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 560-1995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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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凡离地面2m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担任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 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的人员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5.3.2高压试验室内的高空作业车应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人操作。在试验加压 作业车。 5.3.3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栏杆、梯子、安全带是否牢固可靠。高处作业时,应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 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工具、材料不准抛扔传递,必须用绳索吊送。 5.3.4使用梯子时,梯子应安置稳固。人字梯须具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5.4消防。 5.4.1高压试验室应设置灭火设施和灭火器。 5.4.2对重要的试验室和装置,应加强灭火设施和防护措施,并制定消防措施。 5.4.3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救火。 5.5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夹有金属丝的皮卷尺或线尺进行测量工作。 5.6对有剧毒、易燃、易爆的试验用药品和试剂应根据有关规定储放,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对接触有害物质的试验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护措施。 5.7试验室的安全工器具和起重机械设备应按规定作预防性试验。
5.3.2高压试验室内的高空作业车应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人操作。在 作业车。 5.3.3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栏杆、梯子、安全带是否牢固可靠。高处作业时,应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 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工具、材料不准抛扔传递,必须用绳索吊送。 5.3.4使用梯子时,梯子应安置稳固。人字梯须具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5.4消防。 5.4.1高压试验室应设置灭火设施和灭火器。 5.4.2对重要的试验室和装置项目管理、论文,应加强灭火设施和防护措施,并制定消防措施。 5.4.3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救火。 5.5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夹有金属丝的皮卷尺或线尺进行测量工作。 5.6对有剧毒、易燃、易爆的试验用药品和试剂应根据有关规定储放,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对接触有害物质的试验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护措施。 5.7试验室的安全工器具和起重机械设备应按规定作预防性试验。
反面词一般采用“严禁”。 A1.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应”; 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应”或“不得”。 A1.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用“宜”或“一般”; 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宜”,或“一般不”。 A1.4表示一般情况下均应这样作,但硬性规定这样作有困难时,采用“应尽量”。 A1.5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作的采用“可”。 A2’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为“按执行”或“符合…要求”。 非必须按所指的标准、规程或其他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参照.
附加说明: 本规程由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提出。 本规程由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起草。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蔡崇积、朱同春、王煎林
【本书如有印装质量问题,我社发行部负责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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