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0100/T 207-2016 大弯矩方形钢筋混凝土电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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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1021-2013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附条文说明)
细集料宜采用中粗砂,细度模数为3.2~2.3。粗集料宜采用碎石,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 20mm,且应小于钢筋净距的3/4。砂、石的其他质量应分别符合GB/T14684、GB/T14685 的规定。
混凝土拌合用水应符合JGJ63的规定。
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GB8076的规定,不应使用氯盐类外加剂或其他对钢筋有履 加剂,
暖通空调施工组织设计5.1.6.1纵向受力钢
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其性能应符合GB1499.2的
5.1.6.2内箍筋、外箍筋、架立圈筋
宜采用热轧光圆钢筋,其性能应符合GB1499.1的
5.2.1.1纵向受力钢筋配置应由设计计算确定。纵向受力钢筋端面应平直,不应有局部弯曲, 表面不应有油污。 5.2.1.2纵向受力钢筋,每根对焊接头数不得超过2个,其焊接质量应符合GB50204的规定。 5.2.1.3纵向受力钢筋净距不宜小于30mm,小头最小不宜小于25mm。当配筋太密时,可采 取双层纵向筋、双层箍筋和一层内层架立圈筋。 5.2.1.4钢筋骨架制作,宜在工装上焊接组合而成。采用手工电弧焊或CO2保护焊点焊,保 证焊接点牢固,要求至少隔点点焊。
5.2.1.5骨架成型后各部分尺寸符合下列
1)纵向受力钢筋间距偏差不应超过±10mm; 2)箍筋间距偏差不应超过±20mm; 3)架立圈筋间距偏差不应超过±20mm。
5.2.2电杆预理件、爬梯
5.2.2电杆预理件、爬梯
5.2.2.1接地螺母、接线盒等的外露部分应有明显标记。 5.2.2.2爬梯从上至下应按电杆锥度逐级增加宽度,最后一级爬梯距电杆根端应不少于4m。 5.2.2.3接地螺母和爬梯均应热镀锌处理
上端应用混凝土或砂浆封实。如有特殊
6.1.1混凝土质量控制应符合GB50164的规定。 6.1.2 电杆脱模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宜低于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0% 6.1.3 电杆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40。 6.1.4 电杆出厂时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应低于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
6.1.1混凝土质量控制应符合GB50164的规定。 5.1.2 电杆脱模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宜低于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0%。 5.1.3 电杆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40。 5.1.4 电杆出厂时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应低于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
电杆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6.2的规定
电杆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的规定
表6.3尺寸允许偏差
注:保护层厚度偏差为制造与设计的差数
6.5.1电杆加荷至规定的开裂检验弯矩时,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0mm;杆长等于12m时,杆 顶挠度不应大于(Li+L3)/32;杆长大于12m、小于或等于18m时,杆顶挠度不应大于(L+ L3)/25。加荷至开裂检验弯矩卸荷后,残余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05mm。 6.5.2加荷至承载力检验弯矩(表4.2规定的开裂检验弯矩的1.7倍)时,不应出现下列任一种 情况: 1)受拉区混凝土裂缝宽度达到1.5mm或受拉钢筋屈服颈缩; 2)受压区混凝土破坏; 3)挠度:杆顶挠度大于(L+L)/15
7.1.1混凝土拌和物应在搅拌站或喂料工序中随机取样,制作立方体试件,3个试件为一组。 7.1.2每天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每次至少成型三组。若电杆蒸汽养 护,两组试件与电杆同条件养护后,再进行标准养护,另一组试件进行标准养护。若电杆自然 养护,两组试件与电杆同条件养护,另一组试件进行标准养护。 .1.3 两组与电杆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分别用于检验脱模强度和出厂强度;一组经标准养护的试 牛用于检验评定混凝土28d抗压强度。 7.1.4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GB/T50081的规定
质量、尺寸的检验工具与检验方法见表7
表7.2外观质量、尺寸、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工具与检验方法
土保护层厚度检验工具与检验方法见表7
用悬臂式试验方法,力学性能试验方法见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不包括保护层厚度)、力学性能(包括裂 裂检验弯矩时的挠度)。
同材料、同工艺、同品种、同荷载级别、同规格的电杆,每2000根为一批;但 生产总数不足2000根且不少于10根时,也应作为一个受检批
8.2.3.1混凝王抗压强度
8.2.3.2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8.2.3.3力学性能
8.2.4.1混凝土抗压强度
混凝土抗压强度按GB/T50107的规定评定
8.2.4.2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10根受检电杆中:A类项目应全部合格;每项B类项目的超差不超过2根,B 差不超过2项,则判定该批产品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
8.2.4.3力学性能
出厂检验的力学性能按以下规定判定: 1)裂缝宽度和开裂检验弯矩时的挠度检验均符合6.5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力学性能合格: 2)如不符合6.5规定,允许从同批产品中再抽取2根电杆进行复检;2根复检电杆复检 结果如全部符合6.5规定,则剔除原不合格的1根,判定该批产品力学性能合格;复检结果 如仍有1根电杆不符合6.5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力学性能不合格
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力学性能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 为合格。
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力学性能、保护层厚度
当有下列情况之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1)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2)正式生产后如产品结构、原材料、生产工艺和管理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3)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4)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5)当相同产品连续生产4000根以上时; 6)国家或地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检验时
8.3.3.1混凝土抗压强度
检查受检批28d混凝士抗压强度试验记录
8.3.3.2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按8.2.3.2的规定
8.3.3.3力学性能
从受检批中,随机抽取2根电杆进行力学
8.3.3.4保护层厚度
8.3.4.1混凝土抗压强度
按8.2.4.1的规定
8.3.4.2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按8.2.4.2的规定
按8.2.4.2的规定
8.3.4.3力学性能
型式检验的力学性能按以下规定判定: 1)裂缝宽度、挠度和承载力检验弯矩检验,2根电杆均符合6.5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 力学性能合格; 2)2根中有1根电杆不符合6.5规定时,允许从同批产品中再抽取2根电杆进行复检;2 根复检电杆复检结果如全部符合6.5规定,则剔除原不合格的1根,判定该批产品力学性能合 格;复检结果如仍有1根不符合6.5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力学性能不合格; 3)2根电杆都不符合6.5规定时,不得复检,判定该批产品力学性能不合格
8.3.4.4保护层厚度
保护层厚度按以下规定判定:
1)被测的3.点保护层,均符合6.4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保护层厚度合格; 2)3点中有1点不符合6.4规定时,允许从同批产品中再抽取2根电杆进行复检;2根复 检电杆复检结果如全部符合6.4规定,则剔除原不合格的1根,判定该批产品保护层厚度合格; 复检结果如仍有1点不符合6.4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保护层厚度不合格; 3)3点中有2点不符合6.4规定时,不得复检,判定该批产品保护层厚度不合格
名称或商标,应标记在电杆表面上,其位置宜标示在刻有沉膛面离杆根端面3.5m处。
10.1.1产品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惠
0.1.1产品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 10.1.2大弯矩方形钢筋混凝土电杆,12~18m杆长,宜采用二支点支承。电杆支点位置见 图10.1.2。若堆场地地基经过特殊处理,也可采用其他堆放形式,
.2电杆支点位置示意图
10.1.3产品应按规格、荷载级别等分别堆放。堆放层数不宜超过4层。 10.1.4产品堆垛应放在支垫物上,层与层之间用支垫物隔开,每层支承点应在同一平面上,各 层支垫物位置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10.2.1产品起吊时,不分电杆长短均应采用二支点法。装卸、起吊应轻起轻放,不得抛掷、 碰撞。 10.2.2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支承要求应符合10.1中的有关规定。 10.2.3产品装卸过程中,每次吊运数量,所有杆长均宜每次起吊1根。 10.2.4产品支点处应套上软质物,以防碰伤
10.2.1产品起吊时,不分电杆长短均应采用二支点法。装卸、起吊应轻起轻放,不得抛掷、 碰撞。 10.2.2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支承要求应符合10.1中的有关规定。 10.2.3产品装卸过程中,每次吊运数量,所有杆长均宜每次起吊1根。 10.2.4产品支点处应套上软质物,以防碰伤
电杆主要杆段系列示意图见图A.1
附录A电杆主要杆段系列示意图
图A.1电杆主要杆段系列示意图
试验方法,适用于不同梢端尺寸的电杆的
试件按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的规定随机
附录B电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规范性附录)
附录B电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用于固定试件的支承座,可采用钢支座或钢筋混凝土支座。悬臂式试验采用水平加荷时, 为消除杆段自重影响,应加设灵活的滚动支座。
试验用仪器,应按规定期限进行检定。其技术要求见表B.3.2
表B.3.2试验仪器技术要求
B.4.1悬臂式试验方法
杆长≥12m,宜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滚动支座。电杆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时,应先满 尺寸要求,加荷原理见图B.4.1。
放置位置:A支座处于整板中心线到电杆根端的距离等于150 B支座处于右端面到电杆根端面的距离等于L2。
图B.4.1悬臂式试验装置示意图
1一钢筋混凝土(或钢制)台座;2一电杆;3一滚动支座;4一荷载测力仪;5一挠度仪(或直尺); 6一B测点位移仪(或百分表);7一A测点位移仪(或百分表);L一杆长;L一荷载点高度; L2一支持点高度;P一荷载;L3一梢端至荷载点距离; A、B一支座(宽150mm硬木制成的垫板)
3.5.1电杆加荷步骤
第一步:由零按开裂检验弯矩20%的级差加载至开裂检验弯矩的80%,然后按开裂检验 弯矩10%的级差继续加载至开裂检验弯矩,每次静停时间为3min,测量并记录裂缝宽度及 挠度。 第二步:由开裂检验弯矩卸载至零,卸载后静停时间为3min,测量并记录残余裂缝宽度及 挠度值。 第三步:由零按开裂检验弯矩20%的级差加载至开裂检验弯矩,测量并记录裂缝宽度为挠 度值。递增至开裂检验弯矩的100%后,按开裂检验弯矩10%的级差继续加载至承载力检验弯矩 每次静停时间为3min,观测并记录各项读数
试验时,加荷值稳定后的允许偏差为±2%
B.5.3初裂荷载和承载力荷载的确定
B.5.3.1当在加载过程中第一次出现裂缝时,应取前一级荷载作为初裂荷载实测值;当在规定 的荷载持续时间内第一次出现裂缝时,应取本级荷载值与前一级荷载值的平均值作为初裂荷载 实测值;当在规定的荷载持续时间结束后第一次出现裂缝时,应取本级荷载值作为初裂荷载实 测值。 B.5.3.2当在加载过程中出现6.5.2所列的情况之一时,应取前一级荷载值作为承载力荷载 的实测值;当在规定的荷载持续时间内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应取本级荷载值与前一级荷载
直的平均值作为承载力荷载实测值;当在荷载持续时间结束后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日 及荷载值作为承载力荷载实测值
电杆采用悬臂式试验时,实测弯矩按式(B.6.1)计算: Mu= PuL 式中:M.一任一级荷载作用下的弯矩值,kN·m; Pu任一级荷载加荷值,kN;
电杆采用悬臂式试验时,实测弯矩按式(B.6.1)计算: Mu= PuL M一任一级荷载作用下的弯矩值,kN·m; Pa任一级荷载加荷值,kN;
试验时,任一级荷载作用下的梢端挠度,按式(B.6.2)计算: as=aciL,(aai +aBi) / L,+aAi (B.6 式中:as一一试验时,任一级荷载作用下的梢端挠度值,mm; 由测量仪器测得的任一级荷载作用下梢端的变形值,mm; 由测量仪器测得的任一级荷载作用下A测点处的变形值,mm; aBi 由测量仪器测得的任一级荷载作用下B测点处的变形值,mm 电杆长度,L,=L,+L,+L,,mm; L 荷载点高度,mm; L2 电杆支持点高度,mm; L 梢端至荷载点距离,mm
地铁标准规范范本B.7.1承载力检验弯矩
实测承载力检验弯矩,应符合式(B.7.1)的要求: M≥[B.]M 式中:M°一电杆承载力检验弯矩实测值,kN·m; [B.]—电杆承载力综合检验系数允许值,取1.7; M一开裂检验弯矩值,kN·m。
实测承载力检验弯矩,应符合式(B.7.1)的要求: M>[B.]Mk :M°一一电杆承载力检验弯矩实测值,kN·m; [β.]一电杆承载力综合检验系数允许值,取1.7 M开裂检验弯矩值,kN·m。
B.7.2裂缝宽度检验
环境标准电杆裂缝宽度检验结果:100%开裂检验弯矩下最大裂缝宽度W和卸荷后残余
缝宽度检验结果:100%开裂检验弯矩下最大裂缝宽度Wx和卸荷后残余裂缝宽度W
式中:α°——开裂检验荷载或承载力检验荷载作用下挠度的实测值,mm; [a,]—6.5中规定的开裂检验荷载或承载力检验荷载作用下挠度的允许值,或由供需双 方协议明确给出的挠度允许值指标,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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