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0202-2021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pdf

  • Q/GDW 10202-2021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pdf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8.6 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2-03-26
  • 发 布 人: 13648167612
  • 原始文件下载:
  • 立即下载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Q/GDW 10202-2021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

    应急指挥中心宜配备日常办公设备,以保证应急及日常办公的需要。

    6. 3. 1 应急系统功能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四个阶段灌溉水质标准,系统宜包含内 外部数据集成、基础信息管理、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移 动应用和可视化应急指挥等业务域,应具有日常工作管理、预案管理、预警管理、应急值班、应急资源 周配与监控、应急保电、辅助应急指挥、应急培训、演练及评估管理等功能。系统功能应符合“国家电 网有限公司应急指挥系统技术规范”要求

    6.3.2应急指挥中心高级应用

    应急指挥中心可具备信息动态跟踪、智能研判及自动预警等高级应用拓展。具体功能要求如 a)应具备突发事件实时动态跟踪功能,动态跟踪事件位置、现场图片、视频等信息,实时汇 电站、线路、台区、用户受损信息; b)应具备自动告警功能,经系统智能研判电网事故、气象灾害等接入信息到达预警或应急响

    Q/GDW 102022021

    7. 1. 1一般要求

    7.1.1.1应急指挥场所功能划分

    按功能划分,应急指挥场所应包括应急指挥区、会商区、控制区、值班区、设备间等区域。各区域 面积宜满足下列规定: a 应急指挥区:应急指挥区的面积,总(分)部宜按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总人数确定;省、 地市公司宜按不少于77㎡确定;按平均每人2.2m计算: b 会商区:会商区的面积宜按不少于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人数的半数确定,平均每人按2.2m 计算。会商区可为独立房间或应急指挥区中的独立区域: 控制区:宜设置不小于8m的单独房间也可设置满足不少于4人同时办公的区域,平均每人按 2.2m计算; d 值班区:宜设置满足不少于2人同时24小时值守的区域,平均每人按不少于2.2m计算,可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家具或盟洗设施; e) 设备间(机房):宜设置不小于8m的单独房间。如果设备较多,还可按实际需要增加面积; f)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区域可共用

    7.1.1.2应急指挥场所平面布置

    应急指挥场所平面布置需符合下列规定: a)若控制区为独立房间,控制区宜与应急指挥区相邻,且应能观察指挥区和会商区内设备运行情 况,应能清晰接收指挥区所发布的命令;若控制区非独立,应能清晰接收指挥区所发布的命令 且不干扰指挥区办公; b) 设备间(机房)宜与控制区相邻; C 在应急指挥场所附近宜设置参加应急处置人员休息、饮水场所和卫生间等公共用房; d) 应急指挥场所的位置宜远离噪声源:若靠近噪声源,应进行隔音降噪处理。

    7.1. 1. 3建筑和装修要求

    应急指挥中心建筑装修宜符合表1规定。

    表1应急指挥中心装修要求

    7.1.1.4装修总体设计

    应急指挥中心装修总体设计需符合下列规定: a)应急指挥中心总体装修设计应符合YD/T5032的有关要求; b 应急指挥区装修整体设计应满足获取最佳图像效果的要求,宜庄重、简洁、朴素、大方; C 墙面装饰应统一色调,宜浅中色为主,深浅搭配。为避免对人物摄像产生光吸收或光反射等不 良效应,不宜采用黑色或白色作为背景色; d 桌椅、地毯的颜色与墙面颜色应协调,且涂漆表面应采用亚光处理; e) 控制室、设备间(机房)装修基本格调宜简明、淡雅、柔和; 装潢材料应充分考虑环保因素和员工健康

    7.1. 2 背景标识

    7.1. 2. 1标识设置

    应急指挥中心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识应正对主摄像机,宜位于应急指挥区正后方。标识大小可根 据场地情况自行确定,应保证主摄像机在最大取景范围下摄取到标识上的所有文字,且在画面中能清晰 辨识。

    7.1.2.2标识样式

    应急指挥中心标识样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急指挥中心背景墙应采用银灰色底板,背景墙尺寸根据各应急指挥中心实际尺寸制作: b)工艺要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统一工艺,单位名称组合标识应位于标识左上角, 标识下侧区统一名称为“应急指挥中心”,字体为黑体,名称所占背景板的比例、字体大小可 根据背景板大小调整。组合标识及“应急指挥中心”位置所占比例、大小及间距可根据主摄像 机画面效果调整。如果应急指挥中心背景墙为特殊形状或墙体无法安装背景板,可重新制定可 操作的背景墙; 应参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标识应用手册》生产运营场所类应急指挥中心背景墙应用示例;各 级单位名称参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单位名称组合应严格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 同标识应用手册》下属单位名称组合规范要求。

    匹系统应由光源、灯具、调光、控制系统等组成

    1.4.1应急指挥场所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声场环境应满足语言清晰和声场均匀的要求,并应避免出现聚焦、共振、回声、多重回声和颤 动回声等缺陷: b) 应急指挥区的混响时间应符合GB/T50356对多用途厅堂的有关规定; 应急指挥区墙面、吊顶应进行声学设计,并应选用阻燃型吸声材料; d) 应急指挥区窗户应采用具有吸声效果的隔光窗帘,窗帘材料应选用阻燃型; e) 控制区内应做吸声处理,中频混响时间宜小于0.50s。 .4.2 噪声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急指挥区、控制区的噪声控制设计,应按现行国标GB/T50356的有关规定执行: b) 应急指挥区允许的噪声级不应大于40dB(A); C) 空调设备及通风机应采取控制噪声措施; d 应急指挥区内设备应采用低噪声产品

    7.1.5室内环境要求

    应急指挥场所室内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急指挥区、会商区、值班区的环境在应急指挥中心启用时,应符合: 1)温度18℃~26℃;相对湿度20%~70%; 室内新鲜空气换气量每人每时不应小于18m; 3) 室内空调气体流速不宜大于1.5m/s。 b)控制区的环境应符合:温度18℃~26℃:相对湿度45%~70%

    Q/GDW102022021

    c)设备间(机房)的环境应符合GB50174要求:温度18℃~25℃、相对湿度不大于65%、温度 变化率不高于5℃/h、不应结露。

    7. 1. 6 安防系统

    应急指挥中心安防系统应包括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两部分,安防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门禁系统宜符合YD/T1363.5的相关规定; b) 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GA/T367的相关规定; 视频监控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经法定机构检验 或认证合格。

    7.1.7电源、接地及防雷

    应急指挥场所电源需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急指挥场所宜具备独立的两路交流供电,每路电源应具备应急指挥中心满负荷供电能力,且 两路交流电源之间能实现互为备用; 交流失电后,应急指挥场所内的音频、视频、应急照明设备、应急指挥系统主机、网络与通信 设备等应由不间断电源供电,供电时间不低于4小时。同时,应急指挥场所应在交流失电1 小时内启动应急电源进行供电; 在应急指挥区、控制区、设备间(机房)周围墙上应均匀安装220V电源插座,宜采用两极加 三极联体插座电源插座,每个插座的电流容量不小于10A

    7. 1. 7. 2接地

    应急指挥场所接地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保护地线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中的第五根线,与交流电源的零线应严格分开; 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4;采用联合接地体时,不宜大于1 Q; 保护地线的杂音干扰电压不应大于25mV; 1 接地系统应采用单点接地的方式。信号接地、机壳接地、电源告警接地、防静电接地等均应分 别用导线经接地排,一点接至接地体。

    急指挥场所防雷应符合GB50057和GB50343的有

    应急指挥场所应急指挥区、会商区、值班区、控制区消防系统应符合GB50222的有关规定,设备间 (机房)的消防系统应符合国标的要求。

    应急指挥场所所在建筑不宜选址在地震带上,建筑本身抗震应符合GB50011的有关规定。

    建于地面以下或受水灾威胁的应急指 防护等级应符合GB50201有关 级应急指挥中心防护等级不低于IⅢI,市级、省级应急指挥中心防护等级不低于I。

    7.2.1通信与网络系统

    7.2.1.1视频会议系统通信网络

    Q/GDW 102022021

    7.2. 1. 2信息内外网

    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内外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急指挥中心应实现信息内外网的接入: b)信息内外网均应按照公司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相关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7.2.1.4应急通信系统接入

    7.2.1.5融合通信指挥系统

    频传输、图像接入、语音通信、卫星通信、集群通 信、移动通信等多源通信信息及指挥中心音视频系统,满足综合指挥调度要求,具备统一管理、统一会 控、接口兼容、监控融合等融合指挥功能,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协同指挥保障能力。

    7.2.2 综合布线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需符合下列规定: a 综合布线系统应符合GB50311的要求,充分考虑话音、数据、图像、控制信号传输的需要, 采用模块化结构,方便系统的扩展; b 宜采用暗敷的方式布放缆线。在建造或改建房屋时,应事先埋设线管、安置桥架、预留地槽和 孔洞、安装防静电地板等,以便穿线; C 敷设缆线时应留有余长度,敷设缆线前应将线缆两端设置标识,并应标明始端与终端位置, 标识应清晰、准确,缆线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d) 数据信号线、音频电缆、视频电缆和光缆等不同类型的缆线,应分别捆扎成束,标识用途; e 信号线缆与交流电源线不宜共管共槽,如在同一线槽中敷设时,应按照GB50311中电气防护 及接地的要求,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任何缆线与设备采用插接件连接时,应使插接件免受外力的影响,保持良好的接触; 名 综合布线系统点位设置的基本要求如下: 1 指挥区应至少设置1个话音点、2个数据点、1个音频接口点、2个视频接口点,其他区 域按需要设置信息点; 2)在满足信息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可以设置USB接口; 3)应预留有线电视接口、视音频接口及投影仪接口

    7.2.3拾音及扩声系统

    7.2.3.1音频采集部分

    音频采集部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急指挥中心应配置指向型麦克风,麦克风的数量应根据发言者的人数确定,并应有备份; b 麦克风的指向性、频率响应、等效噪声级和过载声压级等要求,应符合GB/T14198的有关规 定; C 传声器应采用平衡输出方式,并应使用音频屏蔽电缆连接; d)音频采集部分应包括视频会议系统音频输入等音源设备

    7.2.3.2音频处理部分

    7.2.3.2.1调音台/数字音频处理器

    调音台/数字音频处理器、周边音频设备的配置需符合下列规定: a 调音台应根据功能要求配置带分组输出的设备,输入、输出通道应有备用端口; b 调音台/数字音频处理器周边应按需要配置分配器、均衡器、反馈抑制器、延时器等设备 根据功能要求,可配置音频矩阵切换器,并应有备用端口; d)音频矩阵切换器与视频矩阵切换器宜具同步切换功能: e)宜配置两台及以上调音台/数字音频处理器互为备份,

    7.2.3.2.2功率放大器

    功率放大器的配置需符合下列规定:

    a)功率放大器应根据扬声器系统的数量、功率等因素配置: b)功率放大器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小于所驱动扬声器额定功率的1.50倍; C 功率放大器输出阻抗及性能参数应与被驱动的扬声器相匹配 d)功率放大器与扬声器之间连线的功率损耗应小于扬声器功率的10%; e)宜配置两套功率放大器互为备份。

    7.2.3.2.3监听、录音设备

    监听、录音设备需符合下列规定: a)在控制室区可配置有源监听音箱,并应与会场的声音变化量相一致: b)系统宜配置录音设备,实现会场音频信息的录制。

    7.2.3.3音频播放部分

    Q/GDW 102022021

    音频播放部分需符合下列规定: a 扬声器系统应根据会场的体积结构、容积、装饰装修进行语言清晰度和声场分布设计,确定扬 声器系统的数量、参数、方位; b) 扬声器系统可设置主扬声器和辅助扬声器,并应符合本标准7.1.4的规定; 主扬声器宜设置在主显示设备附近,并应满足系统声像一致要求; 辅助扬声器宜设置在应急指挥区顶棚或侧墙上,并在其传输通路中宜配备电子延时设备; e)扬声器支架应稳重结实。

    7.2.4视频会议系统

    7. 2. 4. 1一般要求

    7.2.4.2多点控制单元MCU

    e)同一个多点控制单元应能够同时召开不同传输速率的视频会议 f)多点控制单元应支持会议召集和会议控制功能,

    7.2.4.3视频会议终端

    7.2.4.4电视墙服务器

    7.2.5视频采集及显示系统

    7.2.5.1视频采集部分

    7.2.5.1.1摄像机

    Q/GDW 102022021

    7.2.5.1.2其他视频源

    指挥中心其他视频源应包括视频会议终端视频源设备,可包括应急通信车视频源、计算机信号、DVD、 有线电视信号等视频源设备。指挥中心其他视频源需符合下列规定: a)视频会议终端设备应符合本标准7.2.4.3要求,视频输出接口宜与视频矩阵输入接口相匹配; b 计算机视频信号源的接口数量及位置应根据指挥中心配置要求确定,视频输出接口宜与视频矩 阵输入接口相匹配; C 应急指挥中心可配置DVD设备,DVD设备输出接口宜与视频矩阵输入接口相匹配: d 应急指挥中心有线电视信号可采用机顶盒的方式,宜采用通过视频采集卡通过计算机视频信号 输出的方式。

    7.2.5.2视频处理部分

    7.2.5.2.1视频矩阵

    7.2.5.2.2其它视频处理设备

    指挥中心视频其它视频处理设备可根据指挥中心视频传输要求需要配置,主要包括:视频格式转换 器、视频分配器、长线放大器等其它视频处理设备,其它视频处理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a)其它视频处理设备应实现视频信号的无损伤分配、放大与传输; b 需要在不同显示设备显示同一视频信号时,可配置视频分配器设备; C 视频信号传输距离超过视频信号可靠传输的长度时,应配置长线放大器设备,长线放大器设备 不应劣化视频信号质量: d 应急指挥中心需要在不同视频格式的接口之间实现连接时,应根据具体需要配置视频格式转换 器设备,视频格式转换器设备应实现不同视频信号的无损切换。

    7.2.5.3视频显示部分

    7.2. 5. 3. 1主显示设备

    应急指挥中心主显示设备以大屏幕拼接设备为主,可根据功能要求采用主流拼接技术大屏中的 多种;也可根据实际需求采用LCD、LED等技术的单体显示屏幕的一种或多种。主显示设备需符合 定:

    a)主显示设备的设置应根据指挥中心会场的形状、大小、高度等具体条件,使参会者处于屏幕显 示器视角范围之内; b 主显示设备与参会者之间应无遮挡,应使参会者能清晰地观看到屏幕内容; C) 采用前投影作为主显示设备时,应采用低噪声的投影仪产品; d 主显示设备应支持不低于720P显示,最大刷新率不低于60Hz,向下兼容50Hz; e 主显示设备宜具备自由触控功能,可具备点、触、滑动、拖拽等触控操作,可具备标记和注释 白板应用、可随意绘图和添加注释等功能,

    7.2. 5. 3. 2辅助显示设备

    应急指挥中心应根据功能要求配置辅助显示设备,实现对主显示设备的补充显示。辅助显示设备主 要包括视频监视器、桌面电脑显示器等设备。辅助显示设备数量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辅助显示设 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a)桌面电脑显示设备应具备数字和模拟接口,辅助显示设备输入接口与视频矩阵输出接口不匹配 时,应配置视频转换器设备; b 指挥中心应在控制室配置视频监视器,视频监视器输入信号接口宜兼容视频矩阵输出接口,视 频监视器输入信号接口宜与视频矩阵输出接口一致。

    7.2. 6 集中控制系统

    集中控制系统需满足下列规定: a)集中控制系统应采用模块化控制,各子系统能够独立操作; 集中控制系统可控制摄像机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视频矩阵设备、主显示设备等; C) 集中控制系统应能设置不同模式,实现联动功能: d 集中控制系统宜采用触控可视化方式,实现整体可视化调度管控,并针对用户类型分级分权管 理。

    7. 2. 7录播系统

    7.2. 8日常办公设备

    e)可配置碎纸机1台; f)宜配备一定数量的书写用具,包括笔、纸、笔记本等。

    本标准未规定之处,按照国家、行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相关标准执行

    Q/GDW 102022021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

    Q/GDW 102022021

    编制主要原则,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结构和内容. 条文说明.

    主要原则, 也标准文件的关系.. 18 工作过程... 18 结构和内容.. 18 兑明, 19

    本标准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电网科 (2020)21号文)的要求编写。 随着当今信息化、多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公司应急体系的不断完善,原标准Q/GDW1202一2015 时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提出的相关条款,已不能完全满足当今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指导公司各单位开展应急指挥中心规划、设 十、建设、改造和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标准替代Q/GDW1202一2015

    本标准编制主要遵循下列原则: 明确性原则:本标准应用词得当、语意确切、表述简洁、清晰,每条词汇应界定明确、范围清 楚、尽量避免学科交叉; 6) 实用性原则:本标准的制定用于指导公司各单位开展应急指挥中心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和 验收工作: 可执行原则: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均是根据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实际情况及当前已被验证 可行的先进技术总结提炼,确保规定的技术路线可实施; 力 开放性原则:本标准制定的各项参数要求,能够兼容各个厂家的设备,符合通用标准,能够满 足互联互通的要求,

    3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电缆标准本标准与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 本标准不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使用问题

    2020年3月,按照公司制修订计划项目启动,成立标准修订工作组,明确标准编写内容与任务分工, 确定标准编写时间节点安排。 2020年4月,完成标准修订前期准备及调研工作。 2020年7月,完成标准初稿编写工作,组织标准修订工作组开展多次内部讨论评审。 2020年8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采用发函方式广泛在公司范围内征求意见。 2020年9月,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 2020年10月,国家电网公司设备管理技术标准专业工作组(TC04)组织召开送审会,组织召开 了标准审查会,审查结论为:审查组协商一致,同意修改后以技术标准形式报批。 2020年11月,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

    2020年3月,按照公司制修订计划项目启动,成立标准修订工作组,明确标准编写内容与任务分工, 确定标准编写时间节点安排。 2020年4月,完成标准修订前期准备及调研工作。 2020年7月,完成标准初稿编写工作,组织标准修订工作组开展多次内部讨论评审。 2020年8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采用发函方式广泛在公司范围内征求意见。 2020年9月,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 2020年10月,国家电网公司设备管理技术标准专业工作组(TC04)组织召开送审会,组织召开 了标准审查会,审查结论为:审查组协商一致,同意修改后以技术标准形式报批。 2020年11月,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

    本标准代替Q/GDW1202一2015《国家电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与Q/GDW1202一2015 次修订做了如下重大调整和修订

    增加了应急指挥中心高级应用中的应用接入部分,对信息进行动态跟踪、智能研判及自动预警 等高级应用功能进行了补充; 修改了应急指挥中心的应急指挥系统及应急指挥系统功能部分,应急指挥场所中的背景标识、 灯光系统,基础支撑系统中的视频显示系统,应急指挥系统中的架构、软件环境等内容,为保 证通信可靠,修改了视频系统通信网络要求,为提升视觉效果对摄像机摆放提出了具体要求, 对指挥区的集中控制器提出了合理建议等; 调整了应急指挥中心信息接入等内容,电网信息、抢修资源信息、外部信息接入、应用接入等 信息已在应急指挥中心技术规范中细化明确,本规范不再一一列举。 原标准起草单位包括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国网北京 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原标准主要起草人包括于振、许永刚、 余希源、金焱、仇晋、李伯中、郝宗良、宋晓东、刘超、芦倩、房殿阁、冯杰。 本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8)222号文)的要求编写。 本标准的主要结构和内容如下: 本标准主题章分为3章,由基本原则、功能要求和技术条件组成。首先从建设和技术两个方面提出 了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的基本原则。最后从应急指挥场所、基础支撑系统、应急指挥系统三个方面,对应 急指挥中心应实现的功能和技术条件作出了具体要求。本标准为公司各单位应急指挥中心的规划、设计、 建设、改造和验收提供依据公园标准规范范本,可满足当今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的要求

    本标准第6.3.2条中,增加了应急指挥中心高级应用中的应用接入部分,对信息进行动态跟踪、智 能研判及自动预警等高级应用功能进行了补充。 本标准第7.1.1.1条中,对指挥区面积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标准第7.1.1.3条中,因现有大部分控制区与设备间单独设立,控制区的楼、地面等效均布活荷 载6000(N/m)不一定具备操作性,降低控制区的要求为3000(N/m)。 本标准第7.1.2.2条中,应急指挥中心标识样式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标识应用手册》对应急指 挥中心标识样式的明确要求进行修订。 本标准第7.1.3.2条中,根据实际使用效果,对指挥区、会商区及相邻同一场所内光源色温进行修 订调整为不低于4000K。 本标准第7.2.1.1条中,为保证高清视频图像传输质量,对通道、带宽需求进行修订调整。 本标准第7.2.1.5条中,增加融合通信指挥系统描述部分。 本标准第7.2.5.1.1条中,修改了摄像机设置及摆放要求。 本标准第7.2.6条中,增加触控可视化方式要求

    ....
  • 国家标准 家电标准
  • 相关专题:

相关下载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