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577-2016 水电站电测技术监督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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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2. 2 电能计量装置

    6.2.2.1电能计量装置设计应依据GB/T50063、DL/T448、DL/T5137、NB/T35076、GB1207、GB1208、 GB/T4703、DL/T614等有关管理规定。 6.2.2.2设计的内容应包括计量点、计量方式(电能表与互感器的接线方式、电能表的类别、装设套 数)以及电能计量装置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安装条件等。 6.2.2.3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审查应有电测技术监督人员参加,并由参加审查的人员出具审查意见且 各方代表签字。凡审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的部分应在审查结论中明确列出,并应由原设计部门进行修改。

    6.2.3试验用电测仪表与装置

    灭火系统标准规范范本6.2.3.1电测仪表标准装置及配套设备设计选型应符合如下要求

    1 应针对水电站设计选型的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式电测仪器仪表和便携式电测仪表选择符合要求 的标准电测仪表及配套设备;相关要求包括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灵敏度、鉴别力、分辨力、 漂移、滞后、响应特性、动态特性等性能参数以及其他辅助功能,确保能按照有关检定规程、 技术规范对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式电测仪器仪表和便携式电测仪表进行有效溯源及功能检测: b) 宜优先选择全自动或半自动且具有测试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的装置,测试数据应能自动存 入计算机且不能被人为修改。 6.2.3.2便携式电测仪表功能和性能应符合DL/T668、GB/T13978、DL/T845.1~845.4、DL/T826等标 准要求。 6.2.3.3配套的电测标准实验室工程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 a) 应按照JJF1033要求对电测标准实验室进行设计: 6 应配置防尘、防静电、恒温、恒湿设施,其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应符合相关计量检定规程、技 术规范的要求。室内面积应符合计量检定、检修、试验等工作的要求; 应远离震动大、灰尘多、噪声大、潮湿或有强磁场干扰的场所并有防火措施,其接地电阻不应 大于42; d) 应具有独立的供电电源、动力电源与照明电源分路设置,并充分考虑三相、单相、零线、地线 的布置,以及电源插座的容量和合理性。动力电源容量按实际所需容量的3倍设计,接地可靠。 电压变化在额定电压的土5%、频率变化在额定频率的±0.2Hz以内,电源的波形畸变率应符合 相关规程的要求。供电电源或电源的波形畸变率不满足要求的,设计时应加装电源稳压装置

    6.3.1技术规范书应符合设计选型及配置的要求, 应包含工程概况、一次系统接线方式、供货数量、 备品备件、设备供货日期、供货地点、设备出厂验收、设计联络形式、服务要求、质量保证、使用环境 以及设计方对现场电测仪器仪表选型的技术要求等内容。电测技术监督人员应参加技术规范书内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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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对明令停止供货(或停止使用)、无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的电能计量装置、不满足反事故措施、 未经鉴定、未经入网检测或入网检测不合格的产品,监督人员应提出书面禁用意见。 6.3.2在电测仪器仪表招评标及签订合同时,相关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审核电测仪器仪表 的性能和技术指标是否完全响应技术规范书要求。 6.3.3设备生产厂家中标后,应签订技术协议,明确技术要求和供货日期,技术协议应由技术负责人 确认内容后签学盖章,与商务合同一同存档

    6.4.1电测仪器仪表生产厂家应提供满足设计选型要求,经过鉴定和入网检测合格的产品。 6.4.2对有特殊要求的电测仪器仪表及配套设备宜进行驻厂监造。

    6.5.1出厂验收阶段,应监督设备制造工艺、性能、出厂检测报告是否满足订货合同、设计图纸、相 关标准和招投标文件要求,验收人员应核对生产厂家出厂检测报告中的项目和数据,检查仪器外观,对 仪器进行必要的通电检查试验,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在出厂前予以处理,使仪器所提供的功能及其它技 术指标满足用户设计要求 6.5.2到货验收阶段,依据现场交接验收有关要求进行开箱验收,验收的内容包括:装箱单、出厂检 险报告(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铭牌、外观结构、安装尺寸、辅助部件、功能和技术指标测试等。设 备供货单应与供货合同及实物一致,设备资料和设备附件应齐全,设备包装良好无损坏。应依据JF1264、 780、DL/T1112、DL/T460、DL/T973、 OL/T979等有关标准和规程对设备进行外观及通电检查、绝缘电阻检查、耐压试验、基本误差检测、其 它功能试验等检测。各个检查、检测项目合格才能通过到货验收 6.5.3强制检定类电测仪器仪表及装置应取得国家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 强制检定类电测仪表及装置包括:实验室内等级最高的电测仪表标准装置、关口电能表、绝缘电阻测试 仪、接地电阻测试仪、其他纳入国家强制检定系统表的电测仪器仪表及装置。

    6.1电测仪器仪表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要求,保证产品组件及零部件在运输和存储期间不能损 和松动,并采取有效的防震和防潮措施。仪器仪表在包装过程中,应在显著部位设置持久明晰的标志 铭牌。仪器仪表包装时应用塑料制品作为内包装、周围用防震材料垫实放于外包装箱内。按照装箱文 及资料清单、装箱清单如数装箱,随同仪器设备的附件及文件、资料应装入防潮文件袋中、再放入包

    6.7.2应检查安装单位及人员资质、工艺控制资料,对重要工艺环节开展安装质量抽检。 6.7.3电测仪器仪表的调试应检查调试方案、重要记录、调试仪器及设备、调试人员是否满足相关标 准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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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4在电测仪器仪表全部安装完毕后,应按照相关设备对应的检定规程或其他规范要求进行电测仪 器仪表的调试,重点监督基本误差试验、绝缘电阻试验等项目。相应的二次回路完成安装后应进行通流、 通压和带负荷试验,确保屏柜内外相应的二次回路正确及其回路接线可靠。对具备数据传送功能的电测 仪器仪表,应核对其输出回路及数据传送的准确性。 6.7.5电测标准实验室的装修应按照设计方案在占地面积、布局、安全防护措施、环境控制措施、电 源配置等方面进行检查和监督

    6.8.1应依据工程的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纸、国家规范等相关技术文件进行验收。 蓝干检

    6.8.1应依据工程的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纸、国家规范等相关技术文件进行验收。

    调试检验项目齐全; b) 图纸、资料应齐全完整,应与现场实际情况一致; C) 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齐全完好: d) 仪器仪表、安装屏柜及二次回路性能指标、安装质量及施工工艺应满足相关规程规定要求 6.8.3电测仪器仪表验收资料应包括: a) 与实际设备、接线相符合的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单: b) 安装调试方案及报告; C) 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验收单。 6.8.4应按照JF1033、GB50303、设计施工图纸、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反措要求对电测标 实验室进行峻工验收

    9.1安装式电测仪器仪表、试验用电测仪表及装置和电能计量装置的运维检修工作通用监督要求: a) 执行维护、检验、修理、更换、停用和启用制度; 建立台账并及时维护相关档案信息; C) 制定周期检定计划; d) 执行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e 定期巡视设备和二次回路运行状况,对于运行状态不佳、端子松动等异常情况应立即组织消缺

    a)指示仪表的运维检修工作重点监督内容:

    1)指针式电压、电流、功率及电阻表的检验宜按照JG124的规定执行: 2)现场安装的盘表与该仪表所连接主要设备的大修及仪表状况制定检定计划。 b)变送器的运维检修工作重点监督内容: 1)交流变送器和直流变送器的检验宜按照JG(电力)01和JJG126规定执行; 2)运行中的变送器应明确专人负责维护,其维护应包括定期巡视、检查和核对遥测值,每半 年至少一次,并有记录。在确认变送器故障或异常后,应及时申请退出运行; 3)备品变送器入库前应在实验室进行验收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再入库,备品检验日期在6个 月以内可直接安装使用,超过6个月应重新校验合格后再安装使用; 4)运行中的变送器定期检验日期应与所连接的主设备计划检修日期同步。 c)交流采样测量装置的运维检修工作重点监督内容: 1)运行中的交流采样装置应有专人负责: 2)应具备完整且符合实际情况的原理图、出厂图纸、说明书、出厂检验记录、安装接线图、 外部回路接线图及其它技术档案及图纸资料,应做到图纸、设备相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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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应依据Q/GDW1899、Q/GDW1140的要求进行检验; 4)应认真记录交流采样测量装置的检验、维护保养情况及其元器件、零部件更换情况: 5)新装及修理后的交流采样测量装置应在投入运行前进行虚负荷检验; 6)在确认交流采样测量装置故障或异常后,应及时申请退出运行,并分析故障原因,提出整 改措施; 7)运行中交流采样测量装置的核对和巡视内容应包括定期巡视、检查和核对遥测值,每半年 至少一次,并有记录; 8)对运行交流采样测量装置的定期检验应与所连接主设备的计划检修日期同步。需向主站传 送数据的交流采样测量装置,检验周期宜为1年;用于一般监视测量且不向主站传送数据 的交流采样测量装置,检验周期宜为3年。 6.9.3电能计量装置的运维检修工作应重点监督以下内容: a) 运行人员应负责监护,保证其封印完好,不受人为损坏; 6) 应按照DL/T448、JJG1021要求进行现场检验、周期检定和抽检; C) 当发现电能计量装置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电能计量技术机构进行处理。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 置故障,应及时上报电网经营企业用电管理部门,由电能计量技术机构依照有关法规规定进行 处理。 d 建立建全电能计量装置台帐并及时更新设备台帐。 6.9.4 试验用电测仪表及装置的运维检修工作应重点监督以下内容: a 强制检定的试验用电测仪表及装置应送至国家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实验室检定,有 效期应严格遵循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要求。非强制检定的试验用电测仪表及装置宜送有资质单位 或自行检定、校准、检测,有效期应遵循有关标准要求; 检定或检验完成后应及时更新设备台账、计量标准文件集,对相关设备粘贴状态标识,将有关 证书或结果通知书归档保存; 不合格的设备应办理停用手续并及时联系设备生产厂家维修或更换; d 定期对试验用电测仪表及装置进行除尘、开机检查等,应使设备状态符合JF1033中对稳定 性、重复性性能的要求; e) 应定期对电子式绝缘电阻表进行强制检定,检定条件、项目、方法以及相关性能要求、技术要 求、检定结果处理应符合JJG1005的规定,检定周期不得超过1年; f 应定期对机械指针式绝缘电阻表进行强制检定,检定条件、检定项目、检定方法、技术要求、 检定结果处理应符合JJG622的规定,检定周期不得超过2年: 应定期对接地电阻表进行强制检定,检定条件、项目、方法以及相关性能要求、技术要求、检 定结果处理应符合JG366的规定,检定周期不得超过1年; h) 应定期对钳形接地电阻测试仪进行强制检定,检定条件、检定项目、检定方法、性能要求、技 术要求、检定结果处理应符合JG1054的规定,检定周期不得超过1年; 1 应定期对数字多用表进行检验,检验过程应依据JG(航天)34、JJG(航天)35、JJG315、 JJG598、JG724、DL/T980的规定进行。5位半及以上的数字多用表检验周期宜为1年,检 验证书应给出测试数据。4位半及以下的数学多用表检验周期可延长至2年,检验证书可不给 出测试数据,但应说明所检验项目是否合格; 应定期对钳形电流表进行检验,检验过程应依据JF1075开展。水电站可根据被检钳形表的 使用环境条件、使用频率以及测试部位的重要性确定检验周期,宜为1年; K)它试验用电测仪表及装置的定期检验应依据相关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规范开展

    6.9.5电测标准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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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5.1实验室应由专人管理,对实验室用电测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及环境条件、检定记录、技术档案 等进行统一管理,应符合JJF1033规定。 6.9.5.2电测标准实验室计量检定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取得上级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资质方可从事相关检定工作; 6 应掌握必要的电工学、电子技术和计量基础知识,熟悉电测计量器具的原理、结构,能够熟练 操作计算机进行检定、校准、检测工作; C 计量检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6.9.5.3配套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应包括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量值溯源管 理制度、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事 故报告管理制度、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内容应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并满足JF1033要 求,应执行到位。 6.9.5.4电测标准装置应有相应的技术档案文件集。在文件集目录中应当注明相关的各类文件,所有文 件均应现行有效、完整、真实、正确,并有合理的保存期限。文件集包含的内容及其要求应符合JF1033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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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水电站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年度、季度、月度报表 水电站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年度、季度、月度报表参见表A.1

    1水电站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年度、季度、月度报

    水电站电测标准实验室的计量标准配置参考表参见

    电测标准实验室的计量标准配置参考表参见表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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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性附录) 水电站电测标准实验室的计量标准配置参考

    表B.1计量标准配置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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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电站电测技术监督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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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标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下达2016年度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电网科 (2015)1240号)的要求编写。 本标准编制的主要目的是为进一步提升国家电网公司所属水电站电测技术监督水平,规范、指导国 家电网公司所属水电站全过程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

    本标准主要根据以下原则编制: 坚持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可靠性与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以标准 化为引领,服务于公司的科学发展观: 采用分散与集中讨论的形式,分析水电站电测技术监督各部分内容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并 召集有关专家开展集中讨论,充分体现研究的实用性和先进性; 认真研究现行有效的IEC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体现水电站电测技术监督导则的全面 性与特殊性要求: 坚持集中公司系统人才资源优势,整合吸收公司系统各单位先进的管理经验,体现公司集团化 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性管理、标准化建设的理念,

    公差标准3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本标准与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 本标准在电测技术监督的工作职责、 主要要求和主要对象与同类行业标准DL/T1051一2007《电力 技术监督导则》和DL/T1199一2013《电测技术监督规程》一致,在电测技术监督主要对象的规划可研、 运输存储和设备验收等方面严于行标,并在设计选型和运维检修等方面进行了细化。

    2016年1月,按照公司制修订计划项目启动,成立编写组,召开标准编制启动会,明确了成员的 职责分工,并着手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2016年3月,完成标准大纲编写,国网基建部组织召开基建类技术标准大纲研讨会,明确了标准 涵盖的设备范围及编写深度要求。同意编写组对章节的调整,将设备进行分类编写。 2016年7月,国网基建部组织召开基建类技术标准内部审查会,对标准初稿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交 互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016年8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采用发函方式广泛、多次在国家电网公司范围内征求意 见。 2016年9月,根据征求意见的反馈,编写组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梳理,对本标准修改后形成送 审稿,并提交。 2016年10月,公司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专业工作组组织召开了标准审查会,与会专家审查结论为 同意通过审查,建议经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2016年11月,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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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DW11577201

    本标准主题章分为3章,由总则、监督范围和监督内容组成。第4章“总则”,明确了水电站电测技 术监督的总体要求。第5章“监督范围”,规定了水电站电测技术监督的范围和对象,将电测仪器仪表 分为安装式电测仪器仪表、试验用电测仪表及装置和电测仪表标准装置。第6章“监督内容”,规定了 水电站电测技术监督在规划可研、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制造、设备验收、运输存储、安装调试、 俊工验收、运维检修、退役报废阶段的具体要求。

    标准主题章分为3章,由总则、监督范围和监督内容组成。第4章“总则”,明确了水电站电测技 的总体要求。第5章“监督范围”地铁标准规范范本,规定了水电站电测技术监督的范围和对象,将电测仪器仪表 装式电测仪器仪表、试验用电测仪表及装置和电测仪表标准装置。第6章“监督内容”,规定了 电测技术监督在规划可研、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制造、设备验收、运输存储、安装调试、 收、运维检修、退役报废阶段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关于电测标准实验室的相 则标准实验室的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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