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534-2020 水电基建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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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1534-2020 水电基建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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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编制自查报告。专业组完成自查评工作后,应整理查评结果,提出自查报告。安全性评价自 查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评价开展过程与成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前一阶段 查评问题整改情况,评价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对评价项目的修改建议,评价统计汇总表(附录G), 平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扣为零分的评价项目问题描述),整改措施(建议)及分项评分结果(附 录J),分专业自查评总结。自查报告形成后应及时报送上级主管单位。
3.2.1项目建设单位完成自查评工作后,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申请,上级主管单位组织专家或委托 第三方机构实施专家查评。各阶段查评专家人数不宜少于5人,专业人数要根据各阶段施工特点, 满足查评需要。专家查评实际工作时间依据工程规模及施工阶段确定,原则上不应少于5天。 5.2.2专家查评前,组织召开专家准备会,做好评价专家的培训工作,明确查评范围、比例 5.2.3评价专家要熟悉本标准的评价项目及内容、查评方法、评分标准等。安全性评价专家组到达 现场后,组织召开由自查评专业组成员和技术骨干参加的查评首次会,汇报自查情况,分别介绍专 家组人员和受评单位专业联络员,建立双方对应专业人员的联系。 6.2.4专家组组长组织召开专家组成员会议,将查评项目进行删减或补充后,逐项分解到各专业组, 做到查评不漏项。 6.2.5专家组通过现场查看、询问、检查、核实,与项目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完成专家查评工作
5.2.6查评工作结束后,专家组应向查评组织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查评报告(附录K), 查评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概述、专家组组成情况及专家查评开展过程(评价时间、程序和方法)、 专家组对项目安全总体情况评价、专家组对项目开展自查评工作情况评价、查评结果、专家组提出 的重大问题及整改建议,前一阶段查评问题整改情况工程标准规范范本,查评统计汇总表(附录G)、查评发现的主 要问题、整改建议措施(建议)及分项评分结果(附录J)
6.3.1自查评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进行整改,并在专家查评时提交整改完成情况的分 析报告。
6.3.2专家查评后,项目建设单位应立即根据安全性评价查评报告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计 划,整改计划必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限、项目负责人和验收人,下发正式文件, 同时抄报上级主管单位和专家查评组织单位备案。 6.3.3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项目,根据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纳入安全隐患管理,按程序进行评估 定级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送上级主管单位,实行闭环管理。 6.3.4自第二阶段开始,自查评及专家查评均应对前一阶段查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 6.3.5对重要工序、危险作业项目查评的重要问题,专家视问题严重程度决定该项得分是否全扣, 同题严重或得分为零的查评项,专家提出停工整改建议,整改完成并经项目安委会验收合格后,方 可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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