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469-2017 压水堆核电厂失去厂外电源试验技术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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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20469-2017 压水堆核电厂失去厂外电源试验技术导则
试验文件应包括正常试验方案和针对非试验预期响应情况的应急预案,如: a)电源切换失败导致全厂断电: b)重要设备由于保护动作不可用。 并根据试验专项组设置情况对试验任务及应急干预措施明确分工。
5热态功能试验前失去厂外电源试验
5.1试验前需要具备的条件
5.1.1厂外电源系统可用,并向设计规定的安全级和非安全级负荷供电。 5.1.2备用电源系统可用。 5.1.3厂用电力系统可用。 5.1.4相关中压断路器及切换装置都应经过实际动作试验,并满足系统设计
排水管道标准规范范本5.2热态功能试验前失去厂外电源试验内容
NB/T 204692017
5.2.1厂外电源之间的切换试验。模拟厂外电源失电,验证在设计所考虑的故障模式下,能进行厂外 电源之间的切换。 5.2.2厂外电源和备用电源之间的切换试验。模拟厂外电源全部失去,验证厂外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 的切换;模拟备用电源失去,验证备用电源与厂外电源之间的切换。应验证要求安全级电力系统运行的 没计基准事件中所考虑的所有假想运行模式。 5.2.3备用电源容量试验。使母线负荷尽可能接近设计最大负荷,验证每一个备用电源,切换到备用 发电机的时间、发电机的启动时间、输出电压、频率和达到额定值的时间及甩负荷能力是在可接受的设 计限值内。当备用电源作为安全级电源时,宜在正常加载顺序完成后,尽快进行容量试验。备用电源按 程序带载相应的事故负载后至少要运行5min。试验应尽可能使母线负荷接近系统实际运行工况,如果 不能在实际负荷下试验,则当试验结果不受影响时,可以用模拟的等效负荷代替。
5.3热态功能试验前失去厂外电源试验验收准
5.3.1·厂外电源之间的切换逻辑、报警、动作时间、相关电气参数等满足设计要求。 5.3.2厂外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切换逻辑、报警、动作时间、相关参数等满足设计要求。 5.3.3失去厂外电源后,备用电源启动正常,切换到备用电源的时间、柴油发电机的启动时间、输出 电压、频率和达到额定值的时间是在设计限值内。 5.3.4备用电源能在设计规定的时间内带载设计负荷,按照设计顺序卸载和加载,输出电压和频率在 设计限值内。 5.3.5备用电源具有甩掉单个最大负载的能力,并验证电压和频率满足要求,而且备用电源能保持正 常供电,不发生意外跳闸。 5.3.6备用电源具有甩掉设计负荷的能力,并验证机组不因超速而跳闸。 5.3.7电源切换未触发过流保护动作。
6热态功能试验期间失去厂外电源试验
6.1试验前需要具备的条件
5.1.1热态功能试验前失去厂外电源试验完成且结果符合设计要求, 6.1.2热态功能试验已模拟达到核电厂实际运行条件,包括典型的温度、压力、流量。
6.2热态功能试验期间失去厂外电源试验内容
NB/T 204692017
6.2.1厂外电源之间的切换试验。使正常厂外电源失电,能切换至辅助广外电源,机组整体特性符合 设计要求。 6.2.2厂外电源和备用电源之间的切换试验。使厂外电源全部断电,检查厂用电力系统能正确切换到 备用电源,机组整体特性符合设计要求。 6.2.3辅助厂外电源容量试验。使母线负荷接近系统实际运行工况,辅助厂外电源应有足够的容量和 能力供所要求的安全级和非安全级负载正常运行。试验应尽可能使母线负荷接近系统实际运行工况,如 果不能在实际负荷下试验,则当试验结果不受影响时,可以用模拟的等效负荷代替。
6.3热态功能试验期间失去厂外电源试验验收准则
6.3.1厂外电源之间的切换逻辑、报警、动作时间、相关电气参数等满足设计要求 6.3.2厂外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切换逻辑、报警、动作时间、相关参数等满足设计要求。 6.3.3失去厂外电源后,备用电源启动正常,切换到备用电源的时间、柴油发电机的启动时间、输出 电压、频率和达到额定值的时间是在设计限值内。 6.3.4备用电源能在设计规定的时间内带载设计负荷,按照设计顺序卸载和加载,输出电压和频率在 设计限值内。 6.3.5电源切换未触发过流保护动作,
6.3.6机组不超过反应堆冷却剂压力边界
电器标准7功率运行试验期间失去厂外电源试验
7.1试验前需要具备的条件
7.1.1热态功能试验期间失去厂外电源试验完成,结果符合设计要求。 7.1.2机组核功率为额定功率10%以上,发电机组并网,满足试验条件下功率尽可能低。
7.2功率运行试验期间失去厂外电源试验内容
7.2.1厂外电源之间的切换试验。使正常厂外电源断电,检查能正确切换到辅助厂外电源,机组整体 特性符合设计要求。 7.2.2厂外电源断电试验。使厂外电源全部断电,检查厂用电力系统能正确切换到备用电源,核电厂 对汽轮发电机失效和厂外电源同时断 下的动态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测试验7.3功率运行试验期间失去厂外电源试验验收准则
7.3.1厂外电源之间的切换逻辑、报警、动作时间、相关电气参数等满足设计要求。 7.3.2厂外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切换逻辑、报警、动作时间、相关参数等满足设计要求。 7.3.3失去厂外电源后,备用电源启动正常,切换到备用电源的时间、柴油发电机的启动时间、输出 电压、频率和达到额定值的时间是在设计限值内。 7.3.4备用电源能在设计规定的时间内带载设计负荷,按照设计顺序卸载和加载,输出电压和频率在 设计限值内。 7.3.5电源切换未触发过流保护动作。 7.3.6机组不超过规定的反应堆冷却剂压力边界设计条件。 7.3.7保持堆芯冷却、安全壳的完整性和其它必要功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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