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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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金属与石材幕墙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 的规定,同时应有出厂合格证。 3.1.2金属与石材幕墙所选用材料的物理力学及耐候性能应符 合设计要求。 3.1.3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耐候密封胶必须有与所接触材 料的相容性试验报告。橡胶条应有成分化验报告和保质年限证 书
3.1.5金属与石材幕墙所使用的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的有关规 定。
3.2.3石板的表面处理方法应根据环境和用途决定。
3.2.5幕墙石材的技术要求和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
钢管标准1石材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现行行业标准的规定: 1)《天然花岗石荒料》(JC204);
2)《大然花岗石建筑板材》(JC205)。 2石材的主要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 定: 1)《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干燥,水饱和、冻融循环后压 缩强度试验方法》(GB9966.1); 2)《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弯曲强度试验方法 (GB 9966.2) ; 3)《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体积密度、真密度、真气孔 率、吸水率试验方法》(GB9966.3); 4)《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耐磨性试验方法 (GB 9966.5) ; 5)《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耐酸性试验方法 (GB 9966.6) 。
3.2.6石材表面应采用机械进行加工,加工后的表画
水冲洗或用水和刷子清理,严禁用溶剂型的化学清洁剂 材。
3.3.1幕墙采用的不锈钢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材,其技术要求
3.3.1 据墙采用的不锈钢直果用奥氏体不锈钢材,其技不要求 和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1不锈钢材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 定: 1)《不锈钢冷轧钢板》(GB/T3280); 2)《不锈钢棒》(GB/T1220); 3)《不锈钢冷加工钢棒》(GB/T4226); 4)《不锈钢和耐热钢冷轧带钢》(GB4239): 5)《不锈钢热轧钢板》(GB/T4237); 6)《冷顶锻用不锈钢丝》(GB/T4232) 7)《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GB/T1184)。 2不锈钢材主要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
规定: 1)《金属弯曲试验方法》(GB/T232); 2)《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 3.3.2幕墙采用的非标准五金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 合格证。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 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6)和《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 钢螺母》(GB/T3098.15)的规定。 3.3.3幕墙采用的钢材的技术要求和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的规定: 1钢材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1)《碳素结构钢》(GB/T700); 2)《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 3)《合金结构钢》(GB/T3077); 4)《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5)《碳素结构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 (GB/T 912); 6)《碳素结构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及钢带》 (GB/T 3274); 7)《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尺寸、外型、重量及充许偏差》 (GB/T 6728); 8)《冷拔无缝异型钢管》(GB/T3094); 9)《高耐候结构钢》(GB/T4171); 10)《焊接结构用耐候钢》(GB/T4172)。 2钢材主要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3.3.1条第2款 的规定。 3.3.4钢结构幕墙高度超过40m时,钢构件宜采用高耐候结构 钢,并应在其表面涂刷防腐涂料。 3.3.5钢构件采用冷弯薄壁型钢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的有关规定外,其壁厚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I18)的有关规定外,其壁 得小于3.5mm,强度应按实际工程验算,表面处理应符合
规范第6.2.4条的规定。
3.3.6幕墙采用的铝合金型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 筑型材》(GB/T5237.1)中有关高精级的规定;铝合金的表面 处理层厚度和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GB/T5237.2~5237.5)的有关规定。 3.3.7幕墙采用的铝合金板材的表面处理层厚度及材质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幕墙》(JG3035)的有关规定。 3.3.8铝合金幕墙应根据幕墙面积、使用年限及性能要求,分 别选用铝合金单板(简称单层铝板)、铝塑复合板、铝合金蜂窝 板(简称蜂窝铝板):铝合金板材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设计的 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3.3.9根据防腐、装饰及建筑物的耐久年限的要求,对铝合金 板材(单层铝板、铝塑复合板、蜂窝铝板)表面进行氟碳树脂处 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氟碳树脂含量不应低于75%;海边及严重酸雨地区,可 采用三道或四道氟碳树脂涂层,其厚度应大于40um;其他地 区,可采用两道氟碳树脂涂层,其厚度应大于25μm; 2氟碳树脂涂层应无起泡、裂纹、剥落等现象。 3.3.10单层铝板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幕墙用单层 铝板厚度不应小于2.5mm: 1)《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GB/T3880): 2)《变形铝及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GB/T16474); 3)《变形铝及铝合金状态代号》(GB/T16475)。 3.3.11铝塑复合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铝塑复合板的上下两层铝合金板的厚度均应为0.5mm, 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塑复合板》(GBT17748)规定 的外墙板的技术要求;铝合金板与夹心层的剥离强度标准值应大 于7N/mm; 2幕墙选用普通型聚乙烯铝塑复合板时,必须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
3.3.10单层铝板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辜
1铝塑复合板的上下两层铝合金板的厚度均应为0.5mm, 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塑复合板》(GB/T17748)规定 的外墙板的技术要求;铝合金板与夹心层的剥离强度标准值应大 于7N/mm; 2幕墙选用普通型聚乙烯铝塑复合板时,必须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I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3.3.12蜂窝铝板应符合下列
1应根据幕墙的使用功能和耐久年限的要求,分别选用 厚度为10mm、12mm、15mm、20mm和25mm的蜂窝铝 板; 2厚度为10mm的蜂窝铝板应由1mm厚的正面铝合金 板、0.5~0.8mm厚的背面铝合金板及铝蜂窝黏结而成;厚 度在10mm以上的蜂窝铝板,其正背面铝合金板厚度均应 为1mmo
3.4.1幕墙采用的橡胶制品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 密封胶条应为挤出成型,橡胶块应为压模成型。 3.4.2密封胶条的技术要求和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 准的规定:
密封胶条应为挤出成型,橡胶块应为压模成型。 3.4.2密封胶条的技术要求和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 准的规定: 1密封胶条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 定: 1)《橡胶与乳胶命名》(GB5576); 2)《建筑橡胶密封垫预成型实心硫化的结构密封垫用材料规 范》(GB 10711); 3)《工业用橡胶板》(GB/T5574); 4)《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剂》(JC486); 5)《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JC485)。 2密封胶条主要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 规定: 1)《硫化橡胶或热塑橡胶撕裂强度的测定》(GB/T529); 2)《硫化橡胶邵尔A硬度试验方法》(GB/T531); 3)《硫化橡胶密度的测定》(GB/T533)。 3.4.3幕墙应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其性能应符合表
3.5.1幕墙应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结构密封胶分单 组分和双组分,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 封胶》(GB16776)的规定。 3.5.2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单组分或双组分的硅酮 结构密封胶,并应有保质年限的质量证书。用于石材幕墙的硅酮 结构密封胶还应有证明无污染的试验报告。 3.5.3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 耐候密封胶配套使用。
4性能与构造4.1般规定4.1.1金属与石材幕墙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建筑设计立面要求和技术经济能力,选择金属或石材幕墙的立面构成、结构型式和材料品质。4.1.2金属与石材幕墙的色调、构图和线型等立面构成,应与建筑物立面其他部位协调。4.1.3石材幕墙中的单块石材板面面积不宜大于1.5m。4.1.43金属与石材幕墙设计应保障幕墙维护和清洗的方便与安 全。4.2幕墙性能4.2.1幕墙的性能应包括下列项目:1风压变形性能;2雨水渗漏性能;3空气渗透性能;4平面内变形性能;5保温性能;6隔声性能;7耐撞击性能。4.2.2幕墙的性能等级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建筑物的高度、体型及周围环境进行确定。4.2.3幕墙构架的立柱与横梁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钢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1/300(1为立柱或横梁两支点间的跨度),绝对挠度不应大于15mm;铝合金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1/180,绝对挠度不应大于20mmc11
不应发生雨水渗漏。其雨水渗漏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2.5有热工性能要求时,幕墙的空气渗透性能应符合
4.2.6幕墙的平面内变形性能
1平面内变形性能可用建筑物的层间相对位移值表示;在 设计允许的相对位移范围内,幕墙不应损坏; 2平面内变形性能应按主体结构弹性层间位移值的3倍进 行设计。
1幕墙构架的立柱与横梁的截面形式宜按等压原理设计。 2单元幕墙或明框幕墙应有泄水孔。有霜冻的地区,应采 用室内排水装置;无霜冻地区,排水装置可设在室外,但应有防 风装置。石材幕墙的外表面不宜有排水管。 3米用无硅酮耐候密封胶设计时,必须有可靠的防风雨措 施。 4.3.2幕墙中不同的金属材料接触处,除不锈钢外均应设置耐 热的环氧树脂玻璃纤维布或尼龙12垫片。 4.3.3幕墙的钢框架结构应设温度变形缝。 4.3.4幕墙的保温材料可与金属板、石板结合在一起,但应与 主体结构外表面有50mm以上的空气层。 4.3.5上下用钢销支撑的石材幕墙,应在石板的两个侧面或在 石板背面的中心区另采取安全措施,并应考虑维修方便。 4.3.6上下通槽式或上下短槽式的石材幕墙,均宜有安全措施 并应考虑维修方便。
4.3.7小单元幕墙的每一块金属板构件、石板构件都应是独立
通过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5mm。
过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5mm。
4.3.9主体结构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幕墙设计 应保证外墙面的功能性和完整性。
4.3.9主体结构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幕墙设计
4.4幕墙防火与防雷设计
4.4.1金属与石材幕墙的防火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层应采取隔离措施,并应根据防火材料的耐火极限 快定防火层的厚度和宽度,且应在楼板处形成防火带; 2幕墙的防火层必须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 的耐热钢板,不得采用铝板: 3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防火密封胶;防火密封胶应有 法定检测机构的防火检验报告。 4.4.2金属与石材幕墙的防雷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在幕墙结构中应自上而下地安装防雷装置,并应与主体 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2导线应在材料表面的保护膜除掉部位进行连接: 3幕墙的防雷装置设计及安装应经建筑设计单位认可。
5.1.1金属与石材幕墙应按围护结构进行设计。幕墙的主要构 件应悬挂在主体结构上,幕墙在进行结构设计计算时,不应考虑 分担主体结构所承受的荷载和作用,只应考虑承受直接施加于其 上的荷载与作用。 5.1.2幕墙及其接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相对于主 体结构的位移能力。幕墙构架立柱的连接金属角码与其他连接件 应采用螺栓连接,螺栓垫板应有防滑措施。 5.1.3抗震设计要求的幕墙,在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经修理后 幕墙应仍可使用;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幕墙骨架不得脱落。 5.1.4幕墙构件的设计,在重力荷载、设计风荷载、设防烈度 地震作用、温度作用和主体结构变形影响下,应具有安全性。 5.1.5幕墙构件应采用弹性方法计算内力与位移,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式中 。一一荷载或作用产生的截面最大应力设计值: f一一一材料强度设计值; S一荷载或作用产生的截面内力设计值; R一一构件截面承载力设计值:
i 由荷载或作用标准值产生的位移或挠 Lu 位移或挠度允许值。
1进行幕墙构件、连接件和预理件承载力计算时: 重力荷载分项系数G:1.2 风荷载分项系数w:1.4 地震作用分项系数E:1.3 温度作用分项系数T:1.2 2进行位移和挠度计算时: 重力荷载分项系数YG:1.0 风荷载分项系数w:1.0 地作用分项系数E:1.0 温度作用分项系数 T:1.0
重力荷载分项系数G:1.2 风荷载分项系数w:1.4 地震作用分项系数YE:1.3 温度作用分项系数T:1.2 2进行位移和挠度计算时: 重力荷载分项系数G:1.0 风荷载分项系数w:1.0 地震作用分项系数YE:1.0 温度作用分项系数 T:1.0
5.1.7当两个及以上的可变荷载或作用(风荷载、地震作用和 温度作用)效应参加组合时,第一个可变荷载或作用效应的组合 系数应按1.0采用;第二个可变荷载或作用效应的组合系数可按 0.6采用;第三个可变荷载或作用效应的组合系数可按0.2采 用。 5.1.8结构设计时,应根据构件受力特点、荷载或作用的情况 和产生的应力(内力)作用的方向,选用最不利的组合。荷载和 作用效应组合设计值,应按下式采用
和产生的应力(内力)作用的方向,选用最不利的组合。荷载和 作用效应组合设计值,应按下式采用:
YGSG+ YwyWSW+ YEYESE+ YTHTSI
分别为风荷载、地震作用和温度作用效应 的组合系数。应按本规范第5.1.7条的规 定取值。 形和挠度计算时,均应采用荷载或作用的 进行组合:
u=uGk ( u= uGk + uwk 或 u= uwk ( u=uGk + uwk+0.6uEk 或 u=uwk +0.6uEk
组合后的构件位移或变形; ik、uwk、uEk 分别为重力荷载、风荷载和地震作用标准 直产生的位移或变形。 10 当构件在两个方向均产生挠度时,应分别计算各方向的 ux、uy,ux和 u,均不应超过挠度允许值[u]:
5.1.10当构件在两个方向均产生挠度时,应分别计算各方向 尧度 ux、uy,ux和 u,均不应超过挠度允许值[ul]:
ux<[u] u<[u]
5.1.11组合幕墙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时,其黏结宽度和厚度计
5.1.11组合幕墙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时,其黏结宽度和厚度计 算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的有 关规定进行。
5.2.1幕墙材料的自重标准值应按下列数值采月
5.2.1幕墙材料的自重标准值应按下列数值采用
矿棉、玻璃棉、岩棉 0.5~1.0kN/m3 钢材 78.5kN/m3 花岗石 28.0kN/m3 铝合金 28.0kN/m3
矿棉、玻璃棉、岩棉 钢材 花岗石 铝合金
矿棉、 钢材 花岗石 铝合金
0.5~1.0kN/m 78.5kN/m3 28.0kN/m3 28.0kN/m3
板材单位面积重力标准值(N/m)
5.2.3作用于幕墙上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且不应小 于 1.0kN/m:
wWk= βgzuzuswo
式中Wk—作用于幕墙上的风荷载标准值(kN/m); βgz阵风系数,可取 2.25; 用,斜幕墙风荷载体型系数可根据实际情况,按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I9)的 规定采用。当建筑物进行了风洞试验时,幕墙的 风荷载体型系数可根据风洞试验结果确定; 构荷载规范》(GBI9)的规定采用: 。基本风压(kN/m),应根据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结构荷载规范》(GBI9)的规定采用。 24慕墙进行温度作用效应计管时所采用的慕墙年温度变
5.2.5垂直于幕墙平面的分布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
式中 qEk 垂直于幕墙平面的分布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kN/m);
G幕墙构件(包括板材和框架)的重量(kN); A幕墙构件的面积(m); 0.04:7度抗震设计时可取0.08:8度抗震设计 时可取0.16; βE一动力放大系数,可取5.0。 .6平行于幕墙平面的集中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Pek = βeα max G
式中PEk——平行于幕墙平面的集中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kN); G一幕墙构件(包括板材和框架)的重量(kN): 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可按本规范第5.2.5条的 规定采用; βe~一动力放大系数,可取5.0。 5.2.7幕墙的主要受力构件(横梁和立柱)及连接件、锚固件 所承受的地震作用,应包括由幕墙面板传来的地震作用和由于横 梁、立柱自重产生的地震作用。 计算横梁和立柱自重所产生的地震作用时,地震影响系数最 大值αmax可按本规范第5.2.5条的规定采用。
表 5.3.1 铝合金型材的强度设计值(MPa)
5.3幕墙材料力学性能
铝合金型材的强度设计值(MPa)
层铝合金板的强度设计值应按
单层铝合金板强度设计值(MPa)
铝塑复合板强度设计值(MPa)
蜂窝铝板强度设计值(MPa)
表 5.3.5 不锈钢板的强度设计值(MPa
锈钢板的强度设计值(MPa)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MPa
5.3.7花岗石板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应依据其弯曲强度试验的 弯曲强度平均值fm决定,抗弯强度设计值、抗剪强度设计值应 按下列公式计算:
fg1 = fun/2.15 fg2 = fgm /4.30
式中fg1一 花岗石板抗弯强度设计值(MPa); fg—花岗石板抗剪强度设计值(MPa); fgm一一花岗石板弯曲强度平均值(MIPa)。 弯曲强度试验中任一试件的弯曲强度试验值低于8MPa时 该批花岗石板不得用于幕墙。 5.3.8钢结构连接强度设计值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采用。 5.3.9幕墙材料的弹性模量可按表5.3.9采用,
材料的弹性模量(MPa)
幕墙材料的泊松比应按表5.3
材料的线膨胀系数(1℃)
5.4.1单层铝板、蜂窝铝板、铝塑复合板和不锈钢板在制作构 件时,应四周折边。铝塑复合板和蜂窝铝板折边时应采用机械刻 槽,并应严格控制槽的深度,槽底不得触及面板。 5.4.2金属板应按需要设置边肋和中肋等加劲肋,铝塑复合板 折边处应设边肋。加劲肋可采用金属方管、槽形或角形型材。加 劲肋应与金属板可靠连结,并应有防腐措施。
5.4.3金属板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板在风荷载或地震作用下的最大弯曲应力标准值应 分别按下式计算。当板的度大于板厚时,应按本条第4款的规 定考虑大挠度的影响。
6mwkl? Qwk= t2 6 mq Ek 12 CEk 12
漆包线标准一金属板的厚度(mm)。
表 5.4.3 折减系数
Wka (wk +0.6qEk) a = 或6= Et4 Et4
式中 k 风荷载标准值(MPa); qEk 垂直于板面方向地震作用标准值(MPa); 金属板区格短边边长(mm); t一 一 金属板厚度(mm); E一金属板的弹性模量(MPa)。 5当进行板的挠度计算时,也应考虑大挠度的影响,按小 挠度公式计算的挠度值也应乘以折减系数。 5.4.4由肋所形成的板区格,其四边支承型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沿板材四周边缘:简支边; 2中肋支承线:固定边。 5.4.5金属板材应沿周边用螺栓固定于横梁或立柱上,螺栓直 径不应小于4mm,螺栓的数量应根据板材所承受的风荷载和地 震作用经计算后确定。 5.4.6金属板材的边肋截面尺寸应按构造要求设计。单跨中肋 应按简支梁设计,中肋应有足够的刚度,其挠度不应大于中肋跨 度的 1/300。 5.4.7金属板面作用的荷载应按三角形或梯形分布传递到肋上
5.4.6金属板材的边肋截面尺寸应按构造要求设计。单跨 应按简支梁设计,中肋应有足够的刚度,其挠度不应大于中 度的 1 /300。
5.4.7金属板面作用的荷载应
硬度标准图5.4.7板面荷载向肋的传递 (α)方板:(6)矩形板
5.5.1用于石材幕墙的石板,厚度不应小于25mmc 5.5.2钢销式石材幕墙可在非抗震设计或6度、7度抗震设计幕 墙中应用,幕墙高度不宜大于20m,石板面积不宜大于1.0m。钢 销和连接板应采用不锈钢。连接板截面尺寸不宜小于40mm× 4mm。钢销与孔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6.3.2条的规定。
5.5.1用于石材幕墙的石板,厚度不应小于25m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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