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J)/T 8400-2021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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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1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应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 建设目标、建设需求和设置原则,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4.1.2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 化配置、适当超前、资源共享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适应未来智 慧城市、万物互联的发展需要,

    4.1.3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应根据本地区经济发

    通信业发展规划要求地基标准规范范本,结合用户分布密度、覆盖范围、设备参数及 网络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

    好动态修编,合理划分不同建设场景下(密集城区、一般城区 郊、乡镇、农村等)的选址要求,明确与建筑物融合的标准化 方案。

    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同其它公共基础设 施一并纳入规划控制体系中

    经营者共址建设基站的需要,实现资源的共建共享,其站址选择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应综合考虑管线资源分布,便于传输管线资源进出;宜选择 交通便利区域,便于日常维护: 2应符合基站布局要求,天线高度满足覆盖需要,并与周边站 点基本保持一致,基站机房应靠近大线安装位置: 3应避开易燃、易爆、强电等区域,与周边设施的安全间距应 满足通信安全需要及有关动规定要求; 4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等国家有关电磁辐射 环保和防护规定的要求,避开幼儿园、医院等敏感场所。 4.2.2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站址的选择应符合《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 范》YD5003的相关规定

    满足通信安全需要及有关动规定要求; 4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等国家有关电磁辐射 环保和防护规定的要求,避开幼儿园、医院等敏感场所。 4.2.2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站址的选择应符合《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 范》YD5003的相关规定。 4.2.3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城市历史街区保护和城市景 观及市容、市貌要求,宜采用小型化、隐蔽化、美观化的建设方案, 并满足下列要求: 1重点风貌地区,基站宜布置在核心区外围,避开主要的视线 通廊; 2城市客厅、特色风貌街区,应对各类室外移动通信基础设施 的点位、形式、高度等进行三维多方案比选: 3高度、色彩、风格等应与建筑物和周边建成环境相协调。 4.2.4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依托建筑物设置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宜优先选择公共建筑或公共空间设置移动通信基础设施: 2选择临街建筑物设置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时,不得影响沿街立 面景观,且宜避开城市主要街道、历史街道和特色街道: 3建筑物高度有差异的建筑群宜选择最高建筑物设置移动通 信基础设施; 4圆形、多边形等非矩形屋面建筑物,应根据建筑物整体布

    局及周边环境建设移动通信基础设施

    4.2.5移动通信设施应根据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中通信基 础设施的目标位置,按照通信覆盖要求,选取合适距离范围内的建 筑物。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在用地红线内的具体位置、布置形式及配置要求 并应符合本标准、有关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标准的规定

    5.1.1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应为提高移动通信信号覆盖、通信 质量和效率进行配置建设。 5.1.2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配置应同时考虑建筑物自身及 周边区域的信号覆盖。

    5.1.2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配置应同时考虑建筑物自 周边区域的信号覆盖。

    5.2.1位于电信运营企业光缆网络汇聚节点位置的建筑物宜设置 综合接入机房。 5.2.2用地面积大于30000m2的建筑物,每30000m2宜设置一个基 站机房,不足30000m以30000m?计; 5.2.3建设室内分布系统的建筑物,按各层面积合并计算,1000 m2~3000m2宜设置一个室内分布机房或设备间:大于3000m时 母增加3000m2宜增设一个室内分布机房或设备间。

    5.2.4宜选择高度15m~45m的建筑物建设移动通信基础设放

    5.3.1通信机房应结合光纤到户及其他通信需求进行统筹建设。 5.3.2通信机房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与新建主体建筑设计使用年限 相同;通信机房的结构安全等级应与新建主体建筑的结构安全等 级相同,且不应低于二级。

    5.3.3通信机房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

    1不宜贴建于厕所、浴室、厨房及其他经常积水的场所,如因 特殊情况需贴建,应做防渗漏、防结露的技术措施; 2应远离强震动源、噪声源、电磁干扰场所; 3通信机房内不应设置采暖系统、各种给排水管道及中央空调 4通信机房平面形状宜采用矩形,梁下净高不宜低于2.6m; 5通信机房的楼面活荷载标准值取值不应小于6kN/m,墙体 应能满足500kN壁挂安装荷载要求; 6通信机房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具有防火、防盗、保温隔热、 耐久、隔声、防水等性能,门洞净宽不应小于1.0m,门洞净高不 应小于2.1m,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7除机房门、馈线洞外,机房墙体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确 有需要开设窗洞口时内侧应采用不燃建筑板材封堵: 8通信机房外墙应在便于线缆进出的位置预留两个馈线洞,洞 口应面向开阔处,且内高外低,向外下倾斜5°~10°,下沿距地不 低于2.2m,孔洞净尺寸不应小于0.4m×0.4m; 9通信机房的防雷和接地设计应满足人身安全及电子信息系 统正常运行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相 关规定。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 阻应按其中最小值确定。通信机房内应设置接地排,目不应少于两 处; 10位于室外的通信机房入口应设置雨篷; 11通信机房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通信建筑工 程设计规范》YD5003、《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规范》YD/T5230 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 12通信机房照度不应低于3001x,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

    正常照明照度; 13光源宜采用三基色荧光灯或LED灯,显色指数不小于80; 灯具吸顶安装,分列手动控制。 5.3.4综合接入机房设计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综合接入机房宜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 2 综合机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m,净宽度不应小于4m。 5.3.5 基站机房设计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基站机房宜贴近天线设置,宜与建筑物屋面局部突出的电梯 机房、楼梯间、设备间或弱电间等附属用房贴建: 2基站机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5m,净宽度不应小于3m: 3无法提供基站机房的建筑物,应提供安装通信一体化机舱基 础,该基础应贴近天线设置,基础做法参照本章节屋面设施。 5.3.6室内分布机房的设计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室内分布机房宜靠近建筑平面中心的位置,宜与建筑物弱电 机房合建;

    正常照明照度: 13光源宜采用三基色荧光灯或LED灯,显色指数不小子 灯具吸顶安装,分列手动控制。

    1室内分布机房宜靠近建筑平面中心的位置,宜与建筑物弱电 机房合建; 2室内分布机房净面积不应小于10m,净宽不应小于2m。 5.3.7 设备间的设计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宜选择建筑物弱电竖井作为设备间: 2 设备间墙体面积不宜小于10m?,如单层空间无法满足,应 呆证相邻上、下层有足够空间: 3应有可靠的电源供给及接地。

    5.4.1通信机房供电线路电流小于等于60A时,可采月

    5.4.1通信机房供电线路电流小于等于60A时,可采用220V 供电;大于60A时,宜采用220V/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通信 设施用电负荷等级应与该建筑中最高等级的用电负荷等级相同。

    5.4.2通信机房内均应配置交流配电箱,市电引入电缆应敷设至

    5.4.2通信机房内均应配置交流配电箱,市电引入电缆应敷设至 该配电箱,交流配电箱宜按底边离地1.4m高度挂墙安装,安装位 置与机房门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2m。

    5.4.5综合接入机房用电负荷不应小于90KW,基站机房用电负

    荷不应小于50KW,室内分布机房或设备间用电负荷不应 10KW。

    GB50217和《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GB51194的和 关规定。

    5.5.1通信管线设施应满足当前移动通信基站传输需求,并

    5.5.1通信管线设施应满足当前移动通信基站传输需求,并适当考 怎未来3年内移动通信基站对线缆布放的需求 5.5.2通信管道的建设应与建筑物其他设施的地下管线整体布局 相结合,并应与配套道路同步建设。

    5.5.3通信管线由通信缆线及主干和配线管网、人(手)孔等

    主干管网是由建筑物通信机房至交接设备之间的线缆管道:配线管 网是由交接设备至建筑物内配线设备之间的线缆管道。

    5.5.4配线管网包括但不限于建筑

    架、托盘、槽盒等,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配线管网应与线缆引入及建筑物布局协调,并应选择距离 较短、安全经济的路由: 3引入管应按建筑物的平面、结构和规模在一处或多处设置: 并应引入建筑物的进线部位; 4导管、槽盒不应设置在电梯或供水、供气、供暖管道竖井 中,不宜设在强电竖井中; 5弱电间(并)应上下贯通,并应靠近或设置在通信机房内。 5.5.5建筑物周边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数应按远期光缆与电缆条 数、规格和管群组合类型及备用孔数确定。管孔总数量应满足多 家电信运营企业的需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信管道可按不同直径的光缆和电缆敷设要求采用不同管 径的管材进行组合; 2通信管道采用多孔管时,管孔数不宜少于5孔:通信管道 采用单孔管时,不同管道的孔径及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多层住宅单元的引入段管道不宜少于2根,内径不 宜小于100mm; 2)多层住宅建筑的引入段管道不宜少于2根,内径不 宜小于100mm; 3)主干管道数量不宜少于6根,内径不宜小于100mm; 4)支线管道数量不宜少于2根,内径不宜小于100mm。 5.5.6通信机房与弱电间(井)间应设置水平方向的弱电金属线槽 线槽规格不应小于200mmx100mm。通信机房与弱电间(井)贴邻 时,可通过进线孔洞直接连通。

    5.5.7弱电间(井)内宜预留移动通信专用垂直弱电金属桥架

    或线槽时,应在共用桥架或线槽内预留移动通信线缆敷设专用位置 预留截面不应小于200mm×100mm。桥架或线槽应垂直通达各个 楼层,并在各楼层设置出口。当建筑物内的竖并为强弱合用时,应 提前做好强电和弱电的布线规划,强电和弱电的桥架、线槽应分别 布置在竖井的两侧,平行净距不小于0.5m。

    布置在竖开的两侧,平行净距不小于0.5m。 5.5.8应预留红线内从通信机房到公用通信网的地下管道和线槽 5.5.9地下通信管道的理深应根据场地条件、管材强度、外部荷载, 土壤状况、与其他管线交义、地下水位高低、冰冻层厚度等因素确 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 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的有关规定; 2地下通信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GB50373的 有关规定; 3对于管道容量大于6孔的段落,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通信 管道人孔和手孔图集》YD/T5178、《通信管道横断面图集》YD/T 5162的有关规定选择人孔程式: 4人(手)孔制作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 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GB50373的有关规定

    5.6.1屋面设施应位于建筑物承重结构构件上,且满足结构安全性 可靠性要求。

    5.6.2安装抱杆的屋面设施数量不宜少于4个,位置宜布置

    面四周的边角处或转角处,周围应无遮挡,外边缘距离建筑物夕

    檐不宜大于1.5m;当屋面跨度超过60m时,每间隔60m宜增 加1个屋面设施。

    信 母阐 加1个屋面设施。 5.6.3安装一体化机舱的屋面设施数量为1个,位置宜靠近安装抱 杆的屋面设施。

    疑土平台的方式。平台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25,应与主 本结构一次浇筑;平台内的钢筋等级不宜小于HPB300,应与主 本结构钢筋可靠连接,面筋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15%,

    5.6.5单个屋面设施的活荷载标准值取值不应小于4kN/m

    5.6.5单个屋面设施的活荷载标准值取值不应小于4kN/m。 5.6.6单个屋面设施的平面尺寸不宜小于2.5mx2.5m,高出屋面 保温隔热层不宜小于50mm,应做好相应的防水、防漏构造措施。 5.6.7设置屋面设施的屋面应有楼梯或爬梯到达,当屋面采用爬 梯时,上人孔的净尺寸不应小于1000mmx1000mm。 5.6.8单个屋面设施上应配置2处规格不小于40mmx4mm的热 镀锌扁钢引出接地装置,并与建筑物防雷接地网可靠连接。 5.6.9 屋面设施的防雷设计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等 规范的相关规定,

    6.1.1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应在通信设施建设单位根据建筑 物的设计文件复核后使用。 6.1.2通信机房的地面、墙面、屋面、门等应按设计要求和房屋 建筑单位工程专业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与验收。 6.1.3在施工与验收过程中,应做好设备、材料及装置的保护, 不得污染和损坏。 6.1.4工程验收技术文件应内容齐全、数据准确,应包含下列技 术文件: 1 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和材料代用证明文件); 2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或材料复验报告; 3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4防雷装置检查记录: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1.5工程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 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等国家和行业相 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2.1 通信机房数量、位置、空间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机房门

    的尺寸、开后方向、防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2.2在通信机房墙体设置的通信孔洞的数量、尺寸和位置应符 合设计要求。 6.2.3通信机房接地装置的材料、规格、数量和安装方式应符合 设计要求;接地装置与建筑接地系统应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 阻应符合设计要求;具有接地电阻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应符合要 求。

    的尺寸、开启方向、防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2.2在通信机房墙体设置的通信孔洞的数量、尺寸和位置应符 合设计要求

    6.2.3通信机房接地装置的材料、规格、数量和安装方

    设计要求;接地装置与建筑接地系统应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 阻应符合设计要求;具有接地电阻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应符合要 求。

    6.2.4通信机房的消防安全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

    50016、《通信机房防火封堵安全技术要求》YD/T2199等国家利 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6.2.5通信机房的验收除应符合本

    信局(站)机房环境条件要求与检测方法》YD/T1821、《数据中心 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等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规范的规定。

    6.3.11 供电线路的接线、相序、导通性、标识应符合设计要求。 5.3.2 移动通信设施用电负荷等级、供电电压等级、用电负荷容 量及配电箱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3.3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接地电阻、接地导体连接方式 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可靠接地,接地导体最小截面积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的规定。

    6.3.5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配有该装置时 应进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动作特性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要求。 6.3.6电涌保护器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配有该装置时,应对 电涌保护器的性能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要求。 6.3.7配电线缆线间和线对地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具有 电气线路绝缘电阻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应符合要求。 6.3.8电源电能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具有电能质量检测报告: 检测结果应符合要求。 6.3.9供电线路配备有备用电源的,应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 切换试验,且应符合以下规定: 1当主电源断电时,备用电源应当自动投入供电;当主电源 恢复时,系统应能自动切换为主电源供电;在主、备电源切换过 程中,系统应能正常工作,自动投入和自动切换的时间应满足设 计要求;

    6.3.9供电线路配备有备用电源的,应对主电源和备用

    切换试验,且应符合以下规定: 1当主电源断电时,备用电源应当自动投入供电;当主电源 恢复时,系统应能自动切换为主电源供电;在主、备电源切换过 程中,系统应能正常工作,自动投入和自动切换的时间应满足设 计要求; 2在任何情况下,主、备电源严禁同时为用电设备供电; 3备用电源的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即满足供电系统在最大 负荷工况下可靠连续运行的要求

    6.4.1 通信管槽的材料、规格和路由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4.2 各段金属管槽应可靠连接 6.4.3 金属管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6.4.4 进出建筑物、跨越防护分区、穿越防火隔墙的通信管线 洞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

    信管线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通信

    6.4.5通信管线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

    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T50374的规定。

    6.5.1屋面设施的数量、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钢筋混凝土 基础时,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的有关规定: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具有混凝土强 度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应符合要求。

    6.5.2屋面设施的接地装置材料、规格、数量和位置应符合设计

    要求;接地装置应与建筑防雷接地系统可靠连接,接地电阻 合设计要求:有接地电阻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应符合要求

    6.5.3屋面设施位置应标记清晰、准确,宜采用与屋面

    不同的颜色区分或设置分隔条区分,避免被其他屋面设施占用 6.5.4有屋面设施的屋面应有楼梯或爬梯到达,上人孔净尺寸应 符合设计要求。

    6.5.5施工和验收应符合《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榄结构验

    YD/T5132、《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5201等标 隹规范中对施工的相关要求。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按执 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 《高结构设计标准》GB50135 1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11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12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 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1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15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16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GB50373 17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T50374 18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 19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 20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E 50846 21《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605

    22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50853 23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GB51194 24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5003 25 《移动通信工程钢塔稳结构设计规范》YD/T5131 26 《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榄结构验收规范》YD/T5132 27 《通信管道横断面图集》YD/T5162 28 《通信管道人孔和手孔图集》YD/T5178 29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5201 30 《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规范》YD/T5230

    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1 总则 26 3 基本规定 .. 27 4 规划 .28 4.1 规划要求 .28 4.2 选址和管控 .28 5 设计 ...29 5.2 配置原则 ..29 5.3 通信机房, .30 5.4 通信电源, .34 5.5 通信管线 .34 5.6 屋面设施 34

    1.0.2既有建筑的改建、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3.0.5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涉及机房、电源、管线等多项内容,与建

    3.0.5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涉及机房、电源、管线等多项内容,与建 筑物的位置、高度、平面布局、供电、走线桥架等内容关系密切, 为确保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能满足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要求,同时尽 量减少对建筑物的影响,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应与建筑物同步 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考虑建设需求时要统筹考 虑多家运营商的平等接入要求。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是为 安装移动通信设备预留安装条件和提供配套设施,移动通信设备的 安装由移动通信设施建设单位负责实施。 3.0.6工信部、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 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2014】586号文),明确 提出了由铁塔公司统筹考虑地铁、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车站、 大型场馆、多业主共同使用的商住楼、党政机关办公楼等建筑楼宇 类重点场所的室内分布系统建设,这儿类场景的移动通信业务重要 程度高、业务量大,为保证无线信号的覆盖效果,避免后期对建筑 物进行改造,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减少改造成本,建筑物需同步建 设室内分布系统基础设施

    4.1.3国土空间是指国家主权与主权权利管辖下的地域空间,是 国民生存的场所和环境,包括陆地、陆上水域、内水、领海、领 空等。从提供产品的类别来划分,可以分为城市空间、农业空间、 生态空间和其他空间四类。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国家或地区根据 其发展战略和目标编制的全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 间蓝图,是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战略性总 纲,具有战略引领性、指导约束性、开发管控性。国主空间总体 规划是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各类专项规划的基础

    4.2.3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特别是建筑物屋面天线

    4.2.3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特别是建筑物屋面天线把杆和开高架, 对于城市景观形象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天线景观化可随环境的 变化而采取灵活的方式,其根本是将天线融入到其所在的环境中 去。因此,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布置应与城市设计中确定的城市 风貌分区相衔接,宜避开城市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重要景观 现廊、滨水地区以及其他能够集中体现和塑造城市文化和风貌特 色的区域,或与其管控要求相协调。 4.2.5在设计方案阶段,建议委托具有相应通信资质的设计单位

    4.2.5在设计方案阶段,建议委托具有相应通信资质的

    浪据无线的目标网和基站设备形态,综合确定移动通信基础设施 的具体点位、布置形式及配置要求,原则上优先配置在公共属性 的建筑单体中。

    5.2.1~5.2.3

    5.2.4从满足运营商5G网络无线信号覆盖的挂高需求考虑,基 站天线挂高要求范围在15m~45m之间,因此宜选择建筑物高度 为15m~45m

    5.2.4从满足运营商5G网络无线信号覆盖的挂高需求考虑,基

    5.3.1通信机房中不同机房的对应网络关系如图5.3.1:

    图5.3.1 综合接入机房、基站机房、室分机房网络关系图 1一建筑物:2一综合接入机房:

    筑物:2一综合接入机

    3一基站机房:4一室分机房:5一设备间

    5.3.3通信机房应按照相关规划要求进行设计:

    4通信机房内机柜(架)高度不高于2.2m:走线架一般设置在 2.4m,梁下净高不宜低于2.6m。 5通信机房的楼面活荷载标准值取值根据《通信建筑工程设 计规范》YD5003中表8.2.2通信建筑的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值的 第五条要求。 8通信机房外墙应预留两个馈线洞,洞口应面向开阔处,且 内高外低,向外下倾斜5°~10°,主要是为了方便通信电缆的出入 且防止雨水顺着馈线进入机房。

    余合接入机房设计还应符合以下号

    2综合接入机房内主要放置运营商汇聚接入传输设备以及 光配线架、综合机柜、电源、电池、空调等,机柜(架)正面之 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2m、背对背布置的机柜(架)背面之间的距 离不宜小于0.6m,设备维护机柜与散热机柜面距墙不小于0.8m 具体详见示例图5.3.4。

    5基站机房设计还应符合以下享

    图5.3.435m2综合接入机房设备平面布置示例图

    4一蓄电池组:5一空调:6一交流配电箱:

    1基站机房与建筑物屋面局部突出的电梯机房、楼梯间、设 备间或弱电间等附属用房贴建,主要是为了减少机房对建筑造型及 结构布置的影响,便于设备的安装和线缆的布放。 2基站机房内主要放置包括开关电源、综合机柜、运营商主 设备、蓄电池组以及相关空调、交流配电箱和其他预留机柜。机

    柜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0.6m;部分无需背维护的机柜可考虑靠墙 布置,但机柜正面维护距离不宜小于0.6m,具体详见示意图5.3.5。

    5.3.6室内分布机房的设计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5m基站机房设备平面布置示例图

    开关电源:2一综合机柜:3一运营商主设备:

    螺母标准4一蓄电池组:5一空调:6一交流配电箱:7一其他机柜:

    1为尽可能减少馈线长度,保证覆盖效果,机房尽量靠近所 覆盖区域的中心(平面中心或竖向方向的中间层);为便于馈线 的布放,减少布放馈线对建筑物其他空间的占用,室分机房尽量 与弱电机房合建; 2机柜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0.6m;部分无需背维护的机柜 可考虑靠墙布置,但机柜正面维护距离不宜小于0.6m,具体详见 示意图5.3.6。

    3.610m室分机房设备平面布置示例

    4一蓄电池组:5一空调:6一交流配电箱:7一光配线机柜:

    5.3.7设备间主要放置运营商主设备及POI设备,需挂墙安装 挂墙安装的设备数量不少于10个,具体详见示意图5.3.7。

    电子标准图5.3.7设备间立面布置示例图 运营商主设备:2一运营商POI:

    图5.3.7设备间立面布置示例图 运营商主设备:2一运营商P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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