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962-2019 变电站构筑物可靠性鉴定及加固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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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材料强度、 绘制工程现状图
矿山标准规范范本6.2使用条件和环境的调查与检测
6.2.2结构上作用的调查与检测,可根据构筑物的具体情况以及鉴定的内容和要求,选择表1的 调查项目
6.2.2结构上作用的调查与检测,可根据构筑物的具体情况以及鉴定的内容和要
表1结构上作用的调查项目
a)经调查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09规定取值者,应按规范选用: b)当现行国家标推GB50009未作规定或按实际情况难以直接选用时,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GB50068有关的原则规定确定。 6.2.4构筑物的使用环境应包括周围的气象环境、地质环境、结构工作环境和灾害环境,可按表 2进行调查
表2构筑物的使用环境
固、用途变更与改扩建、使用荷载与动荷载作用以及遭受灾害和事故情况
6.3构筑物现状的调查与检测
6.3.1构筑物现状的调查与检测,应包括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附属设施三个部分。
6.3.2地基基础现状调查与检测应进行下列工作: a)查阅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以及有关图纸资料,调查构筑物实际使用荷载、沉降量和沉降稳定 情况、沉降差、上部结构倾斜、扭曲、裂缝,地下结构和管线情况。 6 当需通过调查确定地基的岩土性能标准值和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时,应根据调查和补充勘察 结果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以及原设计所做的调整进行确定。 基础的种类和材料性能,可通过查阅图纸资料确定;当资料不足或资料虽然基本齐全但有 怀疑时,可开挖个别基础检测,查明基础类型、尺寸、埋深;检验基础材料强度,并检测 基础变位、开裂、腐蚀和损伤等情况。 6.3.3上部结构现状调查与检测,应根据结构的具体情况和鉴定内容、要求,按下列规定进行: a)结构体系及其整体牢固性的调查; b)结构构件及其连接的调查; c)结构缺陷、损伤和腐蚀的调查,应包括材料和施工缺陷、施工偏差、节点的裂缝或其他损 伤以及腐蚀,如钢筋和钢件的锈蚀,砌体块材的风化和砂浆的酥碱、粉化等; d)结构位移和变形的调查。 6.3.4结构、构件的材料性能、几何尺寸、变形、缺陷和损伤等的调查,可按下列原则进行: a 对结构、构件材料的性能,当档案资料完整、齐全时,可仅进行校核性检测:符合原设计 要求时,可采用原设计资料给出的结果;当缺少资料或有怀疑时,应进行现场详细检测。 b 对结构、构件的几何尺寸,当图纸资料完整时,可仅进行现场抽样复核;当缺少资料或有 怀疑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GB/T50344的规定进行现场检测。 C 对结构、构件的变形,应在普查的基础上,对整体结构和其中有明显变形的构件进行检测 d 对结构、构件的缺陷、损伤和腐蚀,应进行全面检测,并详细记录缺陷、损伤和腐蚀部位 范围、程度和形态:必要时尚应绘制其分布图, e 当需要进行结构承载能力和结构动力特性测试时,应按GB/T50344等有关检测标准的规 定进行现场测试。 6.3.5 5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检测时,应区分重点部位和一般部位,以结构的整体倾斜和局部外 闪、构件酥裂、老化、构造连接损伤、结构、构件的材质与强度为主要检测项目,相关检测技术可 参考GB/T50784和GB/T50315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6.3.6结构、构件可靠性鉴定采用的检测数据,应符合下列要求:
6.3.6结构、构件可靠性鉴定采用的检测数据,应符合下列要求:
a)检测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采用。当需采用不止一种检测方法同时进行测试时,应事 先约定综合确定检测值的规则,不得事后随意处理。 b)当怀疑检测数据有离群值时,其判断和处理应符合GB4883的规定,不得随意舍弃或调整 数据。
初步调查宜包括下列基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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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查阅图纸资料; b) 查询构筑物使用历史: C 考察现场,按资料核对实物现状:调查构筑物结构实际使用条件和环境、查看已发现的问 题、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等; d)填写初步调查表(格式可参照如GB50292附录A《民用建筑初步调查表》中所示); e)制定详细调查计划及检测、试验工作大纲并提出需由委托方完成的准备工作。 1.1.2详细调查宜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下列工作内容: a)结构体系基本情况勘查: 1)结构布置及结构形式; 2)拉结件、支撑(或其他抗侧力系统)的布置; 3)结构支承或支座构造;构件及其连接构造; 4)结构细部尺寸及其他有关的几何参数。 b)结构使用条件调查核实: 1)结构上的作用(荷载); 2)构筑物所处环境; 3)使用史(含荷载史、灾害史)。 c)地基基础,包括桩基础的调查与检测: 1) 场地类别与地基土,包括土层分布及下卧层情况; 2) 地基稳定性(斜坡); 3) 地基变形及其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 4 地基承载力的近位测试及室内力学性能试验; 5 基础和桩的工作状态评估,若条件许可,也可针对开裂、腐蚀或其它损坏等情况进行 开挖检查; 6) 其它因素,如地下水抽降、地基浸水、水质恶化、土壤腐蚀等的影响或作用。 d) 材料性能检测分析 1)结构构件材料; 2)连接材料; 3)其它材料。 e) 承重结构检查: 1) 构件(含连接)的几何参数; 2) 构件及其连接的工作情况; 3) 结构支承或支座的工作情况: 4) 构筑物结构的裂缝及其他损伤的情况: 5)结构的整体牢固性; 6)构筑物结构侧向位移,包括上部结构倾斜、基础转动和局部变形: 7)结构的动力特性。 f)围护系统的安全状况和使用功能调查。 g)易受结构位移、变形影响的管道系统调查。 1.1.3可靠性分析与验算,应根据详细调查与检测结果,对构筑物的整体和各个组成部分的可 度水平进行分析与验算,包括结构分析、结构或构件安全性校核分析、所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等 1.1.4在变电站构筑物可靠性鉴定过程中,若发现调查检测资料不足或不准确时,应及时进行 充调查、检测。 1.1.5构筑物的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层次、等级划分、工作步骤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的鉴定评级,应按构件、结构系统、鉴定单元三个层次;每一层次分 为四个安全性等级和三个使用性等级, b)各层次可靠性鉴定评级,变电站构筑物应按表3规定的评定项分层次进行评定,当不要求 评定可靠性等级时,可直接给出安全性或使用性结果。
表3变电站构筑物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层次、等级划分及项目内容
7.1.1.6变电站构筑物的可靠性鉴定工作完成后,应提出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的编写可参照GB/ 50144的第士章的要求。
7.1.2鉴定评级标准
a)构件(包括构件本身及构件间的连接节点): 1)a级,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安全,不必采取措施; 2)b级,略低于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仍能满足结构可靠性的下限水平要求 不影响安全,可不采取措施; 3)c级,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影响安全,应采取措施; 4)d级,极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已严重影响安全,必须及时或立即 采取措施。 b)结构系统: 1)A级,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不影响整体安全,可能有个别次要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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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采取适当措施; 2)B级,略低于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仍能满足结构可靠性的下限水平要求 不明显影响整体安全,可能有极少数构件应采取措施; 3)C级,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影响整体安全,应采取措施,且可能 有极少数构件必须立即来取措施: 4)D级,极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已严重影响整体安全,必须立即采 取措施。 )鉴定单元: 1)一级,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不影响整体安全,在目标使用年限内不 影响整体正常使用,可能有极少数次要构件宜采取适当措施; 2)二级,略低于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仍能满足结构可靠性的下限水平要求, 尚不明显影响整体安全且在目标使用年限内不影响或尚不明显影响整体正常使用,可 能有极少数构件应采取措施、极个别次要构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3)三级,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影响整体安全,并且目标使用年限内 明显影响整体正常使用,应采取措施,且可能有极少数构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4)四级,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已严重影响整体安全,必须立即采取 措施。 2.2构件的鉴定评级,应对其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进行评定,需要评定其可靠性等级时 银据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评定结果按下列原则确定: a)单个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按下列规定评定: 1)一般情况下,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应通过承载能力项目的校核和连接构造项目分析评 定,构件的使用性等级应通过裂缝、变形、缺陷和损伤、腐蚀等项目对构件正常使用 的影响分析评定。混凝土构件和砌体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的校核分析评 定,可按GB50144相关规定执行。 2)当构件的状态或条件符合下列规定时,可直接评定其安全性等级:已确定构件处于危 险状态时,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应评定为d级;已确定构件符合本条c)或d)中规定的条 件时,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可按本条c)或d)中的规定评定。 3)当构件不具备分析验算条件且结构载荷试验对结构性能的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 围时,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可通过载荷试验按本条)中的规定评定。 4)当构件的变形过大、裂缝过宽、腐蚀以及缺陷和损伤严重时,应结合实际工程经验 严重程度以及承载能力验算结果等综合分析对其安全性评级的影响。 b)当构件按结构载荷试验评定其安全性等级时,应根据试验目的和检验结果、构件的实际状 况和使用条件,按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评定。 C 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为a级或b级: 1)经详细检查未发现有明显的变形、缺陷、损伤、腐蚀,无疲劳或其它累积损伤问题: 2)构件受力明确、构造合理,在传力方面不存在影响其承载能力的缺陷,无脆性破坏倾 向; 3)经过长时间的使用,构件对曾出现的最不利作用和环境影响仍具有良好的性能; 4)在目标使用年限内,构件上的作用和环境条件与过去相比不会发生变化: 5)构件在目标使用年限内仍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 d 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构件的使用性等级可根据实际使用状况定为a级或b级: 经详细检测未发现构件有明显的变形、缺陷、损伤、腐蚀,也没有累积损伤。 2
使用要求。 3)在目标使用年限内,构件上的作用和环境条件不会发生变化。 4)构件有足够的耐久性能保障。 e) 当构件的使用性等级为c级、安全性等级不低于b级时,宜定为c级;其他情况,应按安 全性等级确定。 位于关键部位的构件,可按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中的较低等级确定或调整。 7.1.2.3结构系统的评级,应对其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进行评定,需要评定其可靠性等级时, 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a)结构系统的可靠性等级,应分别根据每个结构系统的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评定结果综 合评定。 b)当系统的使用性等级为C级,安全性等级不低于B级时,宜定为C级;其他情况,应按 安全性等级确定。 c)位于关键部位的结构系统,可按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中的较低等级确定或调整 7.1.2.4构筑物地基基础的鉴定评级,可按GB50144第7章相关规定执行。 .1.2.5当振动对上部承重结构整体或局部的安全有明显影响时可按GB50144附录E规定的方 去进行评定。
7.1.2.6变电站各混凝土或砌体构件的承载能力项目应按表4评定等级:
7.1.2.6变电站各混凝土或砌体构件的承载能力项目应按表4评定等级:
表4变电站各混凝土或砌体构件承载能力评定等级
注1:混凝土构件的抗力R与作用效应yoS的比值,应取各受力状态验算结果中的最低值:Yo为现行国家标准 GB50068中规定的结构重要性系数: 注2:当构件出现受压或斜压裂缝时,视其严重程度,承载能力项目直接评为c级或d级;当出现过宽的受拉 裂缝、过度的变形、严重的缺陷损伤及腐蚀情况时,应按GB50144中第6.1.2条的有关规定考虑其对承 载力的影响,且承载能力项目评定等级不应高于b级
7.1.2.7鉴定单元的可靠性等级,应根据其地基基础、
定结果,以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为主,按下列原则确定: a)当附属设施与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的等级相差不大于一级时,可按地基基础和上部承 重结构中的较低等级作为该鉴定单元的可靠性等级。 b)当附属设施比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中的较低等级低二级时,可按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 结构中的较低等级降一级作为该鉴定单元的可靠性等级。 c)当附属设施比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中的较低等级低三级时,可根据本条第2款的原则 和实际情况,按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中的较低等级降一级或二级作为该鉴定单元的可 靠性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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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变电站构筑物单元受力裂缝宽度评定等级
注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GB50144中第6.2.5条的有关规定,结合变电站构筑物工程实际对裂缝宽度进行等级 评定。 注2:当混凝土构件出现受压、斜压及受冲切裂缝时,裂缝宽度项目直接评为c级。 注3:当混凝土构件出现非受力裂缝时,应查明原因,判定裂缝对结构的影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定等级; 注4:裂缝宽度以表面测量值为准,
7.1.2.9对于浸水部分的总事故油池及水池池体结构,应按表6对渗漏损坏评定等级
表6总事故油池及水池结构的渗漏损坏评定等级
7.2变电构架及设备支架鉴定
.2.1变电构架结构的承载力复核,可按DL/T5457第6章相关规定执行。 7.2.2钢筋混凝土环形杆的承载力复核,可按DL/T5457第8章相关规定执行
7.3.1独立避雷针塔
7.3.1.1避雷针塔混凝主体结构及连接结构的安全性等级应按承载能力项的评定等级确定。 7.3.1.2避雷针塔混凝土主体结构及连接结构承载能力项目应根据结构类型按照GB50144中规 定的重要结构构件的分级标准评定等级。 7.3.1.3风压较高地区避雷针塔的可靠性鉴定应着重加强风荷载作用下构筑物的安全性安全评 定。
7.3.2总事故油池及水池
7.3.2.2池体结构承载能力项目应根据结构类型按照GB50144中规定的主要结构构件的分级标 准评定等级。 7.3.2.3池体损漏应对浸油(水)、不浸油(水)部分分别评定等级,池体损漏等级按浸油(水) 及不浸油(水)部分评定等级中的较低等级确定。 7.3.2.4油池附属设施包括水位指示装置、管道接口、爬梯、操作台等,根据实际状况按下列规 定评定: a)完好的:无损坏,工作性能良好; 适合工作的:轻微损坏,但不影响使用; 部分适合工作的:损坏较严重,影响使用; d)不适合工作的:损坏严重,不能继续使用。
7.3.2.2池体结构承载能力项目应根据结构类型按照GB50144中规定的主要结构构件的分级标 准评定等级。 7.3.2.3池体损漏应对浸油(水)、不浸油(水)部分分别评定等级,池体损漏等级按浸油(水) 及不浸油(水)部分评定等级中的较低等级确定。 7.3.2.4油池附属设施包括水位指示装置、管道接口、爬梯、操作台等,根据实际状况按下列规 定评定: a)完好的:无损坏,工作性能良好; b)适合工作的:轻微损坏,但不影响使用; C 部分适合工作的:损坏较严重,影响使用; d)不适合工作的:损坏严重,不能继续使用。
8.1.1设计计算原则
8.1.1.1变电站构筑物经可靠性鉴定需要加固时,应根据可靠性鉴定结论和委托方提出的要求, 进行加固设计 8.1.1.2结构加固设计应与实际施工工艺紧密结合,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新增截面、构件和 部件与原结构连接可靠,达到新老结构共同工作的目的,且应避免对未加固的部分或构件造成不利 的影响。 8.1.1.3在结构加固前应对其作用荷载进行实地调查。 8.1.1.4针对加固后变电构架及设备支架等钢筋混凝土结构,可按下列原则进行承载能力及正常 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a)结构的计算简图应根据结构作用的荷载和实际状况工程确定。 b)结构的计算截面,应采用实际有效截面,并考虑结构在加固时的实际受力状况,即原结构 的应力超前和加固部分的应变滞后特点,以及新老结构共同工作的程度。 c) 加固后如改变传力路线或增大结构自重,应对相关结构构件及建筑物地基基础进行必要的 验算。 8.1.1.5结构的加固设计应综合考虑其经济经济效果,尽量不应损伤原结构,避免不必要的拆除 或更换。 8.1.1.6结构在加固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原结构或相关工程隐蔽部位有未预计的损伤或严重缺陷 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会同检测鉴定和加固设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后再继续施工。 8.1.1.7对于加固时可能出现倾斜,失稳或倒塌等不安全因素的结构,在加固施工前,应采取相 应的临时安全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8.1.1.8不同材料结构类型的具体加固验算措施应参考对应的加固规范。
8.1.2变电站构筑物加固
3.1.2.1变电构架及设备支架宜选用增大截面加固法、 进行加固。 8.1.2.2钢筋混凝土电缆沟、钢筋混凝土电缆隧道、 钢筋混凝土事故油池及水池宜选用增大截面 加固法、外包型钢加固法、粘贴钢板加固法或粘贴纤维复合材加固法进行加固 8.1.2.3砌体电缆沟、砌体事故油池及水池建议按照钢筋混凝土面层加固法、钢筋网水泥砂浆面
2.1变电构架及设备支架宜选用增大截面加固法、 行加固。 .2.2钢筋混凝土电缆沟、钢筋混凝土电缆隧道、钢筋混凝土事故油池及水池宜选用增大截面 固法、外包型钢加固法、粘贴钢板加固法或粘贴纤维复合材加固法进行加固 .2.3砌体电缆沟、砌体事故油池及水池建议按照钢筋混凝土面层加固法、钢筋网水泥砂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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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加固法及粘贴纤维复合材加固法进行加固 3.1.2.4主变压器基础和GIS基础建议按照增大截面加固法、外包型钢加固法或粘贴钢板加固法 进行加固。 8.1.2.5避雷针塔建议按照增大截面加固法、外包型钢加固法或粘贴钢板加固法进行加固。
8. 2. 1一般规定
3.2.1.1凡涉及工程安全的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及制品,必须按GB50728的要求通过安全性鉴定。
必须按GB50728的要求通过安全性鉴定。 8.2.1.2根据安全性鉴定检验结果确定的材料性能标准值,应具有按规定置信水平确定的95%的 强度保证率。 8.2.1.3经安全性检验合格的结构加固材料或产品,应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 3.2.1.4产品鉴定合格的资格保留期为4年
8.2.2混凝土及钢材
生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10的规定 3.2.2.2配制结构加固用的混凝土,其骨料的品种和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粗骨料应选用坚硬、耐久性好的碎石或卵石。 b)细骨料应选用中、粗砂,其细度模数不宜小于2.5;细骨料的质量及含泥量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JGJ52的规定。 8.2.2.3结构加固用的混凝上,可使用商品混凝土,但所掺的粉煤灰应为I级灰,且烧失量不应 大于5% 3.2.2.4当结构加固工程选用聚合物混凝土、减缩混凝土、微膨胀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合成 纤维混凝土或喷射混凝土时,应在施工前进行试配,经检验其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8.2.2.5混凝土结构加固用的钢筋,其品种、质量和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a)钢筋和钢绞线的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GB/T1499.1、GB/T1499.2和JGJ116的规定。 b)钢筋性能的标准值和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010的规定采用。 或未经进场检验的钢筋及再生钢筋
8.2.3纤维及复合材料
a)对重要结构,必须选用聚丙烯腈基(PAN基)12k或12k以下的小丝束纤维,严禁使月 大丝束纤维。 b) 对一般结构,除使用聚丙烯睛基12k或12k以下的小丝束纤维外,若有适配的结构胶, 尚允许使用不大于15k的聚丙烯腈基碳纤维。 8.2.3.3碳纤维复合材按其性能分为I、II、II三个等级。安全性鉴定时,应按其产品等级进行 检验。鉴定结果仅予以确认,不得因该检验批试样性能较高而给予升级。 8.2.3.4承重结构用的芳纶纤维,其类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a)弹性模量不得低于8.0×10+MPa b)饱和含水率不得大于4.5% 8.2.3.5芳纶纤维复合材按其性能分为I级和ⅡI级
碱金属氧化物含量小于0.8%的玻璃纤维(E玻璃纤维);严禁使用中碱和高碱玻璃纤维 (A玻璃纤 维和C玻璃纤维)。 3.2.3.7对符合安全性要求的纤维织物 也结构胶粘剂配套使用时 应对其抗拉强度标准值、纤维
8.2.4其他加固材料
3.3.1混凝土结构加固方法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标准GB5036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8.3.2砌体结构加固方法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标准GB50702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B.3.3地基基础加固方法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标JGJ123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8.3.1混凝土结构加固方法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标准GB5036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8.4.1.1既有变电站构筑物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加固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1既有变电站构筑物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加固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a)结构加固设计单位应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据以编 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b)加固材料、产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材料和产品应按GB50550 规定的抽样数量进行见证抽样复验;其送样应经监理工程师签封;复验不合格的材料和产 品不得使用;施工单位或生产厂家自行抽样、送检的委托检验报告无效。 C)结构加固工程施工前,应对原结构、构件进行清理、修整和支护。
d)结构加固工程的每道工序均应按GB50550及企业的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 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尚应按隐蔽工程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充许进 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e)相关各专业工种交接时,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8.4.1.2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加固施工的全过程,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a)加固工程搭设的安全支护体系和工作平台,应定时进行安全检查并确认其牢固性。 b)加固施工前,应熟悉周边情况,了解加固构件受力和传力路径的可能变化。对结构构件的 变形、裂缝情况应设专人进行检测,并作好观测记录备查。 在加固过程中,若发现结构、构件突然发生变形增大、裂缝扩展或条数增多等异常情况, 应立即停工、支顶并及时向安全管理单位或安全负责人发出书面通知。 d)对危险构件、受力大的构件进行加固时,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措施,并应得到监理 总工程师的批准。 e 当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有影响施工人员健康的粉尘、噪音、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有效的防 护措施;当使用化学浆液(如胶液和注浆料等)时,尚应保持施工现场通风良好。 化学材料及其产品应存放在远离火源的储藏室内,并应密封存放。 g)工作场地严禁烟火,并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现场若需动火应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 用火。 8.4.1.3原结构的清理、修整和支护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拆除原结构上影响施工的管道和线路以及其他障碍。 b)卸除原结构上的荷载(当设计文件有规定时)。 C 修整原结构、构件加固部位。 d)搭设安全支撑及工作平台。 8.4.1.4修整原结构、构件加固部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清除原构件表面的尘土、浮浆、污垢、油渍、原有涂装、抹灰层或其他饰面层;对混凝 土构件尚应剔除其风化、剥落、疏松、起砂、蜂窝、麻面、腐蚀等缺陷至露出骨料新面; 对砌体构件,尚应剔除其勾缝砂浆及已松动、粉化的砌筑砂浆层,必要时,还应对残损部 分进行局部拆砌。 b)应采用相容性良好的裂缝修补材料对原构件的裂缝进行修补;若原构件表面处于潮湿或渗 水状态,修补前应先进行疏水、止水和干燥处理。
8.4.2.1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按本规范根据现行国家标准GB50300的抽样原 则及本规范所规定的抽样方案执行。 8.4.2.2检验批中,凡涉及结构安全的加固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过程留置的试件、结构重要部 位的加固施工质量等项目,均须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检测或结构构件实体见证检验。任何未经见证的 此类项目,其检测或检验报告,不得作为施工质量验收依据。 3.4.2.3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其所含检验批均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GB50550规定的检验 项目,对各检验批中每项质量验收记录及其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检查。 8.4.2.4结构加固子分部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按GB50550的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 填写质量验收记录
构架挠度的容许值计算公式见表A.1
构架挠度的容许值计算公式见表A.1
表A.1构架的容许擦度值
A.2设备支架容许挠度
设备支架挠度的容许值计算公式见表A.2
表A.2设备支架的容许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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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196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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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避雷针支架容许挠度
避雷针支架挠度的容许值计算公式见表A.3.
表A.3避雷针支架的容许挠度值
变电站构筑物可靠性鉴定及加固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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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背景. 2编制主要原则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结构和内容. 6条文说明.... 20
拥有方 编制主要原则 19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结构和内容. 条文说明.. 20
本标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下达2018年度公司第一批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 电网科(2018)23号文)文件要求编写。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负责,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牵头组织同济大学和四川大学 等单位开展本标准的编制工作。 为适应变电站构筑物危险性鉴定的发展和需要,加强对既有变电站构筑物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的 支术管理;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损失,对现有构筑物的可靠性进行鉴定,并为加固或采取 其它措施对策提供依据,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作为变电站混凝 术的指导性文件,针对混凝土构筑物 点,以最新规程、规范和工程实 实现标准的可靠性、先进性、创新性和技术引领
3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本标准与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 本标准参考了建筑行业和电力行业等相关设计规范,提出了适合变电站构筑物可靠性鉴定及加 固技术规定,本标准未特别提出的内容,遵照其它相关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使用问题。 本标准主要参考文件: GB18306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50003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7 钢结构设计标准 GB50117 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GB50191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23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367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550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018年01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发《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下达2018年度公司第一批技术标 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18)23号文),其中包括《变电站混凝土构筑物可靠性鉴 定及加固技术规程》标准制定计划。 2018年03月,在河南、上海等省开展变电站混凝土构筑物的设计、施工及鉴定及加固等技术 周研工作,并于2018年3月召开标准编制工作启动会。 2018年05月,研究确定标准编制大纲、技术边界条件。 2019年03月,形成初稿垫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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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9年06月,形成送审稿。 2019年06月,形成报批稿,
本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8)222号文的要求编写 本标准的主要结构和内容如下: 本标准主题章分为4章。第五章对既有变电站构筑物的可靠性鉴定和加固设计方法作出了基本 规定;第六章、第七章和第八章分别对变电站构筑物的调查与检测方法、可靠性鉴定流程以及加固 设计与施工做了详细规定。
本标准第5.1条中,规定了可靠性鉴定的适用情况。可靠性鉴定本身包含安全性鉴定、使用性 鉴定及可靠性鉴定评级。 本标准第6.1.1条中,实际操作中,应重视调查工作,因为其直接影响结构计算、构件评定等 工作的结论,至关重要。 本标准第6.1.3条中,对既有构筑物进行鉴定时,往往会遇到资料不足的情况,当遇到上述情 兑,必须引起重视,详细进行现场复测工作,不能凭借工程经验等进行判断,以免造成后续计算不 准确。 本标准第6.2.2条中,现场作用调查中如有原设计资料,应对照资料核实实际设备等布置情况 良多工程在使用过程中都会出现设备作用调整的情况, 本标准第6.2.4条中,变电站构筑物往往会布设在环境情况较为复杂的地区,因此应重视对使 用环境的调查。 本标准第6.2.5条中,与新建建筑不同,对既有构筑物的鉴定和加固设计中需要重视使用历史 的调查,因为使用过程中会有不同的情况发生,比如灾害和事故, 本标准第6.3.2条中,当地基资料不足时,可根据构筑物上部结构是否存在地基不均匀沉降的 又应进行评定,还可对场地地基进行近位勘察或沉降观测。 本标准第7.1.1.1条中,图纸资料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计算书、设计变更记录、施工 图、施工及施工变更记录、峻工图、峻工质检及验收文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定点观测记 录、事故处理报告、维修记录、历次加固改造图纸等。结构历史包括原始施工、历次修、加固、 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受灾等情况。 本标准第7.1.1.2条中,罗列了常用的一些调查内容,实际操作中应不局限于此,应根据项自 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本标准第7.1.2.8条中,裂缝宽度以表面测量值为准,一般为裂缝宽度最大处和裂缝变化最大 处,也是应力集中的地方。对于不稳定的结构构件裂缝,为了从宏观上把握裂缝的发展趋势,必须 进行持续性观测,从而对裂缝的原因和严重程度进行正确判断,裂缝观测周期一般不超过1个月。 本标准第8.1.1.1条中加固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可以是结构整体,亦可以是指定的区段,特 定的构件或部位加固后,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结构的重要性和下一个 使用期的具体要求,由委托方和设计者按实际情况商定。 本标准第8.2.1条中,鉴定报告所附的检验报告中,应具体说明检验所采用的取样规则、取样 对象、取样方法和时间。检验报告中不得使用“本报告仅对来样负责”的措词,若存在此类措词,该 报告无效。当资格保留期满后,厂家尚需按原材料、原配方、原工艺生产该产品时,应及时申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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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复验时,仍应按本规范的要求进行。 本标准第8.2.3条中,为增韧目的,允许以混编或增层方式使用部分玄武岩纤维,但不得单独 用玄武岩纤维复合材。安全性鉴定时,应按芳纶纤维复合材产品等级进行检验。鉴定结果仅予以 角认,不得因该检验批试样性能较高而给予升级。 本标准第8.2.4条中,检测承重结构用的胶粘剂粘结抗剪强度标准值时,应根据置信水平为0.90、 证95%的要求确定。加固砌体结构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承载能力的设计、验算,并应满足正常 更用功能的要求: a)结构上的作用,应经调查或检测核实,并应按国家标准GB50702附录A的规定和要求确 定其标准值或代表值 b)被加固结构、构件的作用效应,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1)结构的计算图形,应符合其实际受力和构造状况; 2)作用效应组合和组合值系数以及作用的分项系数白砂糖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009的有 关规定确定,并应考虑由于实际荷载偏心、结构变形、温度作用等造成的附加内力。 c)结构、构件的尺寸,对原有部分应采用实测值;对新增部分,可采用加固设计文件给出的 名义值。 d)原结构、构件的砌体强度等级和受力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当原设计文件有效,且不怀疑结构有严重的性能退化时,可采用原设计值; 2)当结构可靠性鉴定认为应重新进行现场检测时,应来用监测结果推定的标准值。 e)加固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702第4章的规定;其性能的标准值应按 国家标准GB50702确定;其性能的设计值应按国家标准GB50702规范各相关章节的规 定采用。 验算结构、构件承载力时,应考虑原结构在加固时的实际受力状况,包括加固部分应变滞 后的特点,以及加固部分与原结构共同工作程度。 g 加固后改变传力路线或使结构质量增大时,应对相关结构、构件及构筑物地基基础进行必 要的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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