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2T 1030-2021 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系统节能技术规范.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6.2.1交流充电桩的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应符合GB/T18487.1、NB/T33002相关规定。 6.2.2 交流充电桩宜满足有序充电桩的功能要求。 6.2.3带有显示屏的交流充电桩,宜具有待机模式。待机时,应仅保留其后台通信、状态指示灯等基 本功能,其待机功耗不应大于(4+3XN)W,其中N表示车辆接口数量。 5.2.4在额定输入电压、交流桩处于额定输出条件下,单相交流充电桩输入端的功率与输出端的功率 之差应不大于78W,三相交流桩充电桩输出端的功率与输出端的功率之差应不大于90W。 6.2.5带显示或背光广告屏的交流充电桩应具有亮度调节功能,根据外部光线强度调节显示屏或背光 亮度。 6.2.6 对具有射频器件的交流充电桩,射频器件在未工作时,应降低发射功率及频次
.1非车载充电机和交流充电桩的充电接口及连接电缆应符合GB/T20234.1、GB/T20234.2、GB/门T 0234.3相关规定 .2充电设备的布置宜靠近上级供配电设备, 以缩短供电电缆的路径,达到减少电缆电能损耗。 .3充电设备的布置应便于车辆充电, 并应缩短充电输出电缆的长度 4除了电缆组件,不应使用电缆加长组件 次电缆组件连接电动汽车和电动汽车供电设备。 .5采用分体式的非车载充电机,应尽量缩短 与充电终端的电缆的长度。
8.1.1供配电应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和经济适用,且应满足GB/T29781、GB50966相关规定。 有条件时可采用光伏发电等绿色能源作为补充电源。 8.1.2配电变压器损耗应低于《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4790)中规定的能效限定 值。宜采用非晶合金变压器等节能型变压器,能效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8.1.3配电柜宜选用小型化、无油化、免维修或少维护的产品。 8.1.4如有无功功率补偿装置,宜设置在变压器低压侧,补偿容量宜按最大负荷时变压器侧功率因数 不低于0.95。
8.2.1充电监控系统实现对充电设备运行和充电过程的监视、保护、控制、管理和事故情况下的紧急 处理,以及数据的存储、显示和统计。 8.2.2充电监控系统硬件、软件的配置应满足系统基本功能要求和性能指标,保证系统运行的实时性 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充分考虑可维护性、可扩性要求。 8.2.3通信系统应贯彻国家和地方节能政策,采用有利于节约能源的设备、材料和运营模式,应合理 配置系统设备,宜采用结构简单、设备配置少的系统。 8.2.4在满足功能要求和质量可靠的前提下,通信系统设备应选用高效节能的数字化产品,降低通信 设备能耗值。 8.2.5通信电源应采用高效率的交流不间断电源和高频开关直流电源,且通过合理计算备用蓄电池的 容量,减少无效的充放电损耗。
9.1.1有序充电系统应包括有序充电桩、上级有序充电控制平台,有序充电控制器和计量模块。 9.1.2有序充电系统应具有数据采集、数据存储、负荷评估、有序充电策略生成与执行、运行监控、 充电结算、信息通信安全防护功能。 9.1.3有序充电设备应具有唤醒车辆恢复充电、离线启停充电功能,能够响应上级单元功率调节指令 执行有序充电控制策略。有序充电设备还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充电设备基本充电功能和有 序充电功能的有关规定。
A.1影响充电效率的因数
直流充电过程中,影响充电转化效率的主要因数有: a 充电机本身性能如充电模块输出特性、充电功率调配策略; 额定电压及充电需求状态:输出电压以及输出电流; 设备运行的环境温度体检标准,
表A.1效率权重系数参考值
....- 能源标准 汽车标准
- 相关专题: 电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