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T 5059-2021 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图形符号和文字符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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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造价控制costcontro
以控制工程造价为目标,依据工程招标中标价格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合同价 款,通过对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工程量、工程变更与索赔、工程款支付等环节进行核算、审查、控 制、处理、确认的监理活动。
土建标准规范范本2.0.25进度控制progresscontrol
根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确定的工期, 对工程项目的进度实施情况进行审核、检查、比较以及 协调、调整等一系列监理活动,督促承包单位按期竣工,交付使用
2.0.26见证取样samplingwitness
项目监理机构对涉及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
3.1.1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广播电视工程监理活动。 3.1.2广播电视工程监理宜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
3.2.1根据监理合同,组建监理机构、制定监理人员职责、准备监理设施、编写监理规划和实施 细则、协助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的深化设计进行审核等服务。 3.2.2审核承包单位的项目部组建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深化设计、安全应急预案等施工技术文 件,并监控执行情况 3.2.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标准的规定以及广播电视行业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对工程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生产等进行管理控制,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整理归档 理文件资料,完成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事项
4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4.1.1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与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 务、责任,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等任务。 4.1.2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4.1.3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 模,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 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确定。 4.1.4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组成,且专业 数量、资质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应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4.1.5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项目监理机科 的组织形式和人员构成以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4.1.6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总监 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4.1.7总监理工程师不宜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确实需要时,应经建设单位 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4.2.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4.2.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资: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安排并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质: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深化设计方案、应急预案,并签署审查意 见; 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承包单位现场质量、施工环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承包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初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 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4.2.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 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初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 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2.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本专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处置本专业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定 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及软件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初验收和竣工验收。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深化设计方案、应急预案,并签著审查意 见; 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承包单位现场质量、施工环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承包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初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 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4.2.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 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初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 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2.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本专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处置本专业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定 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及软件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初验收和竣工验收
4.2.4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2.4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按照专业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见证取样;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
3.1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等设 ;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使用和保管上述设施,并按时移交建设单位。 3.2工程监理单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
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 使用和保管上述设施,并按时移交建设单位。 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雷
5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5.1.1监理规划的编制应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监理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 和措施。 5.1.2签订监理合同并收到设计文件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经监 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在工程监理交底前报送建设单位。 5.1.3监理规划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时,应由总 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5.1.4涉及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编制监理实施细 则。 5.1.5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5.2.1 监理规划编制依据包括下列内容: 1 国家和广播电视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其强制性条文; 与广播电视工程项目有关的项目审批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3 监理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文件。 5.2.2 监理规划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 2 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3 监理工作依据:
5.2.1监理规划编制依据包括下列内容:
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监理工作制度; 6 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造价控制; 8工程进度控制; 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0合同与信息管理; 11组织协调; 12监理工作设施。
5.3.1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完成,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实施细则应详细、具体,具有良好的操作性。 5.3.2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包括下列文件: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2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 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 5.3.3 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专业工程的特点; 2 监理工作的流程; 3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3.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应经总! 程师批准后执行。
1.1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状况进行动态分析,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监理措施,对施工质量 施控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质量状况、采取的质量保障措 效果及需要建设单位解决的间题
施、效果及需要建设单位解决的问题。 5.1.2监督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及软件的检验制度。广播电视设备器材的试验 和检验应符合广播电视行业的相关标准,土建及通用设备材料的试验和检验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 关标准。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真实、完整地收集、整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并与施工进度同步。
6.2.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流程见图6.2.1。
6.2质量控制基本流利
6.2质量控制基本流程
图6.2.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流程
6.2.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流程见图6.2.2。
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流程
6.2.3系统调试质量控制流程见图6
.3系统调试质量控制流程见图6.2.3
6.2.4中间测试阶段质量控制流程见图
.4中间测试阶段质量控制流程见图6.2.4
图6.2.3系统调试质量控制流程
图6.2.4中间测试阶段质量控制流程
.5初验收与峻工验收质量控制流程见图6.2.5
图6.2.5初验收与峻工验收质量控制流程
6.3重点子系统质量控制点
6.3.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广播电视工程的重点子系统的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理旁站。 6.3.2音视频系统应重点对以下工序进行质量控制:
6.3.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广播电视工程的重点子系统的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理旁站。
线缆敷设与接续; 2 端头焊接; 3 工艺接地; 4 各子系统功能检测; 5 各子系统性能检测; 6 各子系统的互联互通检测: → 各子系统的联动。 6.3.3 节目制播系统、融媒体系统施工应重点对以下工序进行质量控制: 1线路敷设:
2线路连接; 3系统工艺接地; 4设备安装与调试; 5线路与通道传输性能测试; 6系统功能检测; 7系统互联互通与接口协议检测, 6.3.4节目接收传送、监控系统施工应重点对以下工序进行质量控制: 1线路敷设; 2线路连接; 3系统工艺接地; 4设备安装与调试; 5线路与通道传输性能测试; 6系统功能检测。 6.3.5塔梳施工应重点对以下工序进行质量控制: 1基础预埋件施工; 2钢筋绑扎; 3混凝土浇注; 4拉线地锚的施工(拉线塔); 5拉力测试(拉线塔); 6塔安装安全;塔垂直度控制; 7防雷接地 6.3.6天馈线系统施工应重点对以下工序进行质量控制: 1 地网敷设; 2 馈线安装; 3 主馈电缆安装; 4 馈线连接; 5 馈线固定; 6交换开关矩阵安装; 7天线吊挂; 8馈线系统指标测试; 9天线系统指标测试。 6.3.7 发射机系统施工应重点对以下工序进行质量控制: 1高频接地; 2 工作接地; 3大型电容器安装; 4馈筒与馈管安装; 5线路连接:
6发射机指标测试; 7冷却系统安装。 6.3.8演播室灯光、舞台机械系统施工应重点对以下工序进行质量控制: 1挂接件预埋; 2吊挂系统的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及调测; 3线路敷设; 4线路连接; 5系统接地。 6.3.9声学装修、隔震降噪施工应重点对以下工序进行质量控制: 1 隔声层安装; 2吸声层安装; 3软连接安装; 4隔声门窗安装; 5混响时间与隔声量测试。 6.3.10入户分配终端施工应重点对以下工序进行质量控制: 1线路敷设; 2线路连接。 6.3.11扩声及会议系统施工应重点对以下工序进行质量控制: 1线路敷设; 2线路连接。
6发射机指标测试; 7冷却系统安装。 6.3.8演播室灯光、舞台机械系统施工应重点对以下工序进行质量控制: 1挂接件预埋; 2吊挂系统的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及调测; 3线路敷设; 4线路连接; 5系统接地。 6.3.9 声学装修、隔震降噪施工应重点对以下工序进行质量控制: 1 隔声层安装; 2吸声层安装; 3软连接安装; 4隔声门窗安装; 5混响时间与隔声量测试。 6.3.10入户分配终端施工应重点对以下工序进行质量控制: 1线路敷设; 2线路连接。 6.3.11扩声及会议系统施工应重点对以下工序进行质量控制: 1线路敷设; 2线路连接。
6.4工艺与土建配合的质量控制
6.4.1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编写的现场踏勘方案,是否满足广播电视工艺设计与工艺功 能要求或施工要求,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工艺房间面积与层高; 2工艺房间承重; 3工艺房间供配电系统; 4工艺房间空调设施; 5工艺房间消防设施; 6工艺房间接地系统; 7工艺房间施工用电; 8声学工艺房间声学环境,
能要求或施工要求,应至少包找 1工艺房间面积与层高; 2工艺房间承重; 3工艺房间供配电系统; 4工艺房间空调设施; 5工艺房间消防设施; 6工艺房间接地系统; 7工艺房间施工用电; 8声学工艺房间声学环境
不符合工艺要求的专业工程进行调 整,调整完毕后应将调整成果交承包单位核验,核验完毕后可认定符合条件
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承包单位对土建工程的成品
6.5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上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之日正为施工准备阶段。 6.5.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掌握建设单位对本工程 的要求、设计意图、设计要点及标准、对材料和工艺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澄 清有关问题,收集资料及记录,会议纪要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6.5.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掌握建设单位对本工程 的要求、设计意图、设计要点及标准、对材料和工艺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澄 清有关问题,收集资料及记录,会议纪要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5.3审核系统承包单位提供的系统深化设计方案,应满足下列要求: 1是否符合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 2设备选型是否符合设备选型原则,各系统设备参数是否均衡配套; 3对配套系统的技术要求是否科学合理,现实可行。 6.5.4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 起草,并由与会代表会签。 6.5.5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 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承包单位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2施工总体布署与施工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3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并符合相关法规; 4总体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 6.5.6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附表 3.0.4)。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后,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经审查,下列内容符合要 求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文件; 3类似工程业绩; 4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 5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6分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6.5.7总监理工程师应于总体工程开工前,对承包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特点进行的分 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附表D.0.1)予以批复并报建设单位备案,审批结果应作为全过程管 理的依据。 6.5.8项目监理机构宜根据工程特点、工程设计文件、承包合同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
6.5.8项目监理机构宜根据工程特点、
方案,对工程质量控制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难点和重点并制定对策,实施 和重点控制。
3.5.9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开
报表的报审要求及工程资料的管理要求等。 6.5.10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附表B.0.2)及相关资料,具 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附表A.0.2)并报建设单位
6.6实施阶段质量控制
5.6.1工程材料、厂播电视设备器材、软件进场认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1承包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完整的工程物资进场堆放计划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后,工程物资方可进场: 2工程物资到场,承包单位应将材料准用证、出厂质量证明等资料随《工程材料、设备及软 件报审表》(附表B.0.5)报项目监理机构签认,凡属新材料、新产品要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行政许可;新型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应持有广电行业颁发的《入网认定试用证书》或有关部门的生户 许可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承包单位与供货单位共同验收;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应根据相关规定对设备和材料进行取 检测。若无相关规定,以个(台、点)计的,取样率为5%,至少取1个(台、点);以来计的 1000米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米的,为一个检验批; 4成品软件的采购应提供正版授权相关文件,软件开发应明确著作权归属: 5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检验不合格的工程物资、设备和软件,应责令承包单位原样退回供货单 位,对调换同等数量与类型的物资、设备和软件,加倍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1承包单位主要施工机械与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报项目监理机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现场主要机械与设备及软件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 计的要求,是否具备正常运行条件,并签认; 3对需要定期检定的设备,承包单位应提供检定证明。 6.6.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巡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发现质量缺陷,消除质量 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并应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检查和旁站,旁站监理过 程中,旁站监理员应按要求填写《旁站记录》(附表A.0.6),旁站点设置应符合附录表D.0.2要 求。 6.6.4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签发《监理通知单》(附表A.0.3)通知承包
1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附表A.0.9)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到现场对隐蔽工程进行核查; 3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附表A.0.10),由承包单位整改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查:
4对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的工序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并准予进 行下一道工序。
6.6.6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承包单位在分项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报审、报验表》(附表B.0.6)报项目监理 机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核查: 3监理机构收到承包单位上报的《报审、报验表》后,对有中间测试要求的系统,应经过中 间测试验收合格后签收,未经过中间测试的系统,不得签收。中间测试验收质量把控,详见6.7 节; 4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 A.0.10),由承包单位整改; 5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质量验收标准进行再验收和签认。 6.6.7成品软件安装并配置完成后,应进行兼容性检查。 6.6.8软件开发完成并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黑盒测试。 6.6.9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 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 应重新进行验收。 6.6.10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除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 出处理意见外,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附表A.0.5),再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研 究,经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6.6.1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6.6.12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3.6.1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 6.6.14督促承包单位对已完工程项目中所存在的施工质量缺陷进行修复。在承包单位未能执行项 目监理机构的指示或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时,项目监理机构可建议建设单位雇佣他人完 成质量缺陷修复工作,并协助建设单位处理由此所发生的费用。若质量缺陷是由建设单位或运行管 理单位的使用或管理不周造成,项目监理机构应受理承包单位因修复该质量缺陷而提出的追加费月 付款申请。 6.6.15在承包单位厂内生产加工量较大的设备、软件等,监理应设置关键质量检查点,进厂对关 键环节进行质量检查,
6.7.1下列广播电视专业宜做中间测试: 1声学装修工程; 2隔振降噪工程; 3铁塔安装工程; 4天馈线工程:
3.7中间测试的质量控
5演播室灯光、舞台机械工程; 6节目制播系统、融合媒体系统; 7广播电视通道工程。 6.7.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中间测试的技术方案技术可行性、安全可靠性,并提出审查意见,专 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协调中间测试的工作,对中间测试过程进行旁站、跟踪、检查。专业监理工 程师审查的中间测试技术方案应包括:安全生产措施、安全防范应急措施、机具、设备和装置的有 效性和适用性,承包单位根据确定的测试方案实施
5演播室灯光、舞台机械工程; 6节目制播系统、融合媒体系统; 7广播电视通道工程。
6.8测试整改的质量控制
6.8.1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对中间测试不合格项提出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必要时应请设 计单位认可。 6.8.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单位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6.8.3承包单位对整改项进行重新测试,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监理。 6.8.4测试后承包单位提交测试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测试报告的全面性和正确性,测试指 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6.9初验收与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3.9.1当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且承包单位已按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时,总监理 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组织初验收: 1承包单位填写《单位工程初验收报验表》(附表B.0.18),附其他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 位的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对峻工资料进行核查;工程项目若有专业检测要求,竣工资料应包含专 业测试机构对工程的检测结果; 3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4需进行局部整改的,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A.0.10),要求 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对整改事项再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签署《单位工程初验收报验 表》。 6.9.2工程竣工初验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 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工程各参建单位; 3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4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结果; 5竣工资料审查情况; 6工程质量评估结论
6.9.3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需整改的问题,应督促承 包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工验收相关记录中签署意见。
工程进度、造价控制及安全文明生产管理
7.1.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坚持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进行 工程进度、造价控制及安全文明生产管理。 7.1.2工程进度、造价控制及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应遵循动态控制原理,进行动态的控制和管理。 7.2工程进度控制 7.2.1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广播电视工程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对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进度计 划进行审批。 7.2.2项目监理机构对工艺与建安工程的进度配合进行重点审查。 7. 2. 3 进度控制的程序见图 7. 2. 3
7.2.1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广播电视工程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对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进度计 划进行审批。 7.2.2项目监理机构对工艺与建安工程的进度配合进行重点审查。 7.2.3进度控制的程序见图7.2.3。
图7.2.3进度控制的程序
7.2.4项目监理机构在承包单位上交《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附表B.0.11)之前,应向承包单位 进行进度交底,说明广播电视工程的进度特点和本工程进度要求、影响广播电视工程进度的主要因 素及处理办法。
7.2.5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根据广播电视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李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及相应的材料设备、工机具进场计划,并按时填写《施工 进度计划报审表》(附表B.0.11),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审批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本工程的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程度、施工的现场条件、施工队 伍的条件等,全面分析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承包单位较多的特点,重点审核各承包单位的进度 计划衔接性; 3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广播电视工程的特点以 及相关不确定因素,确保工艺设备供货及安装有序顺利进行,严格按照工期和工序要求执行安装 及测试流程: 4对审核中提出的修改意见,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限期修改后重新申报; 5施工进度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 7.2.6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监督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在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并对 实施情况做出记录; 2项目监理机构根据跟踪监督的结果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价和分析。发现偏离施工进度计划后 应签发《监理通知单》(附表A.0.3),要求承包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实现计划进度的安排; 3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每月定时上报工程材料、设备及软件的采购、储备使用计划, 并按月报告执行情况。 7.2.7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现工程进度偏离施工进度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分析原因、研究 施,或召开各方协调会议研究相应措施,保证合同约定目标的实现。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报 告工期延误风险; 2必须延长工期时,承包单位填写《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附表B.0.13),报项目监 理机构与建设单位审批,
7.2.7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现工程进度偏离施工进度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分析原因、研究指 施,或召开各方协调会议研究相应措施,保证合同约定目标的实现。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报 告工期延误风险; 2必须延长工期时,承包单位填写《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附表B.0.13),报项目监 理机构与建设单位审批,
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监理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7.3.1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监理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资金使用计划: 2复核承包单位在工程款报审表中提交的工程量,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到期应支付给承 包单位的工程款金额,并提出相应的证明性材料,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附 表A.0.8); 3建立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对合同付款情况进行分析,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 告。如发现偏差的,应提出调整建议; 4根据授权处理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费用变化事宜; 5根据授权处理合同索赔中的费用问题; 6竣工结算审核。
7.3.2工程造价控制原则应包括下列内容:
7.3.2工程造价控制原则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严格执行广播电视工程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合同价、单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款支付 方法; 2对超出承包合同文件约定范围的工程量、报验资料不齐全或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 合格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拒签该部分工程款支付凭证; 3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应在广播电视工程承包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内完成: 4由于工程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的处理,应依据广播电视工程承包合同,坚持公 正、合理的原则; 5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算和工程款支付,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等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 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有关证书;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临时解决方实 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若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对临时解决方案仍有异 议,可执行承包合同有关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
7.3.3工程造价控制的基本程序包括
7.3.4工程量计量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计量应符合以下程序: 1)工程计量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计量人员的资格和计量仪器设备的精度情况, 审定计量的程序和方法; 2)在接到承包单位计量申请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计量项目、范围、方式,审核承包单位 提交的计量所需的资料、工程计量已具备的条件。如发现问题或不具备计量条件时,应督 促承包单位进行修改和调整,直至符合计量条件要求,方可同意进行计量; 3)项目监理机构应会同承包单位共同进行工程计量;或监督承包单位的计量过程,确认计量 结果;或依据承包合同约定进行抽样复核: 4)在付款申请签认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支付工程量汇总成果进行复核。如发现计量有误, 可重新进行审核、计量,并由承包单位进行修正与调整后重新提交。 2可支付的工程量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承包合同文件和相应的施工图纸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和施工现场的洽商)约定的范 围内,应按有关规定及承包合同文件约定的计量方法和计量单位进行计量的工程量; 2)承包单位实际完成的并按承包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3)经质量检验合格的工程量; 4)经项目监理机构签认,并符合承包合同约定和相应的施工图纸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和 施工现场的洽商)的工程量。
3承包单位完成了每个计价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应将该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总 体量测,提交项目监理机构核实,确认该项目的最终计量工程量。
7.3.5工程款支付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程款支付申请的基本条件: 1)支付申请表填写符合规定,证明材料齐全; 2)申请付款项目、范围、内容、方式符合承包合同约定和相应的施工图纸文件; 3)质量检验签证齐备; 4)工程计量有效、准确; 5)付款单价及合价金额准确。 2工程款支付申请和审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量计量结果只有经项目监理机构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方可受理承包单位提交的支付 申请; 2)承包单位应在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汇总已完成的工程量,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 3)项目监理机构在接到承包单位支付申请后,应在承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因承包单 应申请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造成支付证书签证延误,由承包单位承担责任。未经项目 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建设单位不应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3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包括下列内容: 1)承包单位填写《工程款支付报审表》(附表B.0.10)报项目监理机构,经项目监理机构审 核,确认符合《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预付款的《工程款 支付证书》(附表A.0.8);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抵扣工程预付款。 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承包单位按项目监理机构要求,将已被签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汇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 核签认后,报送建设单位; 2)承包单位将项目监理机构签认的《分部工程报验表》(附表B.0.7)和《费用索赔报审 表》(附表B.0.12)等一并计算本期工程款,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3)项目监理机构依据承包合同、施工图纸文件及有关规定和预算定额进行审核,确认应支付 工程款的金额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报送建设单位。 6竣工结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各方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监理 是交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提交的资料和申请进行及时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与建设单 承包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按承包合同约定处理; 3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各方达成一致的结论,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 4建设单位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结算支付证书后,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与承包单位办理峻 算有关事项
7.3.6竣工结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7.4.1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以预防为主,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的监 督管理。 7.4.2项目监理机构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并在监理规划及相关监理细则 中制定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7.4.3督促承包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内容进行专家论证。 7.4.4项目监理机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控制体系。由总监理工程师负总责 并设专职安全监理员。安全生产控制体系应保证信息通道的快速、准确。 7.4.5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职工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审查承包单位应急救 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核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查项目经 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 续。 7.4.6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向承包单位进行交底,就施工安全,特别是广播电视工程施 工过程中常见的安全隐患向承包单位进行重点说明。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 可要求承包单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批准。 7.4.7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 要求。 7.4.8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执行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以及施工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4.9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工地进行巡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施工电梯、施工用电等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 监督。 7.4.10对于改扩建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重点检查现有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保证现有系统的 安全播出。 7.4.11广播电视工程重点危险作业包括: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用电作业及其他高风险作业 针对重点危险作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 7.4.1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广播电视设备施工和仓储的防尘、防潮、防振、防盗措施进行监理巡 检。 7.4.1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已安装完毕华设备的成品保护进行监理巡检。 7.4.14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时,安全监理员应责令承包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若承 包单位故意拖延或拒绝整改,项目监理机构可责令停工。当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惠 时,应立即责令承包单位停工,做好防患措施,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如有必要,应向政府有 关主管部门报告
7.5.1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文明 施工教育和培训。 7.5.2发现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指示承包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若承包单位延误或拒 整改,项目监理机构可责令停工。
8工程变更、索赔及合同争议管理
8.1.1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进行承包合同管理,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 程变更、索赔及承包合同争议、解除等事宜。 8.1.2承包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按承包合同约定处理承包合同终止的有关 事宜。
8.1.1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进行承包合同管理,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 程变更、索赔及承包合同争议、解除等事宜。 8.1.2承包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按承包合同约定处理承包合同终止的有关 事宜。
8. 2. 1 合同管理程序则图 8. 2. 1
8. 2 合同管理程序
图8.2.1合同管理程序
8.3.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施工令:
暖通标准规范范本8.3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承包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3承包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承包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的; 5施工出现或可能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工程质量引起的损失或危及人 身安全必须停工的; 6发生了必须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况。 8.3.2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附表A.0.5)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在紧急情况下 无法事先报告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8.3.3工程暂停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并要求承包单位保护 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受损失或损害。 8.3.4签发工程暂停令后,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处理好因工程暂停 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8.3.5当施工暂停因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及时提出复工申请,并填写《工程复 工报审表》(附表B.0.3),由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相关材料并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 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附表A.0.7);承包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 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时签发《工程复工令》,指令承包单位恢复施工。 8.3.6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的,在具备复工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 的复工申请和如下材料: 1承包单位对工程暂停原因的分析; 2工程暂停原因已经消除的证据: 3避免冉出现类似问题的预防措施。 8.3.7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令》,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8.4.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
8.4.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 立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 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建设规模、配置标准、安 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设计变更及其他洽商变更文件应由建设、设计、 监理、施工四方签章方可生效; 2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并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承包合同的有关条 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1)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2)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3)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调 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附表C.0.2),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 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6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1)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2)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3)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调 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附表C.0.2),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 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6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8.4.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总监理工程师应 按承包合同约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 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2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 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3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 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 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8.4.3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8.4.4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 项目监理机构不予计量
8.4.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按承包合同约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 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2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 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3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 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 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8.4.3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8.4.4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 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予计量
8.5.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应依据下列内容: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2本工程的承包合同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 3国家、广播电视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 4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8.5.2当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1承包单位已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程序填写《费用索赔报审表》(附表B.0.12),提 出费用索赔申请,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2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环境标准,且符合承包合同约定; 3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8.5.3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受理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和费用索 赔报审表; 2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收集并核实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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