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2298-2021 火力发电厂运行管理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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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2298-2021 火力发电厂运行管理导则
7.3.1发电厂应制定巡回检查制度,明确检查人员、周期、路线、范围、内容、方法等,定期检查、 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7.3.2巡回检查分为定期巡回检查和重点巡回检查。定期巡回检查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周期 性巡回检查;在特殊情况下应开展重点巡回检查,增加巡回检查频次或特殊检查项目。 7.3.3巡检人员应配备巡检工具,巡检前应掌握检查对象的状态和参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
7.4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
7.4.1发电厂应明确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的要求,包括项目、周期、试验标准等。 7.4.2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时应履行操作票制度,执行监护操作,检查设备状态和参数,记录相关数 据,并与历史数据对比分析,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5.1发电厂应制定运行分析的管理规定,明确分析内容、方法及要求。 7.5.2运行分析内容一般包括运行方式、运行参数、设备缺陷、设备异常、可靠性等。 7.5.3运行人员应对设备参数变化、工况异常、操作风险、影响机组可靠运行等重要问题进行分析 制定防范措施,持续优化运行指标。 7.5.4发电厂可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算法,对设备运行的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改善自动控 制水平pvc标准,优化设备操作和参数调整方法。
7.6工器具和通信工具
7.6.1发电厂应制定工器具和通信工具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台账记录和具体 要求。 7.6.2发电厂应配备合格的工器具和通信工具。 7.6.3发电厂应定期检查工器具和通信工具账、卡、物相符,及时补充更换。 7.6.4发电厂应定期检查工器具和通信工具使用情况,指导运行人员正确使用
7.7.1发电厂应建立指标管理体系,明确数据来源、分析方法、管理流程。指标统计应确保数据及 时、有效,指标分析应确保方法科学、正确,建立指标预警机制,对异常指标及时进行分析处理。 7.7.2发电厂应明确相关报表的种类明细、样式模板、报送时间、报送对象、报送内容、报送流程、 报送时限、报送格式、存储归档、责任分工以及相关的奖惩规定等。报表应遵循真实、及时、完整、 准确、实用的原则,执行保密管理规定。
3.1.1发电厂技术监督内容应包括绝缘监督、电测监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励磁监督、 节能监督、环保监督、金属监督、化学监督、热工监督、电能质量监督、汽轮机监督、锅炉监督等。
DL/T2298—2021
发出预警并进行整改。 8.1.3发电厂应定期开展技术监督自查自评工作,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监测并建立健全设备档案。 8.1.4针对重大技改项目,发电厂应按照时间节点开展设计审查、过程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等工作 8.1.5发电厂宜定期组织技术监督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 8.1.6发电厂应定期对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分析,持续优化改进。
8.2运行规程和系统图册
8.2.1运行规程主要内容应包含设备技术规范和概述、启动及停运操作、变工况调整、联锁保护、定 期试验、事故处理、停运保养、启停曲线等。系统图册应包括热机系统图册、电气系统图册、公用系 统图册、逻辑框图等。 8.2.2发电厂应根据相关技术档案资料,组织人员编写运行规程和系统图册,内容力求全面具体,具 有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8.2.3相关技术标准更新、设备改造、控制逻辑或定值发生变更后,发电厂应及时对运行规程和系统 图册进行修订。 8.2.4运行规程和系统图册宜每3年~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历次修订版本均应按规定存档。
8.3.1设备启动前,控制逻辑应全部、可靠投入。相应定值应可靠设置,定期校核并发布定值清册。 8.3.2机组正常运行时,未经批准不得退出任何逻辑或修改定值。需要暂时退出控制逻辑或修改定值 的应办理审批手续。 8.3.3控制逻辑和定值的修改应履行设备异动管理手续,实施过程中执行操作监护制度,操作前后应 及时告知运行人员加强设备的监视和调整。
8.4.1发电厂宜建立相关实验室,包括化学、环保和燃料化验室等,实验室应根据生产需求及时出具 化验、检验、检测报告。 8.4.2发电厂应定期开展热力性能测试、环保测试等现场试验,为运行优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提 供依据和指导。 8.4.3运行人员应配合相关试验,试验过程中如遇异常应立即中止试验,按运行规程进行处理。
8.5.1发电厂应鼓励开展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持续开展降本增效活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创造 效益。 8.5.2发电厂可组织员工撰写技术论文、申报专利,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成 果应用、QC小组等活动。
验检验报告、仪表校验报告、试验测点图、逻辑框图、定值清单等资料,编制运行规程、系统图册、 记录表单等。 8.6.2运行管理人员应按要求维护台账资料,记录相关数据,分级分类归档。台账资料填写应及时、 准确、完整、清晰、简洁,使用规范的术语和计量单位。除明确要求采用纸质版外,可采用电子版、 录音或视频等形式。
验检验报告、仪表校验报告、试验测点图、逻辑框图、定值清单等资料,编制运行规程、系统图册、 记录表单等。 3.6.2运行管理人员应按要求维护台账资料,记录相关数据,分级分类归档。台账资料填写应及时、 准确、完整、清晰、简洁,使用规范的术语和计量单位。除明确要求采用纸质版外,可采用电子版、 录音或视频等形式。
设备检修或改造后,发电厂应对技术档案及时进
9.1.1发电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宣贯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明确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 9.1.2发电厂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 存在的问题,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9.1.3发电厂应开展现场作业风险辨识工作,采取防范和整改措施。
9.2.1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工作时应执行工作票制度。运行人员应审查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危险点及预 控措施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负责检修时间的审批,补充必要的安全措施,负责工作票安全措施布置, 覆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9.2.2设备检修结束后,运行人员应恢复安全措施,及时组织设备试运工作。 9.2.3发电厂应定期进行工作票的检查、统计、分析、评估和优化工作。 9.2.4运行操作应执行操作票制度,发电厂应定期开展操作票的检查、统计、评估和改进工作。
9.3.1发电厂应对生产管理、工作环境、设备系统、人员情况等方面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 对重大隐患,应编制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运行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关措施,对隐患部位进行重点巡查、 监视,开展事故预想。 9.3.2发电厂可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自查评宜每年开展一次,专家查评宜3年~5年开展一次。对查 评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9.4.1发电厂应根据GB26164.1和GB26860要求,开展反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工 作,培养员工养成遵章守纪习惯。 9.4.2发电厂应组织反事故措施和工作计划的编制,开展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练。 9.4.3事故发生后发电厂应及时向电力、热力调度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事故 处理,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资料,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参与 设备状态评估。
9.5.1发电厂应根据现场设备具体情况,健全设备、管道、阀门、电源开关、介质流向等标识标志的 管理。 9.5.2运行技术人员对标识标志的设计、安装、验收负责,运行人员应在日常巡检中对标识标志进行 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9.6.1发电厂应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人员责任、化学品使用、储存、废弃处置和 应急管理等。危险化学品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应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
DL/T229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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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应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风险辨识、安全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隐患排查治理 建立危险化学品台账,记录监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库存、用途等信息。 运行人员应配合生产现场酸、碱类大宗药品的运输、接卸、危险废弃物的回收处理等工作。
9.7.1发电厂应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重大危险源管理宜采取源长负责制,重大危险源区域 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7.2发电厂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开展检查、检测、试验、维护、评估、整改、验收 等工作,编制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9.7.3重大危险源区域应实行准入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进入权限和工作要求。
9.8.1发电厂应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灾害。 9.8.2发电厂应根据GB/T29639要求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评审,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 设施编制现场处置方案,涉及周边其他单位和人员安全的应告知有关风险和防范措施,并向地方政府 管理部门备案。 9.8.3发电厂应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应急预案培训,使人员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定期 组织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演练总结,分析存在 的问题,落实整改,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9.9.1发电厂应按DL5027要求,建立防火组织机构,制定和完善消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和防火安全技能培训,建立消防档案,编制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系统图。 9.9.2发电厂应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配备消防专责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 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9.9.3发电厂宜建立企业、部门、班组组成的三级防火安全网络,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防火安全 技能培训。 9.9.4发电厂应指定人员负责生产区域常规消防和特殊消防系统的监视操作、定期试验和日常检查工作。 9.9.5发电厂应制定消防和应急疏散方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开展防火检查,对火险隐患进 行整改。
9.10.1发电厂应按GB/T45001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检测职业病 危害因素,落实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和劳动保护措施。 9.10.2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应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对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 害的工作场所应设置警示标识。 9.10.3发电厂应向相关岗位员工发放职业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的告知卡。员工在身体健康 检查时应根据岗位进行相应职业病检查,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9.10.4发电厂应配备常用救护药品和公用防护用品,建立管理台账,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和补充。 9.105发电厂应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培训,监督检查运行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9.11.1发电厂应明确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厂区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
和教育。 9.11.2厂区主要道路应设立明显的限高、限宽、限重标识。遇有大型活动、大件运输、重 应制定交通专项安全措施,运煤车、灰渣车、石灰石运输车、酸碱运输车、油罐车、剧毒 输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
10.1.1发电厂应成立节能管理机构,建立节能管理网络体系,制定节能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能 耗定额和节能目标并分解落实。 10.1.2发电厂宜定期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节能意识。 10.1.3节能管理可采用对标管理方式,将机组经济环保指标的完成值与行业或区域同类型机组标杆值 进行对标,找出差距、采取措施,持续改进。
10.2.1发电厂应定期对能耗指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评价,挖掘节能潜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优 化运行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0.2.2能耗评价应出具评价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电厂和设备概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状况、评价范 围、评价内容、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整改建议、节能潜力分析、节能工作方向等。
10.3节水、节电、节煤、节油
11.1.1发电厂应建立环保管理制度,设立环保管理机构并明确职责。 11.1.2发电厂应根据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同步投运环保设施,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对生产过程中 排放的各项污染物进行控制。 11.1.3发电厂应定期组织环保检查、环境污染事故演练,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11.1.4环保设施检修及改造后,运行人员应及时掌握检修及改造情况,并进行试运和试验,对检修和 改造进行评价。
11.2.1发电厂应执行GB13223关于烟尘、 氧化硫、 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1.2.2发电厂宜建立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台账,定期对大气污染物检测表计进行校对,烟气连续在线
11.2.1发电厂应执行GB13223关于烟尘、
DL/T229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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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装置的安装和运行应满足政府相关要求。 11.2.3因系统设备故障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不能达标排放时,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组停运。
11.3.1发电厂的废水一般包括工业废水和厂区生活污水,废水排放应设立相应的排放监测点 11.3.2废水排放监测点应实时监测,定期校验测量表计。 11.3.3运行人员应定期对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1.4.1发电厂应对产生噪声的主要污染源设置噪声治理设施,在相应地点设置噪声警示标识及告知 卡,定期对设备消声、隔声装置进行检查。 11.4.2发电厂应定期对厂界噪声进行测量、记录和分析。 11.4.3运行人员应避免或减少在噪声超标区域长时间停留,必须停留时需佩戴防护耳塞。
11.5.1发电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锅炉灰渣、脱硫石膏等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处置,应按要求对灰场、 渣场和石膏存放场地进行管理,定期检查防尘、防渗、防洪、防溃坝措施执行情况。 11.5.2发电厂应设法提高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
11.6.1发电厂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代码、特性、数量及报废日期,对所产生危险废物进行 登记,配备相应的容器并粘贴标签,送入危险废物储存仓库,并跟踪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置。 11.6.2危险废物的管理应执行GB18597要求,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存放,禁止将不相容 麦物混合存放, 11.6.3发电厂应为危险废物处置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并要求其正确佩戴。
11.7.1发电厂应建立健全煤场、料场、灰场、渣场、车辆装卸、运输道路、输送皮带、管道等扬尘污 染区域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 11.7.2发电厂应根据政府环境管理部门要求对重点区域安装在线监控装置,运行人员进行实时监控, 11.7.3发电厂应对扬尘治理设施的运行效果进行监测,并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信息报送。
12.1.1发电厂应明确可靠性管理机构与人员,明晰管理职责。按照DL/T793.1和DL/T793.2可靠性 评价方法,开展机组可靠性管理工作。 12.1.2发电厂应定期采集、储存、统计、分析、报送设备可靠性数据,可靠性数据须准确、及时、完 整地反映设备的真实情况 12.1.3发电厂应定期对设备可靠性数据进行分析与评价,指导设备的运行、检修、改造,保障设备在 规定条件下实现应有的功能。 12.1.4发电厂应定期对设备状态填写、事件整理、报告编制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钢结构计算、软件DL/T2298—2021
12.2.1发电厂应按DL/T2300制定机组检修管理制度,对机组的检修计划、安全、质量、工期、验收 评价、启动试运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12.2.2设备检修工作开展前应进行修前性能试验,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为检修策划提供指导和 建议。 12.2.3根据现场检修情况,发电厂应统筹安排系统运行方式、布置安全措施,许可检修作业。 12.2.4设备检修工作完成后及时进行设备传动、试运和验收,完成启动前准备工作。设备启动后及时 进行修后性能试验,完成性能评价
12.4.1发电厂应按照DL/T2299制定缺陷管理制度,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及时登记,对重大缺陷督促 处理。 12.4.2运行人员应配合设备缺陷消除工作,包括倒换运行方式、布置安全措施、许可工作票、试运验 收等。 12.4.3针对暂时无法消除且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缺陷,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2.5.1发电厂应制定设备异动管理制度,在设备结构、材质规格、控制逻辑、保护定值等发生变化 前,应办理设备异动手续。 12.5.2运行人员可提出异动申请,参与设备异动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 12.5.3设备异动实施完成后,应进行设备传动、试运、试验、验收、启动等工作。 12.5.4根据设备异动情况,发电厂应及时完善设备名称编号、运行规程、系统图、工作票、操作票 等,完成资料归档,并对运行人员进行培训
12.6.1设备停役、复役前,应办理审批手续。涉网设备的停役,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电网调度机构审 该批准。重要环保设备的停役可能影响到机组污染物排放指标时,应向地方环保部门报告。热电机组 供热期间重要设备停役可能影响供热安全时,应提前向热力调度机构报告。 12.6.2设备停役进行检查、检修、检验、试验时,运行人员应配合布置安全措施。 12.6.3设备复役申请批准后,运行人员应进行设备传动、试运、试验和启动工作。
1.1发电厂应组织编 要求的然料 1.2运行人员宜参与燃料采购计划的编制, 根据锅炉和环保设施设计的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1.3发电厂计划采购新煤种时,应先根据煤质元素分析和工业分析报告进行安全环保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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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煤场管理主要包括燃料的入库、出库、堆存、取煤、盘点、配煤、倒烧、测温、抑尘等工作。 13.2.2发电厂应根据燃料的性能指标、数量和存放区域建立存煤示意图和出入库台账,对煤场的消防 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开展定期试验。 13.2.3煤场实行分区管理设备设计图纸,便于燃料的盘点统计和掺配。按照烧旧存新的原则开展倒烧工作,定期开 展煤堆测温工作。 13.2.4发电厂应按要求进行入厂入炉煤的热值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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