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2083-2021 输变电设备物联网无线节点设备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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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2083-2021 输变电设备物联网无线节点设备技术规范
应具备数据接入与转发功能,要求如下: a)支持通过无线通信方式汇集无线传感终端和汇聚节点数据。 b)支持无线通信方式转发数据至其他汇聚节点或接入节点。
支持接入节点对其网络状态查询、参数配置等网
广播电视影视标准Q/GDW120832021
应具备目管理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a)具备复位重启功能,可接收外部指令进行设备重启操作。 b)具备自诊断功能,对CPU占用率、储存空间使用比例等系统状态的监测、告警。诊断结果的发 送应包括触发上报、请求上报和定时上报。 c)宜具备断电后时间保持或恢复功能,保持时间不低于3天。 d)支持无线通信性能检测模式,具体要求参考附录B
无线节点设备的工作条件分为室内级、室外I级、室外II级、室外IⅢ级4种等级,其工作条件等级 划分参见表1。
表1无线节点设备工作条件
节点设备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 a)节点设备的外观完整、整洁、无损伤。 b)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或经过耐腐蚀处理的材料,非金属构件采用耐老化材料或经过耐老 化处理的材料。 C)各零部件及相应连接线有防松措施,无机械损伤。 d)具有永久标识,铭牌、文字及符号应简明清晰。 e)户外节点设备应采用全封闭天线,满足户外运行环境要求。
接入节点应能够将传感网及其中设备的感知、状态数据能循环储存至少180天
应符合Q/GDW12081的要求。
6.5.1通信协议一致性
无线节点设备通信协议一致性应满足以下要求: a)无线节点设备之间、无线节点设备与II类无线传感终端的通信满足Q/GDW12021。 b)无线节点设备与I类无线传感终端的通信符合Q/GDW12020
无线节点设备通信协议一致性应满足以下要求: a)无线节点设备之间、无线节点设备与IⅡI类无线传感终端的通信满足Q/GDW12021 b)无线节点设备与I类无线传感终端的通信符合Q/GDW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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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接入节点与上级平台通信满足IEC61850、IEC104或MQTT等标准协议要求。
6.5.2数据传输规约一致性
无线节点设备之间、无线节点设备与无线传感终端之间的数据交换格式满足Q/GDW12079。
6.6.1无线信号频段
6.6.2技术指标要求
6.6.2.1CSS调制方式
CSS调制方式下,节点设备无线通信性能要求参见表2.
表2CSS调制下无线通信指标要求
6.6.2.2IEEE802.15.4调制方式
EEE802.15.4调制方式下节点设备无线通信性能要求参见表3
表3IEEE802.15.4调制下无线通信指标要求
6.7.1.1测试条件
接入容量为节点设备接入无线感知终端的最大数量,测试条件如下: a)无线通信环境良好,环境噪声对通信无影响。 b)无线感知终端与节点设备之间的接收信号强度满足通信要求。 c)无线感知终端为标准测试无线传感终端,标准测试无线传感终端分类与参数要求见附录D
6. 7. 1. 2 指标要求
无线节点设备接入容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a)变电场景,接入节点支持采用直连或通过汇聚节点接入3000个以上的I类标准测试无线传感终 端,或接入1000个以上的I类标准测试无线传感终端。 b)变电场景,汇聚节点单频点支持1000个以上的类标准测试无线传感终端或500个以上的II类 标准测试无线传感终端接入。 c)输电场景,接入节点支持通过直连或汇聚节点接入(100×(最大多跳级数))个以上的I类标准测 试无线传感终端或(20×(最大多跳级数))个以上的I类标准测试无线传感终端接入(最大多跳级数 等于0代表不具备多跳组网能力)。 1)安装于输电场景的汇聚节点,单频点支持200个以上的1类标准测试无线传感终端或50个以上 ⅡI类标准测试无线传感终端接入。
6. 7.2 组网性能
接入节点和汇聚节点应具备以下组网能力: a)变电场景,接入节点和汇聚节点应支持树状组网,最大多跳级数不小于10跳。单个接入节点与 不少于30个汇聚节点组网。 b)输电场景,接入节点和汇聚节点宜支持多跳组网,最大多跳级数不小于10跳,
无线节点设备电源应满足以下要求: a)安装在室内的无线节点设备应采用市电或一次电池供电。若采用市电,电压偏差≤土10%,频 率偏差≤土1Hz:若采用一次电池供电,单组电池使用时间应不少于1年,电池性能及安全应符合 YD/T3729的要求。 b)安装在户外的节点设备可采用市电、太阳能电池或一次电池供电。若采用市电,电压偏差≤土 10%,频率偏差≤土1Hz;若采用太阳能电池供电,电池容量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至 少30天,电池寿命应不小于8年,电池性能和安全应符合GB/T35697的要求;若采用一次电池供 电,单组电池使用时间应不小于8年,电池性能及安全应符合YD/T3729的要求。
6. 9. 1 正常工作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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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满足GB/T2423中规定的高温试验和低温试验要求,考核温度和考核时间如表4所示
表4考核温度与考核时间
6.9.2交变湿热性能
的无线节点设备外接的蓄电池在进行高温试验考核时考格
应满足GB/T2423.4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高温温度为十55℃,试验周期48h(2个循环)的交变 湿热试验要求。
6. 9.3 盐雾腐蚀性能
安装于室外的节点设备应满足GB/T10125中规定的乙酸盐雾试验(AASS试验)或铜加速乙酸益 雾试验(CASS试验)要求。
干杆塔上的节点应满足GB/T35697中规定的对覆
节点设备应满足GB4208中的IP等级要求,其中电缆隧道内节点设备防护等级应满足IP68要 外节点设备防护等级应满足IP65要求,室内或遮蔽场但不放于机柜内或电缆隧道的节点设备应 31要求,放于机柜内的节点设备应满足IP20要求,
6. 11.1 绝缘性能
节点设备由市电供电时,应满足DL/T478中规定的绝缘电阻对绝缘电阻、介质强度、冲击电压的 要求。
6. 11.2雷击性能
安装于杆塔上时节点设备应满足GB/T35697中规定的对雷击性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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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1抗扰度要求
节点设备应具备抗电磁于扰设计,抗扰度性能参见表5
表5节点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5.12.2抗扰度性能判据
抗扰度性能判据如下: a)试验过程中,在技术要求限值内功能或性能正常,可判定为A级。 b)试验过程中,功能或性能暂时降低或丧失,但能自行恢复,可判定为B级。 c)试验过程中,功能或性能暂时降低或丧失,但需要人工干预或系统复位才能恢复,可判定为C 级。 d)试验过程中,出现设备(元件)或软件损坏(存储数据丢失、功能丧失,性能下降,即使人工 干预或系统复位也不能恢复,可判定为D级
6. 13. 1振动性能
应满足GB/T35697中规定的对振动性能的要求。
应满足GB/T35697中规定的对碰撞性能的要求。
6.13.3包装运输性能
应满足GB/T35697中规定的对包装运输性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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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设备可靠性要求如下: a)节点设备使用寿命不少于8年,确保使用过程中的装置可靠性、系统稳定性、数据完整性 b)能够连续、准确、可靠地工作,在使用寿命期内,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低于
各项检验宜在如下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进行: a)环境温度:+15℃~+35℃。 b)相对湿度:25%RH~75%RH。 c)大气压力:860hPa~1060hPa
将被测节点设备通电,与其他节点设备和无线传感终端搭建传感网系统,施加相应信号或查看 置。接入节点应对5.2.1、5.2.2、5.2.3、5.2.4.、5.2.5逐项检验,汇聚节点应对5.3.1、5.3.2、5.3 检验。
7.5.1最大射频输出功率
7. 5. 2 发射带
节点设备进入发射机检测模式,工作模式为发送数据或单载波,使用频谱分析仪表计算发射 试结果需满足6.6的要求。
7. 5. 3发射频率容差
节点设备进入发射机检测模式,工作模式为发送数据,设置发射频率,带宽使用默认配置,使 分析仪表计算中心频率,并与节点设备设置发射频率对比。测试结果需满足6.6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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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接收频率容差
节点设备进入接收机检测模式。暗室内发射机信号发射功率高于6.6给出的节点设备接收灵敏度 3dB,逐级调整发射频率,发送数据包,将节点设备接收数据与信号源发射数据进行比对,计算节点设 备丢包率。丢包率≤1%,说明该频点发射信号可成功接收。上下限结合中心频率可计算得到频率容差, 测试结果需满足6.6要求,
.6接入容量及组网性能
接入容量和组网性能测试方法及判断准则参见附录C
7. 7. 1 太阳能电池
太阳能电池应进行额定容量、30天持续供电、荷电保持、能量恢复能力试验及高温能量保持 温能量保持率、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过电流保护试验。应按照Q/GDW11449中规定的方 定准则进行试验。
7. 7. 2 一次电池
按照GB/T2423.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中及试验后,节点设备丢包率≤1%。
按照GB/T2423.4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中及试验后,节点设备丢包率≤1%
按照Q/GDW11449中规定的方法和判定准则进
7. 8. 6 老化试验
照Q/GDW11449中规定的方法和判定准则进行
按照GB4208中规定的方法和判定准则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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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绝缘电阻、介质强度、冲击电压试验,按照DL/T478中规定的方法和判定准则进行试验
7. 10.2雷击性能
满足本标准6.12中引用的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按照6.12.2的标准进行评级。
7.12. 1振动试验
按照Q/GDW11449中规定的方法和判定准则进行试验
7.12. 2碰撞试验
按照Q/GDW11449中规定的方法和判定准
7.12.3包装运输试验
照Q/GDW11449中规定的方法和判定准则进行
照Q/GDW11449中规定的方法和判定准则进行
8. 2 型式试验
8. 2 型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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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定型前; b)正常生产时,每4年进行一次; c)停产1年后又恢复生产时; d)生产设备重大改变时; e)正式生产后,因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无线传感终端性能时: f)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或受其委托的技术检验部门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
8. 2.3 结果评定
样品通过全部型式试验为合格。
样品通过全部型式试验为合格。
羊品通过全部型式试验为
8. 3. 1检验规则
应对节点设备进行逐台检验。
应对节点设备进行逐台检验。
8. 3. 2 结果评定
中出现任一检验项目不合格,均判该节点设备为
安型号对节点设备进行入网认证检验。
按型号对节点设备进行入网认证检验。
法兰标准样品通过全部试验为合格
根据供货节点设备的类型、数量,应在到货的节点设备中随机抽样。如单机供货数量在3台及! 按实际台数全部抽取:超过3台的,按实际台数的10%抽取,但单机样品不应少于3台。
a)对抽检样品进行逐台检验,检验中有1台以上(包含1台)单机不合格时,应加倍抽取该节点 设备按照抽样检验相关项目经行检验。若仍有不合格时,则判该批节点设备不合格;若全部检验合 格,则除去第一批抽样不合格的单机节点设备,该批节点设备判为合格。 b)应在抽样检验合格后进行现场安装与调试。抽样检验报告仅对本次工程项目有效,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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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设备的显著位置应有不锈钢名牌,内容至少应包括: a)节点设备名称、型号; b)生产厂名、商标、产地; c)出厂编号; d)出厂年月。
电子标准9. 2. 1基本要求
....- 技术标准 设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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