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81-2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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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应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3.0.2高强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其标记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规定。 3.0.3强度等级不小于C60的纤维混凝土、补偿收缩混凝土 清水混凝土和大体积混凝土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分别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21、 《补偿收缩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178、《清水混凝士应用 技术规程》JGJ169和《大体积混凝士施工规范》GB50496的规 定。 3.0.4当施工难度大的重要工程结构采用高强混凝土时,生产 和施工前宜进行实体模拟试验。
3.0.5对有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设计要求的高强混
结构楼梯标准规范范本,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 范》GB/T 50733 的规定。
4.1.1配制高强混凝土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4.1.6生产高强混凝土时,水泥温度不宜高于60℃
4.2.1用于高强混凝土的矿物掺合料可包括粉煤灰、粒化高炉 矿渣粉、硅灰、钢渣粉和磷渣粉。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的规定,粒化高炉 矿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 渣粉》GB/T18046的规定,钢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 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的规定,磷渣粉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粒化电炉磷渣粉》JG/T317的规定, 娃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 GB/T18736的规定。
渣粉时,粒化高炉矿渣粉不宜低
4.2.4当配制C80及以上强度等级的高强混凝土掺用硅灰时, 硅灰的Si02含量宜大于90%,比表面积不宜小于15×103 m?/kg
4.2.5钢渣粉和粒化电炉磷渣粉宜用子强度等级不大
4.3.1细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
4.3.1细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晋通混凝士用砂、石质量 及检验方法标准》JG52和《人工砂混凝士应用技术规程》 JGJ/T241的规定;混凝土用海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砂混 凝士应用技术规范》JGJ206的规定,
4.3.2配制高强混凝土宜采用细度模数为2.6~3.0的
4.3.5当采用海砂时,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3%,贝壳最大
4.3.6高强混凝土用砂宜为非碱活性。
4.4.1粗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 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 4.4.2岩石抗压强度应比混凝土强度等级标准值高30%。 4.4.3粗骨料应采用连续级配,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25mm。 4.4.4粗骨料的含泥量不应大于0.5%,泥块含量不应大 于0.2%。
4.4.1粗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
4.4.5 粗骨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宜大于5%,且不应大 于8%。
4.5.1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 4.5.2配制高强混凝土宜采用高性能减水剂;配制C80及以上 等级混凝土时,高性能减水剂的减水率不宜小于28%。 4.5.3外加剂应与水泥和矿物掺合料有良好的适应性,并应经 试验验证
4.5.4补偿收缩高强混凝土宜采用膨胀剂,膨胀剂及其应用应
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膨胀剂》GB23439和《补偿收 虽士应用技术规程》JGJ/T 178 的规定。
4.5.6高强混凝土不应采用受潮结块的粉状外加剂,
剂应储存在密闭容器内,并应防晒和防冻,当有沉淀等异常现象 时,应经检验合格后再使用。
4.6.1高强混凝土拌合用水和养护用水应符合现行不 《混凝土用水标准》JGI63的规定
4.6.1 高强混凝土拌合用水和养护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4.6.2混凝土搅拌与运输设备洗刷水不宜用于高强混凝土。
4.6.2混凝土搅拌与运输设备洗刷水不宜用于高强混凝
5.1.1泵送高强混凝土拌合物的落度、扩展度、倒置落度 简排空时间和班落度经时损失宜符合表5.1.1的规定。
5.1.1泵送高强混凝土拌合物的落度、扩展度、倒
表5.1.1泵送高强混凝土拌合物的落度、扩展度、 倒置坦落度简排空时间和班落度经时损失
非泵送高强混凝土拌合物的珊落度宜符合表5.1.2的
5.1.2非泵送高强混凝士拌合物的珊落度宜符合表 规定。
表5.1.2非泵送高强混凝土拌合物的珊落度
5.1.3高强混凝土拌合物不应离析和泌水,凝结时间应满足施 工要求。 5.1.4高强混凝土拌合物的落度、扩展度和凝结时间的试验 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士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 准》GB/T50080的规定;落度经时损失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倒置势落 度简排空试验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高强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 、C65、C70、C75、C80、C85、C90、C95 和C100。 高强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 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规定
5.2.2高强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
5.3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
5.3.1高强混凝土的抗冻、抗硫酸盐侵蚀、抗氯离子渗透、抗 炭化和抗裂等耐久性能等级划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质 量控制标准》GB50164和《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 T 193的规定。
3.2高强混凝土早期抗裂试验的单位面积的总开裂面积 于 700mm /m
6.0.1高强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 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并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6.0.2高强混凝土配制强度应按下式确定:
Feu,0 ≥ 1. 15 fu.
式中:fcu,o一一混凝土配制强度(MPa); feu,k一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6.0.3高强混凝土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在缺乏试验依据的情 况下宜符合下列规定: 1水胶比、胶凝材料用量和砂率可按表6.0.3选取,并应 经试配确定:
表6.0.3水胶比、胶凝材料用量和砂率
2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的品种、掺量,应通过试配确定; 矿物掺合料掺量宜为25%~40%;硅灰掺量不宜大于10%。 6.0.4对于有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设计要求的工程,高强混 凝土中最大碱含量不应大于3.0kg/m3;粉煤灰的碱含量可取实 测值的1/6,粒化高炉矿渣粉和硅灰的碱含量可分别取实测值的 1/2。 6.0.5配合比试配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混凝土
施工的要求。 6.0.6大体积高强混凝土配合比试配和调整时,宜控制混凝士 绝热温升不大于50℃。 6.0.7高强混凝土设计配合比应在生产和施工前进行适应性调 整,应以调整后的配合比作为施工配合比。 6.0.8高强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及时测定粗、细骨料的含水 率,并应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称量
施上的要求。 6.0.6大体积高强混凝土配合比试配和调整时,宜控制混凝士 绝热温升不大于50℃。 6.0.7高强混凝土设计配合比应在生产和施工前进行适应性调 整,应以调整后的配合比作为施工配合比。 6.0.8高强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及时测定粗、细骨料的含水 率,并应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称量
7.1.1高强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
7.2.1各种原材料贮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和生产厂家分别贮存,不得与 矿物掺合料等其他粉状料相混,并应防止受潮; 2骨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堆场应采用能排水的硬 质地面,并应有遮雨防尘措施; 3矿物掺合料应按品种、质量等级和产地分别贮存,不得 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料相混,并应防雨和防潮; 4外加剂应按品种和生产厂家分别贮存。粉状外加剂应防 止受潮结块;液态外加剂应贮存在密闭容器内,并应防晒和防 冻,使用前应搅拌均匀。
7.2.2各种原材料贮存处应有明显标识。
7.3.1原材料计量应采用电子计量设备,其精度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混凝土搅拌站(楼)》GB/T10171的规定。每一工作 班开始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准。 7.3.2原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2的规定,并应每 班检查1次。
3.2原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按质
在原材料计量过程中,应根据粗、细骨料的含水率的变 调整水和粗、细骨料的称量
7.4.1高强混凝士采用的搅拌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士 搅拌站(楼)》GB/T10171的规定,宜采用双卧轴强制式搅拌 机,搅拌时间宜符合表7.4..1的规定。
表 7.4. 1高强混凝士搅拌时间 (s)
.4.2当高强混凝土掺用纤维、粉状外加剂时,搅拌时间宜在 表7.4.1的基础上适当延长,延长时间不宜少于30s;也可先将 维、粉状外加剂和其他干料投入搅拌机干拌不少于30s,然后
7.4.3清洁过的搅拌机搅拌第一盘高强混凝土时,宜分别增加 10%水泥用量、10%砂子用量和适量外加剂,相应调整用水量, 保持水胶比不变,补偿搅拌机容器挂浆造成的混凝土拌合物中的 砂浆损失;未清理过的搅拌高水胶比混凝土的搅拌机用来搅拌高 强混凝土时,该盘混凝土宜增加适量水泥和外加剂,且水胶比不 应增大。
觉拌匀质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164的有关规定。
7.5.1运输高强混凝土的搅拌运输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 疑土搅拌运输车》JG/T5094的规定;翻斗车应仅限用于现场运 送珊落度小于90mm的混凝士拌合物。 7.5.2搅拌运输车装料前,搅拌罐内应无积水或积浆。 7.5.3高强混凝土从搅拌机装人搅拌运输车至卸料时的时间不 宜大于90min;当采用翻斗车时,运输时间不宜大于45min;运 输应保证浇筑连续性。 7.5.4搅拌运输车到达浇筑现场时,应使搅拌罐高速旋转 20s~30s后再将混凝土拌合物卸出。当混凝士拌合物因稠度原因 出罐困难而掺加减水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同品种减水剂: 2减水剂掺量应有经试验确定的预案; 3减水剂掺入混凝土拌合物后,应使搅拌罐高速旋转不少 于90s。
7.5.1运输高强混凝土的搅拌运输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凝土搅拌运输车》JG/T5094的规定;翻斗车应仅限用于 送落度小于90mm的混凝土拌合物
7.5.2搅拌运输车装料前,搅拌罐内应无积水或积浆
宜大于90min;当采用翻斗车时,运输时间不宜大于45n 输应保证浇筑连续性。
20s~30s后再将混凝土拌合物卸出。当混凝土拌合物因稠度原因 出罐困难而掺加减水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同品种减水剂; 2减水剂掺量应有经试验确定的预案; 3减水剂掺入混凝土拌合物后,应使搅拌罐高速旋转不少 于90s。
7.6.1高强混凝土浇筑前,应检查模板支撑的稳定
高强混凝土浇筑前,应检查模板支撑的稳定性以及接缝 情况,并应保证模板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失稳、不跑模
的密合情况,并应保证模板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失
于12°。 7.6.8在向上泵送高强混凝土过程中,当泵送间歇时间超过 15min时,应每隔4min~5min进行四个行程的正、反泵,且最 天间歇时间不宜超过45min;当向下泵送高强混凝土时,最大间 款时间不宜超过15min。 7.6.9当改泵较高强度等级混凝土时,应清空输送管道中原有 的较低强度等级混凝土。 7.6.10当高强混凝士自由倾落高度大于3m时,宜采用导管等
7.6.8在向上泵送高强混凝土过程中,当泵送间歇时间超过
15min时,应每隔4min~5min进行四个行程的正、反泵,且最 大间歇时间不宜超过45min;当向下泵送高强混凝土时,最大间 歇时间不宜超过15min。
7.6.11高强混凝土浇筑的分层厚
上构件中,与高强度等级构件间距不宜小于500mm;现浇对接 处可设置密孔钢丝网拦截混凝土拌合物,浇筑时应先浇高强度等 级混凝上,后浇低强度等级混凝士;低强度等级混凝工不得流人 高强度等级混凝土构件中,
奉振动作用半径,泵送高强混凝土每点振捣时间不宜超
20s,当混凝土拌合物表面出现泛浆,基本无气泡逸出,可视为 捣实;连续多层浇筑时,振捣棒应插人下层拌合物50mm进行 振捣。 7.6.14浇筑大体积高强混凝土时,应采取温控措施,温控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的规定。 7.6.15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卸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 宜超过表 7. 6.15 的规定
20s,当混凝土拌合物表面出现泛浆,基本无气泡逸出,可视为 捣实;连续多层浇筑时,振捣棒应插人下层拌合物50mm进行 振捣。
现行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的规定。 6.15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卸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 超过表 7. 6. 15的规定
表7.6.15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卸 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min)
7.7.1高强混凝土浇筑成型后,应及时对混凝土暴露面进行覆 盖。混凝土终凝前,应用抹子搓压表面至少两遍,平整后再次 覆盖。
7.7.2高强混凝土可采取潮湿养护,并可采取蓄水,
淋洒水或覆盖保湿等方式,养护水温与混凝土表面温度之间的温 差不宜大于20℃;潮湿养护时间不宜少于10d。
7.7.3当采用混凝土养护剂进行养护时,养护剂的
7.7.3当采用混凝土养护剂进行养护时,养护剂的有效保水率 不应小于90%,7d和28d抗压强度比均不应小于95%。养护剂 有效保水率和抗压强度比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 工程混凝土养护剂》JT/T522的规定。 7.7.4在风速较大的环境下养护时,应采取适当的防风措施。 7.7.5当高强混凝土构件或制品进行蒸汽养护时,应包括静停
不应小于90%,7d和28d抗压强度比均不应小于95%。 有效保水率和抗压强度比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工程混凝土养护剂》JT/T522的规定,
7.7.4在风速较大的环境下养护时,应采取适当的防风
升温、恒温和降温四个阶段。静停时间不宜小于2h,
不宜大于25℃/h,恒温温度不应超过80℃,恒温时间应通过试 验确定,降温速度不宜大于20℃/h。构件或制品出池或撤除养 护措施时的表面与外界温差不宜大于20℃。 7.7.6对于大体积高强混凝土,宜采取保温养护等温控措施: 混凝土内部和表面的温差不宜超过25℃,表面与外界温差不宜 大于20℃。 7.7.7当冬期施工时,高强混凝土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带模养护: 2混凝土受冻前的强度不得低于10MPa;
混凝土内部和表面的温差不宜超过25℃,表面与外界温差不宜 大于20℃。 7.7.7当冬期施工时,高强混凝土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带模养护; 2混凝土受冻前的强度不得低于10MPa; 3模板和保温层应在混凝土冷却到5℃以下再拆除,或在 混凝土表面温度与外界温度相差不大于20℃时再拆除,拆模后 的混凝土应及时覆盖; 4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标准值的70%时,可撤除 养护措施,
8.0.1高强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检验、拌合物性能检验和硬化 混凝土性能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士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4的规定。 8.0.2高强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应符合本规程第4章的规定; 半合物性能、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应符合本规程第5 章的规定。
A.0.1本方法适用于倒置落度筒中混凝土拌合物排空 测定。
0.2倒置落度筒排空试验应采用下列设备:
1倒置班落度筒:材料、形状和尺寸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混凝士班落度仪》JG/T248的规定,小口端应设置可快速开启 的封盖。 2台架:当倒置珊落度筒支撑在台架上时,其小口端距地 面不宜小于500mm,且落度筒中轴线应垂直于地面;台架应 能承受装填混凝土和插捣。 3捣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珊落度仪》JG/T 248的规定。 4秒表: 精度 0. 01s。 5小铲和抹刀。 A.0.3混凝土拌合物取样与试样的制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的有关 规定。 A.0.4 倒置落度筒排空试验测试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将倒置落度筒支撑在台架上,简内壁应湿润且无明水, 关闭封盖。 2用小铲把混凝土拌合物分两层装入筒内,每层捣实后高 度宜为筒高的1/2。每层用捣棒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插捣15 次:插捣应在横截面上均匀分布,插捣筒边混凝士时,捣棒可以 稍稍倾斜。插捣第一层时,捣棒应贯穿混凝土拌合物整个深度; 插捣第二层时,捣棒应插透到第一层表面下50mm。插捣完刮去 多余的混凝土拌合物,用抹刀抹平。
3打开封盖,用秒表测量自开盖至册落度筒内混凝土拌合 物全部排空的时间(tst),精确至0.01s。从开始装料到打开封盖 的整个过程应在150s内完成。 1.0.5试验应进行两次,并应取两次试验测得排空时间的平均 直作为试验结果,计算应精确至0.1s, A.0.6倒置落度筒排空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式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25 《混凝工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T193 26 《海砂混凝士应用技术规范》JGI206 27 《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21 28 《人工砂混凝士应用技术规程》JGJ/T241 29 《混凝士防冻剂》JC475 30 《混凝士珊落度仪》JG/T248 31 《混凝士用粒化电炉磷渣粉》JG/T317 32 《混凝十搅拌运输车》IG/T5094 33 《公路工程混凝土养护剂》IT/T522
高强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1.0.1近年来,高强混凝土及其应用技术迅速发展并逐步成熟, 在我国得到广泛应用,总结和归纳高强混凝土技术成果和应用经 验,制订高强混凝土技术标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高强混凝土的 健康发展
1.0.2由于高强混凝士强度等级高,因此其特性和有
求与常规的普通混凝土有所不同电子标准,原材料、混凝士性能、配合比 和施工的控制要求也比常规的普通混凝土严格。本规程是针对高 强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性能要求、施工和质量检验的专用 标准,可以指导我国高强混凝土的应用。 1.0.3与本规程有关的、难以详尽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1.1高强混凝土属于普通混凝土范畴,由于强度等
的技术特殊性,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将高 强混凝土列为特制品
2.1.2硅灰主要用于强度等级不低于C80的混凝土。
《砂浆、混凝土用硅灰》正在编制过程中,在其发布并实施之前, 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 18736中有关硅灰的规定
3.0.1本条规定了控制高强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长 期性能与耐久性能的基本原则。高强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包括珊落 度、扩展度、倒置期落度筒排空时间、落度经时损失、凝结时 旬、不离析和不泌水等;力学性能包括抗压强度、轴压强度、弹 性模量、抗折强度和劈拉强度等;长期性能与耐久性能主要包括 收缩、徐变、抗冻、抗硫酸盐侵蚀、抗氯离子渗透、抗碳化和抗 裂等性能
布线标准3.0.4高强混凝士经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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