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M-007-4637-2021 波纹铝护套低压阻燃耐火电缆.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4.2.3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
检验项目需符合表3型式试验要求,若不符合表3要求,判为不合格;不合格时,抽相同型号规 格电缆4m,按2m分成2段再送检,若2份样品均符合表3型式试验要求,则判定合格,否则判为不合 格 如认证申请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在士五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请复议或复查
4.3.1审核内容及要求
4.3.2审核时间及人日数
工厂审核人·日数根据认证单元数,生产企业的规模玩具标准,管理水平来确定。 认证机构应在其公开性文件中明确工厂审核的人日数。
工,审核时未发现不符合项,审核结论为推荐认证注册;工厂审核时发现严重不符合项,审 论为不推荐认证注册;工厂审核时发现有在性质上和数量上不构成系统性、区域性失效的不符 时,允许工厂限期完成整改的,如工厂按时完成整改,并整改有效时,审核结论为整改有效后
荐认证注册,否则不推荐认证注册。 如工厂对审核结论有异议时,应五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请复议或复查
4.4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
4. 4. 1 评价与决定
认证机构对产品检验、工厂审核结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认证结论为准予认证注册 向认证申请方颁发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注册) 认证实施过程中,产品检验不合格、工厂审核不推荐认证注册时,认证结论为不予认证注册,
认证时限指自受理认证申请至得出并传达认证结论的限定时间,包括产品检验、工厂审核、认 证结果评价与批准以及制作证书的时间。认证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公开性文件中明确认证 时限,并承诺在认证时限内完成认证
4.5. 1 监督时间、频次
获证6个月后即可以安排年度监督。两次监督审核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若企业社会信誉良好,产品风险低、管理体系和生产全过程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在提供检测报 告、自评报告、自我承诺后,可以实施书面监督。 但2次现场审核的间隔不超过24个月。实施书面监督,需要企业提出申请。 如不能如期接受监督时,持证人应向认证 经批准,否则暂停认证证书
4.5.1.1若发生以下情况可增加监督频次
a)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查实为认证委托人责任的; b)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c)有足够信息表明获证产品生产者、被委托生产企业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管理体系等 从而可能影响产品一致性时。
4. 5. 1. 2 若发生以下情况可增加监督的时间
b)认证单元产品所涉及的关键生产工艺、关键部件及其供应商、关键工序生产检测设备等发生 变更时; c)获证企业发生影响管理体系运行的重要变化,如:法律地位、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所有权 发生变化,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或其他资质证书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变 更,生产经营、服务场地变更,与“浙江制造”相关的管理体系及其重要过程发生重大变更时。
认证机构对认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获证后监替,以确保持续满足《“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部分通用要求》、《“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2部分管理要求》及认证依据规定的产品标准。 获证后监督一般采取跟踪审核方式实施监督,必要时可采取监督检验的方式
4. 5. 2. 1 监督审核
根据《“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2部分管理要求》对工厂进行跟踪审核,跟踪审核的内容 企业管理要求是否持续满足《“浙江制造”评价规范》要求和产品一致性审核。监督审核时间 定方法同初审,监督审核人日数不少于初审的70%。
4. 5. 2. 2 监督检验
样品及检验要求应符合4.2的要求。 如委托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应在十五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请复议或复查。
认证机构对监督审核、监督抽样检验结 盗督审核和抽样检验合格的,判定监督合 各,认证证书继续有效。监督审核不符合要求或监督抽样检验不合格时,或不能按要求接受监督, 则判定监督不合格,按规定对认证证书做 撤销处理,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如认证证书到期后持证人需继续保持认证注册资格,持证人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提出 再认证申请,再认证的程序同初次认证,
5. 1.1 证书有效性的保持
认证证书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内通过年度监督 现场监督或书面监督)确保其有效性。有效 满如需继续保持认证,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进行再认证(见本细则4.6)
5. 1. 2 认证变更
产品获证后,如果产品型号、产品所用关键部件、证书内容等发生变更或认证机构规定的其他 事项发生变更时,认证委托人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生产企业应确保变更后的产品符合产品标准 要求。
5. 1. 2. 1 涉及证书内容的变更
在生产场所没有变迁,认证证书上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认证委托人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 认证机构对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后,同意变更并换发认证证书,证书的编号、 有效日期保持不变。
5. 1.2. 2 原材料的变更
获证产品的原材料或其供应商(生产者、生产企业)发生变化时,认证委托人应对产品与标准 符合性进行确认,并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一般情况下,提出变更时向认证机构提交符合性验证的 备案资料如:试验报告等,以便在跟踪审核时进行验证。 必要时,由认证机构抽样验证,
5. 1. 2. 3 其他变更
发生下述情况时,持证人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认证机构备案: a)持证人(认证申请人)联系信息变更等,生产企业相关变化:法定代表人、管理者代表、 管理体系文件修订等; b)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c)重大设计、工艺更改,必须向认证机构提交产品、工艺设计变更的有效的验证、确认证据 必要时,由认证机构抽样验证
5.1.3证书的暂停、撤销、注销
证书的使用应符合“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的相关要求。当证书持有者违反认证有关 规定或认证产品达不到认证要求时,认证机构按产品认证证书批准、保持、暂停、注销和撤销要求, 对认证证书做出相应的暂停、撤消的处理。 持证人可申请注销证书。
5.1. 4认证范围的扩展、扩大
持证人如需增加与已认证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的产品时(扩展),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或新认 正申请。认证机构根据初始样品覆盖范围,确定是否进行检验或在监督时抽样检验,样品和检验要 求同本细则4.2要求。 持证人如需增加与已认证产品不是同一认证单元的产品时(扩大),按初始认证要求申请认证
认证机构可在“浙江制造”认证标志基本图案右侧标注发证机构标志作为各机构“浙江制造 证标志,并考虑不同产品的施加需求,增加简化版标志
5.3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认证申请人应制定必要的证书管理制度以规范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正确使用,防止证书、标志 用。误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可能导致认证资格的暂停或撤销。 获证组织一且发现误用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报告认证机构
根据企业提交资料的情况水利软件、计算,需要收取产品检测和(或)认证费用,认证机构将按国家有关部 行业组织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由申请企业与认证机构以合同方式确认
4.关键材料/部件清单:
4.关键材料/部件清单:
产品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可能涉及安全使用的情况说明
式表述本厂生产该产品的实际工艺流程、在相应的框上以“>”表示关键工序、以“·”表示质量控制点、以“★”表示特殊过程):
节能和减排技术及绩效说明
四.申请人声明: 本组织保证该规格产品与该产品描述内容保持一致。产品获证后,如果关键材料/部件进行变更 (增加、替代),本组织将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施工组织设计,未经认证机构的认可,不会擅自变更使用, 以确保该型号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始终符合“浙江制造”认证要求。本组织保证该规格产品只配用 上述关键材料/部件。 申请人:永电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公章: 日期
....- 阻燃标准 电缆标准
-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