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298-2015 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勘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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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岩十T程勘察应紧密结合设计进程分阶段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十T程勘察应初步查明拟选线路走廊的主要T程地质条件和主要岩十T程 问题,为路径方案的比选提供岩十工程依据: h)初步设计阶段岩十T程勘察应进步香明对拟选路径方案影响较大的T程地质条件和主要岩 十T程问题,从岩十T程专业角度对路径优化进行分析论证: c)施丁图设计阶段岩十T程勘察应详细查明塔基稳定性、塔基及周围的岩十性能特征和相关参 数,正确评价施工、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岩十工程问题,为施工图阶段的塔基及接地设计和环境 整治提供岩十技术资料 3.2在各个勘察阶段,勘察与设计相关专业人员应加强沟通配合,对路径方案、塔基方案、重要跨 方案等重要设计原则进行会商。相邻标段的勘察单位应对接头杆塔的勘察成果进行沟通协调。 3.3线路通行地区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的分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简单地段:地形地貌单:地层岩体结构简单,分布规律性强,岩十种类少,性质变化小:地 质灾害危险性小:地下水对工程无不良影响:地震基本烈度小于VI度。符合以上条件者为简单 地段; h 中等复杂地段:地形地貌较复杂:地层岩体结构变化较大:岩十种类较多,性质变化较大:地 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地下水对地基基础有定不良影响:地震基本烈度为V~V度。符合以上 条件之者为中等复杂地段: 复杂地段:地形地貌复杂多变:地层岩体结构复杂,分布规律性差:岩十种类多,性质变化大: 地质灾害危险性大且难以整治,严重影响路径的区域:地下水对地基基础有明显不良影响:地 震基本烈度大于V度。符合以上条件之者为复杂地段,
5.3.4在施T过程中,应及时作好基槽检验T作,必要时应进行施T勘察。 5.3.5沿线T程地质条件复杂或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采用常规勘察T作不能解决路径方案或无法 杏明塔基岩十条件时,应开展专项勘察研究工作。专项勘察宜在初步设计阶段完成。 5.3.6岩十T程勘察应视勘察阶段、线路复杂程度和勘察作业条件等因素采用综合性的勘察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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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各阶段的勘察T作均应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勘察大纲和作业指导书 5.3.8岩十T程勘察报告应根据地质条件对边坡整治、地质灾害治理、地基基础设计等方案进行分析 论证并提出相关建议 5.3.9各项岩十T程勘察作业活动应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的相关技术标准或操作规定执行乳制品标准, 野外资料应真实、完整,对重要内容宜摄取影像材料
5.4.11000kV交流架空输申线路的防洪标准应为重现期100年遇,河(海)床稳定性分析应预测未 来50年内河(海)床演变趋势 5.4.2对水文分析计算中采用的基础资料,应进行可靠性、代表性和致性审查:对引用的成果资料 应进行核查与分析:对水文分析计算成果应进行合理性分析。 5.4.3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T程经过水利(防汛、堤防)、海事(航道)、海洋等行政主管部门管 辖的区域时,水文专业应配合设计专业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路径的意见,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必要的防洪评价、通航安全影响论证、通航安全评估和海域使用论证等专题 作, 5.4.4当缺乏水文资料时,宜开展专项水文测验和分析工作。 5.4.5水位高程系统应与输申线路平断面图高程系统致。 5.4.6当遭遇特大洪水或发生风暴潮、岸滩发牛较大演变等突发事件时,应及时进行现场查勘,对设 计阶段所提供的水文成果进行复核,并提出处理事件的应对措施建议,
5.5.1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防御大风与覆冰的设计重现期应为100年遇 5.5.2气象条件分析计算采用的基础资料,应对其进行可靠性、代表性和致性审查。对气象条件分 析计算成果应进行合理性检查。 5.5.3短缺资料地区的设计风速与冰厚的确定应采用多种方法,对各种方法的计算成果应进行综合分 析,合理选定。 5.5.4当线路通过偏山区、又无条件移用相邻区域气象站资料时,应根据T程设计需要,建立专用 气象观测站,开展覆冰、风及其他气象要素的观测。 5.5.5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冰区应分为轻冰区、中冰区和重冰区。轻冰区设计冰厚应小于或 等于10mm,中冰区设计冰厚应大于10mm且小于20mm,重冰区设计冰厚应等于或大于20mm 5.5.6缺乏覆冰资料的重冰区,应开展覆冰专题论证工作;对于地形复杂、气候恶劣的微地形微气候 重冰区,应在分析计算值基础上增大10%安全修正值, 5.5.7缺乏实测资料、灾害频发的大风区,应开展大风专题论证T作。 5.5.8当遭遇异常大风、覆冰等灾害事件时,应及时开展现场查勘,对设计气象条件做进步分析论 证,必要时修正设计气象条件,并提出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建议
6.1.1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搜集和提供设计所需的基础测绘成果资料 6.1.2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配合设计进行路径方案选择,了解T程沿线情况,对路径确定和T程造价有 较大影响的地段进行测量。
6.1.1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搜集和提供设计所需的基础测绘成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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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室内T作开始之前,宜搜集线路沿线地形图、控制点、卫星遥感影像、数字高程模型等 绘成果资料
6.2.2搜集的地形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地形图应覆盖线路拟经过地区,比例尺应为1:50000~1:250000 h)地形图的比例尺宜相同: c)地形图的坐标、高程系统宜保持一致。 6.2.3 搜集的控制点可为平面高程控制点,其中平面控制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且宜均匀分布在线路 拟经过地区。 6.2.4 卫星遥感影像应符合下列要求: 搜集工作范围内的全色和多光谱卫星遥感影像,多光谱影像的波段数不应少于3个: 影像应时相较新、倾角较小,获取时间应尽可能致或接近: ) 影像层次丰富、图像清晰、色调均勾、反差适中: d) 影像地面分辨率不应低于10m: e 相邻各景影像之间的重叠不应小于影像宽度4%: f) 每幅影像中云层覆盖应小于5%,且不应覆盖重要地物,分散的云层总和不应大于15%。 6.2.5 卫星遥感影像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采用专业遥感影像数据处理软件进行辐射校正、轨道参数提取、影像增强、去除噪声、去云 处理等预处理工作: h 应选择合适的波段进行融合,宜采用首方图均衡化和直方图匹配方法进行匀色处理,达到每景 影像的色彩均衡、接近自然色彩: C 在地形图和影像上应选取分布均匀、能正确识别和定位的点位,并量取坐标,坐标量取误差应 小于图上0.5mm,每景影像宜选取10个~20个点: d)地形起伏较大时,应结合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对影像进行正射纠正: e) 选择合适纠正数学模型,逐像元进行纠正,纠正后的控制点残差不宜大于1~2个像元: f 影像镶嵌时,应对接缝处影像进行灰度、色调均衡处理。 6.2.6 卫星遥感影像成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影像图比例尺宜为1:25000~1:100000; h) 影像图应采用通用图像处理软件可读取的数据格式: c 应标注千米网格、图例以及指北针等图廓整饰信息: d 应注记T作区范围内乡镇以上地名、主要河流、道路名称等: e) 应标绘对路径有影响的油气管线、申力线及通信线、城镇规划区、气象区、自然保护区、林区 矿区、采石场、油库、微波塔等地物及区域。 6.2.7 搜集的数字高程模型及其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数字高程模型成果应包括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元数据及相关说明信息文件: 数字高程模型的格网间距不应大于25m: C 应根据需要进行数字高程模型格式的转换: d)应根据设计要求,可根据数字高程模型生成拟选路径的断面数据或断面图,
6.2.2搜集的地形图
6.2.4卫星遥感影像应符合下列要求!
6.3.1现场工作应了解线路拟经过地区的地形地貌、交通、水系、植被、城镇分布等自
3.1现场工作应了解线路拟经过地区的地形地貌、交通、水系、植被、城镇分布等自然地理状况 3.2现场工作应了解线路沿线 分布和保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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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对影响路径方案的输油管线、输气管线、平行接近路径的110kV及以上输申线、一级和二级通 信线、高等级公路、铁路、城镇规划区、矿区、采石场、弹药库、油库、微波塔、通信设施等地物或区 域进行现场踏勘,重点地段进行现场调绘,并标绘在地形图或影像图上。 6.3.4对影响路径方案的主要经济作物及林木,应调绘分布范围、种类、现时生长高度,并标绘在地 形图或影像图上。 6.3.5当发现对路径有影响的地物、地貌与现有资料不符时,应进行调绘和补测 6.3.6对路径选择困难的局部房屋拥挤地段,应调绘或测量房屋。 6.3.7当城镇规划区、矿区等的坐标系统与国家坐标系统不致时,应进行坐标联系测量。 6.3.8对影响路径方案的重要交叉跨越,应进行平断面图测量。 6.3.9线路跨越河流时,应根据设计要求测量洪水位高程、河道断面,无特殊要求可采用假设高程系 统。 6.3.10 对特殊地段,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定位测量,并应绘制平断面图。 6.3.11 变电站的进出线资料不全时,宜测绘比例尺为1:2000的变电站进出线平面图
可行性研究阶段测量宜提交下列成果: a) 卫星遥感影像平面图: 标绘各类调绘资料的路径图: c) 拥挤地段房屋分布图: d 重要交叉跨越平断面图: e) 洪水位高程、河道断面图: f) 特殊地段定位测量平断面图: g)变电站进出线平面图: h) 测量技术报告
7.1.1初步设计阶段测量宜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a) 搜集资料: h) 现场踏勘 C 参与路径方案比选; d) 重要交叉跨越测量: e) 拥挤地段测量: f) 通信线路危险影响相对位置测量: 航空摄影: h) 主控点及像控点测量: i) 像片调绘: j) 空中三角测量; k) 利用三维选线技术辅助路径优化: 1) 概略平断面测量, 1.2 搜集的资料应包括可行性研究审查确定的路径方案、线路经过地区的地形图资料以及相关的平 言迎控制上出用次州
面、高程控制点成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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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像控点测量宜与丰控点测量同期进行,但应分别单独进行平差计算。 1.4主控网应联测附近的国家等级平面高程控制点。联测点数不宜少于3个,其成果的可靠性应经 检验。线路较长时,应在线路起止端联测平面控制点,并宜每隔100km联测1个平面控制点。高程控 点宜均匀分布且能控制全网
7.2航空摄影及高分辨率卫星立体影像获取
7.2.1航空摄影及高分辨率卫星立体影像获取应在初步设计阶段开展,宜在初步设计阶段路径方案确 定后进行,可利用满足要求的已有影像数据资料。 7.2.2航空摄影应由具有资质的航空摄影机构完成。航空摄影前应制订航空摄影计划并按国家规定办 广虹昆工建
理航空摄影批准手续。 7.2.3航摄计划宜包括下列内容: a)成图比例尺、影像地面分辨率(或航空摄影比例尺)和基高比: h 摄区范围及航摄分区: 航线敷设方法,像片的航向和旁向重誉度: d) 航摄分区基准面高程和相对航高: e) 航摄季节、时间和期限: f) 航摄仪类型、技术参数和附属仪器参数: 8 需提交航摄成果名称及数量: h) 其他技术要求, 7.2.4 航线段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按转角段划分航线,设计航线段的起点: 航线应按输电线路路径方向敷设,航摄带宽不应小于2km: C 航线段内,每个转角距离像片边缘的实地距离应大于400m。航线端点与最近的转角点的实 际距离应大于1000m: d 当线路测区范围内地形高差过大时,应采用分区摄影,摄影分区内的地形高差,不得大于相对 航高的1/4。 7.2.5高空摄影宜采用单航线摄影方式进行,在路径方案选择困难区域、变申站或换流站线路密集区 域可采用区域网摄影方式:低空摄影时宜采用区域摄影方式进行。 7.2.6当采用数字航摄仪进行航空摄影时,地面分辨率不得低于0.3m。当采用胶片型航摄仪航空摄影 时,航空摄影比例尺的选用,应符合表1的规定。
7.2.4航线段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表1选用航摄像片比例尺的要求
7.2.7高空摄影数码航摄仪性能指标应符合表2
表2数码航摄仪性能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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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解力每来内不应少于40线对:单相机综合畸变差改正后残差应小于0.3个像素
象探测器应稳固连接:成像探测器面阵不应小 于2000万像素:最高快门速度不应低于1/1000s 7.2.10高空摄影采用胶片成像时 影质量应符合GR/T6962或GB/T15661的要求 空摄影采用数字成像时,飞行质量和摄影质量应符合GB/T27920.1或GR/T27920.2的要求:低空技 的飞行质量和摄影质量应符合CH/73005的要求
时,应即刻启动应急预案:参与无人机航摄作业的系统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7.2.9低空数码摄影的相机镜头应为定焦镜头,且对焦无限远:镜头与相机机身,以及相机机身与成 像探测器应稳固连接:成像探测器面阵不应小于2000万像素:最高快门速度不应低于1/1000s。 7.2.10 高空摄影采用胶片成像时,飞行质量和摄影质量应符合GB/T6962或GB/T15661的要求:高 空摄影采用数字成像时,飞行质量和摄影质量应符合GB/T27920.1或GB/T27920.2的要求:低空摄影 的飞行质量和摄影质量应符合CH/73005的要求, 7.2.11 航空摄影提交的资料宜包括: 航空摄影原始底片或数据,晒印或打印的像片: h) 摄影航线、像片索引图: C 航摄仪技术数据表和鉴定表: d 航摄成果质量鉴定表: e 航摄飞行记录表和航摄资料移交书: f) 其他有关资料, 7.2.12 卫星影像应具有立体像对和与之匹配的RPC参数,影像的地面分辨率不宜低于0.5米, 7.2.13 卫星影像应清晰,层次丰富,反差适中,色调柔和,应能辨认出与分辨率相适应的细小地物影 像,能建立清晰的立体模型。影像上不应有云、云影、烟、大面积反光、污点等缺陷:存在少量缺陷时, 应以不影响立体量测为原则。
7.3主控点及像控点测量
7.3.1.1主控点测量测量宜采用GNSS快速静态或静态作业模式:像控点宜采用GNSS快速静态或网 络RTK作业模式, 7.3.1.2主控网应根据测区实际需要和交通情况进行布设,主控点间距离不应大于10km。主控点应选 在靠近路径、交通方便、视野开阔、符合GNSS接收条件的位置,主控点应埋设固定桩,并绘制控制点 点之记 7.3.1.3主控点平面测量精度,最弱边相对中误差不大于1/20000:高程测量精度,每千米大地高差中 误差不大于15mm。 7.3.1.4主控网平面测量应检验起算坐标控制点成果的可靠性,宜联测2个以上国家或地方坐标系统 的起算坐标控制点。 7.3.1.5主控网高程测量应检验起算高程控制点成果的可靠性,宜联测不少于3个国家或地方高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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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的起算高程控制点 7.3.1.6主控网应由独立观测边构成闭合环或附合路线,不应单点联结 7.3.1.7GNSS测量的基本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GNSS测量基本技术要求
7.3.2高空摄影像控点布设
7.3.2.1高空摄影像控点宜采用单航线法布点见图1,航线网法布点见图2
3.2.1高空摄影像控点宜采用单航线法布点见图1,航线网法布点见图2
7.3.2.2单航线法布点应在航线首末两端各布设对平高控制点,中间根据航线长度均匀布设若干对 平高控制点,每条航线的平高像控点个数应不少于6个。在两条航线的结合处宜布设公共像控点,当无 去布设公共像控点时,应分别布点 7.3.2.3单航线法布点的每条航线的首末两端上下两控制点点位应布设在通过像主点且垂直于方位线 的直线上,困难地区互相偏离不得大于半条基线。上下对点应布设在同立体像对内,
a) 按距离间隔跨度法布点时,数码摄影每相邻两对平高控制点之间的航向距离跨度(D)值宜为 5~7km:胶片摄影每相邻两对平高控制点之间的航向距离跨度(D)值宜为4~6km: 按基线间隔跨度法布点时,航向基线跨度按式(1)计算,每相邻两对平高控制点之间的航向 基线跨度不宜大于N,最大航向基线跨度不应大于N+2
N航向基线跨度: D 航向距离跨度(m),数码摄影时D取6000m,胶片摄影时D取5000m: Rx 实地上的摄影基线长度(m)。 7.3.2.5 像控点的选点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像控点的目标影像应清晰,易于判别: h) 像控点距像片上的各类标志应大于1mm。像控点距像片边缘应符合表4的规定: 像控点离开方位线的距离应符合表4的规定。当旁向重叠过大,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分别布点: 旁向重叠较小使相邻航线的点不能公用时,可分别布点,此时控制范围所裂开的乘直距离应小 于10mm,困难时不得大于20mm
表4像控点距像片边缘和离开方位线的距离
采用航线网法布点的每条航线布点应满足单航线法布点的要求。相邻航线公用的像控点,应 旁向重叠中线附近,离开上、下航线像片方位线的距离应符合表4的规定。
7.3.3低空摄影像片控制点布设
7.3.3.1采用单航线布点时,应在航线首末两端各布设对平高控制点,中间根据航线长度等分布设 若干对平高控制点,相两对平高控制点间的航向基线跨度为10~15条基线,最大不宣超过20条基 线 7.3.3.2采用区域网布点时,应在航线首末两端各布设排平高控制点,中间根据航线长度等分布设 若干排平高控制点。相邻两对平高控制点间的航向基线跨度宜为10~15条基线,最大不宜超过20条基 线。相邻平高控制点旁向航线跨度宜为2~4条航线 7.3.3.3采用单航线布点时,应在航线首末两端各布设一对平高控制点,中间根据航线长度等分布 设若干对平高控制点。相邻两对平高控制点间的航向基线跨度宜为10~15条基线,最大不宜超过 20条基线。 7.3.3.4每航线或区域网分区内应布设3个及以上平高检查点,并均匀分布于测区内
7.3.4卫星影像像控点布设
7.3.4.1像控点应沿路径两侧布设,像片控制点距影像边缘应大于5mm,距初步设计路径的距离宜 1.5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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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2测区内如果包含多个像对,应分别在每个像对内布点。邻区像片控制点宜公用:当像片控制 点不能公用时,应分别布点。 7.3.4.3每个像对平高控制点的数量应不少于6个,相邻立体像对间宜有2个公共点。 7.3.4.4输申线路T程卫星影像像控点相对于邻近基础控制点的平面和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表5 的规定
像控点判刺及控制片的整
7.3.5.1像控点的判刺,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野外像控点以判点为主,刺点为辅。宜在室内做出选点方案,野外选刺: h丹 航摄像片平面控制点的实地判点精度为图上0.1mm,点位目标应选在影像清晰的明显地物上, 可选在交角良好的细小线状地物交点、明显地物折角顶点、影像小于0.2mm的点状地物中心 弧形地物及阴影不应选作点位目标: 高程控制点应选在高程变化较小的地方: d)平高控制点的点位目标,应同时满足平面和高程控制点对刺点目标的要求: e 航摄像片平高点选在围墙等垂直地物上,高程点宜选在高处: f) 卫星影像平高点宜选择分辨率高于1个像素的平坦地物,高程点选择在地物中心点上: g 选择刺点目标有困难的位置,宜选刺点组: h 光学像片刺点宜在放大镜下进行。平面点和平高点的刺点误差,不应大于像片上0.1mm,必须 刺透,并不得出现双孔。刺偏时应换片重刺: i 数码像片刺点宜采用电子刺点。 7.3.5.2 控制片的整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控制片的正面整饰可参见附录A.1执行,应包括点位标记和点号。点位标记应采用直径7mm 的圆,颜色为红色,刺点为圆心: h 控制片的反面整饰可参见附录A.2执行,应以像片编号字头方向为上,用正面相同的符号标出 点位,注上点号。绘局部放大的详细点位略图,简要说明点位置和比高,使用上下左右,灰 度、色彩来说明,文字说明要简练、确切。点位图、说明、刺孔三者须致。刺点者、检查者 应签名并署日期: c)控制像片仅整饰刺点片,航线间公用像控点应在相邻航线基本片上转标,并应注出刺点航线号 和像片号: d)像控点应统编号,航空影像像控点宜使用航带号和顺序号,卫星影像像控点宜使用影像景号 和顺序号,
Z.3.6GNSS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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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1GNSS基线解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同测区宜采用一个基线起算点,起算点的单点定位观测时间,不宜少于30分钟: b) 解算模式可采用单基线解或多基线解: 基线解算成果,应采用双差固定解。 7.3.6.2 GNSS测量数据应进行同步环、异步环和复测基线检核 a) 复测基线的长度较差按式(2)计算: b 独立环闭合环闭合差及各坐标差分量闭合差按式(3)~(6)计算。
(2) (3) 【4)
7.3.6.5控制测量的约束平差,应符合下列要习
a)二维或一维约束平差应在国家或地方坐标系中进行: b)对于已知坐标、距离或方位,可以强制约束,也可以加权约束: c)约束平差后,宜输出控制点的二维或三维坐标、边长、方位角及相关的精度信息等平差成果。
7.4.1路径走廊的像片调绘T作,宜采用室内判绘与野外调绘及仪器实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绘范 围为线路路径左右各300m, 7.4.2室内判绘可采用立体观察、影像识别等方法,对难于准确判读的微地物、微地貌等,应现场调 绘。对于交叉跨越、平行接近、新增地物和变化地形的调绘,宜采用仪器实测。 7.4.3像片调绘必须判读准确、描绘清楚、图式符号运用恰当、位置正确、各种注记准确无误,清 晰易读。 7.4.4交叉跨越物的调绘,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申力线,应在像片上标注申压等级和杆塔型式与高度:35kV及以上申压等级的申力线,应实 测临近路径的杆塔高度:
买 4交叉跨越物的调绘,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申力线,应在像片上标注申压等级和杆塔型式与高度:35kV及以上申压等级的申力线,应 测临近路径的杆塔高度:
测临近路径的杆塔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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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通讯线,应在像片上标注其类型、等级、杆型和杆高: c)地下电缆、地下光缆和地下管线,应在像片上标注其类别及位置: d)架空索道、渡槽等地物,应在像片上标注其位置及高度: e 公路和铁路,应标注路名、通向及跨越点的单程: 江河,应标注出名称及流向。 7.4.51 路径走廊范围内的经济作物和林木,应在像片上标出范围、类别及高度等信息。 7.4.6 对路径300m外对线路路径有重要影响的地物,如炸药库、采石场、矿坑、油库、加油站、申视 发射台、无线申塔站、飞机导航台、地震监测站、军事设施等时,应配合设计专业人员调查其范围 和性质,
7.5.1空中三角测量应使用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对所取得各类资料,应进行检查、分析,在确认能 满足模型连接、平差计算和测图要求时方可使用。空中三角测量前应取得下列资料: a 航摄仪技术数据表及鉴定表或卫星影像空间定位文件: 影像检验报告: C 数字影像: d 像片索引图: e 航测外控成果资料: f)控制像片: g)地形图资料, 7.5.2数码航摄影像内定向应无残差:扫描影像内定向框标坐标残差绝对值不大于0.010mm,不得 超过0.015mm 7.5.3内定向超限时,应分析原因,采取补救措施,如重测、重新扫描影像、采用自检校平差消除像 点量测坐标系统误差等。 7.5.4卫星影像内部几何畸变纠正精度达不到标称的卫星精度指标时,应要求卫星运营商重新提供合 格的卫星遥感影像。 7.5.5相对定向连接点点位应均匀分布,每个标准点位均应有连接点,宜按图3所示布设,自动相对 定向时,每个像对连接点数目不宜少于30个,人T相对定向时,每个标准点位不宜少于2个连接点, 且上、下排应均勾分布。
图3连接点点位布置图
5.6连接点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a)连接点应选在本片和邻片影像都清晰,易于量测的地面明显点上,不应选在阴影和变形过大的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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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相对定向连接点上下视差限值
7.5.9数码航摄影像模型连接较差限值按式(7)~(8)计算: 1S=0.03×M像×10
M像×五×10 17.=0.02×
式中: 4S 平面位置较差(m): 入7. 高程较差(m): M像 像片比例尺分母: 航摄仪焦距(mm): 万 像片基线长度(mm), 7.5.10 扫描数字化航摄影像模型连接较差的限值宜取本标准公式(7)和(8)相应计算值的2倍 7.5.11 平差计算后,连接点相对于最近野外控制点的平面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表7的规定。
接点相对于最近野外控制点的平面点位中误差(m)
8连接点相对于最近野外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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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差计算后,基本定向点残差为连接点中误差的0.75倍,检查点中误差为连接点中误差的1.0 网间公共点较差为连接点中误差的2.0倍。 检查点的平面中误差、高程中误差分别按式(9)计算:
人,检查点野外实测值与解算值的较差(m): 一参与评定精度的检查点数, 7.5.15区域网之间公共点的平面中误差、高程中误差分别按式(10)计算:
m,=+/Z(A,A,)/ n
m, =±. Z(8,8.) / n
式中: mz —公共点中误差(m): 参与评定精度的点数。
式中: m, 一公共点中误差(m): o 区域网之间公共点较差(m): 参与评定精度的点数。
7.6机载激光雷达测量
6.1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可用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用于线路优化选线,平断面图绘制,塔基断 、塔位地形图、房屋分布图绘制 6.2每个塔位应测绘塔位地形图,塔位地形图的比例尺宜为1:300,等高距宜为0.5m。塔位地形图 采用国家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宜与输电线路高程系统保持一致,可采用独立坐标系和相对高程。塔 地形图测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DI./T5001的有关规定。 6.3飞行平台可选用航摄飞机、直升机等大中型平台,也可选用动力三角翼等轻小型平台, 6.4机载激光雷达系统设备应满足如下要求: a)机载GNSS接收机为双频接收机:天线为航空型产品,具有高动态、高精度数据接收能力及精 确定义和稳定的相位中心,最小采样频率高于2H7: IMU测角中误差精度,侧滚角和俯仰角不得大于0.01°,航偏角不得大于0.02°:记录频率不应 低于128H7: 具有信号时标输入器接口,能够将相机快门开启脉冲(即曝光时刻)通过接口准确写入GNSS 数据流,脉冲延时不宜大于1ms: 申源系统应满足航摄作业无间断供申: 机内存储系统能够记录和存储航摄作业所有激光扫描数据、IMU数据、GNSS数据以及时标数 据及其它必要数据 f 机载激光雷达数据采集过程中的地面基站GPS接收机性能应与机载激光雷达系统中的机载 GPS接收机性能匹配:
7.6.1机载激光雷达测量可用于初步设计及施T图阶段,用于线路优化选线,平断面图绘制,塔基断 面、塔位地形图、房屋分布图绘制, 7.6.2每个塔位应测绘塔位地形图,塔位地形图的比例尺宜为1:300,等高距宜为0.5m,塔位地形图 宜采用国家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宜与输电线路高程系统保持一致,可采用独立坐标系和相对高程。塔 位地形图测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DI./T5001的有关规定。 7.6.3飞行平台可选用航摄飞机、直升机等大中型平台,也可选用动力三角翼等轻小型平台, 7.6.4机载激光雷达系统设备应满足如下要求: a)机载GNSS接收机为双频接收机:天线为航空型产品,具有高动态、高精度数据接收能力及精
h)IMU测角中误差精度,侧滚角和俯仰角不得大于0.01°,航偏角不得大于0.02°:记录频率不应 低于128H7: C 具有信号时标输入器接口,能够将相机快门开启脉冲(即曝光时刻)通过接口准确写入GNSS 数据流,脉冲延时不宜大于1ms: d 电源系统应满足航摄作业无间断供申: 机内存储系统能够记录和存储航摄作业所有激光扫描数据、IMU数据、GNSS数据以及时标数 据及其它必要数据 f 机载激光雷达数据采集过程中的地面基站GPS接收机性能应与机载激光雷达系统中的机载 GPS接收机性能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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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所采用的数码相机应保证性能稳定,且经过严格检校,数码相机分辨率宜大 于2000万像素, 7.6.5航飞要求 7.6.4.1航线宜设计成条带状,条带宽度宜不小于2km。 7.6.4.2 宜以审查后线路路径走向为导向,连续布设若干个相连的航摄分区,各航摄分区的设置宜在 保证覆盖的前提下对弯曲的地段拉直航线,使航线尽量少。 7.6.4.3 航线端点与最近的转角点的实际距离应大于500m 7.6.4.4 不同航线必须采用左转弯和右转弯交替方式,不能绕圈飞行。 7.6.4.5 往返飞行旁向重叠度宜为20%~40%,路径中心线应位于重叠区内。 7.6.4.6 飞行高度必须考虑飞行对地安全距离和激光的安全等级。 7.6.4.7 每条航线直线飞行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 7.6.4.8航线弯曲度不得大于3%;像片倾斜角不宜大于2°,不得大于4°, 7.6.6激光点云检校场 7.6.5.1检校场布设应在机载激光雷达飞行作业之前,应选择地形平坦,有明显倾斜地形或线性关系 好的明显地物的区域 7.6.5.2检校场飞行设计时宜采用两个航高、6条航线,其中低航高2条交叉航线、高航高2条交叉航 线、1条对飞航线、1条平行航线(旁向50%重叠度)。检校航线图如图4所示。 7.6.5.3检校飞行的视场角以测区使用的最大参数为准, 7.6.5.4GNSS接收的卫星数量应大于10颗,高度角应大于15°,并应选择好的观测时段,位置精度 衰减因子(PDOP)值应小于4。 7.6.5.5当地形变化较大、航高变化较大时,应重新布设检校场
7.6.6.1机载设备在起飞前应进行加电检测,在起飞前5min开机,落地后滑行到停机坪后5min关机。 7.6.6.2基站点宜从GNSS主控网中选取,测区任意位置与最近基站点间距不宜超过30km,相邻两基 站点间距离不宜超过50km 7.6.6.3地面基站GNSS设备开机时间应早于机载GNSS接收机开机时间,关机时间应晚于机载GNSS 接收机关机时间。 7.6.6.4基站点应有T程坐标系和WGS84两套坐标,地面基站的采样间隔不得低于机载GNSS的设置 7.6.6.5数据采集时,POS系统应处于良好的T作状态,如出现GNSS信号失锁时,应立即中I正摄影 并在信号恢复正常5min后再进入航线进行摄影:若GNSS信号始终无法恢复正常,应立即终止本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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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并香明原因。 7.6.6.6采用基站方法对POS进行解算时,所有GNSS基站应在飞行前30min开始观测,完成电源、 存储系统等的检查,做好观测准备。所有GNSS基站在测量过程中应连续观测,飞机停机后30mir 完成观测。 7.6.6.7激光点云的数据密度不宜低于4点/m:当需要交叉跨越线路的点云数据时,不宜低于10点/m 7.6.6.8数码影像地面分辨率不得大于0.3m, 7.6.6.9出现数据记录缺失、漏洞或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需要补飞或重飞,补飞或重飞航线的两端官 超出补飞范围外500m,并应满足原飞行设计要求。 7.6.8数据处理 7.6.7.1GNSS差分往返差值平面不得超过0.2m,高程不超过0.3m。点位平面中误差不得大于0.1m 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0.15m, 7.6.7.2IMUI与激光扫描仪的实际偏心角计算应通过检校飞行获取的激光数据,叠加对比往返航带中 各明显地物激光数据的差异,逐渐调整偏心角数值,使激光数据达到完全致。 7.6.7.3激光点云检校后,不同航线重叠部分激光点云数据平面较差不应大于0.6m,高程较差不应大 于0.26m 7.6.7.4WGS84坐标与T程坐标系之间的转换可采用搜集转换参数或通过现场联测求取。坐标转换的 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 7.6.7.5点云数据的高程转换可采用T程区域已有的精化大地水准面模型拟合。无精化大地水准面成 果的区域,应在测区施测高程点,进行拟合转换,高程转换中误差应不大于DFM成果要求的高程中误 差值的1/2 7.6.7.6纠正后的点云数据格式宜为las格式,
7.6.6.7激光点云的数据密度不宜低于4点/m:当需要交叉跨越线路的点云数据时,不宜低于10点/m 7.6.6.8数码影像地面分辨率不得大于0.3m, 7.6.6.9出现数据记录缺失、漏洞或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需要补飞或重飞,补飞或重飞航线的两端官 超出补飞范围外500m,并应满足原飞行设计要求。 7.6.8数据处理 7.6.7.1GNSS差分往返差值平面不得超过0.2m,高程不超过0.3m。点位平面中误差不得大于0.1m 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0.15m。 7.6.7.2IMU与激光扫描仪的实际偏心角计算应通过检校飞行获取的激光数据,叠加对比往返航带中 各明显地物激光数据的差异,逐渐调整偏心角数值,使激光数据达到完全致。 7.6.7.3激光点云检校后,不同航线重叠部分激光点云数据平面较差不应大于0.6m,高程较差不应大 于0.26m 7.6.7.4WGS84坐标与T程坐标系之间的转换可采用搜集转换参数或通过现场联测求取。坐标转换的 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 7.6.7.5点云数据的高程转换可采用T程区域已有的精化大地水准面模型拟合。无精化大地水准面成 果的区域,应在测区施测高程点,进行拟合转换。高程转换中误差应不大于DFM成果要求的高程中识 差值的1/2 7.6.7.6纠正后的点云数据格式宜为las格式。 7.6.9激光点云分类 7.6.8.1对激光点云分类前,应首先将激光点云中明显高于或低于整体数据点或点群的噪声点进行派 除。 7.6.8.2激光点云数据分类宜将植被、人T建筑(除防洪堤、挡十墙、桥梁等外)等非地表激光点云 数据与地表激光点云数据分别分层,交义跨越线路的点云宜单独分层存放。 7.6.8.3经过自动分类的激光点云数据须经过人机交互检查,纠正自动算法的分类误差,以确保地面 的完整、连续、准确、可靠。人机交互分类可辅助使用光照、三维浏览、显示模式、影像对照等方法来 提高判断的准确性。 7.6.10DFM、DSM制作 7.6.9.1DFM、DSM成果应覆盖测区范围,格网尺寸准确。 7.6.9.2立交桥、高架路、桥梁等架空人T地物,宜只保留地面或水面上的点云数据制作DFM使用, 架空部分点云数据宜分层用于制作DSM使用或单独分层 7.6.9.3路堤、十堤、拦水坝、水闸等底部与地面相接的构筑物,可保留其点云数据用于制作DFM。 7.6.9.4 同期牛产的数字高程模型接边后,同名格网点的高程值应保持致:与已有成果接边时,均 形未变化处接边后,同名格网点的高程值应保持致 7.6.9.5完成制作DSM、DFM后,应在测区内均匀选取若干个高程检查点对整个测区进行高程 量检香, 7.6.9.6高程检查点应布设在地物特征较为明显地方(如交叉路口、田埋交汇处等),其高程精度应满 足要求。如果质量检查中误差超限且存在系统误差,应采取布设像控点的方式进行系统误差改正。 7.6.9.7DFM、DSM数据格式宜为浮雕模式。 7.6.11DOM应符合下列要求:
7.6.9激光点云分类
除, 7.6.8.2激光点云数据分类宜将植被、人T建筑(除防洪堤、挡十墙、桥梁等外)等非地表激光点云 数据与地表激光点云数据分别分层,交叉跨越线路的点云宜单独分层存放。 7.6.8.3经过自动分类的激光点云数据须经过人机交互检查,纠正自动算法的分类误差,以确保地面 的完整、连续、准确、可靠。人机交互分类可辅助使用光照、三维浏览、显示模式、影像对照等方法来 提高判断的准确性。 7.6.10DFM、DSM制作 7.6.9.1DFM、DSM成果应覆盖测区范围,格网尺寸准确。 7.6.9.2立交桥、高架路、桥梁等架空人T地物,宣只保留地面或水面上的点云数据制作DFM使用, 架空部分点云数据宜分层用于制作DSM使用或单独分层。 7.6.9.3路堤、十堤、拦水坝、水闸等底部与地面相接的构筑物,可保留其点云数据用于制作DFM。 7.6.9.4同期牛产的数字高程模型接边后,同名格网点的高程值应保持致:与已有成果接边时,地 形未变化处接边后,同名格网点的高程值应保持致。 7.6.9.5完成制作DSM、DFM后,应在测区内均匀选取若干个高程检查点对整个测区进行高程质 量检香, 7.6.9.6高程检查点应布设在地物特征较为明显地方(如交叉路口、田埋交汇处等),其高程精度应满 足要求。如果质量检查中误差超限且存在系统误差,应采取布设像控点的方式进行系统误差改正。 7.6.9.7 DFM、DSM 数据格式宜为浮雕模式。
7.6.11DOM应符合下列要求:
计算机标准O/GDW129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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