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224-2014 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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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能承受GB/T17626.2规定的严酷等级为4级的静电放电干扰。 应能承受GB/T17626.3规定的严酷等级为3级的射频电磁场辐射干扰。 应能承受GB/T17626.8规定的严酷等级为5级的工频磁场于扰。
4.4.4环境适应性能要求
Y能承受GB/T658 应能承受GB/T6587
教育标准4.4.5机械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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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外壳防护性能要求
应符合GB4208一2008规定的外壳防护等级为IP51的要求
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见表1。超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见表2。超 声波局部放电检测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见表3。
颐局部放电检测设备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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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超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表3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设备检验分为出厂试验、型式试验、现场试验和特殊试验四类。试验项目按表4的规定进行 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试验方法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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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试验应该由制造厂商将设备送交 标准规定进行检验,检验项目按表2中规定的检验项目逐个进行,并出具型式检验报告。有以下情况之 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定型,投运前: b)正式投产后,如设计、工艺材料、元器件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又重新恢复生产时; d)出厂试验结果与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或受其委托的技术检验部门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 合同规定进行型式试验时。
每套设备出厂前在正常试验条件下逐个按规定进行例行检验,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允 出厂
现场试验由设备使用单位或具 立对设备性能进行测试。现场试验一股分三种情况 a)正式使用前: i)每1年对设备进行的例行校验; 怀疑设备有故障时
根据应用需求,需要增补的试验项目
表4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试验项目
按照带电检测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及实际应用的需求进行布置、 调试与验收
按照带电检测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及实际应用的需求进行布置、 调试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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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主要针对带电检测设备及其功能实现。具体调试包括两个部分: a)带电检测设备的基本功能调试,包括数据采集、记录、显示、分析等: b)带电检测设备的高级应用功能调试,主要检测带电检测设备的超限预警、智能诊断等,检验结 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资料应包括完备的设备使用说明书、型式试验报告、出广试验报告、现场试验报告和特殊试验 告,且均符合设备的技术要求。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带电检测设备的显著位置应有下列标志: a)规格型号; b)设备名称; c)制造厂名称; d)额定参数: e)出厂年月及编号;
带电检测设备的显著位置 应有下列标患: a)规格型号; b)设备名称; c)制造厂名称: d)额定参数: e)出厂年月及编号; )现场检测安全注意事项及设备使用要点
在包装箱的适当位置,应标有显著、牢固的包装标志,内容包括: a)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b)设备名称、型号; c)设备数量: d)包装箱外形尺寸及毛重; e)包装箱外面书写“防潮”、“小心轻放”、“不可倒置”等字样; f)到站(港)及收货单位; g)发站(港)及发货单位。
1.2.1设备包装前的检查
带电检测设备包装前的检查内容应包括: a)设备的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附件、备品、备件齐全; b)设备外观无损伤; C)设备表而无灰尘。
7.2.2包装的一般要求
设备应有内包装和外包装,包装应有防尘、防雨、防水、防潮、防振等措施。 7.3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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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试验方法
试验前应汇总被测设备的相关技术 特点和现场检测方法,综合了解设备 工作原理、信号采集方式、数据处理方法、 分析与诊断方法和于扰抑制技术手段等内容。
A.1.1外观要求试验
按4.4.1的要求逐项进行试验
A.1.2绝缘性能试验
A.1.2.1绝缘电阻试验
设备处于非工作状态,在交流电源回路与外壳之间使用500V的兆欧表进行绝缘电阻试验,测量时 间不少于1min。 绝缘电阻应符合4.4.2的要求。
A.1.2.2介质强度试验
设备处于非工作状态,按GB4793.1的要求,在交流电源回路与外壳之间进行介质强度试验。试验 电压2kV,历时1min。 试验期间,被试设备不应发生闪络、击穿及元器件损坏现象
A.1.3电磁兼容性能试验
A.1.3.1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按照GB/T17626.2中规定的下述条件下进行: a)系统在正常工作状态; b)接触放电或空气放电: c)在外壳和工作人员经常可能触及的部位; d)试验电压:接触放电8kV,空气放电15kV; e)正负极性放电各10次,每次放电间隔至少1s 在施加于扰的条件下,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A.1.3.2射频电磁场敷设抗扰度试验
按照GB/T17626.3中规定的下述条件下进行 a)系统在正常工作状态; b)频率范围:80MHz~3000MHz; c)试验场强:10V/m。 在施加干扰的条件下,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A.1.3.3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按照GB/T17626.8中规定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a)系统在正常工作状态; b)磁场强度:100A/m。 在施加于扰的条件下,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A.1.4环境适应性能试验
A. 1.4.1温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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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GB/T6587一2012中5.9.1.3的试验方法,对设备进行组别为IⅢ组的温度试验。 试验后应对设备进行目测检查,应无锈蚀、裂纹、涂覆层剥落等损伤;文字和标示应清晰;控制 构应灵活;紧固部位应无松动;塑料件应无气泡、裂开、变形以及灌注物应无溢出现象。受试设备性 特征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A. 1. 4. 2 湿度试验
按照GB/T6587一2012中5.9.2.3的试验方法,对设备进行组别为IⅢI组的湿度试验。 试验后应对设备进行目测检查,应无锈蚀、裂纹、涂覆层剥落等损伤;文字和标示应清晰;控制机 构应灵活;紧固部位应无松动;塑料件应无气泡、裂开、变形以及灌注物应无溢出现象。受试设备性能 特征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A.1.5.1振动试验
按照GB/T6587一2012中5.9.3.3的试验方法,对设备进行组别为III组的振动试验。 试验后应对设备进行目测检查,机械构件不应有破裂、明显变形或紧固件松动等现象。受试设备 能特征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A.1.5.2冲击试验
别为Ⅲ组的冲击试验。 试验后应对设备进行目测检查,机械构件不应有破裂、明显变形;电器部件应无明显位移或脱落 现象。受试设备性能特征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A.1.5.3运输试验
分别按照GB/T65872012中5.10.2.1、5.10.2.2与5.10.2.3的试验方法,对设备进行流通条件等级 为3级的包装运输试验。 试验后应对包装箱、设备及附件进行外观检查,包装箱不应有较大的变形和损伤。设备及其附件不 应有变形松脱、涂覆层剥落等机械损伤。受试品试验后应对受试设备的性能特性进行测试,并应符合产 品标准的要求。
A.1.6外壳防护性能试验
安照GB4208一2008中13.1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设备进行外壳防护等级为IP5X的防尘试验。 按照GB4208一2008中14.1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设备进行外壳防护等级为IP1X的防水试验。
1.7专项技术指标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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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内采用单根高压XLPE电缆及其附件构成电缆试品系统。在试品不带电状态下,使用高频局 部放电检测设备自带的校准装置对试品依次注入标称校准信号完成设备校验。 外置式电容耦合传感器检测电力电缆接头时,宜采用间接校正法:使用两个结构尺寸及传递函数完 全相同的电容耦合传感器,通过从一个传感器注入标准脉冲,另一个传感器检测信号进行局部放电检测 的带电校正:HFCT检测电力电缆附件时,宜采用形式校正法,使用标准脉冲发生装置对高频电流互感 器注入脉冲信号,通过标准脉冲与检测主机上的等效放电量比较,调节设备对采集信号的传输阻抗修正 系数以达到对检测回路的校正目的。 使用标准信号发生装置对试品按幅值由大至小依次注入模拟检测量,获得设备所能检出的最小局部 放电信号等效放电量(信噪比SNR=2时),即为设备的检测灵敏度。若灵敏度水平无法满足要求,应结 合检测信号的时、频域特征合理转换检测频段或采用抗干扰手段
A. 1. 8 功能性验证试验
A.1.9有效性验证试验
设备功能性验证试验应在实际局部放电测量过程中
采用110KVXLPE电缆、配套附件(户外终端、GIS电缆终端与接头)和多种典型模拟缺陷构成的 完整电缆试品系统;引入如无线广播、变频器、大电流源、尖端电晕放电、金属物体悬浮感应放电等干 扰源,并通过电磁耦合方式在电缆试品系统中产生特定干扰信号,如窄带干扰、随机脉冲干扰、固定相 位脉冲干扰等干扰信号;在模拟现场复杂电磁环境条件下应用设备检测局部放电。 电缆试品分类如下: a)第1类试品本身不含缺陷,在高于2U0的试验电压下不产生局部放电; 第2类试品含有1种典型模拟缺陷(如主绝缘损伤、气隙、半导电尖端、应力锥位移、导电颗 粒悬浮等),可在UO试验电压下产生局部放电: 第3类试品为含有多种典型模拟缺陷(如半导电尖端+应力锥位移+半导电颗粒悬浮等),可 在UO试验电压下产生明显局部放电。 每类试品用编号识别,同一编号试品在同一试验电压下(Uo额定电压)记录完整的局部放电检测 数据,在局部放电检测过程中逐项验证设备的各项功能,然后对照检测数据与试品实际局放特性,评判 设备数据处理与分析的有效性。
A.2出厂试验试验方法
出厂试验项目按表4规定执行,试验方法按型式试验方法执行。
A.3现场试验试验方法
现场试验项目按表4规定执行,试验方法按型式试验方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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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导出数据规范
电力电缆局部放电检测设备导出数据规范用于规范不同厂家制造的同类电力电缆局部放电检测 备之间,以及不同设备操作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换内容,为电力电缆局部放电检测信息共享和各类专业 用功能的二次设计与开发提供基本依据。
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的导出数据规范见表B.
表B.1局部放电导出数据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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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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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背景 18 编制主要原则 18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19 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结构和内容. .19 条文说明 19
编制主要原则,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结构和内容.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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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用电需求的迅猛增长,电网规模迅速扩大,社会对电网供电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近年来,电 力科技的高速发展使电力电缆带电检测成为技术应用热点。带电检测有别于在线监测,具有投资小、见 效快的特点,适合当前我国电力生产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先进成熟适用的检测设备和诊断技术的全面 深入应用,能够提前发现电力电缆潜伏性隐患,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避免线路事故的发生,节省人力、 物力,避免由于检修时间较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目前,国内外关于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 险测设备尚未建立统一的标准。为规范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应用,统 技术标准,进一步促进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技术的应用,提高电网中电力电缆的运行可靠性: 由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提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了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下达2013年度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电网科 【2013)50号)文的要求编写
仕结以在 局部放电带电检测技术应用经验的基础上,从公司生产运行部门的实际出发,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超 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与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3大类设备的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项目及要求、 调试、验收等方面的内容提出了要求, 《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技术规范》作为公司带电检测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阻燃标准,是公 同各系统单位开展局部放电带电检测相关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同时为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的 设计、研制、生产、检验、验收和现场应用提供依据与参考。 本标准编写项目的计划下达名称为《电缆线路带电检测设备技术条件》,现申请变更为《电力电缆 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技术规范》,原因如下: 1、目前电缆线路上带电检测项目应用较多的主要有电缆终端及中间接头局部放电检测、外护层接 地电流检测以及红外热像检测,考虑到局部放电、外护层接地电流、电缆运行温度等各类带电检测设备 的功能要求和技术条件差异很大,以及未来有可能出现的新技术与更多的带电检测量,不可能将所有设 备的技术要求涵括在一项标准中。从严谨性、科学性的角度出发,并考虑局部放电检测的相对重要性, 本标准宜只作为针对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的技术指导文件。 2、在已有公司企标《Q/GDW512一2010电缆线路运行规程中》电缆线路的术语定义为由电缆、 附件、附属设备及附属设施所组成的整个系统了,而局部放电带电检测的适用对象范围经国内外研究和 验证,包括电缆、附件与接地箱、交叉互联箱、接地线等附属设备,而不包括沟道、排管、隧道等附属 设施。为避免产生模糊与歧义,确保标准名称与其技术内容的严谨,题文对应清晰,本标准的名称中“电 缆线路”宜改为“电力电缆” 3、当前国内外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种类繁多、产品层出不穷,性能与效用高低有别,为更好地 指导用户开展设备的检验与应用,除了急需对检测设备的技术条件作规范要求外,还需对设备的试验项 目及要求、调试、验收、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的内容提出规范性要求。目前尚无针对电力电 宽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的技术规范,从标准的全面性、适用性与前瞻性角度考虑,需要扩展为内容涵 活更为全面的技术规范 综合上述原因,为了确保指导性更加明确,申请进行标准名称变更,重点对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 测设备的适用范围,功能要求、通用 性能要求、专项技术指标等技术要求,以及试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进行规范,以更加切合项目申 目标的要求,更加贴合电力设备带电检测标准体系。
3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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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与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 国内外关于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尚未建立统一的标准,本标准制订过程中主要的参考 文件包括电力电缆局部放电测试相关的国家标准
2013年1月,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下达2013年度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电 网科(2013)50号),明确了本标准的编制要求, 2013年2月,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标准编制计划要求,成立了标准编写组。 2013年3月至5月,收集各生产厂家的设备技术资料,并进行技术调研,同时吸取了有关专家的 意见,编制标准草稿。 2013年6月3日至9日,编写组集中封闭,着重对局放带电检测设备的定义、功能要求、技术指 标、试验项目及方法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并修改草稿形成初稿。 2013年8月27日,编写工作组在武汉召开了标准初稿审查会。与会专家针对标准的具体条款提出 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2013年8月28日至30日,根据审查会意见修改标准初稿,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3年9月16日至17日,要求有关专家,对电缆线路高频、超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设备的组成、 性能要求及试验分类进行了集中讨论, 2013年9月23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上报到国家电网公司运检部。 2013年9月25日,国家电网公司运检部发文对标准进行征求意见(国网公司部门文件运检三(2013) 486号)。 2013年9月26日至10月16日,收集、整理回复意见,提出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根据反馈意见 完成标准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 2013年10月25日,标准的送审稿上报到国家电网公司运检部。 2013年11月22日,由国家电网公司运检部在北京主持召开标准送审稿审查会,要求了高校、运 行单位、电力科学研究院、生产厂家等业内专家,针对中国电科院牵头编写的《电缆线路局部放电带电 检测设备技术规范》送审稿进行了评审。评审顺利通过。 2013年11月25日,中国电科院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电力电 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技术规范》报批稿
本标准主题章分为4章。 第4章“技术要求”,对设备的工作条件、功能要求、通用性能要求与专项技术指标提出了具体要 求。 第5章“试验项目及要求”,对四种不同的检验类型及其检验项目进行了规定。 第6章“调试、验收”,对设备的调试与验收进行了一般性规定。 第7章“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规定了设备的相关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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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第1章中,确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适用范围为在10(6)kV及以上交流电力电缆上使用的 便携式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 本标准第2章中,列出了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相关的标准。引用的原则为:在指导性技术文件中有 引I用的GB、DL、Q/GDW标准逐一列出。 本标准第3.1条中,规定了用于电力电缆的高频局部放电检测法,说明了高频涵括的频率范围与传 惑器类型。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高频频率范围与该定义规定的高频频率范围有差异,在此定义目的是 为了将现有的国内外主流高频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的通频带进行统一。 本标准第3.2条中,规定了用于电力电缆的超高频局部放电检测法,说明了超高频涵括的频率范围 与传感器类型。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特高频频率范围与该定义规定的超高频频率范围有较大重叠,在 此定义的目的是为了将现有的国内外主流超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设备的通频带进行统一。 本标准第3.3条中,规定了用于电力电缆的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法,说明了超声波涵括的频率范围 与传感器类型。 本标准第3.6条中,信号采集单元在现实应用中有许多不同的称谓,比如下位机、前级单元等,在 比定义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统一。 本标准第3.7条中,检测主机在实际应用中还有上位机、主机等称谓,在此定义的目的是为了规范 和统一。 本标准第3.8条中,说明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校验的方式与目的。等效放电量不同于视在放电 量(视在电荷),其实质为在GB/T7354标准规定的局部放电测量仪频率范围以外,不同厂家设备基于 不同的检测回路传输阻抗测算出的放电量(等效电荷数值)。 本标准第4章中,对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的一般性组成、总体功能和专项技术指标进行 了规定。 本章明确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正常工作的基本条件。带电检测设备不同于在线监测系统,因其 使用场合与工作方式不同,工作条件要求与在线监测系统存在差异性。 本标准第4.3条中,规定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基本应具备的功能,包括带电检测校验、局部放 电同步与异步测量、缺陷查找、干扰抑制、数据记录与管理、数据处理与分析、人机交互、自诊断与高 级应用功能。 本标准第4.4条中,针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超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与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3类设备 提出了绝缘性能、电磁兼容性能、环境适应性能、机械性能与防护性能5个通用性能具体要求。 本标准第4.5条中,针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超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与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3类设备 规定了每类设备各自的技术指标与特性参数。 本标准第5章中,设备检验分为出厂试验、型式试验、现场试验和特殊试验四类。明确了每类的试 验的适用范围,在现场试验中说明了设备校验的周期。 本标准附录A中,提出了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设备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与验收试验的具体试验项 目及方法。 本标准附录B中,提出了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的通用导出数据规范,采用导出数据报 表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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