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1/T 105.13-2021 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 第13部分:危险化学品场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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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1/T 105.13-2021 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 第13部分:危险化学品场所
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应纳入单位总体规划,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防范 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应明确危险化学品单位内部安全防范重要部位,提出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制定并落 的安全防范措施。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做好内部安全防范的顶层设计,建立安全防范工作机构,明确人员取 体防范和电子防范配置,制定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形成防控单位内部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
根据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要求 方便面标准, 般单位。 注: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由区级
危险化学品场所的重要部位(区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a)危险化学品单位出入口、周界和内部主要通道: 危险化学品单位内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处置区域周界和出入口; C 危险化学品装卸区域、装卸平台、称重区域、称重操作室; d 危险化学品的罐区、仓库等储存场所;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关键装置部位; 危险化学品存取部位; g 废弃危险化学品存放、处置场所: h 生产或调度控制室、实验室、化验室、贵重仪器室; 1 加油站的油罐区和加油区; j 危险化学品单位内部楼宇顶层平台及其出入口; k) 供水、供气设备房、变电站(配电房、高低压电房),室内温度调节和室内空气净化等重要设 备机房;
危险化学品场所的重要部位(区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a)危险化学品单位出入口、周界和内部主要通道; 危险化学品单位内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处置区域周界和出入口; c)危险化学品装卸区域、装卸平台、称重区域、称重操作室; 危险化学品的罐区、仓库等储存场所;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关键装置部位; 危险化学品存取部位; g)废弃危险化学品存放、处置场所; 生产或调度控制室、实验室、化验室、贵重仪器室; 加油站的油罐区和加油区; j 危险化学品单位内部楼宇顶层平台及其出入口; k 供水、供气设备房、变电站(配电房、高低压电房),室内温度调节和 备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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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室、档案室、重要物品存放处; m)各楼层电梯厅、楼梯(含自动扶梯)口、坡道、电梯轿厢; n)监控中心、保卫值班室、消防控制中心、计算机中心、网络中心等; o)其他自行确定的重要部位(区域)
3.1.1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规章和标准对危险化学品场所 人力防范的要求。 8.1.2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单位与公安机关、相关行业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 通。 3.1.3应根据危险化学品场所面积、存储量、危险化学品种类、实际安全防范工作需要等情况配置相 应的人力防范措施,确保单位安全。
B. 2. 1设置要求
3.2.1.1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第一责任 人。 3.2.1.2重点单位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 将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报所在地区级公安机关备案。 3.2.1.3一般单位应当根据内部安全防范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 员。 8.2.1.4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其他职能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履行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职责
8.3.1治安保卫人员
8.3.1.1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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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卫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熟悉掌握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规章、标准和本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规章 制度,定期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 熟悉单位周边治安特点和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内容,本单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性质、重要部位和 区域分布、消防通道和各类疏散途径; C 掌握安全防范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组织开展和实施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能力; d)具备对突发治安事件分析、判断和处置的能力; e)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8. 3. 1. 2 人员配置
8.3.1.2.1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a)2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2名; b)200人以上5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3名; c)500人以上20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人员总数的5%(基数不少于 3人); d)2000人以上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人员总数的4%(基数不少于10人)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a)2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2名; b)200人以上5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3名; c)500人以上20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人员总数的5%(基数不少于 3人); d)2000人以上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人员总数的4%(基数不少于10人)
8. 3. 1. 2. 2±一般单位
一般单位应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a)2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2名; b)200人以上的,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人员总数的2%(基数不少于2人)。
8. 3. 1. 3人员职责
治安保卫人员主要职责包括: 组织开展本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和落实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 b) 检查本单位各项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工作计划及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C 检查本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情况; 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以及各类安全演练; e 定期开展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和考核,收集、分析有关本单位内部安全防范的信息和意见 对不符合内部安全防范要求的事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维护本单位的治安秩序,主动向公安机关反应单位内治安情况,并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单位内发 生的治安、刑事案事件和开展其它专项工作; h 其他应履行的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职责。
8. 3. 2 保安员
8. 3. 2. 1人员要求
8.3.2.1.1保安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保安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熟悉危险化学品单位内部安全防范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规章、标准和本单位 全防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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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2保安员配置
应根据以下要求配置保安员: a)根据安全保卫岗位需求合理配置保安员; b)门卫岗、监控中心值班、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巡逻岗等各岗位人数每班次不少于2人; c)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应增加保安员配置。
8. 3. 2. 3人员职责
保安贝主要职货包括 应对进出单位的车辆、人员做好进出检查、登记,制止非法入侵,维护人员、车辆出入秩序 并做好工作记录; b 对进出生产区域的人员、车辆做好进出检查,严禁携带火种、酒精等管制物品进入 C 应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记录; d 开展单位内部巡查,维护内部秩序、保护重点部位和区域,并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问题或隐患 立即报告,并协助处理; e) 按照本单位的应急处置程序,处置突发事件; 维护危险化学品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必要时报警,并采取措 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8 GA/T594中规定的相关职责要求; h)其他应当履行的内部安全防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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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定期开展关于内部安全防范知识学习和技能、规章制度和行业专业知识的培 训,以及安全演练。 8.4.2定期对治安保卫人员、保安员、保管员开展以包括必要的法律法规、实体防范和电子防范操作、 维护技能、应急处置能力、防盗抢、防丢失等内容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治安保卫人员、保安员、保管 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并做好培训记录。 8.4.3门卫岗、监控中心值班、保卫值班室等安全防范岗位应实行24h值班制度,值守人员应每2h 对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周围进行1次查。 3.4.4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内部安全防范服务时,应对第三方机构的机构资质、人 员资格进行审核,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 8.4.5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定期对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内部安全防范服务进行评价和考核,对专业技能不 达标、不能有效履行合同约定的第三方机构,应及时处理。 3.4.6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对员工、外来施工及服务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3.4.7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员应每天核对危险化学品存放情况,并做好登记;发现危险化学品的包装、 标签、标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整改;发现账物不符的,应及时查找,查找不到下落的,应立 即报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和所在地公安机关。 8.4.8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对治安防范措施开展日常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治安隐患,并保存检查、整 改记录。 8.4.9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发案单位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易制毒化学品还应报告负 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8.4.10每年至少开展1次针对危险化学品防盗抢、防破坏及电子防范技术发生故障等状态下的应急处 置演练。 8.4.11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法定代表人、销售和管理人员应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 犯罪记录。
12剧毒化学品单位安全防范管理还应符合以
a)剧毒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并将储存 储存地点和管理人员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D 剧毒化学品应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照剧毒化学品性能分类分区存放,做好贮存、领取、发放情况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9.1.1实体防范设施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 9.1.2实体防范设施设备应满足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不应对防护对象及其环境造成损伤或破坏。 9.1.3对实体防范设施易于攀登、隐藏人员的部位,应设置防攀爬、防翻越、防藏匿的障碍物,相关 障碍物的设置,应征求应急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影响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救援, 9.1.4爆炸性环境的电子设备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 9.1.5散开式存放的剧毒化学品大型槽罐阀门应加装防破坏装置。 9.1.6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实体防范还应符合GA1511的规定;剧毒化学品存放场所实体防范 还应符合GA1002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实体防范还应符合GB18265的规定。 9.1.7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管理和维护应符合GB30077的要求,并确保其 完好和方便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单位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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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方范应包括实体防护设施、个人防护装备、应急
9.3.1应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表1的要求进行实
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表1的要求进行实体防范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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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6人行出入口的通道闸应符合GA/T1260的要求。 9.4.1.7安全标志应符合GB/T2893(所有部分)、GB2894、AQ3047相关要求。剧毒化学品存放 所(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剧毒警告等标志。 9.4.1.8防盗安全门应符合GB17565一2007的要求,其防盗安全级别为乙级(含)以上。 9.4.1.9 金属防护门应符合QB/T1136的要求。 9.4.1.10 防盗保险柜(箱)应符合GB10409的要求, 9.4.1.11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宜采用钢制材料,其厚度不应低于1.2mm,腐蚀性液体储存柜柜体材料应选择耐腐性材料: b 柜体应按照所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性质做出明显的识别色; C 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柜柜体应设有防静电装置; d 柜体设有通风孔; 除压缩气瓶储存柜外,其他储存柜柜底应预留防泄漏的盛漏槽; 宜符合双人双锁管理要求,并安装机械防盗锁,机械防盗锁应符合GA/T73的要求。 9.4.1.121 危险化学品单位周界的围墙或栅栏,并符合GA1002、GA1511的相关要求。 9.4.1.131 危险化学品库房墙壁应采用混凝土墙或实心砖墙建造,墙壁厚度应不小于250mm,顶部应 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楼板建造,厚度应不小于160mm。 9.4.1.14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使用的防护栏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例然圳越应平用克不小于的实心剑篇
4.1.11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宜采用钢制材料,其厚度不应低于1.2mm,腐蚀性液体储存柜柜体材料应选择耐腐性材料; b 柜体应按照所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性质做出明显的识别色; C 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柜柜体应设有防静电装置; d 柜体设有通风孔; e) 除压缩气瓶储存柜外,其他储存柜柜底应预留防泄漏的盛漏槽: f 宜符合双人双锁管理要求,并安装机械防盗锁,机械防盗锁应符合GA/T73的要求。 4.1.12 危险化学品单位周界的围墙或栅栏,并符合GA1002、GA1511的相关要求。 4.1.13 危险化学品库房墙壁应采用混凝土墙或实心砖墙建造,墙壁厚度应不小于250mm,顶部应采 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楼板建造,厚度应不小于160mm。 4.1.14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使用的防护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钢筋栅栏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实心钢筋; b 钢管栅栏应采用直径不小于20mm、壁厚不小于2mm的钢管: 钢板栅栏应采用单根横截面不小于8mm×20mm的钢板; d 相邻钢筋(钢管、钢板)间隔应小于100mm,高度每超过800mm的应在中点处再加一道横向钢 筋(钢管、钢板); e 用于窗口、通风口的防盗栅栏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膨胀螺栓固定,安装应牢固可靠; 用于窗口的防护栏宜设在窗户内侧,有腐蚀性的场所应设在窗户外侧。 4.1.15防盗网或刀片刺网应符合相关要求。 4.1.16防爆灯、防爆开关应符合GB/T3836.1的相关要求,
a)钢筋栅栏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实心钢筋; b 钢管栅栏应采用直径不小于20mm、壁厚不小于2mm的钢管; C 钢板栅栏应采用单根横截面不小于8mm×20mm的钢板: d 相邻钢筋(钢管、钢板)间隔应小于100mm,高度每超过800mm的应在中点处再加一道横向钢 筋(钢管、钢板); e 用于窗口、通风口的防盗栅栏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膨胀螺栓固定,安装应牢固可靠; f)用于窗口的防护栏宜设在窗户内侧,有腐蚀性的场所应设在窗户外侧。 .4.1.15防盗网或刀片刺网应符合相关要求。 .4.1.16防爆灯、防爆开关应符合GB/T3836.1的相关要求,
9.4.2个人防护装备
9.4.2.1强光手电应符合GA883的要求,爆炸性环境应具有防爆功能。 9.4.2.2日 自卫喷雾剂应符合相关要求。 9.4.2.3 防护棍棒应符合相关要求。 9.4.2.4 防暴盾牌应符合GA422的要求。 9.4.2.5 防暴钢叉应符合GA/T1145的要求。 9.4.2.6 防暴头盔应符合GA294的要求。 9.4.2.7 防刺服应符合GA68的要求。 9.4.2.8 防割(防刺)手套应符合GA614的要求。 9.4.2.9 化学防护服应符合GB24539、AQ/T6107的要求。 9.4.2.10 防护面罩应达到避免利器、钝物等对眼睛晴及面部的伤害的要求。 9.4.2.11 防毒面具应符合GB2890的要求。 9.4.2.12 防护口罩应符合GB19083的要求 9.4.2.13 对讲机应保持24h畅通、声音清晰可辨、通话范围能有效覆盖整个单位,爆炸性环境应具有 防爆功能。
9.4.3应急防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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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1防爆毯应符合GA69的要求。 9.4.3.2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应符合GB/T16556的相关要求。 9.4.3.3警戒带应符合GA/T375的要求。 9.4.3.4急救箱应符合发生突发伤害事件时,能起到自救、互救、为抢救赢得时间的作用。 9.4.3.5灭火器材应满足GB50140及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9.4.3.6应急照明设备应满足GB51309的要求,爆炸性环境应具有防爆功能,
9.5.1安装在严重腐蚀场所的设施设备应有相应的防腐措施,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的建筑结构、配电 设施、通风设施应符合GB15603的要求。 9.5.2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建立登记、入库制度,并由专 人负责管理。 9.5.3应建立实体防范设施设备台账和档案,确保设施设备信息完整、准确、可追溯。 9.5.4 应定期对实体防范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发现异常时,应及时进行检查和 维修。 9.5.5应制定实体防范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实操培训,确保物防设施设备的正确使用
10.1.1电子防范系统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 B50348一2018等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 10.1.2电子防范系统应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接口标准进行采购、建设、验收、应用和管理,以保证 整个系统的功能性、稳定性、安全性、兼容性、可操作性等指标满足需求,能达到监测、预警、记录、 追溯和数据挖掘的作用 10.1.3电子防范各子系统宜独立运行,任一子系统出现故障不影响其他子系统运行。 10.1.4电子防范系统的可扩展性应满足使用和管理的需要。主控设备配置和重要防范区域内的管线布 没应留有一定的元余度,以满足系统扩容的要求。 10.1.5电子防范系统应与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远程联网或预留接口。 0.1.6剧毒化学品场所电子防范系统还应符合GA1002的要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电子防范 系统还应符合GA1511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电子防范系统还应符合GB18265的要求。
电子防范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库 (场)安全管理系统、通讯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访客管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无人机阻断系统 等子系统和监控中心。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表2的要求进行电子防范系统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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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电子防范系统配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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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电子防范系统配置表(续)
*属于一般单位的不带储存场所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其视频监控系统和出入口控制系统为“应配”,其余 宜配” 剧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入侵探测器(报警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都为“应配”
10.4.1视频监控系统
10. 4. 1. 1安装要求
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摄像机应布局合理,重要部位全覆盖,面积较大的公共区域应安装具有转动和变焦功能的摄像 机并配合安装固定摄像机,以便能辨别及跟踪监视范围内的人员活动情况; b 在环境光照条件不能满足监控要求的区域应增加照明装置或配置具有夜视功能的摄像机,辅助 照明应与相应摄像机的图像显示协调同步,如环境不宜采用补光措施时,宜选用红外摄像机; c)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一2018、GB50395的相关规定
10. 4. 1. 2 主要功能要求
视频监控系统的主要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对监控区域内的人员及机动车的出入、活动情况进行24h不间断监控并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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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有手动或自动切换图像功能,应能实现对摄像机、镜头、云台等部件的控制功能; C 具有时间、日期的显示、记录和调整功能; 具有防干扰、防拆、防雷、防水、防视频信号丢失报警等功能; e 具有实时视频播放、录像检索、查询、回放等功能; 应保持图像和声音记录信息的原始完整性,并具备防篡改、防销毁、防窃取等功能 视频监控图像应与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实现联动,报警信息与图像联动响应时间不大于4s; h 联网宜符合GB/T28181的相关要求,视频联网接口应符合GB/T28181的相关要求; 1 视频监控图像应能按照指定设备、通道进行图像的实时点播,并支持点播图像的显示、抓拍 缩放和录像: J 视频监控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2018、GB20815、GB50395、GA/T1127—2013的相 关规定。
10. 4. 1. 3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视频监控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视频监控系统本地监视、存储和回放的视频图像分辨率应不小于1280×720,视频记录顺数不 少于25frame/s,音频视频信号应同步; b 采集及回放的视频图像应能清晰(包括夜间)显示区域内人员的体貌特征、人员活动、治安秩 序和进出车辆的车型、颜色和车牌号; C 人脸识别装置应符合GB/T31488和GA/T1093的相关要求,识别准确率应不低于85%,平均 响应时间应不长于5s; d 声音复核装置应安装隐蔽,与同区域视频图像信号同步记录,能清晰探测记录区域活动声音, 且回放时声音应清晰可辨; e 机动车车牌识别装置能快速正确识别车牌内容; f 采集信息的有效存储时间不少于30d,经复核后的报警图像应长期保存,重要图像宜备份存储; g)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2018、GB20815、GB50395的相关规定。
10. 4. 2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10.4.2.1安装与主要功能要求
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安装和主要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综合考虑防区分布、环境特点、防护覆盖范围的需要等因素,选择适宜的入侵探测器类型和规 格,安装应符合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 b 应能按照时间、区域、部位等因素灵活编程设防和撤防; 设防应无盲区,具备防拆、防破坏报警功能,危险化学品单位周界和储存场所周界应24h设防; d 具有事件记录和检索、打印功能,记录信息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性质、操作记录及日 志等,宜具有实时打印报警信息功能; 记录信息应具有防销毁、防篡改功能,系统布防、撤防、故障和报警信息等保存时间不少于 90d; 应与视频监控系统联动,报警信号与联动视频图像应发送到监控中心,监控和回放图像应能清 晰辨别进出场所人员的面部特征和物品出入场所交接情况; 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一2018、GB50394、GB/T32581的相关规定
深测器(报警器)类型应与现场环境相适,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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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选用不同类型的入侵探测器应符合GB10408.1和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b)报警声压应不小于100dB; c)当被触发报警后应立即发出紧急报警信号,并传送至监控中心,报警信号保持至人工操作复位; d)入侵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2s e)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2018、GB 50394的相关规定
10.4.2.3紧急报警装置要求
紧急报警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安装应便于操作,有防误触发措施,且24h设防; b)当被触发报警后应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信号并自锁,复位应采用人工操作方式; c)紧急报警启动后应响应迅速,传送到监控中心,监控中心的紧急报警装置应与公安机关报警系 统联网; d)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一2018、GB50394的相关规定
10.4.2.4防盗报警控制器要求
警控制器应符合GB126
10. 4. 2.5终端图形显示装置要求
终端图形显示装置显示信息应包含有时间、位置、类型,宜有区域地图。
终端图形显示装置显示信息应包含有时间、位置、类型,宜有区域地图
0.4.3出入口控制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对钥匙的授权功能,使不同等级的目标对各个出入口有不同的出入权限; b)主要出入口的设备宜有人员来访登记、车辆出入登记功能: C: 具有对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的显示、记录、查询、打印等功能: d 有报警功能,对强行破坏、非法进入的行为或不正确的识读,系统应发出报警信号至监控中心, 报警信号保持至人工操作复位; e 宜与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联动,在事件查询时,能回放与该出入口相关联的视 频图像; f)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符合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 危险化学品存储部位的出入口控制系统在供电电源断电时系统闭锁装置应在开启状态,并与气 体检测报警装置联动,其预警、报警时,出入口控制系统闭锁装置应能联动开启; h 需要双人双锁管理的仓库出入口控制系统应具备组合认证控制装置; 1 采集信息的有效存储时间不少于180d,并具有防篡改、防销毁功能,宜有防尾随功能; j 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一2018、GB50396、GB/T37078的相关规定。
10.4.4电子巡查系统
电子巡查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根据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需求合理设置巡查点,设定保安员巡查路线,并能对巡查点、巡查 路线、时间进行调整和修改; 巡查点安装位置及高度应合理设置,安装牢固、隐蔽,防破坏,便于识读; 应能查阅、打印各巡查人员的到位时间,应具有对巡查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 归档、查询和打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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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采集装置在识读时应有声光或震动等提示信号,识读响应时间不大于1s; e)应有巡查违规记录提示功能,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巡查信息时,系统应发出报警信号,宜 联动相应区域的视频监控、声音复核装置进行复核; f)采集装置存储巡查信息条数不小于4000条,系统信息存储时间不少于90d; g)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348—2018、GA/T 644的相关规定。
10.4.5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
10.4.5.1能对停车库(场)出入口及其车辆通行道口实施控制、监视、行车信号指示、停车管理及车 辆防盗等综合管理。 10.4.5.2能自动识别和记录进出车辆车牌信息,信息记录不少于30d。 10.4.5.3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一2018和GA/T761的相关规定。
10. 4. 6 访客管理系统
访客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a)应能登记和管理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并具备增加、修改和删除功能; b 应具有登记和扫描身份证、居住证等多种证件的功能,并能识别身份证、居住证等身份信息; C 应具备人员基本信息的查询、统计和报表打印功能; d)可根据外来人员的身份信息,打印临时出入证件; e)应与公安数据系统联网
10.4.7应急广播系统
10.4.7.1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广播系统应能根据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处置流程,进行公共安全信息 播报与发布,并能有效指引人员疏散。 10.4.7.2广播范围应能覆盖全单位,其他要求应符合GB/T50526的相关规定
10.4.8防爆安全检查系统
10.4.8.1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应符合GB15210的规定。 10.4.8.2手持金属探测器应符合GB12899的规定。 10.4.8.3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应符合GB15208(所有部分)的相关规定。 10.4.8.4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2018的相关规定
10. 4. 9通讯系统
通讯系统可分为有线对讲系统和无线对讲系统两种类型。根据现场情况,可选择采用有线或无线对 井通讯方式,并满足以下要求: a)通讯设备应通话流畅,声音应清晰可辩; b)无线对讲在要求的范围内应无盲区
,4.10无人机阻断系统
无人机阻断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能在预设的阻断区域实现对无人机进行迫降、驱离、悬停等功能; b) 可采取无线电诱骗、无线电压制等手段; c)宜具备自动记录功能,记录信息包括设备启动的时间、结束时间、地点、方位、频率、功率等; d)移动类阻断设备应具备自身定位功能,固定类阻断设备应能24h连续工作:
土地标准DB4401/T105.13202
e)具有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无人机监控系统组网工作的功能,支持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远程指令; f)其他要求应符合DB4401/T104的规定,
10. 4. 11监控中心
应设置独立的监控中心,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安排专人24h值班,负责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b 应配备专用通讯设备、备用电源、专用防护器械,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 C 视频监控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等各子系统设备终端均 应设置在监控中心,能实现对各子系统的操作、记录和打印; 应配置能与报警同步的终端图形显示装置,能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实时显示发生警情的区域、 日期、时间及报警类型等信息; e 应设有视频监控装置和紧急报警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应与属地公安机关报警系统联网: 敬开式存放场所(部位)等不宜单独设置保卫值班室或监控中心的,单位总值班室等其他房间 可兼用为保卫值班室或监控中心; g)其他要求应符合 GB 50348—2018、GB/T 2887的相关规定。
10. 4. 12其他要求
10.4.12.1电子防范系统的供电系统应符合GB/T15408的规定,且应配备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应保证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8h,视频监控系统的摄像机、录像设备和主要控制显示设备正常 运行不少于1h,出入口控制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48h。 0.4.12.2视频监控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和出入口控制系统等各子系统之间应具备联动功能。 10.4.12.3其他未规定信息存储时间的电子防范系统采获信息的有效存储时间宜不少于30d。 10.4.12.4具有计时功能的设备与北京时间的误差应不大于10s。 0.4.12.5电子防范系统防雷和接地应满足人身安全和电子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并应符合GB 50343和GA/T670的相关规定。 0.4.12.6电子防范系统应安装在爆炸性环境以外,必须安装在爆炸性环境内时,应选用与危险介质 相适应的防爆产品,并符合GB50058的规定。 0.4.12.7安装在有防爆、防腐要求的室内电子防范系统应有相应的防爆、防腐措施,防护等级除满足 设置环境的需求外,还应符合AQ3009、AQ3036的相关规定。 10.4.12.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还应满足AQ3035、AQ3036的相关规定
0.5.1电子防范系统的建设程序、设计、检验、验收等应符合GB50348一2018、GA/T75、GA308 及相关规定联轴器标准,并应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系统验收报告。 0.5.2应做好电子防范系统的应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宜参照GA/T1081 要求对电子防范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并制定电子防范系统台账和管理维护制度。 0.5.3应有专人负责电子防范系统的日常管理,电子防范系统出现故障后,应在48h内恢复功能,维 修期间应启动应急预案,存放场所(部位)所属单位应在24h内报所属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超出48h 不能恢复功能的,应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 0.5.4应对电子防范系统信息的使用和管理设置权限,做好电子防范系统所采集信息的保护和管理工 乍,不得泄露或不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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