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I01-A016:2021 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和处理系统独立安全评估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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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I01-A016:2021 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和处理系统独立安全评估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
5.2.5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报告授权签字人,在本机构执业时间不少 于2年。同时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应符合表1规定的专业、经验和工作年限要求,
6.1.2检验机构中从事管理和检验的人员应是建立了合法劳动关系的全职签约人员。 注:60周岁以上人员不能作为评估人员申请认可,行业特殊管理规定除外。 6.1.2.1从事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和处理系统独立安全评估的A类检验机构,技术人 员中从事独立安全评估工作3年以上不应少于5名,从事独立安全评估工作5年以 上不应少于3名,从事独立安全评估工作8年以上不应少于2名。从事轨道交通通 信、信号和处理系统独立安全评估的B类和C类检验机构,技术人员中从事独立安 全评估相关技术工作3年以上不应少于5名,从事独立安全评估相关技术工作5年 以上不应少于3名,从事独立安全评估相关技术工作8年以上不应少于2名。 6.1.3独立安全评估检验工作的人员应符合表1规定的专业、经验和工作年限要求, 并熟悉独立安全评估的要求。 高级评估员应熟练掌握通信、信号与处理系统的安全技术和过程要求,承担各类 技术成熟度和系统复杂度的通信、信号与处理系统安全评估过程中安全评估计划准 备、文件检查、现场审核及测试、测试见证、评估报告编写、评估交付物复核等安全 评估工作。中级评估员应基本掌握通信、信号与处理系统的安全技术和过程要求,承 担一般技术成熟、复杂度不高的通信、信号与处理系统安全评估过程中安全评估计划 准备、文件检查、现场审核及测试、测试见证、评估报告编写、评估交付物复核等安 全评估工作;中级评估员应在高级评估员的监督下,承担技术新颖、复杂度高的系统
2021年12月31日发布
建筑施工图集2022年2月1日实施
安全评估工作。初级评估员应初步掌握通信、信号与处理系统的安全技术和过程要求, 初级评估员应在高级评估员或中级安全评估员的监督下,承担所分配的安全评估工 作。 检验机构应对检验人员、特别是出具综合检验结论或对检验结论做出解释的检验 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检验工作质量进行定期统计、评价,并将其作为检验人员胜任 相应岗位工作的依据
表1关键岗位人员专业、经验和工作年限要求
6.1.8检验机构应对检验人员监督的程序、内容、方式、周期以及监督结果使用的 求进行文件化规定,并且明确监督人员的任职要求及其职责和权力
6.3.1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和处理系统独立安全评估检验机构不应将所承担独立安全 平估工作分包给其他检验机构。独立安全评估过程中涉及的检测项目或独立的单项辅 助的评估工作可以分包,但分包方应具备相应资质
7.1.1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和处理系统独立安全评估机构应依据有关的轨道交通安全 标准规范,按照通用产品、通用应用和特定应用三个类别以及不同的安全完整性等级 开展的检验活动的要求制定检验指导书,必要时制定检验方案,尤其是应明确检验结 论的判断准则
房地产标准规范范本2021年12月31日发布
2022年2月1日实施
2022年2月1日实施
7.1.1a)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和处理系统独立安全评估机构的检验活动应覆盖检验对 象的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估、验证和确认、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配置管理等活动。通 用产品、通用应用类的独立安全评估应包含系统概念、系统定义和运行环境、风险分 沂和评价、系统需求规格、架构及系统需求分配、设计和实现、制造等7个系统生命 周期阶段的活动;对于特定应用独立安全评估,应包含系统概念、系统定义和运行环 境、风险分析和评价、系统需求规格、架构及系统需求分配、设计和实现、制造、集 成、系统确认这9个系统生命周期阶段的活动。 7.1.9检验机构应建立检验安全管理程序,对危及检验人员及设备安全的危害进行辨 识,评价其风险,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让检验人员知晓
7.2检验项目和样品的处置
7.3.1检验记录应长期保存,直至被评估设备或工程停止使用(拆除)。对于不合 项目的检验报告,应单独建立项目台账
暖通空调设计、计算7.4检验报告和检验证书
2021年12月31日发布
2022年2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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