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75-2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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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cityconsumption
按照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空调和采暖设 备每年所要消耗的电能,
2.0.11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
实施对比评定法时需要计算的一个空调采暖能耗无量纲指 数,其值与空调采暖年耗电量相对应。
数据标准2. 0. 12通风开口面积
外围护结构上自然风气流通过开口的面积。用于进风者为进 风开口面积,用于出风者为出风开口面积
2.0.13 通风路径 ventilation path
自然通风气流经房间的进风开口进入,穿越房门、户内 (外)公用空间及其出风开口至室外时可能经过的路线
3建筑节能设计计算指标
3.0.1本标准将夏热冬暖地区划分为南北两个气候区(图 3.0.1)。北区内建筑节能设计应主要考虑夏季空调,兼顾冬季采 暖。南区内建筑节能设计应考虑夏季空调,可不考虑冬季采暖
图 3. 0. 1夏 夏热冬暖地区气候分区图
3.0.2 夏李空调室内设计计算指标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 居住空间室内设计计算温度:26℃; 2 计算换气次数:1.0次/h。 3.0.3 北区冬季采暖室内设计计算指标应按下列规定耳 1 居住空间室内设计计算温度:16℃; 2 计算换气次数:1.0次/h。
.0.2夏季空调室内设计计算指标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 居住空间室内设计计算温度:26℃; 2 计算换气次数:1.0次/h。 .0.3 北区冬季采暖室内设计计算指标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居住空间室内设计计算温度:16℃; 计算换气次数:1.0次/h。 2
4.0.1建筑群的总体规划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减轻热岛效应。 建筑的平面、立面设计应有利于自然通风。 4.0.2居住建筑的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 4.0.3北区内,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体形系数不宜大于 0.35,塔式住宅的体形系数不宜大于0.40。 4.0.4各朝向的单一朝向窗墙面积比,南、北向不应大于 0.40;东、西向不应大于0.30。当设计建筑的外窗不符合上述 规定时,其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不应超过参照建筑 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 4.0.5建筑的卧室、书房、起居室等主要房间的房间窗地面积 比不应小于1/7。当房间窗地面积比小于1/5时,外窗玻璃的可 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0。 4.0.6居住建筑的天窗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4%,传热 系数不应大于4.0W/(m·K),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40。当设 计建筑的天窗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其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 电量)不应超过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 4.0.7居任建筑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和热情性指标应符合表 4.0.7的规定。当设计建筑的南、北外墙不符合表4.0.7的规定 时,其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童)不应超过参照建筑的空 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
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KlW/m·K
1D<2.5的轻质屋顶和东、西墙,还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 设计规范》GB50176所规定的隔热要求。 2外墙传热系数K和热情性指标D要求中,2.0
注:1外窗包括阳台门。
窗的加权平均综合遮阳系数Sw
4.0.9外窗平均综合遮阳系数,应为建筑各个朝向平均综合 阳系数按各朝向窗面积和朝向的权重系数加权平均的数值,并应 按下式计算:
4.0.9外窗平均综合遮阳系数,应为建筑各个朝向平均综合遮
AE十As十Aw十AN
式中:AE、As、Aw、An一 东、南、西、北朝向的窗面积; Sw,E、Sw,s、Sw,w、Sw,N—一东、南、西、北朝向窗的平均综合 遮阳系数。 注:各个朝向的权重系数分别为:东、南朝向取1.0,西朝向取1.25 北朝向取0.8。 4.0.10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外窗必须采取建筑外遮阳措施,建 筑外遮阳系数SD不应大于0.8。
4.0.11居住建筑南、北向外窗应采取建筑外遮阳措施,建筑5 遮阳系数SD不应大于0.9。当采用水平、垂直或综合建筑外速 阳构造时,外遮阳构造的挑出长度不应小于表4.0.11规定
表4.0.11建筑外遮阳构造的挑出长度限值(m)
4.0.12窗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D可采用本标准附录A的简 化方法计算,且北区建筑外遮阳系数应取冬季和夏季的建筑外遮 阳系数的平均值,南区应取夏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窗口上方的 上一楼层阳台或外廊应作为水平遮阳计算;同一立面对相邻立面 上的多个窗口形成自遮挡时应逐一窗口计算。典型形式的建筑外 遮阳系数可按表4.0.12取值
表4.0.12典型形式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L
口上方的上一楼层的阳台也作为遮阳板考虑
4.0.13外窗(包含阳台门)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 面积的10%或外窗面积的45%。 4.0.14居住建筑应能自然通风,每户至少应有一个居住房间通 风开口和通风路径的设计满足自然通风要求。 4.0.15居住建筑1~9层外窗的气密性能不应低于国家标准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中规定的4级水平;10层及10层以上外窗的气密性
表4.0.17 隔热措施的当量附加热阻
注:βp为修正后的屋顶或外墙面外表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5.0.1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可采用“对比评定法”进行综合评 价。当所设计的建筑不能完全符合本标准第4.0.4条、第4.0.6 条、第4.0.7条和第4.0.8条的规定时,必须采用“对比评定 法”对其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的指标可采用空调采暖年耗电 指数,也可直接采用空调采暖年耗电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作为综合评定指标时,所设 计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不得超过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 电指数,即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ECF < ECF ref
式中:ECF一所设计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 ECFref一一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 2当采用空调采暖年耗电量指标作为综合评定指标时,在 相同的计算条件下,用相同的计算方法,所设计建筑的空调采暖 年耗电量不得超过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量,即应符合下式 的规定,
式中:EC一一所设计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量; ECref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量。 3对节能设计进行综合评价的建筑,其天窗的遮阳系数和 专热系数应符合本标准第4.0.6条的规定,屋顶、东西墙的传热 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符合本标准第4.0.7条的规定。 5.0.2参照建筑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参照建筑的建筑形状、大小和朝向均应与所设计建筑完 全相同;
下外原定 1参照建筑的建筑形状、大小和朝向均应与所设计建筑完 全相同; 2参照建筑各朝向和屋顶的开窗洞口面积应与所设计建筑
相同,但当所设计建筑某个朝向的窗(包括屋顶的天窗)洞面积 超过本标准第4.0.4条、第4.0.6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该朝向 (或屋顶)的窗洞口面积应减小到符合本标准第4.0.4条、第 4.0.6条的规定; 3参照建筑外墙、外窗和屋顶的各项性能指标应为本标准第 4.0.7条和第4.0.8条规定的最低限值。其中墙体、屋顶外表面的太 阳辐射吸收系数应取0.7;当所设计建筑的墙体热惰性指标大于2.5 时,参照建筑的墙体传热系数应取1.5W/(m?·K),屋顶的传热系 数应取0.9W/(m:K),北区窗的传热系数应取4.0W/(m·K): 当所设计建筑的墙体热惰性指标小于2.5时,参照建筑的墙体传热 系数应取0.7W/(m·K),屋顶的传热系数应取0.4W/(m·K), 北区窗的传热系数应取4.0W/(m·K)。 5.0.3建筑节能设计综合评价指标的计算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计算温度,冬季应取16℃,夏季应取26℃。 2 室外计算气象参数应采用当地典型气象年。 3 空调和采暖时,换气次数应取1.0次/h。 4 空调额定能效比应取3.0,采暖额定能效比应取1.7。 5室内不应考虑照明得热和其他内部得热。 6建筑面积应按墙体中轴线计算;计算体积时,墙仍按中 轴线计算,楼层高度应按楼板面至楼板面计算;外表面积的计算 应按墙体中轴线和楼板面计算。 7当建筑屋顶和外墙采用反射隔热外饰面(p<0.6)时 其计算用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应取按本标准附录B修正之值 且不得重复计算其当量附加热阻。 5.0.4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量应采用动态逐时模拟的方法计 算。空调采暖年耗电量应为计算所得到的单位建筑面积空调年耗 电量与采暖年耗电量之和。南区内的建筑物可忽略采暖年耗 电量。
相同,但当所设计建筑某个朝向的窗(包括屋顶的天窗)洞面积 超过本标准第4.0.4条、第4.0.6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该朝向 (或屋顶)的窗洞口面积应减小到符合本标准第4.0.4条、第 4.0.6条的规定; 3参照建筑外墙、外窗和屋顶的各项性能指标应为本标准第 4.0.7条和第4.0.8条规定的最低限值。其中墙体、屋顶外表面的太 阳辐射吸收系数应取0.7;当所设计建筑的墙体热惰性指标大于2.5 时,参照建筑的墙体传热系数应取1.5W/(m·K),屋顶的传热系 数应取0.9W/(mK),北区窗的传热系数应取4.0W/(m:K): 当所设计建筑的墙体热惰性指标小于2.5时,参照建筑的墙体传热 系数应取0.7W/(m·K),屋顶的传热系数应取0.4W/(m·K), 区窗的传执系数应取4.0W/(m·K)
6.0.1居住建筑空调与采暖方式及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当地资 源情况,充分考虑节能、环保因素,并经技术经济分析后确定。 6.0.2采用集中式空调(采暖)方式或户式(单元式)中央空 调的住宅应进行逐时逐项冷负荷计算:采用集中式空调(采暖) 方式的居住建筑,应设置分室(户)温度控制及分户冷(热)量 计量设施。
6.0.4设计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 机组,或采用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的电机驱动压缩机单元式 空气调节机,或采用蒸汽、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 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作为住宅小区或整栋楼的冷 (热)源机组时,所选用机组的能效比(性能系数)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规定值。 6.0.5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作为户式集中空调(采暖) 机组时,所选用机组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LIPLV(C)不应低 于现行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 率等级》GB21454中规定的第3级。
6.0.6居住建筑设计时采暖方式不宜设计采用直接电热设备。
6.0.7采用分散式房间空调器进行空调和(或)采暖时,宜选 释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2021.3和《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 效率等级》GB21455中规定的能效等级2级以上的节能型产品。
6.0.8当选择土壤源热泵系统、浅层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地
水(淡水、海水)源热泵系统、污水水源热泵系统作为居住区或 户用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时,应进行适宜性分析。
水(淡水、海水)源热泵系统、污水水源热泵系统作为居住区或 户用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时,应进行适宜性分析。 6.0.9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应避免多台相邻室外机吹出气流 相互干扰,并应考虑凝结水的排放和减少对相邻住户的热污染和 噪声污染;设计搁板(架)构造时应有利于室外机的吸入和排出 气流通畅和缩短室内、外机的连接管路,提高空调器效率;设计 安装整体式(窗式)房间空调器的建筑应预留其安放位置。 6.0.10居住建筑通风宜采用自然通风使室内满足热舒适及空气 质量要求;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辅以机械通风。 6.0.11在进行居住建筑通风设计时,通风机械设备宜选用符合 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节能型设备及产品。 6.0.12居住建筑通风设计应处理好室内气流组织,提高通风效 率。厨房、卫生间应安装机械排风装置。 6.0.13居住建筑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采用高效光源、灯具并应采 取节能控制措施。
附录 A建筑外遮阳系数的计算方法
建筑外遮阳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
SD=ar十br+1 T=A/B
A.0.2当窗口的外遮阳构造由水平式、垂直式、挡板式形式组 合,并有建筑自遮挡时,外窗的建筑外遮阳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SD = SDs SDH SDv : SDB
分别为建筑自遮挡、水平式、 垂直式、挡板式的建筑外遮 阳系数,可按本标准第 A.0.1条规定计算;当组合 中某种遮阳形式不存在时, 可取其建筑外遮阳系数值 为 1。
A.0.3当建筑外遮阳构造的遮阳板(百叶)采用有透光能力的 材料制作时,其建筑外遮阳系数按下式计算:
D* 外遮阳的遮阳板采用不透明材料制作时的建筑 外遮阳系数,按A.0.1规定计算; 7* 遮阳板(构造)材料的透射比,按表A.0.3 选取。
表A.0.3遮阳板(构造)材料的透射比
附录B反射隔热饰面太阳辐射
武中:P 修正前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修正后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用于节能、隔热设计 计算; a 污染修正系数,当p<0.5时修正系数按式(B.0.1 2)计算,当≥0.5时,取a为1.0。
附录 C建筑物空调采暖年耗
C.0.1建筑物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应按下式计算
ECF= ECFc十ECFH
式中:ECFc一一 空调年耗电指数; ECFH一采暖年耗电指数。 C.0.2建筑物空调年耗电指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中:ECFc 空调年耗电指数 ECFH 采暖年耗电指数
C.0.2空调耗电指数计算的有关系类
:重质是指热惰性指标大于等于2.5的墙体和屋顶;轻质是指热情性指标小于 2.5的墙体和屋顶。
C.0.3建筑物采暖的年耗电指数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ECF H. WD =CH. WD.E Z F,SC,SDH. i +CH. WD. s Z F,SC,SDH. i + CH WD. K.E Z F;K: + CH WD.K.s Z F;K : +CH WD.K.w Z F:K + CH wD K.~ Z F;K: + CH Sk Z F;SC;SDH : + CH SK.k Z F;K :
式中:A一 总建筑面积(m); h 按建筑面积进行加权平均的楼层高度(m); N——换气次数(次/h); CH.N 采暖年耗电指数与换气次数有关的系数,CH.N 取 4. 61;
注:重质是指热情性指标大于等于2.5的墙体和屋顶;轻质是指热情性指标小于 2.5的墙体和屋顶公路标准规范范本,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采用“可”。 2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要求)”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30 术语... 33 建筑节能设计计算指标 36 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 39 建筑节能设计的综合评价·· .. 58 暖通空调和照明节能设计 63 附录A建筑外遮阳系数的计算方法 69
居住建筑。居住建筑主要包括住宅建筑(约占90%)和集体宿 舍、招待所、旅馆以及托幼建筑等。在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 节能设计中,应按本标准的规定控制建筑能耗,并采取相应的建 筑、热工和空调、采暖节能措施。
1.0.31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设计,应考虑空调、采暖的要
求,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满足要求,使得炎夏和寒冬室内 热环境更加舒适,空调、采暖设备使用的时间短,能源利用效 率高。 本标准首先要保证建筑室内热环境质量,提高人民居住舒适 水平,以此作为前提条件;与此同时,还要提高空调、采暖的能 源利用效率,以实现节能的基本目标。 1.0.5本标准对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建筑、热工、空调、 采暖和通风设计中所采取的节能措施和应该控制的建筑能耗做出 厂规定,但建筑节能所涉及的专业较多广播电视影视标准,相关的专业还制定有相 应的标准。因此,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执行 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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