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296-2021 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智能充电及互动响应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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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1296—2021
6.4故障代码反馈功能
针对智能交流充电桩,如:交流输人 交流升关器件故障、充电连接装置敬 障、急停故障(适用时)、保护接地连续性丢失、温度故障(适用时)等; 针对智能非车载充电机,如:交流输人故障、直流输出故障、功率模块故障、CAN通信故障、直 流开关器件故障、保护接地连续性丢失、急停故障、温度故障等。
智能充电桩可接收管理平台下发的时钟召测和对时指令,充电桩的时钟示值误差不超过士
钢结构设计图纸6.6.1自动重启功能
6.6.2恢复充电功能
智能非车载充电机应具备在充电过程中根据功率控制指令暂停充电,在接到管理平台的嵌复充电 指令后恢复的功能。
一负荷调控指令; 预约充电指令; 一运行状态信息查询指令。 标准信身 7.1.2其交互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实时负荷数据; 一对时信息: 充电业务信息; 故障代码(见6.4)。
1.2其交互数据包括但
7.2负荷响应调控功能
1智能充电应通过管理平台或功率控制单元等方式接收并响应电网企业台区负荷下发的指令 攻到智能充电策略时,在计划时间点按指令自动触发启停控制或(和)功率调节命令灌溉水质标准,同时向平台上 电桩充电状态信息
2.2智能充电桩功率调节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智能交流充电桩应能根据其管理平台或功率控制单元下发的负荷调节指令功率值,10S内调
整PWM信号的占空比,功率和占空比值对应关系满足GB/T18487.1的规定; 智能非车载充电机应能在充电前根据其管理平台或功率控制单元下发的负荷调节指令功 值,调整其最大充电能力,且报文的内容应满足GB/T27930的要求。充电中,当其收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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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的指令后,应能在10s内降低功率或停止充
管理平台与电力需求响应平台的数据交互规范宜满足DL/T1867的相关要求。交互内容应包含 但不限于以下三类数据: 基础数据:指档案数据,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地址、设备归属户号、电表编号和台区号、设备额定 功率等: 设备数据:指实时工作状态和工作参数数据,包括设备实时工作状态、充电负荷数据、可调负荷 能力预测数据等, 业务数据:指交互过程数据,包括目标负荷曲线、充电业务数据等。
电力需求响应平台和管理平台交互业 呈主要包括3个阶段土地标准,分别是发起邀约、下发接受目标 曲线、负荷数据实时上送。具体的数据交互流程如图1所示。
rging of electric vehic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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