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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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rect lightning flash

    闪击直接击于建(构)筑物、其他物体、大地或外部防雷装置 上,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和机械力者。

    2.0.14闪电静电感应

    由于雷云的作用,使附近导体上感应出与雷云符号相反的电 荷,雷云主放电时,先导通道中的电荷迅速中和,在导体上的感应 电荷得到释放ZJM0标准规范范本,如没有就近泄入地中就会产生很高的电位

    2.0.15闪电电磁感应

    由于雷电流迅速变化在其周围空间产生瞬变的强电磁场 导体上感应出很高的电动势。

    lightning induction

    可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闪电静电感应和闪电 它可能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火花放电,

    lightning surge

    闪电击于防雷装置或线路上以及由闪电静电感应或雷 冲引发,表现为过电压、过电流的瞬态波

    由于闪电对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或金属管道的作用,雷电波, 即闪电电涌,可能沿着这些管线侵入屋内,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 备。

    将分开的诸金属物体直接用连接导体或经电涌保护器连 置上以减小雷电流引发的电位差。

    属装置、外来导电物、电力线路、电信线路及其他线路连 (能与防雷装置做等电位连接的金属带

    2.0.21等电位连接导体

    2.0.22等电位连接网络

    将建(构)筑物和建(构)筑物内系统(带电导体除外) 电性物体互相连接组成的一个网,

    划分雷击电磁环境的区,一个防雷区的区界面不 物界面,,如不一定要有墙壁、地板或天花板作为区界

    雷电流经电阻、电感、电容耦合产生的电磁效应,包含闪电电 涌和辐射电磁场。

    2.0.26 电气系统

    electrical system

    由低压供电组合部件构成的系统。也称低压配电系 配电线路。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泄电涌电流的器件。它至 个非线性元件。

    电气系统电涌保护器的保护部件可连接在相对相、 过中性线、中性线对地及其组合,以及电子系统电涌保护

    阝件连接在线对线、线对地及其组合。

    可持续加于电气系统电涌保护器保护模式的最大方均根电压 或直流电压;可持续加于电子系统电涌保护器端子上,且不致弓引起 电保护器传输特性减低的最大方均根电压或直流电压。

    2.0.33 冲击电流

    impulse current (Iimp)

    由电流幅值1peak、电荷Q和单位能量W/R所限定。 2.0.34以1imp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SPD tested with Iimp 耐得起10/350us典型波形的部分雷电流的电涌保护器需要 用Iimp电流做相应的冲击试验。

    电气系统中采用工级试验的电浦保护器要用标称放电电流 n、1.2/50μs冲击电压和最大冲击电流Iimp做试验。I级试验也 可用 T1外加方框表示,即T1。

    2.0.36以I,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耐得起8/20μs典型波形的感应电涌电流的电涌保护器需要 用I.电流做相应的冲击试验。

    电气系统中采用Ⅲ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要用组合波做试验。 组合波定义为由2α2组合波发生器产生1.2/50us开路电压U.和 8/20μs短路电流Isc。Ⅲ级试验也可用T3外加方框表示,即T3 2.0.40电压开关型电涌保护器voltage switchingtype SPD 无电涌出现时为高阻抗,当出现电压电涌时突变为低阻抗 通常采用放电间隙、充气放电管、硅可控整流器或三端双向可控硅 元件做电压开关型电涌保护器的组件。也称“克罗巴型”电涌保护 照一目左不法结的中压一中法陆性

    电气系统中采用Ⅲ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要用组合波做试验。 组合波定义为由22组合波发生器产生1.2/50us开路电压U和 8/20μs短路电流Isc。Ⅲ级试验也可用T3外加方框表示,即T3

    2.0.40电压开关型电保护器

    无电涌出现时为高阻抗,当出现电压电涌时突变为低阻抗。 通常采用放电间隙、充气放电管、硅可控整流器或三端双向可控硅 元件做电压开关型电涌保护器的组件。也称“克罗巴型”电涌保护 器。具有不连续的电压、电流特性。

    2.0.41限压型电涌保护器

    无电涌出现时为高阻抗,随着电涌电流和电压的增加,阻抗连 续变小。通常采用压敏电阻、抑制二极管作限压型电涌保护器的 组件。也称“箱压型”电涌保护器。具有连续的电压、电流特性。

    由电压开关型元件和限压型元件组合而成的电涌保护器,其 特性随所加电压的特性可以表现为电压开关型、限压型或电压开 关型和限压型皆有。

    施加规定波形和幅值的冲击波时,在电涌保护器接 测得的最大电压值。

    2.0.44电压保护水平

    表征电涌保护器限制接线端子间电压的性能参数,其值可从 优先值的列表中选择。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大于所测量的限制电压 的最高值。

    .0.451.2/50μs冲击电压

    规定的波头时间Ti为1.2μS、半值时间T2为50μs的冲击电 压。

    2.0.468/20us冲击电流

    2.0.468/20us冲击电流

    8/20μs current impulse

    规定的波头时间Ti为8μS、半值时间T2为20μs的冲击电 流。

    voltage of eguipment (Uw)

    设备制造商给予的设备耐冲击电压额定值,表征其绝缘阻 为耐受能力。

    insertion loss

    电气系统中,在给定频率下,连接到给定电源系统的电涌保护 器的插入损耗为电源线上紧靠电涌保护器接入点之后,在被试电 涌保护器接入前后的电压比,结果用dB表示。电子系统中,由于 在传输系统中插入一个电涌保护器所引起的损耗,它是在电涌保 护器插入前传递到后面的系统部分的功率与电涌保护器插入后传 递到同一部分的功率之比。通常用dB表示,

    串扰在被十扰的通道中传输,其方向与产生十扰的通道中电 流传输的方向相反。在被干扰的通道中产生的近端串扰,其端口 通常靠近产生王扰的通道的供能端,或与供能端重合

    3.0.1建筑物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 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3.0.1建筑物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

    3.0.2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日

    3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 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3.0.3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 火车站和飞机场、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泵 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注:飞机场不含停放飞机的露天场所和跑道。 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信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 的建筑物。 4国家特级和甲级大型体育馆。 5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火 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6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 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7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8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9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 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10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 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3.0.4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 第三类防蕾建筑物: 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次/a,且小于或等于0.05 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 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次/a,且小于或等于0.25 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4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 烟图、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 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图、水塔等孤立的高箕建筑物

    4.1.1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并应采取

    1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地面层处,下列物体应与防雷装置做 防雷等电位连接: 1)建筑物金属体。 :2金属装置。 3)建筑物内系统。 4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线。 2除本条第1款的措施外,外部防雷装置与建筑物金属体、 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之间,尚应满足间隔距离的要求。 4.1.3本规范第3.0.3条第2~4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尚应采取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其他各类防雷建筑物,当其 建筑物内系统所接设备的重要性高,以及所处雷击磁场环境和 加于设备的闪电电涌无法满足要求时,也应采取防雷击电磁脉 中的措施。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规

    4.2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4.2.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装设独立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或网。架空接闪网的网 格尺寸不应大于5mX5m或6m×4m。 2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 等的管口外的下列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1)当有管帽时应按表4.2.1的规定确定。 2)当无管幅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 3)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本款第1项或第2项所规 定的空间之外。

    表4.2.1有管幅的管口外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空间

    密度小于或等于0.75的爆炸性气体规定为轻于空气的气体;相对密度大 75的爆炸性气体规定为重于空气的气体。

    3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 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 燃烧,以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 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应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应保护到管 口。 4独立接闪杆的杆塔、架空接闪线的端部和架空接闪网的每 根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 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金属杆塔或钢筋网作为引下 线。 5独立接闪杆和架空接闪线或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与被 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间隔距离

    图4.2.1防雷装置至被保护物的间隔距离

    代中:Sa1 空气中的间隔距离(m); Sel一一地中的间隔距离(m); R; 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网支柱处接地装置的冲 击接地电阻(2): hx一被保护建筑物或计算点的高度(m)。 6架空接闪线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 间的间隔距离(图4.2.1),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且不应小于3m: )<5R; 时: 1)当(h十

    Sa2≥0. 05R; +0. 06(h+ /

    式中:Sa2一接闪线至被保护物在空气中的间隔距离(m); h接闪线的支柱高度(m); l一一一接闪线的水平长度(m)。 7架空接闪网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 之间的间隔距离,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且不应小于3m: 1)当(h+l)<5R; 时 :

    2)当(h十l)≥5R:时:

    Saz≥=[0. 4R;+0. 06(h+l1)]

    Sa2≥=[0. 1R;+0. 12(h+l1)]

    式中:Sa2一接闪网至被保护物在空气中的间隔距离(m); l1—从接闪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最近支柱的距离 (m); n一从接闪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最近不同支柱并有 同一距离11的个数。 8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应设独立的接地装 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2。在土壤电阻率高 的地区,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但在30002m以下的地区,冲 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Q2。 4.2.2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闪电感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 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闪 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m~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现场浇灌或用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网的 交叉点应绑扎或焊接,并应每隔18m~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 次。 2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

    式中: Sa2 接闪网至被保护物在空气中的间隔距离(m); l1从接闪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最近支柱的距离 (m); n一从接闪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最近不同支柱并有 同一距离 l1 的个数。 8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应设独立的接地装 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2。在土壤电阻率高 的地区,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但在30000m以下的地区,冲 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2。 一管一米陆需律筑物防问由咸应应竺合下列圳空

    4.2.2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闪电感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 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闪 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m~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现场浇灌或用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网的 交叉点应绑扎或焊接,并应每隔18m~24m采用引下线接地 一 次。 2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

    距小于100mm时,应米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 30m;交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义处也应跨接。 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 0.032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 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3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接地装置 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2。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与 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的接地装置之间的间隔距 离,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第5款的规定。 当屋内设有等电位连接的接地十线时,其与防闪电感应接地 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2处,

    4.2.3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闪电电涌侵人的措施应符

    1室外低压配电线路应全线采用电缆直接理地敷设,在入户 处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等电位连接带或防闪电感应的 接地装置上。 2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和铁横担 的架空线,并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理 地引入。架空线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户外型电涌保护器。电涌 保护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 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2。所装设的电涌保护器应选用 1级试验产品,其电压保护水平应小于或等于2.5kV,其每一保护 模式应选冲击电流等于或大于10kA;若无户外型电涌保护器,应 选用户内型电涌保护器,其使用温度应满足安装处的环境温度,开 应安装在防护等级IP54的箱内。 当电涌保护器的接线形式为本规范表J.1.2中的接线形式2 时,接在中性线和PE线间电涌保护器的冲击电流,当为三相系统 时不应小于 40kA,当为单相系统时不应小于20kA。

    3当架空线转换成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 接埋地引入时,其埋地长度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1一一电缆铠装或穿电缆的钢管理地直接与土壤接触的长 度(m); 4在入户处的总配电箱内是否装设电涌保护器应按本规范 第6章的规定确定。当需要安装电涌保护器时,电涌保护器的最 大持续运行电压值和接线形式应按本规范附录J的规定确定; 连接电涌保护器的导体截面应按本规范表5.1.2的规定取 值。 5电子系统的室外金属导体线路宜全线采用有屏蔽层的电 缆理地或架空敷设,其两端的屏蔽层、加强钢线、钢管等应等电位 连接到入户处的终端箱体上,在终端箱内是否装设电涌保护器应 按本规范第6章的规定确定。 6当通信线路采用钢筋混凝土杆的架空线时,应使用一段护 套电缆穿钢管直接理地引入,其埋地长度可按本规范式(4.2.3)计 算,且不应小于15m。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户外型电 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 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2。所装设的电 涌保护器应选用D1类高能量试验的产品,其电压保护水平和最 大持续运行电压值应按本规范附录J的规定确定,连接电涌保护 器的导体截面应按本规范表5.1.2的规定取值,每台电涌保护器 的短路电流应等于或大于2kA;若无户外型电涌保护器,可选用 户内型电涌保护器,但其使用温度应满足安装处的环境温度,并应 安装在防护等级IP54的箱内。在入户处的终端箱内是否装设电 通保护器应按本规范第6章的规定确定。 7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闪电感应的接地 装置相连。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宜每隔25m接地一次,其

    装置。 理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等电位连接到 等电位连接带或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4.2.4当难以装设独立的外部防雷装置时,可将接闪杆或网格不 大于5m×5m或6m×4m的接闪网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直 接装在建筑物上,接闪网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沿屋角、屋脊 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m时 首先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 边垂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外,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接闪器之间应互相连接。 2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 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宜大于12m。 3·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 4.2.1条第2、3款的规定。 4建筑物应装设等电位连接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 12m,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 等电位连接环可利用电气设备的等电位连接十线环路。 5外部防雷的接地装置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 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Q,并应和电气和电子系统 等接地装置及所有进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相连,此接地装置可兼 作防闪电感应接地之用。 6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大于102时,外部防雷的 环形接地体宜按下列方法敷设: 1)当土壤电阻率小于或等于5002m时,对环形接地体所包 围面积的等效圆半径小于5m的情况,每一引下线处应 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

    2)本款第1项补加水平接地体时,其最小长度应按下式计 算:

    式中:l一一补加垂直接地体的最小长度(m)。 4)当土壤电阻率大于5002m、小于或等于30002m,且对 环形接地体所包围面积的等效圆半径符合下式的计 算时,每一引下线处应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 体:

    款第4项补加水平接地体时,其最小总长度应按下式 十算:

    11p3600 A 380

    6)本款第4项补加垂直接地体时,其最小总长度应按下式 计算:

    0. 51 I imp nm 0.5IR, imp n(mR,+R.)

    式中:I一 雷电流(kA),取200kA; 地下和架空引入的外来金属管道和线路的总数; ㎡一一 需要确定的那一回线路内导体芯线的总根数; R一屏蔽层或钢管每公里的电阻(α/km); R。.一芯线每公里的电阻(α/km)。 10电源总配电箱处所装设的电涌保护器,其连接的导体截 面应按本规范表5.1.2的规定取值,其最大持续运行电压值和接 线形式应按本规范附录J的规定确定。 注:当电涌保护器的接线形式为本规范表J.1.2中的接线形式2时,接在中性线和 PE线间电涌保护器的冲击电流,当为三相系统时不应小于本条第9款规定值 的4位当为单相玄然时不应小于 2 位

    水平,并应大于阴极保护电源的最大端电压。 4)具有阴极保护的理地金属管道在进人建筑物处的防雷等 电位连接,应在绝缘段之后管道进入室内处进行,可将电 涌保护器的上端头接到等电位连接带。 当树木邻近建筑物且不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时,树木与 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m。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霍

    4.3.1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 上的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也可采用由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 杆混合组成的接闪器。接闪网、接闪带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 面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当建筑物高度超 过45m时,首先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列 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外 接闪器之间应互相连接

    4.3.2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烟窗等物体,应按7

    1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 等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第2款的规定。 2.排放无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烟窗,1区 21区、2区和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自然通风管,0区和20区爆炸 危险场所的装有阻火器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以及本规范第 4.2.1条第3款所规定的管、阀及煤气和天然气放散管等,其防雷 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2)除符合本规范第4.5.7条的规定情况外,在屋面接闪器 保护范围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接闪器,并应和屋面防 雷装置相连。

    4.3.3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井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 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应大于18m。当建筑物的 跨度较大,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时,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 并减小其他引下线的间距,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 18mo

    4.3.4外部防雷装置的接地应和防闪内电感应、内部防雷装置、电 气和电子系统等接地共用接地装置,并应与引入的金属管线做等 电位连接。外部防雷装置的专设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 形接地体。

    4.3.5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顶、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 引下线。本规范第3.0.3条第2~4款、第9款、第10款的建筑 物,当其女儿墙以内的屋顶钢筋网以上的防水和混凝土层充许不 保护时,宜利用屋顶钢筋网作为接闪器;本规范第3.0.3条第2~ 4款、第9款、第10款的建筑物为多层建筑,且周围很少有人停留 时,宜利用女儿墙压顶板内或檐口内的钢筋作为接闪器。 2当基础采用硅酸盐水泥和周围土壤的含水量不低于.4% 及基础的外表面无防腐层或有沥青质防腐层时电子产品标准,宜利用基础内的 钢筋作为接地装置。当基础的外表面有其他类的防腐层目无桩基 可利用时,宜在基础防腐层下面的混凝土垫层内敷设人工环形基 础接地体。 3敷设在混凝土中作为防雷装置的钢筋或圆钢,当仅为一根 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0mm。被利用作为防雷装置的混凝土构件 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时,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10mm 钢筋的截面积。 4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 不应小于0.5m,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应按下式计 算

    式中:S 钢筋表面积总和(m?); k。一一分流系数,按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取值。 5当在建筑物周边的无钢筋的闭合条形混凝土基础内敷 设人工基础接地体时,接地体的规格尺寸应按表4.3.5的规 定确定。

    ,3. 5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环形人工基础接地体的最小规格尺寸

    3利用闭合条形基础内的钢筋作接地体时可按本表校验,除主筋外,可计人 箍筋的表面积。 6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或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 筋、钢筋与钢筋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螺丝、对焊或搭焊连接。 单根钢筋、圆钢或外引预埋连接板、线与构件内钢筋应焊接或采用 螺栓紧固的卡器连接。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

    4.3.6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按

    2当土壤电阻率大于8002m、小于或等于30002m,且对环 形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的等效圆半径小于按下式的计算值时,每 一引下线处应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

    3本条第2款补加水平接地体时,其最小总长度应按下式计 算:

    矿山标准规范范本550 A 0 50 元

    4本条第2款补加垂直接地体时,其最小总长度应按下式计 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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