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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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3.1.2设计单位应履行下列
1 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工程的 设计。 2应协助、支持、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建筑工程绿色施工 关设计工作。
脚手架标准规范范本3.1.3监理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应对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承担监理责任。 2应审查绿色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或绿色施工 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1.4施工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4施工单位应履行下列职
1施工单位是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实施主体,应组织绿色 施工的全面实施。 2实行总承包管理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绿色施工 负总责。 3总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承包单位的绿色施工实施管理,专 业承包单位应对工程承包范围的绿色施工负责。 4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 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管理制度,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进
行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定期开展自检、联检和评价工作。 5绿色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或绿色施工专项方案 编制前,应进行绿色施工影响因素分析,并据此制定实施对策和 绿色施工评价方案,
3.1.5参建各方应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和信息化施工
化宜重点推进结构构件预制化和建筑配件整体装配化。
3.1.8施工单位应强化技术管理,绿色施工过程技术资 集和归档。
3.1.9施工单位应根据绿色施工要求,对传统施工工艺 改进。
3.1.10施工单位应建立不符合绿色施工要求的施工工艺 和材料的限制、淘汰等制度。
T50640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并根据 绿色施工评价情况,采取改进措施,
现场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2.1节材及材料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时点、库存情况等制定材料 的采购和使用计划。 2现场材料应堆放有序,并满足材料储存及质量保持的 要求。 3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宜选用距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 的建筑材料。
3.2.2节水及水资源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应结合给排水点位置进行管线线路和阀门预设位置 的设计,并采取管网和用水器具防渗漏的措施。 2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应采用节水器具。 3宜建立雨水、中水或其他可利用水资源的收集利用系统。 4应按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的定额指标进行控制。 5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宜使用自来水。 3.2.3节能及能源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及施工区域,减少作业区机械设备 数量。 2应选择功率与负荷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机械设备不 宜低负荷运行,不宜采用自备电源。 3应制定施工能耗指标,明确节能措施。 4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档案和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应定期 保养维修。 5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及主要机械设备宜分别进行耗能 耗水及排污计量,并做好相应记录。 6应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选用节能器具,采用声控、 光控和节能灯具;照明照度宜按最低照度设计。 7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8施工现场宜错峰用电。 3.2.4节地及土地资源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工程规模及施工要求布置施工临时设施。 2 施工临时设施不宜占用绿地、耕地以及规划红线以外 场地。 3施工现场应避让、保护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
2细散颗粒材料、易扬尘材料应封团堆放、存储和运输。 3施工现场出口应设冲洗池,施工场地、道路应采取定期 洒水抑尘措施。 4土石方作业区内扬尘目测高度应小于1.5m,结构施工、 安装、装饰装修阶段目测扬尘高度应小于0.5m,不得扩散到工 作区域外。 5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锅炉等宜使用清洁燃料。不得在施 工现场融化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 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3.2噪声控制应符合下列
1施工现场宜对噪声进行实时监测;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 放叠间不应超过70dB(A),夜间不应超过55dB(A)。噪声测 量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的规定。 2施工过程宜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对噪 声控制要求较高的区域应采取隔声措施。 3施工车辆进出现场,不宜鸣笛。 3.3.3光污染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现场和周边环境采取限时施工、遮光和全封闭等 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光污染的措施。 2夜间室外照明灯应加设灯罩,光照方向应集中在施工范 围内。 3在光线作用敏感区域施工时,电焊作业和大型照明灯具 应采取防光外泄措施 3.3.4水污染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污水排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
1施工现场宜对噪声进行实时监测;施工场界环境噪声 叠间不应超过70dB(A),夜间不应超过55dB(A)。噪声 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12523的规定。 2施工过程宜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对 控制要求较高的区域应采取隔声措施。
.3光污染控制应符合下列规
3.3.4水污染控制应符合下列
1污水排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 质标准》CJ343的有关要求。 2使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水时,宜根据实际情况对水 质进行检测。 3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专门库房,
4.0.1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场地条件、周边环境和 绿色施工总体要求,明确绿色施工的目标、材料、方法和 实施内容,并在图纸会审时提出需设计单位配合的建议和 意见。
4.0.2施工单位应编制包含绿色施工管理和技术要求的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或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经审 夏过后实施,
4.0.3绿色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或绿色施工专项方案
应考虑施工现场的自然与人文环境特点。 2 应有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措施。 3 应明确绿色施工的组织管理体系、技术要求和措施。 应选用先进的产品、技术、设备、施工工艺和方法,利 用规划区域内设施。 应包含改善作业条件、降低劳动强度、节约人力资源等 内容。 4.0.4 施工现场宜实行电子文档管理
调整,并经工程项目建设和监理方确认后,作为绿色施工的相应 评价依据。
4.0.8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完成绿色施工的各项准备 工作。
4.0.8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完成绿色施工的各项准备
5.1.1在施工总平面设计时,应针对施工场地、环境和条件进 行分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5.1.2施工总平面布置宜利用场地及周边现有和拟建建筑物 构筑物、道路和管线等。 5.1.3施工前应制定合理的场地使用计划;施工中应减少场地 干扰,保护环境。 5.1.4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可按最低面积指标设计,有效使用 临时设施用地。 一
5.1.5塔吊等垂直运输设施基座宜采用可重复利用的装配式基 座或利用在建工程的结构
5.1.5塔吊等垂直运输设施基座宜采用可重复利用的装
5.2.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满足施工需要前提下,应减少施工用地。 应合理布置起重机械和各项施工设施,统筹规划施工 道路。 3 应合理划分施工分区和流水段,减少专业工种之间交叉 作业。 5.2.2方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根据施工各阶段的特点和要求,实 行动态管理。
5.2.3 施工现场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实现相对隔离。 5.2.4方 施工现场作业棚、库房、材料堆场等布置宜靠近交通线 路和主要用料部位。
5.2.3施工现场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实现相对隔离。
5.3.1施工现场大门、围挡和围墙宜采用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和 部件,并应工具化、标准化。 5.3.2 施工现场入口应设置绿色施工制度图牌。 5.3.3 施工现场道路布置应遵循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 原则。 5.3.4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的硬化处理宜采用可周转使用的材料 和构件。 5.3.5施工现场围墙、大门和施工道路周边宜设绿化隔离带
5.3.1施工现场大门、围挡和围墙宜采用可重复利用
5.4.1临时设施的设计、布置和使用,应采取有效的节能降耗 借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利用场地自然条件,临时建筑的体形宜规整,应有自 然通风和采光,并应满足节能要求。 2临时设施宜选用由高效保温、隔热、防火材料制成的复 合墙体和屋面,以及密封保温隔热性能好的门窗。 3临时设施建设不宜使用一次性墙体材料。 5.4.2办公和生活临时用房应采用可重复利用的房屋。 5.4.3严寒和寒冷地区外门应采取防寒措施。夏季炎热地区的 外窗宜设置外遮阳
6. 1.1 桩基施工应选用低噪、环保、节能、高效的机械设备和 工艺。
工艺。 6.1.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时,应识别场地内及周边现有的自 然、文化和建(构)筑物特征,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场内发现 文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派专人看管,并通知当地文物主管 部门。
然、文化和建(构)筑物特征,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场 文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派专人看管,并通知当地文 部门。
、1.3应根据气候特征选择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安排施工 、布置施工场地。
6.1.4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土、料存放应采取加盖或植被覆盖措施。 2土方、渣土装卸车和运输车应有防止遗撒和扬尘的措施, 3 对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应设置专门的泥浆池或泥浆罐车 存储。 6.1.5基础工程涉及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工程应 按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要求执行,
6.2.1土石方工程开挖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在土石 方场内应有效利用、运距最短和工序衔接紧密。 6.2.2工程渣土应分类堆放和运输,其再生利用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50743的 规定。
工中应采取通风和降温等改善地下工程作业条件的措施。
6.2.4在受污染的场地进行施工时,应对土质进行专项检测和 治理。
治理。 6.2.5土石方工程爆破施工前,应进行爆破方案的编制和评审; 应采取防尘和飞石控制措施。 国亚*相原种工冶
应采取防尘和飞石控制措施
6.3.1成桩工艺应根据桩的类型、使用功能、土层特性、地下 水位、施工机械、施工环境、施工经验、制桩材料供应条件等 按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的原则选择,
1灌注桩采用泥浆护壁成孔时,应采取导流沟和泥浆池等 排浆及储浆措施。 2施工现场应设置专用泥浆池,并及时清理沉淀的废渣。 6.3.3工程桩不宜采用人工挖孔成桩。当特殊情况采用时,应 米取护壁、通风和防坠落措施。 6.3.4在城区或人口密集地区施工混凝土预制桩和钢桩时,宜 采用静压沉桩工艺。静力压装宜选择液压式和绳索式压桩工艺。
1回填土施工应采取防止扬尘的措施,4级风以上天气严 禁回填土施工。施工间歇时应对回填土进行覆盖。 2当采用砂石料作为回填材料时,宜采用振动碾压。 3灰士过筛施工应采取避风措施。 4开挖原土的土质不适宜回填时,应采取土质改良措施后 加以利用。 左城反 工
6.4.2在城区或人口密集地区,不宜使用强夯法施工
6.4.3高压喷射注浆法施工的浆液应有专用容器存放, 的废浆应收集清理
6.4.4采用砂石回填时,砂石填充料应保持湿润。 6.4.5基坑支护结构采用锚杆(锚索)时,宜采用可拆式锚杆。 6.4.6喷射混凝土施工宜采用湿喷或水泥裹砂喷射工艺,并采 取防尘措施。喷射混凝土作业区的粉尘浓度不应大于10mg/m3, 喷射混凝土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用具
取防尘措施。喷射混凝土作业区的粉尘浓度不应大于10mg/m3, 喷射混凝土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用具
6.5.1基坑降水宜采用基坑封闭降水方法。 6.5.2基坑施工排出的地下水应加以利用。 6.5.3采用井点降水施工时,地下水位与作业面高差宜控制在 250mm以内,并应根据施工进度进行水位自动控制。 6.5.4兰 当无法采用基坑封闭降水,且基坑抽水对周围环境可能
造成不良影响时,应采用对地下水无污染的回灌方法
7.1.1预制装配式结构构件,宜采取工厂化加工;构件的存放 和运输应平取防止变形和损坏的措施:构件的加工和进场顺序应
7.1.3施工现场宜采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现场搅拌混凝 土和砂浆时,应使用散装水泥;搅拌机棚应有封闭降噪和防尘 措施。
7.2.1钢筋宜采用专用软件优化放样下料,根据优化配料结果 确定进场钢筋的定尺长度。 7.2.2钢筋工程宜采用专业化生产的成型钢筋。钢筋现场加工 时,宜采取集中加工方式。 7.2.3钢筋连接宜采用机械连接方式。 7.2.4进场钢筋原材料和加工半成品应存放有序、标识清晰 储存环境适宜,并应制定保管制度,采取防潮、防污染等措施。 7.2.5 钢筋除锈时,应采取避免扬尘和防止土壤污染的措施。 7.2.6 钢筋加工中使用的冷却液体,应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得 随意排放。 7.2.7 钢筋加工产生的粉末状废料,应收集和处理,不得随意
散落的余废料应收集利用。
7.2.9箍筋宜采用一笔箍或焊接封闭箍
7.2.10应选用周转率高的模板和支撑体系。模板宜选用可回收 利用高的塑料、铝合金等材料。 7.2.11宜使用大模板、定型模板、爬升模板和早拆模板等工业 化模板及支撑体系。
7.2.12当采用木或竹制模板时,宜采取工厂化定型加工
.2.17短木方应叉接接长,木、竹胶合板的边角余料应拼接 利用。
7.2.18模板脱模剂应选用环保型产品,并派专人保管
7.2.19模板拆除宜按支设的逆向顺序进行,不得硬撬或
除平台楼层的底模,应采取临时支撑、支垫等防止模板坠落 员坏的措施。并应建立维护维修制度
0在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应减少水泥用量,增加工业废 矿山废渣的掺量;当混凝土中添加粉煤灰时,宜利用其后期
7.2.21混凝土宜采用泵送、布料机布料浇筑:地下大体 土宜采用溜槽或串筒浇筑。
7..距长无缝工结构且未用滑动文座法、跳包法和综合 冶理法施工;当裂缝控制要求较高时,可采用低温补仓法施工。 7.2.23混凝土振捣应采用低噪声振捣设备,也可采取围挡等降 噪措施;在噪声敏感环境或钢筋密集时,宜采用自密实混凝土。 7.2.24混凝土宜采用塑料薄膜加保温材料覆盖保湿、保温养 护;当采用洒水或喷雾养护时,养护用水宜使用回收的基坑降水 或雨水;混凝土竖向构件宜采用养护剂进行养护。 7.2.25混凝土结构宜采用清水混凝土,其表面应涂刷保护剂。 7.2.26混凝土浇筑余料应制成小型预制件,或采用其他措施加 以利用,不得随意倾倒。 尚左田 收料
7.3.1砌体结构宜采用工业废料或废渣制作的砌块及其他节能 环保的砌块。 7.3.2石 砌块运输宜采用托板整体包装,现场应减少二次搬运。 7.3.3 砌块湿润和砌体养护宜使用检验合格的非自来水源。 7.3.4 混合砂浆掺合料可使用粉煤灰等工业废料。 7.3.5 砌筑施工时,落地灰应随即清理、收集和再利用。 7.3.61 砌块应按组砌图砌筑;非标准砌块应在工厂加工按计划 进场,现场切割时应集中加工,并采取防尘降噪措施。 7.3.7毛石砌体砌筑时产生的碎石块,应加以回收利用
4.1钢结构深化设计时,应结合加工、运输、安装方案和 工艺要求,确定分段、分节数量和位置,优化节点构造,减
7.4.2钢结构安装连接宜选用高强螺栓连接,钢结构
余料,废料应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定期回收处理 7.4.5钢材、零(部)件、成品、半成品件和标准件等应堆放 在平整、干燥场地或仓库内。
7.4.6复杂空间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应预先采用仿真技术模拟 施工过程和状态。
7.4.7钢结构现场涂料应采用无污染、耐候性好的材料。防火 涂料喷涂施工时,应采取防止涂料外泄的专项措施
7.5.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安装所需的埋件和连接件以及室内外
7.5.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安装所需的埋件和连接件以及室内列 装饰装修所需的连接件,应在工厂制作时准确预留、预埋 7.5.2钢混组合结构中的钢结构构件,应结合配筋情况,在深
7.5.2钢混组合结构中的钢结构构件,应结合配筋忆
化设计时确定与钢筋的连接方式。钢筋连接、套筒焊接、钢筋连 接板焊接及预留孔应在工厂加工时完成,严禁安装时随意割孔或 后惧接
7.5.3索膜结构施工时,索、膜应工厂化制作和裁剪,现场 安装。
7.5.3索膜结构施工时,索、膜应工厂化制作和裁剪,现场
8.1.1 施工前,块材、板材和卷材应进行排版优化设计。 8.1.2 门窗、幕墙、块材、板材宜采用工厂化加工。 8.1.3 装饰用砂浆宜采用预拌砂浆;落地灰应回收使用。 8.1.4 装饰装修成品、半成品应采取保护措施。 8.1.5 材料的包装物应分类回收。 8.1.6 不得采用沥青类、煤焦油类等材料作为室内防腐、防 处理剂。
8.1.7应制定材料使用的减量计划,材料损耗宜比额定 降低30%
8.1.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
8.1.9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 测,其限量应符合表 8. 1. 9 的规定,
表8.1.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地面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层粉尘清理宜采用吸尘器;没有防潮要求的,可采用
2基层需剔凿的,应采用低噪声的剔凿机具和剔凿方 8.2.2地面找平层、隔汽层、隔声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找平层、隔汽层、隔声层厚度应控制在充许偏差的负值 范围内。 干作业应有防尘措施。 3 湿作业应采用喷酒方式保湿养护。 8.2.3 水磨石地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应对地面洞口、管线口进行封堵,墙面应采取防污染 措施。 2 应采取水泥浆收集处理措施。 3 其他饰面层的施工宜在水磨石地面完成后进行。 现制水磨石地面应采取控制污水和噪声的措施。 8.2.4 施工现场切割地面块材时,应采取降噪措施;污水应集 中收集处理。
8.2.5地面养护期内不得
8.3.1木制、塑钢、金属门窗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8.3.2 外门窗安装应与外墙面装修同步进行。 8.3.3 门窗框周围的缝隙填充应采用憎水保温材料。 8.3.4 幕墙与主体结构的预理件应在结构施工时理设。 8.3.5 连接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或采取可靠的防腐措施。 8.3.6 硅胶使用前应进行相容性和耐候性复试。
8.4.1 吊顶施工应减少板材、型材的切割。 8.4.2 应避免采用温湿度敏感材料进行大面积吊顶施工。 8. 4.3 高大空间的整体顶棚施工,宜采用地面拼装、整体提升
8.4.4高天空间吊顶施工时,宜采用可移动式操作
.4.4高大空间吊顶施工时,宜采用可移动式操作平台等节 节材设施。
8.5隔墙及内墙面工程
.5.1隔墙材料宜采用轻质砌块砌体或轻质墙板,严禁采用 心烧结黏土砖。
隔墙材料宜采用轻质砌块砌体或轻质墙板,严禁采用实 结黏土砖。 预制板或轻质隔墙板间的填塞材料应采用弹性或微膨胀 科
8.5.3抹灰墙面宜采用喷雾方法进行
比诞工 或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8%;使用乳液型腻子找平或直接涂 乳液型涂料时,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 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8.5.5涂料施工应采取遮挡、防止挥发和劳动保护
9.1.1 保温和防水工程施工时,应分别满足建筑节能和防水设 计的要求。 9.1.2保温和防水材料及辅助用材,应根据材料特性进行有害 物质限量的现场复检。 9.1.3板材、块材和卷材施工应结合保温和防水的工艺要求 进行预先排版。 保泪险
建筑技术交底9.1.4保温和防水材料在运输、存放和使用时应根据其性能采 取防水、防潮和防火措施
9.1.4保温和防水材料在运输、存放和使用时应根据其性能采
9.2.1保温施工宜选用结构自保温、保温与装饰一体化 板兼作模板、全现浇混凝土外墙与保温一体化和管道保温 等方案。
板兼作模板、全现浇混凝土外墙与保温一体化和管道保温一体化 等方案。 9.2.2采用外保温材料的墙面和屋顶,不宜进行焊接、钻孔等 施工作业。确需施工作业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并应在施工 完成后,及时对裸露的外保温材料进行防护处理。 9.2.3应在外门窗安装,水暖及装饰工程需要的管卡、挂件, 电气工程的暗管、接线盒及穿线等施工完成后,进行内保温 施工。 9.2.4 现浇泡沫混凝土保温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集料、掺合料等宜工厂十拌、封闭运输。 2 泡沫混凝土宜泵送浇筑。 3 搅拌和泵送设备及管道等冲洗水应收集处理。 4养护应采用覆盖、喷洒等节水方式。
施工作业。确需施工作业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并应在 完成后,及时对裸露的外保温材料进行防护处理
9.2.3应在外「门窗安装,水暖及装饰工程需要的管卡、 电气工程的暗管、接线盒及穿线等施工完成后,进行内 施工。
9.2.51 保温砂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保温砂浆材料宜采用预拌砂浆。 2 现场拌合应随用随拌。 3 落地灰应收集利用。 9.2. 6 玻璃棉、岩棉保温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玻璃棉、岩棉类保温材料牛奶标准,应封闭存放。 2玻璃棉、岩棉类保温材料裁切后的剩余材料应封闭包装、 回收利用。 3雨天、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室外作业。 9.2.7 泡沫塑料类保温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余料应全部回收。 2现场喷涂硬泡聚氨酯时,应对作业面采取遮挡、防风和 防护措施。 3现场喷涂硬泡聚氨酯时,环境温度宜为10℃~40℃,空 气相对湿度宜小于80%,风力不宜大于3级。 4硬泡聚氨酯现场作业应预先计算使用量,随配随用。
9.3.1基层清理应采取控制扬尘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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