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1661-2019 水泥企业能耗限额贯标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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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其他要求及自身规模、能力、需求等状况,确定建立、 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能耗限额贯标管理体系,确定能耗限额标准管理体系覆盖的范围,并形成规范性 文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持续改进能源绩效和能耗限额贯标管理体系。
5. 3. 1 最高管理者
最高管理者是水泥生产企业的决策者或决策层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最高管理者应对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能耗限额贯标管理体系做出承诺,并推动能耗限额贯 标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b) 确保提供能耗限额贯标管理体系过程中所需的适宜资源,如人力资源、设备设施、资金、节能 技术方法、信息等; C 在水泥企业年度、中、长期规划中制定能耗限额目标,确保持续改进能耗限额管理体系绩效; d 对能耗限额标准体系运行的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价,制定改进措施,确保能耗限额管理体系持续 改进。
供水标准规范范本5.3.2能源管理负责)
水泥企业应当与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任其 为能源管理负责人,聘用期为至少为2年,负责水泥企业节能管理,工作内容有: a 制定能够确保能耗限额贯标管理体系有效控制和运行的准则和方法。包括定期工作会议;内部 审核结果的评审;能源管理工具使用,能管平台能耗数据的趋势分析工具等; 实施能耗限额贯标方针和规划,明确管理体系中的能耗限额年度、中、长远目标; C) 定期向水泥企业最高管理者报告能耗限额达标情况; d 定期向水泥企业最高管理者报告能耗限额贯标管理情况; e 定期对能源管理团队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定期对能源管理团队人员节能工作进行考核,制定考核奖惩制度,并贯彻执行。
5.4能耗限额贯标方针
5.4.1能耗限额贯标方针是水泥企业能源管理系统方针的一部分。 5.4.2水泥企业应当根据政府、水泥行业的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等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能耗限 额贯标方针。 5.4.4能耗限额贯标方针能够为制定和评审能耗限额目标、指标提供框架。 5.4.5能耗限额贯标方针形成文件,在内部不同层面得到沟通、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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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能耗限额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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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水泥企业应定期进行能耗限额评审,当设施、设备、系统、过程发生显著变化时,应重新进行 能耗限额指标评审。
.4能耗限额目标与能耗限额贯标管理实施方案
5.5.4.1能耗限额目标有:
水泥企业应建立能耗限额标杆值,选用国内外或行业内先进指标、平均指标作为制定能耗限额 目标、评价能耗限额管理绩效的主要依据: b 能耗限额目标应具体化、可量化,具有相关性和实效性; C 能够反映水泥企业能源利用水平,反映主要工艺流程、环节的指标,各分步能耗; d 用能设备能源效率等指标; e 适时更新或调整能耗限额标杆值,以适应变化要求。
目标、评价能耗限额管理绩效的主要依据: 能耗限额目标应具体化、可量化,具有相关性和实效性; C) 能够反映水泥企业能源利用水平,反映主要工艺流程、环节的指标,各分步能耗; d 用能设备能源效率等指标; e) 适时更新或调整能耗限额标杆值,以适应变化要求。 5.5.4.2水泥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内节能最佳实践经验,制定能耗限额贯标管理实施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改项目可研报告、设计方案、技术方案和管理措施等。应包括: a) 明确责任部门及职责; b 达到每项限额指标的方法; c) 实施过程的时间进度; d) 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验证的方法。 注:能耗限额贯标管理实施方案可以是一个文件,也可以是相关的几个文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不能按照原 划进行时,应当及时调整,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
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改项目可研报告、设计方案、技术方案和管理措施等。应包括: a)明确责任部门及职责; 达到每项限额指标的方法; c) 实施过程的时间进度; d) 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验证的方法。 注:能耗限额贯标管理实施方案可以是一个文件,也可以是相关的几个文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不能按照原计 划进行时,应当及时调整,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
水泥企业在能耗限额贯标组织实施和运行过程中, ,应包括能耗限额贯标方针、能耗限额目标、 额贯标管理评审、能耗限额贯标管理实施方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要求的识别和落实情
5. 6.2 能力、培训和意识
水泥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为水泥企业或代表水泥企业工作的、与能耗限额贯标管理相关的人员 有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或经验的能力: a 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等方面考察、聘用和培训为水泥企业或代表水泥企业工作的,与能 耗限额贯标管理相关的人员,使其具备相应的能力,并保持适当的记录; b 对影响能耗限额指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培训;能耗限额贯标管理体系建立、 实施、运行和审核培训;能耗限额标准体系及文件培训;能源计量培训;能源统计培训;节能 技术应用培训;用能设备操作培训等; c)为确保能源限额贯标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适宜性,水泥企业需采取加强宣传教育、开展节 能活动、完善规章制度等措施提高员工节能意识。
5. 6. 3 运行控制
为实现能耗限额目标,水泥企业应策划与能耗限额指标相关的运行和维护活动,使之与能耗限额 标方针、能耗限额目标和能耗限额贯标管理实施方案一致。与能耗限额指标相关的过程和活动可包括产 品和过程的设计控制、设备设施的配置与控制、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控制、能源购入储存、加工转换, 输送分配及最终使用、余热余压利用等过程控制。水泥企业应按下列方式控制能耗限额指标有关运行和 维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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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窑、生料磨、水泥磨及煤磨的台时产量、有效运转率、故障停机频率等; c)燃煤热值、水分和灰分;原料的易磨性和易烧性指标;入磨原料的粒度和水分;出磨生料的细 度和水分;入窑生料的分解率;出磨煤粉的细度和水分;配料方案的率值;出磨水泥的细度和 比面积; d 窑、生料磨、水泥磨及煤磨的投料量、磨机研磨体的级配、风量、温度、压力、电流、预热器 出口温度等; 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能耗,如:产品检验电耗、铲车及叉车油耗、余热发电量等; 使用废弃物替代燃料的能源利用比例; g)水泥熟料抗压强度检测、水泥强度检测等。 5.7.1.2水泥企业应制定和实施测量计划,且测量计划与企业的规模、复杂程度及监视和测量设备相 适应。 5.7.1.3水泥企业对能源计量设备的配置和管理要满足GB17167要求。用于进厂原燃材料与出厂计量 设备应定期检定。用于物料和过程产品的计量设备,应确定校验的方法和频次。这类设备包括但不限 于生料配料秤、煤粉计量秤以及水泥配料秤。 5.7.1.4水泥产品、半成品、原燃材料堆场库存采用监测设备或实地勘测方进行盘库,并实施交叉验 证,确保盘库数量准确性。同时保存验证记录。 5.7.1.5当可比熟料综合煤耗、可比熟料综合电耗、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可比水泥综合电耗、可比水 泥综合能耗等主要能耗限额指标出现重大偏差时,应开展调查,采取应对措施
水泥企业应定期组织评价与能耗限容 标准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应保存合 规性评价结果的记录。 水泥企业应根据其规模、类型和复杂程度,规定适当的评价方法和频次,可将合规性评价与其他评 价活动(如内部审核、管理评审、能源审计等)结合进行
水泥企业应按以下内容定期进行内部审核,确保水泥能耗限额贯标管理体系: a 符合预定能耗限额贯标管理的安排,包括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b)符合建立的能源绩效目标和指标;一 c)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与保持,并改进了能源绩效。 水泥企业应考虑审核的过程、区域运行情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制定内审方案和计划 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水泥企业应当记录内部审核的结果并将审核结果向各级管理者报告,同时将审核发现和审核结果通
5. 7.4 不符合、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放
为使能耗限额贯标管理体系持续有效,水泥企业应通过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 的或潜在的不符合。不符合包括: a)未建立或达到能耗限额目标、指标; b)未规定能耗限额贯标管理体系职责; c)未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执行管理和运行标准等; d)未对重点运行设备或系统按规定进行监测;设备未达到运行效率指标等。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应与实际的或潜在问题的严重程度相适宜,确保有效性。 水泥企业应在必要时对能耗限额贯标管理体系进行改进,
5.9.2项目实施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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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建立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统
应用计算机网络控制技术统一调 度,对能源输入到消耗全过 实现数学化、网络化、可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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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标体系范围内的生产工艺流程,参见图A.1:能耗限额贯标指标体系参见图A.2。
图A.1水泥生产工艺流程图
DB64/1661—2019表A.1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续)型号:Φ4.2x13m;系统能力≥180t/h1#水泥磨细度:3400~3600cm2/c0.02.5功率:3550kw熟料散装汽车散装机能力:400t/h8水泥包装十嘴包装机BHYW10D 120t/h水泥散装汽车散装机200t/h烟气量:400,000Nm/h烟气进口温度:310℃排烟温度:~186℃SP余热锅炉蒸汽压力:1.15MPa(a)蒸汽温度:300℃蒸发量:~26.6t/h烟气量:240,000Nm/h烟气进口温度:380℃计算排烟温度:~83℃主蒸汽压力:1.15MPa(a)AQC余热锅炉主蒸汽温度:360℃主蒸汽蒸发量:~24.4t/h低压蒸汽压力:0.34MPa(a)91#余热发电低压蒸汽温度:180℃低压蒸汽蒸发量:~4.0t/h主蒸汽压力:1.05MPa主蒸汽温度:~320℃主蒸汽流量:51t/h汽轮机补汽压力:0.25MPa补汽温度:~170℃点服务平台补汽流量:7.5t/h排汽压力:7.0kPa功率:9MW频率:50Hz发电机额定电压:10.5kV静止可控硅励磁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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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320**年*月总体生产经营指标情况
表A.4主机设备运行情况
表A.4主机设备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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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6能耗限额贯标管理体系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清单
能耗限额贯标管理体系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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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2建立能源消耗台账
企业所用能源为原煤、电力及少量的汽油和柴油。煤主要用于熟料烧成和混合材烘干,即水泥窑和 烘干机的燃料,有少量冬季取暖和食堂生活用煤;电力是生产过程中运转设备的动力;柴油的消耗主要 是石灰石运送、原材料厂内运输过程以及水泥窑点火;汽油消耗主要是生产分厂车辆。建立能源消耗统 计台账,定期分析能源消耗变化情况,参见表A.7。
表A.7能源消耗统计台账
表A.9能源计量器具检验台账
表A.9能源计量器具检验台账(续)
a) 便于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的计算; b) 体现能源物质的传输走向; 体现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 d)体现能源计量器具的安装部位。
A.4主要能源消耗量统计与核查方法
A.4.1燃煤消耗统计与核查
A.4.1.1燃煤消耗统计方法
在统计期内水泥企业应定期统计用于烘干原燃材料、水泥混合材和烧成熟料的原煤用量。采用废弃 物作为替代原料时,烘干废弃物消耗的燃料用量单独统计。采用废弃物作为水泥混合材时,其烘干所消 耗的燃料量也应单独统计。同时统计所消耗燃料对应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点火用油或气量按照《水泥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计入熟料综合能耗中。企业职工宿舍、食堂取暖用燃煤不计入生 产窑系统实物煤耗。
A.4.1.2燃煤消耗计算
燃煤实物量消耗计算按式(1):
式中: P 一一统计期内用于烘干原燃材料和烧成熟料的入窑与入分解炉的实物煤总量,单位为千克 (kg); M一一统计期燃煤期初库存量,单位为(kg); Mg一一统计期燃煤社会购入量,单位为(kg); M一一统计期燃煤期末库存量,单位为(kg)。
A.4.1.3燃料发热量统讯
统计期内所消耗实物燃料对应的收到基低位发 加权低位发热量,按照日加权平均值统计出月度加权平均值,通过月度加权平均值统计出年度加权平均 低位发热量,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每批次实物煤的重量从电子榜单中提取,不予扣减企业按合同扣杂(水份等)量。 其进场原煤购进量(净重)为电子磅单货物重量扣减货车自重。
A.4.1.4燃煤消耗核查方法
A.4.1.4.1核查燃煤原始台账记录
抽取企业年初原煤(油)库存量记录、月度购入原煤(油)量记录、年末和月末原煤(油)库存量 记录,月度燃料盘库量记录,年度及月度燃料消耗报表,有资质单位提供的批次煤质化验报告,煤磨机 煤仓存煤量记录及喂煤量记录等,抽查其中2个月班组生产日报表和磨煤机运行日志。 注:燃煤使用量核查起至日期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统计报表日期与核查日期不一致的,由企业在核查 前完成调整。企业将购进的燃料用于其它用途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A.4.1.4.2燃煤消耗量交叉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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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2.4辅助生产用电分摊方法
捕助生产用电包括厂区内空压机、水泵、中控苏公楼、化验室、仓库的照明等公共辅助部分用电。 生产办公楼用电、化验室等辅助系统用电应统计在熟料水泥用电中,其分摊方法按熟料工序和水泥 工序用电量比例进行分摊。 厂内线损、厂外线损及厂内变损均应统计在电耗范围内(按所处工段位置计入),按各工序用电量 比例进行分摊。
核查企业非生产用电范围,如外供电、绿化、食堂、宿舍、道路照明、基建技改、处理废弃物电量 等,查看非生产用电统计台账,与各计量电表起止码数据交叉核对,吻合率100%,视为真实予以采纳。 如未安装或计量表不准确,则按照水泥、熟料工序生产用电量比例分摊计入生产用电量中。
A.4.2.6变压器及线变损分摊办法
从变电站(所)至企业总降线路损耗及总降至各工段变压器及线路损耗电量,按照企业每台变压器 所供各生产工段、辅助生产、非生产(技改用电量、外送电量)用电量,分别按占总用电比例摊入量进 行分摊。
A.4.3余热发电与利用统计与核查方法
A.4.3.1余热发电与利用统计方法
按照发电机端电度表起止 热电站主要耗能设备 备、风机、离心泵等)月度、年度用电量; 余热电站的自用电量不包含在电耗统计范围内
A.4.3.2余热发电与利用核查方法
核查企业发电机端电度表的配置情况和精度情况;外供电量证明材料;回转窑废气除用于发电、烘 干原、燃料外的其它利用方式的证明材料;余热利用系统进口恰值与流量,出口值与流量及散热损失 量的检测证明材料。 其他余热利用主要是指采暖、供热水、烘干废物等。少数企业用窑头冷却机废气进行水泥系统烘干, 以及利用窑尾预热器废气进行电石渣的烘干的应算做余热其它利用。
A.4.4柴油、汽油消耗统计与核查方法
A.4.4.1柴油、汽油消耗统计方法
企业柴油主要供矿山转运石灰石车辆 料堆存转运铲车、义车、吊车、水泥窑点火使用 车辆、现场堆存转运物料铲车等外包车 柴油不在熟料综合能耗统计范围,水泥窑点火、未 车、吊车消耗柴油、生产分厂车辆消耗汽油计入熟料综合能耗
A.4.4.2柴油、汽油消耗核查方法
A.4.6.3水泥产量核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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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销售总量确认:以从企业地磅系统中调取核查期水泥销售总量的电子凭证。 水泥库存量确认:以从企业调取核查期水泥期初、期末盘点库存报表数据,并通过相关资料交叉核 对最终予以确认。水泥库存为水泥库库存、散装库存、包装站台库存之和。 水泥内部自用量确认:查看自用量的记录凭证,包括内部土建维修、技改试验、不做财务统计的搅 拌站等内部用量等,该部分为手工帐水泥量。 水泥在包装和装车过程中会产生飞扬,水泥飞扬系数参考1%计算。 相关资料交叉核对内容:包括企业水泥窑中控室原始记录,生产日报,生产月报,内部转运凭证, 水泥熟料财务系统明细账,原材料财务结算凭据,外销外购熟料财务结算凭证。
A.4.7熟料产量确定
A.4.7.1熟料生产量核算公式
熟料生产量计算按式(4)
熟料生产量计算按式(4)
A.4.7.2熟料产量核查方式
水泥熟料销售总量及外购总量确认:以从企业地磅系统中调取核查期水泥熟料销售总量、外购总量 的电子凭证、或以企业提供进出厂的其它凭证,并通过相关资料交叉核对最终予以确认。 水泥熟料内部转入及转出量确认:以从企业调取核查期水泥熟料在企业内部不同生产区域转入、转 出凭证,并通过相关资料交叉核对最终予以确认。 水泥熟料库存量确认:以从企业调取核查期水泥熟料期初、期末盘点库存报表数据,并通过相关资 料交叉核对最终予以确认。 相关资料交叉核对内容:包括企业水泥窑中控室原始记录,生产日报,生产月报,内部转运凭证 水泥熟料财务系统明细账,原材料财务结算凭据,外销外购熟料财务结算凭证。
A.4.8水泥混合材消耗量确认
水泥混合材消耗总量为活性混合材消耗总量与非活性混合材消耗总量的合计量。 每种混合材的消耗量为该混合材购入量与期初库存量、内部转入量的合计量,扣减期末库存量与 内部转出量。
A.4.8.2水泥混合材消耗量核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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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10.2特种水泥核查方法
A.4.10.2.1特种水泥产量确定
特种水泥生产量为本期(月或年)水泥库存量与本期(月或年)水泥销售量的合计量,扣减期初(月 或年)水泥库存量。 特种水泥销售总量确认:以从企业地磅系统中调取核查期特种水泥销售总量的电子凭证。 特种水泥库存量确认:以从企业调取核查期水泥期初、期末盘点库存报表数据,并通过相关资料交 叉核对最终予以确认。水泥库存为水泥库库存、散装库存、包装站台库存之和。 相关资料交叉核对内容:包括企业水泥磨中控室原始记录,化验室配料单据、生产日报,生产月报, 财务系统明细账,原材料财务结算凭据,外销特种水泥财务结算凭证。
A.4.10.2.2特种水泥耗熟料量确定
根据企业水泥磨中控原始记: 核对特种水 以上凭证、记录如提供不全, 表或相应国家标准中耗熟
A.4.10.2.3特种水泥水泥工序耗电量确定
查看企业水泥磨生产特种水泥期间用电量原始记录台账,抄表记录核定用电总量。如企业提供 全,则按照该企业生产特种水泥的水泥磨、生产月份水泥用电单耗加权平均确定。
A.5.1不同规模生产线能耗与限额指标对标
企业能源主管部门以企业能源消耗数据与标准比较,分析不同规模生产线能源消耗水平的先进性, 寻求改进的空间。 企业不同规模生产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单位产品分布电耗与宁夏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比 较,见表A.14、表A.15。 根据对标数据存在差异,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表A.14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与企业能源消耗情况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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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6熟料标煤耗月度对标分析
表A.16熟料标煤耗月度对标分析
表A.17上月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表A.18管理提升方案计划落实情况
沥青路面标准规范范本DB64/16612019
表A.21不同规模水泥磨水泥电耗目标
A.6.3分步电耗目标
根据企业不同规模生产线建立下一年度分步电耗目标,见表A.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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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2建立分厂级能源基准和绩效参数
以企业上一年度能源数据为基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下一年度能源目标,制定完成目标的能源 绩效参数,见表A.24。
建筑标准规范范本4分厂级能源基准和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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