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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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化、半钢化玻璃外观质量
注:α一玻璃划伤长度; h一玻璃划伤宽度。
注:d一玻璃缺陷直径
2.4.7玻璃外观质量的检验 拉伸强度测试标准,应在良好的自然光或散射光月 件下,距玻璃正面约600mm处,观察被检玻璃表面。缺陷月 应采用精度为0.1mm的读数显微镜测量。
应采用精度为0.1mm的读数显微镜测量。 2.4.8玻璃应力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玻璃的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 2用于幕墙的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应符合表 2.4.8的规定。
2.4.8玻璃应力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玻璃的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 2用于幕墙的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应符合 2.4.8的规定。
表 2.4.8 幕墙用钢化及半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MPa)
2.4.9玻璃应力的检验,应采用下列方法
玻璃应力的检验,应采用下列方法: 用偏振片确定玻璃是否经钢化处理。 用表面应力检测仪测量玻璃表面应力。可按本标准附录
B的方法测量和计算判定玻璃表面应力值。 2,4.10幕墙玻璃边缘的处理,应进行机械磨边、倒棱、倒角, 处理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4.11幕墙玻璃边缘处理的检验,应采用观察检查和手试的方 法。
2.5硅酮结构胶及密封材料
2.5=1硅酮结构胶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硅酮结构胶必须是内聚性破坏。 2硅酮结构胶切开的截面应颜色均匀,注胶应饱满、密 实。 3硅酮结构胶的注胶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宽度 不得小于7mm,厚度不得小于6mm。 2.5.2硅酮结构胶的检验,应采用下列方法:
2.5.2硅酮结构胶的检验,应采用下列方法:
1垂直于胶条做一个切割面,由该切割面沿基材面切出两 个长度约50mm的垂直切割面,并以大于90°方向手拉硅酮结构 胶块,观察剥离面破坏情况(图2.5.2)。
图2.5.2硅酮结构胶现场手拉试验示意
2观察检查打胶质量,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测量胶 的厚度和宽度。 2.5.3密封胶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密封胶表面应光滑,不得有裂缝现象,接口处厚度和颜 色应一致。 2注胶应饱满、平整、密实、无缝隙。 3 密封胶粘结形式、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厚度不应小于 3.5mmo 2.5.4密封胶的检验,应采用观察检查、切割检查的方法,并 应采用分辨率为0.05mm的游标卡尺测量密封胶的宽度和厚度。 2.5.5其他密封材料及衬垫材料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有弹性、耐老化的密封材料;橡胶密封条不应有 硬化龟裂现象。 2衬垫材料与硅酮结构胶、密封胶应相容。 双面胶带的粘结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5.6其他密封材料及衬垫材料的检验,应采用观察检查的方 法。密封材料的延伸性应以工拉伸的方注进行
法;密封材料的延伸性应以手工拉伸的方法进行。
2.6五金件及其他配件
1玻璃幕墙中与铝合金型材接触的五金件应采用不锈钢材 或铝制品,否则应加设绝缘垫片。 2除不锈钢外,其他钢材应进行表面热浸镀锌或其他防腐 处理。 2.6.2五金件外观的检验,应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
1转接件、连接件外观应平整,不得有裂纹、毛刺、凹 坑、变形等缺陷。 2当采用碳素钢时,表面应作热浸镀锌处理。 接件的壁厚不得有负偏差。
2.6.3转接件、连接件的开孔示意
6.4转接件、连接件的检验,应采用下列方法: 1 观察检查转接件、连接件的外观质量。 2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测量构造尺寸,用分辨率 05mm的游标卡尺测量壁厚。
1紧固件宜采用不锈钢六角螺栓,不锈钢六角螺栓应带 单簧垫圈。当未采用弹簧垫圈时,应有防松脱措施。主要受力
件不应采用自攻螺钉。 2铆钉可采用不锈钢铆钉或抽芯铝铆钉,作为结构 铆钉应进行受力验算,构件之间的受力连接不得采用抽元 钉。
2铆封采用不锈钢铆封蚁轴芯铝绑,为结构力 铆钉应进行受力验算,构件之间的受力连接不得采用抽芯铝铆 钉。 2.6.6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检验紧固件的使用。 2.6.7滑撑、限位器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滑撑、限位器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表面光洁,不应有 斑点、砂眼及明显划痕。金属层应色泽均匀,不应有气泡、露 底、泛黄、龟裂等缺陷,强度、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滑撑、限位器的紧固铆接处不得松动,转动和滑动的连 接处应灵活,无卡阻现象。 2.6.8检验滑撑、限位器,应采用下列方法: 1用磁铁检查滑撑、限位器的材质。 2采用观察检查和手动试验的方法,检验滑撑、限位器的 外观质量和活动性能。 2.6.9门窗其他配件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锁及其他配件应开关灵活,组装牢固,多点连 动锁的配件其连动性应一致。 2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镀层不得有气泡、露底、脱 落等明显缺陷。 2.6.10门窗其他配件的外观质量和活动性能的检验,应采用观 察检查和手动试验的方法。
2.7.1铝合金型材的检验,应提供下列资料: 1 型材的产品合格证。 2型材的力学性能检验报告,进口型材应有国家商检部门 的商检证。
.2钢材的检验,应提供下列
2钢材的力学性能检验报告,进口钢材应有国家商检部门 的商检证。 2.7.3 玻璃的检验,应提供下列资料: 1 玻璃的产品合格证。 2 中空玻璃的检验报告。 3 热反射玻璃的光学性能检验报告。 4 进口玻璃应有国家商检部门的商检证。 2.7.4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材料的检验,应提供下列资料: 1 结构硅酮胶剥离试验记录。 2 每批硅酮结构胶的质量保证书和产品合格证。 3 硅酮结构胶、密封胶与实际工程用基材的相容性检验报 告。 进口硅酮结构胶应有国家商检部门的商检证。 5 密封材料及衬垫材料的产品合格证。 2.7.5 五金件及其他配件的检验,应提供下列资料: 1, 钢材产品合格证。 2 连接件产品合格证。 3 镀锌工艺处理质量证书。 4 螺栓、螺母、滑撑、限位器等产品合格证。 5 门窗配件的产品合格证。 6 铆钉力学性能检验报告。
3.1.1玻璃幕墙工程防火构造应按防火分区总数抽查5%,并 不得少于3处。 3.1.2玻璃幕墙工程的防火构造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I16、《高层民用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的规定。
1幕墙与楼板、墙、柱之间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横向、竖向 连续的防火隔断。 2对高层建筑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 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 实体裙墙。 3同一块玻璃不宜跨两个分火区域。 3.2.2检验幕墙防火构造,应在幕墙与楼板、墙、柱、楼梯间 隔断处,采用观察的方法进行检查。 3.2.3: 幕墙防火节点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节点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防火材料的品种、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和标准的规定。 3 防火材料应安装牢固,无遗漏,并应严密无缝隙。 4 镀锌钢衬板不得与铝合金型材直接接触,衬板就位后, 应进行密封处理。 5防火层与幕墙和主体结构间的缝隙必须用防火密封胶严
3.2.4检验幕墙防火节点,应在幕墙与楼板、墙、柱、楼梯间
鼻断处,采用观察、触摸的方法进行检查。
3.2.5防火材料铺设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材料的品种、材质、耐火等级和铺设厚度,必须符 合设计的规定。 2 搁置防火材料的镀锌钢板厚度不宜小于1.2mm。 3 防火材料铺设应饱满、均匀、无遗漏,厚度不宜小于 70mmo 防火材料不得与幕墙玻璃直接接触,防火材料朝玻璃面 处宜采用装饰材料覆盖。 3.2.6检验防火材料的铺设,应在幕墙与楼板和主体结构之间 田狐宓和仙摸方注进行
用观察和触摸模方法进行,并采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和分辨 率为0.05mm的游标卡尺测量。
3.3.1 检验防火构造,应提供下列资料: 1 设计文件、图纸资料。 2,防火材料产品合格证或材料耐火检验报告。 3防火构造节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1.1玻璃幕墙工程防雷措施的检验抽样,应符合下列
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民用建筑电气 范》JGL/T 16 的规定。
4.2.1玻璃幕墙金属框架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幕墙所有金属框架应互相连接,形成导电通路。 2 连接材料的材质、截面尺寸,连接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 求。 3 连接接触面应紧密可靠,不松动。 4.2.2 检验玻璃幕墙金属框架的连接,应采用下列方法: 1 用接地电阻仪或兆欧表测量检香。 观察、手动试验,并用分度值为1mm的钢卷尺、分辨 率为0.05mm的游标卡尺测量。
4.2.3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连接的检验指标
4.2.3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
4.2.3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 下列规定: 1连接材质、截面尺寸和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幕墙金属框架与防雷装置的连接应紧密可靠,应采用焊
1 连接材质、截面尺寸和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幕墙金属框架与防雷装置的连接应紧密可靠,应采用
接或机械连接,形成导电通路。连接点水平间距不应大于防雷引! 下线的间距,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均压环的间距。 3女儿墙压顶罩板宜与女儿墙部位幕墙构架连接,女儿墙 部位幕墙构架与防雷装置的连接节点宜明露,其连接应符合设计 的规定。 4.2.4检验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的连接,应在幕墙框 架与防雷装置连接部位,采用接地电阻仪或兆欧表测量和观察检
架与防雷装置连接部位,采用接地电阻仪或兆欧表测量利
.3.1 防雷检验,应提供下列资料: 1 设计图纸资料。 2 防雷装置连接测试记录。 3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5.1.1节点的检验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节点的检验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幅幕墙应按各类节点总数的5%抽样检验,且每类节 点不应少于3个;锚栓应按5%o抽样检验,且每种锚栓不得少于 5根。 2对已完成的幕墙金属框架,应提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 录。当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不完整时,应对该幕墙工程的节点拆开 进行检验。
5.2.1预理件与幕墙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件、绝缘片、紧固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 求。 2连接件应安装牢固。.螺栓应有防松脱措施。 3连接件的可调节构造应用螺栓牢固连接,并有防滑动措 施。角码调节范围应符合使用要求。 4连接件与预埋件之间的位置偏差使用钢板或型钢焊接调 整时,构造形式与焊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5,预埋件、连接件表面防腐层应完整、不破损。 5.2.2检验预埋件与幕墙连接,应在预埋件与幕墙连接节点处 观察,手动检查,并应采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和焊缝量规 测量。
5.2.3锚栓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锚栓进行锚固连接时,锚栓的类型、规格、数量 置位置和锚固深度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2’锚栓的埋设应牢固、可靠,不得露套管
1用精度不大于全量程的2%的锚栓拉拔仪、分辨率 01mm的位移计和记录仪检验锚栓的锚固性能。 2观察检查锚栓埋设的外观质量,用分辨率为0.05mm 深度尺测量锚固深度。
1女儿墙压顶坡度正确,罩板安装牢牵固,不松动、不 、无空隙。女儿墙内侧罩板深度不应小于150mm,罩板与 墙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 2密封胶注胶应严密平顺,粘结牢固,不渗漏,不污染 表面。
1镀锌钢材的连接件不得同铝合金立柱直接接触。 2立柱、底部横梁及幕墙板块与主体结构之间应有伸缩空 隙。空隙宽度不应小于15mm,并用弹性密封材料嵌填,不得用 水泥砂浆或其他硬质材料嵌填。 3密封胶应平顺严密、粘结牢固。 5.2.8幕墙底部连接的检验,应在幕墙底部采用分度值为1mm 的钢直尺测量和观察检查。 5.2.9 立柱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芯管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芯管插人上下立柱的长度均不得小于200mm。 上下两立柱间的空隙不应小于10mm。 4立柱的上端应与主体结构固定连接,下端应为可上下活 动的连接。 5.2.10立柱连接的检验,应在立柱连接处观察检查,并应采用
5.2.11梁、柱连接节点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件、螺栓的规格、品种、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螺 栓应有防松脱的措施。同一连接处的连接螺栓不应少于两个,且 不应采用自攻螺钉。 2梁、柱连接应牢固不松动,两端连接处应设弹性橡胶垫 片,或以密封胶密封。 3与铝合金接触的螺钉及金属配件应采用不锈钢或铝制 品。 5.2.12梁、柱连接节点的检验,应在梁、柱节点处观察和手动 检查,并应采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和分辨率为0.02mm的 塞尺测量。 5.2.13 变形缝节点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形缝构造、施工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罩面平整、宽窄一致,无凹堰和变形。 3 变形缝罩面与两侧幕墙结合处不得渗漏。 5.2.14变形缝节点连接的检验,应在变形缝处观察检查,并应 采用淋水试验检查其渗漏情况。 √5.2.15幕墙内排水构造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孔、槽应畅通不堵塞,接缝严密,设置应符合设计 要求。 2排水管及附件应与水平构件预留孔连接严密,与内衬板 出水孔连接处应设橡胶密封圈。 5.2.16幕墙内排水构造的检验,应在设置内排水的部位观察检 查。 5.2.17全玻幕墙玻璃与吊夹具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吊夹具和衬垫材料的规格、色泽和外观应符合设计和标 准要求。 2吊夹具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 3夹具不得与玻璃直接接触。
4夹具衬垫材料与玻璃应平整结合、紧密牢固。
5.2.19拉杆(索)结构接点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
1 所有杆(索)受力状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焊接节点焊缝应饱满,平整光滑 .3 节点应牢固,不得松动。紧固件应有防松脱措施。 2.20 拉杆(索)结构的检验,应在幕墙索杆部位观察检查
5.2.21点支承装置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点支承装置和衬垫材料的规格、色泽和外观应符合设计 和标准要求。 2点支承装置不得与玻璃直接接触,衬垫材料的面积不应 小于点支承装置与玻璃的结合面。
5.2.22点支承装置的检验,应在点支承
5.3.1·节点连接的检验,应提供下列资料: 1 设计图纸资料。 2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3 淋水试验记录。 4 锚栓拉拔检验报告。 5 玻璃幕墙支承装置力学性能检验报告。
6.1.1幕墙所用的构件,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安装。 6.1.2玻璃幕墙安装,必须提交工程所采用的玻璃幕墙产品的 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和风压变形性能的检验报告,还应 根据设计的要求,提交包括平面内变形性能、保温隔热性能等的 检验报告。
6.1.1幕墙所用的构件,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安装。
1每幅幕墙均应按不同分格各抽查5%,且总数不得少于 10个。 2竖向构件或拼缝、横向构件或拼缝各抽查5%,且不应 少于3条;开启部位应按种类各抽查5%,且每一种类不应少于 3。
1幕墙预理件和连接件的数量、理设方法及防腐处理应符 合设计要求。 2预埋件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土10mm,预埋件位置与设 计位置的偏差不应大于土20mm。 6.2.2 检验预埋件和连接件的安装质量,应采用下列方法: 与设计图纸核对,也可打开连接部位进行检验。 2在抽检部位用水平仪测量标高及水平位置。 3、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预埋件的尺寸。 6.2.3! 竖向主要构件安装质量的检验,应符合表6.2.3的规
竖向主要构件安装质量的检验
注:h一幕墙高度;b一幕墙宽度。
横向主要构件安装质量的检验,应符合表6.2.4的规定。
横向主要构件安装质量的检验
注:[一长度:s一间距;b一幕墙宽度
6.2.5幕墙分格框对角线偏差的检验,应符合表6.2
2.5幕墙分格框对角线偏差的检验,应符合表6.2.5的规定
表 6.2.5 幕墙分格框对角线偏差的检验
注:1.一对角线长度。
6.2.6明框玻璃幕墙安装质量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
1玻璃与构件槽口的配合尺寸应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 玻璃嵌人量不得小于15mm 2每块玻璃下部应设不少于两块弹性定位垫块,垫块的宽 度与槽口宽度应相同,长度不应小于100mm,厚度不应小于 5mmo 3橡胶条镶嵌应平整、密实,橡胶条长度宜比边框内槽口 长1.5%~2.0%,其断口应留在四角:拼角处应粘结牢固。 4不得采用自攻螺钉固定承受水平荷载的玻璃压条。压条 的固定方式、固定点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2.7检验明框玻璃幕墙的安装质量,应采用观察检查、查施 工记录和质量保证资料的方法,也可打开采用分度值为1mm的 钢直尺或分辨率为0.5mm的游标卡尺测量垫块长度和玻璃嵌入 量。 6.2.8隐框玻璃幕墙组件的安装质量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玻璃板块组件必须安装牢固,固定点距离应符合设计要 求且不宜大于300mm,不得采用自攻螺钉固定玻璃板块。 2结构胶的剥离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2.5.1条的要求。 3隐框玻璃板块在安装后,幕墙平面度充许偏差不应大于
钢直六蚁刀拼率为U,mm的册标下测量垒块长度和玻璃歌大
2.8隐框玻璃幕墙组件的安装质量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
1玻璃板块组件必须安装牢固,固定点距离应符合设计要 求且不宜大于300mm,不得采用自攻螺钉固定玻璃板块。 2结构胶的剥离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2.5.1条的要求。 3隐框玻璃板块在安装后,幕墙平面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2.5mm,相邻两玻璃之间的接缝高低差不应大于1mmc 4 隐框玻璃板块下部应设置支承玻璃的托板,厚度不应小 于2mm。
6.2.9检验隐框玻璃幕墙组件的安装质量,应在隐框玻
.2.9检验隐框玻璃幕墙组件的安装质量,应在隐框坡璃与 架连接处采用2m靠尺测量平面度,采用分度值为0.05mm的 度尺测量接缝高低差,采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测量托板 度。
6.2.10明框玻璃幕墙拼缝质量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
1金属装饰压板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色彩应一 致,不得有变形、波纹和回凸不平,接缝应均匀严密。 2明框拼缝外露框料或压板应横平竖直,线条通顺,并应 满足设计要求。 3当压板有防水要求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排水孔的形 状、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排水通畅。 6.2.11检验明框玻璃幕墙拼缝质量时,应与设计图纸核对,观 紧检查,也可打升检查。 6.2.12隐框玻璃的拼缝质量的检验,应符合表6.2.12的规定。
隐框玻璃的拼缝质量检验
定。 1玻璃幕墙四周与主体结构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火保温 材料严密填塞,水泥砂浆不得与铝型材直接接触,不得采用干硬 生材料填塞。内外表面应采用密封胶连续封闭,接缝应严密不渗 漏,密封胶不应污染周围相邻表面。 2幕墙转角、上下、侧边、封口及与周边墙体的莲接构造 应牢固并满足密封防水要求,外表应整齐美观。 3幕墙玻璃与室内装饰物之间的间隙不宜少于10mmc 6.2.14检验玻璃幕墙与周边密封质量时,应核对设计图纸,观 察检查,并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测量,也可按本标准附录 C的方法进行淋水试验。 6.2.15全玻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安装质量的检验指标,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幕墙玻璃与主体结构连接处应嵌人安装槽口内,玻璃与 槽口的配合尺寸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其嵌人深度不应小于 18mmo 2玻璃与槽口间的空隙应有支承垫块和定位垫块。其材 质、规格、数量和位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不得用硬性材料 填充固定。 3玻璃肋的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结构密封胶 的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嵌填平顺、密实、无气泡 不渗漏。 4单片玻璃高度大于4m时,应使用吊夹或采用点支承方 式使玻璃悬挂。 5点支承玻璃幕墙应使用钢化玻璃,不得使用普通浮法玻 璃。玻璃开孔的中心位置距边缘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小 于100mm 6点支承玻璃幕墙支承装置安装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 3mm,其中心线的水平偏差不应大于3mm。相邻两支承装置中
心线间距偏差不应大于2mm。支承装置与玻璃连接件的结合面 水平偏差应在调节范围内,并不应大于10mm。
6:2.16检验全玻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安装质量,应采月
6.2.17开启部位安装质量的检验指标电力弱电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升后窗、外升!应固定牢固,附件齐全,安装位置止 确;窗、门框固定螺丝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应大于 300mm,与端部距离不应大于180mm;开启窗开启角度不宜大 于30,开启距离不宜大于300mm;外开门应安装限位器或闭门 器。 2窗、门扇应开启灵活,端正美观,开启方尚、角度应符 合设计的要求:窗、门扇关闭应严密,间隙均匀,关闭后四周密 封条均处于压缩状态。密封条接头应完好、整齐。 3窗、门框的所有型材拼缝和螺钉孔宜注耐候胶密封,外 表整齐美观。除不锈钢材料外,所有附件和固定件应作防腐处 理。 4窗扇与框搭接宽度差不应大于1mm。 6.2.18检验开启部位安装质量时,应与设计图纸核对,观察检 查,并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测量。 6.2.19玻璃幕墙外观质量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的品种、规格与色彩应符合设计要求,整幅幕墙玻 璃颜色应基本均匀,无明显色差,色差不应大于3CIELAB色差 单位;玻璃不应有析碱、发霉和镀膜脱落等现象。 2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伤痕。 3热反射玻璃膜面应无明显变色、脱落现象,其表面质量
1玻璃的品种、规格与色彩应符合设计要求,整幅幕墙玻 璃颜色应基本均匀,无明显色差,色差不应大于3CIELAB色差 单位;玻璃不应有析碱、发霉和镀膜脱落等现象。 2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伤痕。 3热反射玻璃膜面应无明显变色、脱落现象,其表面质量
6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整齐美观。 6.2.20检验玻璃幕墙外的观质量,应采用下列方法: 1在较好自然光下,距幕墙600mm处观察表面质量,必 要时用精度0.1mm的读数显微镜观测玻璃、型材的擦伤、划痕。 2对热反射玻璃膜面,在光线明亮处,以手指按住玻璃 面,通过实影、虚影判断膜面朝向。 3观察检查玻璃颜色,也可用分光测色仪按本标准附录D 的方法检验玻璃色差。 6.2.21玻璃幕墙保温、隔热构造安装质量的检验指标,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幕墙安装内衬板时,内衬板四周宜套装弹性橡胶密封 条,内衬板应与构件接缝严密。 2保温材料应安装牢固,并应与玻璃保持30mm以上的距
离。保温材料的填塞应饱满、平整、不留间隙,其填塞密度、厚 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在冬季取暖的地区,保温棉板的隔汽铝箔面 应朝向室内,无隔汽铝箔面时应在室内侧有内衬隔汽板。 65.2.22检验玻璃幕墙保温、隔热构造安装质量,应米取观察检 查的方法,并应与设计图纸核对,查施工记录,必要时可打开检 查。
6.3.1玻璃幕墙工程的安装,应提供下列资料: 1玻璃幕墙的设计文件。 2玻璃幕墙的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和风压变形性 能的检验报告及设计要求的其他性能的检验报告。 3 幕墙组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 4 施工安装的自查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布线标准附录A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
附录 A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记
附录B幕墙玻璃表面应力现场检验方法
....-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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