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04/T 406-2020 建筑物移动通信(5G)基础设施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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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J04/T 406-2020  建筑物移动通信(5G)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梯架、托盘及槽盒的统称。

    3.0.1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移动通信机房 面和中间层设施、通信电源、通信管线和防雷与接地等配套: 设施。

    3.0.2移动通信基站站址的选取应能满足各家基础电信企

    4.1.1移动通信机房耐火等级应 致,且个应低于 二级。 4.1.2移动通信机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7 1基站机房宜设置在顶层或屋面,室分机房简设置在单体建 筑几何中心或底层; 2移动通信机房不应设置在卫生间,浴室、厨房或其它经常 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临公路标准规范范本,如贴临则相应隔墙应 做无渗透、无结露等防水处理; 3移动通信机房内严禁穿越给排水、供暖等与机房无关的有 水管道,不应设供暖及中央空调系统; 4移动通信机房不应贴近强电磁源及振动源; 4.1.3移动通信机房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照度不宜低于3001x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正 常照明照度; 2光源宜选用三基色荧光灯或LED灯,灯具吸顶安装,分列 1 4.4 移动通信机房电源插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房内插座均为检修插座,宜在机房四周墙壁距地300mm Y安装; 2 插座电源线采用0.45/0.75kv铜芯阻燃线,穿管敷设。 4.1.5 移动通信机房消防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房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相关规定; 2机房内应采用气体火火系统,严禁接入自动喷水火火 系统。

    1机房平面形状宜采用矩形; 2机房净面积不应小于15m,短边净宽不应小于3m,净高 不应低于2.5m; 3机房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值不应小于6kN/m; 4机房室内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耐磨、光洁、不起灰、环 保的材料。机房内不应设吊顶。

    4.3.1室分机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室分机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室分中心机房应单独设立,机房至各楼层(包括地下室)、建 筑外的通信管道应有弱电桥架连通;室分设备间宜与建筑弱电间 贴建或合建

    室分中心机房应单独设立,机房至各楼层(包括地下室)、建 筑外的通信管道应有弱电桥架连通;室分设备间宜与建筑弱电间 贴建或合建。 4.3.2室分机房数量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建筑内每50000m应至少设置1个室分中心机房; 2建筑单层面积小于3000m时,各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按 每3000m设置一个室分设备间;建筑单层面积大于3000m时,每 增加3000m增设1个室分设备间,不足3000m的部分按照 3000m计。 4.3.3室分机房的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分中心机房的基本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4.2.2条的 规定; 2室分设备间净面积不宜小于6m;当机房净宽小于2.0m 时,应至少有一面墙体非粘土实心砖墙或混凝王墙,且此墙长度 3.5kN/m;其基本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4.2.2条的规定。 4.3.4室分机房的建筑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室分中心机房建筑构造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第4.2.3条的 规定 室分设备间建筑构造标准与建筑主体一致。

    1建筑内每50000m应至少设置1个室分中心机房; 2建筑单层面积小于3000m时,各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按 每3000m设置一个室分设备间;建筑单层面积大于3000m时,每 增加3000m增设1个室分设备间,不足3000m的部分按照 3000m 计。

    1室分中心机房的基本 应符合本标准第4.2.2条的 规定; 2室分设备间净面积不宜小于6m;当机房净宽小于2.0m 时,应至少有一面墙体为非粘土实心砖墙或混凝王墙,且此墙长度 不应小于3.0m;机房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

    5.1.1 新建建筑应在屋面预留屋面设施。 5.1.2高度在45m以上的居住建筑,除预留屋面设施外,应竖向 自下而上每隔10层、水平向每隔(25±5)m在正、背立面外墙空调 室外机安装位置处预留中间层设施。 5.1.3建筑预留屋面和中间层设施应满足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 装空间和荷载要求。

    5.2.1平屋面屋顶应在四角预留屋面设施,每个屋角预留4个, 布置在屋角两直角边10m范围内建筑长度超过60m时,沿长度 施前应无遮挡物。

    5.2.2在女儿墙安装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时,女儿墙应满足

    预留操作维护空间不宜小于2.0m×2.0m。 3√平屋面屋顶无女儿墙或不满足本标准第5.2.2条要求时, 应预留混凝土墩和锚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墩可设置在框架柱、抗震墙等结构构件顶部: 2混凝土墩顶面应超出屋面面层200mm,混凝土墩内应设置 锚栓与主体结构连接; 3主体结构设计应考虑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装和使用荷载; 4 预留操作维护空间不宜小于2.0m×2.0m。 5.2.4 当设置一体化机舱时,屋面应满足下列要求: 预留区域应为矩形,面积不应小于12m,短边尺寸不应小

    于3m。 2 预留区域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6kN/m。 3预留混凝土墩应能传递同等荷载。混凝土墩间距不应大 于3m,顶面应超出屋面面层200mm,锚栓可采用4M20。 5.3中间层设施 5.3.1 高层居住建筑预留中间层设施时应就近预留走线管槽和 接地设施。 5.3.2中间层设施应与建筑立面设计相协调,与调室外机安装

    6.0.1机房应与建筑的最高用电负荷级别相同,机房交流电源标 称电压为220V/380V,额定频率为50Hz。 6.0.2机房用电应从建筑低压配电室或变电所的低压配电柜直 接引电,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

    6.0.3移动通信机房用电负荷见下表:

    表6.0.3用电负荷需求表

    7.0.1建筑用地红线内所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之间应采用地下 通信管道、弱电竖井、缆线桥架等方式连通。 7.0.2建筑用地红线内地下通信管道应满足各家基础电信企业 的管道资源接人要求,并与建筑内通信线缆通道相连。 7.0.3地下通信管道的容量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公 1建筑地下通信管道与红线外通信管道的对接管孔数量不 应少于4孔,内径不宜小于100mm; 2建筑内移动通信机房引出的管道管孔数量不应少于3孔, 内径不宜小于100mm 3建筑用地红线内公共绿地路灯杆、监控杆等公共设施作 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连接到机房的通信管道管孔不 应少于2孔,内径不宜少于100mm。 7.0.4建筑内用于通信缆线敷设的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与建筑弱电竖井之间应有专用缆线桥架连通,专用通 Y 2弱电并内的垂直走线架或在共用的走线架上应预留通信 管线专用位置,预留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00mm; 13非居住建筑应按通信设计要求预留室内覆盖系统水平专 用通道,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00mm; 引出。 7.0.5桥架等通道穿越楼板、隔墙等处应在穿越处采用防火封堵 材料做好封堵。

    8.0.3机房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

    9.1.1移动通信机房的主体及地面、墙面、屋面、门窗等的验收标 准均同主体建筑,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相关标准的 规定。 9.2屋面和中间层设施 息 9.2.1 屋面和中间层设施预留应满足本标惟第5章的相关要求。 混凝土墩内锚栓与建筑接地网相连,混凝土墩表面防水材料应完 整无破损。 9.2.2屋面设施安装前,应根据基础验收资料复核各项数据,并 标注在基础表面上,如设计未做规定的,塔脚锚栓位置、法兰支撑 面的偏差应符合表9.2.2 的规定。露出基础顶面的锚栓,应涂防 腐材料,并妥善保护。 表9.2.2支承面、支座和锚栓的允许偏差 项次 公项目 允许偏差 支承面(混凝土柱墩) ± 2. 0mm 标高 1/1000 2)水平度 柱墩支承表面(法兰上端面) ±3.00mm (1)标高 1/500且≤3mm (2)水平度(法兰上端面) 3 锚栓位置扭转偏差(任意载面处) ±2. 0mm 4 锚栓法兰对角线偏差 ≤L/2000且±10.0mmL为对角线距离) 5 锚栓相邻之间偏差 ±5.0mm

    9.2.3移动通信屋面设施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

    CECS80中的相关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育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命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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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移动通信网络是数经济战略实施的先导领域,是助力经 济高速发展,支撑城市高效率运行,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新一代信 息基础设施。移动通信网络设施建设是新基建的重中之重,为推 进我省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规范建设和共建共享,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涉及的民用建筑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的规定,附建在工业厂房的办公、科研用房等非工业部 分建筑,以及工业厂区、农业园区中的办公楼研发楼、宿舍楼等建 筑应执行本标准。用地红线是指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 属范围的边界线。

    1.0.3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作为通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

    2.0.4分布系统设施应用于建筑内称为室内分布系统设施,若应

    图1室分系统设施建设方式示意图

    图2室分系统设施建设方式示意图二

    2.0.10居住建筑或其它受屋面条件限制无法提供基站机房的建 筑,可采用一体化机舱。一体化机舱能够为内部设备正常工作提 供可靠的机械和环境保拐,可设置在室外地面、屋面等处。对于在 屋面设置一体化机舱的建筑,应参照本标准第5章屋面设施相关

    3.0.2拟建建筑是否需要作为移动通信基站站址,由各地市铁塔 公司确定并出具《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意见书》。 该建设需求意见书应作为后续方案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 据之一。

    表1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意见书V

    4.2.2机房墙面、顶棚宜采用环保乳胶漆,楼地面宜采用地砖或 刷地坪漆。

    图2竖井设备安装示意图

    土墩平面尺寸为600mm×600mm,可满足各种屋面塔的安装,如 泡杆、美化方柱等。混凝土墩一般采用与屋面相同的混凝土强度 等级。

    5.2.4混凝土墩平面尺寸为500mm×500mm,一般采用与屋面相

    5.2.4混凝土墩平面尺寸为500mm×500mm农业标准,一般采用

    同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下、左、右应无遮挡,平面布置可参考下图2。中间层设施荷载不 小于0.5kN。正、背立面每隔10层、在水平方向每25±5)m处均 需预留中间层设施,应预留走线井道至外墙面直径不小于90mm 的穿墙孔洞,孔中心距平台顶300mm,自内间外倾斜5°;如不具备 预留条件的,应自楼顶沿外墙向下预留小于i10mm管(或50mm ×100mm 槽)。

    图2中间层设施布置图

    图4中间层预留平台立面示意图

    6.0.2建筑有自备柴油发电机时数据标准,应从油机转换之后的电源引 人;规范规定供给通信设备用的电源不应与其它民用设施共用回 路,主要是为了避免因民用设施的用电安全无法控制而影响通信 供电系统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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