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1/T 134-2021 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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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1/T 134-2021 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规范
℃)评估区域地理、地质、王壤、水文等资料; d)评估区域雷暴观测、闪电定位系统数据等气象资料和评估区域雷电灾害资料; 评估区域内建(构)筑物的设计文本; f)评估区域内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已建项目需提供); g)评估区域内的雷电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5.2.2.2收集并应用于评估工作中的资料应来源合法、真实可靠,应符合相关标准。 5.2.2.3应在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之前对评估区域现有建设项目和规划项目进行初步调研,必 要时进行现场初勘收集资料,现场初勘应遵守气象探测的有关规定。
5.2.3确定评估内容、范围和重点
应对评估区域的现状及规划进行初步分析、论证,确定评估项目区域所属类型,按评估区域用 、规模、建设内容、发展规划和阶段目标的要求,确定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内容、评估范围和
建筑工程标准规范范本5.2.4编制工作方案
确定技术路线,形成评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内容应包括任务由来、编制依据、资料要求、 测、数据处理方法、评估重点及方法等。如需现场观测,应对专用观测站的选址和观测要素等做 说明。
5.2.5现场勘测和数据采集
见场勘测和数据采集见附
现场勘测和数据采集见附录B
5. 2. 6 分析与评估
5.2.6.1工作内容包括区域大气雷电环境分析,区域雷电灾害特征分析,确定评价指标及其危险等级 划分、权重,确定指标隶属度的计算方法,构建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模型,确定评估子区域的划分, 计算各子区域雷电风险,计算区域雷电灾害风险等级,针对风险分析情况提出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对 策、措施和建议。 5.2.6.2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计算结果和风险分析的结论,均应针对计算和分析过程中依据 的基本资料、主要环节以及各种参数,结合项目特点进行分析研判,保证评估结论合理性、可靠性、科 学性和实用性。
5.2.7编制评估报告
5.2.9.1委托单位应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进行技术评审,并提前3个工作日 通知市气象主管部门,市气象主管部门视情况派员到场监督。 5.2.9.2评审专家总人数原则上应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其中从省气象安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审 专家应超过专家总数的1/2以上,其余评审专家应具有相关领域高级技术职称 5.2.9.3评审会专家组根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及相关行业规范的要求对报告进行评审,主要针对以下 方面对报告进行审查: a)采用资料的合法性、代表性和合理性; b)评估报告与相关标准、规范的符合性; C)评估报告依据的技术方法的合理性、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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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评估报告评估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 5.2.9.4专家评审会应当场出具评审意见。评审通过的,评估机构应根据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形 成最终的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后方可进入审查流程;评审不通过的,评估机构应根据专家评审意 见开展相应的工作,完成后重新提交委托单位组织评审。
委托单位应于专家评审会后1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专家评审的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审意见及相关资料,按要求提交气象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委托单位汇总整 一管理评估成果(包括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审查意见等):审查不通过的应根据审查意见 展相关工作。
5.2.11成果报备及公开
应按要求将评估成果进行报备并在适用的范围内
6.1评估子区域的划分
当评估区域内雷电参数、地域环境、承灾体存在明显差异时,评估区域宜划分成不同的子区
6.1.2子区域划分的影响因素
子区域划分需考虑以下因素所列指标的差异: a)地闪分布; b) 地域环境; c) 建设项目的形态特征; d) 建设项目属性; 建设项目的雷电防护能力。 注1:只有占地面积大于5km"的评估项目才需考虑区域“地闪分布”情况的差异。 注2:只有已建建设项目的区域雷击风险评估才需考虑“雷电防护能力”的差异,
6. 1.3 划分方法
按照表2的优先级别,逐级分析各级因素对应的具体差异指标,按表2规定的方法判定这些指标 整个评估项目范围内存在较大差异,从而确定是否需要将评估项目范围划分成不同的评估子区域 确定的评估子区域占地面积应大于0.25km或狭长区域长度超过1km。
表2差异指标的判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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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差异指标的判定方法(续)
6.2. 1评估指标分类
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大类,其中定量指标分为极小型指标和极大型指标两种,具体评估指标 所属种类见表3。
6.2.2评估指标获取方法
6.2.2.1雷击大地密度、雷电流强度
应通过闪电定位系统获取相关数据
6.2.2.2土壤电阻率、土壤垂直分层、土壤水平分层
6. 2. 2. 3地形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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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4安全距离
根据项目规划进行实地勘察,来判定评估区域外1km范围内是否有潜在影响评估区域安全的爆 灾危险场所或建(构)筑物。若存在,需进一步确定周边危险源(品)类别、可能的影响程度和 离。
6. 2. 2. 5相对高度
6.2.2.6使用性质、人员密度、影响程度、建筑密度、等效高度、材料结构、电子系统、电气系统 应在项目设计文本中查找得出。
全项目设计文本中查找得
6.2.2.7区域雷电防护水平
应从评估项目的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报告中获耳
应从评估项目的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报告中获耳
6.2.2.8区域雷电安全管理
应通过调查征询、查阅项目方所采取的雷电安全管理措施而获得
6.2.3评估指标隶属度的计算
6.2.3.1定性指标隶属度的确定
定性指标隶属度的确定方法是将收集到的资料、现场勘查到的具体情况与该定性指标的分级标准相 比较,当其符合某一个危险等级的描述,则说明该指标完全隶属于该危险等级,即隶属度=1。
6.2.3.2定量指标隶属度的计算
极小型指标和极大型指标的计算公式见附录C。指向同一上层指标的各子指标隶属度构成隶属
6.2.4评估指标权重的确定
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定各评估指标的权重,可参考附录D进行
6.2.5.1综合评估基本公式
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一般计算公式见下式(1)
Lμmlμm2...m5 式中: B 一评估指标的隶属度向量; W 指向同一上层指标的各子指标所构成的权重向量: R 指向同一上层指标的各子指标所构成的隶属度矩阵;
B 评估指标的隶属度向量; W 一指向同一上层指标的各子指标所构成的权重向量: R 指向同一上层指标的各子指标所构成的隶属度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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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 同层指标中第i个子指标的权重,1、2、3.....、m; Hi 同层指标中第i个子指标隶属j级的隶属度,1、2、 m, j=1、2、3、4、5; bi、by、bs、by、bs 分别为计算出的上层指标隶属I级、II级、IⅡI级、IV级、V级的隶属度。
6. 2. 5. 2评估结果计算
指标遂级计算得出“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隶属度
g=1×b+3×bz+5×b+7×b4+9×b
8 综合评估结果值; bi.bz.bs.br.bs— 一分别为计算出的第一层指标隶属I级、II级、IⅢI级、IV级、V级的隶属度 1、3、5、7、9 分别为I级、II级、I级、IV级、V级的加权系数。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g值,按表4进行风险等级判定。在风险评估报告结论中应给出g值所对应的 险影响因子及雷电防护建议
表4区域雷电灾害风险分级标准
IV级 综合评估6≤g<8,较高风险,产生雷击灾害事故的可能性大 V级 综合评估g≥8,高风险,产生雷击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极大 综合评估用g表示,g值越小代表区域内项目雷击致灾风险越低,g值越大代表区域内项目雷击致灾风险越高。 g值与对应风险(用色标表示)的关系如下: 综合评价(g值)及对应风险 2 8 低 中 高 五个风险等级色标对应的颜色等级如下:I级:RGB(13,170,93);II级:RGB(31,133,206);III级:RGB(246, 236,24);IV级:RGB(243,189,19);V级:RGB(234,34,44)
综合评估用g表示,g值越小代表区域内项目雷击致灾风险越低,g值越大代表区域内项目雷击致灾风险越高, g值与对应风险(用色标表示)的关系如下: 综合评价(g值)及对应风险 2 6 8
综合评估用g表示,g值越小代表区域内项目雷击致灾风险越低,g值越大代表区域内项目雷 g值与对应风险(用色标表示)的关系如下: 综合评价(g值)及对应风险
评估报告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a)评估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委托单位、评估范围、评估目的、编制依据等内容,其中编制 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区域规划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工作文件等; b)区域内规划和建设项目概况:简要说明区域项目概况、区域地理位置和环境特征、规划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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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有效期为5年,报告期 重大雷电灾害并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区域规 重新开展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雷击大地密度分级标准见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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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指标分级标准
表A.1雷击大地密度分级标准
A. 1.2 雷电流强度
雷电流强度分级标准见表A.2.
表A.2雷电流强度分级标准
A. 2. 1土壤结构
A.2.1.1土壤电阻率
土壤电阻率分级标准见表A.3。
土壤电阻率分级标准见表A.3。
表A.3土壤电阳率分级标准
A.2.1.2土壤垂直分层
土壤垂直分层分级标准见表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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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4土壤垂直分层分级标准
A.2.1.3土壤水平分层
土壤水平分层分级标准见表A.5。
表A.5土壤水平分层分级标准
A. 2. 2 地形地貌
地形地貌分级标准见表A.6。
表A.6地形地貌分级标
A. 2. 3. 1安全距离
安全距离分级标准如下。 a)I级:为不符合以下IⅡI级、IⅢI级、IV级、V级的情况者。 b)IⅡI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 距离评估区域1000米内具有0区或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2) 距离评估区域1000米内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 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3 距离评估区域500米内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构)筑物,且电火花 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4 距离评估区域500米内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 5) 距离评估区域500米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c)IⅢI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距离评估区域500米内具有0区或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2)距离评估区域500米内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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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3) 距离评估区域300米内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 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4 距离评估区域300米内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 5) 距离评估区域300米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d)IV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距离评估区域300米内具有0区或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2 距离评估区域300米内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 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3) 距离评估区域100米内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 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4) 距离评估区域100米内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 5 距离评估区域100米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e)V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 距离评估区域1000米内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因电火花而 引起爆炸、爆轰,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 距离评估区域100米内具有0区或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3 距离评估区域100米内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 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注:0 区、1区、2 区、20区、21区、22区的定义参见(
A.2.3.2相对高度
相对高度分级标准见表A.7
表A.7相对高度分级标准
A. 3. 1. 1使用性质
使用性质分级标准见表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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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8使用性质分级标准
A.3.1. 1.2人员密度
人员密度分级标准见表A.9
表A.9人员密度分级标准
A. 3. 1. 1. 3影响程度
影响程度分级标准见表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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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电子电气系统
A. 3. 3. 1电子系统
电子系统分级标准见表A.14。
表A.14电子系统分级标准
A. 3. 3. 2 电气系统
电气系统分级标准如下。 a)1级:电力负荷中仅有三级负荷,室外低压配电线路全线采用电缆理地敷设。 b)IⅡI级:电力负荷中仅有三级负荷,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 1)室外低压配电线路全线采用架空电缆,或仅部分线路采用电缆埋地敷设。 2 室外低压配电线路全线采用绝缘导线穿金属管埋地敷设,或部分线路采用绝缘导线穿金属 管埋地敷设。 c)I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电力负荷中有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室外低压配电线路全线采用电缆理地敷设 2)电力负荷中仅有三级负荷,室外低压配电线路全线采用架空裸导线或架空绝缘导线。 d)IV级:电力负荷中有一级负荷、二级负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 1)室外低压配电线路全线采用架空电缆,或部分线路采用电缆理地敷设。 2 室外低压配电线路全线采用绝缘导线穿金属管理地敷设,或部分线路采用绝缘导线穿金属 管理地敷设。 e)V级:电力负荷中有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室外低压配电线路全线采用架空裸导线或架空绝缘 导线。
A.3.4灾害防御能力
A.3.4.1区域雷电防护水平
区域雷电防护水平分级标准如下。 a)I级:区域内建(构)筑物按一类建筑物防雷标准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 b)ⅡI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 1)区域内建(构)筑物按一类建筑物防雷标准采取了相应的防直击雷措施,但防闪电感应或 防闪电电涌侵入措施保护不全:
2)区域内建(构)筑物按二类建筑物防雷标准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 c)IⅢI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 1 区域内建(构)筑物按二类建筑物防雷标准采取了相应的防直击雷措施,但防闪电感应或 防闪电电涌侵入措施保护不全; 2) 区域内建(构)筑物按三类建筑物防雷标准采取了防护措施。 d)IV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 1)区域内建(构)筑物按三类建筑物防雷标准采取了相应的防直击雷措施,但防闪电电涌侵 入措施保护不全; 2)区域内建(构)筑物采取了防闪电感应或防闪电电涌侵入措施,但防直击雷措施保护不全, e)V级:区域内建(构)筑物无采取任何防雷措施或各类防雷设施均不能满足标准要求。 主:当区域内建(构)筑物雷电防护水平不同时,通过对建(构)筑物的建筑面积按不同危险等级赋予权重(取I级 危险等级的权重系数为0.6,II级危险等级的权重系数为0.7,III级危险等级的权重系数为0.8,IV级危险等级 的权重系数为0.9,V级危险等级的权重系数为1.0),并根据建筑面积大的建(构)筑物来定最终的危险等级。
出口产品标准A.3.4.2区域雷电安全管理
区域雷电安全管理分级主要依据雷电预警服务、雷击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雷电安全教育与培训,具体 分级以是否满足或部分满足下述三个条件为判断准则: a)区域所在地有雷电预警服务; b)区域内单位制定有雷击事故应急预案; c)区域内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雷电防护安全教育和培训。 具体分级标准见表A.15。
表A.15区域雷电安全管理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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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测小组可由委托单位、地方有关部门、评估机构等单位的人员组成,
地铁标准规范范本B. 2 制定勘测方案
勘测之前制定现场勘测计划,初步收 估区域内入驻企业情况、公共设施情况等。确定勘测内容、 路线、时间、地点、重点企业或雷电敏感企业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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