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V一闭式循环回路上供回水系统的总容积: V;一净水箱(槽)有效容积; V,一一原水调节水箱(槽)容积; Z一一最不利水嘴与净水箱(槽)最低水位的几何高差。
2.2. 4 计算系数
3.0.1管道直饮水系统用户端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饮 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规定。 3.0.2最高日直饮水定额可按表3.0.2采用。
edi标准表3.0.2最高日直饮水定额
注:1此定额仅为饮用水量;
2经济发达地区的居民住宅楼可提高至4~5L(人·日); 3最高目直饮水定额亦可根据用户要求确定。
3.0.3直饮水专用水嘴额定流量宜为0.04~0.06L/s
3.0.4直饮水专用水嘴最低工作压力不宜小于0.03MPa
4.0.4深度净化处理宜采用膜处理技术(包括微滤、超滤 滤和反渗透),膜处理应根据处理后的水质标准和原水水质 选择。
1预处理可采用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精密过滤 器、钠离子交换器、KDF处理、膜过滤或化学处理。 2后处理可采用膜处理后的消毒灭菌或水质调整处理。 3膜的清洗可采用物理清洗和化学清洗,可根据不同的膜 形式及膜污染类型进行系统配套设计。 4.0.6预处理、膜处理和后处理工艺的选用和组合及出水水质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规定。
4.0.7水处理消毒灭菌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用紫外线消毒时,紫外线有效剂量不应低于 40mJ/cm,紫外线消毒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给排水紫 外线消毒设备》(GB/T19837的规定; 2采用臭氧消毒时,产品水中臭氧残留浓度不应小于 0.01mg/L; 3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时,产品水中二氧化氯残留浓度不应
小于0.01mg/L; 4采用氯消毒时,产品水中氯残留浓度不应小于 0.01mg/L; 5根据季节变化消毒方法可组合使用; 6 消毒灭菌设备应安全可靠:投加量精准,并应有报警功 能。 4.0.8 深度净化处理系统排出的浓水应回收利用
.1管道直饮水系统必须独立
5.0.2管道直饮水系统中建筑物内部和外部供回水管网的型式 应根据居住小区总体规划和建筑物性质、规模、高度以及系统维 护管理和安全运行等条件确定,
5.0.2管道直饮水系统中建筑物内部和外部供回水管网的
0.3管道直饮水系统宜采用下列方式:
管道直饮水系统宜采用下列
1调速泵供水系统; 2处理设备置于屋顶的水箱重力式供水系统。 5.0.4净水机房宜靠近集中用水点,可设在建筑物内,亦可单 独设置。 5.0.5高层建筑管道直饮水供水应竖向分区,分区压力应符合 下列规定: 1住宅各分区最低饮水嘴处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 0.35MPa; 2办公楼各分区最低饮水嘴处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 0.40MPa; 3各分区最不利饮水嘴的水压,应满足用水水压的要求。 5.0.6居住小区集中供水系统可在净水机房内设分区供水泵或 设不同性质建筑物的供水泵,或在建筑物内设减压阀竖向分区供 水。 5.0.7管道直饮水系统设计应设循环管道,供回水管网应设计
工调速泵供水系统; 2处理设备置于屋顶的水箱重力式供水系统。 5.0.4净水机房宜靠近集中用水点,可设在建筑物内,亦 独设置。
5.0.6居住小区集中供水系统可在净水机房内设分区供水 设不同性质建筑物的供水泵,或在建筑物内设减压阀竖向分 水。
5.0.7管道直饮水系统设计应设循环管道,供回水管网应 为同程式。
5.0.8建筑物内高区和低区供水管网的回水管连接至同一
5.0.8建筑物内高区和低区供水管网的回水管连接至同一循环 回水干管时,高区回水管上应设置减压稳压阀,并应保证系统循 环。
5.0.10配水管网循环立管上端和下端应设阀门,供水管网应设 检修阀门。在管网最低端应设排水阀,管道最高处应设排气阀。 排气阀处应有滤菌、防尘装置。排水阀设置处不得有死水存留现 象,排水口应有防污染措施。 5.0.11.管道直饮水系统回水宜回流至净水箱或原水水箱。回流 到净水箱时,应加强消毒。采用供水泵兼做循环泵使用的系统 时,循环回水管上应设置循环回水流量控制阀。 5.0.12居住小区集中供水系统中每幢建筑的循环回水管接至室 外回水管之前宜采用安装流量平衡阀等措施。 5.0.13各用户从立管上接出的支管不宜大于3m。 5.0.14管道不应靠近热源。室内明装管道应做隔热保温处理。 5.0.15管道设计、管材选用应符合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的规 定。 5.0.16管材、管件和计量水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材应选用不锈钢管、铜管或其他符合食品级要求的优 质给水塑料管和优质钢塑复合管: 2室内分户计量水表应采用直饮水水表; 3应采用直饮水专用水嘴; 4系统中宜采用与管道同种材质的管件及附配件。
系统最高日直饮水量应按下式计
6.0.4水嘴使用概率应按下式计算:
6.0.4水嘴使用概率应按下式计算:
αQd 1800ngo
式中α一 经验系数,住宅楼取0.22,办公楼取0.27,教学 楼取0.45,旅馆取0.15; n一一水嘴数量。
6.0.6供回水管道内水流速度宜符合表6.0.6的规定
表6.0.6供回水管道内水流速度
注:循环回水管道内的流速宜取高限
6.0.7流出节点的管道有多个且水嘴使用概率不一致时,则按 其中的一个值计算,其他概率值不同的管道,其负担的水嘴数量 需经过折算再计入节点上游管段负担的水嘴数量之和。折算数量 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ne——水嘴折算数量; P。一新的计算概率值。 6.0.8净水设备产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ne——水嘴折算数量; 力。——新的计算概率值。
6.0.8净水设备产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1. 2Qa Q; = T,
式中Q一净水设备产水量(L/h); T2——最高日设计净水设备累计工作时间,可取10~ 16h.
式中Qb一一水泵设计流量(L/s)。 2水泵设计扬程应按下式计算:
Hh = ho +Z+Zh
代中Hb 水泵设计扬程(m); 最低工作压力(m): Z 最不利水嘴与净水箱(槽)最低水位的几何高差 (m); Zh一 最不利水嘴到净水箱(槽)的管路总水头损失 (m)。其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 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0.10净水箱(槽)有效容积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V;净水箱(槽)有效容积(L); k;——容积经验系数,般取0.3~0.4。 6.0.11原水调节水箱(槽)容积可按下式计算:
(6. 0. 10]
Vy = 0. 2Qd
(6. 0. 11)
式中V一一原水调节水箱(槽)容积(L)。 6.0.12原水水箱(槽)的自来水管宜按净水设备产水量设计, 并应根据反洗要求确定水量。当自来水供应的压力和流量足够 时,原水水箱(槽)可不设置。
7.0.1净水机房应保证通风良好。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8 次/h,进风口应加装空气净化器,空气净化器附近不得有污染 源。
0.2净水机房应有良好的采光及照明,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应 于2001x,检验工作场所照度不应小于540lx,其他场所照度 ≤应小于1001x。
应力 7.0.3净水设备宜按工艺流程进行布置,同类设备应相对集中 布置。机房上方不应设置厕所、浴室、盟洗室、厨房、污水处理 间等。除生活饮用水以外的其他管道不得进入净水机房。 7.0.4净水机房的隔振防噪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118的规定。 7.0.5净水机房应满足生产工艺的卫生要求,应有更换材料的 清洗、消毒设施和场所。地面、墙壁、吊顶应采用防水、防腐、 防霉、易消毒、易清洗的材料铺设。地面应设间接排水设施。门 窗应采用不变形、耐腐蚀材料制成,应有锁闭装置,并应设有防 蚊蝇、防尘、防鼠等措施。 7.0.6净水机房应配备空气消毒装置。当采用紫外线空气消毒 时,紫外线灯应按30W(10~15m)吊装设置,距地面宜为 2m。 7.0.7净水机房宜设置更衣室,室内宜设有衣帽柜、鞋柜等更 衣设施及洗手盆。 7.0.8净水机房应设置化验室,并应配备有水质检验设备或在 制水设备上安装在线实时检测仪表, 7.0.9产品水罐(箱)不应设置溢流管。产品水罐(箱)应设
7.0.8净水机房应设置化验室,并应配备有水质检验设备
.0.9产品水罐(箱)不应设置溢流管。产品水罐(箱)应 量空气呼吸器,当采用臭氧消毒时应设置臭氧尾气处理装置。
.0.10饮用净水化学处理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饮用水化学 上理药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17208的规定。 .0.11净水处理设备的启停应由水箱中的水位自动控制
0.1管道直饮水系统应进行目常供水水质检验。水质检验项 及频率应符合表8.0.1的规定。
表 8.0.1 水质检验项目及频率
8.0.2水样采集点设置及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8.0.2水样来集点设置及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日、周检验项目的水样采样点应设置在管道直饮水供水 系统原水人口处、处理后的产品水总出水点、用户点和净水机房 内的循环回水点。 2用户不足500户时应设2个采样点:500~2000户每500 户增加1个采样点;大于2000户时,每增加1000户增加1个采 样点。 8.0.3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饮用净水水质 标准》CJ94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
4停产30d后重新恢复生产
8.0.4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报告应 准确、清楚,并应存档。
9.0.1管道直饮水制水和供水系统宜设手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 控制系统应运行安全可靠,应设置故障停机、故障报警装置,并 宜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运行。 9.0.2水处理系统应安装有电导、水量、水压、液位等实时检 测仪表;根据工艺流程的特点,宜配置pH值、余氯、余臭氧、 余二氧化氯、水温等检测仪表;同时宜设有SDI仪测量口和SD 仪。 9.0.3净水机房监控系统中应有各设备运行状态和系统运行状 态指示或显示,应依照工艺要求按设定的程序进行自动运行。 9.0.4监控系统宜能显示各运行参数,并宜设水质实时检测网 络分析系统。
9.0.5净水机房电控系统中应对缺水、过压、过流
合格水排放等问题有保护功能,并应根据反馈信号进行相应控 制、协调系统的运行。
10.1.1 施工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施工图及其他设计文件应齐全,并已进行设计交底; 2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已批准: 3 施工力量、施工场地及施工机具等能保证正常施工: 4 施工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安装技术培训。 10.1.2 管道敷设应符合相应管材的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的有关规 定。 10.1.3 当管道或设备质量有异常时,应在安装前进行技术鉴定 或复检。 10.1.4施工安装应符合图纸和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不得擅自 修改工程设计。 10.1.5同一工程应安装同类型的设施或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 求外,应采用相同的安装方法, 10.1.6不同的管材、管件或阀门连接时,应使用专用的转换连 接件。不得在塑料管上套丝。 10.1.7管道安装前,管内外和接头处应清洁,受污染的管材和 管件应清理干净;安装过程中严禁杂物及施工碎屑落入管内;施 工后应及时对敬口管道采取临时封堵措施, 10.1.8钢塑复合管套丝时应采用水溶性润滑油。 10.1.9丝扣连接时,宜采用聚四氟乙烯生料带等材料,不得使 用厚白漆、麻丝等对水质可能产生污染的材料。 10.1.10当采用钢塑复合管材连接时,直饮水与钢管不得直接 接触。 10.1.11 系统控制阀门应安装在易于操作的明显部位,不得安
10.2.1室外埋地管道的覆土深度,应根据各地区土壤冰冻深 度、车辆荷载、管道材质及管道交文等因素确定,管顶最小覆土 深度不得小于士壤冰冻线以下0.15m,行车道下的管顶覆土深度 不宜小于0.7m。 10.2.2当室外埋地管道采用塑料管时,在穿越小区道路时应设 钢套管保护。
10.2.1室外理地管道的覆土深度,应根据各地区土壤冰冻深 度、车辆荷载、管道材质及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管顶最小覆 深度不得小于士壤冰冻线以下0.15m,行车道下的管顶覆土深度 不宜小于0.7m。 10.2.2当室外埋地管道采用塑料管时,在穿越小区道路时应设 钢套管保护。 10.2.3室外埋地管道管沟的沟底应为原土层,或为夯实的回填 土,沟底应平整,不得有突出的尖硬物体。沟底土壤的颗粒径大 于12mm时宜铺100mm厚的砂垫层。管周回填土不得夹杂硬物 直接与管壁接触。应先用砂土或颗粒径不大于12mm的土壤回 填至管顶上侧300mm处,经夯实后方可回填原土。 10.2.4埋地金属管道应做防腐处理。 10.2.5建筑物内理地敷设的直饮水管道与排水管之间平行理设 时净距不应小于0.5m;交叉埋设时净距不应小于0.15m,且直 饮水管应在排水管的上方。 10.2.6建筑物内埋地敷设的直饮水管道埋深不宜小于300mm。 10.2.7室外明装管道应进行保温隔热处理, 10.2.8 室内明装管道宜在建筑装修完成后进行。 10.2.9 室内直饮水管道与热水管上下平行敷设时应在热水管下 方。 10.2.10直饮水管道不得敷设在烟道、风道、电梯井,排水沟、 卫生间内。直饮水管道不宜穿越橱窗、壁柜。 10.2.11 塑料直埋暗管封闭后,应在墙面或地面标明暗管的位
10.2.5建筑物内理地敷设的直饮水管道与排水管之间平行理设 时净距不应小于0.5m;交叉埋设时净距不应小于0.15m,且直 饮水管应在排水管的上方。 10.2.6建筑物内埋地敷设的直饮水管道埋深不宜小于300mm。 10.2.7 室外明装管道应进行保温隔热处理 10.2.8 室内明装管道宜在建筑装修完成后进行。 10.2.9 室内直饮水管道与热水管上下平行敷设时应在热水管下 方。 10.2.10直饮水管道不得敷设在烟道、风道、电梯井、排水沟、 卫生间内。直饮水管道不宜穿越橱窗、壁柜。 10.2.11塑料直埋暗管封闭后,应在墙面或地面标明暗管的位 置和走向。
10.2.12减压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
1减压阀组应先组装、试压,在系统试压合格后安装 道上:
2可调式减压阀组安装前应进行调压,并调至设计要求压 力。 10.2.13水表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水水表第2部分 安装要求》GB/T718.2的规定,外壳距墙壁净距不宜小于 10~30mm,距上方障碍物不宜小于150mm, 10.2.14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不同材质的现行国家相关管 道技术规程的规定; :2管道安装时必须按不同管径和要求设置管卡或吊架,位 置应准确,埋设应平整,管卡与管道接触应紧密,但不得损伤管 道表面; 3金属管应采用金属管卡,塑料管可采用配套的塑料管卡。 当塑料管采用金属管卡时,金属管卡与管道之间应采用塑料带或 橡胶等软物隔垫。金属管配件与塑料管道连接时,管卡应设在金 属管配件一端; 4在塑料管道的弯头、三通等节点处应加装1~2个管卡; 5同一工程的管卡安装高度应统一
10.3.1净水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上艺要求进行。在线仪表安装 位置和方向应正确,不得少装、漏装。 10.3.2筒体、水箱、滤器及膜的安装方向应正确,位置应合 理,并应满足正常运行、换料、清洗和维修要求。 10.3.3设备与管道的连接及可能需要拆换的部分应采用活接头 连接方式。 10.3.4设备排水应采取间接排水方式,不应与下水道直接连 接,出口处应设防护网罩。 10.3.5设备、水泵等应采取可靠的减振装置,其噪声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的规定。 10.3.6设备中的阀门、取样口等应排列整齐,间隔均勾,不得
10.4.1 使用热熔工具或电动切割工具连接管道时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10.4.2 塑料管严禁明火烘弯。 10.4.3 已安装的管道不得作为拉攀、吊架等使用。 10.4.4净水设备的电气安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 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和《建筑电气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
10.4.3已安装的管道不得作为拉攀、吊架等使用。 10.4.4净水设备的电气安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 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和《建筑电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
11.1.1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分别对立管、连通管及室外管段进 行水压试验。系统中不同材质的管道应分别试压。水压试验必须 符合设计要求。不得用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 11.1.2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管 道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得小子0.60MPa。暗装管道必须在 隐蔽前进行试压及验收。热熔连接管道,水压试验时间应在连接 完成24h后进行。 11.1.3金属及复合管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观察10min,压力 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管道及各 法控外不姐浴源
11.1.3金属及复合管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观察10min,压 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管道及 连接处不得渗漏。
11.1.4塑料管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
于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 不得大于0.03MPa,管道及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11.1.5净水水罐(箱)应做满水试验
11.2.1管道直饮水系统试压合格后应对整个系统进行清洗和
.1管道直饮水系统试压合格后应对整个系统进行清洗和消
11.2.2直饮水系统冲洗前,应对系统内的仪表、水嘴等加以保
11.2.2直饮水系统冲洗前,应对系统内的仪表、水嘴等加以 护,并将有碍冲洗工作的减压阀等部件拆除,用临时短管代者 待冲洗后复位。
11.2.3管道直饮水系统应采用自来水进行冲洗。冲洗水流
大于2m/s,冲洗时应保证系统中每个环节均能被冲洗到。系 最低点应设排水口,以保证系统中的冲洗水能完全排出。清洗
为冲洗出口处(循环管出口)的水质与进水水质相同。 11.2.4直饮水系统较大时,应利用管网中设置的阀门分区、分 、分单元进行冲洗。 11.2.5用户支管部分的管道使用前应再进行冲洗。 11.2.6在系统冲洗的过程中,应同时根据水质情况进行系统的 调试。 11.2.7直饮水系统经冲洗后,应采用消毒液对管网灌洗消毒 消毒液可采用含2030mg/L的游离氯或过氧化氢溶液,或其他 合适的消毒液。 11.2.8循环管出水口处的消毒液浓度应与进水口相同,消毒液 在管网中应滞留24h以上。 11.2.9管网消毒后,应使用直饮水进行冲洗,直至各用水点出 水水质与进水口相同为止。 11.2.10净水设备的调试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石英砂、活性 炭应经清洗后才能正式通水运行;连接管道等正式使用前应进行 清洗消毒。
11.2.10净水设备的调试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石英砂、 炭应经清洗后才能正式通水运行;连接管道等正式使用前应 清洗消毒。
11.3.1管道直饮水系统安装及调试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系统 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施工质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 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统一标准》GB50300进行验收: 2机电设备安装质量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 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的规定进行验收: 3水质验收应经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水质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规定。水质采样点应符 合本规程第8.0.2条的规定
11.3.2竣工验收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1.3.2峻上验收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1系统的通水能力检验。按设计要求同时开放的最大数量 的配水点应全部达到额定流量: 2循环系统的循环水应顺利回至机房水箱内,并达到设计 循环流量; 3系统各类阀门的启闭灵活性和仪表指示的灵敏性; 4 系统工作压力的正确性: 管道支、吊架安装位置和牢固性: 6 连接点或接口的整洁、牢固和密封性; 7 控制设备中各按钮的灵活性,显示屏显示字符清晰度; 8 净水设备的产水量应达到设计要求; 9如采用臭氧消毒,净水机房内空气的臭氧浓度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规定。 11.3.3系统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提供以下的文件资料: 1 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变更资料; 2 管材、管件及主要管道附件的产品质量保证书; 3 管材、管件及设备的省、直辖市级及以上卫生许可批件; 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试验记录; 5 水压试验和通水能力检验记录; 6 管道清洗和消毒记录; 7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9 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报告。
12.1.1净水站应制定管理制度,岗位操作人员应具备健康证 明,并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12.1.2运行管理人员应熟悉直饮水系统的水处理工艺和所有设 施、设备的技术指标和运行要求。 12.1.3化验人员应了解直饮水系统的水处理工艺,熟悉水质指 标要求和水质项目化验方法。 12.1.4生产运行、水质检测应制定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包括 操作要求、操作程序、故障处理、安全生产和日常保养维护要求 等。
12.1.4生产运行、水质检测应制定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 操作要求、操作程序、故障处理、安全生产和日常保养维护 等
12.1.5生产运行应有运行记录,主要内容宜包
录、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管网维护维修记录 户维修服务记录。
录、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管网维护维修记录和用 户维修服务记录。 12.1.6水质检测应有检测记录,主要内容宜包括:日检记录、 周检记录和年检记录等。
12.1.7故障事故时应有故障事故记录
12.1.8生产运行应有生产报表,水质监测应有监测报表,服务 应有服务报表和收费报表,包括月报表和年报表
12.1.8生产运行应有生产报表,水质监测应有监测报表,服务
12.2室外管网和设施维护
12.2.1 应定期巡视室外埋地管网线路,管网沿线地面应无异常 情况管件标准,应及时消除影响输水安全的因素。 12.2.2应定期检查阀门井,井盖不得缺失,阀门不得漏水,并 应及时补充、更换。 12.2.3应定期检测平衡阀工况出现变化应及时调救
12. 2. 4 应定期分析供水情况,发现异常时及时检查管网及附 件,并排除故障。
有楼栋供回水阀门,从室外管网泄水口将水排空,然后进行维 修。维修完毕后,应对室外管道进行试压、冲洗和消毒,并应符 合本规程第11.1节和第11.2节的规定后,才能继续供水。
12.3.1应定期检查室内管网,供水立管、上下环管不得有漏水 或渗水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2.3.2应定期检查减压阀工作情况,记录压力参数,发现压力 变化时应及时调整。 本
12.3.2应定期检查减压阀工作情况,记录压力参数,发现压力 变化时应及时调整。 12.3.3应定期检查自动排气阀工作情况,出现问题应及时处 理。
12.3.3 应定期检查自动排气阀工作情况,出现问题应及时 理。
染,避免碰撞和坚硬物品的撞击
12.4.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12.4.2运行人员应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及相关仪表、阀门进行经 常性检查,并应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 12.4.3应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12.4.4设备的易损配件应齐全暖通空调施工组织设计,并应有规定量的库存。 12.4.5设备档案、资料应齐全。 12.4.6应根据原水水质、环境温度、湿度等实际情况,经常调 整消毒设备参数。
12.4.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 管道标准
- 相关专题: 直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