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40825-2021 电器附件 总则协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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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除非另有规定,附件相对于水平或垂直的安装坐标由制造商指定,在任何方向上的公差为2°。

    4.3试验环境空气温度范围

    本条款适用于SAC/TC67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和SAC/TC189/SC1标准的有关条款,包括附件

    GB/Z40825—2021

    热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这些关于耐热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宜符合GB/T16915.1的要求。 包括两个分条款: 要求(5.2); 试验(5.3)。 为了编辑目的.如有必要电子产品标准,可以改变顺序和数字

    热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这些关于耐热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宜符合GB/T16915.1的要求。 包括两个分条款: 要求(5.2); 试验(5.3)。 为了编辑目的.如有必要,可以改变顺序和数字

    电器附件,包括外壳(如有),应有良好的耐热性能。 是否合格,通过5.3的试验检查

    GB/T5169.21一2017的球压试验,但用以将接地端子保持在安装盒里所必需的绝缘部件,应按5.3.4 的规定进行试验。 通过机械措施来保持载流部件或接地电路部件的,认为是保持在正常位置。使用油脂或类似的方 法,不认为是机械措施。 如有疑问,为了确定是否有必要使用绝缘材料来保持载流部件和接地电路部件在正常位置,在不使 用导线的情况下,移除有疑问的绝缘材料,对所有位置检查样品。 在试验开始之前,放试验样品的支座和载荷装置,应加热到试验温度。将被试部件放置在至少 3mm厚的钢板上,使之与钢板直接接触,以使被试部件能承受试验压力。 如果不可能在受试试样上进行试验,则应从一组新的老化试验后的试样上切下至少2mm厚的小 块试样进行试验。如果这样做仍不可行,则可以用不大于4层、每层均是从试样上切下的试件来进行试 验,但这些层试件的总厚度不应小于2.5mm。 应将试验负载和支承装置放在加热箱内足够长的时间,以确保试验开始之前,负载和支承装置已经 达到稳定的试验温度。 试验要在温度为(125土2)℃的加热箱内进行。 (60+)min之后,将球从试样上卸下,然后按照GB/T5169.21一2017第7章进行冷却和处理。 根据GB/T5169.21一2017测出钢球压痕的直径,此直径应不超过2mm。 5.3.4虽然与载流部件和接地电路部件接触,但不是将他们保持在正常位置所必需的绝缘材料部件, 应按5.3.3的规定进行球压试验,但试验要在(70土2)℃或在(40士2)℃加上“温升试验”条款的试验期 间在有关部件测得的最高温升,取二者中较高的温度

    6螺钉、载流部件及其连接(电气的和机标

    螺钉、载流部件及其连接(电气的和机械的)

    本条款适用于SAC/TC67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和SAC/TC189/SC1标准的有关条款,包括螺钉、 我流部件及其连接(电气的和机械的)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这些关于螺钉、载流部件及其连接(电气的和机械的)的要求和试验宜符合GB/T16915.1的要求。 包括三个分条款: 定义(6.2); 要求(6.3); 试验(6.4)。 为了编辑目的.如有必要, 和数

    纹不中断的,拧进时能使材料在腔体里位移而形成螺纹的一种自攻螺钉 自攻锁紧螺钉的示例见图

    骠纹中断的,拧进时从腔体里切削材料而形成螺纹的自攻螺钉 自切螺钉的示例见图2。

    为保证电气连续性和导体保持而传递机械接触压力的螺钉和螺母应是金属的,且应与金属螺纹

    1使用紧针和 为保证电气连续性和导体保持而传递机械接触压力的螺钉和螺母应是金属的,且应与金属螺 用于连接外部导体的螺钉既不应是自攻锁紧螺钉,也不应是自切螺钉

    GB/Z40825—2021

    装配电器附件过程中要动的螺母或螺钉,和/或电器附件使用期间极有可能拧动的螺母或螺钉, 应与金属螺纹旋合,或者应考虑适当的要求,以确保它们能承受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机械应力 注:安装电器附件时要拧动的螺钉或螺母,包括用以固定盖或盖板的螺钉等,但不包括用以连接螺纹导管的连接件 和用以固定固定式插座底座的螺钉

    注:安装电器附件时要拧动的螺钉或螺母,包括用以固定盖或盖板的螺钉等,但不包括用以连接螺纹导管的连接件 和用以固定固定式插座底座的螺钉。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和进行6.4的试验来检查。 6.3.2对与绝缘材料螺纹相啮合的螺钉,和由绝缘材料制成的螺钉,它们使用在电器附件安装中,和 或在电器附件使用期间有可能被拧动,应保证将它们正确地导入螺孔或螺母里。 当用金属螺钉代替可能损害附件绝缘的情况下,不应使用绝缘材料的螺钉。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和手动试验来检查。 如果能用被固定部件、用阴螺纹的凹槽或用去掉前导螺纹的螺钉来引导螺钉,防止螺钉斜向插人 则可满足“正确导人”的要求。 6.3.3用于电气连接的螺钉和铆钉,用于机械连接的螺钉和铆钉,均应加以锁紧,以防松动和转动。 通过观察和手工测试来检查是否合格。 注:弹簧垫圈能起到良好的锁紧作用。对于铆钉,只要有非圆形的铆钉体或合适的V型凹槽即可。受热时会软化 的密封胶,仅对正常使用过程中不会受到扭力的螺钉连接才会起到良好的锁定作用。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和手动试验来检查。 6.3.4电气连接应如此设计,使得接触压力不通过绝缘材料(但陶瓷、纯云母或其性能适用的其他材料 除外)来传递。除非金属部件有足够弹性,足以补偿绝缘材料的任何可能的收缩和变形。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检查。 绝缘材料的适用与否,应从其尺寸稳定程度方面来考虑。 6.3.5载流部件,包括端子(及接地端子)的载流部件,应该由在设备工作时可能发生条件下能满足所 需的机械强度、导电率和耐腐蚀性能等要求的金属制成。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必要时还要通过化学分析来检查。 在允许的温度范围内和在正常的化学污染条件下,适用的金属举例如下: 铜; 含铜量至少为58%的合金,对冷轧板制成的部件;含铜量至少为50%的合金,对其他部件; 含铬量至少为13%、含碳量不大于0.09%的不锈钢; 符合GB/T9799镀锌层要求的钢,但镀层厚度至少为: · 对普通设备,5um1号工作条件); :对防滴水和防溅水的设备,8um(2号工作条件); ·对防喷水和浸水的设备,12um(3号工作条件)。 符合GB/T9797镍铬镀层要求的钢,但镀层厚度至少为: :对普通设备,10um(1号工作条件); · 对防滴水和防溅水的设备,20um(2号工作条件); · 对防喷水和浸水的设备,30um(3号工作条件)。 符合GB/T12599锡镀层要求的钢,但镀层厚度至少为: · 对普通设备,12um(1号工作条件); :对防滴水和防溅水的设备,20um(2号工作条件); · 对防喷水和浸水的设备,30μum(3号工作条件)。 凡会经受机械磨损的部件,不应用带有镀层的钢材来制造, 带有镀锌层的钢:只有在没有固定连接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在带初级电流的部件。对于连接 的情况,只充许在不直接参与电流传递的部件上镀锌,如某些类型的端子上使用的螺钉或垫 圈,它们只传递接触压力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必要时还要通过化学分析来检查 在允许的温度范围内和在正常的化学污染条件下,适用的金属举例如下: 铜; 含铜量至少为58%的合金,对冷轧板制成的部件;含铜量至少为50%的合金,对其他部件; 含铬量至少为13%、含碳量不大于0.09%的不锈钢; 符合GB/T9799镀锌层要求的钢,但镀层厚度至少为: · 对普通设备,5μm(1号工作条件); :对防滴水和防溅水的设备,8μm(2号工作条件); :对防喷水和浸水的设备,12μm(3号工作条件)。 符合GB/T9797镍铬镀层要求的钢,但镀层厚度至少为: · 对普通设备,10um(1号工作条件); 对防滴水和防溅水的设备,20um(2号工作条件); · 对防喷水和浸水的设备,30um(3号工作条件)。 符合GB/T12599锡镀层要求的钢,但镀层厚度至少为: · 对普通设备,12μm(1号工作条件); :对防滴水和防溅水的设备,20um(2号工作条件); 对防喷水和浸水的设备,30um(3号工作条件)。 凡会经受机械磨损的部件,不应用带有镀层的钢材来制造。 带有镀锌层的钢:只有在没有固定连接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在带初级电流的部件。对于连 的情况,只允许在不直接参与电流传递的部件上镀锌,如某些类型的端子上使用的螺钉或 圈,它们只传递接触压力

    本要求不适用于触头、磁路、发热元件、双金属元件、分流器、电子设备部件等 注:端子的螺钉、螺母、垫圈、夹板及类似部件不视为载流部件。 在潮湿条件下,彼此间电化学电势差较大的金属不应互相接触。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检查。

    正常使用时,不需要拧动这种螺钉连接,而且每个连接至少要有两个螺钉,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检查。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和下面试验来检查是否符合6.3.1的要求。 将螺钉或螺母拧紧和拧松: 一10次,对与绝缘材料螺纹相啮合的金属螺钉或绝缘材料螺钉; 一5次,对所有其他情况。 与绝缘材料螺纹相啮合的螺钉或螺母和绝缘材料螺钉,每次均应完全拆下,再重新拧合。 试验应使用合适的螺钉旋具或扳手来进行,施加的力矩按表1规定。 在后续试验中,对于安装和连接设备过程中要拧动的螺钉和螺母,螺钉旋具刀口的形状应适合于受 试的螺钉。 螺钉和螺母应平稳拧紧。在试验端子时,每次拧松螺钉和螺母时,均要移动导体

    表1螺纹直径对应的力矩

    第I栏适用于拧紧后不会从螺孔中突出的无头螺钉,而且,亦适用于不能用刀口比螺钉直径宽 钉旋具来拧紧的其他螺钉。 第Ⅱ栏适用于用螺钉旋具来拧紧的罩式端子的螺母。 第Ⅲ栏适用于其他用螺钉旋具拧紧的螺钉。 第IV栏适用于用螺钉旋具以外的其他方法拧紧的、除了罩式端子的螺母外的螺钉和螺母。 第V栏适用于用螺钉旋具以外的其他方法拧紧的罩式端子的螺母。 注:罩式端子的标称直径就是带槽的螺栓的标称直径

    GB/Z40825—2021

    对于标称直径大于5.3mm且其头部带槽的螺钉,要做两次测试,第一次采用列IV中列出的扭矩, 然后在另一套样品上用螺钉旋具按照列Ⅲ中的扭矩测试。 对于带有槽的六角头的小螺钉,只能用螺钉旋具进行测试。 试验期间,螺钉连接不应松动,不应有会影响附件再度使用的损坏,即诸如螺钉断裂,以及螺钉头、 槽的损坏和螺纹、垫圈或U型卡的损坏等

    对于那些可能由于电气效应和可能损害设备安全性的设备劣化现象而暴露在过高的热应力中的电 设备的绝缘部分,它们在设备内部不应被过度的热量或者火焰所影响。 对于确定的附件(如开关、捕座或其他),基本要求适于用所有绝缘材料,而对于其他附件(如断路 器),它们的绝缘部分要经受非常严格的耐燃测试,因此基本要求仅适用于外部绝缘材料。 设备内部易于传播火焰的绝缘材料或其他固态易燃材料可被灼热丝或电热元件点燃。在特定条件 ,比如导线中通过了非正常电流,或元件过载或错误的连接,特定元件温度将升高并点燃附近的零件。 注:在某些分技术委员会中,仅考虑外部部件。 是否合格,通过7.3的灼热丝试验来检查

    7.3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GB/T5169.1I

    灼热丝是一个规定的电阻丝环,用电加热到规定的温度。有关于试验装置的描述宜符按 GB/T5169.10。 在选择试验温度时,产品委员会宜考虑附录B,其中给出了建议的成品灼热丝试验温度(GWEPT) GB/T5169.11的目的是确保在规定条件下试验,灼热丝不会使部件起燃,如果部件被点燃,其燃烧 的持续时间是有限的,不会因试验样品的火焰或试验样品上落下的燃烧或灼热颗粒而蔓延。 应在选择的完整的最终产品上进行成品灼热丝试验(GWEPT),以便试验的条件与正常使用时不 会有显著差异。 如果一个最终产品的部分是专门用于不同的灼热丝试验温度,这应进行相应的识别和测试。 小部件的灼热丝可燃性测试方法不可行(见图3)。这是因为小部件不能有效支撑以避免热损失 见GB/T5169.11一2017的4.4),也不能适应灼热丝的穿透。 对于可忽略质量的单个部件,不需要进行灼热丝可燃性试验。 对于小部件和可忽略质量的部件的建议,分别在7.3.1.2和7.3.1.3中给出

    7.3.1.2小部件的建议

    对于不能按照GB/T5169.11一2017GWEPT)进行评估的小部件,SAC/TC67及其分技术委员 SAC/TC189/SC1宜考虑这些小部件是否需要进行试验,如果需要,什么是适当的试验。 小部件,见图3。

    7.3.1.3对可忽略质量部件的建议

    可忽略质量作为火险评估的一部分,宜考虑微小质量部件,即那些没有足够可燃材料构成火险的 部件。 SAC/TC67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和SAC/TC189/SC1为与有关电气设备及其规模相适应的不显著 的重量(质量)指定一个最大值。 注:根据GB/T5169.11一2017,默认值为2g,但是产品技术委员会可以根据产品类型和规模指定不同的值(如1g)。 但是,如果产品是由几个可忽略质量的部件组成,它们可能呈现大量的可燃材料;因此,SAC/TC67 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和SAC/TC189/SC1宜仔细评估这一情况

    加热的灼热丝的顶端与试样接触一段指定的时间,根据特定的试验程序进行一系列的观 灼热丝的顶端水平地施加到正常使用时可能受到热应力的试样部件

    7.3.3试验数据的相关性

    此试验识别在相关产品委员会指定温度下的符合/不符合标准。电工委员会试验的主要用途是 与带电部件接触或因缺陷可能过热的电气连接接触的绝缘材料的适用性。其目的是确保绝缘材料 的着火不会从产品蔓延而导致火灾

    电气连接的过热可能会导致产品着火,但在排除故障电流后,通过测试的绝缘材料可能会自动熄 灭。因此,尽管产品可能已经无法使用,但不太可能发生火焰蔓延,因此用户和其他财产不会受到火灾 的威胁。 在检查支撑性绝缘材料完整性的同时,测试过程中也应记录是否有火焰或者熔化液落到下方的特 定表面。在大件产品的测试中,应通过在测试样品下方放置正常使用过程中有可能被熔化液滴溅到的 材料样品来进行评估。如果材料样品层没有遭到破坏且能与熔化的材料相容,则可以认为是合格的。 当没有合适的表面来接纳熔化液滴,且液滴有可能从产品内流出(比如滴到可燃表面上),此时应使用表 面由一张标准纸张包裹的木板 本测试还要记录材料是否发生燃烧并通过测量火焰高度来得出进一步的数据。火焰高度难以测 量,因此一些产品委员会注明,可在燃烧发生后在导电部件或电气连接部件上方划定一个标准区域来进

    本条款适用于SAC/TC67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和SAC/TC189/SC1标准的有关条款,包括确定绝 缘材料耐电痕化性能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绝缘材料耐电痕化性能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宜符合GB/T4207的要求。8.2和8.3给出应用 GB/T4207的信息

    对于高于X0的附件,由于 材料形成,所以绝缘材料应具有耐电 痕化能力。对于除陶瓷外的其他材料,应按照 4207中的试验来检查

    8.3电痕化指数试验(GB/T4207

    GB/14207规定了从设备部1 块的固体绝缘材科的相比 指数和耐电痕化指数的试验方法。 吸协 理锁的方法

    以(100~600)V的交流电压。向电极间的表面持续滴加电解液直到过电流继电器动作,或直到发生燃 尧并有持续性火焰产生或者直到测试过程结束。 试样应基本平整,至少3mm厚,并有足够的区域以确保在试验期间没有液体流过试样的边缘:建 义最小尺寸为20mm×20mm。 个别试验的周期较短(小于1h),最多(50~100)滴20mg的电解液以30s的间隔滴于样品上。造 成试验失败所需的电解液滴数通常随着电压的下降而增加,当电压值下降到低于某个特定值时,电痕化 现象消失。 在测试过程中,样品可能被腐蚀或软化,使得电极可能穿过样品。如有要求,要测量腐蚀现象。如 腐蚀产生了空洞,则将其记录报告

    8.3.3试验数据的关联性

    试验用于筛选出耐电痕化性能较差的材料,这样对于性能较好的材料在搭配设备使用时就能在最 10

    用于筛选出耐电痕化性能较差的材料,这样对于性能较好的材料在搭配设备使用时就能在最

    潮湿的条件下应用。 注:用更加严格的长时间试验,评估材料在户外使用时的性能,需要使用更高的电压和更大的测试样品来进行,详 见GB/T6553相关试验

    显的条件下应用。 注:用更加严格的长时间试验,评估材料在户外使用时的性能,需要使用更高的电压和更大的测试样品来进行 见GB/T6553相关试验

    本条款适用于TC67标准中的相关条款,包括用于明确电器附件中含铁部件的抗锈性能的要求和 测试方法, 这些关于电器附件中含铁部件的抗锈性能的宜符合GB/T16915.1的要求。 包括两个分条款: 要求(9.2); 试验(9.3)。 为了编辑目的.如有必要,可以改变顺序和数字

    铁质部件,包括盖和安装盒,均应妥为保护,以防生锈。 是否合格,通过9.3的试验来检查

    通过浸人脱脂剂(10土0.5)min来去除待测试部件表面的油脂, 然后,将部件浸人(20士5)℃、氯化铵含量为10%的水溶液中达10min。 将试样上的液滴甩掉,但不擦干,然后,将试样放进装有温度为(20士5)℃的饱和水汽的盒子中达 omin 试样在(100土5)℃的加热箱内烘10min后,试样表面不应出现锈迹。 注1:锐边上的锈迹或可擦掉的淡黄锈膜均可忽略不计。 注2:对小弹簧之类及会受到磨损的不易触及部件,有一层油脂,即足以防锈。对这类部件,只有在对油脂层的功效 有怀疑时,才进行试验,而且试验前不去除油脂, 警告一一当使用规定液体进行测试时,应做好适当的预防措施来规避可以预见的风险

    然后,将部件浸人(20士5)℃、氯化铵含量为10%的水溶液中达10min。 将试样上的液滴甩掉,但不擦干,然后,将试样放进装有温度为(20士5)℃的饱和水汽的盒子中达 omin 试样在(100土5)℃的加热箱内烘10min后,试样表面不应出现锈迹。 注1:锐边上的锈迹或可擦掉的淡黄锈膜均可忽略不计。 注2:对小弹簧之类及会受到磨损的不易触及部件,有一层油脂,即足以防锈。对这类部件,只有在对油脂层的功效 有怀疑时,才进行试验,而且试验前不去除油脂。 警告一一当使用规定液体进行测试时,应做好适当的预防措施来规避可以预见的风险

    10标志的易辨性、耐久性和耐擦性

    本条款适用于SAC/TC67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和SAC/TC189/SC1标准的有关条款,包括要求以 及用于明确电器附件标志的标志辨认性、耐久性和耐磨性评级的试验方法。 符合上一版本标准的产品不需要再次试验,因为这一要求不会对产品的安全性产生影响。 包括两个分条款: 要求(10.2); 试验(10.3)

    标识应清晰易辨、经久耐用、耐擦 直接在产品上的激光标识和通过模制、压印或雕刻制成的标识,不进行此项试验

    GB/Z40825—2021

    是否合格,通过在无任何附加放大的情况下,以正常或矫正视力来检查,如有必要,通过10.3的 试验

    11用于导体连接的螺纹型端子

    本条款适用于SAC/TC67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和SAC/TC189/SC1标准的有关条款,包括要求 通过用螺钉夹住一根或多根(单芯或绞合)硬的(截面积不超过35mm)或软的(截面积不超 mm)符合GB/T3956的导线的试验方法来测试连接中的螺纹端子。

    用于导体连接的螺纹型端子应按GB/T17464、GB/T20636、GB/T13140.1和GB/T13140.2中的 要求和试验,同时符合GB/T16499中的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的应用

    本条款适用于SAC/TC67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和SAC/TC189/SC1标准的有关条款,包括要求以 及确认附件标准测试中基本准则的测试方法。 除非另有声明,一般用三个样品来进行所有测试,若所有测试都合格则认为是符合本章要求。如果 有一个样品由于装配或制造过程中的缺陷,而在 一项试验中不合格,应在另一整组试样上按要求的顺 序重复该项试验,以及重复对该项试验结果有影响的前面的所有试验,而且,这整组试样均应符合要求

    本条款适用于SAC/TC67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和SAC/TC189/SC1标准的有关条款, 活安水以 及确定公差的试验。当定义公差时,分技术委员会宜: 对于每一个关键的设定值,根据案例分析给出相应的值; 根据CTL251最新版本中给出的环境和测量设备的精度,应从实际出发来给出。 当通过试验数据得出带公差的测试值时,给定值应尽可能接近测试实际值

    本条款适用于SAC/TC67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和SAC/TC189/SC1标准的有关条款, 包活安 确定公差的试验。当定义公差时,分技术委员会宜: 对于每一个关键的设定值,根据案例分析给出相应的值; 根据CTL251最新版本中给出的环境和测量设备的精度,应从实际出发来给出。 当通过试验数据得出带公差的测试值时,给定值应尽可能接近测试实际值

    本条款适用于SAC/TC67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和SAC/TC189/SC1标准的有关条款,包括要 评估电器附件安全性时,明确电器附件经受规定冲击的能力和显示可接受稳健性等级的试验方 注:这些建议基于GB/T2423.55

    本条款适用于SAC/T℃C67及其分技未委员会和SAC/TC189/SC1标准的有关条款,包括要求 模拟一个非包装状态的电器附件在搬运期间可能经受到的自由跌落的试验方法。这些建议基 /T2423.7。 分技术委员会宜把GB/T2423.55和/或GB/T2423.7中合适的试验方法应用到相关电器附件

    [5绝缘距离的适当尺寸

    本条款适用于SAC/TC67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和SAC/TC189/SC1标准的有关条款,包括要求以 明确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设备固体绝缘的试验方法。 TC67的分技术委员会在考虑绝缘距离时,宜根据需要,考虑符合GB/T16935系列标准的相关要 求和试验程序 GB/T16935系列标准规定的绝缘配合基本安全标准中的要求是最低要求

    设备的绝缘配合意指当把可预见的环境条件考虑在内时,设备在其正常工作周期中,达到满足安

    GB/Z40825—2021

    使用要求的间隙、爬电距离和设备固体绝缘所需的最小尺寸的评估方法。 绝缘配合领域的主要标准有: GB/T16935.1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 GB/T16935.3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3部分:利用涂层、罐封和模压进行防污 保护; GB/T16935.4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4部分:高频电压应力考虑事项; 一GB/T16935.5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5部分:不超过2mm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 离的确定方法。 除了上述标准外,GB/Z16935.2也能帮助正确理解和应用GB/T16935.1、GB/T16935.3、 GB/T16935.4和GB/T16935.5 GB/Z16935.2一2013第5章特别介绍了进行恰当的设备内部绝缘尺寸的四个示例。 GB/Z16935.2一2013的4.1和4.2可用于正确理解GB/T16935系列标准的“基本原理”和“关于 详时过电压的绝缘配合”。 绝缘配合系列标准中所需考虑的主要参数有: 为避免产生闪络时所能施加的最大电压; 电压的频率。由于电介质损耗随着电压频率的增加而变得越来越重要,GB/T16935.4适用于 基波频率大于30kHz的情况; 固体绝缘材料的特性; 一环境条件(污染等级及湿度)。 注:湿度是一个影响因素,随着爬电距离的减小,湿度的影响越来越重要。GB/T16935.5介绍了湿度对小于或等于 2mm爬电距离影响的湿度等级。如GB/T16935.3所述,可以用涂层、灌封或模塑来提供对污染(包括湿度)的 防护。 其他诸如热量、震动、机械冲击、辐射等因素,可能会影响绝缘材料的绝缘电阻。对特殊情况下使用

    15.3电气间隙的尺寸标注

    使用GB/T16935系列标准用于电气间隙尺寸确定的实际应用在GB/Z16935.2一2013的4.3中 给出。 下面的解释可以帮助理解。 规定电气间隙尺寸的目的是选择一个通过不同电压的两部分之间的空气间隙能够承受最大峰值电 压的空气间隙。根据巴邢定律(Paschenlaw),空气承受最大电压值的能力与空气压力有关。因此, GB/T16935.1一2008的表F.2和F.7已修改为2000m。GB/T16935.1—2008的表A.2中给出了不 同海拨的海拔修正系数。 污染等级对电气间隙影响不大。根据GB/T16935.1一2008的表F.2,在某一最小值以上,无论所 选择的污染等级如何,电气间隙都是相同的。而当污染物如固体颗粒、灰尘和水等可以跨越空气间隙的 小间隙时.污染等级是不容忽视的

    根据GB/T16935系列标准,正确标注爬电距离以避免漏电失效的信息以符合GB/Z16935.2 2013的4.4。 下面的解释可以帮助理解。 应认识到,材料表面的污染通常是不导电的。 然而,材料表面水的存在改变了污染的导电性。较高的导电性会在带电部件之间或带电部件

    15.5固体绝缘的尺寸标注

    根据GB/T16935系列标准,正确标注固体绝缘尺寸的宜符合GB/Z16935.2一2013的4.5。 下面的解释可以帮助理解。

    15.6功能绝缘的尺寸标注

    正确应用GB/T16935系列标准有关特殊实际同题的信息,如: 对基础绝缘搭接元件的完整设备进行测试; 对功能绝缘搭接元件的完整设备进行测试: 具有隔离能力的设备部件的绝缘距离尺寸标注; 高频电压应力测试; 用交流或直流试验代替耐冲击试验的实用信息 根据GB/T16935系列标准,有关特殊实际问题宜符合GB/Z16935.2一2013的4.7

    1C67范围内的大部分设备是打算在污染等级为2的情况下使用的。 GB/T16935.1中介绍了4种污染等级,这些等级是根据在材料表面是否有污染和水的存在来评估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一 污染等级1:没有污染,或只有干燥的非导电性的污染物出现。污染物不产生影响, 一 污染等级2:除了有可预料的由冷凝造成的暂时性导通外,只有非导电性的污染物出现 污染等级3:有导电性污染物或在可预见的冷凝过程中能够导通的十燥非导电性污染物出现 污染等级4:由于凝结的灰尘、雨滴或其他潮湿状况导致持续性导通。 TC67所涵盖的大部分设备都直接连接到公共供电系统。 表F.1中给出的额定脉冲电压宜符合相应的过电压类别。 具有与过电压类别I相对应的脉冲耐压的设备不宜与公共供电系统直接连接。 表F.1所示的额定脉冲电压被认为是当设备通过公共网络遭受过电压时,任何直接连接到市电的 设备宜承受的最大电压。 一般来说,过电压类别血用于固定安装设备,过电压类别Ⅱ用于移动式附件。 注1:连接到电网电源的设备的临时过电压的较高值见GB/T16935.1一2008的5.3.3.2.3。对于短期临时过电压 最小耐受电压为U。十1200V,U。为中性线接地供电系统的标称相线对中性线的电压 连接到230/400V三相系统的设备的稳态电压和这种短期临时过电压的峰值通常低于 GB/T16935.1一2008表F.1中规定的过电压类别Ⅲ所需的脉冲电压。因此,TC67范围内的过电压皿 设备一般与表F.7无关。 注2:以下是一个例子,一般认为适用于SAC/TC67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和SAC/TC189/SC1范围内的大多数产品: 固定式安装: 过电压类别Ⅲ; 污染等级2。 电气设备和移动式附件的部件: 过电压类别Ⅱ或Ⅲ; 污染等级2或3。 GB/Z16935.2一2013的4.3.2.1提供了相关信息,宜阅读。特别是注5,以及注5中给出的例子,能 够为TC67及其分技术委员会提供有价值的解释,

    本条款适用于SAC/TC67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和SAC/TC189/SC1标准的有关条款 安全生产标准,包括确定产 抗紫外线(UV)辐射的要求和试验。 紫外线测试是必要的以防暴露在紫外线辐射下的塑料材料降解造成安全问题

    抗紫外线辐射的要求仅适用于直接暴露于太阳辐射的户外附件的外壳和外部部件,这些附件由塑 料或弹性体材料或涂有塑料或弹性体材料的金属构成。 因紫外线照射,产品有可能存在失效风险的特性包括: 电击防护; 机械应力防护; 防止外来物体和水的进人; 可燃性和着火。 然而,对机械应力的保护被认为是最关键的特性, 因此,根据产品的不同,在产品经过相关的紫外线试验后,应进行相关的机械试验来验证产品的 性能。 因此,根据本文件提供的指导,所有必要的验证宜由TC67分技术委员会定义,以确保产品保持其 安全特性。 如有紫外线辐射规定,建议列入以下类别: 根据对紫外线辐射的抵抗力: 不声明; 抗紫外线辐射。 至少应在制造商的说明书中,报告与紫外线有关的产品符合性的指示

    如果产品预期具有抗紫外线辐射,紫外线试验和相关的机械测试应在一个完整的最终产品上进行。 由制造商自行决定,如果试验不能在完整的最终产品上进行(例如,由于尺寸原因),试验可以在产 品的一个代表性部分上进行。如果最终产品的尺寸和/或形状不允许进行机械试验,则可以使用与最终 产品相同的制造工艺制造的代表性样品

    16.3.2紫外线(UV)试

    所有直接暴露于太阳辐射的,由塑料或弹性材料构成的,或涂有塑料或弹性材料的金属构成的附件 的外壳和外部部件,经受紫外线试验。 三个样品应按照GB/T16422.2的规定,在氙弧、方法A、循环1中暴露500h。 室内温度保持(38土3)℃,相对湿度保持(50士10)%。 在降雨周期有以下特殊要求:相对湿度可偏离(50士10)%。 注:分技术委员会可以引人更详细的分类,包括更高的暴露时间,步骤为500h。 应连续暴露在光线下,间歇暴露在水雾中。周期为不喷水102min,喷水18min。该设备应使用水冷

    商业标准GB/Z40825—2021

    或气冷氙灯,内置和外置硼硅酸盐玻璃日光过滤器,在340nm时光辐照度为(0.51士0.02)W/(m·nm), 黑色标准温度为653℃。 如果辐照度在样品的不同部分之间变化,则分技术委员会宜规定在何处应用所需的辐照度。 当一个最终产品不是用于试验,应使用从它上面取下的部分,或者与它相同的制造过程的、用于具 有最终产品的适用的机械试验的适合尺寸、且厚度不大于最小厚度的暴露部分的附件的一个代表样品。 样品应以适当的方式安装在紫外线装置中: 适用于被测产品和测试设备, 样品不会互相接触。

    分技术委员会宜确定适用于附件或经紫外线试验的样品的最适当的机械试验(如冲击、拉力、衍 申强度等),以验证其安全特性是否得到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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