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389-2022 计量检测数据与结果数字化处理系统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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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2389-2022 计量检测数据与结果数字化处理系统技术要求
计量数字化系统应具有良好易用的人机接口界面、 视化工具和灵活多样的展现方式: 界面直观; b) 操作便捷; c)过程简易; d)生成的信息数据和 他各类数字化系统
4. 2. 4 时效性
计量数字化系统在完成任务的时效性上,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征: a)计量检测技术操作与信息数据录入同步; 信息数据录入与信息数据处理同步; C 信息数据处理与计量检测结果生成同步; d 属于依法监管的或根据实际需要的计量检测结果信息数据工程技术,可同步传输至法定公示平台、第 三方权威公示平台、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平台等; e) 实现计量检测在线管理与监控。
计量数字化系统总体架构见附录A的图 系统在不同的权限下支持各类计量检测机构、企 位、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通过WEB、WAP和APP等形式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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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1 应用系统组成
应用系统应包括业务管理、计量检测管理和数据溯源三个子系统,每个子系统具有不同的应用端 a)业务管理子系统包括计量检测机构应用端和委托方应用端; 6 计量检测管理子系统包括后台管理应用端、移动录入应用端和移动审批应用端; C 数据溯源子系统包括后台管理应用端和溯源平台
5. 2. 2 业务管理子系统
5.2.2.1计量检测机构应用端
5. 2. 2. 1.1 系统管理模块
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对该子系统用户进行管理,录入、确认用户的相关信息; b)设置用户在该子系统中的角色; c)每一个角色可被授予或取消一个或多个权限,
5.2. 2. 1.2 委托方认证模块
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接收来自委托方应用端的注册、认证请求; b)识别、审核委托方注册、认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C)作出通过或不通过委托方注册、认证的决定,并通知委托方。
5.2.2.1.3委托方管理模块
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建立委托方(服务对象)数据库,管理、维护委托方的信息数据; b)新增或停止服务委托方,录入、编辑委托方信息; C)检索特定委托方,查询委托方的历史信息数据。
5.2. 2.1.4业务管理模块
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接收、受理委托方在线提出的计量检测业务委托,对委托业务进行内部分配; b 对委托业务从受理到完成的全过程实施监控: C 保持计量检测机构与委托方在业务、财务上的沟通; d)保证季托方及时恭得计量检测结果
5.2.2.1.5统计报表模块
5.2.2.2委托方应用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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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应用端应包括但不限于信息设置、业务委托、计量检测结果下载、计量检测结果管理和统计 报表等功能模块。
5.2.2.2.1信息设置模块
储存委托方的基本信息,有需要时,这些信息可进行
方的基本信息,有需要时,这些信息可进行修改
5.2.2.2.2业务委托模块
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委托方在线办理委托计量检测业务: b)提交委托方身份证明材料。
5.2.2.2.3计量检测结果下载模块
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显示或查询得到在线委托计量检测业务列表,查看业务进度; b)如果显示计量检测结果已发布,则可随时下载该计量检测结果。
5. 2. 2. 2. 4计量检测结果管理模块
用于管理计量检测结果。
5. 2. 2. 2. 5统计报表模块
自动建立报表、查询报表的功能,以供委托方统
5.2.3计量检测管理子系统
计量检测结果管理、统计报表、设 标准器风险管控、检测对象风 功能模块
5.2.3.1.1权限管理模块
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对该子系统用户信息进行管理,录入、编辑和确认用户的相关信息; b) 通过设置,指定用户在该子系统中的角色; C 每一个角色可通过设置,被授予或取消一个或多个权限; d 具备用户、角色、权限审核和控制机制,保证计量检测人员资质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或 计量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等要求。
5.2.3.1.2计量检测设置模块
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该模块的所有功能,能通过授权用户(计量检测人员)而非经专业编程人员编辑或设置得以 实现;编辑或设置的结果应在5.2.3.2和5.2.3.3规定的设备上实时得到响应及体现; 6 设置计量检测技术操作流程和信息数据采集项目; 设置计量检测数据及结果的分析、运算方法; d)设置计量检测原始记录和结果布局文档,并将其导入计量数字化系统,供随后的重复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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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设置数字溯源标识布局文档,并将其导入计量数字化系统,供随后的重复应用:系统自动生 成与计量检测结果密切关联的编码图案,并叠加在数字溯源标识上; 对计量检测原始记录和结果编号进行初始设置,计量数字化系统随后将自动生成作为唯一性 标识的原始记录和计量检测结果编号; 该模块设置的信息数据及文档,贮存在计量检测模板数据库中,供5.2.3.2和5.2.3.3规 定的设备连接和调用; h 具备计量检测设置审核机制,以保证计量检测方法、流程、计量检测原始记录、计量检测结 果和数字溯源标识等符合相关计量检测技术依据的要求; 具备与外部的或商用的计量检测模板库交互的数据接口。
5.2.3.1.3计量检测结果管理模块
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 对已生成的计量检测原始记录、计量检测结果进行查询、下载或作废处理,保证计量检测原 始记录和计量检测结果的打印、发放、归档、作废等环节受控; 有可供设定的查询条件,据此进行单一或批量查询计量检测原始记录和计量检测结果; C 单一或批量下载通过查询得到的计量检测原始记录和计量检测结果; d 对因误操作而生成的有错误的、或因计量检测过程未符合相关规定而导致无效的计量检测结 果,通过一定的程序予以作废处理。
5.2.3.1.4统计报表模块
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 筛选、查询、统计、分析和导出已生成的计量检测信息数据及结果; 6 从计量检测原始记录或计量检测结果数据库中提取信息数据,自动生成报表; C 筛选和查询条件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字段的任意组合,可以通过选项给出,也可以通过直接输 入关键词来设定: d 选定通过查询生成的信息数据,导出统计报表。
5.2.3.1.5设备管理模块
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 允许合法的移动端设备接入计量数字化系统,如该设备第一次登录系统,将处于待授权状态 获得授权前,无法操作系统; 5.2.3.2和5.2.3.3申规定的设备接入计量数字化系统时,主动访问本子系统的后台管理应 用端,提交该设备的名称和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IMEI)等信息; c)取消因各种原因不再允许接入计量数字化系统的设备的授权
5.2.3.1.6标准器风险管控模块
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录入用于开展计量检测的标准器及其配套设备信息,建立标准器数据库: 6 必要时,特别是当检定/校准状态发生周期性变化时,标准器数据库中的信息可被编辑、修改; 标准器数据库中的信息数据可在5.2.3.1.2所述模块中被调用; 计量数字化系统自动检索标准器数据库中每条信息的检定/校准证书有效状态和预期使用状 态,并给出是否符合法定和正常使用要求的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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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数字化系统自动禁止调用当前不符合法定或正常使用要求的计量检测标准器及其配套设 备。
5.2.3.1.7检测对象风险管控模块
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 所有通过计量数字化系统实施计量检测的对象的信息数据,自动进入计量检测对象数据库和 计量检测结果数据库; b 如计量检测对象属于法定的周期性实施计量检测的(如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系统自动检 索检测结果数据库中每条信息的计量检测结果的有效状态,并给出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预警 信息。
5.2.3.1.8且志管理模块
记录授权用户在计量数学化系统的 查询、编辑、删除和下载等。
5.2.3.2移动录入应用端
5.2.3.2.1数据采集模块
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建立新的计量检测任务; b 采集计量检测操作所产生的信息数据。每一个信息数据应通过系统自动获取时间戳和卫星定 位信息,随后可单独进行数字化调用、计算、分析、统计和应用; 通过扫描数字溯源标识,调用与计量检测对象相关的计量检测原始信息数据; d 按计量检测技术依据的规定,自动进行数据运算和处理; 在线生成可预览的计量检测原始记录和计量检测结果; 按设定的计量检测流程,通过生物特征验证,提交计量检测原始记录和计量检测结果 g 重新开始因不合规而被退回的计量检测任务; h 对用户有资质要求时,不符合规定角色和权限的用户,无法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5.2.3. 2. 2数据复核模块
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对在线生成的原始记录及计量检测结果的信息数据进行复核; 按设定的计量检测流程,通过生物特征验证,提交复核意见; 对用户有资质要求时,不符合规定角色和权限的用户,无法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5. 2. 3. 2.3数字溯源标识模块
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计量数字化系统自动生成与计量检测结果关联的数字溯源标识; b)当系统连接了打印机且打印机通过认证后,可实时打印数字溯源标识; c)数字溯源标识上的编码图案,也可以根据需要自动叠加到其他相关的计量检测文件上。
5.2.3.3移动审批应用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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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审批应用端应包括但不限于计量检测结果审批功能模块。计量检测结果审批功能模块应具有但 不限于以下功能: a)对数据与结果处理过程实施监控; b)按设定的计量检测流程进行审核,通过生物特征验证,签发计量检测结果; c)对用户有资质要求时,不符合规定角色和权限的用户,无法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5.2.4数据溯源子系统
5.2.4.1后台管理应用端
后台管理应用端应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管
5.2.4.1.1数据管理模块
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 数据接口管理; b)数据规范化管理; c)数据权限管理等。
5.2.4.1.2数据控制模块
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数据采集控制; b)数据溯源控制; c)公告信息控制等。
5.2.4.2溯源平台
5. 2. 4. 2. 1原则
JJF1069定义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RB/T214定义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尽可能建立溯源平台;按 GB/T27025评审认可的各类实验室宜建立溯源平台;地区、行业或产业联盟有要求的,可建立溯源平 台。 溯源平台可由计量检测机构、政府主管部门、专业性社会团体或权威、公正的社会第三方公共数字 服务机构建立。
5.2.4.2.2计量检测结果应用模块
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计量检测机构按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或计量检测机构所在母组织规定,向数据溯源平台实时 输送计量检测结果信息数据,予以公示; 委托方或公众按赋予的权限,通过数据溯源平台访问计量检测结果数据库,浏览、查询、检 索、下载和应用计量检测结果信息数据:
5.2.4.2.3数据溯源模块
应具有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a)使用通用的数字识别软件扫描数字溯源标识,即可合法进入数据溯源平台 b)按用户权限,溯源计量检测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5.2.4.2.4资讯公告模块
5. 3.1 应用支撑组成
5. 3. 2服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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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但不限于服务支撑、数据支撑和基础支撑等技
服务支撑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引擎、IOC框架、ORM框架、消息队列、SMS和微服务框架等网 和程序技术,用以支持内部系统相互交互和与外系统交互
数据支撑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名录、服务对象、计量检测对象、标准器、计量检测模板和计量检测结 果等数据库,用以对外提供分析服务和公开服务,并通过数据接入接口功能与外部系统进行数据对接, 计量数字化系统内部进行数据处理与管控,提供计量检测结果数据多方共享,
5.3.3.1人员名录库
5.3.3.2服务对象库
保存为其提供计量检测服务的对象的信息数据
5.3.3.3计量检测对象库
5. 3. 3. 4 标准器库
5.3.3.5计量检测模板库
呆存为完成计量检测所进行的原如
5.3.3.6 计量检测结果库
检测原始记录和计量检测结果文档的信息数据。
5.4计量检测标准体系和安全体系
5.4.1计量检测标准体系
计量检测标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结构标准、 数据库编码体系、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颊 品质量标准等。通过计量检测标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为计量数字化系统建设提供支撑。
5.4.2计量检测安全体系
计量检测安全体系应围绕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系统建设管理制度、系 理制度等内容构建,满足人员管理、系统建设、系统运维等各个阶段和环节的行为规范和操作规 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流程行为,保证计量数字化系统的安全管理。
一个完整的计量检测流程,通常涉及业务管理子系统、计量检测管理子系统和数据溯源子系统的操 作。业务管理子系统管理计量检测业务流程;计量检测管理子系统负责计量检测技术基础设置和操作流 程;数据溯源管理子系统为委托方、政府、社会实施计量检测监督提供技术支持。系统主流程见附录B 的图B.1。
5.6系统非功能性要求
5.6.1稳定性和可靠性
5.6.1.1计量数字化系统应采用高可靠性的产品和技术,充分考虑系统的应变能力、容错能 能力,确保运行稳定可靠。
计量数学化系统应采用高可靠性的产品和技术,充分考虑系统的应变能力、容错能力和纠 确保运行稳定可靠。 1.2计量数字化系统应在用户量增大时也能保持良好的响应时间,并保证系统功能使用的连续性 1.3计量数字化系统应确保:
5.6.1.2计量数字化系统应在用户量增大时也能保持良好的响应时间,并保证系统功能使用的连续性
a)主机、操作系统、网络、数据库和应用软件能7×24h平稳运行; )有效工作时间占比不少于99.9%; )故障平均间隔时间不少于180d
5. 6. 2 扩展性
5.6.2.1计量数字化系统所提供的服务应能适应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发展、技术进步等因素 支持计量检测业务不断变化,能灵活扩展,高度可定制化,满足各类新型业务系统和计量检测 系统的接入。
支持计量检测业务不断变化,能灵活扩展,高度可定制化,满足各类新型业务系统和计量检测机构现有 系统的接入。 5.6.2.2计量数字化系统应按照弹性架构设计,通过在电子政务云平台或其他第三方平台上增加服务 器、存储的方式快速线性提升系统性能及I0性能。 6.6.2.3计量数字化系统应支持使用配置而非编程的方式对计量检测项目和流程的定制与调整。
5. 6. 3 系统集成
3.1应遵照开放系统的标准,确保软硬件平台的可移植性。 3.2各子系统和模块的部署应相对独立,避免出现由于模块功能的相互依赖性而不能启动服务
5. 6.4 安全保密性
计量数字化系统应把安全性放在首位,既要考虑数据的充分共享,也要考虑数据的保护和 时提供全面的系统管理平台,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5. 6. 5 可维护性
计量数字化系统所选的结构应有 。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和适当的子系统间的松耦合 系统架构可单独对新的模块或子系统进行维护而不需要对整体架构进行大的调整。
5. 6.6 可移植性
化系统架构应具备跨平台能力,应用架构可以支
5. 6. 7 高可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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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通过主备切换、负载均衡、异地备份等方式保证系统及平台服务的高可用性,确保 a)系统总体可用率应大于99.0%; b)数据库应用可用率应大于99.0%
5.6.8.1应建立高并发、实时服务响应的软件架构,以支撑多用户访问的需要。 5. 6. 8. 2 基础性能要求:
5.6.8.1应建立高并发、实时服务响应的软件架构,以支撑多用户访问的需
.6.8.2基础性能要求
a 一般响应时间应小于3S; 复杂的大数据量运算响应时间应小于5s; c) 常规数据分析响应时间应小于3s; d)历史数据分析响应时间应小于5s。
5.6.9.1计量数字化系统应具备热备份功能和能力,确保数据的实时安全。 5.6.9.2计量数字化系统应支持磁带库备份,确保数据不因意外情况丢失或损坏。 5.6.9.3每周周一到周五应对数据和文件作增量备份,周六对数据和文件作全量备份
5. 7 系统安全要求
5. 7. 1 安全防护体系
5.7.1.1应按照数据与业务的敏感程度,构建安全访问控制系统,消除网络壁垒,实现数据传输加密, 具备对终端接入的检测与准入的能力。 5.7.1.2应结合身份认证体系,实现用户认证管理和权限管理,具备对终端访问的应用资源和数据实 现角色管理、访问审计功能。 5.7.1.3应实现对全网威胁的态势感知,通过对接入终端的准入控制、网络流量、网络质量、网络应 用协议等进行多维度流量识别和威胁检测分析,将威胁信息转化为防护策略下发给网络和安全设备。
应满足在数据存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保密性要求。计量检测工作中涉及大量的敏感数据,在 过程中,特别是与各业务相关单位数据交换过程中,应进行数据加密传输和存储,保证数据的安 性。
5. 7. 3 应用安全
应保证各种业务应用系统安全,具备WEB攻击防护、XSS攻击防护及SQL注入攻击防护等安全 能。
5. 7. 4 系统安全
应有措施保护物理资源(设备、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数据库软件等)和网络资源(通信错 络接入等)等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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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7.5 安全等级保证
乳制品标准应符合GB/T22239规定的二级安全保护等级要习
5. 7. 6 系统安全架构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 宜将计量检测系统部署在地方“数字政府”政务云,充分利用 政务云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防护技术。其他计量检测机构在部署计量数字化系统时,也应对物理 资源安全、网络资源安全、数据资源安全和运维管理安全给予充分重视。安全架构参见附录C的图C.1。
计量检测机构如将计量数学化系统部署在“数学政府”政务云,应按对政务云有管辖权的政府数政 部门的要求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否则,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研 究分析。
为保证计量数字化系统稳定、流畅运行,系统应采用前后端分离方式实现。系统配置要求包括但不 限于: a 服务器CPU主频不低于1.5GHz; b 前端WEB服务器性能不低于2核、4G内存、40G存储; C 应用服务器性能不低于4核、8G内存,存储容量根据数据量大小扩充; d 数据库服务器性能不低于4核、8G内存,存储容量根据数据量大小扩充; e)网络带宽不低于4Mbps
为保证计量数字化系统稳定、流畅运行,系统应采用前后端分离方式实现。系统配置要求包括但不 限于: a 服务器CPU主频不低于1.5GHz; b 前端WEB服务器性能不低于2核、4G内存、40G存储; 应用服务器性能不低于4核、8G内存,存储容量根据数据量大小扩充; d 数据库服务器性能不低于4核、8G内存,存储容量根据数据量大小扩充; e)网络带宽不低于4Mbns
服务器应使用高性能云服务器装修施工组织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云服务器ECS和云数据库RDS。系统网络架构参见附 录C的图 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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