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博览建筑评价标准 GBT51148-2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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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人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 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 能源的统称。
不同手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 雨水、海水等。
照明设计标准2.0.6可再利用材料
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
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3.1.1绿色博览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
3.1.1绿色博览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 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 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3.1.2绿色博览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
3.1.3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
确定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 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 告和相关文件。
报告、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对申请运行评 价的建筑,尚应进行现场考察。
3.2.1绿色博览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应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 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 镜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7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 制项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
3.2.2设计评价时,不应对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
评价,但可预评相关条文。运行评价应包括7类指标。 3.2.3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 评定结果为分值。
评价,但可预评相关条文。运行评价应包括7类指标。
绿色博览建筑评价应按总得
3.2.5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的总分均为100分。7类指标各
自的评分项得分Q1、Q2、Q3、Q、Q5、Q6、Q应按参评建筑该 类指标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再 乘以100分计算,
ZQ=WQ+WQ+WQ+WQ+WQ+Q WQ+Q:
绿色博览建筑各类评价指标的
3.2.8绿色博览建筑应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 3个等级的绿色博览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 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当绿色博览建筑总得分 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博览建筑等级应分别评为 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博览建筑各类评价指标体系的得 分统计可按本标准附录A进行记录。绿色博览建筑评价得分汇 总及评价结果可按本标准附录B进行记录
4.1.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 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4.1.2场地不应有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不 应有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且不应有电磁辐射 含氮土壤等危害。
4.1.4建筑规划布局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4.2.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17分,按下列规则分 别评分: 1博物馆建筑的容积率:达到0.5:得5分:达到0.8,得 9分;达到1.3,得13分;达到1.5,得17分; 2展览建筑的容积率:达到0.3,得5分;达到0.5,得9 分;达到0.8,得13分;达到1.0,得17分。 4.2.2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9分,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博物馆建筑的绿地率:达到25%,得2分;达到30%
4.2.2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9分,按下列
则分别评分: 1博物馆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达到 0.4,得3分;达到0.6,得6分: 2展览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达到0.2 得3分;达到0.4,得6分
为3刀: 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天于0.2,得2分; 2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 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得2分; 3装饰性夜景照明只在重大节假日使用,展览建筑举办灯 光展时对周边无影响,得1分。 4.2.5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的有关规定。布展、撤展的装、卸货噪声对周边无影 响,进行有噪声的展览时对周边无影响。评价分值为4分。 4.2.6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 通风。评价总分值为4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冬李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场地内人主要活动区域风 速低于5m/s,且风速放大系数小于2,得2分: 2过渡李、夏李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场地内人主要活 动区域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2分。 4.2.7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 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博物馆建筑红线范围内室外活动场地有养木,构筑物遍 阴措施的面积达到10%,得1分;达到20%,得2分; 2展览建筑红线范围内室外活动场地有乔木、构筑物遮阴 措施的面积达到5%,得1分;达到10%,得2分; 3博览建筑的地面机动车停车位有养木、构筑物遮阴措施
4.2.7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
1博物馆建筑红线范围内室外活动场地有养木,构筑物遍 阴措施的面积达到10%,得1分;达到20%,得2分; 2展览建筑红线范围内室外活动场地有养木、构筑物遮阴 措施的面积达到5%,得1分;达到10%,得2分; 3博览建筑的地面机动车停车位有乔木、构筑物遮阴措施
的面积达到70%,得2分; 4博览建筑超过70%的硬质铺装地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 为0.3~0.7,得2分;超过70%的建筑非绿化屋面的太阳辐射 支射系数不低于0.4,再得2分
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
4.2.8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其有便提的联系,评价总分值为10 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得 2分; 2场地出入口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得 2分; 3场地出人口步行距离500m范围内设有2条或2条以上 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得2分; 4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2分; 5设有摆渡车或提供公共自行车用于近距离交通,得2分。 4.2.9场地内采用无障碍设计,评价总分值为4分,按下列规 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建筑场地与建筑内无障碍设计合理,无障碍设施齐全, 得3分; 2建筑主要出人口设置平坡出入口,得1分。 4.2.10合理设置停车场所,评价总分值为9分,按下列规则分 别评分并累计: 1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使用合理、方便出入,且有 遮阳防雨措施,得2分; 2展览建筑场地内设有自行车专用道,且自行车能就近抵 达各展馆,得2分; 3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满足下列要求中3项,得3 分;满足4项,得5分: 1)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等方式节约
集约用地; 2)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 用效率; 3)合理设计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大型 车和小型车停车位分设; 4)设有中转停车场; 5)合理组织人流、车流、物流,布展期和展期不影响周 边道路交通。
2)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 用效率; 3)合理设计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大型 车和小型车停车位分设: 4)设有中转停车场; 5)合理组织人流、车流、物流,布展期和展期不影响周 边道路交通。 4.2.11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价总分值为6分。提供下列服 务中3项,得3分:提供4项,得6分: 1)建筑兼容2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功能; 2)配套辅助设施共同使用、资源共享; 3)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 4)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 5)有观众休息场所,有充足的座椅; 6)公众区域女厕所的大便器配置数量不低于现行行业标 准《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6和《展览建筑设计 规范》JG218配置标准的1.25倍:或设有不低于女 则所大便器配置标准的25%的无性别厕所
4.2.12保护场地生态环境,评价总分值为3分,按下列规则分 别评分并累计: 1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得1分; 2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或改造后采 取生态恢复或生态补偿措施,得1分; 3采取表层土利用措施,收集、改良并利用用地面积30% 以上的表层土,得1分。
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下凹的室外硬质铺装场地等有 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硬质铺装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 比例达到30%,得2分; 2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 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得1分: 3博物馆建筑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 30%,得3分; 4展览馆建筑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 10%,或不低于70%的室外机动车停车位采用镂空透水铺装, 得3分。
4.2.14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
量控制,评价总分值为3分。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5%, 得2分;达到70%,得3分。
6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采用乔、灌、草 结合的复层绿化,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 求,得3分; 2采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方式,屋顶绿化面积占屋顶 可绿化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或外墙垂直绿化面积占10m以 下外墙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5%,得3分
5.1.1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 性条文的规定。
5.2.1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对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窗墙
5.2.1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对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窗墙 比及屋顶透明部分比例等进行优化设计,评价分值为4分。 5.2.2外窗、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风 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设玻璃幕墙且不设外窗的建筑,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口 开启面积比例达到4%,得4分;达到8%,得6分; 2设外窗且不设玻璃幕墙的建筑,外窗可开后面积比例达 到30%,得4分;达到35%,得6分; 3设玻璃幕墙和外窗的建筑,对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和列 窗分别按本条第1款和第2款进行评价,得分取两项得分的平 均值。
5.2.3严寒地区、寒冷地区的建筑主入口避开冬
得2分;主人口设有门斗或双层自动门等防风措施,得2分。评 价总分值为4分
价总分值为4分。 5.2.4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 则评分: 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比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GB50189规定的提高幅度达到5%,得4分;达到
5.2.4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 则评分:
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比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 没计标准》GB50189规定的提高幅度达到5%,得4分;达到 10%,得8分; 2供暖空调全年计算负荷比参照建筑降低幅度达到5%: 得4分;达到10%,得8分
5.2.5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比现行国家标准《公 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规定提高或降低幅度满足表 5.2.5的要求,评价分值为3分
5.2.5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比现行国家标准《公
表5.2.5冷、热源机组能效指标比现行国家标准《公共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提高或降低幅度
5.2.6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和通风空调系经
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GB50189等的有关规定,且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 电输冷(热)比比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设计规范》GB50736规定值低20%,评价分值为5分。
少室外气候对室内环境的影响,得2分;恒温恒湿的范 内基准参数和精度要求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合理、恰当: 评价总分值为4分。
5.2.8展览建筑的日常办公和展览空间的暖通空调系统分别独
立设置,得3分;在严寒或寒冷地区,展览空间在冬季 间设置值班供暖系统或防冻措施,得2分。评价总分值
降低暖通空调系统能耗,评价总分值为12分,按下列规则分别 评分并累计: 1区分房间的朝向,按不同的室内环境要求、不同的使用 时间、调节要求划分并设置空调系统,得2分; 2通过CFD模拟技术,超过8m的高大空间合理采用地板 采暖或/和分层空调、置换通风的采暖空调形式,得2分; 3在严寒或寒冷地区,外区设置供暖系统在非工作时间实 现值班供暖,得2分; 4公共空间在过渡季节应设置可变新风量通风系统,或机 械通风系统,得2分; 5公共空间在冬夏季设计工况下能够按照实际使用人数调 整最小新风量,得2分: 6排风热回收系统设计合理并运行可靠,得2分: 7采用其他有效降低暖通空调系统能耗的措施,得2分。
系统,采取各种暖通空调节能措施,使暖通空调系统能耗较参照 建筑降低幅度达到5%,得2分;达到10%,得4分;达至到
得6分。评价总分值为6分。 1合理选配空调冷、热源机组台数与容量,得2分;租 勿的使用特性,分别给出不同使用工况条件下合理的系统 各,得2分。评价总分值为4分
5.2.12公共场所的照明设计应优先利用天然采光,并采取分 区、分组、定时、感应等节能自动控制措施,评价总分值为6 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停车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 没计优先利用天然采光,并采取节能控制措施。得3分。 2陈列/展览厅照明设计采取节能控制措施。得3分
5.2.12公共场所的照明设计应优先利用天然采光,开采取分 区、分组、定时、感应等节能自动控制措施,评价总分值为6 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停车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 设计优先利用天然采光,并采取节能控制措施。得3分。 2陈列/展览厅照明设计采取节能控制措施。得3分。 5.2.13照明功率密度值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 准》GB50034规定的自标值,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 分别评分并累计: 1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自标值,得4分; 2所有区域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均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得4分。 5.2.14合理选择电梯和自动扶梯,并合理采取电梯群控、扶梯 自动后停等节能控制措施,评价分值为2分。 5.2.15合理选用节能型电气设备,评价总分值为5分,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三相配电变压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 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的节能评价值要求,得2分: 2水泵、风机等设备所选用的电动机及其他电气装置满足
5.2.13照明功率密度值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
5.2.14合理选择电梯和自动扶梯,并合理采取电梯群控、扶梯
柏配电变压器满定现行国家标准《三柏配电变压器能 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的节能评价值要求,得2分; 2水泵、风机等设备所选用的电动机及其他电气装置满足 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得2分; 3配电干线电缆按经济电流密度设计选择,得1分
5.2.16合理采用蓄冷蓄热系统,评价分值为4分。
1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用热水比例不低于40%,得2 分;每提高20%加1分。最高得5分。 2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空调用冷量达到10%或供热量达到 20%,得4分;空调供冷每提高5%或供热量每提高10%加2 分。最高得10分。 3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电量比例不低于0.5%,得4分: 每提高0.5%加2分,最高得10分
1.1 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 1.2 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 1.3 应采用节水器具。
6.2.1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 计标准》GB50555中的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C 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建筑平均日用水量小于节水用水定额的上限值、不小于 中间值要求,得4分; 2建筑平均日用水量小于节水用水定额的中间值、不小于 下限值要求,得7分; 3建筑平均日用水量小于节水用水定额的下限值要求,得 10分。 6.2.2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 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 好的管材、管件,得2分; 2室外埋地管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得2分; 3设计阶段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安装分级计量水表;运 行阶段,提供用水量计量情况和管网漏损检测、整改的报告,得 6分。
6.2.3给水系统无超压出流现象,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 规则评分: 1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大于0.30MPa但大于0.20MPa,得 3分; 2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天于0.20MPa,且不小于用水器具要 求的最低工作压力,得8分。 5.2.4设置用水计量装置,评价总分值为9分,按下列规则分 别评分并累计: 1按使用用途,对展位、卫生间、厨房、空调系统、绿化 景观等用水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得3分; 2按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 量,得3分: 3米用远传水表,得3分。 6.2.5公用浴室采取节水措施,评价总分值为4分,按下列规 则评分: 1采用带恒温控制和温度显示功能的冷热水混合淋浴器 得2分; 2采用带有感应开关、延时自闭阀、脚踏式开关等装置的 林浴器,得4分。 5.2.6设置管道直饮水系统或未端处理装置时,采取节水措施 评价总分值为5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管道直饮水系统的净水设备产水率不低于70%,得 2分; 2对净水设备排出的浓水进行回收利用,得3分。
评价总分值为5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管道直饮水系统的净水设备产水率不低于70%,得 2分; 2对净水设备排出的浓水进行回收利用,得3分
6.2.7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评价总分值为15 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用水效率等级达到三级,得10分; 2用水效率等级达到二级,得15分
6.2.8绿化灌溉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下 列规则评分: 1采用节水灌溉系统,得4分: 2在采用节水灌溉系统的基础上,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 雨天关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或种植无需永久灌溉植物,得 6分
2在采用节水灌溉系统的基础上,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 雨天关团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或种植无需永久灌溉植物,得 6分。 6.2.9空调设备或系统采用节水冷却技术,评价总分值为10 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循环冷却水系统设置水处理措施;采取加大集水盘、设 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的方式,避免冷却水泵停泵时冷却水溢出: 得6分; 2运行时,冷却塔的蒸发耗水量占冷却水补水量的比例不 低于80%,得10分; 3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得10分。 6.2.10除卫生器具、绿化灌溉、冷却塔外的其他用水采用了节 水技术或措施,评价总分值为5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其他用水的50%及以上采用了节水技术或措施,得 3分; 2其他用水的80%及以上采用了节水技术或措施,得 5分
6.2.9空调设备或系统采用节水冷却技术,评价总分值为10
水技术或措施,评价总分值为5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其他用水的50%及以上采用了节水技术或措施,得 3分; 2其他用水的80%及以上采用了节水技术或措施,得 5分。
6.2.11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 分别评分并累计: 1绿化灌溉、场地冲洗、洗车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 量占其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80%,得3分: 2冲厕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其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 50%,得5分。 6.2.12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总分值为5分,按下 列规则评分:
1冷却水补水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 博物馆建筑不低于10%,展览建筑不低于5%,得3分; 2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 博物馆建筑不低于30%,展览建筑不低于15%,得4分; 3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 博物馆建筑不低于50%,展览建筑不低于25%,得5分。 6.2.13结合雨水利用设施进行景观水体设计,景观水体利用雨 水的补水量大于其水体蒸发量的60%,且采用生态水处理技术 呆障水体水质,评价总分值为5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 累计: 1对进入景观水体的雨水采取控制面源污染的措施,得 2分
1冷却水补水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 博物馆建筑不低于10%,展览建筑不低于5%,得3分; 2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 博物馆建筑不低于30%,展览建筑不低于15%,得4分; 3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 博物馆建筑不低于50%,展览建筑不低于25%,得5分。 6.2.13结合雨水利用设施进行景观水体设计,景观水体利用雨 水的补水量大于其水体蒸发量的60%,且采用生态水处理技术 呆障水体水质,评价总分值为5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 累计: 1对进人景观水体的雨水采取控制面源污染的措施,得 2分; 2利用水生动、植物进行水体净化,得3分。
6.2.13结合雨水利用设施进行景观水体设计,景观水体利用雨 水的补水量大于其水体蒸发量的60%,且采用生态水处理技术 保障水体水质,评价总分值为5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 累计: 1对进人景观水体的雨水采取控制面源污染的措施,得 2分; 2利用水生动、植物进行水体净化,得3分
7.1.1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
7.1.2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 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 7.1。3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装饰性构件的工程造价不应超 过工程总造价的1%
7.1.3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装饰性构件的工程造价不应超 过工程总造价的1%
7.2.1择优选用建筑形体,评价总分值为9分。根据现行国家
7.2.1择优选用建筑形体,评价总分值为9分。根据现行国家
7.2.1择优选用建筑形体,评价总分值为9分。根据现行国家
7.2.1择优选用建筑形体,评价总分值为9分。根据现行国家 示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的建筑形体规则性评 分,建筑形体不规则,得6分;建筑形体规则,得9分。 7.2.2对地基基础、结构体系、结构构件进行优化设计,达到 节材效果,评价总分值为5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对地基基础进行节材优化设计,得2分; 2)对结构体系进行节材优化设计,得2分; 3)对结构构件进行节材优化设计,得1分。 2展览建筑: 1)对地基基础进行节材优化设计,得1分; 2)对结构体系进行节材优化设计,得2分: 3)对结构构件进行节材优化设计,得2分。
1)对地基基础进行节材优化设计,得2分; 2)对结构体系进行节材优化设计,得2分: 3)对结构构件进行节材优化设计,得1分 2展览建筑: 1)对地基基础进行节材优化设计,得1分; 2)对结构体系进行节材优化设计,得2分: 3)对结构构件进行节材优化设计,得2分
1博物馆建筑的公众区域,展览馆建筑的公共服务空间采 用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6分; 2所有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10分。 7.2.4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评 价总分值为5分。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达到30%时,得3 分:达到50%时,得4分:达到80%时,得5分
件用量比例达到5%时,得3分;达到15%时,得4分 %时,得5分。
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达到 60%时,得6分;达到70%时,得8分;达到90%时,得10分 7.2.8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评价总分值为10分。 7.2.9建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评价总分值为5分。建筑砂浆 采用预拌砂浆的比例达到50%,得3分;达到100%,得5分。 7.2.10合理采用高强建筑结构材料,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 下列规则评分:
1)400MPa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的比例达到30%时, 得4分;达到50%时,得6分;达到70%时,得8 分;达到90%时,得10分。 2)混凝竖向承重结构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C50混凝士 用量占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达到50%, 得10分。 2钢结构:Q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钢材总量的比例
1 合理采用清水混凝土,得2分: 2 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外立面材料:得2分; 3 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得1分。
8.1.1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并应满足现行行 业标准《展览建筑设计规范》JGJ218和《博物馆建筑设计规 范》JGJ66的有关要求,
成相邻两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楼板撞击声隔声性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 要求,并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有关要求
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 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博物馆藏品库房设计参数 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66的有关 要求。
8.1.5在室内设计温、湿度条件下,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 结露。
8.1.5在室内设计温、湿度条件下,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
8.1.7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
染物浓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 的有关规定。博物馆藏品库房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6的有关规定。
8.2.1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
8.2.1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 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标准规定值,评价总分值 为6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噪声级达到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 得3分:
2噪声级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6分。
1构件及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达到现行国家标 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 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得3分: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 5分。 2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 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 平均值,得3分: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4分。 8.2.3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功能安排合理,减少排水噪声,减少 相邻空间的噪声十扰以及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影响,评价分值为4分 4能E
8.2.4多功能厅、接待大厅、大型会议室和其他有声学要求的
重要房间应进行专项声学设计,满足相应功能要求,评 3分。
8.2.5展览建筑展厅室内装修采用吸声措施:博物馆
同时间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 长要求密封圈标准,评价分值为2分
8.2.6博物馆建筑应有光环境的专业设计,满足相应的功能需
8.2.6博物馆建筑应有光环境的专业设计,满足相应的功能需
求。展览建筑展厅内的展览区域照明均习度不小于0.7,评价分 值为3分
2.7有采光需求的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系数满足现行
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的有关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3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价并累计: 160%以上有采光需求的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系数满足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的要求,得4分; 2达标房间比例每提高5%,得分增加1分,最高增加4分。 8.2.8改善建筑室内天然采光效果,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 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有采光需求的主要功能房间有合理的控制眩光、改善天 然采光均匀性的措施,得2分; 2内区采光系数满足采光要求的面积比例不低于60%,得 2分:每增加5%增加1分,最高得4分; 3地下空间平均采光系数不小于0.5%的面积天于首层地 下室面积的5%,得1分;面积达标比例每提高5%得1分,最 高得4分。
8.2.9采取可调节遮阳措施螺纹标准,防止夏季太阳辐射直挂
8.2.9采取可调节遮阳措施,防止夏李太阳辐射直接进入室内 评价总分值为12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太阳直射辐射可直接进入室内的外窗或幕墙,其透明部 分面积的25%有可控遮阳调节措施,得6分: 2透明部分面积的50%以上有可控遮阳调节措施,其中为 内遮阳得9分,为外遮阳得12分。 8.2.10供暖空调系统未端独立调节方便、有利于改善人员舒适 性,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70%及以上的主要功能房间的供暖、空调未端装置可独 立启停和调节室温得4分; 290%及以上的主要功能房间满足上述要求,得8分
评价总分值为12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太阳直射辐射可直接进入室内的外窗或幕墙,其透明部 分面积的25%有可控遮阳调节措施,得6分: 2透明部分面积的50%以上有可控遮阳调节措施,其中为 内遮阳得9分,为外遮阳得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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