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印刷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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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电力线路工作安全技术交底单格式 附录B(资料性附录)现场勘察记录格式 附录C(规范性附录)工作票格式 C.1 厂站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C.2 厂站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C.3 厂站第三种工作票格式· 12 C.4 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C.5 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C.61 低压配电网工作票格式·: .12d C.7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128 C.8紧急抢修工作票格式··· 附录D(规范性附录)工作票附属单格式· .13d D.1厂站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单格式 .13 D.2分组工作派工单格式: ..13 附录E(规范性附录)线路工作接地线使用登记管理表 131 附录F(规范性附录)操作票格式 ·131 F.1 调度逐项操作命令票格式 131 F.2 调度综合操作命令票格式: 134 F.3现场电气操作票格式: 131 附录G(规范性附录)动火工作票格式 13d G.1一级动火工作票格式 13 G2二级动火工作票格式 13 附录H(规范性附录)安全技术措施标示牌式样 139 附录I(资料性附录) 常用起重设备检查和试验周期及质量 参考标准· ..141 附录J(规范性附录) 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 .141 J.1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141 J.2高处作业安全用具试验标准 · 14 附录K(规范性附录)纟 绝缘工具电气预防性试验项目及标准·: 14
C.1 厂站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C.2 厂站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C.3 厂站第三种工作票格式 C.4 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C.5 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C.6 低压配电网工作票格式 C.7 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C.8紧急抢修工作票格式
本规程按照GB/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 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程根据GB26859一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GB26860一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DL5009.2一201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电力线路》、DL 5009.3一201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变电站》、DL408一 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9一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结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有关规定编制。 本规程包括五个部分:公共规则、常规作业、专项作业、工器具、附录 公共规则包括总则,作业基本条件及要求,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呆证安全的技术措施,设备巡视,设备操作等共九章。常规作业包括单 一类型作业,带电作业,邻近带电体作业,二次设备作业,架空线路作 业,电力电缆作业,高、低压配电网作业共七章。专项作业包括试验作 业,电气测量作业,水轮机作业,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水域作业, 悍接及切割作业,动火作业,起重与运输共九章。工器具包括安全工器 具,带电作业工具,施工机具,电气工具及一般工具共四章。 本规程的附录A、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 H、附录J、附录K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程的附录B、附录I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安委会审议通过,并根据安委会意见 修改完善。 本规程由公司安全监管部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许超英、邱野、何朝阳、王超、江北、吴正树、 罗雨、张峰、夏志雄、黄顺发、陈凯华、王科鹏。 本规程为首次发布,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 度、规定、规范等相关内容均应以本规程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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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数据1.1本规程规定了公司保障电力工作场所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基本要求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又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 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6一2007标准电压 GB 2811—2007安全帽 GB28942008 3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2900.20一1994电工术语高压开关设备LIEC60050(IEV): 1994,NEQ] GB/T 2900.502008 3电工术语发电、输电及配电 通用术语 (IEC60050601:1985,MOD) GB/T3608—2008 高处作业分级 GB/T 3787200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 技术规程 GB/T59052011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60952009 安全带 GB/T 6096—2009 安全带测试方法 GB 94481999 焊接与切割 GB/T94652008 高空作业车 GB/T130352008 带电作业用绝缘绳索 GB/T188572008 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 GB/T 201182006 一般用途钢丝绳 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GB26164.1一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GB/T285372012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六氟化硫(SF6)的 使用和处理 GB 26859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GB 26860—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26861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 DL/T2882012 架空输电线路直升机巡视技术导则 DL/T2892012 架空输电线路直升机巡视作业标志 DL/T4002010 500kV交流紧凑型输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 DL 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409一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599—2005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DL/T 6391997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安全防 护细则 DL/T6922008 电力行业紧急救护技术规范 DL/T8542004 带电作业用绝缘斗臂车的保养维护及在使用中的 试验 DL/T875—2004 输电线路施工机具设计、试验基本要求 DL/T8782004 带电作业用绝缘工具试验导则 DL/T 8812004 土500kV直流输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 DL/T9662005 送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 DL/T9742005 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 DL/T976—2005 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11472009 电力高处作业防坠器 DL/T 1218—2013 固定式直流融冰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12422013 土800kV直流线路带电作业技术规范 DL5009.2—20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电力线路 DL5009.320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变电站 DL50271993 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JGJ128—200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2 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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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900.20一1994、GB/T2900.50一2008界定的以及以下术语和 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1kV及以下的电压等级。
kV以上的电压等级。
应用到电力系统中的发电、变电、输电、配电和供电有关设备的总称。
包括交直流系统中所有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设备,按照电压 等级可分为高压设备和低压设备。按照所属区域可分为厂站、高压线路 和低压配电网设备
发电、变电站、开关站、换流站、串补站以及高压配电设备所在 区域的总称。
发电厂、变电站、开关站、换流站、串补站内的设备以及高压配电 设备。
3.7运用中的电气设备
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GB 268602011,定义 3.8
实现指定电气或相关功能,并处于实时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 供电状态下的设备或设施。
3.9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交流系统中,可用隔离开关与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直流系统 中,双极停用的换流变压器及所有高压直流设备等部分,或单极运行时 亭用极的换流变压器、阀厅、直流场设备、水冷系统(双极公共区域为 运行设备)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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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中电压等级在1kV及以下的设备及设施。
1kV以上、20kV及以下,设置于配电站、开关站等室内或封闭空间 内的,完成电力分配功能的电气装置。包括室内配电站、箱式变电站、 户外开关箱、小型开关站、中心开关站等电气装置及辅助设施。
在电力系统内用于输配电的杆塔、导线、绝缘材料和附件组成的设 施。包括高压线路和低压线路,
lkV以上的电力线路。可分为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配电线路
35kV及以上的高压线路。包括高压交流输电线路和高压直流输电线路
1kV以上、20kV及以下的非厂站高压线路。包括杆塔、导线、电缆、 金具、绝缘子类,柱上、台式配电变压器类,跌落式开关、柱上断路器 类,配电自动化、计量等电气量抽取装置类,及辅助配件、设施等。
1kV及以下非厂站的低压配电线路和低压配电设备,主要有杆塔、 线、电缆、金具、绝缘子、电缆附件、电缆通道、低压开关、低压配 箱、充电桩、低压计量装置及辅助设施等。
能关合、承载、开断运行回路止常电流,也能在规定时间内关合、 载及开断规定的过载电流(包括短路电流)的开关设备。俗称开关。 注:改写GB/T26860一2011,定义3.4。
在分位置时,触头间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绝缘距离和明显的断开标志; 合位置时,能承载正常回路条件下的电流及在规定时间内异常条件(包
括短路)下的电流的开关设备。俗称刀闻。 注:改写GB/T26860—2011,定义3.5。
用于保护工作人员防正感应电伤害的接地线。 GB26859一2011,定义3.10
同杆架设两回及以上线路的名称和位置称号。 注:改写GB/T26859一2011,定义3.11。
为电网发电、输电、变电、配电、调度等生产作业安全有序实施 设计的一种组织性书面形式控制依据。
为改变电气设备及相关因素的运用状态进行逻辑性操作和有序沟 而设计的一种组织性书面形式控制依据。
外单位人员办理工作票时,工作票经外单位签发后,由设备运维 立审核并签发(即会签)的过程。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注:改写 GB/T3608—2008,定义3.1。
设备设施在日常运行或自然灾害情况下,发生故障停运或紧急缺 后,且需立即进行的紧急修理等处置工作。
调度室、)站、集控(巡维)中心、监控中心、配电网值班或电 待班等24h全天值班的当值负责人。
与设备所属单位无直接行政兼属关系,从事非生产运行维护职 范围内工作的设备、设施维护工作或基建施工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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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签署合同或协议承接公司系统项目业主单位发包生产建设工作 务的实施单位。
4.1为保证作业人员在电力工作场所及相关设备上的人身安全,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程。 4.2各级负责人、管理人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相 关条款并严格执行本规程。任何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应立即制止, 经纠正后方可恢复工作。 4.3作业人员有权依据本规程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危 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行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场所,并立即报告
作业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标准及公司规定的现场 安全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现场作业
a) 经县级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鉴定,无职业禁忌的病症, 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高处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应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及相关知识和技能,按其岗位和工作 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 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等救护法
5.2.2安全规程教育与培训
2.2.1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 格上岗。
5.2.2.2公司系统内部作业人员及其直接管理人员应每年接受
程的考试;间断现场工作连续6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考试。 外来作业人员及其直接管理人员参与工作前应接受本规程的考试。考试 合格后方能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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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3公司系统内部、外来作业人员及其直接管理人员的考试应由相 应的分、子公司组织,或经分、子公司授权相应的地市级单位组织。 5.2.2.4新员工、实习人员和临时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 方可进入现场,并在监护人员监护下参加指定的工作。 5.2.2.5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被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 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
5.2.2.5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被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 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 5.2.2.6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 经相关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法定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 的特种作业。 注:在公司电力工作中,特种作业主要指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 起重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压 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作业。
5.2.2.6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
的特种作业。 注:在公司电力工作中,特种作业主要指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 起重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压 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作业。
5.3.1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带电设 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隔离挡板(护网)。 5.3.2凡装有攀登装置的杆塔、变压器、融冰装置等,攀登装置上应设 置“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地面的配电变压器应有箱式外壳或 安全围栏,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等标示牌。 5.3.3所有电气设备的地电位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不应将 使用中的接地装置拆除。 5.3.4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等 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公司规定,在作业前应确认合格、齐备。 5.3.5任何人进入生产场所,应正确佩戴安全帽,但在办公室、值班室 监控室、班组检修室、继电保护室、自动化室、通信及信息机房等场所 确无磕碰、高处坠落或落物等危险的情况下,可不戴安全帽。 5.3.6高压设备接地故障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 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 壳和构架应戴绝缘手套。 5.3.7环网柜应在停电、验电、合上接地刀闸后,方可打开柜门。 5.3.8在厂站的带电区域内或邻近带电导体附近,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将其放倒后,宜由两人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 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3.9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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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补充或更换。 5.3.10作业现场的照明,应保证足够的亮度,并应配有应急照明。 5.3.11作业期间需将升降口、井坑、孔洞、楼梯和平台的栏杆、护板 或盖板拆除时,应装设临时遮栏(围栏)和警示标识,夜间应设警示光 源,在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恢复。 5.3.12在城区、人口密集区、通行道路上或交通道口施工时,工作场 所周围应装设遮栏(围栏),并在相应部位设警戒范围或警示标识,夜间 应设警示光源,必要时派专人看守。 5.3.13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切断有关电源,然后进行灭火。消防 器材的配备、使用、维护应遵守DL5027一1993的规定。 5.3.14在机器设备断电隔离之前或在机器转动时,禁止从靠背轮和齿 轮上取下防护置或其他防护设备
品,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补充或更换。 5.3.10作业现场的照明,应保证足够的亮度,并应配有应急照明。 5.3.11作业期间需将升降口、井坑、孔洞、楼梯和平台的栏杆、护板 或盖板拆除时,应装设临时遮栏(围栏)和警示标识,夜间应设警示光 源,在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恢复。
3.15林区、牧区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并按本规程要求使用明火
5.4.1检修动力电源箱的支路(电焊专用支路除外)关均应加装剩余 电流动作保护器(俗称漏电保护器),并应定期检查和试验。 5.4.2临时用电检修电源箱应装自动空气开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接线柱或插座;专用接地铜排和端子、箱体必须可靠接地,接地、接零 标识应清晰,
5.4.2临时用电检修电源箱应装自动空气开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接线柱或插座;专用接地铜排和端子、箱体必须可靠接地,接地、接零 标识应清晰。 5.4.3施工用电设施应由取得资质的人员安装维护,严禁私拉乱接, 严禁将电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5.4.4低压施工用电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应不低于 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应不低于5m。 5.4.5敷设在地面上的施工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电缆,交通车辆通行路 面上的电缆应设有防碾压的措施。 5.4.6施工电源保护地线(PE)严禁断线,严禁在保护地线装设开关或 容断器,严禁在保护地线通过工作电流。 5.4.7碘钨灯等特殊照明灯具支架严禁带电移动。 5.4.8在有保障的危险场所,不应利用金属管道、构筑物的金属构架及 电气线路的工作零线作为接地线或零线使用。
5.4.7碘灯等特殊照明灯具支架严禁带电移动。 5.4.8在有保障的危险场所,不应利用金属管道、构筑物的金属构架及 电气线路的工作零线作为接地线或零线使用。
5.5.1灾后抢修应合理安排工期和资源,确保抢修作业人员的
5.1灾后抢修应合理安排工期和资源,确保抢修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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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开展抢修工作应做好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5.5.3在抢修过程中无法保证人身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 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识。 5.5.4灾后抢修应办理紧急抢修工作票或相应的工作票,作业前应确 设备状态符合抢修安全措施要求。
5.6.1开工前,项目具体管理单位应组织承包商进行现场详细勘察,制 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5.6.2安全协议应在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督下,由项目具体管理单位与承 包商签订。
5.6.3项目具体管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对承包商实际到场人员的个人 资格和本规程考试成绩进行真实性复查与评估,确保实际到场人员满足 现场作业的安全要求
5.6.3项目具体管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对承包商实际到场人员的个人
a) 现场勘察。 b) 工作票组织。 c) 工作票启用。 d) 工作许可。 e) 工作监护。 f) 工作间断。 g) 工作转移。 h) 工作变更和延期。 i) 工作终结。
a) 现场勘察。 b) 工作票组织。 c) 工作票启用。 d) 工作许可。 e) 工作监护。 f) 工作间断。 g) 工作转移。 h) 工作变更和延期 i) 工作终结。
6.1.2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交代
6.1.2.1外单位在填写工作票前,应由运行单位对外单位进行书面安全技 术交底,并在《安全技术交底单》(见附录A)上由双方签名确认。 6.1.2.2工作许可手续签名前,工作许可人应对工作负责人就工作票所 列安全措施实施情况、带电部位和注意事项进行安全交代。 6.1.2.3作业前应召开现场工前会,由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对工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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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所有人员或工作分组负责人、工作分组负责人(监护人)对分组人员 进行安全交代。交代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及分工、作业地点及范围、作业 环境及风险、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被交代人员应准确理解所交代的内 容,并签名确认
6.2.1公司所属设备运维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勘察工作的内部工作负 责人,应根据工作要求组织现场勘察;承包商工作负责人应根据5.6.1的 要求开展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填写《现场勘察记录》(见附录B)。 6.2.2现场勘察应查看检修(施工)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 部位、装设接地线的位置、邻近线路、交叉跨越、多电源、自备电源、 地下管线设施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影响作业的危险点。 6.2.3工作方案应根据现场勘察结果,依据作业的危险性、复杂性和困 难程度,制定有针对性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6.2.4作业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许可人若认为现场实际情况与原 勘察结果可能发生变化时,应重新核实,必要时应修正、完善相应的安 全措施,或重新办理工作票。
6.2.1公司所属设备运维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勘察工作的内部工作负 责人,应根据工作要求组织现场勘察;承包商工作负责人应根据5.6.1的 要求开展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填写《现场勘察记录》(见附录B)
6.2.4作业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许可人若认为现场实际情况与原 勘察结果可能发生变化时,应重新核实,必要时应修正、完善相应的安 全措施,或重新办理工作票。
a) 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b) 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c 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充足。 6.3.1.2 工作票会签人: a 审核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b) 审核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c 审核外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是否具备。 6.3.1.3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a) 亲自并止确完整地填写工作票。 b) 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止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要时予以补充。 核实已做完的所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作业安全要求。 d 止确、安全地组织工作。工作前应向工作班全体人员进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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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6 专责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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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监督被监护人员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 行为。 d)及时发现并制止被监护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 律的行为。 6.3.1.7工作班(作业)人员: a) 熟悉工作内容、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 并履行签名确认手续。 b) 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 服从工作负责人的指挥和专责监护人的监督,执行现场安全工 作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d) 发现现场安全措施不适应工作时,应及时提出异议。 e) 相互关心作业安全水库标准规范范本,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和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f 正确使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6.3.1.8 所列人员兼任要求: a) 工作票签发人不应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b) 配电作业运检一体,工作票签发人可由工作许可人兼任,但工 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c)除b)情况外,工作许可人不应签发工作票或担任工作班成员
6.3.2所列人员的特别条件及要求
6.3.2.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会签人应由熟悉人员安全技能与技 平,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经验丰富的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 员担任。
.3.2.T 上示立文 作宗会签人应由熟态人贝安全技能与技不尔 平,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经验丰富的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能人 员担任。 6.3.2.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由熟悉工作班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 能及技术水平,具有充分与必要的现场作业实践经验,及相应管理工作 能力的人员担任。 6.3.2.3工作许可人应具有相应且足够的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及相 关设备的情况。 6.3.2.4专责监护人应具有相应且足够的工作经验,熟悉并掌握本规程 能及时发现作业人员身体和精神状况的异常。
6.3.2.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由熟悉工作班人员安全意
能及技术水平,具有充分与必要的现场作业实践经验,及相应管理 能力的人员担任。 6.3.2.3工作许可人应具有相应且足够的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 关设备的情况。
6.3.2.4专责监护人应具有相应且足够的工作经验环境标准,熟悉并掌握本规程 能及时发现作业人员身体和精神状况的异常。 6.3.2.5工作班人员应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相应的安全技能及必要的 作业技能;清楚并掌握工作任务和内容、工作地点、危险点、存在的安
6.3.2.4专责监护人应具有相应且足够的工作经验,熟悉并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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