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490-2021 水上移动业务通信规则 总体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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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490-2021 水上移动业务通信规则 总体要求
6.1.1从事水上移动业务的各类电台,应配备一精确校准的UTC时钟,
a)遇险、紧急、安全通信尚未处理完毕时; b) 有急电待发、待复或通信尚未处理完毕时; c) 正在进行救助时; d) 处于恶劣的气象、海况和其他危及或不利于航行安全的特殊情况时; e) 船舶进出港口或航行于特别水域时; f) 海事或通信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值班时
2.1岸基电台开放的各电路工作时间,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并登载在“全国海(江)岸电台 ”中。 2.2非24h开放电路的岸基电台,在下列情况下应保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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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标准规范范本a)遇险、紧急、安全通信尚未处理完毕时; b)不 有急电待发、待复或通信尚未处理完毕时; c)遇有特殊情况和通信任务时; d)交通运输或通信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工作时间
7电台日志、录音和系统数据
7.1. 1船舶电合日志
7.1.2岸基电台且志
7.1.2.1通信人员应如实记录通信情况,不应任意涂改和撕毁岸基电台日志;写错时应划去重写,并日 记录人在写错处签字确认。岸基电台日志记录的内容和样式见附录A。 .1.2.2岸基电台日志,应对各种通信方式和电路分别登记,并由值守部门负责人审阅并签字 7.1.2.3岸基电台遇有特殊通信情况时,在做好完整记录的同时,还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岸基电台应对值守的国际遇险频道的通信情况进行全天24h录音。当遇险安全通信在其他工作 电路上出现时,也应对遇险安全通信的全过程进行录音
7.3.1水上移动业务系统通信网络应满足可靠、安全、保密等性能要求。 7.3.2系统运行参数的更改应设有更改权限,并由具有授权的人进行更改, 7.3.3系统数据应留有备份文件或记录,对原始通信记录、数据,应妥善保存
7.3.1水上移动业务系统通信网络应满足可靠、安全、保密等性能要求。 7.3.2系统运行参数的更改应设有更改权限,并由具有授权的人进行更改, 7.3.3系统数据应留有备份文件或记录,对原始通信记录、数据,应要善保存
7.3.1水上移动业务系统通信网络应满足可靠、安全、保密等性能要求。
8.1.1国际、国内各类船舶电报的报底保管期为2年;气象报告、航行警告的报底保管期为2年 8.1.2电台日志的保管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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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电台通信记录数据保管 保管期为永久 8.1.4岸基电台遇险安全值守录音资料保管 期为90d,遇险安全通信录音保管期为2年
电台资料保管期满后,应由相关责任人员开列清单,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监督销毁,或由上级主 管部门处理,
船舶电合应图 a) 船舶无线电台执照; b) 无线电操作人员证书; C 船舶电台日志; d) 全国海(江)岸电台台名录; e) 全国船舶电台台名录; f) 本文件。 1.2 国际航行船舶除9.1.1要求配备的证书、业务文件和资料外,还应配备以下业务文件和资料: a) 《无线电规则》; b) 水上移动业务和卫星水上移动业务使用手册; C 船舶电台和水上移动业务标识分配表; d) 海岸电台和特种业务电台表; 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货船应配备);
a)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无线电台执照; b) 电台日志; c) 标准电码本; 全国海(江)岸电台台名录; e) 全国船舶电台台名录; f) 本文件; g) 其他应备的业务文件和资料。 2.2 对外开放的海(江)岸电台除9.2.1要求配备的证书、业务文件和资料外,还应配备以下业务文 资料: a)《无线电规则》或水上移动业务和卫星水上移动业务使用手册; b) 船舶电台和水上移动业务标识分配表; C 海岸电台和特种业务电台表; d)其他应备的业务文件和资料。
a)《无线电规则》或水上移动业务和卫星水上移动业务使用手册; b)船舶电台和水上移动业务标识分配表; c)海岸电台和特种业务电台表; d)其他应备的业务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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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移动业务电台应能提供以下四类优先等级业务: 且)遇险呼叫、遇险电文和遇险通信:在通信系统中具有最高优先等级,系统将优先分配信道以保 证遇险优先等级信息的传递; b)紧急通信:在通信系统中除遇险优先等级外,比其他通信优先的等级; )安全通信:在通信系统中次于紧急优先等级的通信等级; d)其他的通信:除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以外的业务性通信和公众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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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遵守通信规则的情况; b)频率偏差和发射情况; c)通信中其他异常的情况。 2.8各通信主管部门收到纠察电台或其他电台发来的纠察表后,应核实后按情节处理,并将处理结果 及时回复纠察电台或原发台,重大问题应上报。 12.9在通信中发现有害干扰或违章使用频率等情况时,应书面报告上级通信主管部门处理。各船岸 电台收到国际监测违章报告和国内违章报告,应核实后要善处理并回复
[13. 1 一般要求
线电规则》附录15规定的频率外,船舶电台、海(江)岸电台应使用其他适当频率向岸基通信系统传送安 全通信信息并进行一股无线电通信。 13.1.2水上移动业务电台可与航空移动业务电台在准许的频率上进行安全通信,且应遵守GMDSS 有关频率使用的要求。 13.1.3遇险报警信号应提供遇险船舶电台的标识及其位置信息,还可包括有关遇险性质、需要援助的 类型、船舶的航程和航速等信息,以及这些信息记录的时间和有助于救助的任何其他信息。 13.1.4任何能够发射位置信息(作为遇险报警信息一部分)的GMDSS船台设备,若未配备电子定位 接收装置,应连接到船舶导航接收机,以自动获得位置信息, 13.1.5船舶遇险时,船舶电台可使用所能使用的任何手段以引起注意,告知其所处境况及出事地点 以便获得救助。 13.1.6船舶遇险时,参与搜寻救助的岸基电台、船舶电台以及航空器电台应首先使用GMDSS频率进 行通信。必要时,可使用任何有效通信手段发送和接收遇险报警信息,并与RCC进行遇险通信。 13.1.7RCC可通过设置的移动地球站实现移动地球站间的遇险与安全通信。 13.1.8从事搜寻和救助工作的航空器电台、船舶电台、岸基电台或其他陆地电台可使用任何手段建立 遇险通信。 13.1.9从事搜寻和救助工作的电台,应使用任何手段联络遇险中的船舶。 13.1.10遇险通信选择语音通信方式的,通话双方应控制语速,语音清晰可懂,保持信息准确,便于 抄录。 13.1.11收到遇险报警信号的所有电台,应立即停止可能干扰遇险呼叫的任何发射,并应继续值守,直 至呼叫被确认收妥、救援正常进行、不需其他进一步救助为止。 13.1.12可能对遇险报警信号和遇险通信所使用的频率上的遇险和安全通信产生有害的任何发射均 应禁止。 13.1.13岸基电台和船舶电台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警设备处于有效控制状态,防止发生误报警。 13.1.14通信主管部门应将参加GMDSS的船舶所使用的指配和登记标识码资料,7×24h提供RCC 使用
.2.1承担GMDSS值守工作的海(江)岸电台和RCC,应在指定的频率上和时间内保持连续不 DSC值守。 .2.2在GMDSS系统中,承担值守任务的海(江)岸电台应负责以下主要工作内容: a)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通信线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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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遇险报警与通信
13.3.1RCC收到船舶电台直接发送的遇险报警信息时,应对该遇险报警信息直接给予收要确认并直 接与遇险船舶进行遇险通信,或委托合适的岸基电台对遇险报警信息代为收妥确认并与遇险船舶电台 进行遇险通信。
a A1海区:在156MHz~174MHz频带的单工70频道上用DSC进行遇险报警和安全呼叫; D A2海区:在2MHz频带的单工信道(2187.5kHz)上用DSC进行遇险报警和安全呼叫,亦可 使用156MHz~174MHz频带的单工70频道; c)A3和A4海区:分别在4MHz、6MHz、8MHz、12MHz和16MHz频带的指定频率上用DSC 进行遇险报警和安全呼叫,亦可使用156MHz~174MHz频带的单工70频道、2MHz频带的 单工信道(2187.5kHz)。 13.3.3 卫星系统遇险报警和安全呼叫应采用以下方式 a) 406MHz频带利用卫星EPIRB进行船到岸的遇险报警; b)1530MHz~1544MHz、1621.35MHz~1646.5MHz频带的移动卫星通信系统用于船舶遇险 报警和安全通信。 13.3.4遇险报警无论是通过卫星在通用通信频道上或遇险和安全专用频率上发送,还是使用DSC在 MF、HF和VHF频带的遇险和安全频率上发送,均应有绝对的优先权。 13.3.5遇险报警应由船长批准后才能发送
3.4.1应采取措施防止电台在未处于遇险、紧急情况下,由于过失操作致使无线电通信系统发出遇险 报警信号。
安以下要求防止发生误报
a)GMIDSS系统设备安装后,应向船员提供必要的须知,特别是提醒船 发生误报警的严重后果; b GMDSS系统设备的测试,应在负责遇险通信工作的人员监督下进行; C EPIRB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并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安装、维护和更换电池; 确定施救目标的救援工作已经实施,EPIRB不应再被启动; e) 当EPIRB不再使用时,应采用去除电池、交还厂家或专业公司销毁等措施,使EPIRB不致造 成误报警。 13.4.3对于经核实确认为误报警的,误发报警信号的岸基电台或船舶电台应立即按照GMDSS操作 序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误报警,并向有关RCC报告 3.44GMDSS系统设备生产厂家经销和安装人员GMDSS系统培训人员GMDSS系统设备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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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设备操作人员,验船师以及所有船员应了解遇险和安全系统的操作规程,尽可能避免误报警的发 生。一且有误报警发射,应立即按照13.4.5规定的程序解除误报警,也可采取其他有效措施解除误报 警,并及时向RCC说明情况
,并及时向RCC说明情况。 3.4.5误报警发生后应根据发射误报警所使用的频段或方式解除误报警的影响。应按以下方法处 报警。
13.4.5误报警发生后应根据发射误报警所使用的频段或方式解除误报警的影响。应按以下方法处理 误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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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海(江)岸电台日志
A1.1.1海(江)岸电台电报业务的电台日志可记录以下内容: a 遇险、紧急、安全通信和常规通信呼叫与应答的通信情况; b) 重要的水上通信情况; c) 通信条件变化或影响正常通信的情况; d) 通报(话)表和各类广播性业务发播情况; e) 开机、关机和设备故障情况; f) 上下班交接情况; g) 其他记录的事项。 4.1.2 海(江)岸电台电报业务的电台日志样式见表A.1
紧固件标准附录 A (资料性) 水上移动业务无线电台日志内容及样式
表A.1海(江)岸电台电报业务的电台且志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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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船舶电台日志样式见图A.1图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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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标准GB/T 194902021
(Personal nominated to carry out appropriatetests,checks and log entries(if differentfrom ab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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