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3030-2018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工艺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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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 3030-2018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由相关电气设备组成的,具有为实现特定目的所需的相互协 调的特性的组合。
2.1.5建筑电气工程
为实现一个或几个具体目的且特性配合的,由电气装置、布线 系统和用电设备电气部分构成的组合
由母线构成并通过型式试验的成套设备饲养标准,这些母线经绝缘材 料支撑或隔开固定走线槽或类似的壳体中
带有牢固地固定在纵向主支撑组件上的一系列横向支撑构件 的电缆支撑物
带有连续底盘和侧边,但没有盖子的电缆支撑物,
2.1.10 电缆支架 cable beare
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的支撑物,由型钢制作而成,但不包括梯 架、托盘或槽盒。
布线系统中用于布设绝缘导线、电缆的,横截面通常为圆 管件。
2.1.12可弯曲金属导管pliable meta
2.1.14保护导体protective conductor
由保护联结导体、保护接地导体和接地导体组成,起安全保护 作用的导体。
.15接地导体earth conductor
2.1.17 接地干线
与总接地母线(端子)、接地极或接地网直接连接的保护导体。
与总接地母线(端子)接地极或接地网直接连接的保护导体
用于保护等电位联结的导体。
1.20中性导体(N)
中 尔口 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力系统调试等人员应持 证上岗; 2安装和调试用的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且使用时应在 检定有效期内。 3.1.2除设计要求外,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采用熔焊连接固 定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且严禁热加工开孔。
表3.1.2额定电压区段划分
3.1.4电气设备上的计量仪表与电气保护有关的仪表应检定合 格,且当投入试运行时,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3.1.5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空载试运行和建筑电气照明工程的 负荷试运行,应按本规程执行;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负荷试运行 前,依据电气设备及相关建筑设备的种类、特性和技术参数等编制 试运行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经施工单位审查批准、监理单位确认
后执行。 3.1.6高压的电气设备、布钱系统以及继电保护系统必须交接试 验合格。
统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1采用Ⅱ类设备; 已采取电气隔离措施; 3 采用特低电压供电: 设地方 将电气设备安装在非导电场所内: 5 设置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 3.1.10 低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的交接试验,应符合本规程 的规定。 3.1.11传送至建筑智能化系统变送器电量信号的精度等级应符合 设计要求,状态信号应正确;接收建筑智能化系统的指令应使建筑电 气工程的自动开关动作符合指令要求,手动、自动切换功能正常,
3.2.1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应进场验收合格,并应做好 验收记录和验收资料归档。当设计有技术参数要求时,应该对其 技术参数,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2.2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CCC认证)的产
可证编号或CCC认证标志,并应抽查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 的认证范围有效性及真实性
3.2.3新型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的进场验收.除应符合本规
外,还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的有关技术文件
外,还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的有关技术文件。
规定外,还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 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3.2.5当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进场验收需进行现场 抽样检测或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抽样检测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现场抽样检测:对于母线槽、导管、绝缘导线、电缆等,同厂 家、同批次、同型号、同规格的,每批至少应抽取1个样本;对于灯 具、插座、开关等电器设备,同厂家、同材质、同类型的,应各抽检 3%,自带蓄电池的灯具应按5%抽检,且均不应少于1个(套)。 2因有异议送有资质的试验室而抽样检测:对于母线槽、绝 缘导线、电缆、梯架、托盘、槽盒、导管、型钢、镀锌制品等,同厂家、 同批次、不同种规格的,应抽检10%,且不应少于2个规格;对于灯 具、插座、开关等电器设备,同厂家、同材质、同类型的,数量500个 (套)及以下时应抽检2个(套),但应各不少于1个(套),500个 (套)以上时应抽检3个(套); 3对于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建设项目的多个单位工 程,当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同材质、同批次、同类型的主要设备、材 料、成品和半成品时,其抽检比例宜合并计算; 4当抽样检测结果出现不合格,可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 时,则该批设备、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应判定为不合格品,不得使 用; 5应有检测报告。 3.2.6变压器、箱式变电所,高压电器及电瓷制品的进场验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变压器应有出厂试验记录 2外观检查:设备应有铭牌,表面涂层应完整,附件应齐全 绝缘件应无缺损、裂纹,充油部分不应渗漏,充气高压设备气压指
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3.2.7高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UPS柜、EPS柜、低压成套配电 柜(箱)、控制柜(台、箱)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高压和低压成套配电柜、蓄 电池柜、UPS柜、EPS柜等成套柜应有出厂试验报告; 2核对产品型号、产品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3外观检查:设备应有铭牌,表面涂层应完整、无明显碰撞 凹陷,设备内元器件应完好无损、接线无脱落脱焊,绝缘导线的材 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蓄电池柜内电池壳体应无碎裂、漏液 充油、充气设备应无泄漏。
1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高压和低压成套配电柜、蓄 电池柜、UPS柜、EPS柜等成套柜应有出厂试验报告; 2核对产品型号、产品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3外观检查:设备应有铭牌,表面涂层应完整、无明显碰撞 凹陷,设备内元器件应完好无损、接线无脱落脱焊,绝缘导线的材 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蓄电池柜内电池壳体应无碎裂、漏液 充油、充气设备应无泄漏。 3.2.8柴油发电机组的进场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核对主机、附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随机技术文件:合 格证和出厂试运行记录应齐全完整,发电机及其控制柜应有出 厂试验记录; 2外观检查:设备应有铭牌,涂层应完整,机身应无缺件。 3.2.9电动机、电加热器,电动执行机构和低压开关设备等的进 场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验合格证和随机技术文件:内容应填写齐全、完整; 2外观检查:设备应有铭牌,涂层应完整,设备器件或附件 应齐全、完好、无缺损。 3.2.10照明灯具及附件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验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应填写齐全、完整,灯具材质应 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要求:新型气体放电灯应随带技术文 件;太阳能灯具的内部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反向放电保护、极性 反接保护等功能性试验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2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灯具涂层应完整、无损伤,附件应齐全,I类灯具的外露 可导电部分应具有专用的PE端子:
1核对主机、附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随机技术文件:合 格证和出厂试运行记录应齐全完整,发电机及其控制柜应有出 一试验记录; 2外观检查:设备应有铭牌,涂层应完整,机身应无缺件。
1查验合格证和随机技术文件:内容应填写齐全、完整; 2外观检查:设备应有铭牌,涂层应完整,设备器件或附件 应齐全、完好、无缺损。 3.2.10照明灯具及附件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验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应填写齐全、完整,灯具材质应 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要求;新型气体放电灯应随带技术文 件;太阳能灯具的内部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反向放电保护、极性 反接保护等功能性试验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2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灯具涂层应完整、无损伤,附件应齐全,I类灯具的外露 可导电部分应具有专用的PE端子:
2)固定灯具带电部件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部位应为绝缘 材料,且应耐燃烧和防引燃: 3) 消防应急灯具应获得消防产品型式试验合格评定,且具 有认证标志: 4) 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的保护罩应完整、无裂纹; 5) 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水灯具)的防护等 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对其密闭和绝缘性能有异议时, 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6)内部接线应为铜芯绝缘导线,其截面积应与灯具功率相匹 配,且不应小于0.5mm。 3自带蓄电池的供电时间检测:对于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 具,应现场检测蓄电池最少持续供电时间,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4绝缘性能检测:对灯具的绝缘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灯 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MQ,灯具内绝缘导线的绝缘层厚度不 应小于0.6mm 3.2.11开关、插座、接线盒和风扇及附件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查验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 2外观检查:开关、插座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应完整、无碎 裂、零件齐全,风扇应无损坏、涂层完整,调速器等附件应适配; 3电气和机械性能检测:对开关、插座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应 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不应小于3mm,爬电距 离不应小于3mm; 2)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5MQ: 3)用自攻锁紧螺钉或自切螺钉安装的,螺钉与软塑固定件 旋合长度不应小于8mm,绝缘材料固定件在经受10次拧 紧退出试验后应无松动或掉螺钉及螺纹应力
1查验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 2外观检查:开关、插座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应完整、无碎 裂、零件齐全,风扇应无损坏、涂层完整,调速器等附件应适配; 3电气和机械性能检测:对开关、插座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应 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不应小于3mm,爬电距 离不应小于3mm; 2)纟 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5MQ; 3)用自攻锁紧螺钉或自切螺钉安装的,螺钉与软塑固定件 旋合长度不应小于8mm,绝缘材料固定件在经受10次拧 紧退出试验后,应无松动或掉渣,螺钉及螺纹应无
损坏现象; 4)对于金属间相旋合的螺钉蝶、母,拧紧后完全退出,反 复5次后,应仍然能正常使用。 4对开关、插座、接线盒及面板等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 然和耐漏电起痕性能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 测。 3.2.12绝缘导线、电缆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 1查验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 2外观检查:包装完好,电缆端头应密封良好,标识应齐全。 抽检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绝缘层应完整无损,厚度均匀。电缆无压 扁、扭曲,铠装不应松卷。绝缘导线、电缆外护层应有明显标识和 制造厂标; 3检测绝缘性能: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应符合产品技术标 准或产品技术文件规定; 4检查标称截面积和电阻值:绝缘导线、电缆的标称截面积 符合设计要求,其导体电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缆的导体》 GB/T3956的有关规定。当对绝缘导线和电缆的导电性能、绝 像性能、绝缘厚度、机械性能和阻燃耐火性能有异议时,应按批抽 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检测项目和内容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3.2.13导管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验合格证:钢导管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塑料导管应有 合格证及相应检测报告; 2外观检查:钢导管应无压扁、内壁应光滑;非镀锌钢导管不 应有锈蚀,油漆应完整;镀锌钢导管镀层覆盖应完整、表面无锈斑;塑 料导管及配件不应碎裂、表面应有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3应按批抽样检测导管的管径、壁厚及均匀度,并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损坏现象; 4)对于金属间相旋合的螺钉蝶、母,拧紧后完全退出,反 复5次后,应仍然能正常使用。 4对开关、插座、接线盒及面板等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 然和耐漏电起痕性能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 则
3.2.12绝缘导线、电缆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
4对机械连接的钢导管及其配件的电气连续性有异议时,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安装用导管系统》GB20041的有关规定 进行检验; 5对塑料导管及配件的阻燃性能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 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3.2.14型钢和电焊条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
1查验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 质的试验室检测: 2外观检查:型钢表面应无严重锈蚀无过度扭曲和弯折变 形;电焊条包装应完整,拆包抽检焊条尾部应无锈斑。
1查验产品质量证明书:应按设计要求查验其符合性; 2外观检查:镀锌层应覆盖完整、表面无锈斑,金具配件应齐 全,无砂眼; 3埋人土壤中的热浸镀锌钢材应检测其镀锌层厚度不应小 63μm; 4对镀锌质量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 测。 3.2.16■梯架托盘和槽盒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验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 2外观检查:配件应齐全,表面应光滑、不变形;钢制梯架、托 盘和槽盒涂层应完整、无锈蚀;塑料槽盒应无破损、色泽均匀,对阻 燃性能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铝合金梯 架、托盘和槽盒涂层应完整,不应有扭曲变形、压扁或表面划伤等 现象。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安装技术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CCC型式试验报告中的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体规格及相应温升值应与CCC型式试验报告中的导 体规格一致,当对导体的载流能力有异议时,应送有 资质的试验室做极限温升试验,额定电流的温升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 2)耐火母线槽除应通过CCC认证外,还应提供由国家认 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其耐火时间应符 合设计要求; 3)1 保护接地导体(PE)应与外壳有可靠的连接,其截面积 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当外壳兼作保护接地导体 (PE)时,CCC型式试验报告和产品结构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体规格一致,当对导体的载流能力有异议时,应送有 资质的试验室做极限温升试验,额定电流的温升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X 2)耐火母线槽除应通过CCC认证外,还应提供由国家认 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其耐火时间应符 合设计要求; 3)保护接地导体(PE)应与外壳有可靠的连接,其截面积 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当外壳兼作保护接地导体 (PE)时,CCC型式试验报告和产品结构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2外观检查:防潮密封应良好,各段编号应标志清晰,附件应 齐全、无缺损,外壳应无明显变形,母线螺栓搭接面应平整、镀层 覆盖应完整、无起皮和麻面;插接母线槽上的静触头应无缺损、表 面光滑、镀层完整;对有防护等级要求的母线槽尚应检查产品 及附件的防护等级与设计的符合性,其标识应完整, 3.2.18电缆头部件、导线连接器及接线端子的进场验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查验合格证及相关技术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铝及铝合金电缆附件应具有与电缆导体匹配的检测 报告; 2)矿物绝缘电缆的中间连接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电缆本体的耐火等级: 3)导线连接器和接线端子的额定电压、连接容量及防护 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 2外观检查:部件应齐全,包装标识和产品标志应清晰,表面 应无裂纹和气孔,随带的袋装涂料或填料不应泄漏;铝及铝合金 五用
合设计要求; 3)保护接地导体(PE)应与外壳有可靠的连接,其截面积 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当外壳兼作保护接地导体 (PE)时,CCC型式试验报告和产品结构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2外观检查:防潮密封应良好,各段编号应标志清晰,附件应 齐全、无缺损,外壳应无明显变形,母线螺栓搭接面应平整、镀层 覆盖应完整、无起皮和麻面;插接母线槽上的静触头应无缺损、表 面光滑、镀层完整;对有防护等级要求的母线槽尚应检查产品 及附件的防护等级与设计的符合性,其标识应完整。 3.2.18电缆头部件、导线连接器及接线端子的进场验收应符合
2外观检查:防潮密封应良好,各段编号应标志清晰,附件应 齐全、无缺损,外壳应无明显变形,母线螺栓搭接面应平整、镀层 覆盖应完整、无起皮和麻面;插接母线槽上的静触头应无缺损、表 面光滑、镀层完整;对有防护等级要求的母线槽尚应检查产品 及附件的防护等级与设计的符合性,其标识应完整,
1查验合格证及相关技术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铝及铝合金电缆附件应具有与电缆导体匹配的检测 报告; 2)矿物绝缘电缆的中间连接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电缆本体的耐火等级; 3)导线连接器和接线端子的额定电压、连接容量及防护 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 2外观检查:部件应齐全,包装标识和产品标志应清晰,表面 应无裂纹和气孔,随带的袋装涂料或填料不应泄漏;铝及铝合金 电缆用接线端子和接头附件的压接圆简内表面应有抗氧化剂;矿
物绝缘电缆专用终端接线端子规格应与电缆相适配;导线连接 器的产品标识应清晰明了、经久耐用
3.2.19金属灯柱的进场验收
1查验合格证:合格证应齐全、完整: 2外观检查:涂层应完整,根部接线盒盒盖紧固件和内置熔 断器、开关等器件应齐全,盒盖密封垫片应完整。金属灯柱内应设 有专用接地螺栓,地脚螺孔位置应与提供好的附图尺寸一致,允许 偏差应为±2mm。 3.2.20钢筋混凝土电杆和其它混凝土制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批查验合格证; 2外观检查:表面平整,无缺角露筋,每个制品表面有合格印 证;钢筋混凝土电杆表面光滑,无纵向裂纹、杆身平直,弯曲不大
1查验合格证:合格证应齐全、完整; 2外观检查:涂层应完整,根部接线盒盒盖紧固件和内置熔 断器、开关等器件应齐全,盒盖密封垫片应完整。金属灯柱内应设 有专用接地螺栓,地脚螺孔位置应与提供好的附图尺寸一致,允许 偏差应为±2mm。
1按批查验合格证; 2外观检查:表面平整,无缺角露筋,每个制品表面有合格印 证;钢筋混凝土电杆表面光滑,无纵向裂纹、杆身平直,弯曲不大 于杆长的1/1000
3.3.1变压器、箱式变电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前,室内顶棚、墙体的装饰面应完 成施工,无渗漏水,地面的找平层应完成施工,基础应验收合格,埋 基础的导管和变压器进线、出线预留孔及相关预埋件等经检查 应合格; 2变压器、箱式变电所通电前,变压器及系统接地的交接试 验应合格。 3.3.2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箱)和配电箱(盘)的安装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成套配电柜(台)、控制柜安装前,室内顶棚、墙体的装饰工 程应完成施工,无渗漏水,室内地面的找平层应完成施工,基础型
钢和柜、台、箱下的电缆沟等经检查应合格,落地式柜、台、箱的基 础及理入基础的导管应验收合格: 2墙上明装的配电箱(盘)安装前,室内顶棚、墙体、装饰面应 完成施工,暗装的控制(配电)箱的预留孔和动力、照明配线的线盒 及导管等经检查应合格: 3电源线连接前,应确认电涌保护器(SPD)型号、性能参数 合设计要求,接地线与PE排连接可靠: 4试运行前,柜、台、箱、盘内PE排应完成连接,柜、台、箱、盘 内的元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应正确且交接试验合 格。 3.3.3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接线前,应与机械设备 完成连接,且经手动操作检验符合工艺要求,绝缘电阻测试合 格
B.4燃油发电机组的安装应符合
1机组安装前,基础应验收合格; 2机组安放后,采取地脚螺栓固定的机组应初平,螺栓孔灌 浆、精平、紧固地脚螺栓、二次灌浆等安装合格;安放式的机组底部 应垫平、垫实; 3空载试运行前,油、气水冷、风冷、烟气排放等系统和隔振 防噪声设施应完成安装,消防器材应配置齐全、到位且符合设计要 求,发电机应进行静态试验,随机配电盘、柜接线经检查应合格,柴 油发电机组接地经检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4负荷试运行前,空载试运行和试验调整应合格; 5投入备用状态前,应在规定时间内,连续无故障负荷试运 行合格。 3.3.5UPS或EPS接至馈电线路前,应按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试验 调整,并应经检查确认。
3.3.6电气动力设备试验和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
1电气动力设备试验前,其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完 成连接,并检查合格; 2通电前,动力成套配电(控制)柜、台、箱的交流工频耐压试 验和保护装置的动作试验应合格; X 3空载试运行前,控制回路模拟动作试验应合格,盘车或手 动操作检查电气部分与机械部分的转动或动作应协调致。 3.3.7母线槽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压器和高低压成套配电柜上的母线槽安装前,变压器 高低压成套配电柜、穿墙套管等应安装就位,并应经检查合格; 2母线槽支架的设置应在结构封顶室内底层地面完成施工 或确定地面标高、清理场地、复核层间距离后进行: 3母线槽安装前,与母线槽安装位置有关的管道、空调及建 筑装修工程应完成施工; 4母线槽组对前,每段母线的绝缘电阻应经测试合格,且绝 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Q; 5通电前,母线槽的金属外壳应与外部保护导体完成连接 且母线绝缘电阻测试和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应合格。 3.3.8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架安装前,应先测量定位: ×2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前,应完成支架安装,且顶棚和墙面 的喷浆、油漆或壁纸等应基本完成。 3.3.9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管前,除埋人混凝土中的非镀锌钢导管的外壁外,应确 认其他场所的非镀锌钢导管内、外壁均已做防腐处理: 2埋设导管前,应检查确认室外直埋导管的路径、沟槽深度 宽度及垫层处理等符合设计要求; 3现浇混凝土板内的配管,应在底层钢筋绑扎完成,上层钢 筋未绑扎前进行,且配管完成后应经检查确认后,再绑扎上层钢筋
3.3.7母线槽安装应符合下列规
和浇捣混凝土; 4墙体内配管前,现浇混凝土墙体内的钢筋绑扎及门、窗等 位置的放线应已完成; 5接线盒和导管在隐蔽前,应检查合格; ? 6穿梁、板、柱等部位的明配导管敷设前,应检查其套管、埋 件、支架等设置符合要求: 7吊顶内配管前,吊顶上的灯位及电气器具位置应先进行放 样,并应与土建及各专业施工协调配合
和税批工 4墙体内配管前,现浇混凝土墙体内的钢筋绑扎及门、窗等 位置的放线应已完成; 5接线盒和导管在隐蔽前,应检查合格; 6穿梁、板、柱等部位的明配导管敷设前,应检查其套管、理埋 件、支架等设置符合要求; 7吊顶内配管前,吊顶上的灯位及电气器具位置应先进行放 样,并应与土建及各专业施工协调配合。 3.3.10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架安装前,应先清除电缆沟电气竖井内的施工临时设 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并应对支架进行测量定位: 2电缆敷设前,电缆支架、电缆导管、梯架、托盘和槽盒应完 成安装,并已与保护导体完成连接,且经检查应合格; 3电缆敷设前,绝缘测试应合格; 4通电前,电缆交接试验应合格,检查并确认线路去向、相位 和防火隔堵措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3.11绝缘导线、电缆穿导管及槽盒内敷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施工作业应已完成,检查导管、槽盒安装质量应合 格; 2导管或槽盒与柜、台、箱应已完成连接,导管内积水及杂物 应已清理干净; 3绝缘导线、电缆的绝缘电阻应经测试合格; 4通电前,绝缘导线、电缆交接试验应合格,检查并确认接线 去向和相位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3.12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弹线定位前,应完成墙面、顶面装饰工程施工; 2布线前应确认穿梁、墙、楼板等建筑结构上的套管已安装
3.3.10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架安装前,应先清除电缆沟、电气竖井内的施工临时设 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并应对支架进行测量定位; 2电缆敷设前,电缆支架、电缆导管、梯架、托盘和槽盒应完 成安装,并已与保护导体完成连接,且经检查应合格; 3电缆敷设前,绝缘测试应合格; 4通电前,电缆交接试验应合格,检查并确认线路去向、相位 和防火隔堵措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1焊接施工作业应已完成,检查导管、槽盒安装质量应合 格; 2导管或槽盒与柜、台、箱应已完成连接,导管内积水及杂物 应已清理干净; 3绝缘导线、电缆的绝缘电阻应经测试合格; 4通电前,绝缘导线、电缆交接试验应合格,检查并确认接线 去向和相位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3.12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弹线定位前,应完成墙面、顶面装饰工程施工: 2布线前,应确认穿梁、墙、楼板等建筑结构上的套管已安装 到位,且塑料护套线经绝缘电阻测试合格
1弹线定位前,应完成墙面、顶面装饰工程施工: 2布线前,应确认穿梁、墙、楼板等建筑结构上的套管已安装 到位,且塑料护套线经绝缘电阻测试合格
3.3.13钢索配线的钢索吊装及线路敷设前,除地面外的装修工 程应已结束,钢索配线所需的预理件及预留孔应已预理、预留完 成。
3.3.14电缆头制作和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头制作前,电缆绝缘电阻测试应合格,检查并确认电 缆头的连接位置、连接长度应满足要求: 2控制电缆接线前,应确认绝缘电阻测试合格,校线正确; 3电力电缆或绝缘导线接线前,电缆交接试验或绝缘电阻测 试应合格,相位核对应正确
3.3.15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XV>
3.3.15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
1灯具安装前,应确认安装灯具的预理螺栓及吊杆、吊顶上 安装嵌人式灯具用的专用支架等已完成,对需做承载试验的预埋 人 件或吊杆经试验应合格; 2影响灯具安装的模板脚手架应已拆除,顶棚和墙面喷浆 油漆或壁纸等及地面清理工作应已完成;7 3灯具接线前,导线的绝缘电阻测试应合格; 4高空安装的灯具,应先在地面进行通断电试验合格。 3.3.16照明开关插座、风扇安装前,应检查吊扇的吊钩已预埋 完成、导线绝缘电阻测试应合格,顶棚和墙面的喷浆、油漆或壁纸 等已完工。 3.3.17照明系统的测试和通电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导线绝缘电阻测试应在导线接续前完成; 2照明箱(盘)、灯具、开关、插座的绝缘电阻测试应在器具就 位前或接线前完成; 3通电试验前,电气器具及线路绝缘电阻应测试合格,当照 明回路装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时,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检测 合格; 4备用照明电源或应急照明电源做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前,应
卸除负荷,有载自动投切试验应在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合格后进 行; 5照明全负荷试验前,应确认上述工作应已完成
3.3.18接地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利用建筑物基础接地的接地体.应先完成底板钢筋敷 设,然后按设计要求进行接地装置施工,经检查确认后,再支模或 浇捣混凝土; 2对于人工接地的接地体,应按设计要求利用基础沟槽或开 挖沟槽,然后经检查确认,再埋入或打入接地极和敷设地下接地干 线; 3降低接地电阻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接地模块降低接地电阻的施工,应先按设计位置 开挖模块坑,并将地下接地干线引到模块上,经检查确 认,再相互焊接; 2)采用添加降阻剂降低接地电阻的施工,应先按设计要 求开挖沟槽或钻孔垂直埋管,再将沟槽清理干净,检查 接地体埋入位置后,再灌注降阻剂; 3)「采用换土降低接地电阻的施工,应先按设计要求开挖 沟槽,并将沟槽清理干净,再在沟槽底部铺设经确认合 格的低电阻率土壤,经检查铺设厚度达到设计要求后。 再安装接地装置;接地装置连接完好,并完成防腐处理 后,再覆盖上一层低电阻率土壤。 4 隐蔽装置前,应先检查验收合格后,再覆土回填。 3.3.19防雷弓引下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利用建筑物柱内主筋作引下线时,应在柱内主筋绑扎或 连接后,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经检查确认,再支模; 2对于直接从基础接地体或人工接地体暗敷理人粉刷层内 的引下线应先检香确认不外露后 贴面砖或刷涂料等
1当利用建筑物柱内主筋作引下线时,应在柱内主筋绑扎或 连接后,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经检查确认,再支模: 2对于直接从基础接地体或人工接地体暗敷埋入粉刷层内 的引下线,应先检查确认不外露后,再贴面砖或刷涂料等;
3对于直接从基础接地体或人工接地体引出明敷的引下线, 应先理设或安装支架,并经检查确认后,再敷设弓下线。 3.3.20接闪器安装前,应先完成接地装置和引下线的施工,接闪 器安装后应及时与引下线连接。 3.3.21防雷接地系统测试前,接地装置应完成施工且测试合格; 防雷接闪器应完成安装,整个防雷接地系统应连成回路
3.22等电位联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总等电位联结.应先检查确认总等电位联结端子的接 也导体位置,再安装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然后按设计要求作总等 电位联结; 2对于局部等电位联结,应先检查确认连接端子位置及连接 端子板的截面积,再安装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然后按设计要求 乍局部等电位联结 3对特殊要求的建筑金属屏蔽网箱,应先完成网箱施工,经 检查确认后,再与PE连接。 子分部 工程划分及啥收
1对于总等电位联结,应先检查确认总等电位联结端子的接 地导体位置,再安装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然后按设计要求作总等 电位联结; 2对于局部等电位联结,应先检查确认连接端子位置及连接 端子板的截面积,再安装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然后按设计要求 作局部等电位联结: 3对特殊要求的建筑金属屏蔽网箱,应先完成网箱施工,经 检查确认后,再与PE连接。I 3.4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及验收 3.4.1建筑电气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子 分部工程逐级进行验收,各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 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3.4.2建筑电气分部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配电室安装工程中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主变配电室应作 为1个检验批;对于有数个分变配电室,且不属于子单位工程的子 分部工程,应分别作为1个检验批,其验收记录应汇入所有变配电 室有关分项工程的验收记录中;当各分变配电室属于各子单位工 程的子分部工程时,所属分项工程应分别作为1个检验批,其验收 记录应作为分项工程验收记录,且应经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汇总 后纳入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中
2供电十线安装工程中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供电区段 和电气竖井的编号划分; 3对于电气动力和电气照明安装工程中分项工程的检验 批,其界区的划分应与建筑土建工程一致; X 4自备电源和不间断电源安装工程中分项工程,应分别作 为1个检验批; 5对于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中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人 工接地装置和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体应分别作为1个检验 批,且大型基础可按区块划分成若个检验批:对于防雷引下线安装 工程,6层以下的建筑应作为1个检验批,高层建筑中依均压环设 置间隔的层数应作为1个检验批;接闪器安装同一屋面,应作为1 个检验批;建筑物的总等电位联结应作为1个检验批,每个局部等 电位联结应作为1个检验批,电子系统设备机房应作为1个检验 批; 6 对于室外电气安装工程中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庭院 大小、投运时间先后、功能区块等进行划分。
且资料内容应真实齐全完整: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工程洽 ,主要设备、器具、材料的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检验记录; 5 电动机检查(抽芯)记录; 6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7 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8 接地故障回路阻抗测试记录; 9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测试记录: 10 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记录:
14接闪线和接闪带固定支架的垂直拉力测试记录; 15接地(等电位)联结导通性测试记录: 16工序交接合格等施工安装记录 3.4.4建筑电气分部(子分部)工程和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记录应无遗漏缺项、填写正确。 3.4.5技术资料应齐全,且应符合工序要求、有可追溯性;责任单 位和责任人均应确认且签章齐全。 3.4.6检验批验收时应按本规范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中规定的 检查数量和抽查比例进行检查,施工单位过程检查时应进行全数 检查。 3.4.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建筑电气分部(子分部)工程实物质 量应抽检下列部位和设施,且抽检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1变配电室、设备层的动力工程,电气竖井,建筑顶部的防雷 工程,电气系统接地,重要的或大面积活动场所的照明工程,以及 5%自然间的建筑电气动力照明工程; 2室外电气工程的变配电室,以及灯具总数的5%。 3.4.8变配电室通电后可抽测下列项目,抽测结果应符合本规程 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各类电源自动切换或通断装置; 2 馈电线路的绝缘电阻: 3 接地故障回路阻抗; 开关插座的接线正确性: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动作电流和时间;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7 照度。
4.1材料要求及主要机具
4.1.1设备和材料进场时,要查验合格证和随机技术文件,变压 器应有出厂试验报告。 4.1.2螺栓:除地脚螺栓及防震装置螺栓外,均应采用镀锌螺栓, 并配相应的平垫圈和弹簧垫。 4.1.3电力变压器及其附件的试验调整和器身检查结果必须符 合施工规范规定。 4.1.4其他材料:金属软管,耐油塑料管,电焊条,防锈漆,调和漆 及变压器油,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4.1.5主要机具应满足下列要求:
1搬运吊装机具:汽车吊汽车、卷扬机、倒链、三步搭、道 木、钢丝绳吊带绳、滚杠; 2安装机具:台钻、砂轮机、电焊机、烘箱、气焊工具、电锤 台虎钳、活扳手、手锤、套丝板、空气压缩机、滤油机、油罐、行灯变 压器、电工用梯、手电钻。
4.2.1带有防护罩的干式变压器,防护罩与变压器的间距应符合 标准的规定。
表4.2.2干式变压器防护类型、容量、规格及重量
4.3.1变压器安装应按下列工序(图4.3.1)进行
图4.3.1变压器安装工艺流程
4.4.1变压器搬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压器搬运应由起重工、电工配合完成。可采用汽车吊或 到链吊装,水平运输采用汽车,装车后,必须用钢丝绳将变压器牢 固固定,行车应平稳,以减少震动;距离较短且道路良好时,可用卷 扬机、滚杠进行运输: 2吊装时,所有的索具、吊具必须检查合格,钢丝绳必须挂在 油箱的吊钩上,上部的吊环仅作吊芯用,不得用此吊环吊装整台变 压器; 3搬运时,将高低压瓷瓶用木质箱或纸箱罩住,防止损伤; 4为防止内部结构变形,不应使变压器受到冲击或严重振 动。牵引时,牵引着力点应在变压器重心以下,以防倾斜,运输倾 料角不得超过15°;人 5顶升大型变压器时,应将无顶放置在油箱专门部位: 6大型变压器在搬运或装卸前应事先调整好方向,以免安 装时调换方向。 4.4.2变压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压器就位可用汽车吊直接放进变压器室内,或用道木搭 设临时轨道,用三角架、倒链吊至临时轨道上,然后用倒链拉入室 内合适位置; 2变压器就位时,应注意方向、位置与图纸相符,允许误差 为±25mm,设计无要求时,纵尚按轨道定位,横向距墙不得小于 300mm,距门不得小于1000mm,并适当照顾室内吊环的垂线位于 变压器中心,以便于吊芯。干式变压器安装图纸无注明时,安装 维修所需的周围的最小距离见应符合图4.4.2规定:
4.4.3器身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检查由供货、施工、监理以及建设单位代表共同进行, V 检查后作好记录; 2按照设备清单,施工图纸及设备技术文件核对变压器本体 及附件、备件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图纸要求,有无丢失及损坏; 3变压器本体外观检查无损伤及变压器油漆完好无损伤: 4油箱封闭是否良好,有无渗、漏油现象,油标处油面是否正 常,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广家处理; 5绝缘瓷件及环氧树脂铸件有无损伤、缺陷及裂纹: 6变压器到达现场后应按出厂文件要求进行器身检查。制 造广规定不做器身检查或就地生产仅作短途运输的变压器,且运 输过程中有有效的监督,无紧急制动、剧烈振动、冲撞或严重颠簸 等异常情况时可不进行器身检查: 7所有螺栓应紧固,并应有防松措施。铁芯无变形,表面漆 层良好,铁芯应接地良好; 8线圈的绝缘层应完整,表面无变色、脆裂、击穿等缺陷。高 低压线圈无移动变位情况; 9线圈间、线圈与铁芯、铁芯与轭铁间的绝缘层应完整无松
动; 10引出线绝缘良好,包扎紧固无破裂情况,引出线固定应 牢固可靠,引出线与套管连接牢靠,接触良好紧密,引出线接线 正确; 11所有穿心螺栓应连接紧固。用摇表测量穿心螺栓与铁芯 及轭铁、铁芯与轭铁之间的绝缘电阻,并做相应电压等级的耐压试 验; 12油路应畅通,油箱底部清洁无油垢杂物,油箱内壁无锈 蚀; 13器身检查完毕后,应用合格的变压器油冲洗,并从箱底油 堵将油放净。吊芯过程中芯子与箱壁不应碰撞; 14器身检查后如无异常,应立即将芯子复位并注油至正常 油位; 15吊芯、复位、注油必须在16h内完成,要对油系统的密封性 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有渗、漏油现象。
4.4.4变压器十燥应符合列规定:
1新装变压器应根据下列条件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是否需要 干燥: 带油运输变压器:绝缘油电气强度及微量水试验合 格;绝缘电阻及吸收比(或极化指数)符合规定; 充气运输的变压器:器身内压力在安装前均保持正压: 残油中微量水不应大于30ppm;变压器注入合格绝缘 油后,绝缘油绝缘电气强度、微量水以及绝缘电阻应符 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的规定; 3)当器身未能保持正压,而密封无明显破坏时,则应根 据安装及试验记录全面分析作出综合判断,决定是否 需要干燥
2设备进行干燥时,必须对各部温度进行监控,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为不带油干燥利用油箱加热时,箱底温度不得超过100℃ 箱壁温度不宜超过110℃,绕组温度不得超过95℃;带 油干燥时,上层油温不得超过85℃:热风于燥时,进风 温度不得超过110℃; 2)干式变压器进行干燥时,绕组温度应根据其绝缘等级 参照而定:A级绝缘:80℃;B级绝缘:100℃;E级绝缘: 95℃;F级绝缘:120℃;H级绝缘:145℃; 3)干燥过程中,在保持温度不变的情况下,绕组的绝缘电 阻下降后再回升,变压器持续6h保持稳定,且无凝结 水产生时,可认为干燥完毕; 4)干燥后应进行器身检查,所有螺栓的压紧部分应无松 动,绝缘表面应无过热等异常情况。如不能及时检查 时,应先注以合格油,油温可预热至50℃~60℃,绕组 温度应高于油温。 3常用的干燥方法有铁损干燥、铜损干燥、零序电流干燥和 烘箱干燥等。 4.4.5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体继电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气体继电器在安装前应进行检验检定,合格后方可安 装; 2)气体继电器应水平安装,截油阀应位于油枕和气体继 电器之间,观察窗应装在便于检查的一侧且箭头方向 应指向油枕,与连通管两端的连接应密封良好; 3)打开放气嘴,放出空气,直到有油溢出时将放气嘴关 团,以免有空气使继电保护器误动作: 4)当操作电源为直流时,必须将电源正极接到水银侧的
接点上,以免接点断开时产生飞弧; 5)事故喷油管的安装方向应注意到事故排油时不致危及 其它电器设备;喷油管口应换为割划有“十”字线的玻 璃,以便发生故障时气流能顺利冲破玻璃。 防潮呼吸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前,检查硅胶是否失效,如已失效应在115℃~120℃ 温度烘烤8h,使其复原或更新。浅蓝色硅胶变为浅红 色,即已失效;白色硅胶,不加鉴定一律烘烤; 2)安装时,必须将呼吸器盖子上橡皮垫去掉,使其通畅 并在下方隔离器具中装适量变压器油,起滤尘作用。 温度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套管温度计应直接安装在变压器上盖的预留孔内,刻 度方向应便于检查,在孔内加适量的变压器油; 2)电接点温度计安装前应进行校验,油浸变压器一次元 件应安装在变压器顶盖上的温度计套筒内,并加适量 变压器油;二次仪表挂在变压器一侧的预留板上。干 式变压器一次元件应按生产厂说明书位置安装,二次 仪表安装在便于观测的变压器护网栏上。软管不得有 压扁或死弯,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mm,富余部分应盘 圈并固定在温度计附近; 3)干式变压器的温控装置,一次元件应预埋插人在变压 器绕组夹层内,二次仪表应安装在变压器外罩壳体上, 专用导线安装应符合绝缘间隔要求,并加校验调试后 方可使用。 电压切换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变压器电压切换装置各分接点与线圈的联线应紧固正 确且接触紧密良好。转动点应正确停留在各个位置 上,并与指示位置一致:
2)电压切换装置的拉杆、分接头的凸轮、小轴销子等应完 整无损,转动盘应动作灵活,密封良好。电压切换装置 的传动机构(包括有载调压装置)的固定应牢靠,传动 机构的摩擦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 X 3)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调换开关的触头及铜辫子软线应 完整无损,触头间应有足够的压力(一般为80N~100N)。 有载调压切换装置转动到极限位置时,应装有机械连 锁与带有限位开关的电气连锁; 4)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控制箱一般应安装在值班室或操 作台上,联线应正确无误、并应调整好,手动、自动工作 正常,档位指示正确;< 5)电压切换装置吊出检查调整时,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 应符合表4.4.5的规定。
表4.4.5调压切换装置露空时间
变压器联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施工中不应使变压器的套管承受应力,变压器的一、二 次联线及地线、控制管线均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 2) 变压器工作零线与中性点接地线应分别敷设,工作零 线宜用绝缘导线。靠近变压器处其中性点接地回路上 宜做一个可拆卸的连接; 3) 油浸变压器附件的控制导线,应采用具有耐油的绝缘 导线,靠近箱壁的导线,应用金属软管保护,并排列整
齐,接线盒应密封良好。
4.4.6变压器交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压器的交接试验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部门进行,试验标 准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 要求。同时满足设计及产品技术资料的要求: 2变压器交接试验的内容: 1)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2) 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及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对 外壳的绝缘电阻; 3)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4) 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 性; 5) 6) 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干式变压器不做该试验); 7) 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小型变压器无此项); 8) 绝缘油试验(干式变压器不做该试验); 9)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10)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 11)检查相位。 .4.7 变压器送电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试运行前做全面检查探伤标准,符合试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运 2试运行前由质量监督部门检查合格。 3变压器试运行前的检查内容如下: 1)完成的各种交接试验资料齐全,数据符合要求: 2)变压器应清理、擦拭干净,顶部及周围无遗留杂物,本 体及附件无缺损,不渗油: 3)一、二次引线相位正确无误且绝缘良好;
4.4.6变压器交接试验应符合下
4)接地良好; 通风设施已全部安装完毕,工作正常,事故排油池设施 完好,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6 油浸变压器油系统阀门应打开,阀门指示正确,油位符 合要求; 7 油浸变压器的电压切换装置及干式变压器的分接头位 置放置在正常的电压档位。保护装置的整定值符合设 计规定要求,操作及联动试验正常; 8)干式变压器护栏安装完毕,各种标志牌、门锁齐全。 变压器送电试运行及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4厂接地良好; 5)通风设施已全部安装完毕,工作正常,事故排油池设施 完好,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6)油浸变压器油系统阀门应打开,阀门指示正确,油位符 合要求; 7)油浸变压器的电压切换装置及干式变压器的分接头位 置放置在正常的电压档位。保护装置的整定值符合设 计规定要求,操作及联动试验正常: 8)干式变压器护栏安装完毕,各种标志牌、门锁齐全。 4.4.8变压器送电试运行及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压器第一次投入使用时,可全压冲击合闸,冲击合闸时 般可由高压侧投入; 2变压器第一次受电后,持续时间不应少于10min,无异常情 况; 3变压器应进行3次~5次全压冲击合闸,应无异常情况,励 磁流不应引起保护装置误动作 4油浸变压器带电后,检查油系统不应有渗油现象。 5变压器试运行时,要注意录取冲击电流和空载电流、一、二 次电压、温度,并做好记录: 6变压器并列运行,除应核对好相位外,还必须符合并列条件; 变压器空载运行24h,无异常情况,方可投入负荷运行: 8试运行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交付使用并做好有关资料
4.5.1变压器门应加锁,未经许可,闲人不得人内。 4.5.2变压器高低压瓷套管及环氧树脂铸件应设有防砸及防碰 撞措施。
4.5.3变压器器身要保持清
路灯标准4.5.3变压器器身要保持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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