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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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 布 人: 薛晓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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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贮存保管

    3.0.1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应避 免强烈振动、倾倒、受潮、腐蚀,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以及箱内 部件。 3.0.2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得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 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 3.0.3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率固,电缆绕紧。 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油管应固定,不得损伤。压力油箱应牢 固,压力值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滚动时必须顺着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 3.0.4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 1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2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 3电缆外观不应受损,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 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4附件部件应齐全,材质质量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5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应符合产品技 术要求且完好无损。 3.0.5电缆及其有关材料如不立即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贮存: 1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 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地基应坚实,当受条件限制时,盘下应加 垫,存放处不得积水; 2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1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 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地基应坚实,当受条件限制时,盘下应加 垫,存放处不得积水; 2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3电缆附件的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 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4防火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 要求贮存和保管; 5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因受力变形。 3.0.6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 内。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3.0.7电缆在保管期间,电缆盘及包装应完好,标识应齐全,封端 应严密。当有缺陷时,应及时处理。 充油电缆应经常检查油压,并做记录,油压不得降至最低值 当油压降至零或出现真空时,应及时处理

    园林造价4.1电缆导管的加工及敷设

    4.1.1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 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锈蚀;塑料电缆管应有满足电缆线路敷设 条件所需保护性能的品质证明文件。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 受力较大处直埋时,应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

    1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 2电缆管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现象,其弯扁程 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 电缆的最小充许弯曲半径; 3无防腐措施的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镀锌管锌层 剥落处也应涂以防腐漆。 4.1.3电缆管的内径与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5。 4.1.4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 4.1.5电缆管明敷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管应安装牢固;电缆管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 定: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超过3m 2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缩节; 3对于非金属类电缆管在敷设时宜采用预制的支架固定,支 架间距不宜超过2m。 4.1.6敷设混凝土类电缆管时,其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 陷。敷设低碱玻璃钢管等抗压不抗拉的电缆管材时,应在其下部 添加钢筋混凝土垫层。电缆管直理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4.1.4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

    1电缆管应安装牢固;电缆管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 定: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超过3m 2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缩节; 3对于非金属类电缆管在敷设时宜采用预制的支架固定,支 架间距不宜超过2m。 4.1.6敷设混凝土类电缆管时,其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 陷。敷设低碱玻璃钢管等抗压不抗拉的电缆管材时,应在其下部 添加钢筋混凝土垫层。电缆管直理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管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 7m;在人行道下面敷设时,

    4.1.7电缆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宜采用套管焊接的方式,连接 时应两管口对准、连接牢固,密封良好;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 管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电缆管外径的2.2倍。采用金属软管及 合金接头作电缆保护接续管时,其两端应固定牢靠、密封良好。 2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人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 1.1~1.8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时套 管两端应采取密封措施; 注:成排管敷设塑料管多采用橡胶圈密封。 3水泥管宜采用管箍或套接方式进行连接,管孔应对准,接 缝应严密,管箍应有防水垫密封圈,防止地下水和泥浆渗人。 4.1.8引至设备的电缆管管口位置,应便于与设备连接并不妨碍 设备拆装和进出。并列敷设的电缆管管口应排列整齐。 4.1.9利用电缆保护钢管作接地线时,应先焊好接地线,再敷设 电缆。有螺纹连接的电缆管,管接头处,应焊接跳线,跳线截面应 不小于30mm

    4.2.1电缆支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电缆支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材应平直,无明显扭曲。下料误差应在5mm范围内, 切口应无卷边、毛刺; 2支架焊接应牢固,无显著变形。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设 计偏差不应大于5mm; 3金属电缆支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位于湿热、盐雾以及有 化学腐蚀地区时,应根据设计做特殊的防腐处理。 4.2.2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采用

    4.2.2的规定。但层间净距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10mr

    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50mm。

    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50mm。

    4.2.2电缆支架的层间充许最小足

    4.2.3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托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 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各支架的同层横档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其高 低偏差不应大于5mm。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向左右的偏差不应 大于10mm。 在有坡度的电缆沟内或建筑物上安装的电缆支架,应有与电 缆沟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 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 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小于表4.2.3的数值。

    表4.2.3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 地面的距离(mm)

    4.2.4组装后的钢结构竖井,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

    4.2.4组装后的钢结构竖井,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的

    4.2.5电缆桥架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4.2.8电缆桥架转弯处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该桥架上的日

    金属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

    缆线路其他防护设施与构筑物

    4.3.1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理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人孔爬梯的安装已完成; 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 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4)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 5)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3电缆线路安装完毕后投人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成由于预

    埋件补遗、开孔、扩孔等需要而造成的建筑工程修饰工作。

    件补遗、开孔、扩孔等需要而造成的建筑工程修饰作。 3.2城市电网的电缆分接箱、箱式变基础及位置应满足设计

    4.3.3电缆工作井的尺寸应满足电缆最小弯曲半

    1电缆沟、电缆隧道、排管、交文跨越管道及直理电缆沟深 度、宽度、弯曲半径等符合设计和规程要求。电缆通道畅通,排水 良好。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隧道内照明、通风符合设计要求 2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电缆外观应无损伤,当对电缆的外观和密封状态有怀疑 时,应进行潮湿判断;直理电缆与水底电缆应试验并合格。外护套 有导电层的电缆,应进行外护套绝缘电阻试验并合格; 4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宜低于0.15MPa;供油阀门应在开启 立置;动作应灵活;压力表指示应无异常;所有管接头应无渗漏油; 油样应试验合格; 5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 量和宽度相配合,敷设电缆的机具应检查并调试正常,电缆盘应有 可靠的制动措施: 6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 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中间接头位置应避免设置在交义路 口、建筑物门口、与其他管线交叉处或通道狭窄处; 7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8采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牵引机和导向机构应调试完好。 5.1.2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隧道、电缆和人井的防水 层。 5.1.3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 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

    5.1.4 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长度、型号、规格应相同。

    5.1.4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长度、型号、规格应相同。 5.1.5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 5.1.6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 时,不应大于表 5. 1. 6 中所列数值

    1.6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mm)

    注: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敷设沿支架能把电缆固定时,支持点间的距离允许为 800mml.

    表5.1.7电缆最小弯曲半径

    注:表中D为电缆外径。

    5.1.8粘性油浸纸绝缘电缆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的最大位差,不

    5.1.8粘性油浸纸绝缘电缆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的最大位差,不

    8粘性油浸纸绝缘电缆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的最大位差,个 过表5.1.8的规定;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适应于高位差 缆。

    钻性油浸纸绝缘铅包电力电缆的最

    5.1.9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 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 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5.1.10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的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表5.1.10的 规定,充油电缆总拉力不应超过27kN。

    表5.1.10电缆最大牵引强度(N/mm)

    5.1.11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110k及以上 电缆或在较复杂路径上敷设时,其速度应适当放慢。 5.1.12在使用机械敷设大截面电缆时,应在施工措施中确定敷 设方法、线盘架设位置、电缆牵引方向,校核牵引力和侧压力(侧压 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参见附录A),配备敷设人员和机具, 5.1.13机械敷设电缆时,应在牵引头或钢丝网套与牵引钢缆之

    间装设防捻器。 5.1.14110kV及以上电缆敷设时,转弯处的侧压力应符合制造 厂的规定;无规定时,不应大于3kN/m。 5.1.15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在切断后,应将端头立即铅封;塑料 绝缘电缆应有可靠的防潮封端;充油电缆在切断后尚应符合下列 要求: 1 在任何情况下,充油电缆的任一段都应有压力油箱保持油 压; 2连接油管路时,应排除管内空气,并采用喷油连接; 3 充油电缆的切断处必须高于邻近两侧的电缆; 4切断电缆时不应有金属屑及污物进入电缆。 5.1.16敷设电缆时,电缆充许敷设最低温度,在敷设前24h内的 平均温度以及敷设现场的温度不应低于表5.1.16的规定;当温度 低于表5.1.16规定值时,应采取措施(若厂家有要求,按厂家要求 执行)。

    表5.1.16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

    1并列敷设的电缆,其接头的位置宜相互错开; 2电缆明敷时的接头,应用托板托置固定; 3直埋电缆接头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保护结构或外设保护 盒。位于冻土层内的保护盒,盒内宜注人沥青。 5.1.18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时装 设标志牌

    1生产厂房及变电站内应在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处装设电 缆标志牌; 2城市电网电缆线路应在下列部位装设电缆标志牌: 1)电缆终端及电缆接头处: 2)电缆管两端,人孔及工作井处; 3)电缆隧道内转弯处、电缆分支处、直线段每隔50~100m; 3标志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当无编号时,应写明电缆型 号、规格及起记地点;并联使用的电缆应有顺序号。标志牌的字迹 立清晰不易脱落;

    5.1.20电缆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垂直敷设或超过45°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 2)水平敷设的电缆,在电缆首未两端及转弯、电缆接头的两 端处;当对电缆间距有要求时,每隔5~10m处; 2单芯电缆的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 3交流系统的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分相铅套电缆的固定夹 不应构成闭合磁路。 1.21沿电气化铁路或有电气化铁路通过的桥梁上明敷电缆的 属护层或电缆金属管道,应沿其全长与金属支架或桥梁的金属 件缘

    5.1.22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并、建筑物、盘(柜)以

    子时,出入口应封团,管口应密封

    5.1.23装有避雷针的照明灯塔,电缆敷设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 有关规定。

    5.2.1在电缆线路路径上有可能使电缆受到机械性损

    5.2.1在电缆线路路径上有可能使电缆受到机械性损伤、1 用、地下电流、振动、热影响、腐蚀物质、虫鼠等危害的地段,应 保护措施。

    5.2.2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缆理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要

    1电缆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7m。穿越农田或在车 行道下敷设时不应小于1m;在引人建筑物、与地下建筑物交叉及 绕过地下建筑物处,可浅埋,但应采取保护措施; 2电缆应埋设于冻土层以下,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防止 电缆受到损坏的措施。 5.2.3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 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5.2.3的规定。严禁将电缆平行敷设 于管道的上方或下方。特殊情况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5.2.3的规定。严禁将电缆平 于管道的上方或下方。特殊情况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表5.2.3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 交叉时的最小净距(m)

    注:1电缆与公路平行的净距,当情况特殊时可酌减。 2当电缆穿管或者其他管道有保温层等防护设施时,表中净距应从管壁或防 护设施的外壁算起。 3电缆穿管敷设时,与公路、街道路面、杆塔基础、建筑物基础、排水沟等的平 行最小间距可按表中数据减半。 1电力电缆间及其与控制电缆间或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 当电缆穿管或用隔板隔开时,平行净距可降低为0.1m; 2电力电缆间、控制电缆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不同使用部 门的电缆间在交点前后1m范围内,当电缆穿入管中或用隔板 隔开时,其交净距可降低为0.25m; 3电缆与热管道(沟)、油管道(沟)、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 道(沟)、热力设备或其他管道(沟)之间,虽净距能满足要求,但检

    注:1电缆与公路平行的净距,当情况特殊时可酌减。 2当电缆穿管或者其他管道有保温层等防护设施时,表中净距应从管壁或防 护设施的外壁算起。 3电缆穿管敷设时,与公路、街道路面、杆塔基础、建筑物基础、排水沟等的平 行最小间距可按表中数据减半。 1电力电缆间及其与控制电缆间或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 当电缆穿管或用隔板隔升时,平行净距可降低为0.1m; 2电力电缆间、控制电缆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不同使用部 的电缆间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当电缆穿人管中或用隔板 隔开时,其交净距可降低为0.25m; 3电缆与热管道(沟)、油管道(沟)、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 道(沟)、热力设备或其他管道(沟)之间,虽净距能满足要求,但检

    公路平行的净距,当情况特殊时可减

    修管路可能伤及电缆时,在交义点前后1m范围内,尚应采取保护 措施;当交叉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缆穿入管中,其净距可 降低为0.25m; :4电缆与热管道(沟)及热力设备平行、交文时,应采取隔热 措施,使电缆周围土壤的温升不超过10℃; 5当直流电缆与电气化铁路路轨平行、交叉其净距不能满足 要求时,应采取防电化腐蚀措施: 6直理埋电缆穿越城市街道、公路、铁路,或穿过有载重车辆通 过的大门,进入建筑物的墙角处,进入隧道、人并,或从地下引出到 地面时,应将电缆敷设在满足强度要求的管道内,并将管口封堵 好; 7高电压等级的电缆宜敷设在低电压等级电缆的下面。 5.2.4电缆与铁路、公路、城市街道、厂区道路交叉时,应敷设 于坚固的保护管或隧道内。电缆管的两端宜伸出道路路基两 边0.5m以上;伸出排水沟0.5m;在城市街道应伸出车道路 面。 5.2.5直埋电缆的上、下部应铺以不小于100mm厚的软±砂

    5.2.5直理电缆的上、下部应铺以不小于100mm厚的轮

    5.2.6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处、电缆接头处

    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5.3电缆导管内电缆的数设

    5.3.1在下列地点,电缆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或加装保护 罩: 1电缆进人建筑物、隧道,穿过楼板及墙壁处; 2从沟道引至电杆、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

    距地面高度2m以下的一段; 3可能有载重设备移经电缆上面的区段; 4其他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 5.3.2管道内部应无积水,且无杂物堵塞。穿电缆时,不得损伤 护层,可采用无腐蚀性的润滑剂(粉)。 5.3.3电缆排管在敷设电缆前,应进行疏通,清除杂物。 5.3.4穿入管中电缆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流单芯电缆不得 单独穿入钢管内。

    5.4电缆构筑物中电缆的敷设

    .4.1 电缆的排列,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宜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2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酉 般情况宜由上而下配置;但在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引 盘时,为满足弯曲半径要求,可由下而上配置,

    ,4.2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其相互间的净距应符合设计要1

    1 控制电缆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过1层:桥架上不宜超过 3层; 2交流三芯电力电缆,在普通支吊架上不宜超过1层;桥架 上不宜超过2层; 3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应布置在同侧支架上,并加以固定。 当按紧贴正三角形排列时,应每隔一一定的距离用绑带扎牢,以免其 小世

    1m,交叉时应不小于0.5m;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保护措 施。电缆通道应避开锅炉的看火孔和制粉系统的防爆门;当受条 件限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电缆不宜平 行敷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

    5.4.5明敷在室内及电缆沟、隧道、竖并内带有麻护层的电缆,应 剥除麻护层,并对其铠装加以防腐。 5.4.6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必要时,尚 应将盖板缝隙密封。

    5.5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5.5.1未桥上的电缆应穿管敷设。在其他结构的桥上敷设的电 缆,应在人行道下设电缆沟或穿入由耐火材料制成的管道中。在 人不易接触处,电缆可在桥上裸露敷设,但应采取避免太阳直接照 射的措施。

    墩两端和伸缩缝处的电缆,应留有松弛部分。

    墩两端和伸缩缝处的电缆,应留有松弛部分。

    5.6.1水底电缆不应有接头。当整根电缆超过制造厂的制造能 力时,可采用软接头连接。 5.6.2通过河流的电缆,应敷设于河床稳定及河岸很少受到冲损 的地方。在码头、锚地、港湾、渡口及有船停泊处敷设电缆时,必须 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当条件允许时,就深埋敷设。 5.6.3水底电缆的敷设,必须平放水底,不得悬空。当条件允许 时,宜埋入河床(海底)0.5m以下。 5.6.4水底电缆平行敷设时的间距不宜小于最高水位水深的2 倍;当理入河床(海底)以下时,其间距按理设方式或埋设机的工作 活动能力确定

    5.6.4水底电缆平行敷设时的间距不宜小于最高水位水深的2 倍;当埋入河床(海底)以下时,其间距按埋设方式或埋设机的工作 活动能力确定。

    5.0.5水底电缆引到岸上的部分应穿管或加保护盖板等保护 措施,其保护范围,下端应为最低水位时船只搁浅及撑篱达不 到之处;上端高于最高洪水位。在保护范围的下端,电缆应固 定。

    5.6.6 电缆线路与小河或小溪交文时,应穿管或理在河床下足够 深处。 5.6.7 在岸边水底电缆与陆上电缆连接的接头,应装有锚定装 置。

    十,应按电缆的敷设长度、外径、重量、水深、流速和河床地形 素确定。

    5.6.9水底电缆的敷设,当全线采用盘装电缆时,根据水

    电缆盘可放在岸上或船上,敷设时可用浮筒浮托,严禁使电缆 忘拖拉。

    应先将电缆圈绕在敷设船舱内,再经仓顶高架、滑轮、刹车装置室 入水槽下水,用拖轮绑拖,自航敷设或用钢缆牵引敷设。

    6.11敷设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条件:

    敷设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

    1船舱的容积、甲板面积、稳定性等应满足电缆长度、重量、 弯曲半径和作业场所等要求; 2敷设船应配有刹车装置、张力计量、长度测量、入水角、水 深和导航、定位等仪器,并配有通讯设备。 5.6.12水底电缆敷设应在小潮汛、想流或枯水期进行,并应视线 清晰,风力小于五级

    5.6.13敷设船上的放线架应保持适当的退扭高度。敷计

    水的深浅控制敷设张力,应使其人水角为30°~60°;采用牵引顶推 敷设时,其速度宜为20~30m/min;采用拖轮或自航牵引敷设时, 其速度宜为90~150m/min。

    处电缆不得悬空,并测量电缆的确切位置。在两岸必须按设计设 置标志牌。

    5.7.1架空电缆悬吊点或固定的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5.1.6的 规定。 5.7.2架空电缆与公路、铁路、架空线路交叉跨越时,应符合表 5. 7. 2 的规定。

    表5.7.2架空电缆与公路、铁路、架空线路交叉跨越时 最小允许距离(m)

    5.7.3架空电缆的金属护套、铠装及悬吊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杆塔和配套金具均应进行设计,应满足规程及强度要求。 5.7.4对于较短且不便直埋的电缆可采用架空敷设,架空敷设的 电缆截面不宜过大,考到环境温度的影响,架空敷设的电缆载流 量宜按小一规格截面的电缆载流量考虑。

    5.7.5支撑架空电缆的钢绞线应满足荷载要求,并全线良 地,在转角处需打拉线或顶杆。

    5.7.5支撑架空电缆的钢绞线应满足荷载要求,并全线良好接

    5.7.5支撑架空电缆的钢绞线应满足荷载要求,并全线良好接

    5.7.6架空敷设的电缆不宜设置电缆接头。

    6.1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6.1.1电缆终端与接头的制作,应由经过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

    三芯电力电缆在电缆中间接头处,其电缆铠装、金属屏蔽 各自有良好的电气连接并相互绝缘;在电缆终端头处,电缆错 属屏蔽层应用接地线分别引出,并应接地良好

    6.1.3在室外制作6kV及以上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其

    湿度宜为70%及以下;当湿度大时,可提高环境温度或加热电缆。 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终端与接头施工时,应搭临时工棚,环境 湿度应严格控制,温度宜为10~30℃。制作塑料绝缘电力电缆终 端与接头时,应防止尘埃、杂物落入绝缘内。严禁在雾或雨中施 工。 在室内及充油电缆施工现场应备有消防器材。室内或隧道中 施工应有临时电源。 6.1.4电缆终端与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型式、规格应与电缆类型如电压、芯数、截面、护层结构和 环境要求一致; 2结构应简单、紧凑,便于安装; 3 所用材料、部件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要求; 4 35kV及以下电缆终端与接头主要性能应符合《额定电压 1kV(Um=1.2kV)至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

    湿度宜为70%及以下;当湿度大时,可提高环境温度或加热电缆。 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终端与接头施工时,应搭临时工棚,环境 湿度应严格控制,温度宜为10~30℃。制作塑料绝缘电力电缆终 端与接头时,应防止尘埃、杂物落入绝缘内。严禁在雾或雨中施 工。 在室内及充油电缆施工现场应备有消防器材。室内或隧道中 施工应有临时电源

    6.1.4电缆终端与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型式、规格应与电缆类型如电压、芯数、截面、护层结构和 环境要求一致; 2结构应简单、紧凑,便于安装; 3所用材料、部件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要求; 435kV及以下电缆终端与接头主要性能应符合《额定电压 1kV(Um=1.2kV)至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 附件》GB/T12706.1~12706.4及相关的其他产品标准的规定; 535kV以上至110kV电缆终端与接头主要性能应符合《额

    定电压1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GB/T11017.1 ~11017.3及相关的其他产品标推的规定; 6220kV电缆终端与接头主要性能应符合《额定电压 220kV(Um=252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GB/Z18890.1~18890.3及相关的其他产品标准的规定。 7330kV和500kV电缆终端与接头主要性能应符合国家现 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6.1.5采用的附加绝缘材料除电气性能应满足要求外,尚应与电 缆本体绝缘具有相容性。两种材料的硬度、膨胀系数、抗张强度和 断裂伸长率等物理性能指标应接近。橡塑绝缘电缆应采用弹性 大、粘接性能好的材料作为附加绝缘。 6.1.6电缆线芯连接金具,应采用符合标准的连接管和接线端 子,其内径应与电缆线芯匹配,间隙不应过大;截面宜为线芯截面 的1.2~1.5倍。采用压接时,压接钳和模具应符合规格要求。 6.1.7控制电缆在下列情况下可有接头,但必须连接牢固,并不 应受到机械拉力。 1 当敷设的长度超过其制造长度时; 2 必须延长已敷设竣工的控制电缆时; 3 当消除使用中的电缆故障时。 6.1.8制作电缆终端和接头前,应熟悉安装工艺资料,做好检查, 并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绝缘状况良好,无受潮;塑料电缆内不得进水;充油电 缆施工前应对电缆本体、压力箱、电缆油桶及纸卷桶逐个取油样, 做电气性能试验,并应符合标准: 2附件规格应与电缆一致;零部件应齐全无损伤;绝缘材料 不得受潮;密封材料不得失效。壳体结构附件应预先组装,清洁内 壁;试验密封,结构尺寸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3施工用机具齐全,便于操作,状况清洁,消耗材料齐备,清 洁塑料绝缘表面的溶剂宜遵循工艺导则维备:

    蔽层的连接,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表6.1.9的规定。110kV及以 上电缆的接地线截面面积应符合设计规定,

    .1.9电缆终端接地线截面(mm

    0电缆终端与电气装置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 安装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的有关规

    6.2.1制作电缆终端与接头,从剥切电缆开始应连续操作直至完 成,缩短绝缘暴露时间。剥切电缆时不应损伤线芯和保留的绝缘 层。附加绝缘的包绕、装配、收缩等应清洁

    6.2.2充油电缆线路有接头时,应先制作接头;两端有位差时,应 先制作低位终端头。

    措施。6kV及以上电力电缆的终端和接头,尚应有改善电缆屏蔽 端部电场集中的有效措施,并应确保外绝缘相间和对地距离。 6.2.466kV及以上交联电缆终端和接头制作前,电缆应按要求 加热矫直。安装工艺应符合安装说明书和安装图纸的要求。 6.2.5三芯油纸绝缘电缆应保留统包绝缘25mm,不得损伤。剥 除屏蔽碳墨纸,端部应平整。弯曲线芯时应均匀用力,不应损伤绝 缘纸;线芯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直径的10倍。包缠或灌注、填充 绝缘材料时,应消除线芯分支处的气隙。

    箱。制作中和真空处理时,从电缆中渗出的油应及时排出,不得积 存在瓷套或壳体内。

    层。压接模具与金具应配合恰当。压缩比应符合压缩工艺的要 求。压接后应将端子或连接管上的凸痕修理光滑,不得残留毛刺。

    装层应分别连接良好,不得中断,跨接线的截面不应小于本规 6.1.9接地线截面的规定。直埋电缆接头的金属外壳及电 属护层应做防腐处理

    6.2.9三芯电力电缆终端处的金属护层必须

    每相铜屏蔽和钢铠应锡焊接地线。电缆通过零序电流互感 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电缆接地点在互感器以 接地线应直接接地;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上时,接地线应穿过耳 接地。单芯电力电缆金属护层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单芯电力 附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采取堵漏、防潮和密封措施。铅包电缆铅封时应擦去表面氧 化物;塘铅时间不宜过长,铅封必须密实无气孔。充油电缆的铅封 应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封堵油,第二次成形和加强,高位差铅封应 用环氧树脂加固。 塑料电缆宜采用自粘带、粘胶带、胶粘剂(热熔胶)等方式密 封;塑料护套表面应打毛,粘接表面应用溶剂除去油污,粘接应良 好。 电缆终端、接头及充油电缆供油管路均不应有渗漏

    1供油系统的金属油管与电缆终端间应有绝缘接

    1供油系统的金属油管与电缆终端间应有绝缘接头电气装置标准规范范本,其绝缘 强度不低于电缆外护层;

    3每相电缆线路应装设油压监视或报警装置; 4仪表应安装牢固,室外仪表应有防雨措施,施工结束后应 进行整定; 5调整压力油箱的油压,使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超过电缆 充许的压力范围。 6.2.13日 电缆终端上应有明显的相色标志,且应与系统的相位 致。 6.2.14控制电缆终端头可采用热缩型,也可以采用塑料带、自粘 带包扎接头应有防湖措施

    7.0.1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看火蔓延而

    7.0.2电缆的防火阻燃可采取下列措施

    1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人电气盘、柜的孔洞处, 用防火堵料密实封堵; 2在重要的电缆沟和隧道中,按设计要求分段或用软质耐火 材料设置阻火墙: 3对重要回路的电缆,可单独敷设于专门的沟道中或耐火封 槽盒内,或对其施加防火涂料、防火包带; 4在电力电缆接头两侧及相电缆2~3m长的区段施加防 火涂料或防火包带。必要时采用高强度防爆耐火槽盒进行封闭; 5按设计采用耐火或阻燃型电缆; 6按设计设置报警和灭火装置; 7 防火重点部位的出入口,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防火门或防火 卷帘; 8 改、扩建工程施工中,对于贯穿已运行的电缆孔洞、阻火 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7.0.3 防火阻燃材料必须具备下列质量资料: 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 出厂质量检验报告; 3 产品合格证。 7.0.4防火阻燃材料使用时,应按设计要求和材料使用工艺提出 施工措施,材料质量与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机堵料不氧化、不冒油,软硬适度具有一定的柔韧性;

    2无机堵料无结块、无杂质; 3防火隔板平整、厚薄均匀; 4防火包遇水或受潮后不板结; 5防火涂料无结块、能搅拌均匀; 6阻火网网孔尺寸大小均匀,经纬线粗细均匀,附着防火复 合膨胀料厚度一致。网弯曲时不变形、不脱落,并易于曲面固定。 7.0.5涂料应按一定浓度稀释,搅拌均匀,并应顺电缆长度方向 进行涂刷,涂刷厚度或次数、间隔时间应符合材料使用要求。 7.0.6包带在绕包时,应拉紧密实,缠绕层数或厚度应符合材料 使用要求。绕包完毕后,每隔一定距离应绑扎牢固。 7.0.7在封堵电缆孔洞时,封堵应严实可靠,不应有明显的裂缝 和可见的孔隙,堵体表面平整地质灾害标准规范范本,孔洞较大者应加耐火衬板后再进行 封堵。电缆竖井封堵应保证必要的强度。有机堵料封堵不应有漏 光、漏风、龟裂、脱落、硬化现象;无机堵料封堵不应有粉化、开裂等 缺陷。

    应施加防火包带或涂料。

    8.0.1在工程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电缆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 标志牌应装设齐全、正确、清晰; 2电缆的固定、弯曲半径、有关距离和单芯电力电缆的金属 护层的接线等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相序排列应与设备连接相序 一致,并符合设计要求, 3电缆终端、电缆接头及充油电缆的供油系统应固定牢靠; 电缆接线端子与所接设备端子应接触食好;互联接地箱和交叉互 联箱的连接点应接触良好可靠;充有绝缘剂的电缆终端、电缆接头 及充油电缆的供油系统不应有渗漏现象;充油电缆的油压及表计 整定值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4电缆线路所有应接地的接点应与接地极接触良好,接地电 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5电缆终端的相色应正确,电缆支架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 完好。电缆管口封堵应严密; 6电缆沟内应无杂物,无积水,盖板齐全;隧道内应无杂物, 照明、通风、排水等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7直理电缆路径标志,应与实际路径符。路径标志应清 晰、牢固; 8水底电缆线路两岸,禁锚区内的标志和夜间照明装置应符 合设计要求; 9防火措施应符合设计,且施工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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