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963-2021 电力管道建设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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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1/T 9632021

    表2断面尺寸、施工方法与支架要求

    电缆隧道内支架的层间距离应执行GB50217规定,层间距离最小值见表3:电缆最上层支架 距隧道、封闭式工作井顶部的净距允许最小值应满足电缆引接至上侧柜盘时的允许弯曲半径要 求同轴电缆标准,且不宜小于表3的规定:

    表3电缆隧道内支架层间距离最小值(mm)

    电缆隧道最上层支架距离侧墙顶部垂直净距不宜小于300mm;最下层支架距离侧墙底部垂直净 距不宜小于100mm; 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电缆及其附件荷载和安装维护的受力要求,且在有可能短暂上人时,应计入 900N的附加集中荷载;在机械化施工时,应计入纵向拉力、横向推力和滑轮重量等影响; 一支架端头应加装防护措施。 6.8110kV变电站(楼)应设不少于2个方向的3个电缆进出线口及进出线电缆隧道,220kV变电站(楼) 设不少于2个方向的4个电缆进出线口及进出线电缆隧道。变电站出线孔数及孔径应满足该变电站永 久规划出线的需求,220kV和110kV变电站进出线电缆隧道的净宽尺寸不应小于2.4m,长度不宜小于 3.0m 6.9220kV和110kV变电站、110kV及以上主网电缆进出线口以及进出线电缆隧道宜与10kV配网电缆 出线口及电缆隧道分开设置。 6.10电缆隧道沿线应设置工作井用于电缆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隧道工作井内应有容纳供人员上下的活动空间; 井室高度不宜超过4.0m,超过时应合理设置多层工作井或过渡平台。多层工作井或过渡平台 间距不得大于3m,每层设固定式或移动式爬梯。工作井或过渡平台应折返布置人孔,并设置

    隧道工作井内应有容纳供人员上下的活动空间; 井室高度不宜超过4.0m,超过时应合理设置多层工作井或过渡平台。多层工作井或过渡平台 间距不得大于3m,每层设固定式或移动式爬梯。工作井或过渡平台应折返布置人孔,并设置 盖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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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隧道工作并用于10kV配网电缆出线时,应就近接入出线并室的上层,并室的上层并壁上应预 留出线孔及电缆固定架,并做好线管孔两侧的防水封堵。严禁直接接入隧道的侧墙、顶板、底 板等位置,严禁从人孔井壁引出各种线缆; 隧道工作井上方人孔内径应为800mm,在电缆隧道交叉处设置的人孔不应垂直设在交叉处的正 上方,应错开布置。 6.11 电缆隧道、工作并的结构尺寸应满足全部容纳电缆的充许最小弯曲半径、施工检修作业与运行维 护空间要求,电缆的配置无碍安全运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井室顶板内表面应高于电缆隧道内顶0.5m,并应预理电缆吊架,满足在最大容量电缆敷设后 各个方向通行高度不低于1.5m的要求; 一电缆隧道内通道的净高不宜小于1.9m;在较短的隧道中与其他管沟交叉的局部段,净高可降 低,但不应小于1.4m; 一工作井应采用开启式;井底部应低于最底层电缆保护管管底0.2m,顶面应加盖板,且应至少 高出地坪0.1m;设置绿化带时,井口应高于绿化带地面0.3m,底板应设置集水坑,向集水坑 泄水坡度不应小于0.3%; 5.12 沿电缆隧道纵长,出入口(安全孔)设置不应少于2个,宜在变电站、电缆终端站以及路径上方 每2km适当位置设置出入口(安全孔),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一出入口(安全孔)下方应设置方便运行人员上下的楼梯,上方应设置面积不小于9m、高度不 低于3m的构筑物; 一出入口(安全孔)安全孔应适合安装机具和安置设备的搬运、投放,以及隧道低压电源设备的 布置; 一在公共区域露出地面的安全孔设置部位,宜避开公路、轻轨,其外观宜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 6.13电缆隧道内应建设低压供电系统,电缆隧道内供电系统一般规定: 供电系统不应少于2路电源供电,电压等级不高于380V;负载能力应满足一路电源停电时全 部设备同时投入使用的需要; 电缆隧道供电半径应满足电气需求,设备受电端电压差:动力设备(电机)不宜超过土5%,照 明设备不宜超过+5%,10%; 一电源线应选用阻燃电缆; 一电缆隧道内电源线应敷设于耐火槽盒(或管)内,耐火槽盒(或管)应防水、防潮、阻燃,耐 火槽盒(或管)阻燃等级不低于B1级;导线截面总和不应超过管内截面40%; 电缆隧道供电系统电源箱、配电柜等装置应安装于工作井内,且不影响隧道净空,避免水淹: 一电源分电箱和配电箱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安装高度宜为箱底距地面1.5m;箱内每回 路(除消防回路)宜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照明、插座、风机、水泵及消防控制箱回路均应接自不同回路。 6.14电缆隧道内应建设照明系统,电缆隧道内照明系统一般规定: 一电缆隧道内应设置正常照明、应急照明; 一照明灯具应为防触电保护等级I类设备,选用节能、防潮、防爆型,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并应具有防外力冲撞的防护措施: 一应采用24V及以下安全电压供电,当采用220V电压供电时,应采取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并 应敷设灯具外壳专用接地线; 应急照明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安全出口标志灯宜安装在隧道出人口上方,疏 散标志灯宜设置在隧道内人行通道两侧距地面高度为1m~1.2m的电缆支架外侧; 应急照明除正常电源外,宜选用另一路供电线路与自带电源型应急灯相结合的供电方式;正常 电源故障后,应急电源投入的转换时间应不大于15s,持续工作时间不应少于3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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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9电缆隧道宜加装通讯系统 6.20电缆隧道应加装分布式光纤测温系统,可随电缆工程一并实施。 6.21一般环境下,电缆隧道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表4的规定,

    表4电缆隧道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

    1电力排管宜沿现状或规划道路建设, 断面规格为一般道路同路径理设Φ150×12十D162×2 路(非市政道路)可采用Φ150×8十D162×2。 敷设的电缆电压等级、截面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电压等级与排管数

    注:D162指162×162方形的九孔管,用于设电力控缆。 7.2排管工作井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50年;应根据气候条件、水文地质、结构 特点、施工方法和使用条件等因素进行防水设计,防水等级应不低于三级,并应满足足够的安全、耐久 生和使用要求。 7.3排管工作井设置间距宜为50m至80m。 7.4排管与建(构)筑物、其他市政设施之间的容许最小安全距离应执行GB50217一2018中5.3.5 规定。 7.5排管距地面深度不宜小于0.5m,上方沿线铺设警示带,宽度不小于排管,并注明“地下电力电缆 设施,严禁挖掘!”字样。 7.6用于敷设单芯电缆的管材应选用非铁磁性材料,不得采用未分隔磁路的钢管。 7.7管材内部应光滑无毛刺,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应满足抗压和耐环境腐蚀性要求。管材动摩 擦系数应满足GB50217规定。 7.8管材的内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或多根电缆包络外径的1.5倍,宜选用内径不小于150mm的管材。 7.9排管端头宜设工作井,无法设置时,应在埋管端头地面上方设置标识。 7.10电力排管工作井应满足以下规定:

    井室高度不低于2.0m且不宜超过4.0m,超过时应合理设置多层工作井或过渡平台;多层工作 井或过渡平台间距不得大于3m,每层设固定式或移动式爬梯;工作井或过渡平台应折返布置 人孔,并设置盖板; 对排管工作井,应在顶盖板处设置2个安全孔:位于公共区域的工作井,安全孔井盖的设置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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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非专业人员难以开启,人孔内径应为800mm;直线井、转角并、三通并、四通井的尺寸,应 符合表6的规定:

    表6排管工作井类型与工作并尺寸

    工作井的底板应设置集水坑,向集水坑泄水坡度不应小于0.3%; 工作井应设独立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2; 工作并的支架,材质、承载能力、间距、强度等参数与电缆隧道支架一致; 排管在与工作井连接或相互连接时应满足防水要求;排管与工作井连通处,连通排管两侧所有 管孔(含已敷设电缆)均应采用阻水法兰、柔性封堵材料进行防水封堵;管材在套接或插接时 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插入深度宜为排管内径的1.1倍~1.8倍。 7.11排管孔数除满足电网远景规划外,还需有适当留用孔

    8.1电力舱宜设置于综合管廊上部外侧,并应结合已有、在建及规划的电力工程做好进出口预留,进 出口设置应满足规划电缆进出线需求。 8.2电力舱不宜与热力舱、燃气舱紧邻布置。当受条件所限需要紧邻布置时,应采取有效隔热、降温、 防爆及可靠接地等措施。 8.3电力舱的结构形式分为现浇混凝土结构和预制拼装结构,结构设计应符合GB50838的有关规定, 8.4电力舱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应满足结构强度、变形、施工工艺和功能等要求。设计 使用年限和环境类别应进行耐久性设计,并应符合GB/T50476的有关规定。 8.5电力舱工程结构安全等级应为一级,混凝土结构应符合GB50010有关规定。 8.6电力舱结构防水等级标准应为二级园林养护管理,应符合GB50108有关规定,并应根据气候条件、水文地质状 况、结构特点、施工方法和使用条件等因素进行设计。 8.7电力舱内部净高应根据容纳管线的种类、规格、数量、安装要求等综合确定。干线及干支结合舱 体净高不宜小于2.4m,且不宜大于3.5m。支线电力舱内部净高不宜小于2.1m。当电缆需要竖向引出时, 舱体局部净高应满足全部容纳电缆最小弯曲半径要求。 8.8电力舱平面设计应满足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转角应进行圆弧过渡处理且不应小于90°。纵向坡 度不应小于0.2%,且不应大于30%,与其他电力通道对接时纵向宜顺接;当纵向坡度大于10%时,应在 人员通道设置防滑措施;应预留电缆进出线空间,且不应占用人员通道和电缆敷设位置。 8.9电力舱混凝土结构(或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应为三级,最大裂缝宽度限制应小于或等于0.2mm 且不应贯通。 8.10电力舱结构应合理设置变形缝,变形缝应满足GB50838的有关规定。 8.11电力舱接地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力舱内的接地系统应形成环形接地网,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5Q,综合接地电阻应小于1Q: 符合GB/T50065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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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管廊的接地网宜采用热镀锌扁钢,且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0mm×5mm;接地网应采用焊接搭 接,不得采用螺栓搭接; 一一综合管廊内的金属构件、电缆金属套、金属管道以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与接地网连通。 12电力舱电缆支架,应沿侧墙布置,立铁垂直于底板安装,纵向应平顺,各支架的同层横档应在同 水平面上,电缆支架水平间距1m,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电缆支架应选用经热浸锌等措施防腐处理的金属支架,防腐层应牢固且耐久稳定; 对于在电缆隧道采用分相布置的单芯电缆,电缆支架应采用非铁磁性材料; 一电缆支架应能满足所需的设计承载能力要求; 一支架的层间距离,应满足电缆敷设及其固定、电缆接头安置的要求,且在多根电缆放置在同 层情况下,可更换任意一根电缆及其接头。电缆隧道内支架的层间距离应执行GB50217规定 层间距离最小值同表3; 一最上层支架距离侧墙顶部垂直净距不宜小于300mm;最下层支架距离侧墙底部垂直净距不宜小 于100mm; 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电缆及其附件荷载和安装维护的受力要求,且在有可能短暂上人时,应计入 900N的附加集中荷载;在机械化施工时,应计入纵向拉力、横向推力和滑轮重量等影响。 13电力舱应设置人员出入口、逃生口、吊装口、通风口及电缆进出线接口,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人员出入口宜与逃生口、吊装口、通风口结合设置,且不应少于2个; 一人员出入口、逃生口、吊装口、通风口等露出地面的构筑物应满足城市防洪要求,并应采取防 止地面水倒灌及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一人员逃生口间距不宜大于200m; 一吊装口最大间距不宜大于400m; 电力舱人员出入口、逃生口、吊装口内径不应小于1m。出入口、吊装口高差较大时,应设过 渡平台,各层平台高度不应大于4m; 电力舱吊装口、进出线接口应满足全部容纳电缆的弯曲半径要求,净尺寸应满足电缆施工、运 行、维护、检修、试验时人员和设备的空间需求; 一电缆进出线接口宜设置工井,应满足不同电压等级电力电缆各个方向的规划出线需求,预留出 线接口向外延伸不小于3m,且应延伸至道路两侧人行道下。预留接口的端部应设置变形缝, 并预留止水带; 一在电缆进出线接口,应有电缆保护管或加装保护罩,保护管口应采取防水和防火封堵措施,单 相电力电缆的保护管及保护罩不应形成闭合磁路。严禁直接从电力舱其他位置进出线。 14综合管廊单个电力舱规划敷设的10kV及以上电力电缆不应多于42根,其中110kV及以上电力电 不应多于24根。 15电力舱供电系统应满足如下规定: 一 电力舱供电容量应满足本期及远期规划需求,应满足施工、检修电源需求,还应满足消防设备 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监控与报警设备、排水设备等日常运行需求,应为电缆在线监测系 统设置满足供电容量需求的专用电源点; 一应采用双电源供电方式,设置交流220V/380V带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检修电源箱,检修电 源箱功率不小于50kW,检修电源箱沿线间距不宜大于60m,检修电源箱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IP67,电力舱电源线应选用阻燃电缆,还应敷设于耐火槽盒(或管)内,耐火槽盒(或管)应 防水、防潮、阻燃,耐火槽盒(或管)阻燃等级不低于B1级。 16电力舱内应建设照明系统,包括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应满足如下规定: 电力舱内人行道上的一般照明的平均照度不应小于15Ix,最低照度不应小于101x;出入口和 设备操作处的局部照度可为1001X:监控中心一般照明照度不宜小于300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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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照明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安全出口标志灯宜安装在隧道出入口上方,疏 散标志灯宜设置在隧道内人行通道两侧距地面高度为1.0m~1.2m的电缆支架外侧;应急照明除 正常电源外,宜选用另一路供电线路与自带电源型应急灯相结合的供电方式:正常电源故障后, 应急电源投入的转换时间应不大于15s;应急照明照度不应小于10Ix,应急电源持续供电时间 不应小于60min; 出入口、各防水分区和防火门上方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灯,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距地坪 高度1.0m下方,间距不应大于20m; 照明灯具应为防触电保护等级I类设备,选用节能、防潮、防爆型,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并应具有防外力冲撞的防护措施; 安装高度低于2.2m的照明灯具应采用24V及以下安全电压供电,当采用220V电压供电时,应 采取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并应敷设灯具外壳专用接地线; 照明灯具应采用分段控制;照明开关应采用防水防尘型双控开关,安装高度宜为1.3m; 照明回路导线应采用硬铜导线,截面面积不应小于2.5mm;线路明敷时应采用保护管或线槽穿 线方式布线。 电力舱通风系统应满足如下规定: 电力舱内的温度应满足设备正常运行要求,应采用自然进风、机械排风方式,排除电缆运行时 产生的热量; 一电力舱内的排风温度不应高于40℃,进、排风温差不宜大于10℃;由温度检测器发出的信号 应能自动启动风机;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应对进、排风井间距进行合理布置,确保舱内空气产生有效流动;采用 机械通风时,应控制舱内断面风速不超过6m/S; 长距离的电力舱,宜结合地面规划、通风风量等因素,适当分区段设置相对独立的通风系统 具体可参照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电力舱通风量,应同时满足: · 消除舱内余热通风量,应按舱内规划电缆正常工况下最大电缆载流量计算; ·人员检修新风量,应按30m/h·人计算; ·正常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2次/h,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一一电力舱地面风亭进、排风口布置应满足: · 地面风亭应满足城市规划的要求,并与周边环境协调,不应处于地势低洼处: 进、出风口下沿距室外地坪不应低于0.5m,且不应低于该地防洪水位要求; 进风口应设置在空气洁净的地方; 排风口避免直接吹到行人或附近建筑,直接朝向人行道的排风口出风速度不宜超过3m/s, 电力舱进、排风口的净尺寸应满足通风设备进出的最小尺寸要求;电力舱的通风口应加设防止 小动物进入的金属网格,网格控净尺寸不应大于10mm×10mm; 一电力舱自动通风系统应具备就地控制和远程控制,通过综合管廊监控中心与消防系统联动,发 生火灾时应能远程关闭; 一电力舱设计时应对通风设施的噪声进行控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身措施,地面风亭噪声对周围 环境的影响应符合GB3096的规定和要求。 18电力舱排水系统应满足如下规定: 排水系统设计应满足电力舱排水需要,电力舱的低点应设置集水坑及自动水位排水泵;电力舱 集水坑的底板泄水沟纵向坡度不应小于0.2%; 排水应就近接入城市排水系统,并应设置逆止阀;排水管材宜采用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螺 纹或沟槽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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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舱应预留安装智能巡检系统的土建、供电和通信条件; 安装在电力舱内的监控与报警系统设备应满足地下潮湿及腐蚀环境的使用要求,设备防护等级 不宜低于IP67

    应预留安装智能检系统的土建、供电和通信条件: 电力舱内的监控与报警系统设备应满足地下潮湿及腐蚀环境的使用要求深圳标准规范范本,设备防护等级 于1P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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