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地区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要求(国网舟山供电公司2018年9月).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2.1充电桩安装按照按需建设与建设规划相结合原则, 容量预留,设施按需安装。 2.2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的停车位(含地上公用车位与地 下专用车位)按照车位数1:1同步建设慢速充电设施(单台 容量10千瓦以下)管线设施(地上电缆管线与地下专用桥架) 以电源点至充电桩位为始终点预留相应路径。 2.3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的停车位(含地上公用车位与地 下专用车位)按照0.5的同时率配置预留电力容量,原则上 不建设快速充电设施,视小区开发商需求另行增设。 2.4·建成的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参照新建小区 配置要求酌情考虑
3.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采用交流充电桩, 3.2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配置充电专用配电房,不宜与 小区居民供电配电房混用,若与小区居民公用供电配电房混 用,电容补偿应采用SVG形式,对充电设施引起的谐波进行 治理。并按该公用配电房内接入充电设施容量总和所占公用 配电房全部容量的比例配置,最低不应低于20%。。. 3.3充电专用配电房土建要求及设备运行维护通道等 要求与公变要求一致,具体详见《舟山供电公司标准化配电 站所建设规范》。: 3.4充电专用配电房不宜设置于地下室,若受地方限制 定要设置于地下室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当只有地下一层的,应采用散开式电缆夹层方式 布置,电缆夹层不得低于0.8米,电缆夹层最低处标高不应 低于小区地下室标高。 (2)当有地下二层的,应设置电缆夹层,电缆夹层层 高不得低于2米。 (3)设置于地下室的配电房应同步配置视频监控与水 立报警等配电房安防装置。 (4)小区所有地下室入口应高于百年一遇海平面最高 水位0.3米以上。
....- 汽车标准
- 相关专题: 电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