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724-2021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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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724-2021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直流电源装置安装完毕后,应按DL/T637、DL/T459一2017及有关规定完成投运前的交接试验, 运行接收单位宜派人参加试验。交接试验不应少于5.2~5.3所列项目内容,检修后的试验项目可根据 具体检修内容在交接试验项目中选取。
蓄电池组的交接试验项目有:
矿产标准蓄电池组的交接试验项目有 a)蓄电池组的容量测量; b)蓄电池单体电压值测量; c)蓄电池内阻值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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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蓄电池组的电缆、连接条电压降测量
充电装置的交接试验项目有: a)稳流精度测试; b)稳压精度测试; c)纹波系数测试; d)限压、限流、过流保护试验; e)并机均流不平衡度测试(如有)
监控装置的交接试验项目有: a)自动转换程序试验; b)监控装置的信号报警试验; c)仪表的误差检测: d)绝缘监测装置的测试; e)“三遥”功能试验。
其他的交接试验项目有: a)直流母线连续供电试验; b)调压装置试验(如有); c)交流电源切换试验; d)其他在线监测装置的测试; e)绝缘及耐压试验。
5.3.1蓄电池组容量测量
5.3.1.1基本要求
蓄电池组容量测量应通过专用的试验放电回路进行。不同种类的蓄电池应采用不同的充放电率。 蓄电池容量测量采用恒流放电方法,一般由蓄电池组直接向蓄电池容量放电测试仪或人工放电电阻放 电,试验开始记下放电起始时间和每只蓄电池的端电压。 试验期间按照DL/T1397.2一2014中5.5.4的要求,测量并记录每只蓄电池的端电压值,试验中放 电电流值的变化不应超过设定值的土1%,当蓄电池组中任一只单体蓄电池端电压达到放电终止电压值 时,应停止放电。蓄电池组充电应按6.2的要求进行。 试验开始、中间和结束分别测量蓄电池温度和环境温度或蓄电池附近温度。按蓄电池容量放电测 试仪显示或以放电电流值、放电时间,并依据修正温度人工计算出蓄电池组的容量,试验完成后应绘 制出充、放电曲线,
5.3.1.2阀控蓄电池组
组的恒流限压充电电流和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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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的蓄电池组在放电时,只要其中一只蓄电池放电到了终止电压值,应停止放电。终止电压 也制造厂提供的数值设置,当制造厂未提供时应采用表3所列对应的终止电压值。 装的蓄电池组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应判定此组蓄电池不合格
表3阀控蓄电池组的放电终止电压值
一放电时(蓄电池组)环境温度: Kio——10h放电率温度系数,其中K1n=0.006/℃
5.3.1.3镐镍蓄电池组
镉镍蓄电池组的恒流充电电流和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s(5h率放电电流)。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在放电时,只要其中任一只单体蓄电池放到了放电终止电压1V,应停止放电。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应判定此组蓄电池不合格。 镉镍蓄电池组容量测试的环境温度在20℃~45℃的温度修正系数是1.0。当超出上述温度范围 时,应由厂家提供温度修正系数的数值,
5.3.2蓄电池单体电压值测量
控蓄电池组的电压偏差
5.3.3蓄电池内阻值测量
在新装蓄电池处于完全充电状态,使用蓄电池内阻测试仪进行测量时,其测量结果应作为该蓄电 地评估内阻的原值,以后宜沿用本次采用的仪器,使用的蓄电池内阻测试仪应符合DL/T1397.5一2014 中第5章和第6章的要求。 在以后的测量结果高出原值30%50%时,宜进行全容量核对性放电试验,完成蓄电池容量状态 的评价。
5.3.4蓄电池组的电缆、连接条电压降测量
蓄电池组引至直流柜的电缆,在3I10电流下测得的电压降不应大于1%的系统标称电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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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7242021 于 8 mV。
5.3.5稳流精度的测试
用充电装置特性测试系统或外接可调电阻箱作为装置的直流负载。在交流输入电压额定值下,整 定被测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电流为其额定值的20%、50%和100%中一值时,此时测定的直流电流实测 值即为被测充电装置输出电流整定值,其他点的测量值与其比较。 分别调整交流电源输入电压在其额定值的120%、100%和85%三值上变化时,调节外接电阻值使 被测充电装置直流输出电压分别在标称电压值的90%~120%范围内变化,测量直流电流输出值。直流 输出电流实测值与其整定值的相对误差为装置稳流精度,应符合表1中的要求。 注:一般取三个测试点,推荐最小输出电压值、标称电压值、浮充电压值,完成共计27点数据测量。 使用的充电装置特性测试系统应符合DL/T1397.3一2014中第5章和第6章的要求。
5.3.6稳压精度的测试
用充电装置特性测试系统或外接可调电阻箱作为装置的直流负载。在交流输入电压额定值下,调 整直流负载电流为额定输出电流的50%时,调整并确定被测充电装置的输出电压值,此时测定的直流 电压实测值即为被测充电装置输出电压整定值,其他点的测量值与其比较。 注:一般取三个测试点,推荐最小输出电压值、标称电压值、浮充电压值。 分别调整交流电源输入电压在其额定值的120%、100%和85%三值上变化时,调节外接电阻值使 被测充电装置直流输出电流分别在其额定值的0%、20%、50%和100%四点时,测量直流电压输出 值。直流输出电压实测值与其整定值的相对误差为装置稳压精度,应符合表1中的要求。 使用的充电装置特性测试系统应符合DL/T1397.3一2014中第5章和第6章的要求。
5.3.7纹波系数的测试
5.3.8限压、限流、过流保护试验
用充电装置特性测试系统或外接可调电阻箱作为装置的直流负载。 充电装置处于恒流工作方式下,调整电阻值使装置的直流输出电压超过限压整定值(一般为均衡 充电电压105%以上)时,充电装置应自动转换为恒压工作方式,电压不再上升。 充电装置处于恒压工作方式下,调整电阻值使装置的直流输出电流超过额定值,当输出电流达到 限流整定值(一般为额定输出电流50%~105%)时,输出电压突然下降,直流输出电流应不再上升。 将负载电流快速升至过流保护动作点(一般为额定输出电流110%以上)或负载电阻突然短路,装 置将会突然关闭,即过流保护动作。 在试验的同时,用录波装置记录下限压、限流点和过流保护动作点的波形图。 使用的充电装置特性测试系统应符合DL/T1397.3一2014中第5章和第6章的要求。
5.3.9并机均流不平衡度的测试
用充电装置特性测试系统或外接可调电阻利 箱作为装置的直流负载,装置为多模块开联运行时, 阻值使总的负载电流不超过停一模块后每个模块直流输出电流限定值的总和。轮换关停每个 在单个模块承担50%100%的输出电流范围内,记录其均分负载电流的实测值。每个模块的 同平均值的差与其整定值的相对误差为并机均流不平衡度,并机均流不平衡度应符合表1中
5.3.10.1正常充电程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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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外接可调电阻箱作为装置的直流负载,模拟蓄电池。设定装置的恒流充电电流值和限压值,调 整电阻值使装置处于恒流充电方式。调整电阻值使直流电压逐渐达到限压定值,装置转为恒压充电方 式。再次调整电阻值使充电电流值逐渐减小,小到倒计时的整定值,装置开始倒计时,倒计时(人为 调短倒计时时间)结束,装置自动转为浮充充电方式。在试验的同时用录波装置记录下自动转换的波 形图。
5.3.10.2长期浮充电程序试验
用外接可调电阻箱作为装置的直流负载,模拟蓄电池。装置为浮充充电方式,人为调短计时整定 值,如用5min模拟(相隔三个月),计时达到整定值装置自动由浮充充电状态转为正常充电程序。在 试验的同时用录波装置记录下自动转换过程中电流、电压、时间变化的波形图。
5.3.10.3交流电源中断处理程序试验
装置处于正常浮充充电方式,人为中断交流电源,装置停止工作后,蓄电池组无间隔地向直 供电。1min后恢复交流供电,装置自动转为正常充电程序。在试验的同时,用录波装置记录下 换过程中电流、电压、时间变化的波形图。转换过程中直流母线应连续供电,电压波动值不应 统标称电压的10%。
5.3.11监控装置的信号报警试验
监控装置的信号报警试验方法如下: a)装置空载运行时,对不同电压等级用表2所列阻值电阻(≥50W),分别碰接正负极直流母线 造成人工接地现象,应显示其绝缘状况及发出声光报警。 b)调整直流母线电压高于或低于报警整定值时,应发出相应的电压过高或过低信号及声光报警。 c)装有微机型绝缘监测装置时,对任一支路采用a)的方法,其绝缘状况均应显示及报警(可结 合微机型绝缘监测装置试验时一并进行)。 d)蓄电池组熔断器辅助接点信号及其他信号的显示、监测及报警应正常
5.3.12仪表的误差检测
30等规定的方法,对安装的仪表进行检验并满足
5.3.13绝缘监测装置的测试
绝缘监测装置的测试采用专用校验仪(见附录A)进行,使用的绝缘监测装置校验仪应符合 97.8一2021的要求。绝缘监测装置校验仪通过模拟单极接地、双极接地、交窜直、直流互串、 接地等故障以及加入系统电容和支路电容的影响等,对其运行安全性、监测能力进行测试。
5.3.14“三遥”功能试验
“三遥”功能试验方法如下: a)遥信试验:人为模拟各种故障,应能通过监控装置通信接口连接的上位计算机收到各种报 号及设备运行状态指示信号。
6)遥测试验:改变设备运行状态,应能通过与监控装置通信接口连接的上位计算机收到装置发 当前运行状态下的数据。 遥控试验:应能通过与监控装置通信接口连接的上位计算机对设备进行遥控,例如:开机、 机、充电、浮充电状态的转换等。
5.3.15直流母线连续供电试验
装置处于正常浮充充电方式,人为中断交流电源,蓄电池组无间隔地向直流母线供电。其中,在 交流电源中断瞬间,直流(控制)母线电压值不得低于标称电压的90%。在试验的同时,用录波装置 记录下自动转换过程中电流、电压、时间变化的波形图
5.3.16调压装置试验
调整动力母线电压在90%~120%范围变化,调压装置应能自动保持控制母线电压在产品技术条件 要求的范围内。 设有手动调节的应保持动力母线电压不变,手动依次调整调压装置各挡位,分别测得的控制母线 电压的变化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要求。 检查调压装置应有防止其开路的措施。
5.3.17交流电源切换试验
充电装置有两路交流输入电源互为备用时,当运行的交流输入异常或消失时,应自动切 交流电源供电。模拟交流输入电源消失或出现低电压、(三相)缺相等电源异常时,测试交流 电源切换装置的动作情况是否正常
5.3.18其他在线监测装置的测试
阀控蓄电池组在线监测系统应满足DL/T2226一2021中第4章和第5章的要求,开按照DL/1 2226一2021第6章和第7章的测试项目和方法开展测试。其他装置应按照在线监测装置相应的技术规 范进行。
5.3.19绝缘及耐压试验
5.3.19.1绝缘电阻的测量
将电子仪表、自动装置等不宜耐受高电压的设备做好安全措施,按表5规定选用对应电 绝缘电阻表测量,其值不应低于10MQ
表5绝缘电阻测量的电压等级
5.3.19.2工频耐压试验
所有测试工作完成后,将不宜耐 in)工频耐受电压,试验电压有效值为2kV。试验中应无闪络、击穿等异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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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装或检修后的蓄电池组和直流电源装置在投运前,应进行交接验收。所有交接试验项目应 术要求后才能投入试运行,在72h试运行中若 切正常,接收单位签学接收后方可转为正常运
6.1.2投运前的资料准备
投运前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a)蓄电池和监控装置、绝缘监测装置、蓄电池在线监测装置等自动装置的技术参数资料、使用说 明书、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等随机文件; b)直流电源装置的交接验收报告及运行日志; c)运行维护单位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
6.1.3.1检查内容和要求
投运前应检查的内容和要求是: a)文件检查:随机文件齐全。设施和结构及各元器件(特别是直流断路器和熔断器)规格与铭牌 和技术文件相符。 b)外观检查:蓄电池壳体应无外伤、变形和渗液现象。极柱与连接片应紧固可靠,无氧化锈蚀。 装置各面板应无外伤,划痕及松动现象。各指针或数字显示仪表应指示正常,并在检定有效期 内。其他插接件应稳妥且不易误插,插拔灵活,接触可靠。元器件出厂时调整的定位标志不应 错位。冷却散热器上的元件应无松动。 接线检查:充电装置的电源、蓄电池间连接极性及其他连接线应正确。蓄电池组与充电装置的 连接、电缆敷设等应符合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接线端子应有清晰的编号,强电与 弱电回路应分开,交流与直流回路应分开。 d)阀控铅酸蓄电池组中各单只蓄电池开路电压及其之间最大差值应符合表4所列对应要求
直流电源装置试运行期间应加强运行监视和设备巡视,出现异常或故障应立即按运行单位的相关 流程或事故预案进行处理。
6.2.2阀控蓄电池组的运行
6.2.2.1运行方式及参数设置
蓄电池组的运行方式及参数设置应依据蓄电池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要求进行,蓄电池生产 提供或无产品规定值时可选用下面括号内的推荐值,并可参考附录B中的阀控蓄电池组运行状 图。
DL/T7242021 a 阀控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以浮充电方式运行,浮充电压值宜控制为(2.23~2.28)VXN,浮 充电的电流值正常范围为(0.2~0.5)mA/Ah; b) 阀控蓄电池组在初充电或补充充电时以均衡充电方式运行,均衡充电电压值宜控制为(2.30 2.35)VXN。
6.2.2.2阀控蓄电池的充电
阀控蓄电池的充电一般分为均衡充电和浮充电两种方式,均衡充电是以恒流限压一恒压(限流) 的两段式充电,浮充电是以恒压充电的一段式充电,均衡充电结束后转为浮充电正常运行。具体如下: a)一般3个月~6个月将充电装置自动地或手动对蓄电池组进行一次恒流限压一恒压(限流) 浮充电的均衡充电,以避免蓄电池组在浮充电下个别蓄电池长期处于欠充或过充,产生的电压 不均匀现象,造成蓄电池容量早衰。 充电过程为:采用110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2.30~ 2.35)VXN限压值时,自动或手动转为恒压(限流)充电。在(2.302.35)VXN的恒压充 电下,充电电流从10逐渐减小,当充电电流减小至0.1I10电流时,充电装置的倒计时开始启 动,当整定的倒计时结束时,均衡充电完成。 b)当均衡充电整定的倒计时结束时,充电装置将自动或手动地转为正常的浮充电运行,浮充电压 值宜控制为(2.23~2.28)VXN。
6.2.3镐镍蓄电池组的运行
6.2.3.1运行方式及参数设置
蓄电池组的运行方式及参数设置应依据电池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要求进行,电池生产厂家未提供 成无产品规定值时可选用下面的值,并可参考附录B中的镉镍蓄电池组运行状态示意图。 a)镉镍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以浮充电方式运行,浮充电电流值的正常范围为(0.4~0.8) mA/Ah; b)高倍率镍蓄电池浮充电电压值宜控制为(1.36~1.39)VXN、均衡充电电压宜控制为(1.47~ 1.48)VXN; c)中倍率镐镍蓄电池浮充电电压值宜控制为(1.42~1.45)VXN、均衡充电电压宜控制为(1.52 1.55)VXN。 注:N为蓄电池组中蓄电池的只数。
6.2.3.2镐镍蓄电组的充
不管采用何种充电方式,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35℃。镉镍蓄电组的充电方式: a)正常充电:用Is电流对镉镍蓄电池进行的恒流充电。蓄电池电压值逐渐上升到最高而稳定 时,可认为蓄电池充满了容量,一般需要5h~7h。 b)快速充电:用2.5Is电流对镉镍蓄电池进行恒流充电2h。 C)浮充电:在长期运行中,按浮充电电压值进行的充电。
6.2.4充电装置的运行
6.2.4.1运行的一般规定
充电装置运行应遵守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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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直流母线电压值满足DL/T5044一2014的规定; b)直流母线的绝缘状况应保持良好,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表2中直流接地报警值的2倍。
6.2.4.2相控型充电装置的启动
相控型充电装置的启动操作: a)对于可“整流一逆变”的装置,应首先决定运行状态。整流运行时将“整流一逆变”转换 开关置于“整流”位置,再将运行方式转换开关置于“手动”“自动稳压”或“自动稳流” 其中一位置。然后将“投、切”转换开关投到“投”位置,时间继电器延时启动交流接触 器,将交流电源接入整流变压器。交流接触器触点闭合后,启动整流直流接触器接通直流 输出电路。 b)装置运行指示灯亮,检查电流、电压表等的指示正常后,装置投入正常整流运行。 c)若装置处逆变状态,交流接触器触点闭合后,通过逆变直流接触器的转换将满足逆变运行的要 求。装置逆变运行方式的具体操作详见该装置的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
6.2.4.3相控型充电装置的停机
将“投、切”转换开关投到“切”位置,时间继电器返回。此时交流接触器和直流接触器同时断 开,装置退出整流运行状态。装置逆变运行方式的具体操作详见该装置的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 对有“整流一变”功能的装置,禁止带负荷进行“整流一逆变”运行状态的切换。若需切换运 行状态时,应先将手动给定电位器或自动给定电位器反时针调节到最大值,使装置输出电流为零。将 “投、切”转换开关投到“切”位置,装置退出运行。然后用“整流一逆变”转换开关选择所需切换运 行的状态后,再重新将“投、切”转换开关投到“投”位置,使装置投入正常运行
6.2.4.4高频开关型充电装置的启动
首先应在三相交流电源、柜内交、直流回路对地绝缘电阻满足运行要求时,确认各个主回路开关 设备处于断开状态。 合上交流电源进线断路器并检查交流电源是否正常,电源电压应在323V~437V范围内。送入交 流电源正常后,合上每个整流模块的开关,观测整流模块面板上的状态指示,模块运行无异常后,合 上充电装置直流输出开关,使直流馈电母线带电运行,相应的电压表、电流表显示正确。然后开启系 统监控装置、绝缘监测装置等,各装置运行工作及显示数值等一切正常,再合上蓄电池进线开关,充 电装置开始对蓄电池组充电。 待检查确认充电装置和蓄电池组工作状态正常后,逐步合上直流馈线各支路开关,开始为直流负 载供电,系统即投入运行,
6.2.4.5高频开关型充电装置的停机
充电装置的正常停机应首先断开直流馈线开关,然后断开整流模块的开关使充电装置无直流输 出,再断开交流电源进线开关和蓄电池组进线开关,充电装置退出运行。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可断开 各装置电源及各支路开关,按照安全规程等要求完成相应的安全和技术措施。
6.3.1蓄电池及蓄电池组的监视
对运行中的蓄电池,主要监视蓄电池组的端电压值、充(放)电电流值,每只蓄电池的端 运行温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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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充电装置的监视
对运行中的装置,主要监视三相交流输入电压是否平衡或缺相,各保护信号是否正常,交流输入 电压值、直流输出电压值(极间和极对地)、直流输出电流值等各表计显示是否正确,正对地和负对地 的绝缘状态是否良好。
6.3.3运行中的操作要求
6.3.3.1监控装置应按设定的周期、放出容量等,自动完成对蓄电池组进行补偿性或维护性的均衡充电 后,恢复浮充电运行的操作。不能自动按周期、放出容量等完成浮充电与均衡充电转换的直流电源装 置,应按每隔3个月~6个月的周期、放出20%及以上容量等情况,手动进行一次“浮充”转“恒流 (限压)”转“恒压(限流)”转“浮充”充电方式的转换操作。 6.3.3.2更换直流断路器或熔断器时,应按现场直流断路器(熔断器)配置一览表的产品型号、额定电 玉值和额定电流值选择。 6.3.3.3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安放处温度变化较大时,蓄电池浮充电电压值应按温度补偿值进行调整,当 蓄电池温度升高时浮充电电压应适当降低,而当蓄电池温度降低时浮充电电压应适当升高。蓄电池浮 充电电压值应按制造厂提供的温度补偿值进行调整设置,当制造厂未提供时应以25℃为基准温度并参 照表6进行调整。
4交流电源切换操作后,应检查充电装置状态是否正常,特别是充电电流值和直流母线电压值 合当前运行要求。
6.3.4异常情况的操作规定
6.3.4.1充电装置发生故障,应及时启动备用充电装置(模块),核对装置运行参数,并根据需要进行 调整。同时切除故障充电装置(模块),将其退出运行。 6.3.4.2监控装置失灵,应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直流电源系统的正常运行(如启动手动操作方式进行运 行参数等调整,保证充电装置的工作正常),并将监控装置退出运行,通知检修人员调试修复。 6.3.4.3交流电源中断时,调压装置自动功能出现异常,应根据母线电压的变化进行手动调压。无 级自动调压装置出现工作异常时,应采用备用硅链自动调压,退出无级自动调压装置,通知检修人员 修复。 6.3.4.4当出现直流断路器动作跳闸或者熔断器熔断及报警信号时,运行值班员应尽快找出故障点,分 析出故障原因,立即进行处理和恢复运行。 6.3.4.5当绝缘监测装置发出接地告警或有直流接地现象时,应立即导找和处理,并禁止在两组蓄电池 或直流母线间进行任何并联(合环)操作。 6.3.4.6若发现其他装置或部件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将其隔离或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直流电源装置运 行安全。
投入运行和处于备用状态的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必须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巡视周期符合运行 理规定。
2018标准规范范本6.4.2巡视检查项目
巡视检查项目有: a)交流输入的电压值; b)直流输出的电压值和电流值; c)正、负母线对地的绝缘(电压)值; d)蓄电池组及蓄电池的电压值: e)蓄电池及室(柜)的温度实测值: f)监控装置信号、指示显示、声响报警等的工作状态和通信状况是否正常; g)断路器、隔离开关或刀开关、熔断器等设备是否完好,状态是否正常; h)回路载流导体和连接部件(蓄电池极柱)是否有松动、发热和腐蚀现象; i)防过电压装置是否完好,状态是否正常; j)蓄电池是否有温度异常、渗液和变形现象; k)蓄电池极柱与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溢出(结霜现象); 蓄电池室排气通风和空气温度调节装置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每月1次); m)蓄电池室门窗关闭是否严密,房屋有无渗、漏水现象。 注:测量电压的仪器精度不得低于0.2级。
6.4.3特殊巡视检查
特殊巡视检查要求: a)新投运的设备应增加巡视检查次数。投运72h后转入正常运行的巡视检查。 b)在高温季节、高峰负荷期间和断路器电磁机构动作频繁时应加强巡视检查。 c)在雷雨季节有雷电发生后,应进行巡视检查。 d)交流中断由蓄电池组供直流负载和特殊用电期间,应进行巡视检查
6.4.4特殊巡视检查项目
特殊巡视检查项目有: a)交流输入的电压值; b)直流输出的电压值和电流值; c)蓄电池组及蓄电池的电压、温度及外观; d)正、负母线对地的绝缘(电压)值; e)监控装置信号、指示显示、声响报警等的工作状态和通信状况是否正常; f)断路器、隔离开关或刀开关、熔断器等设备是否完好,状态是否正常; g)回路载流导体和连接部件(蓄电池极柱)是否有松动、发热和腐蚀现象; h)防过电压装置是否完好水利软件、计算,状态是否正常; )蓄电池室门窗关闭是否严密,房屋有无渗、漏水现象。
特殊巡视检查项目有: a)交流输入的电压值; b)直流输出的电压值和电流值; c)蓄电池组及蓄电池的电压、温度及外观; d)正、负母线对地的绝缘(电压)值; e)监控装置信号、指示显示、声响报警等的工作状态和通信状况是否正常; f)断路器、隔离开关或刀开关、熔断器等设备是否完好,状态是否正常; g)回路载流导体和连接部件(蓄电池极柱)是否有松动、发热和腐蚀现象; h)防过电压装置是否完好,状态是否正常; i)蓄电池室门窗关闭是否严密,房屋有无渗、漏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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