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260-2013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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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

    工程群体所在地,具有相似的反应谱特征。其范围相当 、居民小区和自然村或不小于1.0km的平面面积。

    2. 1.3 地震作用

    灌溉水质标准earthquake action

    由地震动引起的结构动态作用,包括水平地震作用 震作用。

    1.4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ground motion

    50年设计基准期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加速度值,为一册 程抗震设计地震加速度取值。

    2.1.5设计特征周期

    抗震设计用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中,反映地震震级、震中 地类别等因素的下降段起始点对应的周期值,简称特征周

    2. 1.6 抗震措施

    seismic measu

    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 构造措施。

    2.1.7抗震构造措施

    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 分必须采取的各种细部要求。

    只取决于结构本身物理特性(质量、刚度和阻尼)的自 频率。

    time history curve

    加速度、速度、位移等物理量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分别 速度、速度、位移时程曲线

    由较低频率正弦波调制的某一频率的连续正弦波。 拍波的持续时间为调制频率的半个周期

    2. 2. 1 作用和作用效应:

    2.2.2抗力和材料性能

    E. 瓷套管的弹性模量; K.e—瓷套管的抗弯刚度;

    2.2.3几何参数: H。 电气设施体系重心高度; 计算断面处距底部高度: H;、H; 一 分别为i、i质点的计算高度; h 瓷套管与法兰胶装高度; I。一截面惯性矩; 瓷套管胶装部位外径; L 梁单元长度; t。一法兰与瓷套管之间的间隙距离。 2.2.4 计算系数: S 结构阻尼比; 衰减指数; 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中直线下降段的下降斜率调整系数: 72 阻尼调整系数; YRE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 ? αmax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周期T=0的值,0.40αmax对 应着刚性结构动力不放大)。 2.2.5 其他: a。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g 重力加速度; a 地面运动时程的水平加速度; as 地面运动时程的最大水平加速度; T一 体系(结构)自振周期; 体系(结构)在测试方向的基本频率;

    2.2.4 计算系数!

    3.0.1工程场地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 可分为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 3.0.2工程场地的类别划分,应以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 层厚度为准。 3.0.3场地土层剪切波速的测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 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3.0.4工程场地覆盖层厚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般情况下,应按地面至剪切波速大于500m/s且其下彭 各层看土的剪切波速均不小于500m/s的土层顶面的距离确定 业丽 市工

    各层看土的剪切波速均不小于500ms的土层顶面的距离确定。 2当地面5m以下存在剪切波速大于上部各土层的剪切波 速2.5倍的土层,且该层及其下卧各层岩土的剪切波速均不小于 400m/s时,可按地面至该土层顶面的距离确定。 3剪切波速大于500m/s的孤石、透镜体,应视同周围土层。 4土层中的火山岩硬夹层,应视为刚体,其厚度应从覆盖土 层中扣除。 活下动

    3.0.5土层的等效剪切波速,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do Use >: a. 二

    式中:Use 土层等效剪切波速(m/s); d。一一计算深度(m),取覆盖层厚度和20m两者的较小值 t一一剪切波在地面至计算深度之间的传播时间(s); d:一计算深度范围内第 i土层的厚度(m);

    Usi 一计算深度范围内第i土层的剪切波速(m/s); 一计算深度范围内土层的分层数。

    3.0.6工程场地类别,应根据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 度按表3.0.6划分为四类,其中I类分为I。、I1两个亚类。当有 可靠的剪切波速和覆盖层厚度且其值处于表3.0.6所列场地类别 的分界线附近时,应充许按插值方法确定地震作用计算所用的设 计特征周期。

    表3.0.6场地覆盖层厚度

    主:V.为场地岩石剪切波速:V为场地土层等效剪切波速;d为覆盖层厚度(单位:m

    3.0.7场地内存在发震断裂时,应对断裂的工程影响进行评价,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 定。

    4.0.1发电厂、变电站应选择在对抗震有利的地段,并应避开对 抗震不利地段;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在危险地段 选址。

    4.0.2发电厂不宜建在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当必须在9 度抗震设防烈度地区建厂时,重要电力设施应建在坚硬(坚硬土或 岩石)场地。

    4.0.3发电厂的铁路、公路或变电站的进站道路应避开

    的地质和地形,应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地段进行布置,并应避开不利 地段。

    4.0.5当在8m以上高挡土墙、高边坡的上、下平台布置

    4.0.5当在8m以上高挡土墙、高边坡的上、下平台布置电力设 施时,应根据其重要性适当增加电力设施至挡土墙或边坡的距 离。

    4.0.6发电厂的燃油库、酸碱库、液氨脱硝剂制备及存储车间宜布 置在厂区边缘较低处。燃油罐、酸碱罐、液氨罐四周应设防护围堤。 4.0.7发电厂厂区的地下管、沟,宜简化和分散布置,并不宜平行

    4.0.6发电厂的燃油库、酸碱库、液氨脱硝剂制备及存储

    置在厂区边缘较低处。燃油罐、酸碱罐、液氨罐四周应设防护围堤 4.0.7发电厂厂区的地下管、沟,宜简化和分散布置,并不宜平行 布置在道路行车道下面,但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9度地震区不 应布置在主要道路行车道内。地下管、沟主干线应在地面上设置 标志。

    4.0.8发电厂厂外的管、沟、栈桥不宜布置在遭受地震日

    生崩塌、大面积滑坡、泥石流、地裂和错位等危险地段,宜避开洞穴 和欠固结填土区。

    4.0.9发电厂的主厂房、办公楼、试验楼、食堂等人员

    物,主要出人口应设置安全通道,附近应有疏散场地, .0.10发电)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的距离应满足地震时消防

    抗震设防烈度 6 7 7 8 8 9 设计基本地震 0.05 0.10 0.15 0.20 0. 30 0. 40 加速度(g) 地震影响系数 0.125 0.250 0.375 0.500 0.750 1.000 最大值

    5.0.4对已编制地震小区划的城市或开展工程场地地囊安全性 评价的场地,应按批准的设计地震动参数采用相应的地震影响 系数。

    5.0.5地震作用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形状参数应符合下

    的形状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线上升段,周期小于0.1s的区段; 2)水平段,自0.1s至特征周期的区段; 3)曲线下降段,自特征周期至5倍特征周期的区段; 4)直线下降段,自5倍特征周期至6s区段; 5)地震影响系数曲线按下式表达:

    式中:α 地震影响系数; αmax 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T 特征周期; T 结构自振周期; S 结构阻尼比; 一衰减指数; n, 应取为 0; 阻尼调整系数,当计算值n.<0.55时,n.应取为0.55。

    图5.0.5地震影响系数曲线

    2对于其他类场地,计算地震作用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形状 参数按下式确定:

    表 5.0.5地据影响系数最大值场地调整系数

    5.0.6当采用底部剪力法进行结构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图5.0.6) 时,结构的总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及各质点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 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结构总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图5.0.6结构水平地震作用计算简图

    Fek = αiGeq

    式中:F, i质点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G;G, 分别为集中于质点i、j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H,、H, 分别为i、i质点的计算高度; . 顶部附加地震作用系数,可符合表5.0.6的规定。

    表5.0.6顶部附加地作用系类

    注:T为结构的基本自振周期。

    3顶部附加水平地震作用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F,——i振型i质点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规范第 5. 0. 5 条采用;

    Y j振型的参与系数; X,一一i振型i质点的水平相对位移; G.i质点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包括全部恒荷载、固定 设备重力荷载和附加在质点上的其他重力荷载 当相邻振型周期比小于0.9时,各振型的水平地震作用效

    2当相邻振型周期比小于0.9时,各振型的水平地震作 弯矩、剪力、轴向力和变形),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SEk一一水平地震作用效应; S,一一i振型水平地震作用效应。 3当相邻振型周期比大于0.9时,各振型的水平地震作用效 应(弯矩、剪力、轴向力和变形),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SEk= Zp,kS,Sk (5. 8 Vs(c, +arSk)at*

    6.1.1电气设施的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重要电力设施中的电气设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 上时,应进行抗震设计。 2一般电力设施中的电气设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 上时,应进行抗震设计。 3安装在屋内二层及以上和屋外高架平台上的电气设施,当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时,应进行抗震设计。 6.1.2电气设备、通信设备应根据设防标准进行选择。对位于高 烈度区且不能满足抗震要求或对于抗震安全性和使用功能有较高 要求或专门要求的电气设 震或消能减震播施。

    6.2.1电气设施的抗震设计宜采用下列方法:

    6.2.1电气设施的抗震设计宜采用下列方法: 1对于基频高于33Hz的刚性电气设施,可采用静力法。 2对于以剪切变形为主或近似于单质点体系的电气设施,可 采用底部剪力法。 3除以上款外的电气设施,宜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 4对于特别不规则或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施,可采用时程分 析法进行补充抗震设计。 6.2.2当采用静力设计法进行抗震设计时,地震作用产生的弯矩 或剪力可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1地震作用产生的弯矩可按下式计算:

    法进行抗震设计时,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 6.2.4当采用动力时程分析法进行抗震设计时,可采用实际强震 记录或人工合成地震动时程作为地震动输人时程。输入地震动时 程不应少于三条,其中至少应有一条人工合成地震动时程。时程 的总持续时间不应少于30s,其中强震动部分不应小于6s。计算 结果宜取时程法计算结果的包络值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 的较大值。 6.2.5当需进行竖向地震作用的时程分析时,地面运动最天竖向 加速度α,可取最大水平加速度α的65%。 6.2.6当电气设备有支承结构时,应充分考虑支承结构的动力放 大作用;若仅作电气设施本体的抗震设计时,地震输入加速度应乘 以支承结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支架设计参数确定时,应将支架与电气设施作为一个整 体进行抗震设计。 2当支架设计参数缺乏时,对于预期安装在室外、室内底层 地下洞内、地下变电站底层地面上或低矮支架上的电气设施,其支 架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的取值不宜小于1.2,且支架设计应保证 甘动声妆数不于所的估

    录或人工合成地震动时程作为地震动输入时程。输入地震 不应少于三条,其中至少应有一条人工合成地震动时程。 总持续时间不应少于30s,其中强震动部分不应小于6s。 果宜取时程法计算结果的包络值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 较大值。

    大作用;若仪作电气设施本体的抗震设计时,地震输入加速度应乘 以支承结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支架设计参数确定时,应将支架与电气设施作为一个整 本进行抗震设计。 2当支架设计参数缺乏时,对于预期安装在室外、室内底层 地下洞内、地下变电站底层地面上或低矮支架上的电气设施,其支 架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的取值不宜小于1.2,且支架设计应保证 其动力反应放大系数不大于所取值。

    3安装在室内二、三层楼板上的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建筑 物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应取2.0。对于更高楼层上的电气设备和 电气装置,应专门研究。 4安装在变压器、电抗器的本体上的部件,动力反应放大系 数应取2.0。 6.2.7电气设施抗震设计地震作用计算应包括体系的总重力 (含端子板、金具及导线的重量)、内部压力、端子拉力及0.25倍 设计风载等产生的荷载,可不计算地震作用与短路电动力的 组合。

    6.3.电气设施按静力法进行抗震计算时,应包下列内容: 1地震作用计算。 2电气设备、电气装置的根部和其他危险断面处,由地震作 用效应与按规定组合的其他荷载效应所共同产生的弯矩、应力的 计算。 3抗震强度验算。 6.3.2电气设施按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或时程分析法进行抗震计 算时,应包括下列内容: 1体系自振频率和振型计算。 2地震作用计算。 3在地震作用下,各质点的位移、加速度和各断面的弯矩、应 力等动力反应值计算。 4电气设备、电气装置的根部和其他危险断面处,由地震作 用效应及与按规定组合的其他荷载效应所共同产生的弯矩、应力 的计算。 5抗震强度验算。

    6.3.4质量一弹簧体系力学模型应按下列原则建立

    1单柱式、多柱式和带拉线结构的体系可采用悬臂多质点体 系或质量一弹簧体系。 2装设减震阻尼装置的体系,应计人减震阻尼装置的剪切刚 度、弯曲刚度和阻尼比。 3高压管型母线、大电流封闭母线等长跨结构的电气装置, 可简化为多质点弹簧体系。 4变压器类的套管可简化为悬臂多质点体系。 5计算时应计入设备法兰连接的弯曲刚度。 6.3.5直接建立质量一弹簧体系力学模型时,主要力学参数应按 下列原则确定: 1把连续分布的质量简化为若干个集中质量,并应合理地确 定质点数量。 2刚度应包括悬臂或弹簧体系的刚度和连接部分的集中刚 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悬臂或弹簧体系的刚度可根据构建的弹性模量和外形尺 寸计算求得。 2)当法兰与瓷套管胶装时,弯曲刚度K。可按下式计算:

    武中:K。 弯曲刚度(N·m/rad); 瓷套管胶装部位外径(m); h。 瓷套管与法兰胶装高度(m); t。一一法兰与瓷套管之间的间隙距离(m)。 3当法兰与瓷套管用弹簧卡式连接时,其弯曲刚度可按下 式计算:

    4. 9 × 10? X d.h K. t.

    式中:h一 弹簧卡式连接中心至法兰底部的高度(m)。 4)减震阻尼装置的弯曲刚度可按制造厂规定的性能要求 确定。

    6.3.6按有限单元分析建立刀字 模型时,应合理确定有限单元类 型和数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限单元的力学参数可由电气设备体系和电气装置的结 构直接确定。 2当电气设备法兰与瓷套管连接的弯曲刚度用一个等效梁 单元代替时,该梁单元的截面惯性矩1。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1一一 截面惯性矩(m); L。一梁单元长度(m),取单根瓷套管长度的1/20左右; E。瓷套管的弹性模量(Pa)。 6.3.7在对电气设施进行地震作用计算时,应采用结构的实际阻 尼比。对于电瓷类设备,若实际阻尼比未知,建议取值最大不超过 2%,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

    6.3.8电气设施的结构抗震强度验算,应保证设备和装置的根部

    6,3.8电气设施的结核抗震强度验算,应保证设备和装置的根音 或其他危险断面处产生的应力值小于设备或材料的容许应力值

    当采用破环应力或破环弯矩进行验算时,瓷套管和瓷绝缘子 的应力及弯矩应分别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1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作用产生的瓷套管和瓷绝缘子总应 力应按下式计算:

    水电标准规范范本010t ≤1%67

    Mro ≤1.67 M..

    式中:Mtot 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产生的总弯矩(N·m M 设备或材料的破坏弯矩(N·m)

    6.4.1对新型设备或改型较大的设备,应采取地震模拟振动台试 验验证其抗震能力;对由于尺寸、重量或复杂性等原因而不具备整 体试验条件的设备,或已经通过试验而又改型不大的设备,可以采 用部分试验或试验与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验证。 5.4.2试件应按照运行条件进行安装,任何仅用于试验的固定或 连接设施不应影响试件的动力性能。 6.4.3电气设施抗震强度验证试验应分别在两个主轴方向上检 验危险断面处的应力值。但对于对称结构的电气设备和电气装 置,可只对一个方向进行验证试验。 6.4.4对横向布置的穿墙套管等大跨度、长悬臂电气设施,宜采 用水平和竖向双向同时输入波形进行验证试验。 6.4.5电气设施抗震强度验证试验的输入波形和加速度值应按 下列原则确定: 1对王原型由气设备带支架体系和原型电气装置体系的验

    当t>5T时锅炉标准规范范本,a=0; 当0≤t<5T时,a值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图6.4.5正弦拍波

    10 a. = 0. 75a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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