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963-2020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施工及验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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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损、表面光滑、镀层完整;对有防护等级要求的母线槽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标 识应完整。 4.2.9电缆头部件、导线连接器及接线端子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查验合格证及随附技术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证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 2)铝及铝合金电缆附件应具有与电缆导体匹配的检测报告。 3)导线连接器和接线端子的额定电压、连接容量及防护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 b) 外观检查:部件应齐全,包装标识和产品标志应清晰,表面应无裂纹和气孔,随附的袋装涂 料或填料不应泄漏;铝及铝合金电缆用接线端子和接头附件的压接圆筒内表面应有抗氧化 剂;终端接线端子规格应与电缆相适配;导线连接器的产品标识应清晰明了、经久耐用。 4.2.10工地贮存的方式和环境应符合相关规定和制造商书面明确的要求。电缆附件绝缘材料的保管贮 存期限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4.3建筑工程和电缆附属设施的工序交接
4.3.2相应配电装置区的主接地网应按设计完成施工,其设置位置和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检 验合格方可进行电气设备安装。 4.3.3电气设备安装前开关站、配电室建筑物应具备下列条件: a) 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b 室内地面施工应基本结束,室内沟道应无积水、杂物。 混凝土基础和构架应达到充许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应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的有关规定。 d 预埋件及预留孔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e 门窗应安装完毕。 f 对有可能损坏或影响到已安装设备的装饰施工全部结束,清扫干净 g 照明装置(包括应急照明)、除湿、通风换气设备、SF6浓度报警仪和强制排风装置等应安装 调试完毕,并具备通电运行条件。 h 线缆入口处应采取防渗水、防雨水倒灌的措施。 4.3.4 电气设备安装前电缆附属设施应具备下列条件: a) 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施工临时设施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 b) 户外的电缆分接箱、箱式变电站基础及位置、基础预埋的型钢与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 求,混凝土基础应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基础侧面安装的通风窗尺寸、材质、孔隙应符合设 计要求。基础周围排水畅通。 C 电缆工作井尺寸应满足电缆最小弯曲半径的要求。电缆桥架转弯处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该 桥架上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 d 电缆支架、人孔爬梯等预理件的安装已完成,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安置牢固。 e) 电缆排管切口打磨平滑,已进行全线疏通,清除杂物,用便于拆卸的专用管盖或堵件封住两 端。 f 电缆井内应设有积水坑,上盖金属算子;电缆沟排水畅通。 8 电缆工作井、沟盖板齐全,与路面平齐,接触面平整、光滑,并能开启。 h 电缆检查井、工井口处防坠落保护措施应安装完毕。 电气竖井和支架应同步配备足够数量、尺寸配套的固定电缆卡具。
排水标准规范范本DB32/TXXXX2020
J 电气竖井内应设有照明灯和检修电源插座。 k) 钢制电缆桥架安装完毕并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1 当强弱电合用竖井间时或运维责任主体不同的电缆合用同一电缆桥架时,中间应设置隔离墙 等隔离措施。 m 经复测校核,需敷设的电缆总截面积与电缆桥架横断面面积之比,电力电缆不应大于40%,控 制电缆不应大于50%。 n 金属电缆支架、桥架及坚井全长的接地安装完毕。 0) 顶(拖)管三维坐标资料应编制完成 3.5 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开关站、配电室地面、顶面、墙面补遗结束,无污染。 b) 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损坏部分应修补完整 保护性围栏、网门、栏杆等安全设施齐全。 d) 照明装置、空调或通风除湿装置、消防装置、防火封堵等安装验收完毕。 e 室内装饰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验收完毕。 f 运行后无法进行的和影响安全的其余施工工作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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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专用工具应齐全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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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充电桩的施工应符合《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33004的规定。 5.1.9架空电力线路(含杆上馈线终端等)的施工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 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的规定。 5.1.10通信线路的施工应符合《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GB5171的规定。
电力电缆的敷设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缆盘整段电缆封端应严密,敷设前应对整段电缆进行绝缘摇测。 电缆型号、电压、规格、路径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在排管、支架等敷设位置也应符合设计 规定。当设计未明确时,电缆在排管、支架等敷设位置应纳入施工方案内容并进行审查后再 施工。 电缆敷设应采用成熟的施工工法,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用机械敷设电缆应 校核牵引力,控制电缆输送机的速度,使施放的牵引力小于电缆的允许牵引力。敷设电缆 时,电缆充许敷设最低温度,在敷设前24h内的平均温度以及敷设现场的温度不应低于电缆 出厂报告中允许的温度。 d 电力电缆敷设长度应根据敷设路径的水平和垂直敷设长度增加附加长度。当设计无要求时 不宜小于表1的规定
表1电缆敷设的附加长度
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在构筑物中敷设时,宜按电压等级由上而下配置, 高电压等级在下层。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 求。当设计无规定时,控制电缆应不低于10D,电力电缆应不低于15D。(注:D为电缆外径) 电缆从沟道、电缆井引至电杆、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距地面高度2m以下 的一段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或加装保护罩,保护管、保护罩根部不应高出地面。从沟 道、电缆井至垂直引上点弯曲部分也应设保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固定电缆用的夹具、扎带或支托件等部件,应具有表面平滑、便于安装、足够的机械强度和 适合使用环境的耐久性。不应用铁丝直接捆扎电缆。金属夹具与电缆之间应加垫保护层。 电缆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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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应遵守电缆终端和接头厂家明确的制作工艺规程。不得直接在雾、 雨、五级以上大风或污移环境中施工。 D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中的电缆中间接头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如绕包防火毯、安装耐火防 爆槽盒等。20干伏及以下电缆中间接头应加装接头密封盒。 电缆进入柜体时应保证有足够的弯曲半径,不得损伤电缆绝缘。固定电缆时,避免产生机械 应力,金属夹具与电缆之间应加垫保护层。 d 开关设备与进、出线电缆的连接,其电气搭接面积不应小于电缆终端接线端子的截面面积。 电缆终端上应有明显的相色标志,相色标志规格型号应统一,且应与系统的相位一致。 2.3电缆接地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电缆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电缆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下 时,接地线应直接接地;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上时,接地线应穿过互感器接地。为便于维护, 安装方式应统一并遵循该供电区域常用方式。 可触及的电缆金属护层和穿线的钢管应接地。 C 电力电缆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其截面积满足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安装接 地装置时,金属屏蔽层及铠装应分别接地且相互绝缘
5.3.1直流电源屏、配电终端(站所终端)屏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屏柜体应采用镀锌螺栓固定,且紧固螺栓完好、齐全。 屏柜体应可靠接地,柜体内接地铜排与接地网的接地线应为带绝缘的铜线或铜缆,截面不小 于50mm。 C) 屏柜的交流进线电缆、直流出线电缆应按设计要求在指定通道敷设,接线应正负极性正确、 牢固可靠、标识正确清楚。 d) 配电终端若使用无线通讯方式,无线天线应从终端箱体线孔或敲落孔引出至箱外放置。 5.3.2 直流电源装置蓄电池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蓄电池宜安装在厂家提供的支架上或盘柜内。支架、盘柜应固定牢靠、可靠接地。 b) 蓄电池的安装顺序应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极性连接应正确,排列应整齐一致,放 置平稳。 安装前蓄电池输入熔丝应处于拉开状态,搭接处应清洁后涂电力复合脂,并用力矩扳手紧 固,力矩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d 单体电池的采样线接入前,采样装置侧应先接入。连接线、采样线应排列整齐。 连接安装完成后,蓄电池上部或电池端子上的绝缘盖应盖牢。 5.3.3 电气二次线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敷设前,应使用1000V绝缘电阻表测试芯线与屏蔽层之间绝缘电阻不小于20M2。 b 二次线缆敷设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线缆扭绞、打结,避免遭受踩踏、碾压;应防止 二次线缆与地面及其他容易损伤二次线缆的障碍物长期摩擦。 C) 电气设备的控制及电源回路电缆二次电缆端头制作高度应一致,缠绕带颜色统一,缠绕密实 牢固。 d) 二次线缆高于地面的裸露部分,应使用金属槽盒或金属管进行防护。需直接理入地下的部 分,应使用金属护管进行防护。光缆与电缆不宜共用同一护管。 e 引入盘(柜)的电缆与光缆、通信线(缆)与强电电缆应从不同的通道引入盘(柜)和设备。 必要时,应使用护管对光缆、通信线(缆)进行保护。
5.3.1直流电源屏、配电终端(站所终端)屏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屏柜体应采用镀锌螺栓固定,且紧固螺栓完好、齐全。 屏柜体应可靠接地,柜体内接地铜排与接地网的接地线应为带绝缘的铜线或铜缆,截面不小 于50mm。 屏柜的交流进线电缆、直流出线电缆应按设计要求在指定通道敷设,接线应正负极性正确、 牢固可靠、标识正确清楚。 d) 配电终端若使用无线通讯方式,无线天线应从终端箱体线孔或敲落孔引出至箱外放置 5.3.2 直流电源装置蓄电池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蓄电池宜安装在厂家提供的支架上或盘柜内。支架、盘柜应固定牢靠、可靠接地。 ) 蓄电池的安装顺序应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极性连接应正确,排列应整齐一致,放 置平稳。 安装前蓄电池输入熔丝应处于拉开状态,搭接处应清洁后涂电力复合脂,并用力矩扳手紧 固,力矩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d) 单体电池的采样线接入前,采样装置侧应先接入。连接线、采样线应排列整齐。 连接安装完成后,蓄电池上部或电池端子上的绝缘盖应盖牢。 5.3.3 电气二次线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敷设前,应使用1000V绝缘电阻表测试芯线与屏蔽层之间绝缘电阻不小于20MQ。 b 二次线缆敷设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线缆扭绞、打结,避免遭受踩踏、碾压;应防止 二次线缆与地面及其他容易损伤二次线缆的障碍物长期摩擦。 C) 电气设备的控制及电源回路电缆二次电缆端头制作高度应一致,缠绕带颜色统一,缠绕密实 牢固。 d) 二次线缆高于地面的裸露部分,应使用金属槽盒或金属管进行防护。需直接理入地下的部 分,应使用金属护管进行防护。光缆与电缆不宜共用同一护管。 e 引入盘(柜)的电缆与光缆、通信线(缆)与强电电缆应从不同的通道引入盘(柜)和设备。 必要时,应使用护管对光缆、通信线(缆)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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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屏柜内的芯线接线应垂直或水平有规律布置、不得任意歪斜、交叉连接。 g)芯线接入端子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当芯线引入接线端子的对应位置时,将芯线向端子排侧 折弯90°,以保证芯线的水平。 对于在线槽外固定接线的芯线,在靠近端子排附件宜向外折成“S”弯,在端子排位置剪断芯 线,接入端子;对于在线槽内固定接线的芯线,一般可直接水平接入端子,不需折成“S” 弯,在线槽和端子的间距较大、不在同一平面时宜向外折成“S”弯;“S”弯要求弧度自 然、大小一致。 i)对于多股芯的芯线,应采用线鼻子进行压接方可接入端子,线鼻子规格应与芯线规格、端子 接线方式及端子排螺栓规格一致。 j)每个接线端子不得超过两根接线,不同截面芯线不允许接在同一接线端子上。 k)弯圈或接入端子前需套上对应的线冒管,线冒管的规格应与芯线的规格一致。线冒管长度、 字体大小一致,线冒管的内容包括回路编号和端子号,易于辨认。 电缆的备用芯应留有适当的余量,可以剪成同一长度,每根电缆单独垂直布置;也可以将备 用芯按照每一根同时弯圈布置,可以单层或多层布置。 m 电缆的屏蔽线宜在电缆背面成束引出,编织在一起引至接地排,单束的电缆屏散线根数不宜 过多,引至接地排时排列自然美观。 n 二次线缆的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二次线缆的标识应清晰、工整、不易褪色。 2) 二次线缆的两端均宜设置二次线缆标识牌,以“设计编号+二次线缆规格型号+起点 盘( (柜)+终点盘(柜)”形式标识。 3)控制电缆的在用芯线两端宜以“电缆设计编号+回路编号+接线端子号”形式标识。备 用芯线应标识电缆设计编号。
5.4电能计量箱(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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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框边或洞口边缘不小于400mm。 K 每台计量箱、柜单独与基础型钢连接,可采用铜线将柜内PE排与接地螺栓可靠联结,并必须 加弹簧垫圈进行防松处理。每扇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分别用软铜编织线与PE排可靠连接, 标示清晰。 1)计量箱需有资产编号,器件的安装应牢固、整齐,操作灵活可靠。柜、箱上的标识器件标明设 备编号及名称,接线端子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计量箱箱门、表位、出线开关门 牌(房号)标识清晰齐全、准确规范,计量箱内表位至出线开关线路两端加装具有逻辑对应关 系(房号)的号码管或吊牌,安装完成后需加封印。 m)暗装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箱(盘)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
6. 2一次设备试验项目
2.1 a 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测量; b 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测量; c)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d) 所有分接头的电压比检查; e) 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检查; f) 相位检查; g) 接地电阻测试; h) 空载电流及空载损耗测量; i) 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 2. 2 互感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绝缘电阻测量; b) 交流耐压试验: c 极性检查; d 各分接头变比测量; e) 绕组的直流电阻测量。 2. 3 断路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绝缘电阻测量; b) 导电回路的电阻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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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交流耐压试验; d)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测量,分、合闸的同期性测量,合闸时触头的弹跳时间测量; e 分、合闸线圈及合闸接触器线圈的绝缘电阻和直流电阻测量; 断路器操动机构的试验; & 气体密度继电器、压力表和压力动作阀的检查, 6.2.4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绝缘电阻测量; b) 高压限流熔丝管熔丝的直流电阻测量: ) 负荷开关导电回路的电阻测量; d 交流耐压试验; 操动机构线圈的最低动作电压检查: 操动机构的试验。 6.2.5 电力电缆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主绝缘及外护层绝缘电阻测量; b 金属屏蔽层电阻和导体电阻比测量: C 主绝缘交流耐压试验(额定电压为0.6/1kV的电缆线路应用2500V兆欧表测量导体对地绝 电阻代替耐压试验,试验时间应为1min); d) 电缆线路两端的相位检查。 6.2.6 低压电容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绝缘电阻测量; b) 电容测量; c) 并联电容器交流耐压试验。 6.2.7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绝缘电阻测量: b) 直流1mA参考电压和0.75倍直流参考电压下的泄漏电流; C) 接地电阻测试。 6.2.8 低压配电装置和馈电线路(含母线槽)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绝缘电阻测量; 6 动力配电装置的交流耐压试验; c) 相位检查。 6.2.9 低压电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低压电器连同所连接电缆及二次回路的绝缘电阻测量; 6) 电压线圈动作值校验; c 低压电器动作情况检查: d) 低压电器采用的脱扣器的整定; e) 低压电器连同所连接电缆及二次回路的交流耐压试验。 6.2.10 接地装置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接地网电气完整性测试; b)接地电阻测试。 6.2.11 箱式变电站、高压开关柜、环网柜、环网箱、低压电缆分支箱、低压开关柜、低压低压无功 偿装置等组合电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整体绝缘电阻测量; b)整体交流耐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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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组合电器内各设备、元件的试验: d)二次回路的绝缘电阻测量和交流耐压试验; e)接地电阻测试。
6.3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交接试验项目
6.3.1直流电源装置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 直流电源装置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绝缘监察及信号报警试验; b) 耐压及绝缘试验; C 蓄电池组容量试验; d 直流母线连续供电试验; e) 微机控制自动转换程序试验。 3.2 继电保护装置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互感器变比、容量、准确次级检查; b) 互感器二次回路检查; C) 二次回路绝缘测量; d) 工作电源检查; e) 保护装置外部检查、绝缘检查; f) 保护装置通电检查(记录装置硬件和软件版本号、校验码、校对时钟); g) 开关量输入回路检查; h) 开关量输出触电和输出信号检查; i 事件记录功能检查; ) 整定值的整定; k 整定值的检验 1) 与配网自动化系统的配合检验,
6.4配电自动化终端交接试验项目
配电自动化终端现场检测应具备下列条件: 检查通信信道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检查配电终端的状态信号是否与主站显示相对应,检查主站的控制对象和现场实际开关是 相符; 确认配电终端的各种控制参数、告警信息、状态信息是否正确、完整。 配电自动化终端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6.4.1配电自动化终端现场检测应具备下列条件: a 检查通信信道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b) 检查配电终端的状态信号是否与主站显示相对应,检查主站的控制对象和现场实际开关是否 相符; C 确认配电终端的各种控制参数、告警信息、状态信息是否正确、完整。 6.4.2 配电自动化终端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通信测试; b) 状态量采集; C 模拟量采集; d) 控制功能; e) 维护功能; f) 当地功能: 甘仙山能
6.4.1配电自动化终端现场检测应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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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应配置安全设施。安全设施的配置应符合《电力安全设施配置技术规范》GB 629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26860和《电气安全标志》GB29481的规定。 7.1.2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安全设施包括设备标志、安全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等。 7.1.3安全设施的设置应清晰醒目、安全可靠、便于维护,适应使用环境。 7.1.4安全设施的安装应符合安全要求,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安装牢固。安全设施的规格、尺寸、 安装位置遵循当地供电部门现有标准执行,同类设备(设施)应规范统一。
2.1干式变压器、箱式变电站、中低压开关柜、环网柜(箱)、低压电缆分支箱、直流电源屏 化终端等均应安装设备标志。
7.2.2电缆线路在下列部位装设电缆标志牌:
a) 电缆终端及电缆中间接头处; b) 电缆转弯、分支,进入建筑物等处; C 电缆隧道、电缆沟长度较长时,电缆直线段每隔20m处 d) 电缆井中经过的电缆均应设标志牌,当电缆井长度为3m及以上时,两端各设一块,当电缆井 长度为3m以下时,可设一块; e 竖井中经过的电缆,在竖井两端处; f)电缆遇有隔断处两侧; g)电缆上墙或上杆处。 电缆标牌上应注明电缆规格、型号、电压等级、长度及起止位置等信息。标牌规格和内容应统 ,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标牌和标牌的固定件应能防腐,挂装应牢固。 2.3电缆终端、母线排和耐张型杆塔、分支杆塔、换位杆塔前后各一基杆上应有明显的相色标志。
a)通道直线段每隔20m处; b) 电缆井处; C) 进入建(构)筑物处; d) 电缆上墙或上杆地面处。 7.3.3开关站、配电室建筑物的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 7.3.4户外箱式变电站、环网箱、低压电缆分支箱外壳上应设置“当心触电”等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
7.4.3使用SF6气体作为绝缘或灭弧介质的开关站、配电室门上,应设置“注意通风”的标志。站(室) 内低位区应安装能报警的氧量仪和SF6气体泄漏报警仪,在工作人员入口处应装设显示器,入口处门外 装设排风开关。 7.4.4新建居住区内的开关站、配电室具有远传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应在通电运行前投入使用,信息 应传送至物业保卫监控室或运行维护单位指定的远方监控地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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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检验批和行贝 a) 施工单位首先应对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检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分别在验收记录相关栏目签字, 并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报验。 b)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相关资料齐全的基础上,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质检员和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共同按设计文件和规范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结论。 8.3.2 分部(子分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在各检验批和所有分项工程验收完成且验收结果为合格后进行,施 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进行报验。 b)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 责、质量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8.3.3单位工程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已完成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b)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C 完成工图编制。 d 安装调试单位已提交现场安装调试报告。 e)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已齐全。 8.3.4当一个单位工程中的子单位工程已经完工且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施工单位、监理单 位已经预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可组织对该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峻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 责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维单位参加,并形成验收文件。 8.3.5当参与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 组织验收。 8.3.6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有关部门 备案。
8.3.7工程竣工后移交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
1)方 施工中的有关协议及文件; 2) 设计图; 3) 设计变更文件(有变更时); 4) 竣工图: 5) 安装过程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隐蔽前的检查记录); 6) 现场安装调试记录。 b 设备资料 1) 设备及其附件的技术说明书、安装手册、接线图: 2) 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3) 设备的图纸(需要时); 4) 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 试验资料 1) 出厂试验报告; 2) 相关验收单位需要的交接试验报告; 3) 开关定值校验单等其它需要的资料。 d)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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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8峻工资料的建档、整理、移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的规定。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A.1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见表A.1.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见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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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表A.1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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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项目和要求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项目和要求
表B.1质量验收项目和要求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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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线标准DB32/TXXXX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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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参见表C.1
C.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参见表C.1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验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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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弱电施工组织设计C.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参见表C.2
表C.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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