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38-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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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 布 人: 薛晓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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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pecial stacks

    收藏珍善本图书及重要的电子文献资料、音像资料等,对保 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库房。

    收藏经鉴定列为国家或地方级珍贵文献、对安全防范和保存 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库房,是特藏书库的一种

    粉煤灰标准允许读者入库查找资料并就近阅览的书库。

    若干书架安装在固定轨道上,紧密排列,没有行距,利用电动 或手动装置,使任何两行紧密相邻的书架沿轨道分离的专门书架。

    重叠组合而成,并附有梯子上下的多层固定钢书架。

    2.0.13书架层stack layer

    书库内的两个结构层之间采用多层书架时,划分每层书架的 层面,文称甲板层或软层。

    两排书架之间的距离,又称书架通道。 2.0.16书刊提升设备booksandperiodicalsascensionequipment 为减轻工作人员劳动强度,提高传递速度,设于书库或藏书 区的上、下楼层之间,用于传递图书的设备。

    图书馆内部登记文献资料移动情况、统计全馆收藏量的 部门,

    图书馆提供给广天读者通过网络系统对本图书馆内书资料、 多媒体资料等相关信息及读者的外借信息进行查询的公用系统

    用手信息的显示、拍摄、扫描、数据转换、数据传递、数据 存储、识别等加工和处理的用房

    2.0.20系统网络机房

    由安放计算机、通信设备、控制设备及配套设备的主机房、 基本工作间、辅助用房等组成的机房。

    3基地和总平面3.1基地3.1.1:图书馆基地的选择应满足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3.1.2图书馆的基地应选择位置适中、交通方便、环境安静、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较有利的地段。3.1.3图书馆基地与易燃易爆、噪声和散发有害气体、强电磁波干扰等污染源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标准的规定。3.1.4图书馆宜独立建造。当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满足图书馆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并宜单独设置出入口。3.2总平面3.2.1图书馆建筑的总平面布置应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各区联系方便、互不干扰,并宜留有发展用地。3.2.2图书馆建筑的交通组织应做到人、书、车分流,道路布置应便于读者、工作人员进出及安全蔬散,便于图书运送和装卸。3.2.3当图书馆设有少年儿童阅览区时,少年儿童阅览区宜设暨单独的对外出入口和室外活动场地。3.2.4除当地规划部门有专门的规定外,新建公共图书馆的建筑密度不宜大于40%。3.2.5除当地有统筹建设的停车场或停车库外,图书馆建筑基地内应设置供读者和工作人员使用的机动车停车库或停车场地以及非机动车停放场地。3.2.6图书馆基地内的绿地率应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要求,并不宜小于30%。4

    4.1.1图书馆建筑设计应根据其性质、规模和功能,分别设置 藏书、阅览、检索出纳、公共活动、辅助服务、行政办公、业务 及技术设备用房等。 4.1.2图书馆建筑布局应与其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相适应,并 应合理安排采编、收藏、借还、阅览之间的运行路线,使读者、 管理人员和书刊运送路线便捷畅通,互不干扰。 4.1.3图书馆藏阅空间的柱网尺寸、层高、荷载设计应有较大 的适应性和使用的灵活性。 4.1.4图书馆的四层及四层以上设有阅览室时,应设置为读者 服务的电梯,并应至少设一台无障碍电梯。 4.1.5图书馆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 4.1.6图书馆建筑应进行节能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

    4.1.1图书馆建筑设计应根据其性质、规模和功能,分别设置 藏书、阅览、检索出纳、公共活动、辅助服务、行政办公、业务 及技术设备用房等

    4.1.6图书馆建筑应进行节能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

    4.1.6图书馆建筑应进行节能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

    4.2.1:图书馆的书库包括基本书库、开架书库、特藏书库等形 式。图书馆建筑设计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书库形式。 4.2.2基本书库的结构形式和柱网尺寸应适合所采用的管理方 式和所选书架的排列要求。

    4.2.3图书馆书库容书量设计估算指标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

    风,并应缩短书刊取送距离:书架的连续排列最多档数应符合表

    4.2.11书刊提升设备的位置宜邻近书刊出纳台。

    4.2.11书刊提升设备的位置宜邻近书刊出纳台,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确定。

    4.3.1图书馆应按其性质、任务及不同的读者对象设置相应的 阅览室或阅览区。 4.3.2阅览室(区)应光线充足、照度均。 4.3.3阅览室(区)的开间、进深及层高,应满足家具、设备 的布置及开架阅览的使用和管理要求。 4.3.4阅览室(区)应根据管理模式在入口附近设置相应的管 理设施。

    表4.3.5阅览桌椅排列的最小间距(m)

    4.3.6珍善本阅览室与珍善本书库应毗邻布置

    珍善本阅览室与珍善本书库应田

    4.3.6珍善本阅览室与珍善本书库应毗邻布置。

    4.3.7奥图阅览室应能容纳大型阅览桌,并应有完整的大片墙 面和悬挂大幅奥图的设施。

    面和悬挂大幅奥图的设施。

    4.3.8缩微阅读应设专门的阅览区,并宜与缩微资料库

    其室内家具设施应满足缩微阅读的要求。 4.3.9音像视听室由视听室、控制室和工作间组成,并宜自成 区域。 4.3.10珍善本书、奥图、音像资料和电子阅览室的外窗均应有 遮光设施。 4.3.11少年儿童阅览室应与成人阅览区分隔。 4.3.12视障阅览室应方便视障读者使用,并应与盲文书库相 连通。 4.3.13当阅览室(区)设置老年人及残障读者的专用座席时 应邻近管理台布置。 4.3.14阅览室每座所占使用面积设计计算指标应符合本规范附 录B的规定。

    4.3.9音像视听室由视听室、控制室和工作间组成,并宜自成 区域。 4.3.10珍善本书、奥图、音像资料和电子阅览室的外窗均应有 遮光设施

    4.3.13当阅览室(区)设置老年人及残障读者的专用座席时: 应邻近管理台布置。 4.3.14阅览室每座所占便用面积设计计算指标应符合本规范附 录B的规定。

    4.4.1自录检索宜包括在线公共自录查询系统、书本自录和卡 片自录等检索方式,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4.2目录检索空间宜靠近读者出入口,并应与出纳空间相毗 邻,检索设施可分散设置。当目录检索与出纳共处同一空间时, 应有明确的分区。

    4.4.3自录检索空间内自录柜的排列最小间距应符合表4.4.3 的规定。

    4.4.3自录检索空间内自录柜的排列最小间距应符合表4.4.3

    自录检索空间内自录柜的排列最小间距应符合表4.4.3

    表4.4.3且录柜排列最小间距(m)

    4.4.4目录柜供成人使用时,高度不宜大于1.50m:供少年儿 童使用时,高度不宜大于1.30m。采用坐式目录台检索时,应满 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低位服务设施的 要求。 4.4.5自录检索空间内采用计算机检索时,每台计算机所占使 用面积应按2m计算。坐式计算机检索台的高度宜为0.70m~ 0.75m,立式计算机检索台的高度宜为1.05m~1.10m。 4.4.6中心出纳台(总出纳台)应毗邻基本书库设置。出纳台 与基本书库之间的通道不应设置踏步;当高差不可避免时,应采 用坡度不大于1:8的坡道。书库通往出纳台的门应向出纳台方 向开启,其净宽不应小于1.40m,并不应设置门槛,门外1.40m 范围内应平坦、无障碍物

    4.4.4目录柜供成人使用时,高度不宜大于1.50m:供少年儿 童使用时,高度不宜大于1.30m。采用坐式目录台检索时,应满 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低位服务设施的 要求。 4.4.5目录检索空间内采用计算机检索时,每台计算机所占使

    0.75m,立式计算机检索台的高度宜为1.05m~1.10m。 4.4.6中心出纳台(总出纳台)应毗邻基本书库设置。出纳台 与基本书库之间的通道不应设置踏步;当高差不可避免时,应采 用坡度不大于1:8的坡道。书库通往出纳台的门应向出纳台方 向开启,其净宽不应小于1.40m,并不应设置门槛,门外1.40m 范围内应平坦、无障碍物

    4.4.7出纳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纳台内的工作人员所占使用面积应按每一工作岗位不 小于6m计算; 2当无水平传送设备时,工作区的进深不宜小于4m;当有 水平传送设备时,应满足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 3出纳台外的读者活动面积,应按按出纳台内每一工作岗 位所占使用面积的1.2倍计算,且不应小于18m;出纳台前应 保持进深不小于3m的读者活动区; 4出纳台宽度不应小于0.60m。出纳台长度应按每一工作

    岗位1.50m计算。出纳台兼有咨询、监控等多种服务功能时, 应按工作岗位总数计算长度。出纳台的高度宜为0.70m~ 0.85m。

    4.5公共活动和辅助服务空间

    4.5.1公共活动和辅助服务空间包括门厅、办证处、寄存处、 陈列厅、培训场所、读者休息处、咨询服务处及报告厅等,可根 据图书馆的性质、规模及实际需要确定

    1 4.5.2门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管理和服务的需要设置验证、咨询、收发、寄存 和门禁监控等功能设施: 2多雨地区,门厅内应设置存放雨具的设施; 3严寒地区门厅应设门斗或采取其他防寒措施,寒冷地区 门厅宜设门斗或采取其他防寒措施。 4.5.3寄存处应靠近读者出入口,存物柜数量可按阅览座位的 25%确定,每个存物柜的使用面积应按0.15m~0.20m计算。 4.5.4陈列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图书馆应设陈列空间,并可根据图书馆的规模、使用要 求分别设置新书陈列厅、专题陈列厅或书刊图片展览厅; 2门厅、读者休息处、走廊兼作陈列厅时,不应影响交通 组织和安全蔬散; 3陈列厅宜采光均匀,并应防止阳光直射和眩光 4.5.5报告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超过300座规模的报告厅应独立设置,并应与阅览区 隔离; 2报告厅与阅览区毗邻设置时,应设单独对外出入口: 3报告厅宜设休息区、接待室及厕所; 4报告厅应设置无障碍轮椅席位。 4.5.6图书馆的公共活动空间或辅助服务空间内应设置饮水供

    4.5.2门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管理和服务的需要设置验证、咨询、收发、寄存 和门禁监控等功能设施: 2多雨地区,门厅内应设置存放雨具的设施; 3严寒地区门厅应设门斗或采取其他防寒措施,寒冷地区 门厅宜设门斗或采取其他防寒措施。 4.5.3寄存处应靠近读者出入口,存物柜数量可按阅览座位的 25%确定,每个存物柜的使用面积应按0.15m~0.20m计算

    4.5.4陈列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图书馆应设陈列空间,并可根据图书馆的规模、使用要 求分别设置新书陈列厅、专题陈列厅或书刊图片展览厅; 2门厅、读者休息处、走廊兼作陈列厅时,不应影响交通 组织和安全蔬散; 3陈列厅宜采光均匀,并应防止阳光直射和眩光

    1 超过300座规模的报告厅应独立设置,并应与阅览区 隔离; 2报告厅与阅览区毗邻设置时,应设单独对外出入口: 3报告厅宜设休息区、接待室及厕所; 4报告厅应设置无障碍轮椅席位。

    4.5.6图书馆的公共活动空间或辅助服务空间内应设

    4.5.7供读者使用的厕所卫生洁具应按男女座位数

    算,卫生洁具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 准》CJ14的规定。

    4.6行政办公、业务及技术设备用房

    4.6.1图书馆行政办公用房包括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用房,其 规模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可组合在建筑中,也可单独设置。行 政办公用房的建筑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的有关规定执行。 4.6.2图书馆的业务用房宜设置采编、典藏、辅导、咨询、研 究、信息处理、美工等用房。技术设备用房宜设置电子计算机 缩微、照、静电复印、音像控制、装裱修复、消毒等用房。 4.6.3采编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与读者活动区分开,并应与典藏室、书库、书刊入口 有便捷联系; 2平面布置应满足采购、交换、拆包、验收、登记、分类、 编目和加工等工艺流程的要求; 3拆包间应邻近工作人员人口或专设的书刊入口,进书量 大的拆包间入口处应设卸货平台; 4工作人员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 4.6.4典藏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单独设置典藏室时,应位于基本书库的入口附近; 2工作人员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m,且房间的最小 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5m。 4.6.5图书馆建筑设计可根据其业务需要,设置专题咨询和业 务辅导用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专题咨询和业务辅导工作人员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 于6m; 2业务辅导用房应包括业务资料编辑室和业务资料阅览室

    1应与读者活动区分开,并应与典藏室、书库、书刊入口 有便捷联系; 2平面布置应满足采购、交换、拆包、验收、登记、分类 编目和加工等工艺流程的要求; 3拆包间应邻近工作人员人口或专设的书入口,进书量 天的拆包间入口处应设卸货平台: 4工作人员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

    4.6.4典藏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单独设置典藏室时,应位于基本书库的人口附近; 2工作人员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m,且房间的最小 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5m。 4.6.5图书馆建筑设计可根据其业务需要,设置专题咨询和业 务辅导用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专题咨询和业务辅导工作人员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 于6m; 2业务辅导用房应包括业务资料编辑室和业务资料阅览室: 3业务资料编辑工作人员的人均便用面积不宜小于8m:

    4业务资料阅览室可按8座~10座位设置,每座所占使用 面积不宜小于3.50m; 5公共图书馆的咨询和业务辅导用房,宜分别配备不小于 15m的接待室。 4.6.6图书馆信息处理等业务用房的工作人员人均使用面积不 宜小于6m。 4.6.7系统网络机房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存放场所毗邻,且机房 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的规定。

    宜小于6m。 4.6.7系统网络机房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存放场所毗邻,且机房 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的规定。

    4.6.8缩微与照相用房应符合下

    1缩微复制用房宜单独设置,且其建筑设计应满足工艺流 程和设备的操作要求; 2缩微复制用房应有防尘、防振、防污染措施,室内应配 置电源和给水、排水设施,并宜根据工艺要求对室内温度、湿度 进行调节控制:当采用机械通风时,应有净化措施; 3照相室宜设置摄影室、拷贝还原工作间、冲洗放大室和 器材、药品储存间; 4摄影室、拷贝还原工作间应防紫外线和可见光,门窗应 设遮光措施,墙壁、顶棚不宜用白色反光材料饰面; 5冲洗放大室的地面、工作柜面和墙裙应能防酸、碱腐蚀 门窗应设遮光播施,室内应配置给水、排水和通风换气设施: 6应根据规模和使用要求分别设置胶片库和药品库, 一信正宝站控制宝体到产

    1幕前放映的控制室,其进深和净高均不应小于3m; 2控制室的观察窗应视野开阔,兼作放映孔时,其窗口下 沿距控制室地面应为0.85m,距视听室后部地面应大于2m; 3幕后放映的反射式控制室,进深不应小于2.70m,地面 宜采用活动地板。

    4.6.10装裱、修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室内应光线充足、宽敲,并应配备机械通风装置;

    室内应光线充足、宽,并应配备机械通风装置

    2应设置给水、排水设施和加热用的电源; 3:每工作岗位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且房间的最小 面积不应小于30m。 4.6.11化学消毒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毒室面积不宜小于10m,建筑构造应密封; 2、地面、墙面应易于清扫、冲洗,并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 3:废水、废气的排放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6.12当采用物理方法杀虫灭菌时,其消毒装置可靠近中心 (总)出纳台设置。 4.6.13当图书馆设有卫星接收及微波通信系统时,应在其附近 设置相应的机房。

    5.1.1防护内容应包括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温度和湿

    5.1.1防护内容应包括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温度和湿度要求、 防水、防潮、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阳光直射和紫外线照射、防 磁、防静电、防虫、防鼠、消毒和安全防范等。 5.1.2各类书库的防护要求应根据图书馆的性质、规模、重要 性及书库类型确定

    5.2.1书库的温湿度控制应根据其不同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应

    5.2.1书库的温湿度控制应根据其不同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应 符合本规范第8.2节的有关规定

    5.3.1书库的室外场地应排水通畅,防止积水倒灌;室内应防

    5.3.1书库的室外场地应排水通畅,防止积水倒灌;室内应防 止地面、墙身返潮,不得出现结露现象;屋面雨水宜采用有组织 外排法,不得在屋面上直接放置水箱等蓄水设施。

    5.3.1书库的室外场地应排水通畅,防止积水倒灌;室

    5.3.1书库的室外场地应排水通畅,防止积水倒灌,室内应防 止地面、墙身返潮,不得出现结露现象:屋面雨水宜采用有组织 外排法,不得在屋面上直接放置水箱等蓄水设施。 5.3.2书库底层地面基层应采用架空地面或其他防潮措施 5.3.3当书库设于地下室时,不应跨越变形缝,且防水等级应 为一级,

    5.3.2书库底层地面基层应采用架空地面或其他防潮措

    5.3.3,当书库设于地下室时,不应跨越变形缝,且防水等级应 为一级。

    5.3.3,当书库设于地下室时,不应跨越变形缝,且防水等纫

    5.4.1图书馆的环境绿化宜选择具有净化空气能力的树种 5.4.2书库的楼、地面应坚实耐磨,墙面和顶棚应表面平整 不易积灰

    5.4.3书库的外门窗应有防尘的密闭措施。特藏书库

    窗,必要时可设少量开启窗扇

    ,必要时可设少量开启窗扇。

    4.4锅炉房、除尘室、洗印暗室等用房应设置在对图书馆污 影响较少的部位,并应设置通风设施

    5.5防日光直射和紫外线照射

    5.5.1天然采光的书库及阅览室应采取遮阳措施,防止阳光 直射。 5.5.2书库及阅览室均应采取消除或减轻紫外线对文献资料危 害的措施。

    5.5.3珍善本书库及其阅览室的人工照明应采取防止紫外线白

    5.6.1计算机房和数字资源储存区域应远离产生强磁干扰的设 备,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的规定。 5.6.2计算机房和数字资源储存区域的楼、地面应采用防静电 的饰面材料

    5.7.1图书馆的绿化应选择不滋生、引诱害虫的植物。 5.7.2书库外窗的开启扇应采取防蚊蝇的措施。 5.7.3食堂、快餐室、食品小卖部等应远离书库布置。 5.7.4鼠患地区宜采用金属门,门下沿与楼地面之间的缝隙不 应大于5mm。墙身通风口应用金属网封罩。 5.7.5白蚁危害地区,应对木质构件及木制品等采取白蚁防治 措施。

    5.8.1图书馆的主要出入口、特藏书库、开架阅览室、系

    图书馆的主要出入口、特藏书库、开架阅览室、系统网 号等场所应设安全防范装置。

    5.8.2图书馆宜在各通道出入口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并应按 开放的时间、区域使用功能等需求设置安全防范系统。 5.8.3位于底层及有入侵可能部位的外门窗应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 5.8.4陈列和贮藏珍贵文献资料的房间应能单独锁闭,并应设

    5.8.3位于底层及有入侵可能部位的外门窗应采取安全防范

    5.8.5图书馆的安全防范应符合现个

    技术规范》GB50348的规定。

    6.1.1图书馆建筑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6.1.2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高层图书馆、书库,建筑耐火等 级应为一级。 6.1.3除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高层图书馆、书库外的图书馆, 书库,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特藏书库的建筑耐火等级应 为一级。

    6.1.3除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高层图书馆、书库外的图书馆、 书库,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特藏书库的建筑耐火等级应 为一级。

    6.2防火分区及建筑构造

    6.2.1基本书库、特藏书库、密集书库与其毗邻的其他部位之 间应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 6.2.2对于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基本书 库、特藏书库、密集书库、开架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 积,单层建筑不应大于1500m: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多层建 筑不应大于1200m;高度超过24m的建筑不应大于1000m;地 下室或半地下室不应大于300m

    可按本规范规定增加1.0倍,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 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6.2.4阅览室及藏阅合一的开架阅览室均应按阅览室功能划分 其防火分区。

    6.2.5对于采用积层书架的书库,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书架层 的面积合并计算。

    6.2.5对于采用积层书架的书库,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书架层

    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传递洞口应安装不低于乙级 的防火闸门。 6.2.7图书馆的室内装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

    的防火门。 6.2.7图书馆的室内装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 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

    6.2.7图书馆的室内装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

    6.3.1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书 库以及特藏书库,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3.1藏书量超过100力册的图书馆、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书

    干从仅付 6.3.2图书馆的室内消火栓箱宜增设消防软管卷盘。 6.3.3建筑灭火器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 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 5.3.4特藏书库、系统网络机房和贵重设备等用房应设置自动

    6.3.3建筑灭火器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

    6.4.1图书馆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应分散布置。 6.4.2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1占地面积不超过300m的多层书库; 2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的地下、半地下书库。 6.4.3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的特藏书库,可设一个疏散门 并应为甲级防火门。 6.4.4当公共阅览室只设一个疏散门时,其净宽度不应小 于1.20m

    6.4.5书库的疏散楼梯宜设置在书库门附近。

    6.4.5书库的疏散楼梯宜设置在书库门附近

    统,但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有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并应在 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和使用提示。

    7.1.1图书馆建筑应充分利用自然条件,采用天然采光和自然 通风。 7.1.2图书馆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7.1.1图书馆建筑应充分利用自然条件,采用天然采光和自然

    旅游标准7.2.1图书馆各类用房或场所的天然采光标准值不应小于表 7.2.1中的规定。

    7.2.1图书馆各类用房或场所的天然采光标准值不应小于表

    图书馆各类用房或场所的天然采光标准

    7.2.2图书馆各类用房或场所的人工照明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 8.3.5条有关规定。

    7.3.1图书馆各类用房或场所的噪声级分区及允许噪声级应 合表7.3.1的规定。

    表7.3.1图书馆各类用房或场所的噪声级分区及允许噪声级

    水质标准7.3.2电梯并道及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用房不宜与有安静要

    所吡邻,否则应采取隔声、减振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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