式,保证安全、健康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现 场应建立专门的管理组织机构,组织实施管理方案,监测实际效 果。

    4.4.2微型灌注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微型灌注桩的施工除本规范具有明确的规定外,应满足现 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相关规定; 2灌注桩可采用钢管、钢筋笼或是钢管与钢筋的组合形式作

    为加筋体;加筋体的配置应按设计要求确定,并应满足最小配筋率 的要求;采用钢筋笼时,纵向主筋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2%~ 0.65%(微型桩取大值),且对于微型桩不应少于3Φ10,其他情况不 应少于6Φ10,宜通长配筋,并应沿桩周边均匀布置;箍筋应采用 螺旋式,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宜为150mm~300mm,当承受较 天平荷载时,箍筋应适当加密;灌注桩桩顶设预理锚筋时,锚筋宜 与桩身钢筋焊接连接,采用锚固连接时,纵向受力钢筋、桩预理 锚栓或是钢立柱在混凝土中的锚固长度应满足锚固要求;当竖向 锚固长度不满足锚固要求时,可沿水平方向弯折或是增加锚板,但 最小竖向锚固长度对于钢筋和锚栓不应小于20d对于钢立柱不 应小于300mm;当采用钢管立柱时,管内混凝土高度不应小于 200mm; 3灌注桩钢管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砂浆保 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5mm:灌注桩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 于35mm; 4灌注桩施工宜采用十作业成孔,在沙漠地质条件钻孔时 可采用边钻边注水因湿桩周土的方式,防止孔内沙土在提钻过程 中或开孔后册塌;钻头直径应大于灌注桩直径10mm,钻头长度应 大于桩深500mm:钻孔过程中钻杆应保持竖直稳固,位置准确: 5钻进过程中,应随时清理孔口积土,成孔达到设计深度后 应检查孔深、直径、垂直度、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对孔口予以保 护:混凝土灌注前,应再次量测孔深,孔内虚土厚度不应超过 20mm; 6混凝土灌注前应对成孔、清孔、放置加筋体等进行检查; 7灌注桩成孔检查合格后,应尽快灌注混凝土或水泥砂浆) 不得长时间放置;浇筑时应在孔口加设护简并一次注满桩孔,再采 用小型振动棒或人工插捣方式振实; 8浇筑完毕后应加强对微型桩混凝土的养护,要求采取对桩周

    4.4.3微型螺旋钢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4.4.3微型螺旋钢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螺旋桩,在施工前应对施工扭矩作用下的桩身强度进 行场地试验; 2螺旋桩应采用液压扭矩头旋拧钻进,桩身应保持竖直,不 应偏心加载; 3在密实的砂土和碎石土中施工螺旋桩时,如遇钻进困难可 预扩成小孔后再旋拧,预成孔孔径不应超过桩杆直径; 4在旋入过程如遇旋入度剧变,桩身突然发生倾斜、位移或 有严重回弹,桩顶或桩身出现严重裂缝、破碎、变形等情况时,应暂 停旋入,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5对细长型螺旋桩,在沉桩过程中应有横向约束装置; 6不得采用直接开沟埋设螺旋桩的工艺施工; 7螺旋桩施工设备就位后应稳固,确保在成桩过程中不发生 斜和偏移; 8螺旋钢桩的钢管壁厚不应小于4mm,叶片不应少于2道,叶 片直径不宜小于桩杆直径的2倍,也不宜大于桩杆直径的4倍,叶 片厚度不应小于5mm,叶片间距宜为叶片直径的3倍~4倍。

    1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建设 单位组织察、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后再行施 工,并应形成文件资料: 2对局部位于坑洼、浅沟及砂石采集坑等区域的支架微型桩 允许采用压实填土作为地基持力层,但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确定 压实系数;回填处理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并经检验检测达 到设计标准,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采用淤泥、耕土、冻土、膨胀性土以及有机质含量

    天于5%的土作为填料,填料中不得含有植物残体、垃 圾等杂质; 2)当选用砂土和碎石土进行回填时,应级配良好,最大粒 径不宜大于200mm; 3)以粉质黏土、粉土作为填料时,其含水量宜为最优含水 量,最优含水量可采用击实试验确定。 3当支架微型短桩基础布置场区内发现液化土、软土、填土、 彭胀岩土、冻土、盐渍岩土、污染土等特殊性岩土时,应由勘察、设 十单位查明分布范围、危害程度、处理成本和处理工期,综合确定 场地的地基处理方案,选择适应的支架基础形式。施工单位不得 单一以承载力标准作为验收依据进行施工。 4.4.5微型短桩施工和安装完成后,应对沉降量、沉降差和倾斜 率进行观测,其变形量应满足上部支架结构对地基基础变形的适 应能力和使用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变形量应符合表4.4.5 的规定:

    4.4.5微型短桩施工和安装完成后,应对沉降量、沉降差和倾斜

    4.4.5微型短桩施工和安装完成后,应对沉降量、沉降差和 率进行观测,其变形量应满足上部支架结构对地基基础变形白 应能力和使用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变形量应符合表4 的规定,

    表4.4.5在支架微型短桩基础的沉降变形允许值

    一陈列中相邻基础的中心距离(mm)。

    4.4.6施工过程记录及相关试验记录应真实、齐全。

    4.4.6施工过程记录及相关试验

    1隐蔽工程应包括:灌注桩灌注前的成孔质量检查,混凝土浇 筑前的钢筋、预理件检香查,回填土之前的检查等:螺旋钢桩旋钮前的 外观质量、垂直度、最终旋进深度等内容:

    2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方提出验收申请: 3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隐蔽工程验收 签证单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DL/T5210的相关要求格式进行填写。 4.4.8桩基完成1个及以上方阵并依据本规范4.5节的规定验收 后,可以提前移交安装

    4.5.1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4.5.!质量检验应付合下列要求: 1微型短桩基础施工应进行全过程检查,施工结束后应进行 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 2微型桩短基础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和成品桩(构配件)在使 用前应进行质量检验;现场拌制混凝土首次使用前应进行配合比 试验,当对施工用水品质有怀疑时,还应对其进行检测: 3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应在设计前进行,微型短桩载荷试 验应加载至极限或破坏;验收检验时,竖向承载力静荷载试验最大 加载量不应小于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水平承载力静载荷试验最 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值,微型短桩的承载力检测,宜在施工 结束后间隔一个间歇期后进行: 4微型桩检测抽检位置应按下列情况综合确定: 1)施工出现异常情况的部位; 2)设计认为重要的部位; 3)局部岩土特性复杂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部位; 4)同类微型桩的抽检位置宜均匀分布 5现浇混凝土、砂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要求制作试件并进行强度检验,试 件应分别进行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

    预埋螺栓、预埋钢板的尺寸允许偏差(m

    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3)微型短桩除应进行竖向抗压、抗拨和水平承载力检验 外,对灌注桩的成桩质量有怀疑时,尚应进行桩身质量 检验; 4)微型短桩承载力的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o 单位工程不得少于6根,当遇到地层局部明显软弱时, 应适当增加抽检数量;承载力检测宜采用慢速维持荷 载法;当有成熟的地区经验时,也可采用快速维持荷载 法; 5)微型短桩水平承载力检测应考虑桩顶弯矩的作用,且 宜考虑支架刚度对桩基础水平承载力的影响。 8当检验发现地基处理的效果、桩身质量、桩承载力不满足 计要求时,应结合工程场地地质和施工情况综合分析,扩大检验

    数量,提出处理意见。

    5.2微型短桩验收工作应按下列

    验收项目划分及组织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微型短桩基础工程的验收属于分部工程验收,应划分 为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进行验收,并应按附录A中表 A.0.1~表A.0.3进行记录;当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 可按基础类型、地质条件、材料种类等划分若干个子 分部工程分别进行验收; 2)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 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 进行验收: 3)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 施工段、方阵等进行划分;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 自和一般股项目进行验收,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 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符合要求,其余的检查点不 应有严重的缺陷;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 查记录; 4)微型短桩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划分应按《建筑地基 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中桩基础的相 关规定执行; 5)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等进行划分 可由一个或若十检验批组成;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 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 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6)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 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申请,并 按本规范4.5.3条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由总监

    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单位、设计 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 验收。 2支架微型短桩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所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原材料复试、载荷试验等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 样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通过返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支架微型短 脏基础工程,不得验收。 4.5.3 微型短桩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微型桩基础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 计变更等; 2 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3 半成品如钢桩、加筋体等产品合格证书: 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验收文件; 6 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4.5.3微型短桩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微型桩基础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 计变更等; 2 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3 半成品如钢桩、加筋体等产品合格证书: 4 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5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验收文件; 6 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7 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和记录

    5.1.1光伏支架安装应在土建桩基施工完毕,桩基的理件达到安

    5.1.1光伏支架安装应在土建桩基施工完毕,桩基的理件达到安 装要求,桩基拉拨试验合格后进行。 5.1.2光伏支架构件、光伏组件进场验收合格,技术文件齐全,对 防腐镀锌层有缺陷及变形的构件,应做不合格品处理。 5.1.3对各个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教育、技术交底。 5.1.4现场材料堆放应做好防护,不得接触酸碱性地面及其他腐 蚀性物品,吊装需符合安全施工要求。 5.1.5现场大型构件应衬垫术摆放,保持水平。

    5.2.1支架安装前应做下列准备工作:

    5.2.1支架安装前应做下列准备工作: 1采用现浇混凝土支架基础时,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 度的70%后进行支架安装; 2支架安装前应按照图纸及规范相关要求对基础水平偏差 和定位轴线偏差进行复合

    5.2.1支架安装前应做下列准备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 要求:

    1支架的安装应按照相应的步骤进行,各部件的组装与其规 定的螺栓应相对应且连接牢固; 2支架安装过程中不应敲打及强行连接,不得气割扩孔;对 热镀锌材质的支架,现场不宜打孔; 3支架安装过程中不应破坏支架防腐层; 4螺栓的力矩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厂家要求,不同规格螺栓 应与其紧固的构件一一对应,不得遗漏; 5同一部位螺栓的安装方向应一致,螺杆长短适中,丝扣露 出螺母2扣~3扣为宜,且必须有两平一弹垫片; 6支架安装完成以后,对支架的水平度、垂直度及倾角进行 校正,使组件的安装平面平整:

    表5.2.2支架安装允许偏差

    5.3.1光伏组件安装前应做下列准备工作: 1支架的安装应验收合格; 2光伏组件的外观及各部件应完好无损,并测试每块组件的 导通性; 3对于不同规格光伏组件进行分类存放并妥善保管。 5.3.2光伏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伏组件的型号、规格应与图纸设计阵列编号对应安装: 2光伏组件安装时,相邻组件之间的间距符合设计要求;组

    件安装时上下、左右对齐,不应出现梯形、弧形现象; 3安装组件时,不得损坏组件接线盒、连接线缆以及MC插 头,防止沙土等异物进人插头; 4组件现场开箱后不得平置于地面,应随取随装,当天未安 装完的光伏组件应及时收回,妥善保管: 5光伏组件固定螺栓的力矩值应符合产品或设计文件的规 定;

    表5.3.2光伏组件安装允许偏差

    7天风、雨雪天气时,不应进行光伏组件的安装,不得进行连 线工作。

    7天风、雨雪天气时,不应进行光伏组件的安装,不得进行连 线工作。

    6.1.3预留洞、预埋件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支架安装完毕。

    6.2.1集电电缆安装前应做下列检查: 1 电缆数量无误,附件齐全; 2 电缆无断头,表面均匀无破损,绝缘良好。 6.2.2 电缆保护管的加工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保护管应采用热镀锌金属管,不得有穿孔、裂缝和较大的 叫凸,内壁光滑,保护管内的电缆容量不得超过管内径的40%; 2沟内敷设的保护管接头紧固,无松动,起始端应有防划伤 措施;

    3进入箱体处垂直保护管的管口应光滑,并加设护口。 2.3集电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电电缆宜采用边穿线边连接保护管的敷设方式,保 护管连接处应紧密、牢固: 2)多根管路并行时,管路要摆放整齐,不得互相交叉; 3) 电缆沟深度符合设计要求,沟道沙土易滑落,电缆敷设 时应先清理后敷设,保证电缆的理设深度: 4)穿越道路时必须设加强保护管,且长度超出路基不小 于1.5m; 5)敷设完毕应铺一层厚度不小于100mm的细沙,平整均 匀,细沙上面再加盖一层砖或厚度不小于50mm的盖 板;砖或盖板平整紧密; 6)进入箱内的集电电缆应绑扎整齐,正负极及回路标识 清楚。 2组件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型钢内敷设时线路应顺直、整齐,绑扎牢靠,电缆不 得露出型钢; 2)电缆接头处留有余量,终端正负极及回路标记清楚; 3)组与组之间电缆应采用镀锌钢管保护。 2.4电缆极性编号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敷设到位后,进行汇流箱回路编号,编号应正确、清 2电缆敷设结束后,进行极性标识,同一回路的极性相对应 得接反。

    1电缆敷设到位后,进行汇流箱回路编号,编号应正确、清 晰; 2电缆敷设结束后,进行极性标识,同一回路的极性相对应 不得接反。

    6.2.5电缆压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箱内电缆的压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回路编号、正负极接线正确,排序合理

    2)线头裸露部分与钎片套管长度相同,不得虚接暖通空调图纸、图集,无松 动。 2 组件回路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组件回路按设计要求进行连接,极性正确: 2)集电线路连接宜采用快速接头,连接可靠、极性正确

    5支架安装固定要牢靠、稳固;

    61kV以下电缆支架固定点间距水平方向不大于1.0m,垂直 方向不大于1.5m;35kV及以上电缆水平方向不大于1.5m,垂直方 向不大于2.0m; 7电缆支架全场均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线应在电缆敷设前 与支架进行焊接

    3.3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缆沟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直埋电缆沟的宽度、深度、平整度符合电缆敷设条件 沟内杂物应清理干净; 2)电缆沟转角应满足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 2电缆搬运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搬运前,应检查电缆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和线芯 截面; 2) 电缆盘不宜平放运输,在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 证电缆盘牢固,电缆端头应固定,电缆线圈不应松弛; 3)装卸及运输时应使用机械设备,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 电缆受到损伤。 3直埋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6.3.3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直理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

    1)直埋电缆敷设前应在夯平的电缆沟先铺一层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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