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175-2021 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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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扬尘防治在线管控
3.1扬尘防治在线管控功能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工地环境进行自动监测,至少包括PM10,并在工地上实时显示,同时传输到后台。 2可显示当天的扬尘监测数据(主要为PM10)进行曲线展示。 3按日对扬尘监测数据(主要PM10)进行曲线展示。 4支持远端设置PM10的阅值,阅值包括预警值和超标值。 5当PM10到达设定的预警值时,应记录预警信息
5平台可根据监督备案号跳转至视频监控系统,可查看《视频监控看板》,该看板至 少可看到视频监控数据(可列表,也可示意图显示)、同屏显示多路视频。支持根据摄像 头设备号查看单路视频。
3.5扬尘防治在线管控数据看板要求应符合下及
1扬尘监测数据看板 至少应显示:PM10的实时监测数据;当日PM10的阶段监测数据曲线(间隔最多1个小时); 设定的预警值、超标值;指定时间段的扬尘超标预警历史数据列表。若有多个扬尘监测设 备,可切换选择。 2远程视频监控看板 至少应显示:实时监控,可多路显示,可单路放大显示;结合施工图或BIM模型,显示 远程视频监控安装点位的信息航天标准,
4.4临边洞口防护监测
4.5危大工程安全监测
4.5.1机械设备安全监测功能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的操作人员进行身份识别,所采用的身份识别设备应支持远程 专输与下载人员身份照片信息。身份识别符合要求后方可对设备进行操作,且向后台传输 噪作人员信息,并在线实时验证资格信息。
1现场安装塔吊、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后,应传输安装信息,包括项目备案号、 备类型(塔吊、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安装时间、安装位置。 2当塔吊和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身份识别后,应传输识别结果信息,包括姓名、身 正号、特种人员类别、设备编号、识别时间、识别结果。 1.5.5机械设备安全监测数据看板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以查看《塔吊数据看板》,绑定的塔吊司机及其资质信息(含照片)。塔吊的 权信息、安装信息、检测信息、使用登记信息、拆卸信息、每个塔吊当前的实时监测运 状态、塔吊司机的人员身份识别历史数据、按塔吊司机和指定时间段查询塔吊预警报警 息历中数据及统计数握。
2可以查看《施工升降机数据看板》,绑定的施工升降机司机及其资质信息(含照片)。 施工升降机的产权信息、安装信息、检测信息、使用登记信息、拆卸信息、每个施工升降 机当前的实时监测运行状态、施工升降机司机的人员身份识别历史数据、按施工升降机司 机和指定时间段查询预警报警信息历史数据及统计数据。 3可以查看《卸料平台数据看板》,可当日监测曲线、按照时间段查询历史运行曲线 数据、预警报警历史数据及统计数据。 4.5.6超危工程安全监测功能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坑工程监测的对象包括:支护结构、地下水状况、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周边建 筑物、周边管线及设施、周边重要道路。 2深基坑监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3采用目动化监测时,应满足设备全时在场监测,并对所监测的参数实现自动采集和 自动上传;采用半自动化监测时,设备按需在场监测,可通过手机端对设备进行设置,并 对设备采集的数据自动读取或录入后上传至后台。 4深基坑测量频率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设置,观测时间为地下工程结束,或者由设计方 确定。 5基坑工程监测必须确定监测报警值,监测报警值应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地下结构设 计以及周边环境中被保护对象的控制要求。基坑报警值应由基坑工程设计方确定。 6采用基坑工程监测设备进行监测应自动采集并根据所需频次传输监测数据。水平位 移自动化监测可选用智能型全站仪、激光位移计等设备进行量测;竖向位移自动化监测可 采用全站仪三角高程测量或静力水准等方法进行量测;深层水平位移自动化监测可采用固 定式测斜仪或绞盘式自动测斜仪等设备实现自动化量测;支护结构内力自动化监测可采用 钢筋计、混凝土应变计、表面应变计等设备结合智能采集传输模块进行量测;锚杆和土钉 的内力自动化监测可采用测力计、钢筋计、应变计或锚索计等设备结合智能采集传输模块 进行量测;地下水位自动化监测可采用渗压计结合智能采集传输模块进行量测,地下水位 监测孔埋设应采用专用水位管;倾斜自动化监测可采用倾角计、智能型全站仪、静力水准 仪等设备进行量测;裂缝宽度自动化监测可采用裂缝计或位移计等设备进行量测。 7对高支模进行监测时,每500m2至少布设监测点5处,实际监测点数量应结合高支模 专项方案及保障安全情况下,增加监测点。每处监测点包括支撑结构的荷载、位移、倾斜 三种测量值,位移的布设点体现挠度变化,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立杆基础的沉降量监测。 其布设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支撑结构的监测点宜布设在荷载较大、自由边中部或其他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对于长 宽比较大、荷载较大、计算变形较大和内力变化显著的部位,应增加监测点。当有连墙件 与稳定的既有结构做可靠连接时,可适当减少监测点。 支撑结构的立杆轴力监测点宜布置在立杆可调托撑与主楞之间,轴力计与立杆、面板 或楞梁间应保持紧密接触,接触面应平整以保证接触均匀。 支撑结构的水平位移及倾斜监测点应在高大支模的不同高度设置监测点,监测点竖向 间距宜根据水平剪刀撑高度布设,但不宜大于6米;水平位移及倾斜监测宜量测水平面上 两个相互垂直方向的位移变化。 立杆基础的沉降监测点宜布设在支架的四角、设计荷载较大、基础承载力较低的部位 及其他具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的水平间距宜为10~15m,且每边不少于2个。在基础 条件变化处及支架搭设形式变化处,宜增加监测点;当基础稳定可靠时,可适当减少测点。 8监测项目的监测频率应综合高大支模工程的规模、周边环境、自然条件、施工阶段 等因素确定;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混凝土浇筑期间监测频率不宜低于每分 钟2次/min。初凝期间监测频率可以减少为5分钟一次。 9高支模监测报警值应采用监测项目的累积变化量和变化速率值进行控制,可参照下 表或由专项设计方提供,
近三次读数平均值的1.5倍
.5.7超危工程安全监测设备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传感器应满足量程、测量精度、分辨率、灵敏度、动态频响特性、长期稳定性、耐 人性、环境适应性和经济性的要求。 2传感器安装前应进行必要的标定、校准或自校。 3传感器的类型及参数参考表如下:
5外壳结构应该防护等级应在IP67以上,并具有适合现场安装的结构形式。 6应经过校准、标定或自校,且校准记录和标定资料齐全,并应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 内使用。 7基坑监测仪器包括基站、采集设备和传感器。采集设备采用无线通讯,电池供电, 采集设备要采用低功耗设计,数据采集设备均具备设定加报值,发送加报数据的能力, 并具有远程唤醒的功能。基站应具有正常通讯信道和应急信道,可以和其他低频监测项目 共用。无线通讯的设备应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和信号接收能力,信号接收强度优于 120dBm 4.5.8超危工程安全监测数据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记录深基坑及高支模监测设备安装记录,包括安装部位、安装时间、拆卸时间、 传感器编号、监测对象。 2应保存深基坑及高支模的预警报警信息,包括传感器编号、预警报警时间、预警报 警内容。 3监测参数数据格式及保存由各设备厂家确定。 4.5.9超危工程安全监测数据看板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记录深基坑及高支模监测设备安装记录,包括安装部位、安装时间、拆卸时间、 传感器编号、监测对象。 2应保存深基坑及高支模的预警报警信息,包括传感器编号、预警报警时间、预警报 警内容。 3监测参数数据格式及保存由各设备厂家确定。 4.5.9超危工程安全监测数据看板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通过项目编号,可查看《深基坑监测数据看板》,切换查看各监测内容的历史监测 数据曲线图,查着监测过程的预警次数、报警次数。如有多个部位,可选择不同部位查看, 2通过项目编号,可查看《高支模监测数据看板》,切换查看各监测内容的历史监测 数据曲线图,查看监测过程的预警次数、报警次数,如有多次监测,可选择不同次序查看。
4.5.9超危工程安全监测数据看板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通过项目编号,可查着《深基坑监测数据看板》,切换查着各监测内容的历史监 数据曲线图,查看监测过程的预警次数、报警次数。如有多个部位,可选择不同部位查看 2通过项目编号,可查看《高支模监测数据看板》,切换查看各监测内容的历史监 数据曲线图,查看监测过程的预警次数、报警次数,如有多次监测,可选择不同次序查看
4.6数据集成分析平台
4.6.4临边洞口防护监测内容展示
1显示当前临边防护的状态; 2浏览临边防护监测历史监测数据。 1.6.5危大工程安全监测内容展示 1展示塔吊司机的基本信息、资质验证信息、身份识别信息; 2展示塔吊基本信息、检测信息、安装信息、使用登记信息; 3展示塔吊当前的运行状态; 4展示塔吊历史报警预警数据及分析: 5展示施工升降机司机的基本信息、资质验证信息、身份识别信息; 6展示施工升降机基本信息、检测信息、安装信息、使用登记信息; 7展示施工升降机当前的运行状态; 8展示施工升降机历史报警预警数据; 9展示卸料平台当前的运行状态; 10展示卸料平台历史报警预警数据; 11展示深基坑监测参数当前信息及历史数据; 12展示深基坑监测参数历史报警预警数据; 13展示高支模监测参数当前信息及历史数据: 14展示高支模监测参数历史报警预警数据
5.1.1项目应建立必要的智慧安监实施团队,由项目经理总负责。 5.1.2智慧安监实施过程应覆盖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5.1.3项目应依法依规取得施工安全许可证。 5.1.4项目实施过程所产生的数据依照本标准要求与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智慧 安监平台实现数据对接,支持数据动态考核,并持续稳定运行
表5.2.1智慧安监分项评分表
5.3数据动态考核评分
5.3.2数据动态考核评分方法
共25个接口,每个接口4分,总分100分,评分方法如下: 1接口失效,无法连接为0分: 2接口有效,但返回的所有数据为空,得1分; 3接口有效,有数据上传,但数据格式不对或关键数据缺失,得2分; 4接口有效,有数据且数据完整,得4分:
5.4.1项目部应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智慧安监平台中填写智慧工地创建目标,并提 交智慧安监创建内容,且在实施完毕后开启数据动态考核。 5.4.2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智慧安监平台适时对数据动态考核情况生成报表,计算数 据动态考核分,并及时在系统中进行公示。 5.4.3项目部应在终止监督时,主管部门应根据表5.2.1进行评价,计算评价项所得分。 5.4.4主管部门应结合数据动态考核分值与评价项所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总评分:
K为评价项所得分; Si为每次数据动态考核分: N为数据动态考核的次数。 5.4.5总评分及对应评价结果如下表:
表5.4.6总评分及评价结果
2术语. 3基本规定. 4实施内容技术标准 4.1现场安全隐患排查. 4.2人员信息动态管理.. 4.3扬尘防治在线管控.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临边洞口防护监测. 4.5危大工程安全监测 8 4.6数据集成分析平台. 5智慧安监评价指标 5.1规定项 5.2分项评价指标 5.3数据动态考核评分办法. 5.4总评方法与评价结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术语 2.1 集成平台 通过对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等数据进行采集,并传输至后台,最终通过数据统一分析后 通过软件界面展示,该展示与分析界面统称为集成平台。 2.2 隐患排查 是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现场安全隐患问题情况的逐个检查。 2.3 防护预警 是对临边洞口防护栏杆的状态进行持续监测,包括正常、缺失、移动等状态,并提供在需 要提防的危险发生之前,根据监测得到的可能性前兆,尚相关部门发出紧急信号,报告危险情 况。 2.4 扬尘监测 是采用仪器设备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数据进行自动化采集的监测手段。 2.5 自动降尘 仪器设备采集到的施工现场的环境数据超过标定值后,通过降尘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雾炮机、 围栏喷雾的运行,使环境数据值达到指定值的过程。 2.6 安全监测系统 由安装在被测对象上的传感器以及数据采集与传输、数据处理与管理等软件构成,对监测 对象的安全相关参数进行测量、收集、处理、分析,并对被测对象的安全状态进行评估和预测 的系统。
防护预警 是对临边洞口防护栏杆的状态进行持续监测,包括正常、缺失、移动等状态,并提供在 要提防的危险发生之前,根据监测得到的可能性前兆,向相关部门发出紧急信号,报告危险 况。
自动降尘 仪器设备采集到的施工现场的环境数据超过标定值后,通过降尘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雾炮机 围栏喷雾的运行,使环境数据值达到指定值的过程
安全监测系统 由安装在被测对象上的传感器以及数据采集与传输、数据处理与管理等软件构成,对监 对象的安全相关参数进行测量、收集、处理、分析,并对被测对象的安全状态进行评估和预 的系统。
安全自动评估 通过监测数据分析监测对象当前的工作状态,并与相应的临界状态进行自动比较分析,评 价其安全等级。
报警值 对监测对象已经出现的不同程度异常或危险,所设定的各个监测点设备的监测参数警戒值
报警 安全监测系统在检测数据特征值超过报警值时,发生异常情况警告的行为,并启动相关 案。
3.1本条规定了数据交换时应采用的通用接口
3.2本条规定了项目部应成立专门的智慧安监实施组织,其它参建各方应共同参与并积极推 信息化施工和智能化管理,以便正确执行本标准。
机环管等要素开展,且所 有内容均以设备前端自动采集,
4.1现场安全隐患排查
4.1.1本条规定了现场安全隐患检查的形式、依据的标准、检查的内容要求以及记录的手 。 4.1.2本条规定了检查内容的数据格式要求,保存的要素。 4.1.3本条规定了不同系统之间检查内容的对接要求,规定了上传检查单的摘要信息。其 它平台可根据上传来的检查单编号直接访问项目部安全隐患自查系统,以页面方式显示检查内 容,且可浏览相关的检查照片,且PC端和手机端界面应保存一致性。 4.1.4本条规定了其它平台可通过《检查内容数据看板》,对项目上的检查内容进行跳转 查看,包括三个看板:项目部所有检查内容的看板、单个检查单内容的看板、移动巡检路线及 巡检内容的看板。
4.2人员信息动态管理
4.2.1本条规定了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所需要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劳务人员、特种人员的 言息、数据以及行为记录情况。 4.2.2本条规定了实现人员的行为管理的智能设备的数据采集要求以及设备防护要求。 4.2.3本条规定了人员基本信息、行为数据、安全教育信息的数据标准。 4.2.4本条规定了人员信息动态管理与其它平台对接数据标准。 4.2.5本条规定了四种人员信息的看板: 1专职人员信息:至少应包括项目参建单位列表、人员工种、工龄、来源分析。 2劳务人员信息:包括人员总数、当前施工现场人员数、分工种人数等。 3人员定位信息:基于施工现场平面图、立体图或BIM模型的人员位置信息,各区域的 人员数、危险区域接近预警历史数据。 4人员考勤信息:进出场人员姓名、照片、角色、工种、班组、劳务公司及进出场时长
4.3扬尘防治在线管控
4.3.1本条规定了自动监测工地环境的数据至少包括PM10的展示要求。本条规定了现场至 少针对大门口冲洗台、作业面最高处、扬尘监测设备等地方进行实时监控以及视频的显示方式。 4.3.2本条规定了扬尘监测设备中的颗粒物监测设备应具有计量认证、扬尘设备点位安装 要求以及降尘设备的类型、功能及控制方式要求。本条规定了远程视频监控设备的技术要求、 俞出要求、数据保留要求。 4.3.3本条规定了扬尘监测设备记录监测数据的要求、监测时长要求以及远程监控视频应 支持HLS(HTTPLiveStreaming)视频浏览。 4.3.4本条规定了扬尘监测设备记录监测数据、视频监控系统对接其它平台的数据标准, 4.3.5本条规定了两个看板要求,分别扬尘数据看板及视频远程监控看板。
4.4临边洞口防护监测
4.5危大工程安全监测
4.5.1本条规定了机械设备监测主要包括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身份识别、塔吊运行状态监测 与防碰撞、施工升降机运行状态监测、卸料平台载重监测。 4.5.2本条规定了机械设备监测设备的安装要求、材质要求、设置要求、结构要求、工作 不境要求、监控参数要求、报警信号要求以及报警装置要求。 4.5.3本条规定了机械设备监测的基本设备信息、人员信息、报警信息以及传输、展示要 求。 4.5.4本条规定了现场安装塔吊、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后,应传输安装信息,包括项目 备案号、设备类型(塔吊、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安装时间、安装位置。当塔吊和施工升 降机操作人员身份识别后,应传输识别结果信息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特种人员类别、设备 编号、识别时间、识别结果。 4.5.5本条规定了通过项目备案号可以查看《塔吊数据看板》、《施工升降机数据看板》 《卸料平台数据看板》 4.5.6本条规定了超危工程中的深基坑及高支模监测点位的要求、监测数据预警标准。 4.5.7本条规定了超危工程中的深基坑及高支模监测设备中传感器的参数指标 4.5.8本条规定了超危工程中的深基坑及高支模数据存储记录要求。 4.5.9本条规定了超危工程中的深基坑及高支模的两个看板,支持从其它平台跳转浏览
4.6数据集成分析平台
4.6.1本条规定了监督检查、企业检查、项目检查信息的展示与分析要求。 4.6.2本条规定了参建单位、人员基本信息、人员行为信息的展示与分析要求。 4.6.3本条规定了扬尘监测与远程视频监控数据的展示方式及要求。 4.6.4本条规定了临边洞口防护监测报警数据的展示与分析要求。 4.6.5本条规定了危大工程中的塔吊、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深基坑、高支模的监测数 据展示与分析要求。
本条规定了智慧安监实施中的前提要求,未达到该要求,则可直接判定评价不合格
本条规定了实施内容评分项、项目集成平台评分项、数据对接评分项、数据看板评分项、 覆盖率要求评分的各项评分要求及分值。其中数据对接评分项是对智慧工地项目上传至所属主 管部门智慧监管平台的内容是否正确进行评分,数据看板评分项是指通过所属主管部门智慧监 管平台(包括省级智慧监管平台)根据指定参数直接访问到项目智慧工地平台的数据看板,可 览数据看板则得分,否则不得分,
5.3数据动态考核评分
5.3.1本条规定了项目部应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智慧安监平台提交智慧安监 实施内容清单。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智慧安监平台不定期对数据对接情况生成考核 报表塔吊标准规范范本,并计算出数据考核得分。项目主管部门对符合评价要求的项目智慧安监实施效果进行评 5.3.2本条规定了动态考核中的分值及判定标准
5.4总评方法与评价结果
5.4.1规定了项目部应通过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开展智慧安监建设,并支持数据 动态考核要求。 5.4.2规定了省级智慧安监平台要开展数据动态考核工作,并及时公示考核结果。 5.4.3规定了项目部智慧安监考核的主体为项目所属主管部门,且在项目终止监督时,对 其进行评分。 5.4.4规定了项目部智慧安监总得分的计算公式。 5.4.5规定了总得分与评价结果之间的对应关系,最终公示时以评价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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