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0428-202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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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输入电流>16A且≤75A的谐波限值(单相供电

    注1:12次及以下偶次谐波的电流值不超过(16/n)% 12次以上偶次谐波与奇次谐波同样用THD和PWHL 考虑。 注2:允许在两个连续Rs间线性插值。 注3:表中符号及缩略语见GB/T17625.8。 11为基波参考电流值,1,为谐波电流分量。

    12次及以下偶次谐波的电流值不超过(16/n)%。12次以上偶次谐波与奇次谐波同样用THD和PWHD 考虑,

    表5每相输入电流≥16A且≤75A的谐波限值(三相供电)

    认证标准注1:12次及以下偶次谐波的电流值不超过(16/n)%。12次以上偶次谐波与奇次谐波同样用THD和PWHD 考虑。 注2:允许在两个连续R间线性插值。 注3:表中符号及缩略语见GB/T17625.8。

    输入电流>16A且≤75A的谐波限值(特定条件

    注1:12次及以下偶次谐波的电流值不超过(16/n)%。 12次以上偶次谐波与奇次谐波同样用THD和PWHL 考虑。 注2:允许在两个连续Rsc间线性插值。 注3:表中符号及缩略语见GB/T17625.8。 I1为基波参考电流值,I.为谐波电流分量。

    4.4沿AC电源线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发射特性

    沿AC电源线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发射应满足如下要求 P值不大于1.0; Pl值不大于0.65; 在电压变化期间d(t)值超过3.3%的时间不大于500ms; 相对稳态电压变化d。不超过3.3%; 最大相对电压变化dmx不超过6%。 注:4.4中符号见GB/T17625.2

    4.5沿AC电源线的射频传导发射特性

    4.5.1沿AC电源线的射频传导发射应不超过表7的准峰值和平均值限值要求。

    4.5.1沿AC电源线的射频传导发射应不超过表7的准峰值和平均值限

    GB/T404282021

    表7沿AC电源线的射频传导发射限值

    4.5.2仅能连接工业环境的电网时,沿AC电源线的射频传导发射应不超过表8的准峰值和平均值限

    .2仅能连接工业环境的电网时,沿AC电源线的射频传导发射应不超过表8的准峰值和平均值 要求 注:工业环境是指非家用或不直接连接到住宅低压供电网。例如:仅在专用充电场站充电的环卫车和公交车,以 不直接连接住宅低压供电网的充电站

    表8沿AC电源线的射频传导发射限值(工业环境)

    4.6电磁辐射的抗扰性

    4.6.1在20MHz~2000MHz的90%以上频段内,场强应为30V/m(均方根值),其他剩余频段内场 强应不低于25V/m(均方根值)。 4.6.2抗扰度试验中,非驻车状态的车辆应不能通过其自身的驱动系统移动,驻车状态的车辆其驻车 功能应正常,车辆充电过程应不中断。抗扰度试验后,车辆行驶和驻车功能应正常

    4.7沿AC电源线电快速瞬变脉冲群的抗扰性

    1开路试验电压土2kV。脉冲波形上升时间5ns,持续时间50ns,重复频率5kHz。 极性 式验的持续时间应不小于1min。 .2抗扰度试验中,非驻车状态的车辆应不能通过其自身的驱动系统移动,驻车状态的车辆其驻车功

    应正常,车辆充电功能在抗扰度试验后应能自行恢复。抗扰度试验后,车辆行驶和驻车功能应正常。

    4.8沿AC电源线浪涌的抗扰性

    5.1.1.1试验前应制定试验计划,计划至少包括运行状态、激励功能、监控功能、判定准则以及有意发射 等情况。 5.1.1.2 电动汽车采用GB/T20234.2的车辆接口时,应使用附录B中B.2规定的交流模拟供电设备 5.1.1.3 电动汽车采用GB/T20234.3的车辆接口时,应使用B.3规定的直流模拟供电设备。 5.1.1.4 电动汽车采用连接方式A时,应使用B.1规定的交流供电电源或B.2规定的交流模拟供电设备 5.1.1.5 电动汽车与供电设备组成的系统为试验对象时,应使用B.1规定的交流供电电源。 5.1.1.6车辆可两个或两个以上充电接口同时工作时,应在接口同时工作时进行试验。其中,车辆为测 试对象的传导发射和传导抗扰试验时,应测量所有工作的电源回路。 注:交流和直流充电接口一般不能同时工作。 5.1.1.7 车辆与供电设备组成的系统为测试对象时,传导发射类项目的测试布置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5.1.1.8 应在试验报告中详细记录测试布置、电源和设备参数配置、电缆连接等试验条件

    5.1.2.1试验开始前,车辆可充电储能系统的荷电状态应处在较低水平,可参照附录C的操作方法进 行车辆放电。试验过程中,车辆可充电储能系统的荷电状态应处在20%~80%之间。 5.1.2.2试验时,车辆应静止,发动机(如有)应处于关闭状态。所有与测试功能无关且可由驾驶员或乘 员长时关闭的设备应处于关闭状态。 5.1.2.3试验时,若有需要,可关闭直流充电车辆充电电路的绝缘监测系统。若关闭,宜考虑其他的安 全防护措施。 5.1.2.4抗扰度测试前,应操作车辆,使车辆驱动系统处于不同工作状态,在所有可能的状态下进行充 电功能验证,选择可进行正常充电且优先级较高的状态作为车辆抗扰度测试状态,车辆测试状态选择见 表9。

    表9车辆测试状态选择

    GB/T404282021

    5.1.2.5抗扰度测试时,车辆驻车制动系统应满足: 若车辆驻车制动系统可手动或自动松开,则驻车制动系统应处在非驻车状态; b 若车辆驻车制动系统无法手动或自动松开,则驻车制动系统可处在驻车状态 5.1.2.6抗扰度测试过程中,应对车辆进行监控,以检查车辆的符合性。除必要的试验设备外,车辆应 为空载。 5.1.2.7应在试验报告中记录试验开始和结束时车辆可充电储能系统的荷电状态。应在试验报告中记 录抗扰度试验中车辆驱动系统状态和驻车制动系统状态

    5.1.3.1进行5.2~5.5的发射类测试时,交流充电的充电电流应不小于车辆持续最大充电电流值的 80%;进行5.2的发射类测试时,直流充电的充电电流应不小于20A或车辆持续最大充电电流值的 20%,取两者较大值。除非另有规定。 5.1.3.2进行5.6~5.8的抗扰度测试时,交流充电的充电电流应不小于车辆持续最大充电电流值的 20%;进行5.6的抗扰度测试时,直流充电的充电电流应不小于20A或车辆持续最大充电电流值的 20%,取两者较大值 5.1.3.3应在试验报告中记录试验开始和结束时的充电电流,

    5.2.1模拟交流充电桩或模拟非车载充电机可位于测试场地内或测试场地外。 5.2.2在测试场地内使用模拟供电设备时,设备侧的电缆应垂直落下,与人工电源网络、人工网络和/ 或阻抗稳定网络之间的多余长度电缆应尽可能贴近场地地平面,且宜折成“Z”字形,无法折成“Z”字形 时,应在试验报告中准确记录电缆的布置。 5.2.3在测试场地内使用交流供电电源接线盒或直流充电电缆接线盒时,接线盒应位于场地地平面 上,与人工电源网络、人工网络和/或阻抗稳定网络之间的电缆应尽可能短,且尽可能贴近场地地平面。 5.2.4交流电源应使用符合GB/T6113.102规定的50Q/50μH人工电源网络(V型,适用频段 0.15MHz~30MHz)。直流电源应使用符合GB/T18655规定的5μH/50Q车辆充电直流高压人工 网络。人工电源网络或人工网络应直接放置在测试场地地平面上,外壳应与场地地平面搭接。未与测 量设备连接的测量端口应端接50Q2的负载, 5.2.5车辆为测试对象时,充电通信电缆宜经阻抗稳定网络与车辆连接。应使用符合GB/T18655规 定的阻抗稳定网络。阻抗稳定网络应直接放置在测试场地地平面上,外壳应与场地地平面搭接。未与 测量设备连接的测量端口应端接50Q的负载, 5.2.6人工电源网络、人工网络和/或阻抗稳定网络与车辆之间的充电电缆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应呈直线 状,并垂直于车辆纵向方向,投影长度为0.8+。m。多余长度电缆宜折成宽度不大于0.5m的"Z"字形,无 折成"Z"字形时,应在试验报告中准确记录电缆的布置。车辆侧的充电电缆应在距车体100+20°mm处 垂直落下。电缆应放置在非导电的、低相对介电常数(e.≤1.4)、高度100mm士25mm的绝缘支撑材料上。 5.2.7车辆交流充电时的测试布置见图3和图4,车辆直流充电时的测试布置见图5和图6,系统的测 试布置见图7和图8。 5.2.8天线对准被测对象外廓纵向尺寸的中心位置。天线有效波瓣宽度应能覆盖测试对象,如果不能 覆盖,则应增加测量位置。

    5.2.9如无其他规定,按GB34660的规定进行试验

    图3车辆接口在侧面的电磁辐射发射试验布置(交流充电)

    GB/T40428202

    车辆接口在车头/车屋的电磁辐射发射试验布置(

    GB/T40428202

    图6车辆接口在车头/车尾的电磁辐射发射试验布置(直流充电)

    GB/T404282021

    图7车辆接口在侧面的电磁辐射发射试验布置(测试对象为系统)

    GB/T404282021

    5.3沿AC电源线的谐波发射

    5.3.1测试对象可在单相和/或三相交流供电电源条件下工作时,测试应在所有可能的供电 别进行。

    5.3.2车辆为测试对象时,车辆的测试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若车辆每相持续最大充电电流≤16A,应按5.3.6a)进行试验; D 若车辆每相持续最大充电电流>16A且≤75A,应设置模拟供电设备,使车辆的每相输入电 流分别为: ≥12.8A且≤16A,应按5.3.6a)进行试验

    a)若车辆每相持续最大充电电流≤16A,应按5.3.6a)进行试验; b 若车辆每相持续最大充电电流>16A且≤75A,应设置模拟供电设备,使车辆的每相输人 流分别为: ≥12.8 A 且≤16 A,应按 5.3.6 a)进行试验

    GB/T40428202

    >16 A且5 A, 5.3.6 b进试验 .3.3车辆与供电设备组成的系统为测试对象时,在供电设备与交流供电电源之间测量系统的每相输 人电流,系统的测试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若系统每相持续最大输人电流≤16A,应按5.3.6a)进行试验; b)若系统每相持续最大输人电流>16A,则测试条件为: 系统每相实际输入电流≤16A时,应按5.3.6a)进行试验; 一系统每相实际输人电流>16A且≤75A时,应按5.3.6b)进行试验; 一系统每相实际输入电流>75A时,无需进行谐波发射测试。 .3.4车辆插头至测量设备之间的充电电缆总长度应不大于10m。多余长度电缆应折成“Z”字形。车 两侧的充电电缆应在距车体100T20°mm处垂直落下。电缆应放置在高度100mm士25mm的绝缘支 掌材料上。 .3.5车辆充电时的测试布置见图9,系统的测试布置见图10。

    5.3.5车辆充电时的测试布置见图9,系统的测试布置见图10。

    每相输人电流≤16A时,应按GB17625.1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观察周期按准稳态设备运行 的类型; 每相输人电流>16A且≤75A时,应按GB/T17625.8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观察周期按准 稳态设备运行的类型

    5.4沿AC电源线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发身

    续最天充电电流≤16A,应按5.4.6a)进行试验; b)若车辆每相持续最大充电电流>16A且≤75A,应设置模拟供电设备,使车辆的每相输入电 流分别为: ≥12.8A且≤16A,应按5.4.6a)进行试验; >16A且≤75A,应按5.4.6b)进行试验。 5.4.3车辆与供电设备组成的系统为测试对象时,在供电设备与交流供电电源之间测量系统的每相输 入电流,系统的测试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若系统每相持续最大输人电流≤16A,应按5.4.6a)进行试验; b)若系统每相持续最大输人电流>16A,则测试条件为: 系统每相实际输人电流≤16A时,应按5.4.6a)进行试验; 系统每相实际输人电流>16A且≤75A时,应按5.4.6b)进行试验; 系统每相实际输人电流>75A时,无需进行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发射测试。 5.4.4车辆插头至测量设备之间的充电电缆总长度应不大于10m。多余长度电缆应折成“Z”字形。车 辆侧的充电电缆应在距车体100+20°mm处垂直落下。电缆应放置在高度100mm土25mm的绝缘支 掌材料上。 5.4.5车辆充电时的测试布置见图9,系统的测试布置见图10。

    a)每相输人电流≤16A时,应按GB 17625,2的规定进行试验: b)每相输人电流>16A目≤75A时,应按GB/T17625.7的规定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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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沿AC电源线的射频传导发射

    沿AC电源线的谐波、电压变化、波动和闪烁发射

    5.5.1测试对象可在单相和/或三相交流供电电源条件下工作时,应在所有可能的供电条件下分别进 行测试。 5.5.2应使用频谱分析仪或扫描接收机进行测试,设备参数应符合GB/T18655的规定, 5.5.3应使用平均值检波器和准峰值/峰值检波器进行测量。使用峰值检波器时,准峰值与峰值测量 之间的修正系数为十20dB。

    30MHz)。人工电源网络应直接放置在测试场地地平面上,外壳应与场地地平面搭接。未与测量设备 连接的测量端口应端接50Q的负载, 5.5.5人工电源网络与车辆之间的充电电缆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应呈直线状,并垂直于车辆纵向方向 投影长度为0.8+92m。多余长度电缆应折成宽度不大于0.5m的Z”字形。车辆侧的充电电缆应在距 车体100+2°mm处垂直落下。电缆应放置在非导电的、低相对介电常数(e,≤1.4)、高度100mm士 25mm的绝缘支撑材料上。 5.5.6应按GB/T6113.201规定的落地式设备进行测试。 5.5.7车辆充电时的测试布置见图11和图12,系统的测试布置见图13和图14。 5.5.8如无其他规定,应按GB/T6113.201的规定进行试验

    车体100+20°mm处垂直落下。电缆应放置在非导电的、低相对介电常数(e.≤1.4) 25mm的绝缘支撑材料上。 5.5.6应按GB/T6113.201规定的落地式设备进行测试。 5.5.7车辆充电时的测试布置见图11和图12,系统的测试布置见图13和图14。 5.5.8如无其他规定,应按GB/T6113.201的规定进行试验

    图11车辆接口在侧面的射频传导发射测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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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接口在车头/车屋的射频传导发射测试布

    GB/T4042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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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电磁辐射的抗扰性

    5.6.1模拟交流充电桩或模拟非车载充电机可位于测试场地内或测试场地外。 5.6.2在测试场地内使用模拟供电设备时,设备侧的电缆应垂直落下,与人工电源网络、人工网络和, 或阻抗稳定网络之间的多余长度电缆应尽可能贴近场地地平面,且宜折成“Z”字形,无法折成“Z”字形 时,应在试验报告中准确记录电缆的布置, 5.6.3在测试场地内使用交流供电电源接线盒或直流充电电缆接线盒时,接线盒应位于场地地平面 上,与人工电源网络、人工网络和/或阻抗稳定网络之间的电缆应尽可能短,且尽可能贴近场地地平面。

    5.6.4交流电源应使用符合GB/T6113.102规定的502/50H人工电源网络(V型,适用频段 0.15MHz~30MHz)。直流电源应使用符合GB/T18655规定的5μH/50Q车辆充电直流高压人工 网络。人工电源网络或人工网络应直接放置在测试场地地平面上,外壳应与场地地平面搭接。未与测 量设备连接的测量端口应端接50Q的负载。 5.6.5充电通信电缆宜经阻抗稳定网络与车辆连接。应使用符合GB/T18655规定的阻抗稳定网络 组抗稳定网络应直接放置在测试场地地平面上,外壳应与场地地平面搭接。未与测量设备连接的测量 端口应端接50Q的负载。 5.6.6人工电源网络、人工网络和/或阻抗稳定网络与车辆之间的充电电缆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应呈直 线状,并垂直于车辆纵向方向,投影长度为0.8。m。多余长度电缆宜折成宽度不大于0.5m的"2"字形, 无法折成“Z”字形时,应在试验报告中准确记录电缆的布置。车辆侧的充电电缆应在距车体100+20mm 处垂直落下。电缆应放置在非导电的、低相对介电常数(s,≤1.4)、高度100mm士25mm的绝缘支撑材 料上。 5.6.7车辆交流充电时的测试布置见图15和图16,车辆直流充电时的测试布置见图17和图18 的航定讲行试绘

    5车辆接口在侧面的电磁辐射抗扰测试布置(交

    GB/T404282021

    车辆接口在车头/车尾的电磁辐射抗扰测试布置

    图17车辆接口在侧面的电磁辐射抗扰测试布置(直流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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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沿AC电源线电快速瞬变脉冲群的抗扰性

    车辆接口在车头/车屋尾的电磁辐射抗扰测试布置

    5.7.1测试对象可在单相和/或三相交流供电电源条件下工作时,应在所有可能的供电条件下分别进 行测试。 5.7.2耦合/去耦网络与车辆之间的充电电缆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应呈直线状,且垂直于车辆纵向方向, 投影长度为0.8+0.2m。多余长度电缆应折成宽度不大于0.5m的“Z”字形。车辆侧的充电电缆应在距 车体100+2°mm处垂直落下。电缆应放置在高度100mm士25mm的绝缘支撑材料上。 5.7.3车辆应直接放置在金属接地平板上,平板应大于车体垂向投影尺寸,且平板边缘距车身水平距 离应不小于20cm。 5.7.4测试布置见图19和图20。 5.7.5如无其他规定,应按GB/T17626.4的规定进行试验

    5.8沿AC电源线浪涌的抗扰性

    5.8.1测试对象可在单相和/或相交流供电电源条件下工作时,应在所有可能的供电条件下分别进 行测试。 5.8.2耦合/去耦网络与车辆之间的充电电缆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应呈直线状,且垂直于车辆纵向方向, 投影长度为0.8+0.m。多余长度电缆应折成宽度不于0.5m的“Z”字形。车辆侧的充电电缆应在距 车体100+2°mm处垂直落下。电缆应放置在高度100mm士25mm的绝缘支撑材料上。 5.8.3车辆应直接放置在金属接地平板上,平板应大于车体垂向投影尺寸,且平板边缘距车身水平距 离应不小于20cm。 5.8.4测试布置见图19和图20。 5.8.5如无其他规定,应按GB/T17626.5的规定进行试验

    AC电源线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和浪涌抗扰测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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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0沿AC电源线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和浪涌抗扰测试布置(车辆接口在车头

    图20沿AC电源线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和浪涌抗扰测试布置(车辆接口在车头/车尾

    GB/T404282021

    测试对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可适用特定条件下的谐波电流限值: a)在整个观察期,相对于基波相电压,5次谐波电流的相角在90°~150°之间; 注1:带有不可控整流桥和包括3%交流或4%直流电抗的容性滤波器的设备,通常会满足这个条件 b)如果设备5次谐波电流的相角没有主导值,可在整个区间[0°,360°]上任意取值; 注2:全控晶闸管桥构成的整流器通常可满足这一条件。 c)在整个观察周期,5次和7次谐波电流均小于基波参考电流的5%。 注3:12脉动设备通常满足这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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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B (规范性) 电源和设备要求

    附录B (规范性) 电源和设备要求

    测试场地的交流供电电源应经滤波,电能质量为: a)频率:50Hz±0.5Hz; b)电压:220V/380V,允许偏差士5%; c)电流:符合本文件的相关要求。

    测试场地的交流供电电源应经滤波,电能质量为: a)频率:50Hz±0.5Hz; b)电压:220V/380V屋面标准规范范本,允许偏差士5%; c)电流:符合本文件的相关要求。

    B.2交流模拟供电设备

    B.2.1充电模式应为模式3,连接方式应为连接方式B或连接方式C,车辆插头和/或供电接口应符合 GB/T20234.2。 注:模拟交流充电桩可由充电控制装置和交流供电电源接线盒代替。 B.2.2输出电源应为符合B.1要求的单相或三相交流电,并具备充电电流调整功能。 B.2.3导引电路及控制原理应符合GB/T18487.1一2015中附录A的相关要求。 B.2.4若模拟交流充电桩置于测试场地内,则模拟交流充电桩工作时的电磁发射水平应低于规定限值 至少6dB。

    B.3直流模拟供电设备

    B.3.1充电模式应为模式4,连接方式应为连接方式C,车辆插头应符合GB/T20234.3。 B.3.2导引电路及控制原理应符合GB/T18487.1一2015的附录B,通信协议应符合GB/T27930 2015,低压辅助供电回路电压为12.0V士0.6V,电流为10A,且PE和A一应电气隔离。 B.3.3若模拟非车载充电机置于测试场地内,则模拟非车载充电机工作时的电磁发射水平应低于规定 限值至少6dB。 B.3.4模拟非车载充电机与直流人工电源网络之间应使用带屏蔽的充电电缆。 B.3.5模拟非车载充电机与车辆之间宜使用带屏蔽的双绞通信线

    3.3.1充电模式应为模式4,连接方式应为连接方式C,车辆插头应符合GB/T20234.3。 3.3.2导引电路及控制原理应符合GB/T18487.1一2015的附录B,通信协议应符合GB/T27930 015,低压辅助供电回路电压为12.0V士0.6V,电流为10A,且PE和A一应电气隔离。 3.3.3若模拟非车载充电机置于测试场地内,则模拟非车载充电机工作时的电磁发射水平应低于规定 银值至少6dB。 3.3.4模拟非车载充电机与直流人工电源网络之间应使用带屏蔽的充电电缆。 3.3.5模拟非车载充电机与车辆之间宜使用带屏蔽的双绞通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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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JM0标准规范范本GB/T4042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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