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256-2014 配电网杆塔选型技术原则和检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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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钢管杆制造加工与装配过程中的精度与偏差应满足DL/T646一2012的有关规定,见附录A。如 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图中注明,
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图中注明。 5.2.3钢管杆焊接技术要求: a) 所有施焊人员(含定位焊焊接人员)及无损检测人员均应取得国家或行业相应资质证书: ) 应依据JGJ81进行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评定项目能够覆盖相应工程的范围,并依据焊接评 定结果编制相应的焊接工艺文件,落实执行; 焊接过程中所使用焊接材料的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焊接材料的品种、 牌号应与被焊钢材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相当; 根据焊缝所处的位置、设计计算的结果,确定适当的焊缝级别,如需达到DL/T646一2012中 的一、二级焊缝,应在施工图上注明: e 坏形焊缝应100%焊透,并施行100%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检查及100%磁粉探伤: f 杆身或横担的纵向焊缝应尽量布置在钢管的中和轴附近; g 套接杆段外套接头处(1.5倍多边形外套管内对边尺寸加200mm范围内)的纵向焊缝以及对 接杆身环焊缝200mm范围内的纵向焊缝应100%焊透,并施行100%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检查及 100%磁粉探伤: h 焊缝的外形尺寸应满足DL/T646一2012的要求; ) 焊接接头的内部缺陷分级应符合GB/T11345的规定。 4能位#代画求
5.2.3钢管杆焊摆技术要求
5.2.4镀锌技术要求:
塔吊标准规范范本Q/GDW 112562014
5.3角钢塔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
a)在荷载的长期效应组合(无冰、风速5m/s及年平均气温)作用下,角钢塔塔顶的最大挠度不 应超过下列数值: 1)直线型自立式铁塔不大于塔身高度的千分之三; 7)转角和终端型自立式铁塔不大于塔身高度的千分之七。 b)角钢塔制造除符合GB/T2694—2010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应技术规范外,还应满足本技术规范 和相应工程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 角钢塔用材质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并附有质量证明书。按材料炉 批号对制造角钢塔所用的钢板、角钢、钢管、法兰、螺栓进行复验; ) 钢材在剪切和冲孔、冷矫正和冷弯曲时,其工作地点最低温度应按表3执行,否则不得进行冷 加工作业; e) 不同材质允许剪切、冲孔的最大厚度应符合表4的要求; f 构件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694一2010要求,参见附录B; g 制造和检验用的量具、仪器应有满足标准要求的精度,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5.3.2 钢材的切断可以采用冷切割(锯切、剪切)或热切割(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冷切割应优先 采用锯切,热切割宜优先采用等离子切割,热切割后应对切割面进行处理。 5.3.3 制弯技术要求: a 零件的制弯,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规定采用冷弯(宜在室温下)或均匀热弯(加热温度为 900℃~950℃),但不得不均匀加热制弯,如采用割炬、割嘴烘烤等制弯; )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温度分别下降到750℃和800℃之前,应结束加工。 5.3.4 制孔技术要求: a 除设计文件或图纸注明孔的制作方法外,不同材质允许冲孔的最大厚度应符合表2规定,大于 表中规定时应采用钻孔工艺: b) 冲孔后构件周围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凹面缺陷,大于0.3mm的毛刺应清除;钻孔后孔内壁粗糙 度应达到3.2μm≤Ra≤6.3μm 5.3.5 焊缝连接的结构,应按设计图纸中注明的焊缝质量等焊接和检验,其技术要求和检验标准,应 符合GB50205、GB/T2694一2010的有关规定,并满足下述要求: 焊接前,连接表面及沿焊缝每边30mm~50mm,铁锈、毛刺和油污等应清除干净; ) 定位焊所用的焊接人员、焊接材料、焊接工艺应与正式焊接要求相同,定位焊厚度不宜超过设 计焊缝高度的2/3; 焊工应按规定的焊接工艺文件施焊; 对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的一、二级焊缝,应进行焊缝外观质量检验,按规定对一、二级焊缝进 行内部质量检验。 5.3.6成品矫正后的部件外观不应有明显的凸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宜超过钢材厚度允许偏差
5.3.3制查技术要求
5.3.4制孔技术要求:
5.3.7热浸镀锌要求:
a)热浸镀锌应符合GB/T26942010和GB/ 的要求,按规定对镀锌质量进行权
b)热浸镀锌过程中应控制构件的变形,当超过规范要求时应进行矫正,矫正中若损坏镀锌层应重 新镀锌, .3.8零件、构件加工后,应按施工图进行试拼与试装检查。试拼检查是将束件各层所有的零件合并 起,检查孔位置的正确性;试装检查是将一定单元(整塔或其分段)的零件、部件组装一起,检查其 空制尺寸和安装适宜性。试拼与试装检查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a)铁塔的试装可采用黑件、卧式或立式试组装,应组装4个面(个别塔腿可装2个面),整塔试 组装时应有项目管理单位的代表及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组装时各零部件均应按施工图要求进行 就位。安装不适宜时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组装; b 试拼、试装中,当检查束件上孔的位置正确性时,应用量规进行。采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3mm 或0.4mm(前者适用于镀后检查,后者适用于镀前检查)的量规检查时,束件上所有的孔应 全部通过; 用于试装的零件、部件,应从具有互换性的产品中提取;用于试装的螺栓应与图纸设计要求 致。试装时,所使用的螺栓数目应不少于连接杆件端部螺栓总数的50%,同一组孔螺栓数量 少于3个(包括3个)时应全部安装,并应进行紧固: 采用插入式基础的铁塔,其插入角钢应和塔腿联合放样、加工,并一起试组装。当插入角钢不 在招标采购范围内时,描人角钢亦应和塔腿联合放样; e 铁塔试组装检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塔型控制尺寸检查、构件规格与设计图或经批 准的设计转换图的校对、构件偏差的抽查、构件几何断面尺寸偏差的抽查; 试装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应及时处理。损坏的镀锌层应进行重新镀锌;需要修改的部位, 应由制造方提出清单报项目管理单位,经设计单位修改后,制造方再按修改的图纸、文件进行 加工;对修改的部位在加工后,仍需进行试组装; 8 各种塔型应先加工一基,经零部件检验合格和整塔试组装验收合格后方可成批下料加工。 .3.9 塔脚板制作技术要求: 塔脚板四周应平整、光滑、无毛刺和裂纹。塔脚板上的底脚螺栓孔制孔时,应先引孔,并逐次 达到设计所规定的孔径; 6 塔脚板上的靴板倾角应保证精度,在与塔身主材、斜材连接时不得有超过2mm空隙。塔脚板 经矫正后应平整,不得有凹凸缺陷,以致影响与基础的连接。 .3.10所有角钢塔距离地面8m以内应加防盗螺栓
6.1.1试验一般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和到货抽检试验。 6.1.2型式试验是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根据国家标准进行的检验,并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6.1.3出厂试验是制造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根据制造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逐批(逐件)进行的检验 6.1.4交接试验是项目建设单位,在到货现场或安装现场组批进行的检验。 6.1.5到货抽检试验是由项目建设单位,在制造过程中或出厂试验合格后进行的质量验证性试验
6.2环形湿凝土电杆试验内容及要求
6.2.2试验时机及抽样
6.2.2.1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型式试验对受检批中抽取的10根电杆进行:
1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型式试验对受检批中抽取的10根电杆进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正式生产后如产品结构、原材料、生产工艺和管理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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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当相同产品连续生产4000根或在6个月内生产总数不足4000根时; f)国家或地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检验时。 6.2.2.2同材料、同工艺、同品种、同荷载级别、同规格的电杆,每2000根为一批;但在3个月内生 产总数不足2000根但不少于30根时,也应作为一个检验批,从受检批中抽取10根电杆进行出厂试验, 6.2.2.3交接试验的抽样按项目工程组批,不同供货厂家分别组批到货抽检,随机到货抽检数量为工 程数量的1%,且不少于10根电杆。 6.2.2.4到货抽检试验从经供应厂商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样,抽样数量根据采购量确定,一般情 况为一种规格抽取1根。
6.2.3试验方法和要求
6.2.3.1环形混凝土杆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的要求及方法见表5。
表5环形混凝土电杆试验项目
6.2.3.2混凝土拌合物应在搅拌站或喂料工序中随机取样,制作立方体试件,三个试件为一组,试样 并行标准养护,标准养护的试件用于评定28天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方法按照GB50081,试验结果按 照GBJ107检验评定, 6.2.3.3逐根进行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不包括保护层厚度),检验方法按照GB/T4623一2006 中7.2节规定进行,应符合本标准5.1.3节的要求。 6.2.3.4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电杆中随机抽取2根,进行力学性能 检验。到货抽检试验对抽检数量的电杆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检验方法按照GB/T4623一2006中7.4节规 定进行,应符合本标准5.1.3节要求。 6.2.3.5型式试验从力学性能合格的电杆中抽取1根进行,到货抽检试验从抽检数量的电杆中进行, 试验方法按照GB/T4623一2006中7.3节规定进行,应符合本标准5.1.3节要求。
6.2.4.1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每项B类项目的超差不超过2个检查点。B 项目的超差不超过2项,则判定该批产品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
6.2.4.2力学性能
型式试验中力学性能(包括电杆抗裂、裂缝宽度、承载力检验弯矩和挠度检验)试验时,2根电杆 均符合本标准5.1.3e)条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力学性能合格。2根电杆中有1根不符合规定时,允许 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电杆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全部符合规定时,则剔除原不合格的1根,判该 批产品力学性能合格。复检结果如仍有1根电杆不符合时,则判该批产品力学性能不合格。2根电杆都 不符合时,不得复检,判该批产品力学性能不合格。 到货抽检试验时只对到货抽检数量的电杆进行力学性能试验,一般不加倍数量复检。
6.2.4.3保护层厚度
被测的3点均符合本标准6.2.2d)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保护层厚度合格。3点中有1点不符合时, 允许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电杆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全部符合时,则剔除原不合格的1根,判该 比产品保护层厚度合格。复检结果如仍有1点不符合时,则判该批产品保护层厚度不合格。3点中有2 点不符合时,不得复检,判该批产品保护层厚度不合格
6. 2. 4. 4 总判定
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保护层厚度及力学性能均符合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
6.3钢管杆试验内容及要求
钢管杆的试验分为出厂试验、交接试验和到货抽检试验3种。
钢管杆的试验分为出厂试验、交接试验和到货抽检试验3种。
6.3.2试验时机及抽样
式验时机及抽样要求: )出厂试验:出厂试验在制造过程及出厂前逐件进行; 交接试验:交接试验在到货或安装现场进行,按比例组批到货抽检; 到货抽检试验:到货抽检试验在部件制造完工的半成品或整体交付前的成品中组批抽样检验。 原材料按项目批次抽检,项目工程塔数不超过8基时抽检2件,超过15基时抽检5件,9~15 基时抽检3件;紧固件每批检验80只(其中破坏性机械性能和镀锌层检验8只);焊缝抽检 试验数量与原材料抽检比例相同。试组装采用见证方式,每批检验1基;热镀(喷)锌层质量 检验抽样数见表6所示。
主1:样本内应有占该批产品比率相应的主材、捕材、连接节点及焊接件 注2:Ac:合格判定数,判定该批合格时允许存在的最大不合格样品数;Re:不合格判定数,判定该批不合格日 样品中不合格的最小数量。
6.3.3试验方法和要求
网管杆出厂试验、交接试验、抽样试验要求及方法
6.3.3.2原材料检验
a)原材料检验项目有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力学性能试验及化学成分分析。钢材表面不得有裂 纹、折叠、结疤、夹杂和重皮,表面锈蚀、麻点和划痕的深度不得大于钢材负允许偏差的1/2, 且累计误差在负允许偏差内; 钢材的规格尺寸、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应符合GB/T700、GB/T709、GB/T1591、GB/T9787 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钢材材料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抽检样品要求全部合格; 锌锭检验其化学成分,按照GB/T470按批次进行,锌锭质量等级应不低于GB/T470牌号 Zn99.95; 1 钢管杆所使用的紧固件规格、等级及防腐形式按设计文件要求选用,其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3098.1、GB/T3098.2、GB/T41、GB/T5780、GB/T95、GB/T805、DL/T764.4的规定。8.8 级及以上的高强度螺栓应有强度和塑性试验的合格证明。紧固件的镀锌层厚度应符合GB/T 13912的规定 e 焊材对其成分分析、拉伸试验、冷弯、冲击试验检测方法和要求应符合GB/T5117、GB/T5118、 GB/T5293、GB/T8110、GB/T12470和技术协议的规定; 螺栓(螺母)的规格尺寸外观、机械性能、镀锌层检验方法和要求应符合GB/T90.1、GB/T 3098.1、GB/T3098.2、GB/T5267.3、GB/T13912、Q/GDW384和技术协议的规定。 3.3.3零部件尺寸、法兰面对轴线倾斜、直线度、构架柱顶板平面度可用钢卷尺、角尺、钢板尺、 尺检测,质量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3.3.4焊接件的质量检验方法和质量要求应符合DL/T6462012中第8.5节和13.4.3节规定要求。 接件焊缝抽检试验样品数小于5时,要求全部合格,样品数为5时,合格判定数为1。 3.3.5钢管杆试组装的检验方法和质量要求应符合DL/T646—2012中第11节和13.4.5节规定要求, 3.3.6钢管杆热镀(喷)锌检验方法和质量要求应符合DL/T6462012中第12节和13.4.4节规定 求。合格判据见表7所示。 3.3.7包装、标志的到货抽检依据及要求应符合GB/T26942010、Q/GDW384、技术协议要求。
6.4角钢塔试验内容及要求
6. 4. 1试验分类
角钢塔的试验分为出厂试验、交接试验和到货抽检
6.4.2试验时机及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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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试验方法和要求 6.4.3.1角钢塔出厂试验、交接试验、抽样试验要求及方法见表8。 6.4.3.2原材料检验见6.3.2节a。 6.4.3.3零部件尺寸用钢卷尺、角尺、钢板尺、卡尺检测,质量要求应符合附录B规定要求。 6.4.3.4焊接件的质量检验方法和质量要求应符GB/T2694一2010标准6.6节和7.3.4.2节规定要求。 焊接件焊缝抽检试验样品数小于5时,要求全部合格,样品数为5时,合格判定数为1。 6.4.3.5角钢塔试组装的检验方法和质量要求应符合GB/T2694一2010标准6.10节和7.3.4.4节规定要 求。 6.4.3.6角钢塔热镀(喷)锌检验方法和质量要求应符合GB/T2694一2010标准6.9节和7.3.4.3节规 定要求。合格判据参见表7所示。 6.4.3.7包装、标志的到货抽检依据及要求应符合GB/T2694一2010和技术协议要求
6.4.3试验方法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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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环形混凝土电杆根据不同杆长分别采用两支点或三支点堆放。杆长小于或等于12m时,采用 支点支承;杆长大于12m时,采用三支点支承。 7.3.3各种产品应按品种、规格、荷载级别、生产日期等分别堆放
7.4.1钢管构件和角钢构件的运输应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具有可靠的稳定性,构件之间或构件与车体之 间应有防止构件损坏、锌层磨损和防止产品变形的措施。 7.4.2环形混凝土电杆起吊与运输时,不分电杆长短均须采用两支点法。装卸、起吊应轻起轻放,严 禁抛掷、碰撞。
8.1环形混凝土电杆出厂技术文件
8.2角钢塔及钢管杆出厂技术文件
角钢塔和钢管杆出厂时,制造单位应向用户提供原材料及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技术资料,提供的产品 质量证明书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设计变更单; 质量缺陷处理记录: C) 产品原材料入厂复检报告; d) 零件的入厂复检报告; e) 构件的加工检验报告; f) 焊缝无损检验报告; g 试组装检验报告; h) 防腐处理及其检验报告: i竣工图等。
配电网杆塔选型技术原则和检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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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背 编制主要原则 .24 与其它标准文件的关系. .24 主要工作过程, 24 标准结构和内容. 25 条文说明
为有效指导配电网杆塔的选用工作快递标准,提高配电网杆塔安全运行水平,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以 下简称“国网运检部”)组织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等单位编写了《配电网杆塔选型技术原则和检测技术 见范》。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下达2013年度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增补计划的通知》(国家电网 科(2013)1247号)的要求制定。
角钢塔应用经验的基础上,遵循全面性、实用性、差异性和前瞻性的原则,明确了配电网杆塔的选型要 求、性能参数和试验要求,确保设备入网质量。 本标准不排除其他不同材质的杆塔。
2013年3月4日,国网运检部印发《关于委托开展公司配网相关技术标准编制工作的函》,正式后 动了《配电网杆塔选型技术原则和检测技术规范》编制工作,确定了标准编写大纲、任务分工和编写计 划,明确了编写原则以及与相关标准的界定和衔接。 2013年3月6日,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在南京组织召开了“配电网杆塔标准编写启动会”,成立 了标准编写组,落实了具体编写人员,明确了分工、标准编写工作的相关原则和时间要求。 2013年3月6日~5月20日,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组织在南京进行本标准的集中编写工作,形成了 本标准初稿。 2013年9月29日,国网运检部召开配电网标准化建设启动会,进一步部署了《配电网杆塔选型技 术原则和检测技术规范》工作任务,要求参照《配电网建设改造标准物料》,进一步明确配电杆塔主要 类型和型号。 2013年10月10日~11月3日,由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组织预审,形成了报送稿。 2013年12月3日~12月6日,标准编写组在杭州对《配电网杆塔选型技术原则和检测技术规范》标准 进行了集中讨论。邀请中国电科院及部分省公司代表,对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了《配电网杆塔选 型技术原则和检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3年12月15~19日,国网运检部向公司系统内27家省电力公司和中国电科院广泛征求《配电网杆 塔选型技术原则和检测技术规范》意见,收到反馈意见16条,标准编写组对所有征求意见进行了汇总, 并根据采纳的修改意见,再次对《配电网杆塔选型技术原则和检测技术规范》进行了修改,形成了送审 简。 2013年12月27~30日,国网运检部组织了有关专家在北京对《配电网杆塔选型技术原则和检测技术 规范》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标准编写组对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配电网杆塔选型技术原则 和检测技术规范》报批稿
本标准主题章分为5章,主要结构和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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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选型原则”,主要规定了环形混凝土杆、钢管杆、角钢塔三种配电网常用杆塔适用范围, 推荐几种常用杆型、杆长、梢径,并列举了部分特殊规格混凝土电杆型号规格供选用等方面内容。 第5章“技术参数和要求”,主要明确了环形混凝土杆、钢管杆、角钢塔的基本要求、技术参数及 设计制造要点等方面内容。 第6章“试验内容及要求”垫圈标准,主要明确了三种电杆的试验类型分类并规定了各种试验类型中的试验 项目等方面内容。 第7章“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主要规定了配电网杆塔的标志、起吊、运输、贮存等方面规 范化的要求等方面内容。 第8章“技术文件”,主要规定了环形混凝士杆、钢管杆、角钢塔出厂技术文件内容等方面内容,
本标准第1章中,规定了本标准适用的范围,包括环形混凝土杆、钢管杆、角钢塔本体,不包括角 钢塔和钢管塔的基础。杆塔基础的设计、检验请参考DL/T5220。 本标准第4.1.4条中,考虑到混凝土电杆相对角钢塔和钢管杆的经济性,提出在市镇繁华区域,以 及不便于设置拉线的耐张、转角位置宜选用钢管杆或加强型钢筋混凝土电杆。 本标准第4.3.2条中,对材料,对于配网钢管杆和角钢塔而言,大量的钢材还是使用Q235和Q345。 目前这两种钢材的价格相差很小,但性能差异却比较明显,从技术发展和经济性两方面考虑,尤其是目 前按照重量招标的方式下,应推荐选用性价比更高的Q345低合金高强度钢作为钢管杆和角钢塔的制造 材料。 本标准第5.1.3条中,对制造质量要求,外观质量要求中明确了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外观质量中 应包括标记,并将其作为A类检验项目。 本标准第5.2.1条中,对一般要求,为提高钢管杆制造质量,明确了钻孔后孔内壁粗糙度应达到 3.2um≤Ra≤6.3um的要求。 本标准第5.3.5条中,相比于焊接技术要求,DL/T646一2012《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相 比上一版有了不少改进,尤其是在焊接的质量要求方面,重新划定了一、二、三类焊缝的分类,以及各 类焊缝的具体要求。本标准也依据新版标准做了相应要求,在使用时应当引起注意。 本标准第7.2条中,对于环形混凝土电杆,为了在事故分析或运行时方便追溯型号和规格,要求电 干的制造厂厂名或商标、载荷级别为永久性标记。同时,为了现场施工和运行的方便,埋深标记被作为 临时标记明确在本标准中。
本标准第1章中,规定了本标准适用的范围,包括环形混凝土杆、钢管杆、角钢塔本体,不包括角 钢塔和钢管塔的基础。杆塔基础的设计、检验请参考DL/T5220。 本标准第4.1.4条中,考虑到混凝土电杆相对角钢塔和钢管杆的经济性,提出在市镇繁华区域,以 及不便于设置拉线的耐张、转角位置宜选用钢管杆或加强型钢筋混凝土电杆。 本标准第4.3.2条中,对材料,对于配网钢管杆和角钢塔而言,大量的钢材还是使用Q235和Q345。 目前这两种钢材的价格相差很小,但性能差异却比较明显,从技术发展和经济性两方面考虑,尤其是目 前按照重量招标的方式下,应推荐选用性价比更高的Q345低合金高强度钢作为钢管杆和角钢塔的制造 材料。 本标准第5.1.3条中,对制造质量要求,外观质量要求中明确了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外观质量中 应包括标记,并将其作为A类检验项目。 本标准第5.2.1条中,对一般要求,为提高钢管杆制造质量,明确了钻孔后孔内壁粗糙度应达到 3.2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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