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506-2021 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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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监测实施方案编报
4.1.1施工阶段应首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保持监测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 包括水电工程概况、监测布局、监测内容和方法、预期成果及形式、工作组织与质量 控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目录宜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 4.1.2监测实施方案应在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调查应主要包括主体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分标情况、场内外交通情况、地表扰 动情况、水土保持敏感区域涉及情况、水土流失状况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 2资料收集应主要包括项目区自然概况及有关规划、区划、水土保持治理情况,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设计、水土保持专项设计、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 4.1.3监测实施方案编制应明确监测内容和方法,监测点的种类、数量与位置,满足水主 保持监测实施的需要。监测实施方案应在咨询论证后实施。 4.1.4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扰动前1个月内向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实施 方案
4.2.1监测项目部应由其备水主保持监测能力的单位组建。具其备水主保持监测能力的单 立应具备行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监测能力水平,有组织章程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有经过专门培训的水土保持及相关专业的中、高级技术人员,有现场监测、观测、量测, 分析与计算的仪器设备,有开展实地监测的技术和能力。 4.2.2监测单位应在监测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组建监测项目部,并将监测项目部组 成报送建设单位, 4.2.3监测项目部应由总监测工程师、监测技术负责人、监测工程师、监测员等组成,应 事立航喜座品确发成点佰害合工
1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负责制度建设、人员安排、设备配置、质量控制和进度管理。 3负责与参建单位建立联系机制,收集主体工程进度、施工报表等资料。
4负责日常监测数据的采集、整理及分析变电站标准规范范本,保留原始记录和过程资料。 5负责监测资料汇总、复核,以及成果编制与报送 6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存在较大水土流失隐患的部位,及时反馈至建设单位。 7开展施工现场突发性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监测。 4.2.5监测项目部成员职责应符合下列要求: 1总监测工程师为项目部负责人,应全面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 2监测技术负责人为项目部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应负责监测技术的应用与提升、监 测成果的质量管控。 3监测工程师应负责监测数据的采集、整理、汇总、校核,编制监测实施方案、监 测季度报告、监测年度报告和监测总结报告等。 4监测员应协助监测工程师完成监测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并负责监测原始记录、过 程资料、文档、图件、成果的管理。
4.3.1在进场后20个工作日内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监测技术交底会议,水主保持设计 监测和监理单位,主体工程设计和监理单位,与水土保持相关的施工单位均应派有关负 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建立项目水土保持组织管理机构并确认各单位联系人,明确监测单位在机构中的 职责。 2介绍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和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管理的相关规定。 3介绍监测实施方案,落实监测点位置并商定监测设施布设安排。 4监测进场时工程已扰动且现场存在水土流失问题的,应提出监测意见并落实整改 方案。 4.3.2根据监测实施方案和现场实际布设监测点及监测设施,并设置相应标识。监测设 施使用期间如有损毁,应及时修复或重建。 4.3.3水土保持监测应与工程建设同步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滞后的水电工程,应通过历 史遥感影像、人工模拟等手段补充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4.3.4监测人员现场监测期间,应填写水土保持监测记录表,水土保持监测记录表宜符 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对监测过程中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应以水土保持监测意见书 的形式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水土保持监测意见书宜符合本规程附录D的规
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时,监测人员应提交监测汇报材料并 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情况进行汇报,水土保持监测汇报材料目录宜符合本规程附录E的 规定;应定期编报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目录宜符 合本规程附录F的规定,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目录宜符合本规程附录G的规定。 4.3.5在监测过程中若发现水土流失危害隐患,应补充调查有关情况,并告知建设单位。 若发生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并开展监测,填写水土流失危害监测 记录表,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监测记录表应符合本规程第C.0.11条的规定,一周内编制水 土流失危害事件报告提交建设单位,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监测报告目录宜符合本规程附录 H的规定。 4.3.6监测过程中,发现涉及工程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弃渣场重大变更的,应分析原因 并通知建设单位。水土保持重大变更的界定应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4.4监测范围与监测重点区域
4.4.1水土保持监测范围应以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或变更报告和监测设计确定的水土流 失防治责任范围为基础,结合工程实际扰动与危害情况进行综合确定。 4.4.2水土保持监测分区应以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或变更报告和监测设计确定的水土流 失防治分区为基础,结合工程实际建设内容进行划分。 4.4.3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区域应为弃渣场、渣料暂存场、表土堆存场、取料 场、交通设施、大型开挖和填筑面等。运行期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区域应为弃渣场和库 区消落带。
5.1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应包括水土流失影响因素、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水 持措施实施情况等
4.5.2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监测应包括下列内
4.5.2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地形、地貌、地表组成物质、植被、气象水文等情况。 2沟道型弃渣场的洪水位实时情况。 3工程建设对土地、植被的扰动、占压和损毁情况。 4工程征占地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 5工程挖、填、借、余或弃方数量,表土剥离数量,借方来源和余方外运去向。
1地形、地貌、地表组成物质、植被、气象水文等情况。 2沟道型弃渣场的洪水位实时情况。 3工程建设对土地、植被的扰动、占压和损毁情况。 4工程征占地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 5工程挖、填、借、余或弃方数量,表土剥离数量,借方来源和余方外运去向。
6取料场的数量、位置、面积等情况,弃渣场的数量、位置、面积、堆渣形态及 行状况等。 7渣料暂存场和表土堆存场的数量、位置、面积、堆置形态等。 4.5.3水土流失状况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水土流失类型、形式、面积、分布及强度。 2土壤流失量。 3取料弃渣存在的潜在土壤流失量。 4.5.4水土流失危害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水土流失对工程本身造成危害的方式、数量、面积和程度, 2水土流失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重要设施造成危害的方 式、数量、面积和程度。 3水土流失掩理冲毁农田的数量、面积和程度。 4工程施工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位置、面积、体积及危害程度 5水土流失对水土保持敏感区域的危害情况。 6弃渣直接造成水库淤积、河道堵塞或产生行洪安全影响的情况。 4.5.5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监测分区已实施的工程措施位置、数量、外观尺寸、实施时间。 2各监测分区已实施的植物措施位置、面积、树草种类型、植物护坡类型、成活 率、保存率、盖度或郁闭度、植被覆盖度,实施时间等。 3各监测分区已实施的临时措施位置、数量、外形尺寸、实施时间等。 4.5.6水电工程施工扰动前应重点监测水土流失自然影响因素和本底值,施工扰动期应 重点监测扰动土地情况、取料弃渣情况、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和水土保持措 施实施情况,运行期应重点监测水土保持重要单位工程运维情况、弃渣场运行状况 退役阶段应重点监测电站退役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
4.6.1水电工程应综合运用实地调查、地面观测、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测、视频监控、资 科分析、数学模型等多种方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观测可采用测钎法、侵蚀沟量测法、径流小区法、沉沙池法、控制站法、相 关沉积法、微地貌测量法等。
2工程全域应优先采用卫星遥感监测,遥感监测结果应在现场复核验证后方可使 用。 3重点区域应优先采用无人机遥测。 4水电工程2级及以上的弃渣场应采用视频监控全程开展监测。 4.6.2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监测方法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形地貌状况可采用实地调查和资料分析等方法获取。 2土壤类型可通过实地调查或查阅地区土壤资料获取,地表组成物质应采用实地调 查获取,土壤粒径分布可采用筛分法和比重计法测定。 3植被类型、地表原生植被、优势种应通过实地调查获取,林地郁闭度可采用样线 法和照相法测定,灌草地盖度可采用针刺法、网格法和照相法测定。植被覆盖度宜优 先采用卫星遥感监测法测定。 4降水和风力等气象资料宜优先采用地面架设气象观测设施设备观测,可通过向当 地气象站、水文站收集获取。沟道型弃渣场洪水位实时情况可采用自计水位计法自动 测报。 5工程永久征地可通过查阅土地批复文件获取,临时占地可通过查阅租或借地协议 和实地调查获取。扰动土地面积可通过实地调查并结合资料分析的方法获取,宜优先 采用卫星遥感监测和无人机遥测获取。 6挖、填、借、余或弃方数量,表土剥离数量,借方来源和余方外运去向,可通过 实地调查和资料分析获取,宜采用无人机遥测获取。 7取料场面积、取料量应在资料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调查和无人机遥测。 8弃渣场面积、弃渣量、堆渣形态、弃渣物质组成等应在资料分析的基础上,进行 实地调查和无人机遥测,有条件的宜采用卫星遥感监测和三维激光扫描仪监测。运行 期弃渣场运行状况宜采用实地调查、设施设备监测和远程监控等方法。 9渣料暂存场和表土堆存场面积、方量应在资料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调查。 4.6.3水土流失状况及水土流失危害监测方法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土流失类型及形式应在资料分析基础上,实地调查确定 2土壤侵蚀强度应在资料分析和实地调查基础上,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土壤侵蚀分 类分级标准》SL190的有关规定进行综合确定 3水土流失面积应采用实地调查、卫星遥感监测获取。 4土壤流失量应通过地面观测获取,可采用卫星遥感或模型计算等方法获取
5水土流失危害监测应采用实地调查或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遥测等方法获取,并 记录危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规模,以及对周边的影响情况。 4.6.4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监测方法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实施的类型、规格、尺寸、数量、运行情况等应通过实地调 查、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遥测和资料分析等方法获取。 2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实施的类型、数量及生长情况应采用实地调查或无人机遥测法 获取,乔木郁闭度应采用样线法和照相法测定,灌草地盖度应采用针刺法、网格法和 照相法测定,植物措施实施面积可采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遥测和资料分析等方法 获取,林草覆盖率应在统计林草地面积的基础上分析计算获得。 3水土保持临时措施实施数量和规格应采用无人机遥测、实地调查和资料分析监测 获取。
4.7.1水土保持监测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降雨、风力等气象资料应每月统计1次。地形地貌状况施工扰动前应监测1次。 地表组成物质应在施工扰动前和设计水平年各监测1次。植被状况应在施工扰动前监 测1次。 2正在使用的弃渣场、取料场、渣料暂存场、表土堆存场等,监测频次为每10天 不应少于1次,其他时段每月不应少于1次。 3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面积、土壤流失量、潜在土壤流失量监测频次每月不应 少于1次;遇暴雨、大风等天气应对土壤流失量进行加测。 4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监测频次为每月不应少于1次,植物措施监测频次 为每季度不应少于1次。 5卫星遥感监测应在施工扰动前开展1次,施工期每年不应少于1次。 6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发生后一周内应完成监测工作。 7雨季应驻点监测。 4.7.2水土保持监测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面积监测精度不应小于95%。 2挖方、弃方、土壤流失量监测精度不应小于90%。 3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监测精度不应小于95%
4.7.1水土保持监测频次应符合下列规
4.7.2水土保持监测精度应符合下列规
1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面积监测精度不应小于95%。 2挖方、弃方、土壤流失量监测精度不应小于90%。 3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监测精度不应小于95%。
4卫星遥感影像空间分辨率不应低于2.5m,相应的流程、质量要求、成果汇总等应 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水土保持遥感监测技术规范》SL592的有关规定。 5无人机正射影像空间分辨率全域不应低于0.2m、重点部位不应低于0.1m,相应 的流程及成果精度等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Z 3004、《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3005和《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等相关规定
4.8.1水土保持监测点布设应充分考虑监测分区、所涉及的行政区、区域水土流失特征、 监测数据连续性、施工特性等因素,兼顾水库蓄水后淹没范围内的施工扰动区域。 4.8.2水土保持监测点应包括土壤流失量监测点和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 措施监测点。监测点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监测分区应至少布设1个土壤流失量监测点,跨县级行政区时应增加1个土 壤流失量监测点。交通设施长度超过100km时,每100km应增加2个土壤流失量监 测点。整个工程应至少布设1个背景值监测点。 2每个监测分区水土保持工程、植物和临时措施应至少布设1个监测点。 3弃渣场、取料场、渣料暂存场和表土堆存场均应布设土壤流失量监测点 4对水电工程3级及以上弃渣场、取料量不小于10万m的取料场应布设1个工程 措施监测点。 5对面积1hm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应布设1个植物措施监测点。 6应尽量统筹考虑监测内容,布设综合监测点。 4.8.3水土保持监测点位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壤流失量监测点位应布设在大型开挖或填筑面、弃渣场、取料场、渣料暂存 场、表土堆存场,以及施工生产生活场地的排水出口等区域。采用地面观测方法监测 的点位均应具有代表性、能够保存一定时间且周边其他因素干扰少。 2工程措施监测点位应布设在有拦挡、截排水、综合护坡等措施的大型开挖或填筑 面、弃渣场、取料场、渣料暂存场、表土堆存场和施工生产生活场地等区域。 3植物措施监测点位应布设在有植物护坡、场地绿化等措施的大型开挖或填筑面 弃渣场、取料场和施工生产生活场地等区域。
4临时措施监测点位应布设在有临时拦挡、排水、沉沙、苦盖等措施的填筑边坡、 渣料暂存场、表土堆存场和施工生产生活场地等区域。临时措施监测点宜结合土壤流 失量监测点合并设置。
4.9.1水主保持监测评价应包括水主流失情况评价、水主保持措施效果评价、水主流失 防治目标达标情况评价和三色评价等。 4.9.2水土流失情况评价内容应主要包括水土流失面积、分布、强度及土壤流失量的动 态变化。 4.9.3水土保持措施效果评价内容应主要包括各监测分区已实施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的保存、作用发挥及运行情况。 4.9.4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标情况评价内容应包括施工期的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指 标达标情况,设计水平年的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 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指标达标情况。同时应对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内新增水土流失的控制情况,原有水土流失的治理情况,水土资源和林草植被的保护 与恢复情况进行评价。 4.9.5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应按现行的评价指标和赋分办法对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进行评价,在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各阶段总结报告中提出三色评价结 论,
5.1.1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应包括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图、表、影像资料、监测信息系统 等。 5.1.2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应主要包括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年报、截流或蓄水阶 段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测意见书、监测总结报告、监测汇报材料、水土流失危害 事件监测报告。 5.1.3水土保持监测图件应包括地理位置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监测分区图、监 测点布设图、水土保持措施分布图、监测设施设计图、遥感影像图、无人机正射影像及 三维实景模型等。 5.1.4水土保持监测记录表应主要包括地表组成物质监测记录表、扰动前植被监测记录 表、扰动土地情况监测记录表、水力侵蚀测针监测记录表。 5.1.5水土保持影像资料应主要包括照片集和录像。照片集应包含监测项目部和监测点 照片。同一监测点每次监测应拍摄同一位置、角度照片不少于三张。照片应标注拍摄时 间和地点。 5.1.6水土保持信息系统可包括监测记录、监测结果、监测意见落实、视频监控等多个模 块。 17水
5.2.1水土保持监测应实行定期报告制度。每季度、年度向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提 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发生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后,应提交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监测报告。 5.2.2截流、蓄水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应分别提交截流、蓄水阶段水土保持监测总 结报告,截流或蓄水阶段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目录宜符合本规程附录J的规定 5.2.3水土保持设施峻工验收阶段,应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 报告目录宜符合本规程附录K的规定。 5.2.4工程运行期,宜每年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工程运行期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目录 宜符合本规程附录L的规定。
5.2.5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督检查期间,工程截流和蓄水阶段验收、水土保持设施 废工验收,以及运行期监测单位应提交的水土保持监测成果资料清单宜符合本规程附 录M的规定
6水土保持监测质量控制
6.1数据质量控制 6.1.1水土保持监测前应对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校验,定期维护监测设施设备。 6.1.2水土保持监测数据应在数据记录与处理中采用逐级审核制度。 6.1.3水土保持监测数据应及时统计分析,做出简要评价。 6.1.4水土保持监测数据应采用纸质方式保存,并选用硬盘或光盘等方式备份。 6.2过程控制 6.2.1水土保持监测应制定现场观测、资料整编、结果分析、文档管理和成果审核 的工作制度。 6.2.2水土保持监测的过程应实行项目责任制,总监测工程师、监测技术负责人、 程师和监测员应全过程各司其职
的工作制度 6.2.2水土保持监测的过程应实行项目责任制,总监测工程师、监测技术负责人、监测工 程师和监测员应全过程各司其职
附录 A水士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目录
1综合说明 2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2.1项目简况 2.2项目区自然简况 2.3批复的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3监测布局 3.1 监测范围及其分区 3.2监测时段 4 监测内容和方法 4.1 监测内容 4.2监测方法 5 监测点布设及设计 5.1监测点布设 5.2监测设计 6 预期成果及其形式 预期成果 6.2成果形式及要求 7 监测管理及实施计划 7.1 组织管理 7.2 质量控制 7.3 监测实施计划
前言 项目概况 1.1项目简况 1.2项目区简况 1.3水土流失防治布局 1.4监测准备期现场调查评价 1.4.1工程建设情况 1.4.2水土流失状况 1.4.3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 水土保持监测布局 2.1监测目标和任务 2.2 监测范围和分区 2.3监测重点和点位布设 2.4监测时段和工作进度 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和方法 3.1监测内容 3.1.1施工扰动前监测内容 3.1.2 施工扰动期监测内容 3.1.3运行期监测内容 3.2监测方法 3.2.1地面观测法 3.2.2实地调查法 3.2.3卫星遥感监测法 3.2.4无人机遥测法 3.2.5其他监测方法 3.3监测频次 预期成果及形式 4.1监测记录表 4.2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4.3卫星遥感、无人机影像资料 监测工作组织与质量保证 5.1 监测项目部及人员组成 5.2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附录B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且录
附图和附件 6.1附图 6.1.1地理位置图 6.1.2监测点位布局图 6.1.3监测设施设计图 6.2附件 6.2.1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6.2.2后续设计批复
.1地表组成物质监测记录表应符合表C.0.
附录C水土保持监测记录表
.0.1地表组成物质监测记录表
C.0.2扰动前植被监测记录表应符合表C.0.2的规定
表C.0.2扰动前植被监测记录表
C.0.9侵蚀沟监测记录表应符合表C.0.9的规定表C.0.9侵蚀沟监测记录表项目名称监测分区名称编号经纬度E:N:监测点位小地名土壤容重(g/cm)监测断面侵蚀沟1侵蚀沟2侵蚀沟3...侵蚀沟n合计宽(cm)断面1深(cm)长 (cm)宽(cm)断面2深(cm)长(cm)宽(cm)断面3深(cm)长(cm)宽(cm)深(cm)长(cm)宽(cm)断面n深(cm)长(cm)土壤流失量(g)侵蚀沟特征说明(附照片)1、“小地名"填写省、县、乡镇和自然村名;填表说明2、侵蚀沟量测法适用于暂不扰动的土质开挖面、土质或土与粒径较小的石砾混合物堆垫坡面的土壤流失量监测。填表人及填写时间审核人及审核时间24
C.0.10水力侵蚀控制站监测记录表应符合表C.0.10的规定。
表C.0.10水力侵蚀控制站监测记录表
表C.0.11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监测记录表
C.0.12工程措施监测记录表应符合表C.0.12的规定。
表C.0.12工程措施监测记录表
物措施监测记录表应符合表C.0.13的规定
表C.0.13植物措施监测记录表
C.0.14临时措施监测记录表应符合表C.0.14的规定
表C.0.14临时措施监测记录表
C.0.15表土剥离监测记录表应符合表C.0.15的规定
表C.0.15表土剥离监测记录表
附录D水土保持监测意见书
表D水士保持监测意见书
应与照片位置相对应,内容包括监测位置、分区
项目概况及水土保持措施体系情况 1.1工程建设内容及建设情况 1.2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 1.3后续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 监测工作组织 2.1监测项目部组建及人员配备情况 2.2保障措施 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3.1 监测内容 3.2 监测方法 3.3 监测频次 3.4 监测点及设施设备布设 3.5 监测记录填写及监测成果编报情况 3.6其他情况 主要监测结果 4.1 扰动土地情况 4.2取土弃渣情况 4.3水土流失状况及危害 4.4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 4.5监测意见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落实情况 存在问题及建议 下一步工作计划
E水土保持监测汇报材料目
附录F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且录
表F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且
项目建设概况 监测工作实施情况 2.1监测点位布设、监测设施实施及运行情况 2.2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监测结果与分析 3.1 扰动土地面积 3.2取料弃渣情况 3.3水土流失状况及危害 3.3.1水土流失面积 3.3.2土壤流失量 3.3.3 水土流失危害 3.4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 3.4.1工程措施 3.4.2 植物措施 3.4.3 临时措施 3.5其它 3.5.1渣料暂存场和表土堆存场 3.5.2监督检查问题点整改情况 结论与建议 现场照片 附件、附图 附表 7.1监测季报表 7.2三色评价表
建设项目及水主保持工作概况 1.1项目简况 1.2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概况 1.3监测工作实施情况 1.3.1监测工作年度开展情况 1.3.2阶段成果及报送情况 重点部位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 2.1防治责任范围监测结果 2.1.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2.1.2扰动土地监测结果 2.2取料监测结果 2.2.1设计取料情况 2.2.2取料场监测结果 2.2.3取料量监测结果 2.3弃渣监测结果 2.3.1设计弃渣场情况 2.3.2弃渣场监测结果 2.3.3弃渣量监测结果 水土流失状况及危害监测 3.1水土流失面积监测结果 3.2土壤流失量监测结果 3.3取料弃渣潜在土壤流失量监测结果 3.4水土流失危害监测结果 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监测结果 4.1工程措施监测结果 4.2植物措施监测结果 4.3 临时措施监测结果 4.4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 结论与建议 5.1年度监测结果 5.2三色评价结果 5.3问题及建议 下一年工作计划
附录G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目录
水土流失危害区域基本概况 1.1危害区域基本情况 1.2水土流失防护措施毁坏以及应急补救措施实施情况 2水土流失危害分析 2.1水土流失面积 2.2土壤流失量 2.3水土流失危害 3水土流失危害区域防治建议 4附图附表 4.1无人机正射影像图和三维实景图 4.2水土流失危害事件记录表
附录H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监测报告目录
附录H水士流失危害事件监测报告且录
附录截流或蓄水阶段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目录
前言 1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 1.1 截流、蓄水阶段工程建设情况 1.2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1.3监测工作实施情况 L 监测范围及监测点布设 2.1 监测范围 2.2 监测重点区域 2.3 监测点布设 H 监测内容、方法及频次 3.1监测内容 3.2 监测方法 3.3监测频次 4 重点对象动态监测情况 4.1 防治责任范围 4.2弃渣场 4.3 表土堆存场 4.4 取料场 4.5 其他重点部位 5 监测结果 5.1水土流失状况及危害 5.2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 5.3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5.4三色评价结果 6结论与建议 6.1综合结论 6.2存在问题及建议 7 附图及有关资料
前言 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 1.1项目简况 1.2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1.3监测工作实施情况 L 监测内容、方法及频次 2.1监测内容 2.2 监测方法 2.3 监测频次 3 重点对象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防治责任范围 3.2 弃渣场 3.3 表土堆存场 3.4取料场 3.5 土石方流向 3.6其他重点部位 4 水土流失状况及危害监测结果 4.1水土流失面积 4.2 土壤流失量 4.3 水土流失危害 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监测结果 5.1工程措施 5.2 植物措施 5.3 临时措施 D 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结果 6.1水土保持措施防护效果 6.2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标情况 6.3三色评价 7结论 7.1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7.2水土保持措施评价 7.3存在问题及建议 7.4综合结论 附图及有关资料
附录K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目录
附录L工程运行期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目录
附录L工程运行期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且录
前言 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 1.1项目简况 1.2水土保持工作概况 1.3上期遗留问题及处理情况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2.1监测范围 2.2监测内容 2.2.1水土保持重要单位工程现状、运行以及维护情况 2.2.2弃渣场运行状况 2.2.3其他监测内容 2.3重点监测部位 2.4监测方法 监测结果 3.1水土保持设施运行及维护情况 3.2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效果 3.3弃渣场稳定情况 3.4库区消落带情况 3.5水土流失潜在危害分析 结论与建议 4.1监测结论 4.2存在问题及建议 现场照片
附录 M水土保持监测成果资料清单
表M水土保持监测成果资料清单
注:符号“""表示“应提供”,符号“*”表示“宜提供”。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执行”。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 《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10337 《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专项投资编制细则》NB/T35072 《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T5020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Z3004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3005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 《水土保持遥感监测技术规范》SL592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
法兰标准43 基本规定 44 水土保持监测设计 ..45 水土保持监测实施 .46 4.1 监测实施方案编报. .46 4.2 监测项目部组建. ..46 4.3 现场监测. .46 4.4 监测范围与监测重点区域. .46 4.5 监测内容. 4.6 监测方法 .47 4.8 监测点布设. 47 4.9 监测评价 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49 5.1 监测成果要求 49 5.2报告制度 49
3.2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指《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可再生定 2010)26号,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编制,中国电力出版 010年7月出版
3.3.2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指《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可再生定额 (2010)26号,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编制,中国电力出版社 2010年7月出版。
4.1监测实施方案编报
4.1.4监测实施方案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前,由建设单位邀请相关专家开展咨询论证。 4.2监测项目部组建 4.2.4监测项目部主要职责一般在监测合同或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要严格落实相关职 责。
4.4监测范围与监测重点区域
4.4.1工程截流、蓄水阶段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以批准的水主保持方案或变更报告确定目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基础通信标准,根据截流、蓄水前的实际扰动范围确定。工程运行期 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一般为工程管护范围。 4.4.2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分区一般划分为枢纽工程区、弃渣场区、渣料转存场区 表土堆存场区、交通设施区、料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水库淹没区、农村集中安置 区、集镇迁建区、专项设施复建区等。
4.5.2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包括自然影响因素和人为影响因素,其中人为影响因素主要包 括工程建设对土地、植被的扰动、占压和损毁情况,工程征占地情况,工程表土剥离 以及土石方情况,取料场取料,弃渣场、渣料暂存场和表土堆存场堆置渣、料、表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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